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乱云飞渡 (1)

秦淮悲歌 作者:安家正


洪承畴投降了。

皇太极欣喜若狂,立即颁旨,要在刚刚迁都的新京接见,不过,同时也有另一道圣旨,就是将“巡抚都御史丘民仰,总兵官曹变蛟、王廷臣,副总兵江耆、饶勋等死之”。也就是说。把洪承畴的同僚和下属,统统宰掉,让他们的冤魂来为洪承畴送行,以壮行色。以此,来向世人表示:洪承畴可非同寻常,新王朝的天子是另眼看待的。

洪承畴衣冠楚楚地上路了。他是十分重视仪表的,可以说是“爱洁成癖”,不久之前,他还在战俘营里绝食,就是因为“爱洁”的一个细节泄露了他“贪生”的天机:那是在范文程劝降时,一块灰尘落在了他的战袍上,他出于习惯,几乎是本能地把它轻轻地弹了下来。不料这范文程十分眼尖,竟一下子明察秋毫,对皇太极说:“一个如此爱洁的人,怎么能不爱惜生命呢?”他断定了洪承畴的绝食只是“作秀”,才使得好戏再也演不下去了,只能匆匆收场。

老实说,对这种收场他是不无遗憾的,甚至有点沮丧。兵书上都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倒是“知己知彼”了,可成了他人的手下败将,这实在怨不得我洪承畴。难道不是这样吗?既是今天,他已经没有一兵一卒了,他仍然“知己知彼”!

他知道自己的份量,当今这个世界真的是“乱云飞渡”,而他,却是一股举足轻重的“飓风”,他刮向那里,那里就成气候。难道不是这样吗?崇祯十一年冬十月(公元1638年)是他大败李自成于潼关南原,杀得那“其势已经锐不可挡”的“闯贼”,只“以数骑遁”。明朝皇帝“寡恩”罢了,但是“剿贼”能离得开我洪承畴吗?事实是第二年他调任蓟、辽总督,“闯贼”立即复成“燎原之火”,那在茫茫大雪中逃遁的几个人,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就又成了几十万大军。大明王朝确实是把他当作了中流砥柱来使用的,杀了袁崇焕,使已经“无局可守”的辽东边防雪上加霜,这时让他来支撑已经危在旦夕的局面,实在不能不说是“知遇之恩”。说老实话,他也真想报答这“知遇之恩”的,但是,在“锦衣卫”的阴影里,任何边关大将都不能有所作为。“我想爱国,可那国是皇上和锦衣卫的,热脸蛋贴不上人家的冷屁股,又能奈何?”

他当然也知道自己在皇太极心目中的位置。皇太极收服了他,就等于扫除了入主中原的最后一道障碍。他将作为一只“头羊”被放牧在中原大地,

他是不想任人宰割的,那些从大森林中拱出来的“英雄豪杰”并不能征服他的心,但是形势所迫,他不能不苟且偷生。他寄希望于这个皇太极,这是那一堆草原雄“鸡”中的“鹤”。真的能够赏识他,对他言听计从的话,说不定还能有所作为呢!

皇太极的召见是在意料之中的,但是,“杀鸡儆猴”却是出乎他的意料的。不过他在内心里蔑视:“儿戏耳”。然则,一到盛京立即接见,却令他讶异不止:看来大清帝国君臣是真的想成就一番事业的,他决定下跪了。

下跪如仪,洪承畴说了一些请罪的话,无非是“罪该万死”之类。按说,为了帝国的国威也好,为了帝王的淫威也好,都得装模作样地来上声色俱厉的几句才是,连七品芝麻官升堂还要打一顿“杀威棒”呢!

岂知这个皇帝竟然走下了龙座,亲自把他扶了起来,边扶边说:“先生这是见外了。当初先生为崇祯效忠,朕十分敬重,今后能为朕出谋划策,朕将感到十分荣幸!”

