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卷:乱世浮萍

我为过客,你是天涯:三毛遇见张爱玲 作者:随园散人


我是三毛。或者,我是红尘之中任何人。

曾经,我觉得庆幸,这世上,我曾经来过。其实,现在依然如此。

尽管我无数次被悲伤与绝望包围,但我仍深爱这片大地。

这里,潮起潮落,花开花谢;这里,日升日落,月圆月缺。

我在撒哈拉暗黄的灯光下遥望那个女子,她在城市的灯火里,寻寻觅觅。

她是张爱玲。如我,爱这红尘;如我,为爱痴狂。却亦如我,形单影只。

我们不曾遇见,却又时常遇见。山水迢递,但,我们识得彼此。

遥望她,亦遥望自己,以及过去与未来。许多事还需从头说起。

时光如水,或者,时光如冰。

往事已陈旧

匆匆,便是人生。

寂静,便是轮回。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说起来,人生何尝不是如此。不知不觉,少年已白头;不知不觉,往事已成空。来的时候,年华如歌;去的时候,红尘如泥。

我相信,每个人来到世上都是有缘由的。不管你相信与否,匆忙的红尘旅程,许多事早已注定。长在哪个角落,开在谁必经的路旁,遇见怎样的聚散离合,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只是以尘埃的姿态,遇见所要遇见的,经历所要经历的。然后,悄然离去,两手空空。

1920年9月30日,张爱玲出生于上海公共租界的张家公馆。此时的大地,纷乱而喧嚷。许多年后,张爱玲对于所处的那个时代,得出这样的结论: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无奈而荒凉,正是她的人生写照。她是万人瞩目的才女和红颜,却也是乱世狂流里飘零的草木。

世事就是如此,繁华背后,往往是深不见底的萧索。

当然,不管后来的岁月怎样,最初的时光还是美好的。张爱玲有着显赫的家世背景,只不过,这样的背景,未能给她平静安稳的人生。世事变幻太多,任谁都没有办法。

张爱玲的曾祖父张印塘,在同治年间曾任安徽按察使,因为职务关系,后来与李鸿章结识。到张爱玲的祖父张佩纶这一代,张、李两家已经成为世交。

张佩纶自幼才思过人,二十三岁时应试中举,第二年再登进士,后来被派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任职。青年时代的张佩纶为人耿直自负,是晚晴士大夫中“清流党”的代表人物。他深得军机首辅恭亲王奕欣和另一位军机大臣李鸿藻的赏识,仕途通达。

如果说张印塘、张佩纶初步奠定了丰润张氏的荣耀的话,那么张爱玲祖母的出现则把这种荣耀推到了极致。张爱玲的祖母李菊耦是张佩纶的第三任妻子。她是张印塘故交、当时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的女儿。

李菊耦与张佩纶的婚姻,甚至有几分传奇色彩。那时候,张佩纶以战败之罪被朝廷罢黜流放,刚刚从流放之地察哈尔返回京城,无财无职。而且,他比李菊耦足足大了十九岁。从通常门当户对的婚姻规则来看,他们几乎没有结合的可能。

然而,李鸿章却非常爱惜他的才学和识见,并且因为他是故人之子,所以给予了他许多关照。1886年,张佩纶的继室边粹玉在北京病故。1888年,张佩纶戍满归京,投身李门,在李鸿章都署内协办文书。大约过了不到半个月时间,就与李菊耦订婚,成为一时佳话。对女儿的婚姻,李鸿章非常满意。

张佩纶婚后仍留在李鸿章府中,据说夫妇二人感情不错。不过,张爱玲认为,李菊耦嫁给张佩纶很委屈,在他们的合影里,她很见老,显得憔悴。

佳话也好,传奇也好,往事已矣。或许,在张爱玲看来,祖母与祖父的婚姻,从来就与爱情无关。在她眼中,爱情太美,除了风花雪月,更有生死相依。可惜的是,人海里苦苦等来的那个人,却未能给她完美的爱情。

事实上,虽然迎娶了李鸿章的千金,张佩纶的仕途并未因此得到转机。1894年,清、日两国在朝鲜爆发严重军事冲突,身为李鸿章幕僚的张佩纶仍然主张与日本开战,因此与主张议和的李鸿章之子李经方意见相左,后者对他大为不满,遂起排斥之意。不久李经方通过关系,买通御史上奏,弹劾张佩纶,结果朝廷下旨,让李鸿章即刻驱令张佩纶回原籍。李鸿章为平息众怒,不得不退让,让张佩纶夫妇搬到南京,并赐以重金。张佩纶的官宦生涯至此而终。晚年的张佩纶居南京,纵酒过度,抑郁而终。

与丰润张氏相似,张爱玲的母亲一系同样属于晚清大族之家。她的母亲黄素琼,是南京黄军门(军门相当于现在省军区司令员)的女儿,黄军门的父亲黄冀升是曾国藩“湘军”宿将。

这样的名门背景,带给丰润张氏的,不仅是声望与名誉,更主要的是资产与财富。当年李菊耦的陪嫁,包括大量田产、房产与古董。这份陪嫁的具体数目无法知悉,但至少在三十年后,分到张爱玲父亲名下的财产,仍包括八座花园洋房和安徽、天津、河北各地的大量田产,而张爱玲父亲获得的遗产仅仅是李菊耦陪嫁中的极少部分。

有李鸿章、张佩纶这样的先辈,张家后人便很难抛开养尊处优的生活习惯。张爱玲出生的时候,大清王朝已经灭亡十年,大地上无数人喊着自由和民主,而属于旧时代的遗老遗少们,还在自己的世界里醉生梦死。

他们坐拥富贵,看不见外面世界的风起云涌,或者,不愿面对。习惯了饱暖,谁愿意风雨飘零!香车宝马,良田广厦,似乎是他们永远的屏障。与旧时安于享乐的人们相比,此时的富贵之人,生活之奢靡有过之而无不及。男的学会了抽鸦片,逛堂子,娶姨太太,混迹风月;女的从小就学着做淑女,长大了嫁个富贵人家做少奶奶,便算了事。张爱玲的父亲和弟弟,就是这样的遗老遗少,他们不思进取,坐吃山空。

但,历史的车轮已经碾过,陈旧与腐朽,落后与愚昧,都将被成齑粉。明白的,早已从旧规则里走出,茫然却又坚决地看着外面的世界;不明白的,仍在残缺不堪的情怀和记忆里遛狗斗鸡,吃香喝辣。

张爱玲熟悉那样的生活。因为熟悉,所以厌恶。她到底是天生的才女,虽然生于乱世,虽然出身于没落世家,看惯了那种醉生梦死的生活,却终究没有走上人们熟悉的路。她是张爱玲,注定要在阑珊灯火里,看世事沧桑,听流年变换。

她是属于文字的。倘若她不曾遇见文字,或者不曾迷恋文字,这世间便少了一个才女,那将是多大的遗憾!很庆幸,张爱玲对于自己的显赫身世,并无宣传的兴趣。想必,她也并不以此为傲。我相信,张爱玲的心中,始终留着一片空间,为清风,为明月。

但她,又的确有着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所以清冷,所以孤傲。作为文人,这是她必须拥有的气质。这样,她才可以在人海里,在月光下,将前尘往事看个明白。

那时候,荷西也这样说我。他说我像个公主,孤傲起来让人不敢靠近。但他也知道,我在他面前,已经足够温和。在世界的任何角落,我都十分冷寂,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人们说,三毛很奇怪。有时候,我也觉得奇怪。但是没办法,有些性格是天生的。我想,张爱玲的孤绝,亦是天生的。

