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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文的核稿和把关

实用公文写作一本通 作者:刘俊


一、如何对公文进行核稿

核稿是指公文在送交机关或单位的负责人最后核准签发之前,由部门负责人或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的秘书人员对文稿进行全面审核检查工作。它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修改工作的延续,是确保文件质量,节省领导用于审阅批改文件的时间和精力的重要步骤。公文的核稿,作为公文制作中的重要环节,要求公文核稿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文稿从内容、文种、格式到会签手续等方面严格衡量,逐字逐句审核,严格把关,杜绝不准确、不规范的文件印发。

公文核稿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是否确需行文。

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精神,有无矛盾之处。

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部门的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

所提办法和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结论是否正确,行文是否符合逻辑。

结构是否合理,语法、语言是否符合公文写作要求。

公文的文体是否合适,尤其是行文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人名、地名、日期、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级、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是否准确、恰当。

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序数的用法、公文格式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如何对公文进行把口

“把口”是指对公文文稿进行把关。为什么要对发文文稿进行把口呢?主要是为了节省领导耗费在审阅和修改公文上的时间,有利于贯彻集中统一的发文原则,保证公文有较高的质量,便于下级办理或执行。“把口”是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人员)对机关各职能部门拟定的以机关名义外发文件的文稿,从政策、措施、手续及体式、文字提法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于不成熟或质量上有问题的文稿,在征得拟稿单位同意或者请示领导以后可以根据情况采取退、补、改三种方法加以处理。

(1)退

对于不需要发布的或者可以由各业务部门自由发布而不需要用本机关名义发布的文稿,退回拟稿单位进行处理;对于内容不成熟或者文字上需要作大量修改的文稿,或者可以合并发布的文稿,提出问题和处理意见后退回拟稿单位修改。

(2)补

对于不按照公文处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的文稿,退回原拟稿单位予以补正。

(3)改

对于质量上虽然有些问题,但不需要退回拟稿单位修改的,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修改:

一是内容比较简单,文字修改不大的,可以由秘书工作部门自行修改,也可以请拟稿单位来人修改。

二是急件或特急件,可以请拟稿单位来人共同研究修改。

为了保证公文把口的顺利进行,要求一个单位职能部门拟写的文稿,除指定径直送机关领导同志直接审阅的以外,一般都要归口到办公部门,由办公部门初审认为合格以后再送机关领导同志签发,以确保文稿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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