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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根与“土根”的纠结(2)

货币的教训:汇率与货币的系列评论 作者:周其仁


土地收益是政府自有的资产收益。政府拥有资产,就有收益,这没有什么特别的。各国政府多多少少都拥有资产,也多多少少都享有资产收益。至于政府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地位,那是由历史、传统和法律架构决定的,反正政府资产的数量多、质量好,收益高就是了。我的看法,中国特别的地方不是政府拥有资产,甚至也不是政府拥有的资产比较多,而是在历史形成、尚未改革的现存法律框架里,政府可以在公益用途之外的广阔领域,动用征地权把农民集体的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再在已经相当发达的国有土地市场上,实现这部分土地资产的收益套现。

这套学问说来话长,怕要写完这个货币系列另找机会与感兴趣的读者细细切磋。这里提醒一句,当人们把问题冠之以“土地财政”的名目时,可能忽略了土地问题对宏观经济更为重大、也更为敏感的影响。可观察到的现象是,征地权的实施不但把一块非政府的资产变成政府和国企的资产,而且成为政府和国企大手借贷的支点,构造了颇具特色的中国货币创造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说起来,上述认识产生于2004年的一次调查研究。那年我刚把前一年到耶鲁法学院访问时开始的关于农地转让权的研究报告完成,中心也举办了个专题研讨会,同行鼓励继续深入。恰在那个时候,“宏观过热”卷土重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刘鹤要中心老师做点调研,提供一些分析。于是和卢锋等几位同事同学去了昆山、宁波、常州、芜湖、蚌埠和长沙,东看西看,问来问去。回来后消化调查所得,同天天看宏观的国青讨论,最后形成一份研究报告,送刘鹤处交卷。我自己感受最深的地方,是此次调查在常州看“铁本事件”,在当地第一看守所与已遭牢狱之灾的戴国芳长谈了4个小时。事后回顾,如果没有那次经历,我不会对所谓的宏观经济问题有今天这样的关心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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