她来了。人间并不安详。上海这座城市,我并不熟悉。但是这里,安放着她最好的年华和往事。我在远方,遥望着,沉默。

我是三毛,她是张爱玲,多年以后,仍时常被人们说起,不知道是否算是幸运。

红尘就在那里,时光就在那里。

有人说,我们都不曾老去。

可是往事,却已陈旧。

最初我们太小

最初,我们太小。

最后,我们太老。

最快乐的时光,往往不是年华正好。毕竟,紫陌红尘,我们只是浮萍浪迹,来自哪里,去向哪里,都无从知晓。人生,不过就是流浪,无所谓起点终点,重要的是,在那条未知的路上,到底能遇见怎样的风景。

如许多人的童年,儿时的张爱玲,有过简单的快乐。两岁的时候,张爱玲的家搬到了天津。他们住在一所花园洋房里,有花,有狗,有书,亦有不尽的欢笑。此时的张爱玲,身在锦绣之中,成天被成群的仆佣所簇拥着,是受尽娇宠的公主。

她有大把的时间来体会童年的快乐,也有大把的时间来感受身为小公主的骄傲。不高兴的时候,会发脾气,甚至会抓破女佣的脸。春天的花丛,夏天的秋千,秋天的天空,冬天的雪花,都让她的童年,恍如身在梦里。

张爱玲小的时候,张家仍保持着豪华、奢侈。幼小的她,当然不知道,那些奢靡与排场里面,藏着怎样的腐化与扭曲。事实上,她喜欢那样的热闹,总是在家里举行宴会的时候,躲在帘子后面,看那些狂欢的红男绿女。当然,后来她终于明白,所有的喧嚷,背后都是寂静;所有的繁华,背后都是萧瑟。

家里为张爱玲和弟弟请了私塾先生,教他们读书。后来的张爱玲当然会感谢那时的启蒙,但在当时,她却是因为经常要背书却又总是背不出来而苦恼不已。不过,就是在这样的苦恼中,她还是渐渐学会了不少字,背熟了不少诗。

彩色的童年,如梦,如幻。却总是太短暂。往往是这样,我们还在数点屋顶繁星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不识愁滋味的时节。有时候,从春花到秋月,从少年到白头,只是瞬间。

八岁以前,张爱玲在天津的生活,无忧无虑,仿佛童话。但是,八岁以后,生活发生巨大的转变,张爱玲的快乐少了许多。那些近乎灰色的年月,塑造了她性格中异于常人的部分。

倔强而清冷,寂静而孤绝。

她天生就是这样。在适当的年月,她终要以这样的形象出现。

八岁那年,他们家又搬回了上海。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注定要收藏张爱玲的年华与故事。十几年后,她将在这城市的繁华深处,冷眼凝视,默然谛听。那是她最美的时光,却注定以悲伤结束。

这一年,张爱玲的母亲从英国回来了,目的在于挽救她与张爱玲父亲的婚姻。其实,许多事情在张爱玲懵懂无知的时候就已发生,只不过在她八岁的时候才开始为她敏感而稚嫩的心所知晓。

张爱玲的父亲张廷重,是张佩纶与李菊耦婚后所生的一子一女之一,女儿张茂渊,即后来与张爱玲同住十余年感情笃厚、相依为命的姑姑。1903年张佩纶抑郁辞世后,李菊耦情绪沉郁,闭门不出,不久就得了肺病,1912年在上海去世。此时张爱玲的父亲十六岁,姑姑十一岁,跟着他们同父异母的二哥张志潜生活。

张爱玲的父亲十九岁时和她母亲结婚,一个是御史少爷,一个是黄军门的小姐,当时是人人艳羡的金童玉女。婚后两人仍在张爱玲的二伯父治下生活。因张志潜不尚奢华,管束比较严厉,张爱玲父母颇觉约束。后来,张爱玲父亲托他堂兄张志潭引介,终于在津浦铁路局谋了一个英文秘书的职位,从上海搬到天津,同时也借机与张志潜分了家。

张爱玲父亲在天津自立门户后,可谓风光无限,日子过得极其逍遥快活。很快,他就结识了不少酒肉朋友,开始了花天酒地的生活嫖妓、赌钱、养姨太太、吸阿芙蓉,吃喝嫖赌抽,样样在行,成了典型的放荡遗少。

对于这些,张爱玲的母亲十分不满。她虽然出身世家大族,思想观念却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较深,对于丈夫的堕落奢靡行径深恶痛绝。而且,她不像旧社会那些逆来顺受的弱女子,对于丈夫的行为,她非但不容忍,还总是干预。因此,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有了矛盾。

1924年,为表示抗议,张爱玲的母亲决意出国,名义是出国留学,张爱玲的姑姑也随她出了国。那一年,张爱玲四岁,对于人世的悲欢离合,她没有概念。她只知道,离开的时候,母亲泪如雨下。

那仍是张爱玲的童年,背后却有着这样的幽幽暗暗。生活就是这样,明丽中有黯淡,平静中有风雨。明白的时候,许多事已成了过往。

母亲离去后的那四年,张爱玲的父亲并未有所收敛。所有的糜烂与堕落,仍如往常。几年后,他在津浦铁路局的那个英文秘书的职位不保了。本来这只是个闲职,何况又是他堂兄治下的单位,但张爱玲的父亲不但不去上班,而且还吸鸦片、嫖妓、与姨太太打架,弄得声名狼藉。恰巧1927年1月张志潭又被免去交通部总长之职,他失去了靠山,只好离职。经历了这样的变故,他这才赶走姨太太,写信央求张爱玲母亲回国。

张爱玲母亲回国之初,家里的境况有不小的转变。父亲张廷重痛改前非,并被送进了医院。张爱玲的母亲开始按照她在欧洲游历的见识来改造这个家。同时,她开始以淑女的规范来要求张爱玲。张爱玲开始跟着母亲学画图,学英文,学钢琴。在这样的氛围里,文学也成了母女俩共同感觉、会心默契的东西。

很显然,张爱玲喜欢这样的生活。生于乱世,这是难得的清净时光。可惜,这样的时光却是太短。

上天是公平的,给你春花秋月,便也会给你寂寞惆怅;给你云淡风轻,便也会给你山重水复。张爱玲是旷世的才女,上天赋予她无与伦比的才气,却也给了她灰色的光阴。快乐的少年时光,短暂得仿佛只是流星划过。她必须面对的,是浮浮沉沉的人间世事。

张爱玲的父亲从医院出来不久,很快又吸起了鸦片。张爱玲的母亲对婚姻彻底绝望,她不再凡事都听丈夫的意见,坚决要送张爱玲去美国教会办的黄氏小学插班读小学六年级。在此之前,张爱玲和弟弟一直由私塾先生教学,主要是认字背书,读四书五经,读些《西游记》、《三国演义》、《七侠五义》之类的故事。

对于这件事,张爱玲的父亲坚决不同意。他有典型的遗少习气,自己可以逛堂子、吸鸦片,大肆挥霍,对于子女的教育投资,却没有多少热情。好在张爱玲母亲对女儿的教育极为重视,她不理睬丈夫的大吵大闹,像拐卖人口似的,把小爱玲送进了学校。

张爱玲的父亲开始想办法对付她的母亲。他不拿生活费出来,要她母亲贴钱,想把她的钱逼光,没有了钱,到时候她要走也走不了。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深,总是隔三岔五地争吵。不久之后,他们协议离婚了。张爱玲和弟弟都归她父亲监护和抚养,但她母亲在离婚协议里坚持张爱玲日后的教育问题,都需先征求她的同意。

不管怎样,短暂的幸福转瞬即逝。从此之后,张爱玲再也没有享受过完整的家的幸福。她的人生,有过绚丽色彩,却都太过短暂。大多数时候,她似乎只有自己,孤独地行走,荒凉地沉默。

突然之间,人间不再是从前的模样。

但我们仍要前行,该来的总会来,该去的总会去。

我们只是浮萍。岁月深不见底。

灰色年华

星月少年,年华如诗。

这并不属于张爱玲。事实上,也不属于我。

独自回味少年时光,总会默然感伤。那样的时节,本应是斜风细雨、清风明月,可是对于张爱玲,却充满了灰色的忧伤。美丽的豆蔻年华,似乎不见百花盛开,只有漫天的阴云尘埃。

于我,所谓的花季雨季,更是黑白分明,不见红橙黄绿。

少年,未必不识愁滋味;少年,未必不懂人间冷暖。经历怎样的生活,就会有怎样的体悟。云淡风轻,竟只是别人的青春,真令人悲伤!

