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樽俎风流有几人

男儿到死心如铁:辛弃疾词传 作者:鸿雁 著


第一章 樽俎风流有几人

齐鲁儿郎,少年英雄

都说最无忧的时光,是少年时。然而对于辛弃疾来说,却并非如此。

尚在幼时,他便常听到祖父辛赞悠长的叹息。虽然感受不到“北宋旧臣”这顶帽子有多沉重,但当祖父充满期许的眼神落在自己身上时,他便知晓他的路,定然会循着祖父的希冀,一步步向前,无论前方是荆棘遍布,还是鲜花铺路,他都得走下去,不能停,也不愿停。

辛氏一族的故乡,是风光秀丽、多出明贤的齐鲁大地。据《济南辛氏宗图》所载,辛氏始祖是生于北宋年间的辛维叶,二世为辛师古,三世为辛寂,直到影响辛弃疾一生的人物辛赞,皆在朝中为官,且忠心耿耿。正如宋人罗愿在诗中所道,“辛氏世多贤,一姓古所夸”,实为中肯之言。

后人如若记得震慑长安的“安史之乱”,便不会忽略颠覆汴京的“靖康之变”。前者使唐代情势急转直下,天朝帝王从龙椅上摔了下来。而后者更甚,不仅仅给史书添了一抹耻辱的灰色,更像是一把刺死北宋的匕首,让时代陡然出现了一个无法填补的缺口。半数的人跌落深渊,殒了性命;而另一半人则站于裂口的边上,摇摇欲坠。

金国的旌旗插上了北方的领土,金兵俘虏了宋徽宗、宋钦宗父子后,北宋国破,君王沦为阶下囚。此时,有骨气的文人似乎都应该沉河投缳,誓死不仕新朝,仿若只有如此,方才不辜负忠君报国的天命。是啊,如若得万世敬仰,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又何妨。

然而,或是因为留恋尘世,或是为了日后雪耻,辛赞选择了接受金国授予的职位,虽官位不高,但至少免去了四处流离所要承受的苦。可是,金臣无处不在的防备、周遭人的嫌隙与冷眼,让他觉得这顶乌纱帽戴得并不舒坦。这也难怪,忠臣不事二主,是自古儒士坚守的节操。

辛赞此时已年过五十,见惯了人世沉浮,这个道理他自然懂得。这荒凉世间给予他的这一星半点儿的苦难,他还承受得起。而他苟且于世,也并非世人们想的那样简单。想当年越国的勾践,夫差让他喂马也好,让他看墓也罢,他都默默忍受,最终勾践一举灭吴、血洗耻辱。而今辛赞也愿如此,虽然已至暮年,但他笃定终有一日,会等到收复中原的那一天。

而所有信心源自辛氏一族家门昌盛,后继有人。

宋高宗绍兴十年,即1140年,辛弃疾出生了,此时“靖康之变”已过了十三年。靖康一役好似一场地震,辛弃疾虽然并未处于震中,却终其一生消受着余震。

在他出生那一日,举家欢庆,其父辛文郁自然笑得合不拢嘴,但最为高兴的莫过于辛赞了。此时辛赞已在金国出仕,自家曾经的领地被邻居强行侵占,这也罢了,更为荒唐的是,还要为他国作嫁衣裳,鉴于此,辛赞连梦中都想着收复失地。而今家中添丁,他难免喜极而泣,便为孙子取名为“弃疾”。“弃疾”,幼子健康成长,百病不侵,是所有长辈最朴实、最殷切的愿望。而辛赞并非平庸之人,所想也非平庸之事,孙子茁壮成长再好不过,但绝不止于此。“弃疾”二字当与“去病”相称相对,比拟汉代名将“霍去病”。霍去病多次与匈奴交战,汉军节节胜利,匈奴时时败退,留下了“封狼居胥”的千古佳话。

辛赞给孙子取了这样一个寓意极深、背负沉重的名字,是望他日后能像霍去病保家卫国,成就一番作为。且不说这是不是命运使然,家族的使命已为他设计好了蓝图,而他只管风雨兼程地走下去就好。

在时光的罅隙中,在家人的教诲中,辛弃疾在阳光下疾速拔节,他渐渐知晓了人世冷暖。白昼与黑夜交替,让他的生命也有了节奏,缓缓地通向岁月最为幽深的地方。

铁凝曾说:破碎,是一种完整。因为伤过,哭过,经历过别人无法理解也无法感知的痛楚,苦难只属于自己,所以就连时间也无力泯灭。在辛弃疾两岁时,一代名将岳飞被害,彼时他虽未曾懂事,想必周围人营造出的悲愤也让他心中的某一根弦为之颤了一下。命运多舛,人在生死面前常常无能为力,在他六岁之时,父亲也永远离他而去。不管这个少年是否背得动接二连三的离散,一切才刚刚开始而已。

