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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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眼蝶 作者:鬼马星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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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仲杰感到有些心神不宁。

十几分钟前,他接到一个老朋友的电话,对方说想跟他聊聊一年前发生在雨花石公寓的那桩割舌命案。打来电话的这个老朋友名叫简其明,二十年前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他只不过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中学语文教师,但是今非昔比,现在的他早已成为法律界赫赫有名的人物。林仲杰常常能在报纸杂志上看到他的大名——简其明大律师——光听到这个名字,就足以让对方发怵。

但林仲杰并不买这个账。他只要一想到简其明,就有些来气。半年前,他们曾在一件案子中交锋,结果简其明以雄辩的口才轻而易举地推翻了他苦心准备的所有证据,让他在法庭上大出洋相,为此局里不少人都在背地里嘲笑他“早就到了退休的年龄”,这让林仲杰很是恼火。因为这件事,林仲杰曾经发誓再也不跟简其明说话,结果他们还真的就此断了联系。林仲杰已经记不清上一次两人聚在一起是什么时候了,所以他越发感到这个电话来得突然。

为什么简其明会突然对去年雨花石公寓的那桩案子产生兴趣呢?

“老兄,我们得找个地方好好聊聊。”在电话那头,简其明的声音沉稳而富有磁性,“我知道你是去年参与这桩案子调查的刑警之一。”

“可是这件案子已经结案了。”林仲杰并不想接受他的邀请。

“我知道。”

“那你还想了解什么?”林仲杰不由地提高了嗓门,“你是怀疑我们警方的办案能力吗?”

他听到简其明在对面深吸了一口气。

“好了,别像小孩子那样没完没了。我知道你曾经对这个案子的结果提出过质疑。”简其明的声音显示他正在努力克制自己的火气,“还记得你当时是怎么对我说的吗?你说凶手可能另有其人。”

林仲杰一时语塞,这句话他的确说过。

“你说如果有机会,你会重新调查这件案子。”简其明继续说道。

“是的,我是说过,但那又怎么样?我早就不管这些陈年旧事了,我早就放弃了!”林仲杰稍稍缓和了一下口气。

“那好,废话少说,十分钟后,我们在事务所对面的美美咖啡馆碰头。”简其明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完最后一句话后,便匆匆挂上了电话。

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林仲杰心里骂道。

简其明所说的事务所,指的就是他的简氏律师事务所,距离林仲杰所在的警察局大约有一公里远,如果开车去的话,也许只需要两分钟,但是林仲杰决定步行前往,他打算让可恶的简其明好好尝尝等人的滋味。

林仲杰慢腾腾地从抽屉里取出自己的备忘录,里面记录了那件案子在侦办过程中的一些资料和细节,他把它随手放进手提包里便走出了门。

林仲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乖乖去赴简其明的约。他只是觉得去见个面也无妨。况且一年多来,那件案子一直是他的心病。

林仲杰是一年前负责调查雨花石公寓命案的警察之一,直到今天,那恐怖血腥的场面仍然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虽然作为一名老警察,林仲杰曾经不止一次见识过血淋淋的凶杀现场,但他觉得,唯有这件案子的神秘恐怖最让他难以释怀。那奇怪排列的伤口,那被割去舌头的血肉模糊的嘴……凭经验和直觉,他一直觉得这件案子没那么简单。但是,谁听他的!

林仲杰今年50岁,从他20岁那天披上警服以来,已经匆匆过去了将近30个年头,但是直到今天,他的级别仍然只是个副队长。虽然他办案经验丰富,工作勤勤恳恳,但如今升职看重的可不是这些。他只有中专学历,在写案情报告时,常常因为写了错别字而被晚生后辈嘲笑。为此,简其明也曾经说他没上进心,可那时候,林仲杰坚持认为那张薄薄的纸片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对一个警察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办案能力和内心的正义感,所以他完全放弃了深造的打算。但现在他发现自己的观点真的是有点过时了。他如今的上司比他小20岁,虽然没什么经验,但有一张高等学府的学历。

一年前,就是在这位上司主持的雨花石公寓命案的结案会议上,林仲杰曾经提出过质疑,但是他的观点很快就被否决了。这位年轻的上司居高临下地对他说,鉴于证据确凿,该案已经了结,再重新调查无疑是浪费警力。而他也的确找不出什么新的证据来,所以那时候,他负气地决定听从上级命令,不再自寻烦恼。

但是今天,简其明要跟他聊什么呢?

林仲杰到达美美咖啡馆时,比预定时间晚了一刻钟。咖啡馆并不大,林仲杰一眼就看见了简其明,这家伙还是老样子,又高又胖,头发梳得溜光,嘴里衔着根雪茄,一副老板派头。令他惊讶的是,简其明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一同坐在那里的还有一位年轻人。林仲杰认识这个年轻人,他是简其明的儿子简东平,在《信》周刊当记者。

他为什么会来?蓦地,林仲杰想起来,简其明曾经跟他提到过,案件中的两位死者都是他儿子的大学同班同学。但是,他为什么会来?

