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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面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1)

小康不小康 关键看老乡 作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改善农村面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

城镇和农村只有相互支撑、相互依存,才能共同构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整体图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为加强。2003—2012年,全社会共完成公路建设投资超过1.7万亿元,共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92万公里,新增农村公路通车里程234万公里,解决了约1000个乡镇、14万个行政村不通公路,以及1万个乡镇、27万个行政村不通沥青(水泥)路的问题。2012年,全国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67.8万公里,乡镇通公路率和通沥青(水泥)路率分别达到99.97%、97.43%,行政村通公路率和通沥青(水泥)路率分别达到99.55%、96.46%。2000—2012年,中央和地方共投资1848.8亿元,解决了3.77亿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沼气用户已达4242万户。农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截至2012年年末,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7.09平方米。

二是农村社会事业实现历史性突破。在教育方面,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义务教育“实至名归”,农村地区适龄少年儿童“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目前,全国约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国家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一定生活费),3000多万名农村寄宿制学生免除住宿费,其中2600多万名学生得到营养膳食补助。通过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等,农村学校校舍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得到加快普及,农村学生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得到实施。近年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有了较大改善,截至2012年年底,农民工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已达126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已经普及,各地还通过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完善“星火培训体系”、实施“雨露计划”等,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在医疗卫生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参合农民2012年年底保持在8亿人以上,人均筹资水平2013年达到340元,受益人次2011年达到13.15亿人次。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已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设立的卫生院、村村都有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在农村得到普及,以药养医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农村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乡镇(街道)文化站40390个,村文化室20余万个。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依托农村文化设施网点,建成2867个县级分中心,2.3万个乡镇基层服务点,59.7万个村基层服务点。到“十一五”期末,农村20户以上已通电的自然村基本实现了广播电视村村通。截至2011年年底,已有50多万个行政村建立了农家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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