虽然他出身官宦之家,生活起居相比优于别家孩子,然而这个尴尬的时代,却从未给过他安全感。况且祖父每日若有所思、郁郁寡欢的神情,犹如长笛吹响的一首悲伤曲子,跌宕起伏,吹得辛弃疾心里一阵紧过一阵。于是,他总是盼望着长大,盼望着佩上战刀,杀上战场,用军功来熨平祖父额间愈来愈深的纹路。

他的启蒙教育,是祖父手把手进行的。除却读书识字,更重要的是舞刀练剑。祖父要求得严格,他也学得认真。琅琅读书声与霍霍舞剑声相得益彰,最终祖父仰天长叹,心想辛家后继有人,收复河山再不是遥不可及的痴心妄想。

辛文郁去世后,抚养辛弃疾的担子便压在了辛赞肩上。辛家世代为官,肚中墨水自然不少,但这不足以将辛弃疾培养成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此时辛赞于亳州为官,恰好文学家刘瞻亦居于此地。

在家人的陪同下,辛弃疾前往柳湖书院拜见刘瞻。聪颖的少年潜心求学,在名师的点拨下,进步极快,他很快读完四书且熟读了六经、训释经解等。他的诗词文章中常常引据经典,即源于此。更为重要的是,刘瞻作诗工于野逸,有意教授辛弃疾田园诗歌的精深之处。故而,辛弃疾壮岁退居上饶之时,吟出了一首首朴素纯粹的田间词作,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本该无忧无虑的少年,却早早地承受祖辈的希冀、时代的创伤。在皇统八年,即1148年时,辛赞在亳州任县令期满,便带辛弃疾来到汴京任职行台尚书省。

七八年间,他随祖父辗转了诸多地方。千山万水的路途披星戴月的烦忧,自有祖父替他承担,而他只管前行便是。不懂离别的痛,也算得上一桩幸事。然而这次的别离,他心中委实有说不出的心酸与委屈。

博学可亲的老师刘瞻、意气相投的同学党怀英与青山绿水萦绕的亳州风景,都成了他年少时光的一抹亮色。然而转眼间,他又随祖父踏上了新的路途,旋即将熟识的人和物甩在了身后。这一切固然使人悲伤,他却从未过问祖父为何总是行走在路上,因为他懵懂地感觉到,祖父心中藏匿着千万把锁,而每把都需要他去打开。

一路向北,经过十里春风、碧荷摇曳的江南,经过阳明昏晓、青嶂红日的齐鲁,旖旎风光醉了少年心。然而,大好景致从靖康之变就划给了入侵者。这好比心爱的玩具被旁人强行抢走,自己只得站在角落默默看着他取乐。曾经给予自己无限欢乐的,不再属于自己。

辛赞这次的目的地是汴京,这儿曾是北宋最为繁华的地方。柳永当年来到这里,看到盛大、富饶、美丽的汴京映入眼帘,感受到的是手忙脚乱的幸福,提笔就是一首赞誉隆宋气象的好词。在《木兰花慢》中,他这样写道:“拚却明朝永日,画堂一枕春酲。”

在柳永的词中,汴京是淡妆浓抹总相宜,绝美之人与绝美之景都有着无穷的魔力。然而在辛弃疾的眼中,这份魔力却逊色了许多。毕竟这已不是自家的园地,愈是芳草萋萋、百花争艳,才愈是让人悲愤。想必世人都曾尝过拥有再失去的滋味:酸是次要的,疼才是关键。

翻开辛弃疾的词,会发现他中年时回忆汴京的笔墨。

开元盛日,天上栽花,月殿桂影重重。十里芬芳,一枝金粟玲珑。管弦凝碧池上,记当时、风月愁侬。翠华远,但江南草木,烟锁深宫。

只为天姿冷淡,被西风酝酿,彻骨香浓。枉学丹蕉,叶底偷染妖红。道人取次装束,是自家、香底家风。又怕是,为凄凉、长在醉中。

——《声声慢》

因心态不同,辛弃疾笔下的汴京与柳永的相比,少了些许绮丽与繁华,多了些许苍茫与惆怅,而与王维“秋槐叶落空宫里,凝碧池头奏管弦”的意境相似。当年种植的桂花依旧在如冰似水的月华下,秀出惹人的清影。金粟香彻十里,管弦奏响碧池。一切一如当初,然而这不过是表象罢了,深宫中早已入驻另一代的君王,故土已然易主。

