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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做“水”,别做“水泥”(1)

创业教我的50件事 作者:王文华


12 做“水”,别做“水泥”

关键问题是:自己去做?还是投资别人去做?由于当时我们自己并没有任何明确的社会企业构想,又受了纽约“聪明人基金”的启发,所以我们决定仿照“聪明人基金”,成立一笔创投资金,投资给想要创办社会企业的创业家。

这个方向确定后,一切就快了。先是成立组织。前面提到,我们不想用基金会,所以成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该叫什么名字?

我们考虑了两个名字:一个是“若水”,另一个是“第四部门”。“第四部门”是国外对社会企业的别称,意思是它有别 于政府(第一部门)、企业(第二部门)和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

“若水”则出自老子《道德经》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我们喜欢不争的修养。过去在企业界,每分每秒都在争。现在重来,希望不争。这境界我们达不到,但很向往。把公司名字制定成一个永远在追求、永远达不到的目标,够浪漫。

除了不争,我们也喜欢水的特性:兼容并蓄,不断流动。我们期许自己像水,用浮力把社会上大量潜在的慈善资源带到表面。若浮不上来,我们就兴风作浪、推波助澜帮它浮上来。但创造风潮之后,不必拥有,成功不必在我。

我用“水”的特性,回顾前半生。发现我是“水泥”,而不是“水”。

“水泥式”的工作是固定的。每天有例行公事,24小时奉献给公司。

“水泥式”的公司,组织架构和权力分配得很清楚。老板一个命令,大家忙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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