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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缺什么,日本缺什么》可怕的“日本病”(3)

中国缺什么,日本缺什么 作者:(日)近藤大介


2012年3月,鸿海与夏普之间正式开始交涉,但是时至2012年年末,双方仍未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夏普得的‘日本病’竟然有这么严重!”——对于夏普的优柔寡断,郭台铭董事长虽然有些怒不可遏,但却也束手无策。

一旦和患上了“日本病”的日本企业合作,我相信无论是哪家中国公司的领导都会像郭台铭董事长那样生气。假设有一位中国公司的“老板”向某日本公司提出了一项对双方都十分有利的合作项目。该日本公司在中国北京或者上海的现地法人在收到中国公司的合作意向后,立即向日本总公司的国际部汇报。这个时候,总公司的国际部会要求现地法人提交一份长达几百页的“策划书”,其中包括:合作项目所涉及的领域的中国市场及业界现状、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合作方中国公司的企业分析、本公司及其他公司类似先例详情、中国近期的政治?经济?社会动态等等。在北京工作期间,我也多次制作过这样的“策划书”。据我个人统计,日本企业的现地法人要想完成这份“策划书”至少需要花上好几个月的时间。

几个月后,当现地法人将厚厚的“策划书”提交给了日本总公司国际部之后,国际部就会召开一轮又一轮的会议,然后总结出几十条甚至几百条修改意见,最后,国际部会将这些“意见”连同“策划书”一并退还给现地法人。如前所述,国际部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对于部门负责人来说,“逃避由这份策划书所带来的个人责任,防止其为自己的仕途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远比“促成与中国公司的合作,提升公司产品的销售额”更为重要。

一般情况下,日本公司在中国的现地法人与日本总公司国际部之间拉锯战会一直持续好几个月。即使最终突破了国际部这一关,现地法人还要继续迎接“现地法人与总公司内部各关联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科长、部门科长与部门部长”之间的漫长地交涉。而且,每经过一轮交涉,相关部门都会提出好几百条新的修改意见——这是因为关联部门的负责人的想法和国际部负责人的想法一模一样——与其促成公司与中方的合作,倒不如逃避个人责任、防止其为自己的仕途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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