虽然这首词是他在中年所作,但儿时的记忆却未曾如烟般散去。汴京让他瞬间长大。

如果把时光当成一座冰山,而在此时他窥到的也只是一角,那未曾浮出水面的秘密,需要他用一生去探寻。

两赴燕京,侦察敌情

人生有四喜: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前三件喜事,在有生之年,或许人人皆可实现。而金榜题名则如过一座独木桥,桥的这端是一无所有、悬梁刺股的寒窗苦读,而另一端是黄金铺地、玉石为阶的显赫仕途。为了自己日后活得光鲜,也为家族增添荣耀,无数学子用十数年的沉寂,来换一次过独木桥的机遇。

有的人站在独木桥上,每每行到半路,便摇摇欲坠,稍有不慎便掉入水中,被呛得大气不喘后,从此为仕途画上一个不甘不愿的句号。余下的人生或以酒为伴,今朝有酒今朝醉;或以山林为伴,虫鱼花草皆是相知。而最令人瞠目结舌的做法,莫过于柳永“忍把浮名,换了浅吟低唱”。

有少许坚强的人,被打了几个浪头以后,默默地爬上岸,如同树叶一般,积蓄一生的力量,只为换一次绝美的翱翔。东山再起有何惧,身前受苦,身后扬名,人生的天平总是不偏不倚,公平得很。

然而,世间有多少种人,便有多少种活法。这座千人争、万人抢的独木桥,对辛弃疾而言,并没有多大的诱惑力。虽然他亦参加了科举考试,但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关羽当年身在曹营心在汉,纵然曹操以豪华宅院、佳人美酒、锦袍宝马伺候,也未曾让他心中的大旗倾斜毫厘,他只是把投靠曹操,作为寻找刘备的利器而已。辛弃疾也是如此。

在十四岁那年,按祖父的指示,他背上不重的行囊,只身一人来到了金国的心脏——燕京。美其名曰北上应试,实则借机侦察燕京地形。此时功名于他,并无甚关系。祖父已官至五品,辛弃疾完全可以通过荫补入仕,不必为过独木桥而穷尽心血。可他偏偏要过一把在人群中脱颖而出的瘾。

男人自出生之日起,便比女子多了一份占有欲与征服欲。旁人皆有的东西,他们必须有;旁人不曾拥有的,他们为了与众不同,使尽浑身解数也要获得。但是如若把这顶帽子扣在辛弃疾头上,委实是冤枉了他。正值少年时,他也想与邻家孩子一起放风筝、堆城堡,恢复中原的事在他心中,如蒙着盖头的女子,他只知女子美得诱人,却看不清她清晰的模样。但祖父之命重于山,他不敢不从。况且每日餐后祖父指点江山的情形,早已成为烙在他心上的印记,无法磨灭。

与往日的分离不同,这回没有凌迟般的苦痛,也没有漂泊无依的惆怅,就连不舍都无从说起。辛弃疾挥手告别祖父时,从祖父眼眸中看到的光亮,像是有一只萤火虫飞进了子夜。当年岳飞之母在岳飞出征前,于他背上刻下“尽忠报国”四个大字。而今辛赞那闪着莹莹之光的眼神,分明就是一条长鞭,驱赶着他向正义的大道快速前进。

这一切看来,都是辛赞的安排,并无辛弃疾的意志在里面。然而,祖父“裔不谋夏,夷不乱华”的思想已深深植入他的心房,况且汴京风华无限,却被金人强行把持,生灵涂炭,民不聊生,这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因此,是到了心里种子发芽开花的时候了。而这次燕京应试之行,恰如一场春雨、一缕春风,让他的稚嫩全部褪去。

事物本身的价值,往往会随人的需求而动。如若世人并不需要,任凭它是金银玉珠也是一文不值。一朝及第仿若一步登天,而对辛弃疾来说,这也不过是天边偶然飘过的一朵绮丽之云,风一吹便散了。故而,当他知晓此次应试以失败告终时,并没有像与他一样落榜的人那样痛哭流涕、一蹶不振。因为他从未想过拥有,也就不会有得不到的可惜。