难怪,后来的岁月,张爱玲不愿怀念童年,亦不觉得青春幸福。事实上,她和弟弟张子静从小就性格内向,见了人都喜欢退缩。很显然,生活给了她许多负面的东西。或者说,那些蒙尘的岁月,让她变得孤独。

父母离婚,少年张爱玲并不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实际上,即使不离婚,她也早就习惯了母亲不在身边的日子。但是,母爱缺失,却在无形中造成了张爱玲性格上的冷漠和孤清。

离婚后,张爱玲的母亲和姑姑搬到了赫德路公寓,父亲也搬到一所新洋房。按照离婚协议,张爱玲可以经常去看望母亲。于是,她的整个世界分成了两半,这边是典雅的陈设、静致的生活,那边是鸦片的烟雾、腐化的灵魂。张爱玲越是厌恶父亲那边的混乱与扭曲,就越是喜欢母亲那边的清新与雅致。那些日子,她也渐渐开始向往欧式干净利落生活。

她到底是个完美主义者。所以,在父亲那个家里,她所能体会到的几乎只有忧伤。可她又必须在那里,想象别人少年时代的雨花与浪花。

外面的世界,其实很混乱。

但是,张爱玲向往那里,向往被阳光包围的日子。

不久后,张爱玲的母亲又要去法国了。临走前,母女相见,张爱玲竟并不觉得伤心,就像她在文字中所写的那样,母亲来看她,她没有任何惜别的表示,母亲似乎也很高兴,事情可以这样光滑无痕迹地度过。

是生活,让这敏感的女子,变得冷漠。灰色童年造成的阴影,会伴随终生。于是,我们看到的张爱玲,总是那样孤独,不愿与外面世界握手言和。她,其实是害怕受伤。

张爱玲仍然上黄氏小学,住在学校里,每逢节假日,父亲都会派司机去接她回去。父亲家与舅舅家离得不远,所以她和弟弟常去舅舅家。不过,舅舅的生活,与她父亲,没有什么差别,遗少的懒惰与奢靡,他都拥有。倒是表哥表姐们给了张爱玲姐弟不少快乐。

1934年,张爱玲从黄氏小学升到了圣玛利亚女中高一年级。此时,对于人生,她有了自己的设想。她希望中学毕业后到英国去读大学,想把中国画的作风带到外国去。她甚至想,要比林语堂更出风头,穿漂亮的衣服,周游世界。当然,很自然的,她也希望,在上海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过典雅别致的生活。

少女的梦幻,她也悄悄做着。

青春的情怀,她也默默怀着。

不过,生活却仍旧坚硬地立在那里。许多事情,她不得不无奈面对。世事茫茫,谁都没有办法,何况她只是个稚弱的少女。

父亲又结婚了。张爱玲的少年生活,由此彻底阴郁了起来。十四岁的张爱玲,什么都阻止不了。她只愿自己能尽快长大,那样就可以独自生活,无需面对那些面目可憎的人们。但是她必须首先面对多了个后母的事实。

这位后母进门后,倒是表现出几分干练。她抓紧了日常开支,换掉了不少佣人,也换掉了房子。因为嫌现在的洋房太小,没有气派,因此主张搬家。正好张爱玲二伯父名下的一幢别墅空了出来,她父亲就带着全家搬了进去。

这幢别墅,其实就是张爱玲出生的地方。兜兜转转,回到这里,没有任何新鲜感,却添了许多悲伤与无奈。而且,经过那些年,这里变得压抑和沉闷,张爱玲十分不喜欢。

后母出现的最初两年,张爱玲的生活基本如旧。她往返与学校与家庭之间,与后母始终保持着礼节性的关系。但在她心里,这位后母的形象,定然好不到哪里去。而且,张爱玲孤僻的性格越来越明显,据表妹黄家瑞回忆,她总是情绪低落,不爱说话,常常拿个本子,静静坐在旁边,侧着脸看人,给人画素描,或者低着头,在那里写小说。

独自的世界,未必要远离人海。人群之中,你可以回到自己心底,在那个安静的地方养花种草。只不过,这时候,你只有自己,冷冷清清。

张爱玲,她始终是自己的风景,不管世事如何变幻。

无奈的是,尽管张爱玲尽量对后母保持礼貌,但心里的隔阂却是越来越深。这位后母也有抽鸦片的嗜好,还很是刻薄阴鸷。在她出现以后,张爱玲的生活每况愈下。后来的很多时候,她只能穿后母穿剩的衣服。可想而知,天性孤傲的张爱玲,面对这样的生活,心里是何种滋味!

但也只能忍着,她毕竟还很小。

1937年,十七岁的张爱玲从圣玛利亚女校毕业。同时,她母亲也再次回国。在母亲的建议下,她向父亲提出到英国留学的请求,但父亲拒绝了她。出国留学要一大笔钱,他更愿意拿这些钱抽大烟。对于女儿的教育,她从来都是这样不上心。张爱玲很失望,也很伤心。

大洋彼岸,有她想要的自由和典雅,却那样遥远。

张爱玲对于父亲和后母的态度,因为这件事冷淡了许多。父亲本来还喜欢她的创作灵气,却因此很不舒服。后母更是觉得张爱玲母亲干涉了他们的家事,心里存了不少反感和忌恨。

终于,张爱玲与后母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这年夏天,日军突袭上海,战争爆发。夜里炮声不断,张爱玲被吵得无法入睡,所以跑到母亲处住了两周。去之前并未告知后母。于是,两周后回到家里,后母对此大发雷霆,不由分说就打了张爱玲一记耳光。

倔强的张爱玲,本能地想要还手,却被老妈子死死拉住。即使如此,后母还是去张爱玲父亲那里告状,说张爱玲打她。于是,张爱玲遭到了父亲的毒打。她想去巡捕房报警,可是大门被父亲锁了起来,她出不去。哭闹之后,无人理她,只好又回到家里,父亲见到她,怒气又生,拿起一只大花瓶就向她掷了过去,未打中,击在地上,落了满地碎瓷片。

后来,张爱玲的舅舅和姑姑知悉此时,来向她父亲说情,顺便也说到让她去英国留学的事,仍是遭到了拒绝。张爱玲的姑姑甚至还和父亲因争执而打了起来,闹得不可开交。舅舅和姑姑走后,张爱玲更是失去了自由。父亲不许她与任何人见面和交谈,还扬言要用手枪打死她。

这,竟然也是少女的雨季。

张爱玲,当她笔下的文字颠倒众生的时候,谁能想到,她的青春是这样的灰暗!当然,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与众不同,才可以冷眼看世界。

不管怎样,这样的青春是悲剧的。

踩着雨花欢笑,枕着月光做梦,这才是雨季应有的模样。可是她,却经受了那样的苦楚。庆幸的是,这样的灰色年华,给了她寂静,也给了她清醒。若非如此,她笔下的文字恐怕也不会那样透彻!