简其明朝他挥了挥手。林仲杰径直走过去,在他们对面坐下。

“你迟到了。”简其明看了看腕上的手表,不动声色地说。

“我没说要来。”林仲杰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一位女服务员走上前来,弯下身子谦恭地问林仲杰要点什么。

“我已经替你点了蓝山。”简其明抢先回答。

林仲杰假装没听见,又叫了一杯绿茶,女服务员应声而去。

简其明似乎早就料到自己的周到不会得到应有的回报,他一点都不生气。

“这么久不见,你还是这么老土。”简其明一边打量他,一边朝他奸笑。

每次碰头,简其明都会无一例外地对林仲杰的衣着和作派嘲笑一番,对此林仲杰早已习以为常。跟永远站在潮流前沿的简其明相比,林仲杰的确显得有点老态龙钟。不过,这次林仲杰可不打算忍气吞声。

“你还是一样脑满肠肥,看看你的肚子!”林仲杰冷冷地扫了简其明一眼,揶揄道。

简其明用粗壮的手指捏着根细细的雪茄,得意扬扬地靠在椅背上看着他。

“老兄,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里吗?”

“你才有问题!”林仲杰知道简其明又要发表高论了,他觉得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发制人,免得这个家伙逮到机会又说个没完,“简其明,你的问题就是太自以为是!”

简其明露出冤枉的表情:“那你就错了,不是我自以为是,而是大部分时候我都是正确的,而且我总能找到完美无缺的证据。你说呢?”

林仲杰刚想回应简其明,却被坐在对面的年轻人抢了先。

“两位要不要专门约个时间斗嘴?”年轻人分别看了看林仲杰和简其明,不客气地问道。

林仲杰和简其明同时回过头来看着他。

“忘了介绍了,老林,这是我儿子简东平。”简其明似乎这才意识到身边还有另一个人存在。

“你得老年痴呆了?你儿子我怎么会不认识!”林仲杰没好气地说。

“你好,林叔叔。”

虽然林仲杰早就认识简东平,但彼此之间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面对面接触,之前两人只是匆匆打过几次照面而已。林仲杰审慎地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干净利落的短头发,蓝色牛仔裤,土黄色长袖T恤,腕上带着块颜色鲜艳的运动手表。看起来,只有他父亲的一半体重。

“听说你是记者。”

“对,《信》周刊。”

果然是在《信》周刊当记者。林仲杰对这份报纸没有多少好感,办公室的女同事曾经买过几次,他只记得那上面全是些花里胡哨的图片,他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如今的人都喜欢买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不过看他的样子,倒不像他们那份报纸那么轻浮,但他今天究竟为什么要来?这个疑团再次浮上林仲杰的心头。莫非……

“我知道,如今的报社就喜欢登些耸人听闻的案子来吸引读者。想不到一年前的旧案子你们也有兴趣,报纸不是应该登些新鲜玩意儿吗?”

林仲杰的嘲讽对简东平来说似乎并不起作用。他友好地看着林仲杰说:“我见过陈剑河的姐姐。”

陈剑河的姐姐?林仲杰心头一震,他当然记得她,那个高高瘦瘦的女人,脸色苍白,看上去好像几天几夜没睡觉一样。就是陈剑河的姐姐当时缠着他说个不停,她坚持认为警察冤枉了她的弟弟,那件凶案不是她弟弟所为。

“她现在怎么样?”一想到这个女人,林仲杰有点心虚,他总觉得自己对这个女人有所亏欠。他摸索着从口袋里掏烟,简其明“啪”地一声打开雪茄盒子递了过去。

“古巴的,上等货。”简其明说。

林仲杰扫了他一眼,有些不情愿,但最后还是从那个深褐色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细细的雪茄不情愿地插在嘴里,简其明顺手拿起桌上的打火机凑上去替他点上火,林仲杰的面前立刻升起一团浓浓的烟雾,那股有些呛人的辛辣味道让他非常受用。

“她离婚了,现在一个人过。”简东平皱着眉头,用手拨开烟雾。

“是吗?”林仲杰假装心不在焉地随口应道。

“我跟她聊过,她好像认为这件案子的凶手不是她弟弟。”

对这种论调,林仲杰一点都不吃惊。

“当初接待她的警员就是我,我跟她谈过好几次,她也说了不少,但是她根本就拿不出任何关键性的证据,全部都是凭空猜想和主观臆测。”

简东平和林仲杰对视了一秒钟。

林仲杰把雪茄上的烟灰磕在面前的烟灰缸里。

“你究竟想了解什么?”

