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生平篇

江苏历代文化名人传·季札 作者:周群 著


生平篇

第一章 勾吴与寿梦

一 早期吴国

季札所在的吴国,最初始于太伯奔吴。据《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子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这与《左传》《国语》《吴越春秋》《韩诗外传》的相关记载基本吻合。可见,古公亶父有三子:长子太伯,次子仲雍,少子季历。太伯所奔的所谓“荆蛮”,似先是指楚地古族名,朱熹注《诗经·采芑》云:“蛮荆,荆州之蛮也。”《书·禹贡》载:“荆及衡阳惟荆州。”可见,荆州在今两湖地区,主要是春秋时楚国的活动地区。比较而言,将“荆”“蛮”分述似更为合理。司马贞《史记索隐》云:“荆者,楚之旧号,以州而言之曰荆。蛮者,闽也,南夷之名;蛮亦称越。……地在楚越之界。”对于“荆蛮”,亦即太伯、仲雍奔吴最早到达的地点,学界众说不一。有学者认为是江苏宁、镇一带,还有认为是陕县,也有认为是在江西樟树吴城。当然,更多的人认为是在太湖流域,对此,历代文献的载录多有可征,如东汉范晔《吴越春秋》记载太伯卒后,“葬于梅里平墟”。三国王象等编《皇览》云:“太伯墓在吴县北梅里聚。”唐人张守节《史记正义》注“吴太伯”云:“吴,国号也。太伯居梅里,在常州无锡县东南六十里。”据这些文献记载,太伯、仲雍所到的荆蛮是指太湖流域。

荆、蛮作为特定的地域与部族,最初并无尊卑的色彩。如楚武王在征伐随国时,曾自谓:“我蛮夷也。”但因楚人非周族,且长期与诸夏相抗,因此,诸夏在判分夷夏时,有时则含有贬义。如《诗经·采芑》“蠢尔蛮荆,大邦为仇”等。当然,《史记》记太伯初立勾吴时则并无贬义,仅指其地域而已。

“勾吴”名称从何而来?赵晔《吴越春秋》记载:“古公卒,太伯、仲雍归,赴丧毕,还荆蛮。国民君而事之,自号为勾吴。”时有吴人问:“何像而为勾吴?”太伯曰:“吾以伯长居国,绝嗣者也。其当有封者,吴仲也。故自号勾吴,非其方乎?”其意是说,太伯无嗣,当有封地的应该是弟弟吴仲。据《逸周书·世俘解》记载,当武王克商之后,祭祀祖先时,其次第是:“自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其中的“虞公”即是仲雍,又称虞仲。而金文“虞”常作“吴”。可见,称“吴”乃缘起于“仲雍”。“勾”,据颜师古《汉书》卷二十八下《地理志》注曰:

“句,音钩,夷俗语之发声也,亦犹越为于越也。”颜师古的解释受到了史家的普遍认同。

无论对荆蛮与勾吴的认识有何不同,太伯、仲雍都是姬姓,亦即吴之贵族为周裔乃不争的事实。据《吴越春秋》记载,两人“知古公欲以国及昌”,而在古公生病期间,托名采药于衡山,来到荆蛮。对于古公去世前后的情形,《韩诗外传》有这样详细的记载:

太伯知大王贤昌而欲季为后也,太伯去之吴。大王将死,谓曰:“我死,汝往让两兄,彼即不来,汝有义而安。”大王薨,季之吴告伯仲,伯仲从季而归。群臣欲伯之立季,季又让。伯谓仲曰:“今群臣欲我立季,季又让,何以处之?”仲曰:“刑有所谓矣,要于扶微者。可以立季。”季遂立而养文王,文王果受命而王。

这样,太伯、仲雍、季历在王位继承问题上,便带有浓厚的温情与道义色彩。对于为何太王意欲传位季历然后及于姬昌,《左传·僖公五年》宫子奇有云:“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对于“不从”的含义,《史记·晋世家》以及顾炎武等都是指太伯“亡去”为“不从”。但朱熹认为:“太王因有翦商之志,而泰伯不从,太王遂欲传位季历以及昌。泰伯知之,即与仲雍逃之荆蛮。于是太王乃立季历,传国至昌,而三分天下有其二,是为文王。”当然,这一观点受到学者们的普遍质疑。如程树德云:“《左传》所云泰伯不从,史公以亡去为不从,其义甚明。杜氏误以不从父命为解,而后儒遂傅会《鲁颂》之文,谓太王有翦商之志,泰伯不从。此是宋儒师心自用之失,不能曲为讳也。”同样,对于古公亶父是否因姬昌而意欲传位给季历,也有学者提出质疑。如清代学者崔述云:“季历于(迁岐)后四十四年始生,文王于后九十七年始生,大王何以预知其有圣孙,而大伯又将让之于谁乎?”所论甚确。

对于太伯奔吴的原因,也有学者认为是受太王的委派,到长江中下游地区联络虎方,以共图灭商大业。我们认为,不能排除另一种可能: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不难看出,季历与太伯、虞仲并非一母所生。季历的生母为太姜,而太伯、虞仲显然非太姜所生。太王与姜姓联姻具有特殊的意义。孟子云:“太王居邠,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币,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可见,当时的狄(鬼方)对于周人的侵扰已非常严重。“昔太王居邠,狄人侵之,去之岐山之下居焉;非择而取之,不得已也。”在狄人的侵凌之下,太王被迫率部落迁至岐山之下的周原。据载“周原膴膴,堇荼如饴”。可见,太王所迁乃一肥美之地。因此,必当已有氏族部落在此生息。据《水经·渭水注》载,源于岐山的岐水“东迳姜氏城南为姜水”。因此,周原所在,当是姜姓氏族部落的所在地。当“狄人侵之”不得已“去之岐山之下”时,姜氏容留太王率领的部落居于此,堪称宏恩。果若如此,太王传位于季历,很有可能与姜氏部落在太王及姬氏部落在危难之时慨然相助有关。相反,太伯、虞仲的生母诸史无载。尽管太伯、仲雍奔吴的原因尚难定论,但根据诸多史料综合分析,当是以太伯、仲雍识时顺势,避免了喋血宫门的争斗,远走以遂“圣瑞”最为合理。可见,因势因贤而让国,使嗣位晏然,以免萧墙之祸,是吴国始祖留下的宝贵的精神遗产。