她终于想到了离开,想到了逃走,想到了自由。与身处的那个让她厌恶和恐惧的家庭相比,她更愿意独自站在赤裸裸的天底下,哪怕风雨飘零,哪怕孤独无依。

她想了许多办法。终于,某天,她逃了出去。外面的世界,风雨也好,凄凉也好,她都愿意面对。至少,那里有她想要的自由。从此之后,她与父亲基本断绝了往来。

走出那个家,她遇见了自己。

没有回头路,也无需回头路。她无怨无悔。

她是天生的才女,只待春暖花开,就会尽情绽放。

只是从此,她选择了冰冷而睥睨的姿态。

她是漠然而孤绝的张爱玲。很多时候,只能孤芳自赏。

人间处处迷惘

暮然回首,柳暗花明。

尘埃散尽,云淡风轻。

总要经历许多次浮沉变幻,才会明白,人生不过是在梦里。悲伤有过,欢喜有过;荒凉有过,繁华有过,终于发现,没有悲欢离合,便不是完整的人生。但,红尘路远,我们还是喜欢,云开后的月满西楼。只是,这世上,谁的人生都不完满。

张爱玲,在从父亲那个扭曲的家庭逃出来的时候,曾经以为,外面的世界会有无边的快乐。但是,她很快就发现,外面的世界,之所以精彩,就在于不停的浮沉聚散、风起云涌。

她,终究只是浮萍。后来,她终于明白,这世界原本是这样,笑,世界与你同笑;哭,你却是独自哭。没有人能代替她走那条漫长的路。酸甜苦辣,都要亲自品尝。

其实,母亲曾经告诉她,她自己也很清楚,跟着父亲,虽然苦闷,但是至少,衣食无忧。但是,那些日子,张爱玲实在是受尽了煎熬,而且她早已明白,父亲对于她的教育很不用心。而她,梦想着通过读书,去过那种典雅精致生活。所以,她义无反顾地逃了出来,永远地告别了后母、鸦片,以及父亲的家产。

不管未来怎样,至少是自由的。其实,在那个时代,虽然新文化已被许多人接受,仍有无数女子瑟缩着身体灵魂,不敢也不能选择自己的命运。而张爱玲,勇敢地走了出来。她已经上路,不管怎样,她都要为自己而活。

若干年后,她身处闹市,却又仿佛身在荒野。显然,她经过的,是一条通往灵魂深处的路。

她孤独,却又骄傲;她寂静,却又华丽。

若没有读书,她不会这样精彩。她渴望读书,希望像母亲那样,拥有新的知识和新的思想。对于读书这件事,她有着许多人难以比拟的热情。事实证明,读书使她比母亲走得更远,也更彻底。漫长的岁月里,若没有文字,真不知她该如何度过。

张爱玲从家里逃出去以后,父亲很快打发了与她最亲近的女佣。她留在父亲家里的东西,也被后母分着给了人。他们只当她是死了。但是我们必须庆幸,她遇见了外面世界的海阔天空。她需要的,是寂静之后,化茧成蝶。

张爱玲来到了母亲身边。她知道,只有在母亲这里,她才能完成自己的读书梦想。当然,她的到来,很明显给母亲增加了经济负担。那些年,母亲仅靠遗产度日,到张爱玲投奔她时,她手上的首饰和珠宝已经所剩不多。

尽管如此,母亲还是为张爱玲请了犹太裔的英国人,为她补习数学,让她参加伦敦大学远东区的考试,以准备到英国留学。每小时五美元的补习费,让她母亲压力不小。不久之后,钱在这对准备相依为命的母女之间,就成了不大不小的问题。

当然,她们之间的问题,还有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此时,母亲眼中的张爱玲,并没有成为她期望的那种具有大家风范的淑女。或许是因为父亲的暴虐及后母的乖戾,或许是因为她自身性格的懒散与委顿,懂洋文,知交际,而又不逾礼数,张爱玲与这些淑女的规范若即若离。

于是,母亲给了张爱玲两年时间来学习。从煮饭到洗衣服,从走路到看人眼色,从关灯后记得拉上窗帘到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都悉心教导。当然,母亲还告诉她,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讲笑话。

张爱玲的母亲,是南京黄军门的小姐,西洋化的漂亮妇人,所以她希望自己的女儿也做一个有魅力的上流社会的女人。后来的张爱玲,的确有了母亲所期望的大家风范,却也有了母亲不曾想到的孤傲清绝。

那些日子,张爱玲过得并不轻松。逃出父亲那个充满乌烟瘴气的家,遇见了母亲半是怜悯半是挑剔的目光,她突然觉得自己很笨拙,也很可怜。她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才学会补袜子;她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教她织绒线,都没有成功;在一个房间住了两年,问她电铃在哪里,她还茫然;她天天乘黄包车去医院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路。这些事,让张爱玲很沮丧。

在文学的世界,她是天才;但是在生活里,她却显得无所适从。或许,这也是天才的共性,他们往往可以在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纵横捭阖,睥睨天下,却又在很多方面显得笨拙。所以,人们常说,上天是公平的。

母亲的失望显而易见,张爱玲早已察觉。她的母亲虽然不是什么成功人物,但是几度出洋,而赴欧留学深造恰恰是她的人生目标;同时,母亲又善于社交场合的交际酬酢,在她的交游中甚至不乏徐悲鸿、胡适这样的文化名流。张爱玲的难以教化,让她难过。

张爱玲原本以为,从父亲家里出来,就可以遇见云淡风轻,日子就可以过得简单快乐。没有想到,在母亲身边,她仍会压抑和不安。她常常独自在公寓的屋顶阳台上转来转去,眼神中尽是茫然。

她到底是敏感的。生活到底是复杂的。

那时候,日寇已经占领了上海,街上到处走着穿黄军装的异族士兵。张爱玲在母亲的家里突然体会到了乱世无家的凄凉。这个临街而立、个头高挑、面色忧郁的少女,莫名地伤感着。

漂泊无依,就是此时张爱玲的感觉。最美的年华,本不该有这样的况味,她却实实在在地体会着。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她说得清楚。烽火的人间,迷茫的人生路,着实让她不安。十八岁的张爱玲,突然觉得,虽然身在母亲和姑姑雅致而清洁的公寓里,却无法抵挡心灵之家的崩塌。

再次,她觉得自己赤裸裸地站在天底下。

她的路还长,风霜雨雪、春秋冬夏,都要独自面对。她终于明白,她不得不作为一个成人,在乱世的风雨中寻觅温暖与安稳,她不得不慎重地考虑前途、职业、谋生以及婚姻等现实问题。

不久后,母亲提出了这些问题。母亲说,如果她打算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读书,用学费来装扮自己;如果还想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裳上。母亲的经济状况渐渐窘迫,所以这样的提议很正常。

张爱玲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读书。她知道,只有读书,才能让她过上母亲所说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才能让她优雅地面对窗前的春花秋月。而实际上,读书这件事,让她遇见了真正的远方。倘若不读书,她大概不能在迷离的夜色下,将恩怨情仇看得那般透彻。

后来,她定会为自己的选择而庆幸。

那些冰凉的岁月,她用文字取暖;

那些离合的变幻,她用文字解释。

荷西曾经问我,若没有文字,我会选择何种职业。我竟然语塞,这几乎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度过那些灰色的年华,似乎只有文字可以让我安静下来,所以我必须以此为伴。我想,张爱玲亦是如此。人生中的许多事早已注定,事后回头说如果,实在没有必要。

