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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病》谁动了作者转载稿费……(11)

中国社会病 作者:李松


2009年,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明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职能的复函》,明确文著协承担报刊转载、教材“法定许可”使用费转付的法定职能,并强调“国家版权局在《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实施之前颁发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凡是与《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相冲突的,以《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准”。

换言之,文著协成为中国唯一的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负责全国报刊和教材“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工作的唯一法定机构。

文著协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 12家著作权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陈建功等 500多位我国各领域著名的著作权人共同发起,于 2008年 10月 24日经国家版权局批准设立。

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告诉记者,尽管按照规定文著协是负责全国报刊和教材“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工作的唯一法定机构,但在现实中,社会上还有一些机构在非法从事稿费收转业务,其中包括一些地方版权行政机关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他们不把找不到作者的稿费交给文著协,也不公布,这些稿费最终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地方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此也没有任何监管手段。“这就造成报刊杂志稿费收转比较混乱,严重影响了报刊发放稿费和作者领取稿费。”

张洪波透露,目前,这些机构至少截留了 2000万元左右的稿费,涉及上万名作者。

记者发现,在文著协正式成立后,此前从事稿费收转的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并没有彻底退出此项业务。

2011年 11月 8日,记者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稿费收转”一栏中,找到了“在线稿酬查询”的链接,点击进去显示空白页,查询功能形同虚设。而“作者信息备案”则一直处于“该部分内容正在完善过程中”状态,而此内容的最新更新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

记者随后以作者身份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总机,辗转找到具体负责稿费收转的部门。工作人员高小姐核查记者身份后,在数据库里核对稿件,结果发现记者在此有 18笔稿费,最早的一笔是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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