由于吴地距离周原十分遥远,随太伯、仲雍至勾吴的姬姓人数毕竟有限,太伯、仲雍是以认同吴地土著文化始能立本肇基并得以发展的。《吴越春秋》载其“之荆蛮,断发文身,为夷狄之服”。因此,“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同时,太伯、仲雍著荆夷之服,断发文身,也显示了不祧古公王位的决心,亦即《吴越春秋》所谓“示不可用”。

吴地土地肥沃,气候温润,自然条件优越,因此,勾吴肇基之后,经过数年的努力,已是“民人殷富”。当时正处于殷周鼎革之际,中原战事频仍,为了防御战火南延,太伯带领民众筑城,城分内城与外郭,据《吴越春秋》记载,内城“周三里二百步,外郭三百余里”。在梅里(今江苏无锡梅村镇)建立了吴国的都城,从而奠定了吴国的基业。

太伯去世后,葬于梅里平墟(今无锡市鸿山镇),因为太伯无子嗣,其弟仲雍继位。仲雍亦名吴仲。仲雍之时,进一步强化了姬氏与吴地土著文化的融合。当传至曾孙周章之时,周武王已克殷,天下甫定,于是遣使寻找太伯、仲雍后裔,找到了吴国国君周章,遂“追封太伯于吴”。对于所封的爵位为何?裴骃《史记集解》引韦昭曰:“后武王追封为吴伯,故曰吴太伯。”从“追封为吴伯”,可知“伯”亦为爵位。对此,唐人司马贞《史记索隐》亦载:“范宁解《论语》曰:‘太者,善大之称;伯者,长也。周太王之元子故曰太伯。’称仲雍、季历,皆以字配名,则伯亦是字,又是爵,但其名史籍先阙耳。”可见,西周初年,周武王封仲雍的后裔周章册封的当是伯爵。从太伯奔吴让国,以及武王克殷后寻访太伯馀裔的诚意来看,封其为伯应在情理之中。

但《春秋经》中对吴国国君爵位的记载则多为“子”,如《春秋经·襄公十二年》:“秋九月,吴子乘卒。”《春秋经·襄公二十五年》:“吴子遏(诸樊)伐楚,门于巢,卒。”《春秋经·襄公二十九年》:“阍弑吴子馀祭。”不难看出,自从《春秋》记吴王寿梦时,即以“吴子”称之,亦即鲁国史官视吴君为子爵。但《国语》中有这样的记载,晋、吴黄池之会时,晋定公使董褐谓吴王夫差曰:“夫命圭有命,固曰吴伯,不曰吴王。”黄池之会是在前482年,在《春秋经》屡载“吴子”之后,因此,吴王的爵位是伯还是子?似有两说。从《史记·吴太伯世家》《吴越春秋》等文献可以看出,西周初年,武王封吴为伯于理可通。但在《春秋经》中屡称“吴子”,这也许是因为自从周章之后,吴地与中原隔绝甚久而被视为僻远之蛮夷,对其心存贬义不无关系。吴人因长期与中原文明交流甚少,从黄池之会中可以看出,夫差云:“孤欲守吾先君之班爵,进则不敢,退则不可。”显然,夫差所谓“先君之班爵”,当是指吴国开国时的“伯”爵。正因为如此,董褐才有“吴伯”之称。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春秋经》中称“吴子”,乃是自寿梦之后,当时中原诸国对于吴国爵位的一致认识。事实上,春秋时期爵位升降变更的情况并不鲜见,如汪克宽《春秋胡传·附录纂疏》云:“杞自庄二十七年称伯,至僖二十三年、二十七年两称子。自后并称伯,惟此年‘来盟’(指《春秋经·襄公二十九年》‘杞子来盟’)称子,厥后终春秋称伯。”与杞之班爵变更一样,吴亦在伯爵与子爵之间。

武王克殷之后,又封太伯、仲雍之后为二:一为荆蛮之吴,亦即将已居君位的周章仍封于吴;一为中国之虞,封周章之弟虞仲至夏墟(今山西平陆县),列为诸侯。中国之虞经十二世之后为晋献公所灭。周章之后,吴国严格实行自仲雍以来父终子及的君位继承制度,历十四世至寿梦继位。

二 寿梦强吴

寿梦像

吴王寿梦时,吴国的国力逐渐强盛。寿梦(?——前561年),名乘,字孰姑。寿梦是一位积极有为的君主,在位期间经济、文化、军事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吴越春秋》载其“吴益强,称王。凡从太伯至寿梦之世,与中国时通朝会,而国斯霸焉”。在政治与文化上,寿梦继位伊始就“朝周,适楚,观诸侯礼乐”。这是自太伯、仲雍适荆蛮之后史书中第一次对吴与中原交通的记载。春秋时期,自从周、郑繻葛之战,王师败绩以后,王室浸微不振。其后的内乱加剧了王室的衰微。据《左传》记载,鲁桓公十八年(前694年),周公黑肩被杀,王子克逃到了燕国。其后,鲁庄公十九年(前675年),周惠王时,蒍国、边伯、石速等发动叛乱,五位大夫侍卫奉周庄王之子颓,逃到卫国,卫、燕两国军队攻打周惠王,立子颓为周天子。周惠王依靠郑、虢的力量杀了王子颓及五大夫,平定了王室之乱,于是惠王将虎牢以东的土地赐给郑伯,将酒泉赐给虢公,王畿更加狭小,王室更加衰微。在此背景之下,春秋时期诸侯仍有尊王之举,但这往往是与攘夷联系在一起的,亦即借尊王以团结各种力量,凝聚诸夏,共同对付戎狄交侵的局面。但寿梦“朝周”表现的吴国尊王取向,目的则稍有不同。这一方面是因为吴为姬姓诸侯,存在着宗法的内因;另一方面,自殷周鼎革以来,吴国处于边远的荆蛮之地,远离王畿,国力不强,且附属于强楚,勾吴与诸夏之间的政治、军事联系几乎中绝。因此,寿梦的“朝周”,是借尊王以祧宗法,最根本的动因是恢复吴国与诸夏以及周边邻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学习中原的礼乐文明,为最终成就霸业打下政治文化基础。