重要的是,在旁人挑灯夜读、巧妙布阵,欲要抢先过独木桥时,他正穿梭于大街小巷,打探他们的人文与风俗;流连于山林河流,侦察他们攻占与防守的地形。想必辛弃疾做这件事时,心中是怀着无限自豪的。这恰恰与男子的冒险天性相契合,打着为敌人效劳的幌子,深入敌人的领地,获取敌人的信任后,通过自身的奔走以及不知情的人的点拨,一点点掌握情报,只待有朝一日,旌旗一挥,城楼便下。

事物有两面之别,常人往往只看到其中一面,而忽略了另外一面。当辛弃疾以落第之身回到家中时,路人带刺的眼神难免会伤害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这也难怪,在那个时代,科举是才能与智慧的试金石,如今铩羽而归,庸才的标签再明显不过。

辛弃疾是悲伤过的,毕竟他还未能练就我行我素的本领。旁人的指摘与苛责,也会给他的心情带来些许晦暗。然而,在这荒凉的时刻,只要有一人懂得便足以温暖他受寒的心。这般说来,世间并非吝啬得令人无法消受,或许有千万人阻挡你去追求,然而一旦有人点头,便会给你义无反顾的力量。辛弃疾就是在这种境遇中,熨平了凸起来的疼痛。

当他将画满密密麻麻路线的行军图递给垂暮之年的祖父时,祖父颤颤巍巍的,像是捧着一个珍贵易碎的青花瓷。这在外人看来犹如废纸的东西,竟惹得祖父老泪纵横。而辛弃疾落第的失望也即刻被狂风卷了去。

青春是肆意张扬而不必计较后果的岁月,那时所谓的理想也只是随着旭日东升、随着夕阳落下的懵懂之景,来得绚丽,走得也潇洒。多数人会在锦瑟年华中闹够了后,选一条最稳妥的路,安安生生走下去,而少年时代说过的要当侠义英雄的话,也好似从未出口过一般。毕竟人生是条单行线,选择只有一次,行走于条条框框之外,难免会一不小心掉入深渊。

辛弃疾则是特殊的存在,他属于家族,属于国家,更属于时代。青春于他而言,只是意味着探险、征服;理想对他来说,便是义无反顾,一往无前。前方是坦途或是悬崖,他都得去闯。外人看来的轰轰烈烈,只有他知晓一切都尚处在岑寂之时。朋友或许也曾问过他,这样的坚持到底累不累,而他心里的天平自会告诉自己值不值。

有怎样的追求便会有怎样的境界,执着的人生大多没有随波逐流来得顺遂,但绝唱往往是用流血的手指奏出。

正隆二年,即1157年,又逢金朝省试。此时辛弃疾十八岁,目光坚毅、炯炯有神。虽然十四岁那年获悉了金国诸多地形,但对于形成一个体系完善的网络,做出严密的计划,以便日后举义,还远远不够。于是,带着祖父的嘱托,他又一次启程。

途中,他路过真定府、定州、保州,最终至涿州。青山、绿水、佳人,他都顾不得欣赏。美的风景于他而言,只是此地鲜艳的保护膜而已,他不得不亲手将其撕下,而直取他想要的东西。不同于游山玩水的旅人,他是带着使命来的。

与前一次一样,应试只是伪装,他的真正身份则是“间谍”。刺探情报的事,对他而言已是轻车熟路,而极具挑战性的则是如何做到一箭双雕,既取得功名,以证实自己并非平庸之辈,同时又圆满完成祖父交代的任务,以图大业。

选择,便是舍弃。一举两得从来不是容易之事,况且辛弃疾也不是幸运之人。那一年揭榜之时,他又一次名落孙山。幸好这苦痛犹如夏日的一场暴雨,虽来势凶猛,但去得也急。回到家中,当他再次双手奉上绝密的路线图,告知祖父金国详尽的政治、经济状况时,祖父殷切的眼神,恰似正午的阳光,顷刻间便将他照得璀璨而斑斓。

纷乱的世间,有志之士都愿如勇士一般驰骋千里,扬起万丈风尘,削平人间动荡,在史上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然而,这也只是一卷尘封的理想罢了,能真正踏上战场、挥斥方遒的人,方圆千百里,又能找到几个。

不知是他选择了寂寞,还是寂寞选择了他,在这条看不清前方又无法回头的路上,他注定要独自漂泊。

一路向南,义无反顾

天水氤氲的秀色江南,仿若心上的诗篇、舌尖的美味。这片能把百炼钢化作绕指柔、把英雄气概都化了儿女情长的土地,被柳永写进《望海潮》中,恰恰成为金朝统治者完颜亮起兵的导火索。一首词竟有这般魔力,不禁令人咂舌。字里行间尽是杭州的柔媚风致,城市的物阜民丰使得这座城市的气质更为饱满,让完颜亮醉倒在这片好似画出来的江山中。

