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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信用卡是好东西吗(2)

看懂货币(图文版) 作者:陈思进


1958年,美国运通公司发行了真正的信用卡(Amex)——运通卡。在美国被广泛接受,发行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到1959年,允许慢慢支付信用卡余额的是BankAmericard(1977年改为了Visa卡)。信用卡有别于银行卡,银行卡每个月必须一次付清欠款,而信用卡则允许持卡人循环欠款余额,其代价必须支付欠款利息。

当信用卡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赚钱图利的目的,取代了方便携带与流通的初衷。由于信用卡行业竞争激烈,信用卡商往往会提供奖励,譬如:累积飞行时间赠送免费机票,赠礼券或反馈金(根据年消费额,每年最高有百分之一的现金反馈)等手段,来吸引新用户。然而,相形于高额的罚款利息,这些奖励简直微不足道。信用卡商通过邮寄大量的宣传广告给大学生,甚至在大学门口摆摊位,从还未踏上社会的年轻人入手。只要一上钩,这些少不更事的年轻人,少则十年二十年,多则一辈子都将在陷阱里打滚,无法脱身。信用卡商诱使年轻人上钩的惯用手段,无非是以下这几种:

陷阱之一:欠信用卡债没关系,毕业后一定能够还清欠款。

当年“先购物,后付款”的口号到了今天,变成诱惑美国年轻一代,特别是年龄18~24岁的大学生,放开手脚信贷消费的诱饵。如今,美国的信用卡发卡公司多达4000多家。包括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的一项研究在内的各种科学研究表明,和使用现金相比,人们在使用信用卡时的确愿意花更多的钱。

毕业后五位数年薪的前景,足以诱使年轻学生掉进透支的陷阱而不自知。“先消费”,毕业找到好工作,到时还愁没钱还账?所以大批学生还未走上社会,背上已然扛上债务。实际上,渴望独立生活的大学生,毕业后财务状况并不乐观。不但要自付房租、车保险、水电费、家具和上班穿的行头,可能还有学生贷款等着还。有的人说不定又想继续读硕士,旧的学费还没有还清,新的学费又跟着来了。而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已经养成,想节制谈何容易?

目前,年龄在25~34岁的年轻人,平均欠债2万美元,比1989年至2004年间增加了47%。有将近1/5的人,背负着“困难的债务”。这些信用卡负债的家庭,将用24%的收入来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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