遥望红尘,我们都在路上。

山水云烟,人间处处迷惘。

独行的少年

雨夜。有的人沉睡,有的人醒着。

窗外的岁月,从不曾歇脚。

站在窗前,却仿佛站在红尘之外。习惯了孤独,也就习惯了沉默。我喜欢这沉默里的细雨红尘。相信,这世上,总有人如我这般,在孤独里自由,在沉默里狂欢。

世界很大,时光很长。每个瞬间,都有故事在发生,都有故事在结束。聚散离合,往往只在刹那。

也许是因为这潇潇夜雨,写着张爱玲的雨季,蓦然间忆起了前尘往事。雨季不再来,让人感伤;时光已陈旧,让人荒凉。想起儿时,想起少年,想起雨季,然后我又想起荷西,想起我们共同的撒哈拉。

很多事早已模糊,很多事依旧清晰。我不知道,这样的雨夜,这样的人间,我的身影是模糊还是清晰。但我知道,总有人能想起三毛两个字。以这样童话般的名字被人们熟知,我常常觉得幸福。

人生,就是不断的漂流辗转。若说终点,便是青草深处的永恒沉寂。看着来时的方向,总会感叹。多遥远的路途,多沉默的光阴,我仿佛只是走在梦里,星月为伴。

重庆。嘉陵江畔。

这是我出生的地方。那时候,战火纷飞,硝烟弥漫。大地上,几乎所有的生命都在彷徨挣扎。1937年,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无奈之下将政治中心从南京迁到了重庆。从此,这座常被雾气缭绕的山城,成了战时的陪都。

于是,重庆由此变得热闹了起来。前方陈尸百万,哀鸿遍野;这里,日日宴舞,夜夜笙歌,繁华不减昔日秦淮。在那些年代里,重庆集中了形形色色、来自四面八方的异乡人,军人、政客、企业家、商人,以及无数衣衫褴褛的难民。当然,其中还有不少以笔墨为生的知识分子,如我的父亲陈嗣庆。

父亲是浙江定海岱山岛小沙乡人,早年毕业于苏州东吴大学法律系,后到上海,教书为生。抗战时期到重庆,仍以法律为业。母亲缪进兰,出生于上海,高中毕业后不久,就与父亲结婚。母亲曾做过小学教师,后来辞职在家,相夫教子。父母都是基督教徒。

就家世背景而言,我比张爱玲简单许多。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如约走入文学的世界。我很清楚,生于乱世的我们,同样的孤独,同样的纯真。遇上文字,便是遇上了知己。只不过,她的文字透着沧海桑田的苍凉,我的文字透着风花雪月的烂漫。

她写人间,我写自己。但我们都因文字而快乐。我不知道,这世上除了爱情,还有什么东西比文字更美,更让人沉醉。

1943年3月26日,我来到这世上。或者说,那年那月,我飘到人间,从此开始了漫长的流浪。最初,我带给父母无数的喜悦。但是后来,他们却时常为我难过。不知道,那些晦暗的往事是否早已注定。我只知道,年华似水,这四个字很讽刺。

陈懋平。这是我最初的名字。小时候,我很不喜欢这个名字,三岁的时候,学习写名字,我便将笔画繁琐的“懋”字省去。父亲无奈,只好索性为我改名为陈平。

也许,我生来就带着几分倔强。后来的岁月,我越来越厌恶外界强加给我的枷锁。我喜欢无拘无束,以自己的方式生活,哪怕孤单,哪怕凄凉。人们说我奇怪,我不愿去理会。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无需向谁解释。

冷傲,自我,这就是我,三毛。

日军投降后,全家搬到了南京。这里,曾是风姿万千的金陵。有过王羲之的墨香,有过祖冲之的智慧,还有过曹雪芹梦中的十二钗。但是,千百年后,这里早已没有了最初的风流韵味,秦淮河依旧静静地流着,却不见了书生,亦不见了红颜。陈旧的红瓦白墙,无声地诉说着沧桑。

我们住进了南京鼓楼头条巷四号,一幢宽敞的西式宅院里。在这里,我度过了三年的幼童时光。可惜,当时太小,不曾站在秦淮河畔,将那些悲欢往事看个仔细。走在那些寻常巷陌里,我只是无知孩提,仿佛,聚散与我无关,浮沉与我无关。

他们说,我聪明灵透。所以长辈们都非常喜欢我。当然,我也喜欢因聪明而被宠爱和夸奖。但是后来,我终于明白,人太聪明也不是好事。将世事看透,便只剩孤独。所以,有人说,难得糊涂。其实,这也是极聪明之人才有的体悟。

性格孤僻,从小就如此。我想,所有性格孤僻的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堡和花园,却又不愿向谁说起。所以,在人们眼中,他们怪异。

童年时期,我就喜欢独处。那时候,我最常去的地方,是附近的坟场。那种小孩子根本不敢靠近的地方,却是我的最爱。我喜欢趴在坟头上玩泥巴,自得其乐。坟场总是阴风瑟瑟,风吹过树头,吹得地上野草纷乱。我心中虽有异样感觉,却不知道,那就是恐惧。

后来我发现,坟场虽然气氛诡异,却是纯净的地方。人在活着时,总有些肮脏的思想,甚至是卑劣的私心,死后就只剩沉寂,没有自私,没有欺骗,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如尘埃草木。

我始终相信,我是纯净的。在这混乱喧嚷的人间,我可以如孩子般,天真地活着,我为此感到幸运。我想,内心纯净的人,是不会害怕坟场的。

小时候,我还喜欢看人们宰羊。寻常孩子看到杀鸡都会吓得嚎啕大哭,我却会很专注地,从头到尾盯住屠宰的全过程,不放过任何细节。或许是因为好奇心,或许是因为求知欲,但在大人眼中,我是个奇怪的孩子。但我就是这样,做喜欢做的事,走喜欢走的路。长大以后,我知道这叫特立独行。

当然,小时候在南京,也曾发生过危险的事。那年夏天,蝉声聒噪,家里的大人们都在吃饭,只有我在院中的水缸附近玩。我试着爬到水缸上面,不小心大头朝下掉到了里面。缸里盛满了水,我的身躯很快就要没过去了,情急之下,我忙用双手撑住缸底,以便让自己的脚可以够到水面,然后拼命用脚拍打着水,期望能够被大人们听到。大人们听到拍水声,冲过来将我救出。我竟没有哭泣。

南京往事,能想起来的实在太少。毕竟,那时候我还太小。但,我仍记得坟场的寂静。那时候,我备受娇宠,却喜欢独自去往那里,看风吹起尘土。那时的我,并不知道,那些土堆,埋葬了怎样的狂傲恣肆,隔断了怎样的江湖风雨。我只知道,那里寂静。

我喜欢这寂静里的独来独往。

其实,来的时候,去的时候,我们都只有自己。

烟花易逝,生命亦是。匆匆来去,冷暖自知。

不知不觉,繁华已去;不知不觉,岁月已冷。与其蝇营狗苟追名逐利,倒不如简单地活着,不争不斗,不怨不悔。

若能如此,时光便可以轻描淡写。

萍踪何处

所到之处,皆是驿站;

所有远方,俱为归途。

我以为,人生应该简单地度过,毕竟,我们走得匆忙。简单地生活,深沉地爱恋,然后悄然归去,也算不负尘缘。

搬到南京后,日子变得相对平静,这算是上天对我的恩赐。不过回想起来,那些清朗的日子实在太短暂。后来的岁月,我总在流浪。人生如此,我不怨恨。流浪和孤独,都是我生命的必然。