贪婪,从来都是世人固有的本性,而且向来未曾得到的皆是弥足珍贵的。如若对旁人手中之物,生了喜好与艳羡,便会挖空心思夺过来。完颜亮对“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江南无限向往,动了占领之心。堂堂北宋在他的手中已化为一抔尘土,区区南宋又何足挂齿,况且自在燕京建都以来,他的政权已渐趋稳定。

故而,完颜亮势必要把入了他的眼更入了他的心的南宋江山,揽到自己怀中。修战舰、造兵器、招民兵、征马匹,样样提上日程。正隆六年,即1161年,他亲率军队南侵。人被骄傲填满之后,难免狂妄。当他下达百日灭南宋的号令后,中原的各路举义,无疑甩了他一记重重的耳光。

此时的辛弃疾,失去了给他启蒙与教诲的祖父,在苍茫大海中无处靠岸的他,势必是要抓住“投衅而起”这根救命稻草的。世间就是这般吝啬与慷慨,得到与失去在天平的两端,时刻保持着平衡。人们无从参透这其中的奥妙,只得遵守。

渴望与现实,多半会隔着万水千山的距离,但当两者奇迹般重合时,世人反倒会变得手足无措。辛弃疾面对这憧憬多时的反金举义,竟觉得像是一场倏然而来的不真实的梦境。在梦中,是进是退,他一时分辨不清。因他并非鲁莽之人,更不会为了逞一时英雄,而断送整个家族的身家性命。

人在犹豫之时,内心实则已然偏向了其中一方,即使询问旁人的意见,也不过是在寻求支持罢了。虽揭竿举义在辛弃疾心中占了七八成,但他还是拱手将决定权交给了上苍。他与好友党怀英各自用蓍草占卜,说来也巧,他得到的是“离”卦,据《周易》解释,“离”即火,冥冥之中南方之路,隐隐向他招手。这是天意,更是心意。

一旦决定,便是义无反顾,再无归程。褪去青涩,投身于血与火的熔炉中,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懂得。

落日塞尘起,胡骑猎清秋。汉家组练十万,列舰耸层楼。谁道投鞭飞渡,忆昔鸣血污,风雨佛狸愁。季子正年少,匹马黑貂裘。

今老矣,搔白首,过扬州。倦游欲去江上,手种橘千头。二客东南名胜,万卷诗书事业,尝试与君谋。莫射南山虎,直觅富民侯。

——《水调歌头·舟次扬州,和杨济翁、周显先韵》

这是辛弃疾中年辗转湖北时所作之词,上阕就是回忆这场酣畅淋漓的征战。

金人南下的马蹄声,声声似梦魇,却也让有心杀敌的人更为兴奋。塞边掀起的万丈烟尘,在落日下显得苍白而惨淡。正是清秋时节,气候适宜、粮草充沛,金人在此时宣战,想必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而宋朝亦不逊色,“十万”军兵操刀挥戈,跃跃欲试,“列舰”待发,“层楼”耸立,没有咄咄逼人之势,却有镇定自若之态,必胜的信心与绝不低头的气势让初次披上战袍的辛弃疾激动不已。

“季子正年少”,世间最好的事,莫过于有梦可追的人,正值年少之时。辛弃疾独自一人召集两千多人马,结成了抗金的自卫武装。

一人如果仅凭着蛮力前进,多半走不了多远便会败下阵来。但蛮力如若和智慧结合,胜利往往会如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此时肚中稍有墨水之人,便有士大夫的清高与傲慢,耻于与黎民百姓合作的固有观念,无疑成了小溪汇成大江的绊脚石。幸而,辛弃疾知晓身段与敌人孰重孰轻。深思熟虑之后,他毅然加入了耿京所领导的农民队伍。

用“蓬荜生辉”四字来形容耿京此时的心情,再恰当不过。鲁莽之夫与文武全才在最恰当的临界点交会,果然如磁石的两端,相吸是其次,互补才是重点。唯恐时机转瞬即逝,他在中原点起星星之火,借着东风,以燎原之势,南取兖州,西取东平,后又亲冒矢石,攻占济南与淄州。

