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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书店》最佳顾客海明威(2)

莎士比亚书店 作者:(美)西尔薇娅·毕奇


但是直到海明威夫妇想起把安德森的介绍信拿给我时,我跟他们已经认识好一阵子了。海明威有一天就这样走进书店来。

我抬头看到一个高大,皮肤黝黑,留着一小撮八字胡的小伙子,听见他用非常低沉的声音介绍自己是欧内斯特·海明威。我邀他坐下,发问后得知他是芝加哥人,我也得知他为了腿部的复健而在军医院待了两年。他的腿怎么啦?他带着歉意告诉我,膝盖是因为参战而受伤[1],那口吻好像是个小男孩,向别人坦承自己在打架时受伤。我想看他的伤口吗?当然好。所以莎士比亚书店暂时不做生意,要等他把鞋袜除下,把腿部与脚上布满了的可怕伤口弄给我看。膝伤是最严重的,但是脚上的伤似乎也很严重,他说是炮弹碎片造成的。医院的人认为他会死掉,甚至问他要不要进行最后的圣礼,但虚弱的他同意把圣礼改为受洗仪式——他说:“万一他们说对了,我总得做点准备。”

海明威就是这样受洗的。不管是否有受洗——嗯,不管海明威是否会因此射杀我,我都得说[2]——我总感觉他是一个很虔诚的人。海明威是乔伊斯的好哥们儿,乔伊斯有天跟我说,大家都看错了,海明威总把自己当成一条硬汉,而麦卡蒙则装得一副好像很敏感的样子。他觉得,其实应该是相反才对。所以,乔伊斯把你看透啦,海明威!

海明威跟我透露,就在他还是个“穿着短裤的男孩”,要从高中毕业之前,他父亲突然去世,家中陷入愁云惨雾之中,留给他的遗物就只有一把枪。他发现自己变成一家之主,家中母亲与弟妹都要依赖他,他不能升学,而且要养家活口。他在一场拳赛中赚得第一笔钱,但据我所知,他并没有在这一行持续下去。根据他的说法,他的少年时期过得很苦。

他没有多谈离开学校后的生活。为了谋生,他做过很多工作,包括报社记者[3];我相信,在那之后他就到加拿大从军。他实在太年轻,所以必须虚报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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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明威不是当兵,他因为视力问题而未获准入伍;他负伤是因为在意大利帮红十字会开救护车时遭受攻击。

[2] 海明威很喜欢打猎,最后也是在枪口下丧生(据说为自杀,也有可能是意外)。

[3] 海明威在十八岁就开始当《堪萨斯城星报》(The Kansas City Star)记者,但并未持久;一次大战后,他又到《多伦多星报》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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