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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失踪的北京城市史(3)

拾年 作者:王军


岳升阳多次建议在北京开展城市考古,他撰文指出:“十五”期间,金中都宫殿遗址和园囿遗址区域内出现了大量工程,有的工程甚至就位于大安殿遗址处,考古部门却没有进行调查。烂缦胡同工程也在此时施工,这是解决唐幽州城东城垣位置的绝好时机,却也被错过了。国家大剧院工地处于北京古代河渠水系的重要节点之地,不同时期交错叠压的河道、池塘、道路、堤岸、建筑、暗沟,以及众多的木桩、遗物为人们展示出城市演变的历程,却没有得到考古调查。“十五”期间,北京没有城市考古成果出现在每年的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中,而杭州在“十五”期间有四项考古成果入选当年的全国十大考古发现,有一年甚至同时入选两项。杭州曾是南宋都城临安,与之对应的正是北方的金中都,虽然金中都宫殿遗址上也有大量工程,却与考古工作者失之交臂。

岳升阳认为:“这些年到处都在施工,文物部门只要盯住这些工地,把它当作一个事情,作为城市考古来对待,用不了多少年就可能把问题搞清楚。否则,等这些工地都挖完了,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他的意见很值得倾听。

地下文物保护形势严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2004年,《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地下文物埋藏区进行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报请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在旧城区进行建设用地一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报请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可是,以上规定并未得到严格执行。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所长宋大川2007年1月在题为《关于将地下文物保护列为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的建议》的提案中称,“旧城建设审批至今没有很好地落实,并没有严格执行‘旧城范围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前报请文物部门在工程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规定,国家法规形同虚设。旧城区的改造工程、市政规划工程,至今没有一处在建设前由文物部门做过地下文物的勘探与保护”。

2009年1月,北京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以党派团体提案形式,提出加强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工作,指出:“工程建设中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旧城区地下文物保护工作落实不力”,“旧城内的建设工程多是在施工中发现文物被群众举报后被动保护。据统计,2004年到2006年,施工前未进行勘探,经群众举报后文物部门才参与保护的项目,郊区有12项,旧城以里多达79项”。

以上情况表明,北京地下文物保护形势严峻,我们须付出最大努力扭转这一局面,除非我们甘愿让失踪的北京城市史在我们这代人手中彻底灭失,并永远承受子孙后代的谴责。

200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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