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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病》拿什么来终结高速公路暴利收费(6)

中国社会病 作者:李松


“有关部门多次对收费公路进行治理,但久治不愈。究其根源在于不少地方把公路收费视为稳定的财源。因此,不痛下决心,不从制度上进行根本改革,是不可能解决的。”孙继业说。

孙继业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收费公路存在的问题:“取消普通公路收费。普通公路属纯公共产品,应是政府无偿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汽车使用者已经缴纳了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燃油税等税费,不应再重复交过路费。目前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已经具备了还公路公益性的条件和财力;降低高速路收费标准。高速公路属准公共产品,可以合理收费,但也不能收费绵绵无绝期,收费期限届满后应终止收费。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车流量将大幅增加,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对投资回收和合理回报影响并不是很大。”

同时,孙继业还建议改革“统贷统还”政策。“虽然 2011年开展过收费公路清理工作,但很多超期限收费站仍然没有撤掉,其主要依据就是‘统贷统还’政策。由于公路在不断修建,‘统贷统还’实际上成为变相延长收费期限的一个借口。”

鄢圣华建议,应该禁止“经营性公路”,即使政府转让收费权,也只能是以还贷为目的,企业只是代替政府收费还贷。同时,公开收支,什么时候还清了贷款,要让百姓一目了然,还清了贷款的就要立即停止收费,确保公路的公益性质。

在美国,为了确保公路的公益性,政府始终是公路投资的主体,保证了公路的公益属性。8.9万公里高速公路中只有大约 8000公里是收费路段,绝大多数公路甚至连收费站都没有。对于非政府出资的收费公路,政府在财政充裕时也会回购公路债务,使之变成真正姓“公”的公路。

截至 2012年,德国拥有 12550公里高速公路,为世界第四:不收取高速公路养路费;绝大部分的道路维修保养费用都是由政府从税收中支付;对于 12吨以上的卡车,德国从 2005年 1月开始征收平均每公里 15欧分的使用费。

在鄢圣华看来,中国高速公路收费暴利现状要尽快改变,关键是要彻底改革目前权力过于集中、高度垄断封闭、政企不分的公路建设投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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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借款挪款买车,然后倒卖给司机,再以司机的钱还清借款挪款……这是多数北京出租车公司“空手套白狼”的发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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