那仍是个混乱不堪的年代。整个世界摇摇晃晃,没个落脚的地方。乱世之中,有人钻营,有人贪求,有人迷惘,有人癫狂。人与人之间,少了温暖,多了隔阂;少了关照,多了疏离。

却也有人心存悲悯之心。比如漫画家张乐平。他看到了在战争中颠沛流离的平常百姓,看到了受苦最深的底层人群,于是,他塑造了一个漫画人物,来讲述那些苦难人们的故事。这个漫画人物,有着圆圆的脑袋和脸蛋,他的脸很可爱,眉眼中却时常透着迷茫和委屈。他的头上只有三根头发,所以他的名字就叫做三毛。

三毛是战争年代亿万可怜孩童的缩影。生于乱世,犹如野草,他不得不在烽火连天的岁月里,茫然地寻找温暖与安稳。但他很乐观,即使深受饥饿与流浪之苦,仍旧相信生活的美好。

我在家里的二楼书房,与坚强的三毛不期而遇。那时候,与三毛的境况相比,我生活的地方简直是乐园。这是专门为孩子们开辟的书房,窗明几净,室静兰香,放眼望去,能看到窗外的碧色梧桐,在金陵古城,这无疑是诗情画意的。

《三毛流浪记》,这是我生平读的第一本书。这本书中没有任何文字,全部以图片会意,这正合我的心意。尽管当时很小,却读出了书中的悲悲喜喜。后来,我又读了《三毛从军记》,仍旧是十分感动。当然,张乐平笔下的三毛,感动的,还有整个时代。

就这样,我每日在清雅的书房中,感受着书本上那个流浪少年的悲欢喜乐。我的思绪竟被他带走,飘向同时装载着酒绿灯红与苦难混乱的大上海。

因为喜欢三毛这个人物,所以,二十六年后,在撒哈拉沙漠,我为自己取了一个新的笔名:三毛。那时候,我终于明白,其实,我便是书中的三毛。我喜欢流浪,喜欢那种流浪中的沉默与欢喜。

世间没有几个人喜欢流浪的,我却情有独钟。

只因,流浪的路上,只需对自己坦白,只需与岁月对话。

在读过张乐平的书之后,我还读了《木偶奇遇记》《格林童话》《爱的教育》《苦儿寻母记》等童话书。看不懂字,只能先看图,实在弄不懂,就去问哥哥姐姐。或许,我天生与书有缘,所以在未识字之前,便爱上了阅读。

书对于我,便是花园,便是田野。如今,我所希望的是,我写的那些书,也能让人们感动。我的文字,不写世事幻灭,不写沧海桑田,只写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只是将自己的感动流淌在文字中,将自己笑过的、哭过的,感受过的故事,讲述给人们。若,人们跟着我笑,跟着我哭,跟着我感受,我便很欣慰。

可惜,金陵的日子虽然平静美好,却极其短暂。在那场国内战争中,国民党战败,只好退到台湾。在那样的世事变幻中,许多人只能随波逐流。父亲就在这人群之中。对于我们来说,那是远离家乡的忧伤别离。从此之后,如许多人那样,我们只能遥望故土,感受那漫长的乡愁。

在那艘离乡的船上,母亲晕了船,在颠簸的海上吐得十分厉害。我虽然很小,却也隐约感受到了些许忧伤。那样的旅途,没有人知道前方等待我们的是什么。我们永远是那个时代的棋子,只有被摆布的份。或许,母亲不仅仅是晕船,更是晕了颠沛流离的人生,以及不知何时方休的动荡。

生于乱世,身如浮萍。真让人难过。

可我无法选择。没有人能选择时光,我们只能默然走过红尘,被清冷的时光无情地磨洗。其实,尘世间,每个人,每个生命都只是浮萍,在时光的海上飘飘荡荡,不知身在何方。

母亲吐过之后浑身虚脱,躺在那里,面色苍白,如死了一般。这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我很少会害怕什么,可以在坟场上独自玩耍,可以安静地看别人宰羊,但是看到母亲躺在船上的样子,我却害怕了。

我害怕失去。偏偏,人生就在不断得到和不断失去之间,寂静地进行着。每个角落,每个瞬间,都有人在失去。聚散离合,说来简单,却让亿万众生悲悲切切。我也不例外。我可以独自流浪,独自面对风雨兼程,可我,真的害怕失去。那种钻心的痛楚,实在难以忍受。

到台湾以后,父亲和伯父把家安在台北建国北路朱厝仑,一幢日本式的房子里。当时,那里还是一片荒僻的街区。在起身去台湾之前,他们将家中的积蓄和所有金银首饰,全部当了出去,换了飞速贬值的金圆券给流失掉了。初到台北,父亲不能马上开业做律师,两家共八个孩子需要养活,经济十分拮据。

在南京的时候,我们衣食无忧。跨过海峡,到了台北,日子却突然间变得无比艰难。我们必须面对这样的窘境。乱世的人,可以活着,便是万幸,不能有太多奢求。不过,我的确很怀念在南京的那些时光,那里,有安静的庭院,有漂亮的书房,有无忧无虑的童年。

怀念归怀念,现在,我就在那个充斥着贫困的新家,看父亲和伯父愁眉苦脸。据他们所说,这种贫寒境况,大致到我念完小学,才逐渐有了改善。

当然,那时候,我正是不识愁滋味的时候,并不知道大人的困窘。跟着哥哥姐姐踏进日式房子,立刻就对那种从未见过的风格产生了好奇,尤其是那个榻榻米。我们争先恐后地脱下鞋袜,奔到榻榻米上欢喜雀跃。

可惜的是,童年时光,肆意玩耍也好,独自行走也好,辗转人间也好,漂洋过海也好,能想起来的却很少。如今想来,青春往事,爱恨离歌,都会被时光尽数湮灭,只残留几抹淡淡记忆,在心中明明灭灭。

人生,毕竟是单程的旅行。许多人事,许多风景,错过了便永远不能再见。所以,我们会在回忆往事的时候黯然神伤。

毕竟,往事如风。月明之夜,蓦然回首,看到的也往往是荒烟蔓草。

兜兜转转,走走停停。便是人生。

月圆月缺,花开花落。便是人生。

在寂静里拾荒

人间,即是梦里。

流浪,亦是归程。

我总是这样想。于是,我不知道,沉睡的时候,身在何处;我不知道,安坐的时候,情归何方。于这世界,我是漂泊的尘埃,何处落定,何处归依,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我记得我是谁。

我是孤独的三毛,穿过寂静年华叹息,梦里花落知多少。

小时候,我喜欢拾荒。那些被人遗弃的物事里面,总有让我欢喜异常的东西。如今想来,很多东西,在不同的地方便有不同的价值。月光虽美,也有人只看到苍白;夕阳虽美,也有人只觉得感伤。

其实,芸芸众生,都在拾荒。

只不过,有人拾起了欢喜,有人拾起了悲伤。

不管别人怎么看,拾荒这件事就是我的癖好。从小走路时,我就喜欢东张西望,仿佛路上有看不尽的风景。读小学的时候,放学以后,我会独自沿着田间小径,慢慢地游荡。我知道,总有些东西在路边,给我惊喜。或许是玻璃球,或许是别针,甚至是倒霉小狗掉落的牙齿,都让我喜出望外。

搬到台湾后,我才六岁。但是母亲还是把我送进了学校。有一次,国文老师布置了作文,题目是写将来想成为怎样的人。我写的是,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自由快乐。国文老师被气得不轻,命令我重写。结果,我只好杜撰了想当医生的理想。