最美的时光,总是具有最柔软却最强大的力量,敢于在沧桑的尘世中一如既往,不改初心。这仿若一坛陈酒,年轮愈是猖狂地递增,它愈是迷醉人心。如果每个人都是一幅画的话,凡·高无疑在为向日葵的黄代言,而对辛弃疾来说,两赴燕京是一抹氤氲的橘色,这次举义则是被朝霞渲染的殷红,它驱走了黎明前最黑的不安与彷徨,为梦镶上了一颗永不迷失的北极星。尽管日后午夜梦回时,未曾预料到的黛褐色会无情地朝他袭来,至少他曾在梦想中醉过,也酣睡过。

历史的每次转折,都好似一场潜伏已久的海啸,在动荡中,有多少人被掩埋,又有多少人浮出水面,没有人能说得清。完颜亮在战争中频频失利,时时溃败,已然如被拔去了刺的刺猬,急欲找一个洞口舔舐自己的伤口。然而,风雨何时乍起,无人能预料,就在他的伤势还未痊愈之时,偏偏自己后院又起了火。1161年,完颜雍发动政变,自立为皇帝,史称金世宗。他即位之后,改元大定,且下诏暴扬完颜亮数十件罪名。前后夹攻,终使完颜亮落得丧势殒身的下场。所谓落井下石,果真是世上最锋利、最有效的匕首。

但偏偏事物有两面,常人往往看到其中一面而忽略了另一面。金兵连连失利,难免士气低落,故而完颜雍上台后削掉骨子里的锐气,采取停战求和的低调姿态。这对想在临安的旖旎风光中坐稳龙椅的宋高宗而言,仿若甘霖蜿蜒淌进了他久旱的心田,几乎是在欣喜若狂的情态下宣布大赦令:“在山者为盗贼,下山者为良民。”

小市民生来便无甚大理想,毕生的愿望也无非是每天安安稳稳从清晨走过日暮。当初举义实为生计所迫,恢复中原的念想从未在他们的脑海中闪过哪怕萤火般的微光。既然诏令已为他们指明良民的出路,他们又何必与朝廷对抗呢?一时间,义军各奔东西,辛弃疾所在的队伍自然也逃脱不了作鸟兽散的命运。

此时的辛弃疾亦是有过动摇的,身前是金戈铁马的险境,身后是平稳度日的安然,又一次站在十字路口的他,像是陷入了一场纠缠不清的恋爱,欲舍难弃,欲走又留。选择即是舍去,且机会只有一次,一旦选择向左或是向右走,即使走到天黑,亦要走下去。回头,从来都是奢望。

人生的瓶颈,除却折磨,更有眼下看不到的深意,成长正隐匿在将瓶颈渐渐消除的罅隙间。辛弃疾的广阔视野与远见卓识,让他生了投奔南宋的念想,这也博得了耿京的赏识。是年年底,辛弃疾与诸军都提领贾瑞,向临安进发。第二年年初,抵达建康。

有的地方,看似遥远却即日可达;而有的地方,明明看似触手可及,然而翻过一座山,再渡一条河,却仍是触不到。从北方到南方,辛弃疾耗费时日不到半月,但梦想的丰满与现实的骨感,终其一生,他都未能用脚步将二者完满嫁接起来。

少年的青涩,两赴燕京的积淀,都被这一路向南的风尘掩埋,渐渐失去了朱颜,如同一张笔力遒劲的临帖,掉入水中,笔墨渐渐氤氲散开,只剩下朦胧的轮廓。这一首《水调歌头》,好似他人生的伏笔,上阕是匹马横戈的少年英雄,下阕年华将逝,空有怀抱,却是无力回天。

其实过去的又何必追忆,未来已一步步为他而来。

桃花正红,情到深处

世间最大的赏赐,莫过于有大把明媚的时光,并且心怀深彻到洞明的梦想。虽然本该属于大人们的担子过早地压在了他的肩上,但心中笃定这世界本就是无垠的,故而他是深深体悟到幸福的味道的,且这味道因不拘泥于“小我”,便更有了厚重的质感。

南归之前,辛弃疾有山水相伴,有梦想可追,有墨香可嗅。人间花正红,青春年正少,岁月于他而言,无疑是慷慨无私且亮如明镜的。如若此时上苍再许他一场缱绻的爱恋,便是人间至幸了。

谈起辛弃疾,多数人会将他定格为沙场男儿的剪影,再浓墨重彩地锦上添花一番。心怀天下,热血凝肠,这仿若已成为一枚为他量身定做的书签,永远地夹在属于他的人生史书中。殊不知,他是英雄,更是男人,他的字典中,亦存在“爱情”二字。况且英武与文采俱佳,这两个诱人的条件无疑会让他坐稳爱情中完美男主角这把交椅。

