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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第五章 走出传统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4)

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 作者:(英)罗纳德·哈里·科斯


在对股票交易市场的态度上,由江泽民领导的中国政府也持类似的立场,但理由有所不同。1989年上任的江泽民并没能消除市场化改革所遭受的政治敌意,也无法以官方立场承认股票交易所这种存在形式。与此同时,他不愿意或者无法采取严厉措施打压已经进行的地方性试验。因此,在没有法律条例或官方认可的情况下,深圳股票交易所继续运营,这实际上是一种走钢丝的冒险行为。直到1991年7月3日,深圳证交所才正式获得了北京的批准。

1992年的价格改革及1994年的税制改革都对消除价格扭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并为单一价格体系及全国市场的建立铺平了道路。与此同时,新一轮的企业改革也在整个中国蔓延开来。1992年,中国确立了将实现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企业改革的支持者也因此有了一个新的任务:把国营企业转变成为独立、自主并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实体。这一决定超越了“放权让利”的基础及经营承包责任制,把中国的企业改革推上了一个全新的舞台。建立一个脱离政府干预并由市场监管的现代企业制度,便成了企业改革下一阶段的目标。

乍看之下,这个想法似乎违背直觉。国企如何能不受国家干预?企业改革内部存在着一个困境:国企不可能完全与国家脱离。一个归国家所有的国企如何变成自主逐利的商业企业?一个比较现实的想法是,减少各种官僚机构及相关的繁文缛节,简化政府和国企间的关系,同时让国企参与市场竞争。此外,由于大部分国企已经处于亏损状态,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因此有必要削减国企的数量。我们将会在后面看到,这恰恰是中国政府有能力实现的做法。

从某种程度上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企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上市公司有些相像。对这两者而言,企业所有者的概念都是模糊的。国企属于“全国人民”,而上市公司属于股东。同时,它们的管理与所有权都是脱钩的。这种相似性也常常被中国的国企拥护者强调。但一个被忽略的事实是,上市公司的运作遵循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法律和经济制度,这些制度在西方国家已经发展了超过数百年。尽管如此,管理层滥用职权、违背诚信、侵犯股东权益的丑闻在西方企业世界中仍层出不穷。相比它们自身的缺点,中国的国企面临的困难更多在于国家没有建立一个合适的监管框架。尽管中国政府在1992年已经接纳了市场经济,但这并没有,也无法抹杀人们思想中的计划经济观念,许多中国领导人、经济学家及普通大众的思维方式依然受其根深蒂固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说法便是由此而来。正因为有着这样的思维传统,公有制在中国社会中依然被广泛认为是共产党政权的经济基础。这种强烈而执着的政治取向使私有化几乎不可能在企业改革中实行。除了意识形态上的偏见,文化上的偏见同样根深蒂固。在中文的语境中,“公”常被认为与公共精神及牺牲精神相关,而“私”则被认为是陷入道德低地的体现。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私”的话题在公开言论中几乎是一种禁忌。例如,当谈话涉及国营企业的对立面时,人们会用“民营企业”来替代“私有企业”。无论是政治上还是文化上,人们对私有化总是充满强烈的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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