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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往事,不过是虚惊一场(1)

哥们儿心态好极了 作者:海阳


华景春的父亲是抗美援朝的一个军官,战争结束后落下一身的病,家中的体力活干不了,一切都靠老婆打点。他们一共生了六个孩子,三男又三女,作为长子的华景春理应分担一部分母亲的职责。他被朋友们称之为华老大,这听上去颇有点江湖侠气儿女情长的意思。

然而,事实上这是个沉默寡言的老实人,几乎没有度过多少童年时光,便早早下地开荒,照顾弟弟妹妹,迅速成长为一名能扛大事的少年,生活赋予他的本朴与稳重的气质。“是个值得信赖的人”,他时常得到这样的评价。与此同时,他确实也有点侠肝义胆的味道,容不得朋友跟家人受委屈,人缘出乎意料的好,只要向他开口,他就几乎倾尽全力相助。

他在酒厂上过班,干过苦力,修过路,盖过楼,并且掘得一口好井,他自我研究出的一套人工挖掘技术,在同行里很是风光了一阵。

后来,他娶到了村里的村花,一个逢人便笑的大辫子姑娘。姑娘个子不高,温柔善良,在所有化妆品只是一小瓶雪花膏的年代,依旧美得不可方物。当然,在华景春眼里,姑娘即使蓬头垢面也不掩国色。1983年,农村超生风盛行,不少人当了“游击队队长”。乡计生委不得不将村口那排“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的标语重新粉刷了一遍。华景春的家就在村路口的旁边,他每天出门都得读上一遍。

这一切对他来说并没太大的意义,他的第一个儿子已经出生了,老婆告诉他,无论如何,只要这一个孩子,好好带大,砸锅卖铁供他念书。这是一个朴实的愿望,很适合华景春的自我定位,他跟老婆一拍即合,工作起来更加卖力。

“好好供孩子念书”成为了这对夫妻最原始的理想。待到孩子长到读书的年纪时,他们便为了儿子的教育问题开始不断搬家,孟母不过三迁,他们却前前后后搬过九次家,从农村到县里再到城市,最后成为靠出卖劳动力赚钱的务工农民。

从卖雪糕、烤串,到收废品、养猪,以及承包玉米地、种水稻,几乎所有农村人来城里的生存技能他们通通都尝试了一遍。大辫子姑娘早已剪掉自己的头发,为了劳作方便换成干净利落的短发。这在华景春眼里,依旧不掩国色。

与此同时,儿子也很是争气,辗转几所学校,几乎都在班里名列前茅。夫妻俩对“知识改变命运”之类的老生常谈并没有太大的感触,他们仅仅是最本能地认为“既然孩子这么能读,那就给他创造最好的条件”。换的学校,一所比一所优秀,他们的劳作也一次比一次艰难。

终于,儿子上中学,华景春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出门做生意。一向沉默寡言的华老大在临走时对儿子说:就你这智商,我们老华家百年不遇,好好读书,爹会把你读博士后的钱都挣回来。那天,乌云滚滚,雷声阵阵,是暴雨将至的迹象。

那场雨直到儿子上初三的时候才彻底降落,如同瓢泼。

盛夏的某个暴雨夜,华老大从侧门一闪而入,被风吹歪的伞靠在墙角,雨水流了一地,华老大的肩膀也被淋湿。他沮丧地坐在床边,仿佛老了一个世纪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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