英雄与美人的风流韵事,自古以来就仿若一个磁场的中心,引着四面八方的人踮起脚尖,向此处张望。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当他醉倒在虞姬香艳软酥的怀中时,血液里的冰冷会渐渐被温暖占领;范蠡为复国踏遍千山万水,但在溪边瞥见浣纱的西施时,俄然间他感觉内心深处有一处松动的柔软,便情不自禁地勒马停留下来。辛弃疾头上顶着“英雄”的高帽,亦是逃不出此般定律的。

大约在十六岁至十八岁之间,在长辈的主持下,辛弃疾在故乡娶妻。史书中关于词人婚姻的记载凤毛麟角,对他第一任妻子的记载就更如阴天的晚上,连零落的星光也遍寻不到。

世人只知这个与辛弃疾携手成婚的神秘女人姓赵,字甚名谁虽在卷帙浩繁的辛词中隐隐散着诱人的绮香,却如解不开的谜团,让世人无从去寻找答案。许是因为这一场恋爱来得太过迅疾,让年少的他彷徨得不知该如何拥抱这种喜悦。又或许是因爱得太深切,深切到自私,自私到不愿分享点滴欢愉,唯恐遭到岁月觊觎。

古人不仅有早婚习俗,亦讲究门当户对。辛弃疾的家族世代为官,名声早已在外。想来他的妻子也定是知书达理的好女儿,即便不是出身钟鸣鼎食之家的名门望族,也当是个端庄贤淑的大家闺秀。虽然芳名未露,倒也并非全无踪迹可寻。

彼时,爱情与政治相连是常事,多半人会抱着认命的态度与一个许是内心隔着千山万水的人相守一生,谢道韫、朱淑真莫不如此。如若寻到你情我愿的婚姻,不知要花去几世的修行与福分。而这桩始于父母之命的婚姻,于他们而言,则是圆满到令人忍不住欢呼雀跃。

在出嫁之前,想必赵氏是听闻过辛弃疾的逸事的,在偷偷听到大人们谈论婚事之后,脸上的羞赧化作喜悦的心跳。在成亲之日,辛弃疾带着微醺的醉意,掀起她的盖头,两人四目交汇之时,也必会对这宽阔的世间充满感恩。在诗词、戏文中看过太多因父母干涉而错失真爱的悲剧,他们的喜结连理,真如燥热夏日里的一阵穿堂风,令人的每根毛发都舒爽到战栗。

相濡以沫,是古时婚姻中最重要的品质;懂得,更是不期而遇的惊喜。辛弃疾是幸运的,成婚之后,无论是再次亲赴燕京,抑或聚众举义,或是决定南归,她都站在他的身后默默支持,抑或站在他旁侧,与他一起面对这世间的风风雨雨。她的美不仅仅在于如花的容颜,更在于由内而外散出来的清淡甜美的馨香,瞬间便可以抚平他脸上与心上的褶皱。

爱他,便追随他的脚步,海角天涯也是家。

绍兴三十二年,即1162年,辛弃疾奉表南归,赵氏也随之来到南方。男人天生仿若就是功名与事业的俘虏,就在他沉浸于恢复中原、一雪前耻的醉梦中时,南宋却将他安排到了江阴任一个小小的通判。此地极为偏僻,鲜有人来,公事也是疏疏落落。只合生于深海的海豚,偏偏困在了浅细潺潺的小溪,这似凌迟般的痛苦,爱人想要分担,却也是无力可使,只得静默着去守护。

一年的时光,犹如指缝间止不住的流沙,倏然间便从手掌上滑落。如若细数这当中的铅华,充盈其间更多的则是辛弃疾无端的叹息,妻子柔软却有力量的抚慰。偏僻的小镇,容不下他大于天的心志,却包容了他与妻子的琴瑟和鸣。当春夏秋冬轮番在他们肌肤上划下痕迹后,辛弃疾终于在转身之时,看到了一直站在他身后的妻子,看到了长出嫩芽的春天。

春已归来,看美人头上,袅袅春幡。无端风雨,未肯收尽余寒。年时燕子,料今宵梦到西园。浑未办黄柑荐酒,更传青韭堆盘?