“我想了解案子的详细情况。什么时候发生的,谁发现的尸体,现场究竟是怎么样的,等等。”简东平从包里掏出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和一支记者专用的录音笔来,“我所知道的全是从爸爸那儿听说的,实在太简单,没比报纸上登的强多少。”

“你爸爸那套东西就是我告诉他的。说给你听也没什么,不过你会不会把我说的话发表?”林仲杰警觉地盯着简东平的录音笔,跟记者牵扯上关系,是局里最忌讳的事,上头曾经三令五申,警员不能在没有经过上司允许的情况下接受记者的采访,那么他现在是不是在接受采访呢?他可不希望临退休了,还闹出什么乱子来。

“这你大可放心,我儿子做的是旅游版。”简其明在一边插嘴道。

林仲杰暗自犹豫要不要畅所欲言,把心中的疑问好好宣泄一番。实际上,他自己也一直想找个机会,跟某个头脑清晰、思维敏捷的人好好聊聊这件案子,但是,谁都知道记者这该死的职业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见他低头不语,简东平诚恳地说:“我发誓我对这件案子的兴趣纯属个人行为,跟报社无关。而且我现在正在休假中。”

林仲杰骤然下了决心:“好吧,也没什么不可说的。但得把那玩意儿收起来,我可不想有麻烦。”他指指桌上的录音笔。

简东平马上关上了录音笔的开关。

“好了,这样总可以了吧。”简其明看着林仲杰说道。

林仲杰点点头:“你想知道什么就问吧。”

简东平摊开笔记本,正襟危坐:“首先是,被害时间。”

林仲杰也从包里掏出那本皱巴巴的备忘录,同样是笔记本,林仲杰的那本是单位发的,显得又土又寒酸。他打开笔记本很快就找到了自己想找的东西。

“根据我们的推断,女死者的被害时间应该是在那天下午的3点至6点之间。最后一次有人看见她,是在当天下午4点左右,有位邻居说曾经看到她站在902室门口跟陈剑河说话。”

简东平一边飞速地把林仲杰说的信息记录下来,一边说:“我记得报纸上说是物业管理员发现了尸体。”

“不错,是这栋公寓楼的物业管理员发现了尸体。这栋公寓楼的住户多半都是上班族,所以他通常会在周末或是晚上收取物业管理费。那天晚上7点左右,他敲响了902室的门,但没人回应,他发现门虚掩着,里面还传来电视节目的声音,他以为房间里的人没有听到他的敲门声,于是就闯了进去,这才在陈剑河的房间里发现了女死者。后来也是他报的警。”林仲杰口气平淡地说,“我们接到报警后,马上就赶到了现场。当时,女死者是脸朝上躺在床上,满身是血,全身几乎赤裸,裙子和内裤被褪到了脚根,看上去似乎曾经遭受性侵犯。”

“性侵犯?!”简东平瞪圆了眼睛。

“放心,这只是凶手的障眼法,后来经法医鉴定,你的女同学死前并没有遭受性侵犯。而且,她洁白无瑕。”林仲杰扫了他一眼,略带讥讽地说。

“什么意思?”简东平困惑地问道。

“她是处女。”简其明吐出一个烟圈,断然说道。

林仲杰点了点头。

“处女?!”简东平像是觉得不可思议。

“这很稀奇吗?”林仲杰问道。

“很稀奇。”父子两人异口同声地答道。

“她26岁了。”简其明说道,“听说是个风情万种的大美人。更何况报纸上还说她性格开朗,很有人缘。”

林仲杰皱着眉头瞥了一眼简其明。

“我们发现她的人际关系相当复杂,男朋友很多,而且风评不佳,所以,对此我也有同感,这的确不太正常。”林仲杰承认。

“风评不佳?”简东平问道。

“说难听点,就是大部分人都认为她是个人尽可夫的交际花。”

“但她却是个处女。”简其明微微一笑,“这的确耐人寻味。”

林仲杰向简其明递了一个赞同的眼神。

“那么李今的真正死因究竟是什么呢?报纸上说她身中30多刀,而且还被割了舌头。”简东平继续问道。

林仲杰翻阅着他的笔记本。

“死因是颈动脉大出血,说通俗点,就是凶手割断了她的喉咙。其实用‘割’这个字并不确切,根据伤口的形状和深度分析,我们判断凶器应该是一把剪刀,后来我们果然在现场的厨房案板上找到了凶器,跟我们的判断分毫不差,是一把厨用的大剪刀,刀口非常锋利,像是事先被磨过,上面还留有被害人的血迹。凶手就是用它在被害人身上留下了43处刀伤,所以我们看到尸体时,她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43处?!”这个数字好像刺痛了年轻记者的神经。

“对,43处。一开始以为是30多刀,所以我们只给了记者一个很模糊的数字。但后来经过仔细清点才发现一共是43处,身上和脸上的42处,外加脖子上真正致命的那一刀。”林仲杰口吻平淡地说。

“30多刀和40多刀其实没什么差别。”简其明嘬了一口咖啡,慢悠悠地说,“不过,可想而知,你们清点这些刀伤一定费了不少工夫。”