寿梦在“朝周”之外,尚有“适楚”之行。春秋时期,周室衰微,南方的楚国与中原诸强一起逐渐崛起,所谓“周室微,唯齐、楚、秦、晋为强”。楚国逐渐将势力北拓至中原地区,与中原诸强发生碰撞。鲁僖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32年),晋文公率晋、宋、齐、秦四国联军与以楚国为首的楚、陈、蔡三国联军在城濮大战,晋军重创楚军,晋文公被推为霸主。但城濮之战以后,晋楚争霸的局面仍没有结束。楚国进一步经略东南,据《左传·鲁宣公八年》载:“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楚子强之,及滑汭。盟吴、越而还。”杜预注云:“《传》言楚强,吴、越服从。”亦即当吴国见诸中原史籍之时,即已成为楚国的附属国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朝周”“适楚”“观诸侯礼乐”便成了寿梦经略吴国的首要任务。

寿梦二年(前584年),楚之亡大夫申公巫臣自晋使吴,这是吴国与诸夏联系的一个重要事件。申公巫臣原为楚国的大夫,巫臣逃离楚国有几方面的原因。其一,当楚国围攻宋国的战争结束后,子重请求以属邑申、吕作为赏田,楚王同意了子重的请赏。但申公巫臣提出反对,认为申、吕作为赋税之地,可以作为防御北方的屏障,如果成为子重的赏田,“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于是楚王收回了对子重的承诺,子重遂怨恨巫臣。其二,因夏姬而结怨子反。夏姬是郑穆公之女,嫁给陈国大夫夏御叔,生子夏征舒(字南)。夏姬貌美多姿,陈灵公及陈大夫孔宁、仪行父都与其私通。夏征舒一怒之下射杀了陈灵公。孔宁、仪行父都逃到了楚国,太子午逃到了晋国。夏征舒自立为陈侯。楚庄王因夏征舒杀陈灵公而率领诸侯讨伐陈国,杀夏征舒后迎太子午而立之。楚之子反欲娶夏姬,申公巫臣力阻之,子反亦怨恨巫臣。于是巫臣带上夏姬离开楚国,逃往晋国。其后,子重、子反杀害了巫臣在楚国的家族,分了巫臣的采邑。因此,寿梦继位后的第二年(前584年)巫臣再作为晋国的使者入吴,目的在于教吴用兵叛楚。巫臣教吴国使用车马、用兵布阵之法,训练士卒,指导吴国用兵伐楚,吴国的军事实力得到了增强。巫臣还将其子狐庸留在吴国,寿梦委其为行人之职,而《吴越春秋》则载“寿梦以巫臣子狐庸为相,任以国政”。无论哪一种文献的记载近实,寿梦都是以重任委诸狐庸。任用中原人士为高官,这在吴国历史上是十分鲜见的。这显示了寿梦广纳贤才,着意于汲取中原文化的胸襟,这也是吴国迅速走向强盛的重要条件。显然,巫臣使吴是吴国与中原文化交流进一步深化的重要契机。《史记》谓其“吴于是始通于中国”,“吴子寿梦说(悦)之,乃通吴于晋”。同时,更重要的是巫臣使吴从根本上瓦解了吴楚自楚庄王十三年(前601年)伐舒、蓼之后形成的楚、吴、越联盟。寿梦二年(前584年,鲁成公七年),吴国北伐郯国(今山东省郯城县西南),直逼鲁国,鲁国的执政大臣季文子深以为忧,曰:“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而莫之或恤。无吊者也夫!”发出了“吾亡无日矣”的叹息。可见,此时吴国的国力已相当强盛。在吴、楚关系上,吴国也改变了受制于楚的局面,转而“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亦即原本属于楚国的地域,全部为吴国所占有。

寿梦在位期间,在“朝周”“适楚”之后,还曾与鲁成公等会盟于钟离,对此,《吴越春秋》载:

寿梦元年,朝周,适楚,观诸侯礼乐。鲁成公会于钟离,深问周公礼乐。成公悉为陈前王之礼乐,因为咏歌三代之风。寿梦曰:“孤在夷蛮,徒以椎髻为俗,岂有斯之服哉?”因叹而去,曰:“于乎哉,礼也!”

钟离之会的时间,文献记载不一,《春秋》对其参加者的记述尤详,云:“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邾人会吴于钟离。”可见,这是一次规模较大的盟会。明人王樵在《春秋辑传》中更认为是诸侯大夫先约集相会,而后会吴。其地钟离,史家有不同的解释:一说属于楚。如杜预云:“钟离,楚邑,淮南县。”一说为国名(见《路史》),汉代置钟离县,属九江,今属濠州。这次钟离盟会的动因概有两个方面:

首先,鲁以及中原诸国与吴国会盟,达到共同抗击楚国的目的。虽然公元前579年宋国的大夫华元促成了晋、楚弭兵,“楚公子罢如晋聘,且蒞盟”。但是,在鲁成公十五年(前576年)六月,楚国发兵侵郑、卫,对此,《左传》记载了当时楚国令尹子囊与司马子产的对话:

子囊曰:“新与晋盟而背之,无乃不可乎?”子反曰:“敌利则进,何盟之有?”

结果,“楚子侵郑,及暴隧,遂侵卫,及首止,郑子罕侵楚,取新石。”可见,楚国北向用兵,对中原诸国形成了现实的威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诸夏与吴国举行了钟离之会。同时,在两霸相持的大背景之下,寿梦招徕人才,富国强兵,国力倍增。寿梦二年(前58年),吴国发动了攻打郯国的战争。《左传·成公七年》载:“七年,春,吴伐郯,郯成。”但郯是鲁国的属国,而鲁与晋的关系又颇为微妙。据《史记》记载,成公四年,“成公如晋,晋景公不敬鲁。鲁欲背晋合于楚,或谏,乃不。十年,成公如晋。”可见,与晋国同为姬姓的鲁国也在晋、楚对峙中徘徊犹豫。吴国的这次北伐,集中地展示了吴国的国力和军事力量,对自视为上国的中原诸国震动甚大,并引起与楚国争霸的晋景公对吴国的重视。也就在这一年,流亡到晋国的楚国大夫申公巫臣被晋景公派遣到吴国,目的是瓦解楚、吴的联盟关系,进而扶持吴国以抗楚。

