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节 运用时间、数字的注意事项

实用公文写作一本通 作者:刘俊


1.关于时间的运用

(1)使用时间代词要顾及到文稿发表以后的情况,如“今年”、“明年”,“今天”,“本月”、“上月”等。使用时不能以起草文稿时间计算,而要以发表时间为准。特别在年头年末时更要注意,以免造成时间错误。因此,一般情况下,应避免用时间代词而用具体日期。

(2)写作时参考旧资料,必须特别注意资料中的日期及相关事实,作出适当处理,避免失实。如有“最近”、“不久以前”等字样的,要说明是当时的情况。

(3)避免运用交待不够清楚的时间概念,如“上月以前”、“前年以后”等。

(4)年份一概用全数,不得省略。例如“一九九八年”不能写成“九八年”。

(5)在运用我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年号时,一般应加注公历年份,如“清道光二十年”应写成“一八四〇年(清道光二十年)”,或“清道光二十年(一八四〇年)”。

(6)要注意运用时态助词。如“了”字表示动作变化已经完成,“着”字表示动作变化正在进行等。

2.关于数字的运用

(1)数字的增加或减少要注意下列用词和概念:

增加为过去的两倍。即过去为一,现在为二。增加到过去的两倍。即过去为一,现在为二。

增加两倍。即过去为一,现在为三。

增加了(增产了)两倍。即过去为一,现在为三。

超额百分之八十。即原来是一百,现在是一百八十。

降低到百分之八十。即原来是一百,现在是八十。

降低(降低了)百分之八十。即原来的一百,现在是二十。

(2)不能用“降低×倍”或“减少×倍”的提法,只能用“降低百分之几”或“减少百分之几”。因为减少(或降低)一倍就意味着等于零,如果减少(或降低)一倍以上的倍数,那就不可理解了。

(3)文中运用自己推算出来的数字,应仔细检查,使数字准确无误。如文中出现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数字,应检查它们前后有无相互矛盾和可疑之处。

(4)不能随便增删数字前后的“近”、“多”、“约”、“左右”等表示分寸的字样。

(5)计算超产数字不能用“完成了×年任务”或“跨进了一九九×年”等提法。因为按现有定额推算几年后的任务是不科学的。

(6)文稿中的计量单位应按国家计量局公布的有关文件执行。

翻译书刊中的计量单位,可按原著译出,但要采取各种注释形式注明其换算关系。

属于个别科学技术领域的书刊,因特殊需要,可使用某些非法定计量单位,但必须与有关国际组织规定的名称、符号相一致,与法定计量单位的原则不矛盾。

表达量值时,在公式图表和文字叙述中。一律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只在通俗出版物中使用单位的中文符号。

(7)引用统计数字要考虑读者有真实感受,次要的技术性很强的数字,如无损于主题的阐明,最好不用。

(8)关于数字的写法,除公文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如维生素B1、U-2飞机)及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的(如“8字形”)外,其他情况下,汉字或阿拉伯字都可以用,但务必前后统一、全书统一。较严肃、郑重的文件或其他文体,则以用汉字为好,例如:年月日(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数字(四十五公里、三千元);百分比(百分之七十五)等。

(9)“二”与“两”的用法不同:如果用作序数,应当用“二”,例如“第二”、“二月”(即二月份)、“二次大战”(即第二次世界大战)等;如果与量词连用,应当用“两”,例如“两个”、“两次”、“两月”(即二个月)、“两次大战”(即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等。

(10)章节标题层次及同级标题序码,必须段落分明、前后一致。除篇、章、节以外的分层序码,可参照下列规格处理:

第一档:一、二、三……

第二档:(一)(二)(三)……

第三档:1、2、3……

第四档:1)、2)、3)……

第五档:(1)、(2)、(3)……

第六档:①、②、③……

如只有一、二档或三、四档标题者,可以跳档使用。也可以增加拉丁字母(A)(B)(C)、(a)(b)(c)和罗马数字(I)(II)(III)、(i)(ii)(iii)的序数。但序数不宜用得过多,以免烦琐。

(11)凡涉及统一全稿的数目、序数等,需改动时应逐页改正或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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