林仲杰一言不发地看着简其明。

简其明一接触到林仲杰的目光,就意识到自己可能猜错了:“难道不是吗?通常这种神经搭错、乱砍一气的案例,刀伤的分布都会很凌乱。”

“这件案子完全不同,刀伤的分布很有规律。从脸部一直延伸到小腹,每两刀组成一个叉的图形,所以清点起来一点都不麻烦。”为了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意思,林仲杰特地用手指在笔记本的簿面上画了一个“×”。

“有意思!”简其明饶有兴趣地说道。

简东平则表情凝重,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林仲杰。林仲杰继续说下去:

“每一刀的长度大约是五公分,深度也就是两三公分左右,这些刀伤沿一条直线往下,看上去非常整齐,但它们都不足以致命,而且据我们所知,凶手在一口气留下这42刀时,死者应该还没断气。”林仲杰停顿了一下,“当然最可恶的就是,死者的舌头被剪掉了一部分,看上去是凶手捏着她的下巴,迫使她的舌头暴露在嘴巴外面,然后他就一刀剪了下去,我们后来在马桶里发现了没有被冲走的那块舌头。”

“天哪!”简东平忍不住发出一声低呼,紧接着问道,“凶手为什么要割她的舌头?”

“我也想知道。”林仲杰无奈地看着他,“我们猜想可能是他行凶时,死者对他破口大骂,惹怒了他。”

“也或许是想让她闭嘴!”简东平说。

“很明显,凶手要么对她恨之入骨,要么就是爱得死去活来。”简其明道,“要不然不用这么大费周章,一刀毙命就可以收工了。”

“不错,我们的判断也是仇杀或是情杀。但我们发现她既没有仇人也没有情人。案发前一个月,她刚与前任男友分手,由于他们两人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所以分手后,死者就辞职了。我们调查过她的前男友,他的不在场证据非常确凿,那天他参加了公司的一个重要会议,这个会议从下午3点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半左右,有十几个人可以证明在整个会议期间,他没有离开超过5分钟。案发现场与这家公司相隔较远,他根本没机会中途跑去杀人,更何况还要玩那么多花样,所以我们排除了对他的嫌疑,转而把焦点对准了陈剑河。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是首要嫌疑犯。”

“为什么?”简东平问道。

林仲杰心想这还用问吗?这不是明摆着吗?

“案发现场是他的房间,案发后他又不知去向,而且又有人看到他在那天下午4点45分左右急匆匆离开公寓。据那个人回忆,当时陈剑河看上去非常紧张,脚步匆忙,在门口两人还差点撞在一起,他做了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匆忙?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而我们觉得最好的解释就是,他是凶手!从当时所掌握的证据来看,他的确具备凶手的一切条件,他有作案时间,有作案地点,又有动机。另外,根据我们的经验,越是那种性格内向、看上去有些猥琐的人,就越可能成为凶残的杀手,因为没有人知道他们心里究竟在想什么。而且这样的人也通常没办法发泄心理的情绪,所以只好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你看杀人凶手里面,十个有九个性格内向。”林仲杰说。

“那你还怀疑什么?”简其明插嘴道,“既然一切都那么合情合理。”

林仲杰还没来得及回答,简东平又抢先问道:

“警方认为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追求不成,因爱成恨。”

“有证据吗?”简东平追问道。

林仲杰朝他微微一笑:“不错,这就是问题之一,的确没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跟陈剑河同住一套公寓的一个男子说,陈剑河暗恋女死者,但实际上,他也举不出什么实际的例子,好像最能证明这一点的就是,他曾看见他们两人一起回家,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可以把这两人连在一起的东西。而我们在对陈剑河的房间进行搜查时,也没有找到跟死者有关的东西,我是指照片、内衣、头发之类的东西。一般一个人暗恋另一个人,总会在身边放一些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是我们没有找到这些。”

他停顿了一下后,又说:“不过,我们在他的衣柜里发现酒瓶,而且他的房间非常乱,所以我们当时怀疑他是酗酒之后行的凶。”

“房间很乱?”简东平似乎很意外。

“是的,很乱,很脏,抽屉全被打开了,草稿纸散了一地。”林仲杰说。

“衣柜里还放着酒瓶?这是什么怪癖?如果这是他自己搞的,那么说明这个人的心理的确不健全。”简其明说。

“警方没有在他的房间里找到涉及暴力色情的东西吗?”简东平问道。

“没有。”

“有没有笔记本、照片之类的东西?”

“没有。”

“便条或是留言簿呢?”

“没有。”

“日记呢?”