其次,吴国通过与鲁成公等中原诸国的会盟,增进与中原诸国的联系,学习礼乐文明,为北进中原做好文化准备。鲁国乃周武王之弟周公旦的封地,据《史记·鲁周公世家第三》记载,武王灭纣之后,“遍封功臣同姓戚者。封周公旦于少昊之虚曲阜,是为鲁公。”而周朝的礼乐典章制度为周公所作,据《史记》记载,成王即位后,“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作《立政》,以便百姓。”鲁是周公的封地,诚如杨向奎先生所说:“宗周初建,周公经营洛邑,绾毂东方而封建诸侯,六合之内各有强藩,而鲁与晋实为大国。”在比较齐鲁的关系时又说:“后来的发展,齐强而鲁弱。但中国之传统礼乐文明,却以鲁为正统。”“鲁宗宗周传统,‘周礼在鲁’,而齐国偏离此道,遂有‘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的概括。”因此,“鲁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也”。寿梦与鲁成公会于钟离之时,“深问周公礼乐”。学习中原的礼乐文明。由于礼乐主要成于周公旦,太伯奔吴时尚未有系统的礼乐文明带到吴地,其后吴与中原交流时亦无相关记载。寿梦与鲁成公之会时对礼乐的感叹,为季札修习礼乐提供了强烈的外部动因。从寿梦观礼乐之窘迫,到季札观乐之从容,相隔时间并不太长,但体现了吴国文化地位的重大变化,这其中季札卓荦的才华与勤勉的学习是实现这一转变的重要因素。

对于这次钟离之会,有史家认为吴乃夷邦,中原诸国与吴国本非同好,往往对吴含有轻蔑之意。如杜预注云:“吴夷未尝与中国会,今始来通,晋帅诸侯大夫而会之,故殊会,明本非同好。”从聘会内容的记载来看,寿梦确实对于中原礼乐文明甚为生疏,深深体会到了文化的差异,以及文化交流的重要。因此,《吴越春秋》记载的钟离之会,多为寿梦对于文化差异的感喟。通过此次盟会,寿梦对于中原礼乐文明虽然仅有初步的了解,但已深切地体会到了熟悉礼乐文明是与中原列国交往的必要条件。事实上,能否守礼重义,直接关系到吴国攻守征伐、图强求霸的大业,为此,吴国亦曾有过深切的教训。如鲁襄公十三年(前560年),楚共王去世时,吴国乘机征伐楚国,楚国军队在养由基与公子午的率领之下,诱吴师而围之,在楚国庸浦(今安徽无为县南)大败吴师,吴国公子党被俘。在对方居丧之时征伐,受到了时人的不屑,《左传》引《诗经·小雅·节南山》“不吊昊天,乱靡有定”以讥刺吴国的无礼无义之行。第二年,当吴国遣使向盟国晋国报告战败的消息,并商讨如何讨伐楚国的计划时,晋卿范献子则谴责吴国乘楚丧而侵楚是不道德的行为,因此而拒绝了吴人的请求。因此,对礼义文明的了解与运用关系到吴国的兴衰大业。寿梦的努力直接影响了季札,这也是作为蛮夷之邦的季札能够被孔子叹为“吴之习于礼者”的重要动因。

值得指出的是,吴国虽然被视为荆蛮,但与中原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古代以诸夏为中心,周边分别是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但其中的分判、厘别并不十分严格。诚如钱穆先生所说“当时中国本为一种华、夷杂处之局”。同时,当时诸夏与戎狄之间的区别“其实只是文化生活上的一种界线,乃耕稼城郭诸邦与游牧部落之不同”。比较而言,东夷、南蛮主要是农耕文明,与诸夏之间的生活习俗以及文化上的差异程度与戎狄并不一致。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荆蛮的吴地与诸夏之间的文化交流要方便得多。事实上,吴地与中原文化的交流并没有真正停止过,这屡屡在考古发现中得到证明。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出土于江西临江的春秋中期的者减钟,“形式、纹饰和铭文都出于中原,这可以认为是吴的统治阶级为要吸收先进的中原文化而做出努力的一种实证”。当然,这种交流往往主要局限于器物文化层面,而对于中原的礼乐文明,吴地显然还保存了较多的土著风俗,这从寿梦钟离之会时的“深问礼乐”,以及与中原迥异的椎髻为俗得到了证明。

钟离之会以后,吴国与中原诸国的交往更多。寿梦十六年(前570年),晋侯大会诸侯于鸡泽,据《左传》记载,“晋侯使荀会逆吴子于淮上,吴子不至”。虽然寿梦因“道远多难”而未能参加会盟,但是吴国与中原诸国,尤其是与晋国的关系已颇为密切。其后寿梦二十三年(前563年,襄公十年),鲁襄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会吴于柤”。这是一次规模更大的诸侯会盟,诸侯“会吴于柤”,显示吴国影响在中原已逐渐扩大。

虽然晋楚两国是当时大国关系的核心,但是,在寿梦时期吴国逐渐强大,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不但吴与楚之间的力量逐渐平衡,且吴国经常对楚国取攻伐之势,吴国成为当时列国之中影响甚大的诸侯国,为其后霸业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司马迁记之曰:“寿梦立而吴始益大,称王。”寿梦开启了吴国交通中原的新的一页,因此,当其在鲁襄公十二年(前561年)去世时,鲁襄公到周文王的庙中吊唁,显示了吴国与中原尤其是姬姓国之间的交流得到了加强。

第二章 早年季札

约寿梦十年(前576年),寿梦第四子出生,名札。因排行第四,故称季。兄长有三,依次分别是诸樊、馀祭和馀眛。

一 时代与君位

季札出生时,周王朝早已名存实亡。伴随着这一权力转移的过程,一批以卿大夫为主体的贤士应运而生。他们往往学识渊博、品行高洁、思想活跃,并且通过频繁的会盟、聘问等形式,论政述志、砥砺名节,其言行与政治、道德取向影响了春秋晚期的社会进程、文化氛围,为儒家以及百家之学的肇兴提供了直接的思想资源。其中较为卓荦的如鲁国的叔孙豹、齐国的晏婴、晋国的叔向、卫国的蘧伯玉、郑国的子产等。吴国虽然偏于东南,但自寿梦以来,与中原诸国的交通已十分频密,正是在吴国与中原文化交融的背景之下,季札以突出的资禀与品行,成为吴文化的杰出代表,誉著海内的贤士,与诸贤竞秀于春秋晚期的纷乱之世。同时,季札所处的时代还是一个中西方文化不约而同地对人类与世界进行深入反思的时代,即德国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1883—1969)提出的“轴心时代(Axial Age)”。即从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200年之间,以公元前500年为中心。在这段精神历程之中,非凡的事集中地发生了。在中国产生了孔子和老子以及百家之学;在印度出现了《奥义书》,生活着佛陀;在伊朗,查拉图斯特拉在教授他那富于挑战性的宇宙观;在希腊有荷马、巴门尼德斯、赫拉克利特、柏拉图、修昔底德,以及阿基米德。在这个时代,东西方在相互并不了解的情况下,开始意识到在整体中的存在、自我以及自身的限度,创立了世界宗教,这个时期所创造的文明仍然影响着今天的世界。就当时的中国而言,老子的生平微茫难稽,但孔子则稍晚于季札。亦即,就古老的中国而言,季札是较早沐浴到这一时代曙色的春秋诸贤士之一,他与老子、孔子等春秋贤士共同为这一思想春天的到来献上了心香一瓣,留下了珍贵的思想资料。