洪承畴身子早就站了起来,但心还在战栗。他不是怕,而是感动,他经历的皇帝不多,但读过的史书不少,古往今来,还有一个皇帝如此“礼贤下士”的吗?他不是一个啸傲山林的无尘野鹤;也不是一个浪迹江湖的德高名士;还不是一个身怀绝技的民间大师,只是一个被打得全军覆没的“败将”,一个为了挽回面子作秀“绝食”的败将;他只是一个作秀被戳穿的“死囚”,一个自尊心早已喂了狗的死囚。现在新朝的天子竟然如此对待!这实在太意外了,完全打乱了他的分寸。他本来是想表现一点点“傲骨”的,至少也要说上几句不亢不卑的话。现在这一切打算都抛到“爪哇国”去了,只有当着新主子的面,“泣谢”(《清史稿》语)的份儿了。他的感激涕零绝对是由衷的,发自肺腑的。

皇太极对自己确实非同寻常,“知遇之恩”令他决心卖命。

皇太极立即赐坐,宽宏大量地说:“‘良禽择木而栖’,是先贤的教导,千百年来的读书人,大都是一些‘识时务的俊杰’所以这也是一种传统。不过,爱卿与众不同:他们是苟且偷生,汝是大志使然。同是改换门庭,却不可同年而语。”

洪承畴的感动升级。他是一个不会意形于色的人,此刻就只有一个念头在心里回旋:“我终于遇到了一个明主,我终于遇到了一个明主!”他认为自己追寻了很久,思索了很久的理想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实现的契机。他很为有了这次晋见天子的机会而庆幸,大清的这位“英主”,确实名不虚传!

新的君臣开始了十分融洽的对话。

“明朝的那个皇帝可是姓朱?”

这显然是明知故问,洪承畴明白这问中含有深意,就不作回答,等待着皇太极继续说下去。果然,皇太极又问道:“明帝的宗室不管打了怎样的败仗;也不管在什么条件下,当了我的俘虏,那皇帝都置若罔闻;可是对他的将帅却就迥然不同了,吃了败仗自不必说,就是阵亡了,也要追究责任。如果在穷途末路,被迫投降了我,也要追拿他的妻子。这是老规矩吗?还是新定的章程?”

这个问题的针对性很强,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洪承畴满腔悲愤一下子涌上心头,他连想也没有想,就应声答道:“昔无此例,近因文臣枉奏,故然。”

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文臣枉奏”四个字里,包含着多少血泪;凝铸了他多少对历史的深沉思考。

皇太极却接着他的话说:“君暗臣蔽,枉杀至此。夫将士被擒乞降,如果可赎,就当赎之,为什么要杀辱他的妻子呢?”

他这么说,自己也觉得好笑:用巨款去赎降臣,那是宋代的事,可惜“马上得天下”的朱家不知“仁慈”为何物。什么时候听说过明朝皇帝赎过一个降臣?

洪承酬当然明白:这是在耳提面命,他不失时机地对曰:“皇上真仁主也!”

接见结束了,洪承畴却在后来不止一次地回忆这次晋见,对皇太极的每一句话都多次进行思考:

这个皇太极为什么反复地说“降臣”呢?这不是“指着和尚骂秃驴吗?须知他也是一个“降臣”呀!

他的思路回到了宁远,他是在宁远被俘的,这个宁远连结着袁崇焕!当年这个袁崇焕修筑了宁远城,构建了“宁远防线”,挡住了号称20万的后金大军,取得了自有辽事以来第一次重大胜利,让这里成为努尔哈赤不可逾越的障碍。甚至让努尔哈赤在这里丢失了生命。后来,也是袁崇焕在这里再败清兵,“辽事”以来仅有的两次胜仗都是袁崇焕打的呀!可他却得到了怎样的一个悲惨下场?让他洪承畴一想起来就不寒而栗。他是战战兢兢来到宁远的,国门已经洞开,给他几块破砖烂瓦,他不当俘虏又有何法?宁远,实在是一个刻骨铭心的名字,正像是袁崇焕的人生转折点一样,也是他洪承畴的一生转折点。不过,袁崇焕是走向辉煌;而他却是在走向俘虏。他不由得有些悲哀。

然而,皇太极似乎不以俘虏待他,对他破格礼遇,这让他非常感动,就有了更多的一些理性思考:“是的,这是一个新兴的王朝。任何一个新兴的王朝在他夺取胜利的过程,都会‘礼贤下士’的,那时侯,他们要发展,虚怀若谷,什么样的‘口水’都容纳得下。‘谏言铮铮’是决不至于羁祸的;可是一旦得了天下,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尽管也设了不少‘言官’,但却一句也听不进去了。因为他已经‘满’了。他不需要再发展,该得到的已经全得到了,所以任何一个开国创业的帝王,‘他们礼贤下士’的历史都非常短暂,开国创业的‘谋士’有好下场的不多。这个皇太极果真能跟唐太宗一样,是一个例外吗?”

