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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的历史与主权》第四章(1)

钓鱼岛的历史与主权 作者:(日)井上清


清代的记录也证实

钓鱼岛是中国领土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知道能够证实钓鱼群岛是中国领土的记录,在16世纪中期至少就有三个。关于再早的记录我尚不知晓,但不管有无记录,应该肯定中国人在发现钓鱼群岛、给它命名的当初,就把这里认做是自己国家的领土了。其中最大的钓鱼岛,紧靠海岸处险峻的山崖林立,岛上最大的平地按当时的技术水平也放不下几个人。他们不会想到要对这样一块弹丸之地予以特别重视,但从他们特意将其列入沿海防御图来看,他们也没有认为这里是无主地。并且在16世纪中期,三个文献都清楚地将这里与别国领土区分开来,这决不是偶然的。那时,中国的东南沿岸受到倭寇的欺辱,由于与倭寇的紧张关系,中国人在东南沿海的本国领土与外国领土的区别上不得不十分敏感。

郭汝霖之后,还曾有三位明朝的册封使分别于1579、1606、1633年东渡琉球。我曾读了前两位的使录,但里面都没有像陈、郭那样有关于琉球与中国的“界”的记述。最后一位使节的记录我只看了一部分,所以不清楚有没有关于地界的记载。时过境迁,不久后明朝灭亡,清朝建立,琉球王也同样得到了清朝皇帝的册封。清朝的第一任册封使是1663年进入琉球的,但在他的使记中也没有关于中琉地界的论述。

这样,在陈、郭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关于地界问题的记载就成了空白,这也被奥原敏雄当成了钓鱼群岛是无主地的理论根据之一。他怎么会想出这么一条理由呢?我感到莫名其妙。后代的使节要仔细地阅读陈、郭以来的历代使记。(本来册封使记就是写给当时及后世的朝廷及琉球使节们看的。它具有报告书的性质,不是像琉球政府轻描淡写所说的那样,只是个人航海日记。)所以他们应该十分清楚赤屿和久米岛就是中、琉的分界,而在他们自己的使记中没有特别写上去的必要。

清朝的第二任册封使汪楫,1683年出使琉球。在他的使记《使琉球杂录》卷五中,有篇关于在赤屿与久米岛之间的海上,举行避海难祭祀的记事。文中明确记载这里是“中外之界也”,是中国与外国的疆界。他这样写道:

二十四日(1683年6月),及天明见山,则为彭佳山也。……辰刻过彭佳山,酉刻遂过钓鱼屿。……二十五日见山,应先为黄尾后为赤尾,然未久遂至赤屿,不见黄尾屿也。薄暮,过郊(或作“沟”),风涛大起。投生猪羊各一,倾五斗米之粥,焚纸船,鸣锣击鼓。诸军士披甲露刃(披上铠甲,戴上头盔,拔出战刀),伏于船舷,作御敌之状,久之始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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