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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哲学导论》第三节 对反:相反相成(2)

剑桥中国哲学导论 作者:(新加坡)赖蕴慧


对老子来说……“反(返)”不是从偏爱A转向偏爱B,从而以柔、弱、下取代刚、强、上。人的一切努力都是反对向着B下堕,既然如此,那么最接近于自发之道的方向就是:从丰饶的根部得到滋养更新之后,接着调整方向朝上冲。“(反)返”粉碎了A、B之间的界划;圣人偏好守弱,但他并没有停止趋于强盛,因为他知道,在上升力量面前韬光养晦,正是避其锋芒伺机取胜之道。(1989:228-229;黑体为引者所加)

消解对立面之间的界划,这是道家立场的一个重要特点。当然,消解的结果不是A混同B或B混同A,也不是消除A或B。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到,葛瑞汉的分析并没有明确提到,在《道德经》中对立面的份量是不同的。静、黑、贱(第十六、二十六、三十九章)被视为其对反面的根。我们不能不注意到《道德经》偏好弱、谦、静。关于这一点,史华慈赞同刘殿爵(1958)所提出的《道德经》中的价值“不对称”:

刘殿爵已经指出,在老子的对反概念中,有着引人注目的不对称性。阴与阳、弱与强、柔与刚、退与进,老子明显“偏爱”这些对反概念中的前一项。它们有更高的“本体论”地位,就像水之胜于石:水居于卑下之地,故而在更深的层面上比石头更坚。【Schwartz 1985:203.】

刘殿爵还认为,对反两面之间的关系犹如儿童滑梯:“爬到顶上很费劲,而一旦过了顶点就必定会突然快速下滑。”(Lau,1963:27)刘殿爵和葛瑞汉在对反概念理解上的差异颇有趣:刘殿爵强调对传统价值的彻底颠覆【仅仅颠覆现行准则,比如把偏好男性换成偏好女性,这对于伦理与社会问题的处理来说有失草率(Lai 2000:139)。陈汉生反对这种天真的做法:“传统价值颂扬尊者、强者、智者、支配者,而老子的话则让我们学会欣赏卑者、弱者、愚者、被支配者。传统主义者推崇男性,而老子则力挺女性……[但是,]它的理论要点甚为精微,决不是简单翻转传统导向和盲目推崇道的消极面向。”(1992:223)】,而葛瑞汉则提出了一种看待对反的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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