“也没有。”

“那请问你们在他的房间里都找到了什么?”简其明问道。

“衣服、鞋子、生活用品、CD机、几盒排萧作品的音乐作品,几本原版小说和十几本旧的英语杂志,仅此而已。没有照片,没有摆设,也没有纪念品,他的生活看起来简单得要命。”林仲杰看着笔记上的记录说道。

“那么他的房间就没有任何可以反映他感情生活的东西吗?”简东平追问道。

林仲杰看着他,“我看只有那些酒瓶可以反映他的感情生活。”

“但他不是个能喝酒的人。”简东平用肯定的语气说。

“也许他偷偷地喝。”

“我怎么觉得这个人有点矛盾,一边是杂乱无章的房间,另一边却是干净得无可挑剔的个人生活,好像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简其明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林仲杰叹了口气:“我有同感。”

“你有没有想过究竟缺了什么?”简其明盯着林仲杰的脸问道。

林仲杰微笑地摇了摇头:“如果我知道缺什么,这个案子还会有疑问吗?”

“我想,”简东平突然说,“缺的应该是规律。”

“规律?什么规律?”林仲杰不知道这个毛头小子究竟在说什么。

简东平笑了笑说:“没什么,我只是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来。”

林仲杰略带不满地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吧,那么现场还有什么其他的细节?”简其明接着问道,一边好奇地盯着林仲杰手里的破笔记本。

“我们在洗衣机里找到一件带血的男式白衬衣,后来证实那上面的血迹是被害人的,在厨房的案台上找到了凶器,一把厨房用的大剪刀,上面也有死者的血迹。洗衣机的启动按钮开着,但没有启动,后来我们发现洗衣机已经坏了好几天了,陈剑河那天上午还曾向门卫打听,公寓的物业管理部门是否可以上门修理洗衣机,这可以认为是他在慌乱中忘了洗衣机已经坏了的事实,他把衣服扔进去,企图洗去血迹,掩盖痕迹。”

简东平顺着林仲杰的话说下去:“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他应该有更好的办法来处理作案用的衣服,他完全可以把衣服带离现场,然后找个地方烧了或是埋了,这样不是更干脆吗?”

林仲杰没有回应他的话,而是接着道:“另一方面,凶器、衬衫、和洗衣机按钮上都没有指纹,好像是被人用心擦过了。”

“一方面慌张地把作案的衣服都忘记在已经无法启动的洗衣机里,另一方面却小心翼翼地擦掉指纹。”简其明又点起一支雪茄,慢悠悠地说,“看来这个姓陈的家伙有点顾此失彼。”

简东平飞快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

“还有一点,”林仲杰感觉自己已经谈出兴致来了,“就是那件洗衣机里的衣服。”

简氏父子同时抬起头专注地看着他。

“难道他当天穿的不是作案时的那件白衬衫吗?”简其明猜道。

“不错。”林仲杰不由地朝老朋友微微一笑,心想这家伙的反应还真快,“我曾经问过好几个人,虽然大部分人都说不清具体他是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那天陈剑河穿的是一件深色衬衫,这一点后来我曾经向他姐姐证实过。他姐姐说,那天陈剑河跟她见面时的确穿着件深蓝色的衬衫,这是前不久她刚刚为他买的,所以她记得很清楚。但是这有点奇怪,他为什么要换衣服呢?他没必要专门为了作案故意换一件衣服。”

“也许他特别喜欢那件衣服,不想弄脏它。”简其明道。

“我对他多少有一点了解,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会对衣服很在意的人。”简东平否定了父亲的观点。

“的确,我们检查过他的柜子,他的衣服不多,式样也很少,衬衫大约可以分为两种颜色,一种是白色的,另一种就是深蓝色的。听他姐姐说,他的所有衬衫都是他姐姐为其购置的,她曾经给他买过三件完全相同的深蓝色衬衫,所以我想他不会对身上穿的那件有什么特别的感情。”林仲杰低头喝了一口茶,茶已经凉了大半。

简其明盯着林仲杰,他的手指情不自禁地玩弄着一个闪亮的zippo打火机:“你是不是认为有别人进入了现场?因为生怕血迹弄脏自己的衣服,会引起怀疑,所以故意换了陈剑河的衣服作案。”

“这样解释好像最合理,但是一切都只是猜想,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林仲杰不无遗憾地说。

“所以陈剑河对他姐姐说,他并没有杀人,仅仅是打了李今一记耳光,这一点是可信的,是不是?”简东平说。

林仲杰眨巴着眼睛,平静地看着他。

“不,他没有打过她,她的脸上没有掌印,也没有指纹。相反,我们通过尸体解剖,发现她体内有一些迷药的成分。所以她昏倒是事实,但应该不是受到攻击,而是被人下了药。她倒下的时候额头撞到了桌角,流了点血,但伤口很小。”

简东平吃惊地盯着他,“被人下了药?”

“对。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迷药,过去我们曾经破获过一些用迷药抢劫的案子,用的就是相同的东西,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搞来的。”

“这并不难,通过网络就可以。”简东平道,“我倒想知道,他是怎么把她药倒的?”

