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红楼梦》和中华文化(5)

寿芹心稿 作者:周汝昌


  

宝玉再次讲情与理,是在晴雯屈死之际。

那是宝玉因深痛晴雯之屈死,以为院中海棠春天时就无故死了半边,乃是女儿(棠名“女儿棠”,早见“试才题对额”时伏线千里)夭逝之兆,而袭人不以为然,与之辩争。此处宝玉又有一段奇论:“不但草木,凡天下之物,皆是有情有理的,也和人一样,得了知己,便极有灵验的。”又举了孔子庙前之桧、诸葛祠前之柏、岳武穆坟前之松为证。在此,乃又见明文正笔将“情”和“理”两者并列。可知理与情偕,万物无外。这种思致,绝无“以情反理”的任何意念在。

这一问题值得哲学专家深入研究讨论,而不可用一个简单的口号教条来作出似是而非的误导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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