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2.文宣队的台柱子和女一号

一个人的西部 作者:雪漠 著


22.文宣队的台柱子和女一号

继续说说我的童年吧。

我从伴唱,变成台柱子,是参加完永昌区所有学校在温台沟的大会演之后的事情。

那次会演,让我第一次有了信心,虽然我只是伴唱者,但在我回来时,一群孩子忽然围了我,说,这就是那个伴唱的,他一唱,就把别人给压了。

也许正是那次伴唱,校长关注到了我。一回去,他就将我正式选进了文艺宣传队。我一进去,很快就成了台柱。

那次在温台沟的演出,是在一个河湾里。我还记得,当时的河湾里,到处都是柳墩,到处都是沙枣树,几乎看不到尽头,要是迷路了,一个人是很难走出去的。去之前,校长总是叮嘱我们,不能乱跑,柳墩里有狼。那时的乡下,时不时也会传来有人叫狼吃了的传说。我的一位大伯还真的遇过狼,那狼跟了他,流着涎液,他祷告了土地神才没被吃掉。除了狼,柳墩里还有野鸡、野兔、兔鹰等,我后来小说中的大沙河,就有它的影子。几十年后,我又去了温台沟河湾,它位于双城镇。但我再也没有发现柳墩,那儿成了一个荒滩,水没了,树死了,除了沙石,连生机也没了。不仅仅是这个河湾,后来,整个凉州,差不多都这样了。那遮天蔽日的绿荫,都成了一抹记忆。后来,我定居东莞樟木头的时候,就选在一个森林边,一条河穿越其中,很美,很幽静,空气很湿润。但后来,我发现有人在那郁郁葱葱中毁林造坟,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那森林被毁掉了,长期下去,那边的生态就会遭到极大的破坏。我不知道,不久的将来,那樟木头林场会不会成为凉州的那个河湾?

好在,我将这些记忆定格在我的小说中了。有一天,等我离世的时候,我们的子孙、后来人,就能从我的小说里读到那些场景,就会知道,在人类的某个历史时期,那块土地上曾是怎样的情景,活着一群怎样的人。

这本书,也是在定格某种存在。对于记忆中的一些人,我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他们这三十年的变化,写了他们的以前和现在,这些东西,总能给人带来一些启发和感悟的,这就够了。因为,这些人,很快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逝,我们阻挡不了这种大力。从这些人的活法中,我们可能会找到另一种活法,会去寻觅另一种梦想。毕竟时代变了,人总得有另一种追求和向往。父辈们的那种生活方式,也许将要永远地从历史的舞台上消逝了。农业文明已经进入工业现代化了,生活方式变了,思维方式也变了,那么,我们的观念也要与时俱进。

但是,这次我回老家,家乡的一些人还沉睡在原来的梦乡中,虽然时时受到冲击,但那梦太久了,不易醒来。他们需要的,或许不仅仅是我这只牛虻,而是许许多多的牛虻,一代又一代地叮下去。

将我正式选入宣传队的校长,叫李其元,是一个很热情、很有责任心的人。他住在一个童话般的小屋里。这小屋,在学校后面,前面有很多果树。小屋里有炉炕,就是将土炕和土炉连在一起,炉中一有火,炕也就热了。那土炉用来做饭,连着屋里的炕,烧火做饭时,炕就热了。那炕,也就有了类似烟囱的功能。正是这一点,加上果树营造的氛围,让我感到了童话般的意味。

我读小学时,排节目是学校里最重要的事,因为每年公社都要比赛,要排名次。那时的夹河小学,老得第一,原因是校长很重视,他总是亲自抓文艺,亲自选人,亲自当导演。他很有文艺天分,总能设计出许多新节目。而我,也总能将他的意图体现出来,我们之间,似乎天生就有着某种默契,他一说,我就懂,而且我的表演总能令他满意,我也很卖力。后来,我就有了小小的名气。

我是当然的男一号,当时还有一个女一号,叫金萍。她的父亲是相邻公社的干部,也爱文艺。女儿得天独厚,很有艺术天分,跟我是同班同学。因为我们老在一起排节目,也同样受校长重视,一些多事的同学就给我俩起外号。那外号,便是见了我叫她的名字,见了她叫我的名字。一次,弟弟路过她家,听到她妹妹骂她血裤裆——也许是她例假来得早的原因吧——从那之后,弟弟每次跟我闹别扭,就会骂我血裤裆。他一骂,我就会打他。于是,他一边外逃,一边扯长了声音骂我,于是,整个村里人都能听到他的骂声:血裤裆——血裤裆——现在想来,还觉有趣。

后来,全校同学都知道了这事。再后来,她的父亲也知道这事了,就找到校长,想看看陈大年的儿子到底有什么能耐,他有种兴师问罪的意味,叫校长劝阻了。听她父亲的口气,将陈大年的儿子跟他的女儿连在一起,是对她女儿的一种污辱。因为他是干部,是吃国家粮的,而我的父亲是农民,是出力种地的,受过城乡阶级教育的他,有着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当然觉得不能和我家扯在一起。就连孩童们那种天真无邪的交往,在他那里,都变了颜色。当然,那时的他,其实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这件事,让我小小的心灵,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种差距,她父亲看我的那种眼光,带着一种让我很难受的东西。好在,我很有文艺天赋,这让我很快就找到了另一种平衡。