老实讲,他实在不想当一个“谋士”,但形势所迫,他又非当这个谋士不可。他本来是不想死心塌地的,现在让皇太极的一席话,就决定毫无保留地出卖灵魂了。他自诩是一个“完全成熟的男人”,在官场经历过的风雨“超过了同时代的任何人”,但是,却逃不出“士”的普遍规律。“士为知己者死”,在这条规律面前,所有的“士”,都幼稚得可怜!

谁也不曾料到,这次见面引起的轩然大波竟然引起了清廷的内部斗争,皇太极过分地掉以轻心了。所以当他的兄弟多尔衮气势汹汹地打上门来责问时,他竟只是轻描淡写的说服。

多尔衮:“就算你要利用汉人,也该一视同仁,否则,比他来降早得多的汉人就会寒心,跟我们离心离德,还能入主中原吗?”

皇太极:“都是些什么人有微词?”

多尔衮略一迟疑,还是回答道:“范文程。”

皇太极笑了:“他是不会有异志的。你还不了解这种人的档次,他们有思想,决非蝇营狗苟之辈,一口喝不着个豆儿就怨声载道。这种人是凤毛麟角,跟只会斤斤计较的孔有德之类的所谓老实人迥然异趣。”

既然皇上点出了孔有德的名字,多尔衮只好就坡下驴。何况他来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孔有德打抱不平的,孔有德降清已经十年了,为大清真的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他很想以“头羊”自居。但皇太极并不买帐,皇太极只是重用范文程,他愤愤:“能用一个秀才打进中原吗?”但是,他只是一个奴才,敢怒而不敢言。他观察了很久,终于物色到了多尔衮,完全可以充当自己的代理人。他不惜血本,全力交往这个“第二号新主子”,甚至把那颗历尽沧桑,血迹斑斑的稀世至宝都献给了这个在清廷里炙手可热的亲王。他觉得这个亲王与自己很投缘,不仅都是武将,而且都有一些“绿林好汉”的豪爽。他一直想取而代之那个“阴阳怪气”的范文程:“只有我文武双全,才配得到皇上最大的宠信。”现在可好,又来了一个洪承畴,比他还文武双全。一来就比范文程还吃香,这样下去,还有他的“头羊”位置吗?

他去找多尔衮:“我拼死拼活地干了整整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凭什么那个人一来就如此得到信任?论资排辈也论不到他呀!”

这大约也是古往今来的一条普遍规律:凡是小心翼翼谋私而又才能平庸的人,都会决无操守,在取舍标准上就会忽东忽西,让你莫衷一是。此刻的孔有德就又讲“论资排辈”了,不是与范文程比。跟范文程比,他资格不行,就比才能;跟洪承畴比,他才能不行,就比资格。反正他不能吃亏。这大概是普天之下的“小心眼”。

当下,多尔衮就说:“孔有德来了十年,皇上接见过他吗?”

“他倒可能牢骚满腹。”皇太极哑然失笑,“不过这无足轻重。他自视甚高,其实却才能平庸。你扔给他一块骨头就行,因为他离开你这块骨头就会饿死。他只能抱着这块骨头勤勤恳恳,老老实实地干。他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狗,多一条少一条都没有什么关系——当然,多一条更好一点。”

多尔衮:“既然都是狗,为什么偏偏要偏爱洪承畴这样一个‘丧家狗’?值得吗?”

皇太极:“值得,值得!他不是‘狗’;而是‘羊’!‘你到蒙古去过,该知道‘头羊’的价值。一群羊,如果没有‘头羊’带路,马队再强大也不能把羊群驱赶到圈里。洪承畴就是一只‘头羊’。”

多尔衮:“只怕众将不服。”

皇太极:“那好,立即把众将召集到大营中来,我来对众将说,你也一就听听。”

一个别致的军事会议召开了,几乎所有的八旗将领都参加了,讨论的却是政治问题。皇太极问:“诸位都是跟随着天命帝(努尔哈赤)起兵的,多年来浴血奋战为的什么?”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为了入主中原了。诸将在这一点上有着完全一致的共识。

“那么,我问:入主中原的路该怎么走?哪位知道南京的夫子庙庙门怎么开?”

众将面面相觑:难道这个洪承畴就知道吗?

