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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成熟,就是懂得兼顾表面矛盾的事物(1)

创业教我的50件事 作者:王文华


10 成熟,就是懂得兼顾表面矛盾的事物

进行“验证”的好处是:得到的智慧不是“相加 ”,而是“相乘”的。每次跟一位专家谈完,我们请他介绍另一位值得请教的对象。人脉和智商,便以“相乘”的方式成长。

靠这样的方式,我们认识了“台湾社会事业发展协会”的陈淑兰和罗琼玉小姐。

第一次见到淑兰,是 2007年 7月 2日,在台北信义计划区的国贸大楼。素昧平生,她却大方地跟我聊了两个小时。那两个小时,奠定了未来两年若水做的事。

我们后来出来倡导“社会企业 ”(Social Enterprise),很多人视为创举。但我们并不是先驱。

2007年 3月,我在纽约拜访公益机构时,研究过一家 “聪明人基金”(Acumen Fund,投资创业家开创的公益事业),当时我并不知道那叫“社会企业”。

让我对社会企业有清楚概念的,是淑兰。在国贸大楼,她跟我慢慢聊起社会企业。这个名词在台湾虽是新概念,在国外、特别是社会主义传统深厚的欧洲,历史悠久。

“社会企业”历史虽久,但定义却不统一,基本定义是:一家同时能做公益和赚钱的公司。一方面能在市场中获得营收和利润,另一方面又能创造公益价值。它的公益价值,可以是因为它雇用了弱势群体,或它提供某种产品给弱势群体使用,或它的产品在教育、环保、贫穷、公共卫生等方面,有所贡献。我当下第一个反应是:“矛盾!”。

第二个反应是:公益和赚钱向来壁垒分明,甚至水火不容,能结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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