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驯化青春

年轻可以一无所有 作者:薛涌


2000年,美国保守派作家戴维·布鲁克斯出版了一本颇为怪异的书:《在乐园中的布尔乔亚式波西米亚人》。所谓布尔乔亚式波西米亚人(Bobos),是由布尔乔亚(bourgeois)和波西米亚人(bohemian)两词合成:前者代表着主流社会的中高产,特别是大企业所代表的主宰性势力;后者则代表着狂放不羁、反文化、反社会的嬉皮士。双方按说势不两立,但戴维·布鲁克斯所描写的,是反文化、反社会的婴儿潮一代是如何在反叛之后天衣无缝地融入社会主流的,这种主流和非主流所合成的新阶级,给美国社会带来了什么变化。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中高产,是规规矩矩的上班族,每天西装革履,早出晚归,在公司的科层中一级一级往上爬。1956年,威廉·怀特的名著《组织的人》声称,美国人所接受的是集体主义而非个人主义的伦理。秩序、纪律、服从是主流的伦理规范,这也构成了婴儿潮一代在六十年代挑战的对象。等到了九十年代,婴儿潮一代成了中高产,他们的行头经常是牛仔裤、T恤衫。他们保持着艺术家的派头,我行我素,并不那么忠于组织。他们似乎也不像老一代中高产那样那么在乎钱,但是,究竟谁更有钱呢?九十年代的婴儿潮一代不仅更有钱,而且钱要多得多。其实,他们已经成为社会既得利益的享受者。

婴儿潮一代这种由反叛到招安的过程,进行得是如此不知不觉,大多数人都没有察觉,乃至许多人误认为当今五六十岁的这代人是天性很保守的既得利益集团,这实在是天大的误会。但是,如何解释那些当年蓬头垢面、蔑视主流社会的嬉皮士,如今能登堂入室,住在郊区一尘不染的豪宅里,领导着美国的政治和经济的各个部门?他们如何完成了如此剧烈的变身?

首先,社会对他们的反叛并非没有回应,不管整个过程是多么动荡,美国最终还是从越南撤离了。女权主义开花结果,不仅大学男女同校,女性如今已经占据了美国劳动人口和选民的一半以上。民权运动虽然没有终结种族歧视,但美国现在有了第一位黑人总统,少数族裔的境况已经大为改善。嬉皮士们所掀起的社会和文化革命,当然没有百分之百地达到目标,但是恐怕已经朝着目标走过了百分之六七十的进程,而且整个社会还是朝着他们理想的方向移动。像民权、女权中的许多诉求,如今成为某种“政治正确”的话语,稍敢触犯者就会为自己找来大麻烦。所以,反叛过后,他们并不觉得社会一定就是自己的敌人。相反,社会在他们的压力下进行了改变,他们也由此建立了对社会的所有权。

第二,嬉皮士这代人赶上大学的普及,使他们成为教育最好的一代。毕业后不久,又赶上知识经济的发足。微软发端于七十年代初,反叛的风潮尚未完全退却。苹果则起步于七十年代中,嬉皮士那时也刚刚开始卸妆变身。30岁上下正当年的婴儿潮一代,发现自己被绊倒在钱上。要知道,他们并不像父辈那样刻意追求成功、膜拜大企业的组织和科层,他们不屑于小心翼翼地当个公司白领爬楼梯,他们仍然狂放不羁,干自己想干的事情。但是,美国正在转型的经济,需要的恰恰就是他们这样的气质。五十年代,美国经济的支柱是制造业,福特式的流水线是主流规则,企业强调的是科层、等级、纪律、服从,公司所需要的职员是那些能把上司分派的事情干好的人。到七八十年代知识经济崛起时,那些具有反叛精神、敢于挑战常规、想人所不敢想、为人所不敢为者,成为了高科技的弄潮儿。这也怪不得,即使在企业界,往往也是牛仔裤、T恤衫比西装革履更酷。

人们可以按照流俗之见来指责嬉皮士:不当道时一副屌丝状,一朝当道就马上变得人模狗样地保守起来。其实,在我看来,婴儿潮一代主宰的美国在某种意义上是山大王当朝,当年的反叛者早已取而代之,并以自己的诉求重新塑造了社会。想想看,微软是一个整天和母亲吵架的男孩儿在车房里攒出来的,苹果是个形同“三无人员”的流浪汉鼓捣成的,他们都不会效法五十年代的白领,披上西装到公司里上班,等着提升。他们“反”了,也成了。他们统治的世界,当然是他们自己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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