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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不廉 小臣必污 (3)

清代官德丛谈 作者:李文海


清代的官场上流传一句谚语,叫做“莫用三爷,废职亡家”。这里所说的“三爷”,其实是指三种人:“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这少爷、姑爷和舅爷,“未必才无可用”,但居高位者,决不可对之倚为心腹,委以重任。原因很简单,这些人“内有嘘云掩月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虑。威之所行,权辄附焉;权之所附,威更炽焉”。一旦权力落入彼等之手,就不免狐假虎威,残民以逞,“通贿赂,变是非”,“弊难枚举”(汪祖辉:《学治臆说》)。如果对亲属任意放纵,最终就不免落得个“废职亡家”的结局。来自民间的这一官场谚语,实际是总结了一条十分重要的历史经验,那就是大臣们要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官,不仅要自己洁身自好,严于律己,而且要严格要求和管理好自己的至爱亲朋,不可任意让他们逞威弄权,尤其不可一味任用至亲,“一用子弟至亲,百弊丛生”(彭忠德、李正容编:《居官警语》,71页)。其实不仅是自己的亲属,只要居官者疏于警惕,忽于防范,就很容易受到各种心怀叵测者的蒙蔽。因此有人说:“居官大戒,第一蒙蔽。盖上下内外,非蒙蔽无以行其奸欺也。蒙蔽之在内者,有官亲、家人;蒙蔽之在外者,有猾书、蠹役。内外勾连,鬻情卖法,则为官者孤立无与,而坐听声名之败裂,其亦危险矣哉!”(徐栋、丁日昌:《牧令书辑要?治原》)

所有的贪官污吏,没有一个不知道横征暴敛、肆意搜刮要冒极大的风险、付出沉重的代价。但是,他们还是如上谕所说的“如蛾投火”般地以身试法,甘冒不韪。其原因,当然是鄙婪的贪念、对财富的强烈占有欲的驱使,让他们见利忘义、利令智昏。而在心理上,他们大都心存侥幸,以为贪赃受贿,只要做得机密,便能掩人耳目,不为人知。有的官箴书对这种心理状态进行了分析,指出:“人之爱身,必甚于受贿。而往往以贿易身,何也?大都以为行事密,人不知也。不知今日受贿,明日则喧传阖衙矣,再明日则喧传阖城矣,再明日则喧传道路矣。”(袁守定:《图民录》)为什么此类事终究难逃天下人耳目呢?原因很简单,“在公堂行一私,枉一法,瞒不过吏胥;在私宅行一法,受一物,瞒不过僮仆”(金庸斋:《居官必览》)。有的人十分迷信亲信们对自己的忠诚,殊不知这种所谓的“忠诚”是完全靠不住的。一旦事情将要败露,“平日之所亲信,所用以介事媒钱之人,皆吾仇对矣。身败名裂,心劳日拙,君子悲之”(袁守定:《图民录》)。

所以,当时人们对身居高位而“朘民之膏,吮民之血”的贪黩之辈,提出了这样一个朴素而深刻的警示:“官有王法,人有公论,岂能幸免?”(陈宏谋:《在官法戒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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