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节 公文的书面格式

实用公文写作一本通 作者:刘俊


1.文件头部分

位于公文首页上端,一般约占16开公文用纸的1/3面积,印有发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印数编号和上行文签发人等。

2.正文部分

(1)标题

标题是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由行文机关名称、发文事由和文件种类三部分组成。标题中不使用逗号,标题的最后也不加句号,仅在并列的词或词组中间加顿号或书名号。

(2)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是公文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方面构成、但文种不同,写法各异。

(3)附件

附件是附在公文正件之后的文件,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说明,其效用与正件相同。主要作用是:使正件的内容具体化和完善化,为受文者正确理解、办理和贯彻执行提供补充说明的依据材料和参考材料。

(4)公文签发机关

即公文成文机关名称。落款时要写机关全称,不得滥用简称。如“山东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不能写成“山东计经委”。几个机关联合发文,主办机关在先,其他机关按公文内容涉及面大小依次排列。

(5)发文日期

即成文的具体年月日。无论哪种书写形式,均要求年月日三者俱全,缺一不可。成文年月日一律用汉字书写,一般不用阿拉伯数字。所落日期,凡一般性公文,以领导签发之日为准;会议通过的文件,以会议通过之日为准;法规性文件以批准日期为准;几个机关联合行文的,以最后一个机关的领导签发之日为准。

(6)印章

公文必须加盖签发机关印章,这是证明公文合法性的凭证。印章要盖在公文末尾发文日期处,以印章的下部边缘骑年压月,上大下小。联合发文的排列顺序应与文件头上的排列顺利一致,可不压年盖月。

(7)附注

公文如要附加说明发至范围,可否登报等,要用圆括号注明,顶格标在发文日期的左下端。

3.文件尾部分

文件尾部分在公文末页下部,用间隔横红与正文部分加以区别。主要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刷份数等。

(1)主题词

主题词是公文主题的核心内容,但又不是完全为了表现主题而确立的,可以从全文的整体中筛选、提炼。书写排列一般不用考虑语法结构,不一定表达完整的意思。其位置在文件尾部分横线之上,由左向右排列。词与词之间空一格,不用标点符号。一般由3~5个词或词组构成,准确地反映出全文的内容特征和归属类别。

(2)抄送机关

抄送机关是送达的平行机关、下属机关。

(3)印刷份数

用阿拉伯数字标明“共印××份”并用圆括号括上。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