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打工女孩》三 穷死是罪过(2)

打工女孩:从乡村到城市的变动中国 作者:(美)张彤禾


四个月后,春明跳到另外一家厂,但是当一个同事说她表哥知道深圳有更好的工作时,她马上就离开了。春明和几个朋友去了深圳,在高架桥下过了一夜,第二天上午和同事的表哥见面。他把女孩们带到一家发廊,领她们上楼,一个化着浓妆的年轻女人正坐在按摩床上等客。春明一看这场面就吓坏了。“我们家很传统,”她说。“我觉得那里所有的人都是坏人,要我当妓女。我想一旦去了那里,我也会变坏。”

有人跟女孩说她们应该留下来,在公共澡堂冲个澡,但是春明不肯。她走下楼,往大门外看了一眼立刻就跑,连朋友和箱子都不要了。箱子里装了钱,身份证和她妈妈的照片。身后的脚步声越逼越近。她拐到一个巷子,又穿到另一个巷子,脚步声停了。春明冲进一个院子,在后面找到一个废弃的鸡笼。她爬进去,在那里躲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她的手臂上布满了蚊子叮咬的包,春明走到街上,跪在地上乞讨,但没有人给她任何东西。一个路人带她去了派出所;因为她没有发廊的地址和名称,警察也没有办法帮她。他们给了她二十块钱坐巴士回玩具厂。

还没到东莞,半路上巴士司机就赶她下车了。春明开始走路,街上有一个男人跟着她。她发现一个女孩穿着工厂制服,就问那个女孩能不能让她混进厂里过夜。那女孩借了一个工人的身份证把春明带了进去,那天晚上春明躲在一间澡堂里。早上,她偷了一身晾在澡堂外面的干净裤子和T恤,爬出工厂的大门。那个时候,她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一个巴士司机给她买了一片面包,让她搭车顺路回她表哥和表嫂在东莞工作的地方。

春明没有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事。她只是在街上闲逛。她结识了一个工地上的厨师,他让春明跟工地上的其他工人一起搭伙,晚上她溜进朋友们的工厂宿舍里睡觉。没有身份证,她就找不到新工作。晃了一个多月,春明看到银辉玩具厂招流水线工人的广告。她捡到一张别人遗失的、也许是扔掉的身份证,用它找到了工作。从法律意义上说,她是唐聪芸,1969年出生。这比她的实际年龄大了五岁,但是没人会细看这些东西。

春明在银辉厂做了一年,把大盆里的塑料混匀倒进模具里做成玩具汽车、火车和飞机的零件。她胆子大,喜欢说话,很容易就能交到朋友。她的新朋友叫她唐聪芸。于是,她真的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离开这家厂之后这么多年,她还会收到寄给唐聪芸的信。春明从来都没搞清楚唐聪芸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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