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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而嫁”变为“买房护嫁”(1)

婚前协议时代,你准备好了吗? 作者:苏小年


新《婚姻法》时代,“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传统思想已急速变为“嫁得好不如干得好”。要想成为一名高“财商”的财女,成为一名成功的“财富算计家”,女人务必勤下苦功,调整不当的金钱观、消费观,改掉不良的消费习惯,做好家庭财务规划,支配好手中的钱财,合理而高效地管理家庭财产。

大学毕业后的丹丹在家人的介绍下认识了现任男友。男友父母在深圳经营着一家大型超市,并且有房有车,所以两人都不再外出工作,做起了“啃老”族。半年后,丹丹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于是两人只好“奉子成婚”走进婚姻的殿堂。在家人眼中,丹丹命好,找了个好婆家,这辈子可以过得很舒适安逸了。好朋友也戏谑道:“早知道今天嫁这么好,当初学什么语数英啊,浪费青春。”可是大婚在即,丹丹却闹起了心慌:虽然未来婆家条件很好,自己嫁过去就是个少奶奶,这情况看起来让人非常羡慕,但实际上所有金钱都是公公婆婆的,自己什么都没有,将来万一婚姻出现变故该怎么办?……哎,丹丹没有再敢往下想了。

在很多女性眼中,“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已成为真理,在父母眼中更是如此。但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这句真理变成了一碰即碎的泡沫,准新娘犯愁了,丈母娘傻眼了。

新《婚姻法》解释三因其颠覆式的解释引起轩然大波,其中“婚前买的房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买的房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更是像一颗重磅炸弹,惹得人们议论纷纷。近来有调查显示:有房的男士突然间不再是香饽饽,在家相夫教子的女士也不淡定了。对此,六成女性表示希望在房产证上添加自己的名字,九成女性倾向走出家庭走入职场。受此牵连的还有广大的“丈母娘”们,新《婚姻法》解释三被戏谑为“21世纪丈母娘意见最大的规定”,因为女儿的部分保障遭遇缺失。于是很多丈母娘立马改变过去女方买车、男方买房的传统,改为双方一起出钱购房,甚至直接为女儿买房护“嫁”。

“姐妹们,努力挣钱买房吧,神马都是浮云,包括男人。”看完新《婚姻法》解释三后,诸多网友如此感慨。大概有90%的未婚女性倾向“自己买房或共同购买”,“有钱就自己买,没钱就一起买”等,总之,不再是“为房而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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