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殖民地的社会阶层

从蛮荒到帝国:美国文明的兴起 作者:(美)查尔斯·比尔德


无论是社会生活还是宗教生活,殖民地时期的美洲文化受到了一切殖民地文明所共有的条件的限制。它的文化是派生的,整个因袭了英国传统。其形成取决于当时的经济制度、谋生的方式、各阶级的意向、财富的积累等综合因素,同时也符合变化的规律。

在美洲殖民地文化中占优势的阶级结构基本上来自英国,在殖民的过程中,英国的中产阶级,主要是地位较低的地主乡绅、商人和自由农民,在新的环境中繁殖壮大。他们在美洲摆脱了有爵位的贵族和教士统治集团的直接压力,在法律、宗教、知识和审美兴趣等问题上的主宰地位迅速上升,同时牢固地控制着工商业和地方政治。

在沿海的新英格兰,由富商及其依附者和拥护者组成的阶级占据着优势,虽然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于皇家总督家族,但在衣着、住宅、用具和生活方式与农民、手艺工人等微贱成员却有天壤之别。在波托马克河以南,田产成为上层阶级的另一种经济基础,由于实施限定继承法或长子继承法,田产得以代代相传并保持完整。

无论在社会事务方面还是在政治生活方面,拥有奴隶的贵族都处于领导地位。在城镇露天举行选举时,他们能指定自己的人担任公职。来自穷乡僻壤的自由农民抗议常常徒劳无功,在知识方面的匮乏,使得南部的平民教育以及民主政治的发展较为缓慢。

中部各殖民地的社会体系中,土地和贸易的混合提供了经济基础。宾夕法尼亚的富商们在政治和文化两个领域常常是名利双收,在纽约,荷兰血统的大庄园主和商业世家依旧能保持较高的地位。纽约最有势力的绅士与那些使地产同投资工商业的财富相结合的英国辉格党贵族十分相似,他们大多以联姻的方式和英国贵族阶级扯上关系。古弗纳的哥哥斯塔茨?朗?莫里斯在英军中升到少校的职位,在和戈登女公爵结婚后,终生效忠于英王乔治。

农场主的地位仅次于最有势力的家族,他们是自有小片土地的业主,这些人构成了新英格兰和中部各殖民地人口的主体。北部的农场主,不是跟妻儿在田间、织机上或染坊里劳作,就是驾驶船只将小件杂货运往四面八方;南部沿海地带的农场主则逐渐形成了地主家族。

弗吉尼亚往南地区的自耕农则主要来自幸运的契约佣工,他们得以在契约期满后在这片土地上起家。无论来历如何,这一大批永远保有产权的农民开始了奋斗的生活。他们大多是文盲,住在简陋的棚屋,受到上层阶级的唾弃,但他们雄心勃勃,借助丰富的天然资源,在新世界的影响迅速上升,并通过这一过程为美洲革命铺平了道路。

这个阶级的男子作为土地所有者享有选举权,他们占据了抵制英国政府及其美洲代理人的平民党派的大多数。如果说是城镇的商人和骚动的技工无意中发动了导致美洲独立的战争,那么,农民则提供了将战争进行到底的动力,并付出了绝大部分的牺牲。如果说是一位地位颇高的弗吉尼亚绅士统率了军队,那么,是自耕农扔下锄具扛起步枪加入了行伍。

社会等级的第三个阶层是自由的手艺人和一般劳工,这一阶级在人数和力量方面发展缓慢。他们之中只有那些设法积累了一些财产的人才被准许享有投票权,但还是被打上劣等人的标记。波士顿一个泥水匠的儿子被提升为治安推事时,因微贱出身而受到了攻击。这一阶级在经济地位上的不利条件很难迅速克服,甚至在宣布独立后,他们的地位也没有因为统治人物自称接受激进思想而有所提高。

在自由的等级之下,还有许多从事农业或贱役的契约佣工,他们占据了人口的很大比例,尤其是在纽约以南的地区。虽然这类人在契约期满后可以转入自由民的行列,但他们的队伍不断获得来自英国和大陆的新人补充,因此数量并未变化。受奴役的标记通常终身挂在他们的脖子上面,甚至南部的奴隶主和奴隶也瞧不起他们。

处于社会等级底层的是奴隶,他们的人数在独立战争开始时超过了50万。法律将大多数奴隶保持在永久受奴役的地位,即使他们有机会获得自由,肤色也成为卑贱的显著标志。他们是社会结构中的无声成员,最轻微的反抗就会受到最严重的处罚,只有寥寥无几的白种人愿意为他们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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