“不错。”皇太极肯定地说,“我让他官复原职,仍以兵部尚书视事,可不是让他领兵打仗的,临阵厮杀还得靠诸位。他这个兵部尚书,是带着大批的明朝官兵来投降的,我们兵不血刃就可以进入中原。这且不说,我们是不想再回到那大森林中去了,准备在中原大地长治久安,那就更用得着这个洪承畴,我想让他来做福临(太子)的老师。”二

这块宝石真的是法力无边,他能放飞那么多人的想象,让众多的与它有关或者无关的人,都情感起伏,编制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

这是一块玲珑剔透的上等翡翠,不!那可不是一般的上等碧绿,而是一种举世罕见的、绝无仅有的碧绿,看一眼就能够让你瞠目半天,再看蚂蚁也能分出公母来。真的是太神秘了!现在看这块翡翠,只是一个做工十分细致的菩萨。俗话说“女披菩萨男戴佛”可这个菩萨显然是别有用心的。要不就是仅限于在闺房之中才能显示于人的。她似乎是文殊菩萨,可是把它的女性特征凸现得十分醒目,不仅那乳房非常性感,连那两腿之间极端隐秘的所在,都十分夸张地露出了一个很大的洞,似乎在引诱你去探究内中的无穷秘密似的。在坊间,确实有着许许多多荒诞不经的传说,说它的神秘还在于它似乎连结着天下一桩巨大的秘密——男男女女总是分开,阴差阳错总是凑不在一起;如果凑在了一起,那就会创造出巨大的奇迹。

这个法力无边的宝石现在正经历着梦幻般的劫难,它与许许多多的美女相连,却始终在男人手里传递。昨天还在孔有德的枕头旁,孔有德抚摩着它想到了一个绝色女人,那是若干年前曾经“勾引”得他心魂颠倒的女人。迄今他也不能忘怀,他的眼前浮现出那女人靓丽的倩影来——不过,却被血玷污了。

事情得从十几年前说起。他在攻克了登州之后,抓住了孙元化。这个孙元化与他并没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只是老是在他的头上,“压他三分点”,让他受不了。不就是有那么一点用大炮的技术吗?其实,拉拉炮栓谁个不会?凭什么袁崇焕重用这个“书呆子”,袁崇焕倒了霉还受重用?居然把这个“书呆子”派来登州当巡抚,成了他的顶头上司。他咽不下这口气,终于造了反。主客易位了,你孙元化成了我的“阶下囚”,我岂能轻易饶了你!

不料那个女人却要索取这个宝贝,而不巧的是,用了这块宝贝却又救了孙元化的命。这幕后有些什么勾当他当然有所觉察,他在这些方面是非常精明的:这个女人为什么偏偏要讨要这样一个翡翠菩萨才肯投怀送抱?孙元化为什么偏偏在这时候有了这样一件宝贝?这二者之间不会没有联系吧?可是他根本就不打算去想,一方面是战事忙乱,一个囚犯兴不起多大风浪来:另一方面,他也只想得到那个女人的身子,只要她肯老老实实地脱裤子,让我尝了“一枝花”是什么滋味,管那么多干什么?又不是要她当自己的小老婆。所以他欣然接受了这样的交换条件:只要孙元化肯交出来那件被人传得神乎其神的翡翠菩萨来,他就无条件地释放孙元化,去海岛,回京城随他的便。

可是,孙元化哪里有翡翠菩萨呀?

吉人自有天祥,在关键的时刻,一个著名的海盗“黑风”出现了。

孙元化夜不成寐,他哀叹自己的命运,为什么竟如此多灾多难!他本来只是一介书生。只是因为跟葡萄牙传教士学了几天外国话就被选择了去学那红衣大炮。他是一个十分认真的人,甭说还是朝廷的旨意,就是受朋友之托,他也会精益求精的。真是一不小心竟成了一名火炮专家。“虚名累人”,现在叛贼孔有德竟逼着他传授技术。“我怎么能背叛朝廷?跟叛贼沆瀣一气!真不如当初就是一个白痴,像众多的巡抚一样,一个大字不识。那样,或者干脆投降,继续作威作福,或者守节不屈,让贼一刀了结,都不会像他在这里不死不活地忍受精神的折磨。真不该读那么多的圣贤书,他的同僚多乎哉!有几人是当了叛贼心中有一点痛苦的?有那么几个骂贼而死,也成就了“忠君”的美名。谁像他?陷入在这个高墙重门的牢狱之中,求死死不成,求活活不了。除了一日三餐有人来送饭之外,见不着一个人影。他在寂寞的阴影笼罩之下,越发焦躁了。

不意这天夜里却有了一点点响动,很轻很轻,如果不是在战场上经过了历练,他也不会发觉。他本能地瞪大眼睛,只见一条黑影,像一只夜鹰一样,无声无息地落在了地上。然后一翻身,竟神不知鬼不觉立在他的面前了。

“谁?”他警觉地问。

“小点声!”黑影回答,“我是黑风。”

“黑风?我不认识你!”

