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次冒险接触(2)

对照记@1963 作者:马家辉 杨照 胡洪侠


另有一种操作方式能够大幅度提高你的利润,但风险实在太大,我试过一回后便不敢再干,那是在出发之日,到了香港启德机场,旅行社有人把一个已经塞满了洋货的行李箱给你,你负责把整个箱子带进台湾;顺利入境后,旅行社员工会来酒店取货,给你一叠厚厚的“新台币”,足够补回你的机票支出和三天两夜房租。金钱是美好的,可是这么赚钱却太愚蠢,你怎能肯定对方除了洋货没把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放进行李 ?一旦出事,在台湾,是有可能被送到刑场吃子弹的。少不懂事的我曾因财迷心窍而冒险犯难,尽管平安过关,但当夜睡在台湾天成酒店的房间床上,心神难定,噩梦连连,痛苦感受至今未忘。

侥幸没在台湾吃子弹的我,其后跟台湾之间的关系逐渐超越了“游客”而紧紧连扣, 1983年,我从香港赴台升学,先在辅仁大学读心理学,二年级转到台湾大学,同样读心理学; 1987年,大学毕业,留台工作,取得了台湾护照和正式的居民身份,从此成为“台湾人”;1991年,我跟台湾女子结婚,做了“台湾女婿”,有了台湾亲戚; 1993年,我在美国攻读博士,也做了父亲,每年必陪女儿和妻子返台度过寒暑假……当然台湾也早已不是当年的台湾了,那些搞笑的事实与传说,早已烟消云散成为纯笑话,如今我生活于香港,仍然经常因为不同的理由“回去”台湾,而每次回去,总觉她又有所变化,一直变,仍在变,如同罗大佑曾唱的一首歌,《现象七十二变》,容颜与精神皆异于昔, for better or worst,任你诠释解读。

往后我跟台湾的关系又将如何?三个月前,广州《名牌》杂志访问我,文章刊登时的标题是“马家辉:香港非我埋骨之所”。这便是了。不是香港,而是台湾,我是终必“回去”的。生于香港,葬于台湾,高兴地,我几乎可以肯定自己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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