但,我的内心中,依旧喜欢拾荒。于我,那是随处都有惊喜的旅行。

十三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了木制的东西。一天,我突然发现家中的一个木头墩很漂亮,外形仿佛复活岛上的人脸石像,具有神秘的、令人心醉的艺术灵气。为了不使宝贝蒙尘,我将它小心翼翼地抱回自己屋里,共供了起来。

还有一次,走在街上,看到路边有一个被丢弃的树根。于是靠近打量,并且绕着走了几圈,越看越喜欢,于是使尽全身力气,将它扛回家里。

这些意外所得的物品,于别人是破烂,于我,却是艺术品。我喜欢在自己的屋子里,独自欣赏它们。我想,每件物品,都有故事。我愿意为之停留,倾听它们的故事。

拾荒,拾起的往往是被人忽略的浮沉悲喜。

很庆幸,父母对我喜欢拾荒这件事并不反对,甚至偶尔还会投我所好。某个周末,他们在海边散心,在海滩上苦苦寻觅了好几个钟头,终于捡到两颗彩石,将它们送给了我。我很激动,将它们取名为:痴心石。我想,父亲和母亲将所有的爱,都藏在这两块不说话的石头里给了我,我无法不感动。

除了拾荒,我最喜欢的仍是读书。我始终觉得,拾荒与读书很相似,不断遇见,不断惊喜,不断思考。渐渐的,就能发现现实以外的自己。

很快,课本上的内容已经无法满足我的求知欲。为了增加阅读量,我开始广泛阅读课外读物。那时候,每到月中的时候,便是《学友》和《东方少年》杂志发行的日子。我会将杂志捧回家,与姐姐共同阅读。

但是,杂志仍无法满足我的阅读欲望。我开始翻堂哥们的书架,翻出了许多书籍,包括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等人的作品。于我,有书的日子,便是快乐的日子。捧着书,便能忘记周遭事物,仿佛身在世外桃源。

在将家里的藏书翻遍之后,我不得不去临近的租书店。我不停向母亲索要零钱,为的只是去那里租书。最初,我只能读懂儿童书,如《森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农夫的孩子》《黄金时代》等。后来,我终于捧起了大部头:《三剑客》《基督山伯爵》《飘》《堂·吉诃德》《简爱》《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等。

我的世界,因此变得异彩纷呈。纵情在书中,仿佛走过了世界的所有角落。

于我,读书的意义在于,或者遇见自己,或者忘记自己。

这世上若是没有书,人们该是多么迷惘!若是没有书,如何明白世事经纬,如何解读悲欢离合?

在读过那些西方名著之后,我开始阅读中国长篇小说。五年级的下学期,我读了曹雪芹的《红楼梦》。不得不说,我曾经深深迷恋这本书。那时候,我会在课堂上偷偷阅读,将书藏在裙子下面,在老师转身书写板书时,便把裙子掀起来读书。

直到现在,我仍清楚地记得书中末回那个画面:飞雪漫天,将红尘世间都覆作最纯净的模样,贾政泊舟客地,忽然间,岸边雪地上,披着猩猩大红氅、光头赤脚的贾宝玉,朝他倒身大拜下去,面上似悲似喜。

看到这段,我瞬间便痴了。仍旧在课堂,我想着那个画面,几乎忘了身在何处。那时候,心中的滋味,真不是流泪或者感动可以形容。那或许是这世上最唯美的画面,美得让人绝望。苍凉与静默,纯粹与空旷,就在那红白之间。

有时候我会莫名地想,要是能在那样的画面里死去,人生便也算完美了。

渔舟唱晚,月满西楼,怕也比不上那份寂静的美丽。

后来,我又读了《水浒传》《儒林外史》《孽海花》《阅微草堂笔记》《人间词话》等书。再后来,我读了金庸先生的小说,并成了他的忠实书迷,后来,无论多忙,无论身在何处,都不会错过先生的每卷新书。

读了太多的书,看过了太多的喜怒哀乐,于是我不知不觉间爱上了文学。我告诉自己,要写纯粹的文字,让别人感受我的悲伤与幸福。我希望,自己的笔下也能有《红楼梦》结尾那样的画面,让人读来忘记红尘纷扰。

当然,喜欢阅读并不意味着喜欢学校。我喜欢自由,从小就这样。所以,学校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囚笼。六岁就入学,我其实很不高兴,却无法违拗。相比于学校呆板乏味的生活,我更喜欢学校外的事物。青草的池塘,清凉的树荫,悠然的蜻蜓,飘荡的秋千,都是书籍以外,让我流连的事物。

更何况,在学校里,还有严厉的老师,以及无趣的同学。每每看到老师鞭笞学生的画面,我就会更加厌恶学校生活。于是,我爱上了逃学。我必须去到校外,寻找属于我的晚风与笛声。

在学校里,最美好的回忆,竟然是那个哑巴炊事兵。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能叫他哑巴。他不曾对我说过只言片语,却从不曾走出我的记忆。我朋友很少,但他却是我最可信任的朋友。可惜,后来的日子,我们再未见过彼此。

每年十月中旬,是台湾的“双十节”,会有军队到学校借住。那年,我上四年级。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哑巴。那天,天高云淡,我如常去上学,并没有穿大红色的衣服,也没有涂抹什么特别的香水,却遇上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我遇上了一头疯牛,它对其他人毫无兴趣,却好似认得我,紧紧盯着我不放。我吓得撒腿疯跑,疯牛便在身后穷追不舍。我冲进学校,钻进教室,疯牛就在操场上左冲右突。偏偏那天轮到我值日,纪律委员指示我去打水。当我去打水的时候,疯牛仍在操场上狂奔嘶吼。提着水壶往回走的时候,我几乎被疯牛的吼声吓垮了。于是,我放下水壶,蹲在走廊上,无助地啜泣。

在我几近绝望的时候,哑巴走过来,把我搀起来,默默地送回了教室。后来,疯牛被驻军赶走了,我认识了小学生涯唯一的朋友。哑巴文化水平不高,可说是目不识丁,我就用树枝在地上教他识字。我也会将自己喜爱的东西与哑巴分享,比如酸话梅,比如读过的故事。他听得似懂非懂,却喜欢看我陶醉而充满欢喜的模样。有时候,我们也会在树荫下玩跷跷板。

那是属于我们的快乐,虽无言语的交流,却明白各自的心事。那个秋天,每日清晨,哑巴都会呆呆地站在校门口等着,如同等待孩子归来的父亲。每当我出现,他都会欣喜异常。他的笑容很温暖,多年以后仍旧清晰。

遗憾的是,深秋时节,哑巴随驻军离开了。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他。如今,想起那个秋天,总会忍不住感伤。

人与人之间,本可以这样,没有隔阂,没有猜忌。让人无奈的是,这世上,假意太多,真情太少。于是,越是纯净的东西,越难以被人们接受。

我想,我算是纯净的。所以,我也是孤独的。

我是拾荒的少女,亦是逃学的少女。但是最终,我是流浪的三毛。

在远方,我无比真诚。我知道,远方未必遥远,就像,天涯未必荒凉。

红尘若可逃离,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远走!