“可我认识你!”

“黑风”与孙元化一生一共见了三次面,三次都是在牢狱之中。

第一次是在广州外海的一个小岛上,孙元化和他的同僚被海盗绑架了。按照惯例,海盗在勒索了钱财之后,要把剩下的人质统统杀掉,孙元化的末日到了。这时,迎面走过来几个海盗头目,其中一个就是黑风。

“你为什么不交赎金?”一个头目喝道。

“没钱!要杀便杀,罗嗦什么?”

“你是山东人?”另一个头目惊异地说,“我也是山东人,咱还是老乡呢!”

乡音救了孙元化,“老乡”问:“你既然到了广东做官,为什么竟没有银子赎身?”

“我根本就不是官,是来学习火炮的。”

“老乡”动了恻隐之心,就向同伙讲情;“一个穷秀才,杀他干什么?还不如积点阴德,放了他吧!”

“这可是破坏规矩的事!”

“给我个面子吧!再说又不是第一次坏规矩。”

于是孙元化得救了。

第二次却是在北方,而且主客易位了;

孙元化就任登莱巡抚不久,就听说大牢里关押着一个极其特殊而又非常重要的犯人。几任知县都审过多次了。前任巡抚也亲自审过两次,但是,一句口供也没有。

“有什么证据吗?”

“证据?”办案的师爷摇头晃脑地说,“只是听说他曾经是一个海盗头目。”

“听说?”

师爷点点头。

“既然证据不足,那还不赶快放人?”

“这……”衙役甚是作难,迟疑着不肯动身。

“我知道你们的规矩,只能错抓,不能错放。我就要破一破你们的规矩,明明抓错了还押着人,那才有失官威呢!”

“是!”衙役刚要走,却被师爷拦住了;“且慢!我有话跟老爷说。”

师爷把孙元化拉到了一边,附耳说道;“大人以为前任都是糊涂官吗?大人有所不知。这海盗手里有一件价值连城,富可敌国的宝贝。一直关押着他,就是为了这块宝石——”

“真的?”

“那还有假?”师爷卖弄地说,“坊间把这块玉说的神乎其神,看一眼就会多活一天呢!”

“那怎么又会到了这个乡间的囚犯手里?荒诞不经吧?”

师爷非常尴尬。

“让我亲自问问吧!用不着兴师动众,就在狱中吧!”

孙元化到了狱中,一见竟是“黑风”!

这是一个“定格”的瞬间,两个人彼此都没有忘记,但彼此都没有一点点要说话的欲望。然而,心中都在说话。

孙元化;“看来不尽是冤枉你的呀!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你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海盗呀!你掠有珍宝也是完全可能的。可我要珍宝又有何用?我要放了你,受人涓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古人的教诲,何况是救命之恩。”

黑风;“完了,完了!我现在是落在了你的手里了。俗话说:‘一阔脸就变’,你现在是一个巡抚了,我自认倒霉,挨刀挨剐也不会把翡翠菩萨交给你。一群贪官污吏!一丘之貉,没一个好东西!”

这种僵持的冰冷气氛很快就融化了,这是因为黑风很快发现在孙元化的眼睛里,没有一般官吏通常都有的那种装模作样的故做严厉的光;也没有前几个那种看似公事公办却是一心攫取的贪婪之光。他紧绷着的脸有所放松了。

这时,孙元化的脸却有了一点矜持,因为他想到;“我立马放人好吗?初来乍到,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政声?”

这也是千古以来无可奈何的事,俗话说“当官不自在,自在不当官”,当官的是“言不由衷,身不由己”,孙元化想报答自己的救命恩人,也不得不画上一连串问号。

他这一迟疑自然也逃不过黑风的眼睛,黑风立即不屑;“毕竟是一个在官场混的人,良心都让狗吃了!”