“桌上有两罐咖啡饮料,我们在那里面都提取到了迷药的成分,后来我们仔细查看过那两个罐头,发现在罐头的顶部有一个很小的针孔,所以很可能是有人用注射器把迷药注进了咖啡罐头。也就是说,很可能是陈剑河请被害人喝咖啡,然后被害人在服用之后产生了昏厥。”

“就算是这样,有一点很奇怪,如果他想到要把指纹都擦干净,那为什么不把含有迷药成分的咖啡倒掉或是带走?为什么把它留在现场,让警方掌握这么有力的证据?咖啡究竟被喝掉了多少?”简东平用笔敲打着笔记本。

“一半。”林仲杰道,“我说得再具体一点,一听咖啡是300毫升,我们找到的那听里面还剩下150毫升左右,你也许是想问喝这点咖啡,药物的量是否能起到作用,答案是肯定的,完全可以。那些药物足以药倒一个100公斤的大汉,死者才不过55公斤而已。而且经过分析,那些药物起效非常快,简直可以说是立竿见影。”

“那么他为什么要把咖啡留在现场?难道是想告诉警方,他做了什么吗?要知道,如果他把咖啡带走,到时候他完全可以说,他并不知情,他可以说,是被害人在来他房间之前就被人下过药了。”简东平道。

简其明朝着儿子嘿嘿一笑。

“那也可以解释为是罪犯在首次犯罪过程中,由于过度紧张导致的粗心大意。单凭这点就想证明陈剑河是被人栽赃是不可能的。相反,情况会更糟。因为如果是下药的话,就说明他所做的一切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还说明他的确对那女孩居心叵测。我想这一点对他相当不利。是不是,老兄?”简其明说到最后一句时,转过头来看着林仲杰。

“的确,这一点非常致命。”林仲杰承认。

“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其他人比他更像凶手。”简其明幸灾乐祸地说。

简东平沉默了一会儿问道:“跟陈剑河同住的那两个人有没有不在场证明?”

林仲杰翻看着笔记说道:“他们两个人,一个叫张兆勇,案发时他说到电影院去看电影了,哦,对了,当初就是他告诉警方,他认为陈剑河暗恋李今的;另一个名叫袁桥,他说那天他心情不好,所以一个人去逛大卖场了。两人都找不出证人来。所以也可以认为两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林仲杰记得这两个年轻人,张兆勇中等身材,衣着光鲜,额前的一簇头发染成了白色,说起话来总是面带微笑,感觉是个热情开朗的时髦青年。而袁桥呢,西装革履,穿着锃亮的皮鞋,说话冷冰冰的,看上去心机颇深。凶杀案发生后,林仲杰奉命封锁现场,当时这两个人就站在楼梯口看着警察在自己的房间里出出进进,都不怎么说话。但有趣的是,面对这样的惨剧,两个人都没有表现出特别吃惊的样子,这一点让林仲杰一直耿耿于怀。

“真没想到他会做出这种事。”当时,张兆勇只是言不由衷地说了这么一句,而这句话已经明确无误地指明谁是凶手了。林仲杰觉得,在那个时候,他的反应未免有些太快了,而随后袁桥冷冷补充的一句话,则更加重了林仲杰的这种感觉。

袁桥说:“我对他们之间的事一点都不了解,所以发生这样的事的确是在意料之外。”而看他的表情,林仲杰却觉得事情好像是在他的意料之中。

在随后的询问中,两人的态度截然不同。张兆勇从一开始就向警方透露陈剑河与死者之间存在着某种特殊关系,他一再强调两人在案发前就交往频繁。与之相反,袁桥则显得谨言慎行,对张兆勇的说法,他既不赞同,也不否认,他说得最多的是,“可能是吧,我没注意。”“也许是这样,不过也不一定。”

后来,林仲杰也曾经单独约两人见过面,张兆勇很乐意合作,不仅一口答应随时都可以找他,还一再承诺自己会积极配合警方,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后来他果然一见面就侃侃而谈,但林仲杰觉得他说的那些多半都没什么价值,所以有时候他不得不截住他的话头,早早结束会面。

袁桥则完全不同,很明显,他对警察没什么好感,也不打算跟警方合作。为了约他见面,林仲杰费了不少功夫,起初他总是以各种理由回避推脱,后来实在躲不掉真的见面了,他也还是那套模棱两可的说辞,根本不想多谈。而且在接触中,他对林仲杰的厌恶和不耐烦越来越不加掩饰,这让林仲杰更加坚信袁桥有事隐瞒,但他找对方聊过好几次,却都没问出什么来,如果当初没有结案的话,他也许还会继续盯下去。

事发后不久,那两人就很快搬离了那套公寓。虽然当时也留下了他们的地址和电话,但自从结案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跟那两人联系过,所以对两人的近况,他自然是一无所知。不过他能够猜到,看上去有些轻浮的张兆勇一定会到处吹嘘自己认识这个杀人犯同学,而袁桥则可能会对此只字不提。这都是性格使然。平心而论,他倒更欣赏有点难搞的袁桥。

简东平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绪:“我知道还有两个女生跟李今住在一起。她们两人也是我的同学,一个叫郁洁,另一个名叫王盛佳。警方有没有找过她们?”