卡尔·雅斯贝尔斯

对于季札早期生活,文献记载甚疏。在有限的文献中,仍然可以看到寿梦对于少子特别的钟爱,以及诸兄对于其弟的怜爱。幼年的季札当是在寿梦对于中原礼乐文明的艳羡情感的驱使之下,以饱饫群籍、课习礼乐为主。当寿梦参加诸侯会盟之时,年岁渐长的季札也可能随父前行。如寿梦二十三年祖之会时,季札虽然仅十二三岁,但作为深受寿梦喜爱的少子,随父参加会盟是完全可能的。果如此,季札从中受到中原文化的熏染当是直接与深刻的。

当季札渐长之时,寿梦之后的君位继承问题日渐显现。吴国立国初期,太伯因无嗣而兄终弟及,其后都实行严格的子嗣父位的君位继承制度。但在殷商末年,太伯、仲雍即有让季历而及于文王的先例,这一因贤而让之举也受到了后世的景仰,司马迁因“嘉伯之让”而将吴世家列为第一。这一因贤而改变君位继承制度的特例在寿梦时再一次出现了。对此,《吴越春秋》有这样详细的记载:

季札贤,寿梦欲立之。季札让曰:“礼有旧制,奈何废前王之礼,而行父子之私乎?”寿梦乃命诸樊曰:“我欲传国及札,尔无忘寡人之言。”诸樊曰:“周之太王,知西伯之圣,废长立少,王之道兴。今欲授国于札,臣诚耕于野。”王曰:“昔周行之,德加于四海。今汝于区区之国,荆蛮之乡,奚能成天子之业乎?且今子不忘前人之言,必授国以次,及于季札。”诸樊曰:“敢不如命?”

但结果则与古公亶父之时的情况有所不同,这就是商周之际季历继位,而季札则“让不可”,寿梦卒后,在季札执意辞让的情况下,乃立长子诸樊,摄行事当国。当诸樊除丧之后,仍意欲让位季札,但季札坚辞不受,曰:“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矣’。君义嗣,谁敢干君!有国,非吾节也。札虽不才,愿附于子臧之义。”季札所说的子臧是曹国的公子欣时,字子臧。曹宣公与诸侯一起攻打秦国时身亡,曹国让子臧奉迎宣公灵柩,公子负刍与太子留守。负刍杀害公子自立,为曹成公。子臧回到曹国安葬宣公以后,曹国很多人都要随子臧离开曹国。曹成公请求子臧归来,子臧回国,曹国才得以安宁。其后诸国一起讨伐曹成公,将其解至京师,并且欲立子臧,子臧坚辞不受,说:“《前志》有志曰:‘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圣,敢失守乎?”最终致位成公,子臧不出,曹国得以安宁。季札以子臧辞位守节自律,认为诸樊乃嫡长子嗣国,继承王位合乎礼仪,没有人能反对。季札之固辞,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不愿打破君位继承制的既成之制,亦即季札对诸樊所言:“君,义嗣也,谁敢奸君?有国非吾节也。”当然,季札执守传统的根本目的是免使因君位继承而致兄弟相残,国政不稳。可见,季札所恪守的“节”,既是君位继承传统之“节”,也是免使国家祸乱之“节”。

对于季札辞让、兄长谦让的细节,诸文献记载详略不一,其中不无夸大之辞,如《吴越春秋·吴王寿梦传》中记载“诸樊骄恣,轻慢鬼神,仰天求死”。

《春秋公羊传》有更为生动的记载:

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尚速有悔于予身。”

记述如此生动具体,其中虽然不无夸饰之嫌,但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诸兄让国之诚。遵寿梦之意而立季札,乃是诸兄的共识。而对季子“弱而才”的记载,或亦可透示出诸兄对其弟怜爱有加的另一个原因。尽管季札辞让,但吴国人还执意要立季札为君。最后直到季札离开了王室而隐居农耕方才罢休,亦即《史记》所载:“弃其室而耕,乃舍之。”

诸樊继位后,继承了寿梦联晋抗楚的方略。但诸樊继位以来的初次伐楚则有轻骄乏义之失。诸樊元年(前560年),楚共王卒,吴趁机伐楚,楚国的养由基、子庚诱兵设伏,大战于庸浦(今安徽无为县南),吴师大败,吴公子党被俘。次年春,吴国向盟国晋国告知了战败的情况,晋国的范宣子、士匄等人联络鲁、齐、宋、卫、郑、曹、莒、邾、滕、薛、杞、小邾等国的大夫大会于吴国的向(今安徽怀远县西),商讨吴讨伐楚国,以雪复庸浦失败之耻的计策。结果是晋国“范宣子数吴之不德也,以退吴人”,意即因为吴在楚丧之时伐楚,是有悖道德的行为,故而拒绝了吴国的要求。这是一次因礼义而失助于盟国的沉痛教训,必然使吴国对于礼义文明有更为深切的理解,明白恪守道德礼义是成就霸业的必要前提。其后,吴楚之间经过几次征伐,吴负多胜少,尤其是已依附吴国的舒鸠为楚军所灭,吴军被败。前548年(鲁襄公二十五年,诸樊十三年),诸樊帅师进攻楚国的巢地(今安徽瓦埠湖南),在进入城门时被巢地的射手所杀。

诸樊在世时即嘱其弟馀祭、馀眛要遵先王遗命,兄终弟及,以次相继,目的是最终传位于季札。诸樊去世后,其弟馀祭继位。

大约在诸樊去世前后(鲁襄公二十五年,前548年),将延陵(即今常州)作为季札的采邑,因此,季札被称为延陵季子。

二 馀祭稽考

对于吴王馀祭在位的时间,诸史记载不一,《春秋》和《左传》《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载馀祭卒于公元前544年(鲁襄公二十九年),在位四年。但《史记·吴太伯世家》以及《吴越春秋》则载其在位17年,至前530年馀眛即位。何说为是?对此,清人梁玉绳在《史记志疑》中有这样的判断:

《春秋》馀祭在位四年,夷末(即馀眛)在位十七年,《表》与《世家》倒错二君之年。《吴越春秋》误仍之。而此馀祭四年有守门阍杀馀祭之文,何也?盖后人因《史》误书,遂依《春秋》将六字移入四年。《史表》元文必书于十七年,不然,既云四年杀矣,何又称十七乎?