我喜欢如飞鸟般自在,不受任何拘束。所以我喜欢流浪,在那些阒无人迹的路上,我是我的风景,亦是远方的风景。我想,未来某天,若人世太多纷扰悲伤,我会放下所有,独自抽身而去。

黑白的年月

黑白,竟是我青春的颜色。

所谓的豆蔻年华,我仿佛不曾经过。

娉娉袅袅,豆蔻梢头,这样的句子,也曾让我迷醉。我也曾幻想,在花季雨季,有风斜雨细,有天高云淡。如果可以,我愿意在花前悠然地散步,我愿意在月下淡淡地相思。但,这只是幻想。

青春于我,是梦魇,是长夜。那样的年月,本该百花鲜妍,却是落红满地。我的面前,只有高墙,阻挡了所有的烂漫与快意。

于是,每每忆起青春,总会黯然神伤。但我又没办法,那些黑白记忆,总会莫名被掀开,我看到,那个瘦小的身体,瑟缩在墙角,黯淡人间,没有灯火。

那时候,尽管我时常逃学,成绩却始终名列前茅。十二岁那年,我考入了台北省立第一女子中学。我喜欢文学,所以国文成绩很好。但是对数学,我却感到很棘手。到了初二,数学成绩更是每况愈下。所以,在数学老师眼里,我只能看到鄙夷和漠视。

我开始想办法找回自尊。于是,不久之后,在数学考试中,我作了弊,得了高分。数学老师当然不信,于是把我单独叫到办公室,让我做一份新的试卷。结果自是惨不忍睹。接下来,就开始了那场让我刻骨铭心、终生难以忘怀的羞辱。我的青春,因为这场羞辱,变成了黑白色。

在全班同学面前,数学老师让我立正,站在她画的粉笔圈里,然后用蘸满墨汁的毛笔在我眼眶四周画了两个大圆饼,墨汁太多,顺着脸颊流下来,流到了嘴里。然后,老师得意地让我转过身去,面对全班的同学。我默默地转身,引起了全班同学的哄堂大笑。

这还不算结束。老师又命令我到教室外面去,在整个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然后回来。那时候,走廊上挤满了学生,我拖着坚硬的脚步从教室里走了出来。走廊上的同学们从未见过这样的事情,先是惊叫,继而是哈哈大笑。

那些笑声,如刀般切割着我的自尊。那时候,我觉得全世界都在嘲笑我。结束了那场羞辱,我仿佛经历了千年的炼狱。我虽然只有十三岁,但是自尊心却很强,面对这样的羞辱,我几乎无地自容。所以,那种阴影,许多年后,仍旧存在。

那日,带着深深的屈辱,我回到家里,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但是屈辱在心,已经深深郁结,任岁月也无法抹去。然后,月上枝头,人间寂静,我在自己的房间,开始拼命哭泣。可是,所有的泪水,都洗不去心中的屈辱。

或许是我太敏感也太倔强,所以无法忍受这样的屈辱。这世上有很多人可以淡然面对这样的事情,但我做不到。直来直往,就是我的性情。我做不到虚与委蛇,也做不到笑看平生。也因此,我总是觉得人间太冷。

那日以后,我仍旧觉得,全世界都是鄙夷和讥嘲的眼神。仿佛,在所有人眼里,我就是个小丑。于是,本就孤僻的我,变得更加沉默。性灵深处的伤痕,也在日日加深,让我无力渐渐无力承受。

终于,某个清晨,我刚走入教室,就毫无征兆地忽然晕倒在地。那之后,突然晕厥变成了我的生活常态,只要想起那天的事情,就会随时随地晕倒。

我依旧没有把那日的事情告诉父母,很多事情我更愿意独自面对,不愿他人分担我的苦痛。我想,性格孤僻的人大概都如此,他们有自己的世界,悲喜苦乐,都只属于自己。

我更加喜欢独来独往,不愿别人走入我的世界。公墓成了我常去的地方,我知道,只有死人不会讥讽我,嘲笑我,不会对我投以异样的目光。我开始流连于各个墓园,六张犁公墓、陈济棠先生墓园、阳明山公墓,还有那些不知名的墓园,都留下我在孤独沉静的身影。

我喜欢在那里阅读,从午后到黄昏。夕阳西下时分,我会觉得,墓园是最神圣的地方。与此相比,校园几乎是地狱。难以想象,我的青春,竟然有许多时光在墓园度过。那里,没有青梅竹马,没有年华似水。只有,黑白色的悲伤,黑白色的沉默。

但是,我逃学的事情终于还是被发现,很快,父亲就收到了学校的公函。那些日子,大概父母已经看出了我的异常,所以在收到公函之后,并没有责备我,而是让我暂时休学。

毫无疑问,休学的日子,父母心里很难过。我曾是他们引以为傲的女儿,此时却带给他们深深的焦虑。看着他们唉声叹气的模样,我也难过。但是没办法,学校于我,早已是无边苦海。

第二年,虽然在父母的鼓励下,我又返回学校,但我依旧不断逃学旷课。不久,我再次休学。这一休,便是七年。

七年,说起来很短。但是对我,却是漫长的幽幽暗暗。我将自己锁了起来,生怕别人闯进来,打扰我的生活。那些黑白色的岁月,我不需面对俗世纷扰,却又是无依无凭的囚徒。

本来,我与姐姐住一间卧室。后来姐姐上了音乐师范学校,开始住在学校里,我开始独住。为了保证空间独立,我甚至要求父亲在卧室窗户外面加上铁栏,门上加锁。对于许多同龄的孩子来说,这是匪夷所思的,但这,却让我欣喜若狂。

我不愿见任何人,不愿听见别人的声音。我要拒绝红尘的所有纷扰。母亲对我无比担心,每天都用托盘将饭菜送进我的卧室。看着我迷离的眼神,她的悲伤可想而知。

只有在午后无人的时候,或者暮色沉沉的时候,我才会悄然走出卧室,看看外面的世界。但我所见,依旧只有荒芜。退回到自己的世界,我才觉得安全。

痛苦与绝望,占据了我的生命。在那种被叫做抑郁症的病痛里,我越来越觉得冰冷。

终于,在一个狂风呼啸的夜晚,我选择了自杀。锋利的刀,割破了动脉。我必须用死亡来抵抗这个荒芜的世界。但我的目的没有达成,父母即使发现,慌忙将我送到了医院。我依旧没有解脱。

日子依旧,黯淡无光。我在尘世,深锁心门。

我听人说,死都不怕,为何还怕活着?可是对我来说,死很简单,亦不可怖,活着,才是最大的难题。红尘岁月,尘埃无边。只有死亡,最是简单明了。

自杀未果,父母对我更加头疼。而在邻居和亲戚眼里,我几乎是怪物。我虽然封锁了自己,却能感觉到周围鄙夷和蔑视的眼神。好在父母不曾放弃我,他们用足够的耐心带着我去医院治疗。我看了无数的心理医生,医生给我吃了很多药,讲了很多故事。效果似乎不错,那段时间内,我没有再去自杀。

然而,那样的治疗,并未将我从自卑和恐惧中拯救出来。我对外界产生了强烈的逆反心理,经常顶撞父母,甚至动辄与弟弟们豁出命地打架。仿佛,全世界都是我的敌人。

我在自己的心牢里,过着冷寂绝望的日子。

没有春花秋月,没有夏风冬雪。

有的,只是寂静。

那样的年月,我只能用各式各样的书籍来填补内心的空缺。若是没有书,我定会被空虚彻底吞噬。对我来说,在那七年里,书籍是救命稻草。我就在书海里,不断累积着对文字的痴情。事实上,能将我从心牢里救出的,也是文字。

当然,那时候,我有足够的时间来思考生命的意义。我很想知道,人间苦乐,世事浮沉,何处才有解药。我喜欢读泰戈尔的诗,却没有被新月和飞鸟吸引。让我迷恋的,是他对于人生的理解。

生命犹如渡过一重大海,我们相遇在同一条狭船里。

死时,我们同登彼岸,又向不同的世界各奔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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