不过,后来,金萍还是被父亲嫁给了凉州西乡的一个农民,丈夫当过村上的书记,但他所在的那个村庄,是凉州一个相对苦焦的地方,窝在戈壁的深处。按爹的说法,是“歇荫凉没树,吃饭没醋”。不知道当初,她的爸爸——金萍是全村唯一管爹叫爸爸的人,其他人都叫爹爹——为啥把她嫁到那里?听说她也抗争过,但没用。关于金萍的故事,我跟同村的一位堂哥谈得最多。堂哥是正式老师,跟她相爱过,但后来,她去了西乡,嫁了农民,堂哥就娶了另一个女子,生了两个儿子——这次请东客,我也请了堂哥,但来的是堂嫂——随后,堂哥就认命了,一辈子也就这样过来了。

记得当初,金萍嫁人后,我和堂哥曾写过一首顺口溜:“天若有情天亦泪,地若有意地悲愤,戏水鸳鸯难成对,意外因缘反成功,……”虽是首顺口溜,但叫我们得意了很长时间,里面也可以看出堂哥当时的伤心来。但是后来,有时不经意间我和他谈起这些私事,却发现,他的心,也迟钝了,那悲剧的爱情,已成了一个遥远的梦。任何激情,在岁月的打磨下,都会失去光彩的。

很多人发誓相携一生,没过多久就分道扬镳了;有些死了伴侣的男女,也很快就有了新欢,甚至再婚了。所以,爱情只是一种感觉,它变得很快。故事里那些一生相守的爱情,一是少,二是,它已不是单纯的爱情了,也是信仰,是一个人对信念的坚守。就像“大漠三部曲”里的莹儿,灵官走了,没有告别,也没说回不回来,但她经历了许多诱惑,仍在守着这份爱情,最后宁愿死,也不愿玷污那爱情。她对兰兰说过,她小时候,很喜欢一块玉,哥哥生气时往上面吐了口唾沫,她就不想要了。其实,她在守住爱情时,坚守的也是这个东西,是灵魂的干净。而这种灵魂的干净,是以爱情的干净为表现的。

金萍后来也认命了,我家离她家很近,但很少见她站娘家。她结婚后,十多年里,我没再见过她。90年代,我在教委工作时,曾利用下乡检查的机会,去过她家。我骑着摩托进了那戈壁深处,才知道那所在是多么的苦焦。或许就是因为生活条件的差,那次去见她时,我发现她老多了。当然,也正是从她的脸上,我发现了自己的老。见我来看她,金萍倒是很热情,专门买了啤酒来招待我。但是,从面前那农妇的身上,我已看不到女同学当初的那种艺术天分了,那灵性,被乡村繁重的生活给吞噬了。

现在想来,过去,金萍确实有出色的天分,要是生在大城市,遇到好机会,是能成为明星的。但是,她却生在了一个偏僻的小村,还被嫁到了一个更偏僻的戈壁滩上。想起她心里有过的挣扎,想起命运和她的梦想、她的天分之间的巨大冲突,我也会难受的。

她的哥哥也很有艺术天分,时不时地,就被校长请了来,一起商量着排节目。后来,他成了咱村最有本事的人之一,在洪祥街上开了个照相馆,再后来,他儿子子承父业,也开了照相馆。

见了金萍之后,我就想,如果她嫁人后,我不再有什么念想,也不再见她,也许,每次回村的时候,一想到她,还是最初的那种形象——袅袅婷婷,永远带着一种非常干净的气息,不染纤尘——会是最美的回忆。但我毕竟还是见了她,在我心中,村妇的她,怎么也难与最初的那个人对上号。所以,我有时会想,不见才是最好的,记忆就定格在最美的时刻了,就如诗中写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任何人,在岁月之风的吹蚀下,都会变样的,但有些东西,不该被吹走。

可是,在西部,就是这样,很多有才气、有天赋的西部女子,年轻时,都有梦想,心气都很高,嫁人之后,却被生活、环境及诸多因素磨砺得变了样,不仅相貌变老了,心也变混沌了,不再敏感了,不再浪漫了,也没了梦想,最终,都没有走出她们的命运,碌碌一生。没办法,在那种环境里,由不得你不变的。那种命运的大力,谁也挡不住,很多女子曾经都是杜鹃,但啼血鸣叫了几声之后,最终还是认命了,甘心做了老母鸡。一个弱女子,在那股浑浊的大力中,也根本走不出变成俗婆娘的命运。这一切,我的感受很深,在《白虎关》里也写得比较多。兰兰历尽沧桑后的诸多心理描写,就是我面对西部女性及其命运时的思考。在西部,很多女人一旦嫁人,就定格了一生,对她们,我寄予了很深的同情,但却是无可奈何的。所以,每每念及,总是感慨不已。

当我走出凉州,走向更大的世界时,每次遇到有梦想的孩子,我总是竭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实现梦想。我真的不希望,那么有梦想的孩子,最终成为浑浊的俗人。那是我不忍看到的。我的学生中,也有这样的孩子,他们都有自己的梦想,我能做到的,就是尽可能多地给他们创造一些好的条件和机会,让他们能在这一平台上,跳出最美的舞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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