梁氏指出了《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与《吴太伯世家》之间记载的乖错,并对何者为是进行了推测,但由于并未做详细论证,因此,后世学人仍多从《春秋》《左传》的记载,如,吕思勉先生有这样的分析:

疑《春秋》及《年表》是也。公子光之弑王僚也,乘盖馀、烛庸之在楚,季札之使晋。光告专诸曰:“季子虽至,不吾废也。”则季子在吴,未尝不为人所忌。馀祭之见弑,盖亦乘季子出使而发。然馀祭虽死,而国不能定,故至十七年馀眛乃立也……《春秋》系世之书,不记君之见弑,盖亦习为故常。《史记·吴世家》不记馀祭之弑,盖其所本者如此,非漏落也。

《吴越春秋》的材料主要来自《史记》,诚如俞樾云:“治古书者,当各治其书。《吴越春秋》既从《史记》,则但当改正其文字之误,而不得改从《春秋》也。”但《史记》同书而异记,孰为近实?我们认为梁玉绳的猜测虽简括而未论证,但较为近实,因为《春秋》与《左传》的记载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对馀祭被弑的原因难以解释。关于馀祭亡故,《春秋》与《左传》都有明确记载,其中尤以《左传》为详:“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馀祭观舟,阍以刀弑之。”“阍”即守门人。意思是吴人伐越时,俘其兵卒,让其看船。馀祭在观看舟船时,被守船俘虏手刃而卒。对此马王堆三号墓出土帛书《春秋事语》中亦有记载。显然,馀祭的亡故与吴越之间的战事有关。但是,《左传》明确记载“始用师于越也”,亦即吴第一次对越用兵是在鲁昭公三十二年,这已是公元前510年(吴王阖庐五年),距《左传》记载的馀祭被刺时间相距34年。由此可见,为阍的越俘,极可能是吴正式“始用师于越”之前以另外的形式所获。据《左传·昭公五年》记载:“冬十月,楚子以诸侯及东夷伐吴,以报棘、栎、麻之役。薳射以繁扬之师会于夏汭。越大夫常寿过帅师会楚于琐。闻吴师出,薳启彊帅师从之,遽不设备,吴人败诸鹊岸。”可见,常寿过所率的越国军队曾与楚军一起攻打吴国,但被吴军在鹊岸打败。这一年是公元前537年。若据《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馀祭为十七年卒,则是在公元前531年。君主观舟竟然被越俘所刺,如此疏于防备殊难理解,这极可能是因为越卒被俘已久,已浑如吴民而不觉。因此,越俘于6年之后击杀馀祭还是有可能的。而《春秋》襄公二十九年的有关记载,主要记述的是阍弑馀祭,《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载“吴人伐越”仅是记其原因而已,而并非记述吴人伐越本身。《春秋》则更无这一原因的记载,因此,如果《春秋》中对于“阍弑吴子馀祭”编年有误,则《左传》对此的相关记载便失去了文献价值。而《春秋》“阍弑吴子馀祭”错简而至襄公二十九年则完全可能。吕思勉先生认为“馀祭之见弑,盖亦乘季子出使而发”更难以说通。越俘阍人弑馀祭,与公子光遣专诸刺吴王僚性质不同,这不是宫门之内的兄弟相残,与君位继承及季子出聘毫无关联,阍人选择的机会只能是接近馀祭之时而不是季札在不在吴国。

其次,馀祭卒于十七年而非四年的另一个证据则是季札出聘中原。馀祭四年(鲁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年),季札受命聘问中原诸国,对季札中原之行的目的,《左传》谓之“其出聘也,通嗣君也”。所谓“通嗣君”即是新君继位后向别国通报讯息。如果季札于馀祭去世这一年出聘中原,虽然看似时间与“通嗣君”的出聘目的相吻合,亦即在馀眛甫继位时,即向中原诸国介绍继位后的情况,但其实这恰恰很难说通。反之,季札出聘时,馀祭已继位4年,“通嗣君”似乎又比较晚,故而学者们往往对于这一记载表示怀疑。《史记·吴太伯世家》对于此次季札的中原之行的记载虽然几乎与《左传》相同,但还是省掉了出聘“通嗣君”的目的,或许是意在弱化此次出聘的意图。那么,馀祭继位4年时,季札即使是因“通嗣君”而出聘是否有违常规呢?索检《左传》中关于“通嗣君”的记载凡六次,分别是“成公四年”:“宋华元来聘,通嗣君也。”“襄公二年”:“穆叔聘于宋,通嗣君也。”“襄公五年”:“郑子国来聘,通嗣君也。”“襄公二十七年”:“(季札)其出聘也,通嗣君也。”“襄公三十年”:“楚子使薳罢来聘,通嗣君也。”“昭公十二年”:“夏宋华定来聘,通嗣君也。”其中一般都是新君继位次年出聘,但郑子国则是在郑僖公继位后的第三年才出聘鲁国。另有两次《春秋》中记载是杜预注中述及“通嗣君”的例子。一次是“襄公二十七年”:“齐侯使庆封来聘。”杜预注曰:“景公即位,通嗣君也。”另一次是“昭公二十一年”:“晋侯使士鞅来聘。”杜预注曰:“晋顷公即位,通嗣君。”前者出聘是在齐景公继位次年,而后者则是晋顷公继位后的第五年。可见,《左传》中“通君嗣”的记载无一发生在继位当年,而是发生在继位的次年到五年之间。因此,季札于馀祭继位后的第四年而至中原聘问,以“通嗣君”是完全可能的。更何况,因为与中原诸国相比较,吴国偏于南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据《左传·襄公三年》记载,当寿梦与晋侯会盟时,晋侯派遣荀会至淮上迎接寿梦,但没有等到寿梦,原因即是“道远多难”。其后寿梦专门遣大夫寿越到晋国,主要是解释寿梦爽约于鸡泽之会的原因。更何况馀祭乃死于非命。兄长初逝,无论从情感因素,还是从宫廷政治的复杂境况而言,季札当年出聘的可能性都不大。