却笑东风从此,便薰梅染柳,更没些闲。闲时又来镜里,转变朱颜。清愁不断,问何人会解连环。生怕见花开花落,朝来塞雁先还。

——《汉宫春·立春日》

含蓄的男人即使爱到蚀骨,也不会轻易将爱说出口。然而,深情蜿蜒淌在纸上时,却禁不住让人失了魂魄,心旌摇曳。写给赵氏的词,在卷帙浩繁的辛词中不及冰山一角,而这南归后第一首词作,也只是在第一句中勾勒出了赵氏朦胧氤氲的影子。然而,这对她来说也已足够,因她的爱并非是索取,他的爱也不止于笔墨。

立春之时,寒意尚未尽消,凛冽的风还是会在午后乍起,和着雪粒的雨也会无常地洇湿大地。去年南来的燕子,再过些时日,也该飞去西园了。西园即汴京,料想词人心情此时是有些凝重的。泱泱北宋的繁华,如今只在微弱的记忆与灵动的笔尖中存活,想想便让人心酸。黄柑荐酒、青韭堆盘,因心绪烦乱,也懒得去准备。而妻子头上袅袅拂动的小幡,犹如雨后架在空中的彩虹,霎时间便冲淡了冬日残存的黯淡的灰色。

赵氏并非搽脂抹粉之人,也从未做过刻意的打扮,心灵手巧如她,只在闲暇时光中剪彩为小幡,再戴于头上,就已经美得让辛弃疾动情,继而用笔墨捕捉下来。妻子干净清冷的娇容,春幡的袅袅轻盈之态,竟让饱读经传的辛弃疾一时寻不到合适的赞美之词,只得将她称为“美人”。

美人的美,向来如花园中深红浅白的花,各有各的姿态与味道。辛弃疾笔下的美人,或许不是富贵的牡丹,不是雪中沁香的寒梅,也不是让苏轼痴迷的海棠,她或许就是一株不起眼的水仙,在微微起着波澜的水中浮起摇曳的轻影,她的美是矜持,是素雅,她自己却是不知。这是辛弃疾南归之后的第一次立春日,一年的奔波一无所获,疲惫的心情、漂泊的艰辛,都须在“美人”的怀中得到慰藉。

在无涯的时光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好是让你怦然心动的人来敲你的门扉,又恰好,你等这敲门声已然许久,在四目交汇之时,心田里的情花绚如朝霞,想必世间再没有比这更顺遂的爱情了吧。

辛弃疾与赵氏,大抵就是这般爱慕着对方。她的爱是崇拜,是仰望,更是柔中有刚的避风港;他的爱是呵护,是承担,更是平淡却不平庸的日日夜夜。月影映墙,竹影婆娑,花香弥散时,或许他们也曾执手许下过相守一生的盟誓。来世太远,看不见触不到,今生不离不弃,已是极好。

爱越深,便越笃定她从来不会离开。珍惜与细水长流,也是从未想过的事。然而当梦的镜子被狠狠打碎后,无论日后是晴是雨,她都不会展露笑靥。天上人间,相忆相念,却永不相见,留下人的生命陡然出现一个巨大的缺口,空空落落,任凭怎样费尽心思都无法填满。世间最残酷的事,莫过于此了吧。

翻开史书,乾道元年,即1165年,并无大事发生。而对于辛弃疾而来,比山崩地裂更甚。妻子赵氏因病而逝,从此夜空中多了一颗星星,人间少了一对鸳鸯。

痛到极处,是无言,是沉默。无法出口的情愫,只得在纸上一遍遍诉说。苏轼在原配夫人王氏十年忌日中云:“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贺铸在人生半百,再次来到他与妻子生活的地方——苏州阊门时,情不自禁地写下:“重过阊门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归?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然而寻遍辛弃疾的词章,也未曾见他对妻子的过世写下只言片语。爱的深度,正是他缄默的程度。他执拗地认为,她从未离去,被衾上的刺绣、梳妆台上的木梳、院落中精心打理的花草,都是她存在的佐证。既然她仍在身边,又何来悼亡呢?念及此,心下不禁怅然。原来,辛弃疾的爱,是宽厚与坚强,是本真与纯良。

每个男人内心都住着一个孩子,第一次堆好城堡的喜悦与被海水冲垮的恸哭,他们都深深记得。在城堡中居住的爱情,他们曾用心经营;牵手的悸动、拥抱的颤抖,已被他们刻在了不动声色的年轮中。就算爱情有一日离家出走了,这段打着独一无二烙印的时光,仍旧在以后的时光中给予他们动人的力量。

赵氏走进了辛弃疾的世界,更走进了他的生命。此时,竟不知该说谁比谁幸运。或许,遇见彼此,便是人间胜景。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