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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慧》先秦显学:法家(3)

东方智慧:中国思想与思想家 作者:刘德斌


另一位法家的代表人物是慎到(约公元前395—前315年),他可能与商鞅生于同一年,是赵国人。

与申不害一样,慎到早年学习的也是道家学说。在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齐国的稷下学宫里讲学,有不少学生,在当时享有盛名。他对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做出了贡献。公元前284年,慎到离开齐国来到韩国,任韩国的大夫。慎到著有《慎子》一书。

慎到主张“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即百姓、百官只听从君主的政令,君主则必须完全依法行事。立法权要集中在君主手中,各级官吏要严格地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即“以死守法”。百姓则要接受法令的规定,按法做事。慎到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实行法治,并取得功效。在执法的过程中,慎到提倡公平执法,反对人治,认为法治比人治优越,甚至说不好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

在前期法家中,慎到以强调“势”著称。慎到认为,君主只有掌握了权势,才能保证法律的执行。如果有了权势,即使像夏桀那样昏庸残暴,命令也能得到执行;如果没有权势,即使像尧那样的贤德,百姓也不会听从命令。可见,慎到重视“势”,实际上是重视法律的体现,是为了保证法律得到执行。慎到反对儒家主张的德治,认为那样不可能使法律贯彻执行,会产生很多弊端。

慎到的驭人之术有两条:“尚法不尚贤”和“君无事臣有事”。

慎到也反对墨家提倡的尚贤,但他并不反对任能。在慎到看来,能与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能指技术性的人才,贤是道德和政治的范畴。慎到认为,国家固然要任用技术性人才以处理具体的政务,但更重要的是确立依法治国的精神,而不要依赖于所谓的贤人来治国。

慎到也提出,君主要有得当的驾驭臣下的办法,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君主不要事必躬亲,去处理具体的事务性工作,而要把这些交给臣下去负责。在用人方面,慎到提出“不用忠臣”,即不任用那些仅有忠心却没有实际能力的臣下。

法家思想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两个方面,最具建树的是其政治思想。

法家的政治思想,核心是法、术、势等三个概念,法是指政府颁布的成文法,术是指君主驾驭群臣的手段,势是指君王的权威。在上述三位法家早期的代表人物中,商鞅强调的是法,申不害强调的是术,慎到强调的是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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