最后,如果馀祭卒于四年,则季札观乐殊不可解。季札在聘问中原经过戚地时,听闻钟乐之声,对孙林父的行为甚为反感,其原因之一即是“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亦即,季札认为卫献公卒而未葬,臣子不应闻乐。但馀祭四年,季札出聘时遍观周乐,时有“美哉”之叹,深深陶醉于其中。季札是吴之知礼者,同时,馀祭不但是君,而且是其兄,如果馀祭甫卒,于情于礼,季札绝不应有观乐之行。而吕思勉先生认为的阍人弑馀祭是在公元前544年这一年季札出聘之后,这与《春秋经》的记载明显相违。《春秋经》记事依时间为序,“阍弑吴子馀祭”在前而“吴子使札来聘”在后。因此,我们认为,馀祭被刺身亡,当以十七年(前531年)为是。

如果馀祭为十七年卒,则诸史对其事迹记载亦较简括。值得一书的主要集中在齐相庆封奔吴一事。据《史记》记载:“王馀祭三年,齐相庆封有罪,自齐来奔吴。吴予庆封朱方之县,以为奉邑,以女妻之,富于在齐。”庆封好田嗜酒,乃齐之罪人。但馀祭或因迂阔的义气,或为搏惜士之名,为春秋时收留流亡贵族的风习所驱使,不辨是非,将庆封视若陈公子完、申公巫臣、叔孙豹一类的人物,过高地相信其曾任齐相的经历,乃至“数为吴伺察”。但结果则是,“楚灵王会诸侯而以伐吴之朱方,以诛齐庆封”。据《春秋·昭公四年》载:“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珍伐吴,执齐庆封,杀之。”可见,馀祭厚礼庆封,结果成为诸侯伐罪的对象,使楚国师出有名,这无疑是一次重大的外交失误,而《吴越春秋》更记载为“故晋、楚伐之也”。果如其所记,这便从根本上改变了寿梦以来成功的联晋抗楚的传统,使吴国处于外交孤立的境地。从这一为政特点来看,这与屈狐庸对馀眛的评价“德不失民,度不失事,民亲而事有序”不甚吻合。可见,厚寓庆封,招致诸侯伐罪,似为馀祭当国时所为。

第三章 聘问中原

季札见诸史册首先是在公元前544年奉吴王“通嗣君”之命,历聘中原诸国,其间季札观乐知政,以卓越的艺术鉴赏力,写就了先秦艺术批评的第一页,对儒家文艺观具骅骝开道之功。他又察微知著、讽评时贤,显示了杰出的政治洞察力。一扫寿梦钟离之会时的卑微心理,使中原列国对吴国文化有了全新的认识。在诸侯列国屡屡上演因王位继承而喋血宫门的悲剧时,素来被视为蛮夷之邦的吴国,出现了一位高蹈守节的让国贤士,使中原诸国的君臣们对吴国的文化多了几分艳羡与敬慕。因此,季札出聘中原,更是一次向中原诸国昭示吴地精神风貌,改变中原诸国视吴国为蛮夷之邦、文化落后形象的文化展示之旅。为吴国成就政治霸业做了文化铺垫。

季札观乐浮雕

一 聘鲁观乐

自寿梦之“朝周,适楚”,与鲁成公以及列国大夫会盟于钟离之后,诸樊继位之后的十几年并没有遣使与中原交通。馀祭四年(前544年),季札聘问中原诸国,其“通嗣君”实乃是向中原诸国通报寿梦之后尤其是馀祭继位以来的吴国国政。与春秋时期使臣穿梭于诸国之间主要从事与政治军事相关的外交活动稍有不同,季札之聘问中原客观上更是一个文化交流活动。

季札聘问中原,其职与《左传》中所称的“行人”有相似之处。如,《左传·襄公四年》载:“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杜预注曰:“行人,通使之官。”但《左传》中并未称季札为“行人”。从《左传》中的记载来看,晋、秦、郑、卫、陈、鲁、宋等国有行人之称,吴国自申公巫臣使吴之后,寿梦即曾以巫臣之子狐庸为行人,但作为三辞君位的季札,地位远在使适四方、协九仪宾客之事的“行人”之上,故而《春秋》《左传》并不以“行人”名之。

季札此次中原之行,首先到鲁国国都曲阜。接待季札的是鲁国的著名政治家、外交家叔孙豹。叔孙为氏,名豹,穆子是其谥号,故史书多称其为叔孙穆子、穆叔,是鲁国世家叔孙得臣之子。鲁成公十六年(公元前575年)始任鲁国亚卿,与季文子、孟献子同掌国政。其间除了襄公五年(前568年)季文子去世后,因季武子少幼而曾掌几年国政之外,其余都是主要负责盟会、聘问及军事事务,正如叔孙豹自谓“叔出季处,有自来矣”。叔孙豹堪称是春秋时期最为杰出的外交家之一。鲁国封国之初虽然是上等诸侯国,但春秋以后,地位逐渐式微,经常受到强邻齐国的侵凌,同时,还常受到霸主晋国和楚国的轻忽。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叔孙豹以卓荦的才华,折冲樽俎,委蛇于诸大国之间,维护了鲁国的尊严和利益。叔孙豹学养深厚,娴于辞令,尤其是精通《诗》《书》。他常常借《诗》以传达难以明言之义,优雅婉曲,征引极其精准得体,迥出于同侪之上。如果说季札是春秋时期品鉴诗乐最为全面、系统的贤士,那么,叔孙豹堪称是用《诗》最为娴熟自然的才俊。孔子所谓“不学《诗》,无以言”,恰可成为叔孙豹外交实践的注脚。根据《左传》记载,季札在见叔孙豹之后随即就遍观周乐。季札聘鲁,叔孙豹乃副卿,执掌聘问、会盟事务。不难想象,季札在鲁国的种种行谊就是在叔孙豹的陪同之下进行的。《左传》中之所以对季札观乐记载十分详细,与其他篇章风格迥然有别,不能排除是由精通诗乐的叔孙豹陪同时记述了观乐的过程,而后为史家所采用。季札初到鲁国即见到叔孙豹这样的博物君子,堪称是知音相得,其臭如兰。这从季札对叔孙豹的诤言相告即可看出。对此,《左传》载:

吴公子札来聘,见叔孙穆子,说之。谓穆子曰:“子其不得死乎!好善而不能择人。吾闻君子务在择人。吾子为鲁宗卿,而任其大政,不慎举,何以堪之。祸必及子!”

