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蔚为大观的武侠小说及侦探小说(3)

民国清流2:大师们的“战国”时代 作者:汪兆骞


武侠小说,当时有“南向北赵”之说。“南向”,指湖南之向恺然即平江不肖生,而“北赵”,系说河北玉田武侠作家赵焕亭。1941年《万象》杂志上,有一篇徐文滢写的《民国以来的章回小说》,文中说:“赵焕亭与向恺然一起揭开了中国武侠小说大繁荣的序幕。”并非过誉。但本书只关注在上海聚集的作家,赵焕亭及“北派四大家”还珠楼主、白羽、王度庐、郑证因将在下部书介绍。

在我国,比武侠小说略晚出现的通俗小说,还有唐宋、明清的“公案小说”。所谓“公案”,是指官府如何勘断各类案件,叙述这类故事的小说,谓之“公案小说”。随着“翻译文学”输入特别是外国侦探小说《歇洛克·呵尔唔斯笔记》(即《福尔摩斯探案》)经当时有影响的作家天虚我生、严独鹤、周瘦鹃、程小青、刘半农等十人用文言文翻译出版,相继又有《侠盗亚森·罗苹》《杜宾侦探案》《桑狄克侦探案》等上百种外国侦探小说的推出,在中国也出现了阅读侦探小说的热潮。

熟稔中国“公案小说”的一批作家林纾、包天笑、刘半农、陈蝶仙、秦瘦鸥等,在翻译过程中领悟外国侦探小说之道后,自己也仿效着写起侦探小说。20世纪二三十年代,程小青创作的《霍桑探案》,孙了红创作的《侠盗鲁平奇传》、陆澹安创作的《李飞探案》等也占去侦探小说的半壁江山。随之,专门刊载侦案小说的报刊,《侦探世界》杂志、《福尔摩斯》小报等也应运而生。上海侦探小说出现了全盛期。

侦探小说之所以受读者欢迎,是因为它为中国小说提供了一种新文本。其曲折故事、新型人物形象和新的知识火花的审美趣味,为众多文化消费者提供了新鲜的阅读体验。

侦探小说与武侠小说在审美内蕴上,有不少相似之处,如都是为社会伸张正义,讨回公道,战胜邪恶。在社会精神气质上,都契合了读者的审美愿望,正如《侦探世界》创刊宣言所道:“本刊舍侦探小说之外,更丽以武侠冒险之作,以三者本于一源,合之可以相为发明也。”侦探小说受读者欢迎之处,还在于小说常常出乎意料却又合乎情理的缜密推断与惊人发现,往往能够取得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这种超人的智慧与正义结合,拨开迷雾,拆穿阴谋,抓住元凶,昭雪受害者,既是侦探小说的艺术魅力与思想力量的体现,也是对读者对正义诉求的满足。

侦探小说先驱者程小青创作的《霍桑探案》丛书、《东方福尔摩斯案》等作品,在中国侦探小说中成就最高。但因他虽出生于上海,二十二岁出道之前,已随家迁苏州定居。故不能在此书详细介绍。

上海宝山人孙了红创作的侦探小说,可与程小青比肩。1923年发表的侦探小说《傀儡剧》,写的是侠盗鲁平盗古画、与侦探卢伦斗智斗勇的故事。孙了红创作的系列小说《侠盗鲁平奇传》,主角就是鲁平,他足智多谋、杀富济贫,却玩世不恭、诙谐幽默。其形象丰满,性格生动,深受读者喜爱。

新文学一开始,原本天生就带有平民性质,但新文学倡导者如鲁迅、胡适、周作人等过于专注严肃文学的创作,虽硕果累累,却忽略甚至卑视与雅文学共为文学两轮的通俗文学,结果另一轮也转动艰难,这是一大教训。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