孙元化不再犹豫,只是威严地说出了两个字;“放人!”那眼神分明是在告诉囚犯:“咱门两清了。”

囚犯很反常,没有跪下叩头说一些感恩图报的话,反而不亢不卑地站着,只说;“大人是条汉子,不过咱们后会无期了。”说罢,挣脱了已经开锁的镣铐,“噌!”的飞上了屋顶,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现在,黑风违背了承诺,竟来到了牢狱,与孙元化第三次见面。

“本来我怕影响了你的前程,答应了不再见你的。可是今日之事急矣!你的生命危在旦夕,我是来救你的。”

“你为什么要救我?”

“因为你是一个难得一见的还有点人性的官。”

孙元化不回答,但在心里说:偏见!贪官污吏众多不假,但是,还不至于整个官场都没有了人性吧?

这当然逃不过黑风的眼睛,他马上鄙夷不屑地说;“你为整个官场鸣不平是不是?我冤枉了他们了吗?你看看现在的官场,大大小小的官儿,除你而外,还有一个有一点点人性吗?草菅人命的真是比比皆是,他们对百姓敲骨吸髓,眉头都不曾皱一下,哪里还有人性可言?你们官场充满了谎言,说什么‘绝大多数的官儿都是好的,贪赃枉法只是个别现象’正是天大的鬼话,用来欺骗百姓,借以官官相护的。试问:哪一个贪官不在那‘绝大多数’里面?”

孙元化不再说什么了,反正已经身陷囹圄,他哪有心思去管这种“绝对抽象”的问题?他关心的是眼前,你深夜不畏重险,甚至如同自投罗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骂上几句当官的吗?你毕竟是一个海盗,只知道“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而已。他确实是一名正统官员,在任何时候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尴尬的局面没有持续多久,孙元化就有点沉不住气了。毕竟生命交关,他终于迫不及待地问:“你用何策救我?”

“孔有德是‘寡人有疾,寡人好色’。他追求一个‘暗门子’叫‘一枝花’的已经好久了,但始终没有得手。现在他已经主宰了登州的命运,就要独霸‘一枝花’。‘一枝花’十分厌恶孔有德,却又十分仰慕大人。她其实是一个‘侠妓’,为了搭救大人,她愿意赴汤蹈火,所以想跟孔有德这条色狼作一笔交易。”

“这与我有什么关系?”

“她得知了孔有德就要杀你的消息,想从他的屠刀下把你救下来,就不得不违心地接受这个色鬼的蹂躏——”

“她不能直接跟孔有德说吗?”

“难处正在这里。”黑风矜持地说,“孔有德是一个十分阴险而又残酷的人,本来就杀人如麻,如今更是无所忌惮。如果当面对这恶棍说,他那莫名其妙的‘醋劲’也会令你立即横尸廊下,那就不是救你了,反而是让你早见阎王。”

孙元化不由得毛骨悚然。

“她找到了我,我给她出了个主意:让她跟孔有德讨礼物。只要给了这件礼物,就情甘心愿地投怀送抱。”

“他已僭称‘九五之尊’,区区礼物还不是易如反掌?”

“哼!”黑风胸有成竹地说,“哪有那么轻易?‘一枝花’要的这件礼物,只怕大明天子把他的十万锦衣卫都用上,挖地三尺也不会找到。”

“那是什么?”

“翡翠菩萨。”

“就是那块传的神乎其神的翡翠之王?”孙元化说着就未免有点失望,“到哪里去寻得呀?你这主意实在——”

“大人放心,翡翠菩萨就在这里!”说着,黑风就从怀里掏出了那块晶莹剔透的宝石来,尽管是在并无月色的黑夜大牢里,它也亮晶晶地放射着绿油油的光。

孙元化被彻底震撼了!他知道为了得到这块宝玉。上至朝廷,下至群臣,不知忙乎了多少年,却是越忙越找不到它的影儿,越找不到影儿越传得更加神秘,于是就找得更凶。但就愈加泥牛入海,越发难觅踪影了。不意今日却在囹圄之中见到了它,竟成了自己的救命之物。

“孔有德朝思暮想已经很久了,估计放你出去是不会有什么障碍的。不过,大人出去之后,又怎么办呢?”黑风征询地望着孙元化。

孙元化立即又陷入茫然。

“救人救到底!”黑风侠肝义胆,“我替大人打算好了。大人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带着‘一枝花’到一个海岛上安家。当然,如果愿意跟着我们一起干,我们求之不得。不过我想你是朝廷命官,不会轻易落草为寇的。

最后一句很对孙元化的心思,他暗自称许;“你说的很对!我还没有被逼上梁山。”不过,“究竟往那里去”的问题却深深地折磨着他。事情来得太突然了,又如此重大,他根本就来不及认真思考,就要马上表态。甭说他还是一个朝廷命官,就是一个普通百姓,也不好唐突下决心呀!他沉吟了又沉吟,思潮翻滚,想得好苦,好苦!

