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幸福三阶段(1)

幸福的起点 作者:(美)阿尔伯特·哈伯德


大多数人祈祷有一处停泊的港湾,然而我们真正需要的是浩瀚的海洋。生命无处不在,合为一体,我们只是其中的几颗微粒。在生活中处处原谅,时时怜悯,撒播无穷的关爱,力量之源也因此永不枯竭。

所有人都追寻幸福。生活中别无其他目标,无论是通过放纵还是禁欲,自私还是牺牲,幸福都是永恒的追求。

幸福是一生中唯一的目标。

即使自杀也是在追求幸福,因为自杀挣脱了一切枷锁,试图逃离与幸福相悖的痛苦。

在追求幸福中,人们的感知经历了三种截然不同的理性形式。首先是最低级的理性形式,这种形式其实更像一种非理性的状态。此时的人们还不明白生命是一场具有先后顺序的渐进过程。先因后果,今天的“果”是由于昨天种下了“因”。人们追求幸福,希望现在获得幸福。然而人们却不懂预测之乐、耐心之美,也不明白自控会带来美妙的奖赏。

第二阶段是美德时期。此时人们已经初识因果法则,明白淫逸放荡后会头痛,放肆狂欢的结果是过于饱足,懂得对错有别。事实上,这意味着人们具备了辨别的能力,能从错误中明白什么是正确的。人们在这点上思考甚多,并且谈论、记录、宣扬对与错。人们区分识别,避恶扬善,一生致力于分辨好坏;对于所有自认的美好之事,人们渴望占有,对于自认的邪恶之事,统统丢弃。

如果人们拥有这种能力,则会同意规定有严厉处罚的禁令。看见“罪恶之事”,将其消灭,了解什么是最好的(或自以为了解)。为了使其他人幸福,他制止他们,强迫他们安分守己,循规蹈矩,就像清教徒、雨格诺教徒(①16至17世纪法国的新教徒。)、早期的卫理公会派教徒,以及所有一直存在的卓越阶层,例如著名的早期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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