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是那种女孩》 序言(1)

不是那种女孩 作者:莉娜·杜汉姆


我二十岁,我恨自己。我恨自己的头发、脸,还有微鼓的腹部。我恨我说话的声音,总是带着颤音。我恨我写出的诗,总是多愁善感。我恨我父母对我说话的方式,音调总是比跟我妹妹说话时要高一些,就好像我是个叛逃的政府工作人员,要是给我压力太大,我就会炸死那些被我绑在地下室里的人质。

我把这些恨藏在心里,却处处都想发起挑衅。我把头发染成鲜艳的黄色,剪成胭脂鱼发型,这造型跟现今的时尚潮流没有任何关系,而是从八十年代年轻妈妈们的照片中得到的灵感。我穿着霓虹色的紧身衣,把身上所有的缺陷展露无遗。我母亲曾跟我大吵一架,因为我去梵蒂冈时,穿着香蕉图案的露脐上衣和粉色紧身裤,所有去朝拜的游客都瞪大了眼睛看我,然后扭过头去。

我住的宿舍里,不久前还住着低收入的老年市民,我不想去想他们现在人在哪里。我的室友搬去了纽约,去研究“农田到餐桌”式烹饪和女同性恋文化了,所以现在我一个人住在一楼的一间宿舍里。本来我还挺满意的,直到有一天,一个女橄榄球运动员把宿舍的门从门框上拽了下来,闯进我的宿舍,想教训她拈花惹草的男朋友。

我买了录影机和一对毛衣针,多数晚上都窝在沙发上,给我喜欢的一个男孩织着不成样子的围巾,而他已因为精神崩溃辍了学。我拍过两个小电影,我父亲对它们的评价都是“有意思,但没意义”。

在写作方面,许久没有进展,我开始翻译连我自己都不懂的语言的诗歌,这是一种超现实主义的锻炼方式,希望这可以给我灵感,同时能改一改我执拗的脾气,把脑海中不请自来的想法梳理清楚——我很丑陋。等到二十九岁,我肯定就住进了精神病医院。我一辈子会一事无成。

你要是在派对上见到我,估计不会知道这些。我在人群中玩儿得毫无节制,穿着从二手商店买来的长裙,戴着假指甲,打扮得夸张耀眼。我努力驱散眼里的睡意,因为每晚我都会吞下350毫克的处方药。我跳舞跳得最卖力,讲笑话的时候也是自己笑得最厉害,随口说出的话总会提到自己身体的某个器官,随意得像是在提一辆车,或是一个抽屉。我去年得了单核细胞增多症,一直没有痊愈。有时候,我颈部的淋巴腺会肿起来,肿成高尔夫球那么大,像弗兰肯斯坦(弗兰肯斯坦,美国电影《弗兰肯斯坦》中的人物)身上凸出的螺丝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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