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一方面他知道作为朝廷命官,他失陷了登州,有负于朝廷,等待他的是坐牢、流放、乃至杀头;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走吧!功成之后退隐山林未尝不是一条出路,退隐海岛与退隐山林没有多少差别。然而,自己是功成名就吗?不!他简直就要呐喊;“我有不白之冤呀!”

“我的‘从贼’完全是被迫的呀!”他不只一次地对自己说。这几乎成了他在囹圄之中每天必想的大事。老实说,他不是没有想到绝食,但是,没还给自己一个清白,就这么窝窝囊囊地死了,他不甘心。他要寻找一个机会,向上峰申诉,要还给自己一个公道。于是,他在沉吟之后,就异常坚定地说;“我要回京!”

“回京?”黑风莫名惊诧,“找死?”

“不至于吧?”孙元化迟迟疑疑地说,“如今阉党已经被铲除多年了——”

“可是锦衣卫还在。”黑风立即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孙元化的幻想,“以文人控制武将的传统还在。”

崇祯皇帝登基伊始,在办理了父亲天启皇帝的丧事之后,就立即大刀阔斧地剿灭了权倾朝野的魏忠贤及其党羽,显示了他要做“中兴之主”的决心和气魄,给天下的士人莫大的鼓舞。天下黑暗得太久太久,突然划过了一丝闪电,就让人眼前一亮,马上就幸福地闭上了双眼,陶醉在对“英主”的无限信赖中。在这种时刻,即使一些头脑清醒的人,也无可奈何,因为天下在高压下已经窒息了很久很久,蓦然有了一点新鲜,普天下就会欢喜雀跃,他们也只能被裹挟在欢乐的气氛中而失去了发言权。在这种情况下,孙元化抱有幻想,是自然而然的事。他以为已经把阉党剿灭干净了,从此就有了“司法公正”,殊不知产生阉党的土壤还在,还会产生出“张忠贤”、“刘忠贤”来。他为自己的幻想付出了血的代价,未到北京就被弃市,那就是后话了。当时,黑风见他执意要向朝廷表达他的忠心,只好说;“人各有志,不可强勉。你一定要进京送死,谁也没有办法。不过,临行之前你一定要见见‘一枝花’,她叫郑爱莲,有事要托付给你。”

这是一件大事——她把自己的女儿“托”给了孙元化:“这是一个从小没爹的孩子,只有我这样一个不争气的娘。她本来就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可是当年我不忍心溺死她。她确实聪明可爱,六岁了,我就更不忍心了。‘自古红颜多薄命’,她一个没爹没娘的女孩子,长得俊了,还不是灾难?我想把她托付给大人,当然没有想让她当小姐的奢望。如果能留在大人府里面作一名丫头,我就死也瞑目了。孙元化当时是含泪答应了郑爱莲这个微不足道的要求,这个女人实在被男人欺负怕了,只希望自己的女儿一生只伺候一个男人。这个女孩子命运十分不幸,却起了一个十分尊贵的名字,叫“娘娘”。

孔有德得到了翡翠菩萨,跨步格外高远,一步跨进了“一枝花”的卧室;“哈哈!你还有什么说的吗?乖乖地脱裤子吧!”说着,他就扑过来,一手拎着那翡翠菩萨,另一只手就要搂住郑爱莲的脖子。郑爱莲推开那多毛的大手,撒娇做痴地说;“哟!这么贵重的定情物呀!你就不怕我拿着跟人私奔吗?”

孔有德在心里说;“连你这个人都是我的。还怕你插上翅膀飞了不成?”但在嘴里却是甜言蜜语:“这说明了你在我心目中的分量。‘桃花树下死,做鬼也风流,’为了这块玉,我可是什么都不顾了。但愿它能保佑你我白头到老。”

说着,他又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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