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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哲学导论》第一节 中国哲学的起源(2)

剑桥中国哲学导论 作者:(新加坡)赖蕴慧


学者已经用“百家之学”刻画当时的观念多样性及论争精神。【参见Fung 1952:132-169。】 所谓“家”指的是早期思想者所组成的思想团体。不过,中国思想史早期对“学”的分类极不系统。史家司马谈(卒于公元前110年)是最早区分早期中国思想流派的学者之一。他把诸子学说归约为六家:

(1)阴阳家:以阴阳两大原则为基础,特别是把它们应用于宇宙论;

(2)儒家:文士或学者的学派。它包括狭义上的“儒家”,即孔子学派(Confucianism);

(3)墨家:由武士和匠人组成,组织严密,纪律严明,创始人为墨子;

(4)名家:这一派思想家讨论的话题涉及名与实的关系;

(5)法家:注重法令,强调“法”是社会控制的主要工具;

(6)道德家:这一家在争论形上学及政治社会哲学时强调“道”与“德”。(Fung 1948:30-31)

司马谈的六家分类法相当随意,其中三家(阴阳家、法家与道家)依学说主张,一家依追随者的社会特征(儒家),一家依学派的自称(墨家,源自创立者的名字),一家依探索的领域(名家)。这种复杂性从一开始便一直是中国思想论争的一个重要品性。在多种观点相与竞争的背景下,观念的论证和辩护很重要,整合不同视角的思想亦同样重要。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中国哲学的诸多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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