“的确有这两个人。”林仲杰努力从记忆里搜索简东平所提起的那两个女孩,他对她们印象模糊,唯一记得的就是面对警察的提问,两人抱在一起,哭得一塌糊涂,讯问几度无法进行下去,最后只能找女警先安慰她们,稳定她们的情绪,不过平静之后,警方也没从她们嘴里捞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据我所知,有别的警员找过她们,她们对这件事的了解好像还不如你的那两个男同学,她们没提供任何线索,对陈剑河和李今的关系一无所知,只知道案发前陈剑河曾经给李今打过电话,仅此而已。案发时,两人都说自己在下班回家的途中,也无从查证。”

“又是两个无从查证。”简东平低声说。

“案发时间是下午4点至6点,正好是下班时间。”林仲杰答道。

“你不觉得奇怪吗?与死者有关的四个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简其明斜着肥胖的脑袋,意味深长地看着林仲杰。

“你想说什么?”

“如果陈剑河不是杀人凶手的话,那么没准凶手就是他们中的一个。”

“你凭什么这么认为?”

“泛泛之交不太可能下这么重的手。”简其明十拿九稳地说,“这件案子让我看到的是仇恨,疯狂的仇恨。那么谁会跟她结那么深的仇?当然是亲近的人,熟悉的人,至少是认识的人。而那女孩只不过在那栋公寓住了几个月而已,我猜她唯一熟悉的就是她的同学们,所以那几个人都逃不掉干系。你可不要告诉我,这栋楼里还藏着某个精神变态者,一直偷偷对死者垂涎三尺。这种事不太可能发生。”

的确,林仲杰曾经认为,在这栋楼里真的有个精神变态的家伙在偷偷觊觎着死者,为了找出这个人,他曾经独自排查过整栋楼的男人,但结果一无所获,他没能找到任何跟死者有过接触的男人。由于入住时间短,仅有几个人对死者略有印象,大部分人都不认识她。所以现在,他也越来越觉得凶手应该是个熟人。但是,会是谁呢,他们每个人都显得那么“正常”。

“你的意思是凶手也包括女生?”简东平回过头去看着他的父亲。

此时,邻座突然发出一阵喧闹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别过头去正好看到一个穿蓝色套装的年轻女郎,将一杯咖啡猛地浇在她对面男子的脸上,随后她抓起桌上的挎包,怒气冲冲地奔出门去,那男子则呆若木鸡地坐在原地,他的脸上和衣服上满是咖啡沫,看上去十分可笑。

“可别小看女人的爆发力。每个女人都是小型燃烧弹,一旦被激怒,她们的杀伤力会非常惊人。”简其明评论道。

“所以你一直没再结婚。”林仲杰慢悠悠地说。

“你真老土,跟女人交往何必一定要通过结婚?”简其明不怀好意地朝他嘿嘿一笑,“你是无法体会到自由的快乐的,你已经被牢牢地套住了。”

林仲杰懒得搭理简其明的揶揄。这时简东平问林仲杰:“林叔叔,有没有他们四个人的联系方式?”

“你们不是同学吗?”林仲杰反问。

“大学毕业后,我们就没来往了。而且在大学时,我跟他们几个就不太熟。”

“地址有是有,不过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也许他们早已经搬了家。”

“没关系,总能找到的。”

林仲杰把那四人当初留给自己的联系方式通通给了简东平,他暗自琢磨,难道这小子真想自己去调查?

林仲杰合上自己的备忘录:“好了,你还想知道什么?”

简东平顿了一顿,答道:“陈剑河的死。”

“是自杀。”林仲杰简短地答道。

简其明斜睨了林仲杰一眼,说道:“如果他不是凶手,他好像没必要自杀。”

不错,这又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林仲杰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鬼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案发之后这个陈剑河就失踪了,我们找了他几天,连个影子也没找到,结果某天突然接到一个报案电话说,这个人在一家名叫东方罗马旅馆的小招待所出现,于是我们马上就赶到了那里,而等我们进门时,他已经死了。整件事就是这样。”

“死因是什么?”简其明问。

“我们在桌上的一罐咖啡里找到了毒鼠强。一种很常见的杀虫剂。”

“最后判断他是自杀吗?”

“因为没有他杀的痕迹。这是一家简陋的小旅馆,没有安装视频保安系统,所以没办法知道是否曾有其他人进入过他的房间。在他的房间里也没有找到有外人进入的痕迹。我们问过旅馆的前台,他们说陈剑河是一个人来的,来的时候没带任何行李,他也没要过客房服务。他从下午4点入住一直到当晚8点被发现,在房间里一共待了4个小时,在这4个小时中,没人知道他究竟做了些什么。他好像是专门跑到那里去自杀的。”

“听说他还写了悔罪书,是不是?”简东平看着林仲杰。

林仲杰从笔记本的夹层里抖出一张A4规格的复印纸来,那就是陈剑河的悔罪书,当时为了以防万一,他特意复印了一份。

简东平拿起“悔罪书”举在自己和父亲面前,读了起来:

“为什么呢,你要闯入我的领地,为什么呢,你要让我成为一个罪人。李今,我本来以为一切都可以风平浪静地过去,我本来以为所有的罪恶和痛苦都会随着时间而消逝,但是命运再次捉弄了我,我早该想到,一开始下错了种子,自然不会得到想要的果子。我并不是天生迷信的人,但是现在我不得不承认命运的不可抗拒以及我自己的可悲和渺小。让一切都结束吧,虽然孤独地生,但没有遗憾地死,我还能有什么怨言呢。李今,死亡并不可怕,那么久了,我想你也早就不痛了,忘掉那些相互伤害的往事吧,但愿我们的罪会随风飘散。你不会再讨厌暮眼蝶了吧。”

简东平停了下来,他又看了看复印纸的背面,试图寻找可能遗漏的部分。

简其明问道:“就这些?”

“就这些。”简东平端详着悔罪书说,随后他问林仲杰,“确定是他写的吗?”

“当然是他,我们做过笔迹鉴定。”

“没有供述犯罪细节,也没有承认自己就是凶手,这应该算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悔罪书。”简东平的目光越过那张纸,稳稳地落在林仲杰脸上。

“虽然没有明说,但看字面的意思,基本可以理解为他做了对不起李今的事。”林仲杰说。

“但是因为他没明说,所以也可以理解为完全不同的意思。”简东平道,“比如说,如果他打了她,他当然也会觉得对不起她。”

“对,的确可以有多种理解,但因为李今被人杀了,而他是头号嫌疑犯,所以很自然地,我们只能这样理解。”林仲杰不太肯定地说,其实他的内心对遗书的内容也有过怀疑,但是他不知道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

“暮眼蝶是什么意思?”简其明问道。

“不知道。”林仲杰摇头。

简东平感兴趣地盯着这封遗书,突然问:“这个可以给我吗?”

林仲杰还没来得及回答,简其明抢先说道:“没问题,你拿去吧。他如果需要,随时都可以到警察局的档案里找到原件。”

林仲杰本想对简其明的自说自话提出抗议,但转念一想又放弃了。没错,他的确能够轻而易举地找到原件,更何况,他已经说了那么多,似乎也没必要在这件事上过于较真。于是他假装没看见简东把悔罪书的复印件塞进了口袋。

“他还是老样子……”简东平低声说。

“什么老样子?”林仲杰困惑地看着他问道。

“说话模棱两可。”

林仲杰不作声了,他看见简其明朝他挤挤眼。

过了一会儿,简东平继续问道:“请问他是用自己的名字登记的房间吗?”

“怎么可能?他还没傻到这种地步!”林仲杰干笑了一声,说道,“他用的名字叫萧广明,入住时还提供了这个人的身份证,后来我们发现这个身份证号码居然是真的,我查过萧广明这个人,户籍显示确有其人,但这个人已经失踪很多年了。他家里人对他的行踪一无所知,正打算申请死亡。”

“很有意思。”简其明插了一句。

林仲杰不置可否。

“那么是谁报的案?”简东平继续问道。

“是旅馆的客房服务员,当时我们已经把他的照片发到各个旅馆招待所,要求协查。”

“他是自己登记入住的吗?”

“对,不过前台小姐也不敢肯定,因为登记的时候他一直低着头,她根本就看不清他的脸,她只记得他是个皮肤白白的瘦男人。”

简东平沉吟片刻,又追问了一句:“报警的是客房服务员?”

“是的。怎么了?”林仲杰不知道简东平究竟想问什么,他警觉地盯着眼前的年轻人。

简东平想了想才开口。

“你刚才说,陈剑河没叫过客房服务,那么如果双方根本就没有接触,客房服务员又怎么会知道他就是警方要找的人呢?据我所知,在很多小旅馆,警方的协查通知一般只有前台的工作人员才能看到,所以报警的应该是前台小姐才对。难道不是吗?”简东平目光炯炯地看着林仲杰。

林仲杰一怔,这一点他倒不曾细想过,不过他立刻想到,在这么一个简陋的小旅馆,一个客房服务员总有办法能看到通缉令上的照片,也许凑巧这个客房服务员的警惕性特别高,记忆力特别好,也许她对那些罪犯本身就充满了好奇,谁知道呢。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说道:“虽然没要过客房服务,不过,一般客人入住时,客房服务员总会进去送热水的,这是惯例。”

林仲杰又回想着当时的情景。

他记得报案人是一个小个子女人,有着一双兔子一般红红的惊慌失措的眼睛,说话怯声怯气,还有一点结巴。那天当他们接到报案赶到旅馆时,这个女人已经下班了,直到第二天下午,他才见到这个报案人。当时他们只是站在旅馆门口的街边简短地聊了几句,这个女人没给他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一切都很正常,至今他都这么认为。会有什么问题吗?林仲杰暗自思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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