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歌唱的沙》(8)

歌唱的沙 作者:(英)约瑟芬·铁伊


可以理解,这位颇富个性的作者当时满脸通红,正沉醉在酒后的梦幻世界里,一切都会变得非同寻常。在这个眉毛率性的年轻人的醉眼中,自然界已经面目全非。由恐怖而古怪奇异的形象所守卫的天堂是什么样子的呢?是一种遗忘吗?为什么他如此渴望将遗忘当做天堂?为什么恐怖仍止不住他义无反顾地奔向天堂的脚步?

格兰特一边吃着这没“嚼头”的新出炉的面包,一边思考着这件事。一个成年人的字体这么稚气,可能不是因为他能力差,而是因为他根本就未曾长大。因为他基本上还是一个孩子。这一点从他大写字母的字形就可以判定。那纯粹是习字帖的字体。一个如此有个性的人却没有从字体上体现他个性特征的欲望,这真是奇怪。实际上,大部分人都会有意无意渐渐把习字帖字体转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式。

多年来,格兰特一直对研究笔迹比较感兴趣。在工作中经过长期的观察,他发现这些成果非常有用。当然,有时他的推断也会有偏差--一个将受害者尸体用强酸溶解的连环杀手的字体却与他的凶残本性大相径庭,这只是特例。毕竟什么极端的特例都可能存在--但是在通常情况下,笔迹可以很好地诠释一个人的个性特点。总的来说,一个成年人仍用学生字体只有两个可能:要么他不够聪明,要么就是他很少动笔,以至于无法将自己的个性融入书法中。

想到此人可以把通往天堂之门的梦魇写得那么生动传神,这表示他很聪明。显然这个年轻人字体如此稚气,并不是因为缺乏个性,而是他的个性--而是他把精力和兴趣都放在别的事情上了。

他把精力都用在什么上了呢?

他是个活泼好动、性格外向的人?只要想约朋友,就写:“托尼,六点四十五分在坎伯兰酒吧见”这样的留言或是填写航海日志时才勉强写几个字。

但他好像又很内向,竟能分析并把通往天堂之路的乡村月色写成诗。心思缜密,又能让自己置身物外,仔细观察,并想着将感受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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