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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会好吗》[革命]如何告别革命(4)

这个社会会好吗 作者:熊培云


革命的硝烟如何从人心中散尽?在反思法国大革命方面,雨果那代人究竟做了怎样的努力与决断,读者不妨随我到法国西部做一次短暂的旅行。

今天,走在布列塔尼乡下,如果你是个我这样的异乡人,一定会爱上那里的四季繁花、雨水涟涟。最动人是在和风朗日,好端端的天空竟会突然筛落一阵明晃晃的太阳雨。然而,早在两百年前,这片土地却比巴黎更腥风血雨,因为它是保皇派的大本营,是革命与反革命的杀戮之地。大约十年前,正是在这里我第一次读到了雨果的小说《九三年》——一份有关革命的判词,一曲人道主义的挽歌。

小说是这样开始的: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保皇派叛军枪杀革命的蓝军,纵火焚烧城市,对蓝军驻过村子的无辜村民以死相惩,“烧光杀光,决不留情”。面对贵族的烧杀,蓝军则以暴制暴,绝不宽恕。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叛军首领、布列塔尼亲王朗特纳克被蓝军围困以后。本已成功脱逃的朗特纳克,在半路上听到一位母亲绝望的求救,又折返回去营救三个落难火场的孩子,却被蓝军擒获。受其人道主义精神的感染,蓝军司令官戈万认为应该以人道对待人道,于是放走了朗特纳克。为此,戈万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被押上了革命的断头台。根据革命派的法令,“任何军事领袖如果放走一名捕获的叛军都必须处以极刑”。而坚持行刑的,正是戈万的老师西穆尔丹。他们原本深爱着对方,然而,革命的教义杀死了革命的信徒,革命的老师杀死了革命的学生。

革命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消灭旧制度,是为了改造不合理的关系,而不是为了消灭人。在雨果笔下,当革命的意义超出了人的意义,革命者便只有死路一条——戈万脑袋落地,西穆尔丹举枪自尽。显然,雨果并不诅咒革命,也不反对共和国的建立,他反对的是你死我活背后的换汤不换药。他在《九三年》里安排了这样一个意味深长的细节:一个险些杀了戈万的保皇派在被捕后求死,而戈万的态度却是,“你要活着。你想以国王的名义杀死我,我以共和国的名义宽恕你”。让一切回到人的命运本身,这才是雨果理想中的法国大革命。为自由而战,而不是为革命而战,“在绝对的革命之上,还有绝对的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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