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红色讲义(22)

穷举的颜色讲义 作者:文泽尔


“我们假设廉价小屋有一个仅是用来走电线和管道用的小封闭阁楼。通过估算致命血量,犯人严格估计了将要造成血泊的大小。他趁着某次证人外出出差的三天时间,预先对场景进行了布置。”,杜拉斯提出了一种新的可能,“他准备了两个3乘3的瓷砖组合,将它们用拼接剂牢固接驳起来。阁楼和卧室之间需要打穿一条通路,设置一段绳梯,并用这九块瓷砖拼成的大方块进行掩护,上端用螺栓固定。预备写下血字的墙上则用水胶额外贴上一层同纹理墙纸。血是真血的话:打晕证人后的第一分钟里,他需要用预先准备好的小型充电式排污泵将血水抽走,并将剩下的血迹用抹布快速擦拭干净;第二分钟取下天花板上的大方块,撕下写了字的墙纸,将排污泵、尸体和抹布都丢到阁楼上——为了准确做到这点,死者需要预先注射大量麻醉剂,并且也得准备好止血用的简易包扎带;第三分钟,将地上的大方块卸下,换上天花板上的大方块:因为他预先做了一些处理,在天花板大方块的下部做了能在地板上牢固固定的措施,这并不需要多少时间。接缝处的微小缝隙,为了不让它过于显眼,最好让地板周围瓷砖上也显出些纵横交错的缝隙来,这样便不会被发现了。最后,他自己爬着绳梯上去,或者屏声静气地听着下面的动静,或者拿本书消磨时间,或者开始准备尸体防腐。他预先备足了粮食,只消等到证人被带去传讯,调查的刑事们都走光之后,再离开现场就是——因为这个现场并没有被确证为是杀人现场,警察也不会在那儿逗留太久。等到犯人将尸体抛到这家的汽车后备箱中后,会被怀疑的反而是证人了。{23}”,杜拉斯将那张纸拿回来,重新开始了记录,“这是按照你对动机的揣测作出的假设。”

“无需如此强调:这本来就是犯罪!”,伊莎贝拉回应道,“如果单纯是丈夫打算陷害妻子,就更加简单:使用调整过粘滞度的硫氰化铁悬浮液来充当假血,方法和19中类似。依旧照你的23来完成,但完全无需再应付麻烦的天花板——我们可以让地板下面有个能容人的空间。丈夫准备的盖子,是由18块瓷砖负责上下表面的一块厚水泥板。他无需费力清理什么,只需将假人和其它一切统统扔进去,再将盖子反过来盖上,从里向外在缝隙里插一些楔子固定就行了 {24}——3分钟都是绰绰有余。”

“其实我们讨论的并不算是公平的情况:有密室和密道的存在,除非先给出结构图,否则就是在侮辱读者。”,杜拉斯一边说一边记,“我情愿将时间缩短到1分钟。然后,既不使用空间转换,也不改变房间的结构——如此一来,一切事后处理皆不可能,我们所要做的,唯有欺骗证人的眼睛,让她在警探面前说出子虚乌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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