叔孙穆子虽然才华卓荦,为了鲁国尊严与利益死生以之,但季札还是指出了叔孙穆子存在举贤不力的弱点。季札对其“不得死乎”以及“祸必及子”的预言也为历史所印证。叔孙穆子早年因其兄叔孙侨如之贪虐而去鲁适齐。叔孙侨如被放逐以后,季孙氏将叔孙穆子召回国,成为叔孙氏的继承人。但叔孙穆子曾在齐国与村妇生有一子,名竖牛。当叔孙穆子年迈之时,家政为竖牛把持,对此,叔孙穆子空叹奈何。竖牛屏断了叔孙穆子与外的联系,并虐待叔孙穆子,把送给叔孙穆子的食物倒掉,使其病饿而终。虽然我们不能推知季札何以得此判断,但季札的率直诤言足可见他们之间的交谊之笃。

在鲁国期间,季札遍观周乐,并一一发表了观乐感悟。这是春秋时期唯一的一次系统的诗乐批评记载。虽然春秋时期,赋诗言志在聘问、会盟时蔚成风气,但系统地观乐论政则始于季札。季札品评论鉴的基本取向直接开启了儒家文艺观的核心内涵。从这个意义上说,季札堪称是中国儒家文艺评论的先驱者。(详见《观乐篇》)

二 聘问齐郑

季札离开鲁国,先后聘问了齐国与郑国,与当时的两位杰出的政治家晏婴与子产建立了金兰之谊。

首先,聘齐国,会晏婴。齐国是东方大国,西周初年,周武王封姜尚于营丘(今山东临淄北),建立了齐国。其后,齐桓公在管仲的辅助之下,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开启了春秋时期的首霸大业。但季札聘问齐国时,齐国的国力已下降,幸得贤相晏婴精诚辅政,使得齐国“百姓亲之”,政平民和,“邻国忌之”,维持了齐国泱泱大国的地位。

晏婴(约公元前585—前500),字仲,谥平,后人又称为晏平仲。历仕齐灵公、齐庄公、齐景公三朝。晏婴为相数十年。当时齐国已处于衰颓之势,在君昏臣佞之时,晏婴或直言相谏,或愤而退隐,显示了卓越的政治见识与峻洁的气节。当崔杼杀害齐庄公时,晏婴不畏强暴,“枕尸股而哭”。晏婴内安社稷,外靖邦邻,寻隙而立,才使齐国“垂衣裳朝诸侯”,保持了在诸侯国之中的大国地位。晏婴的治政才能受到了后世的高度评价,司马迁说:“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当季札聘齐之时,晏婴虽然又被景公启用,但当时齐国的朝政把持在崔杼与庆封手中。景公二年(前546年),庆封灭了崔氏,独掌国政。次年,栾氏、高氏、陈氏、鲍氏和卢蒲姜又击杀了庆封之子庆舍,庆封逃到了吴国。其后,景公又受制于高氏、国氏,致使国政大乱。景公于是重新召回晏婴,晏婴得以真正有施展政治抱负的机会。史载:“诸侯忌其威,而高、国服其政。田畴垦辟,蚕桑豢牧之处不足,丝蚕于燕,牧马于鲁,共贡入朝。”晏婴精诚为国,励精图强,维护了齐国较强盛的国势。

季札到齐国时,正是齐景公即将召回晏婴执掌国政,晏婴得以施展政治抱负的前夕。对季札与晏婴的交谊,《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有这样的记载:

聘于齐,说晏平仲,谓之曰:“子速纳邑与政。无邑无政,乃免于难。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难未歇也。”故晏子因陈桓子以纳政与邑,是以免于栾、高之难。

据《左传》记载,齐景公三年(鲁襄公二十八年,前545年)崔氏、庆氏之乱结束后,齐景公给诸卿大夫以封邑。封给晏婴的是邶殿边上的60个城邑,但晏子没有接受,因为邶殿乃齐国的别都,对此子尾甚为不解,晏婴则认为应以正德制约过分的欲求,使其有度。“利过则为败”。因此,晏婴辞却了齐国的别都邶殿,而接受了封赐的北郭佐邑。但季札认为晏婴应将北郭佐邑与齐国的国政都归还景公。季札对晏婴的建议一方面是为了晏婴自身的安全,因为齐国卿大夫之间的倾轧都是为了权与利。“无邑无政,乃免于难”。这不但为齐景公十六年(鲁昭公十年,前532)栾高之难的事实所证明,同时,“纳邑与政”也是晏婴受到景公信任,致使委政于晏婴的前提。景公三年封邑时,《左传》还有这样的记载:“与子雅邑,辞多受少。与子尾邑,受而稍致之。公以为忠,故有宠。”所谓“稍”,杨伯峻注云:“《广雅释诂》:‘稍,尽也。’尽还之于景公。”齐景公是一位好敛重财、穷奢极欲的君主,乃至“牛马老于栏牢,不胜服也。车蠹于巨户,不胜乘也。衣裘襦裤,朽弊于藏,不胜衣也。醯醢,腐不胜沽也。酒醴酸酢,不胜饮也。菽粟郁积,不胜食也。

又厚籍敛于百姓,而不以分馁民。”景公三年的封邑行为,实乃大乱之后收摄众心的不得已之举,并不是由衷的赠封。相反,是否接受封邑,仅仅是其衡鉴人才的重要标尺。晏婴既受北郭佐邑之后,听从了季札的劝告,“速纳邑与政”。对于晏婴来说,这不啻是解厄纾祸之策,并为齐景公召用晏婴清除了心理障碍。同时,“纳邑与政”也体现了季札强公室的政治理念,亦即以强公室实现国家政治的稳定。桓公之时,以管仲为相,左鲍叔,右隰朋,尊天子以合诸侯,最终完成了一匡天下的霸业。但其后顷公外交失误,与晋战争大败,灵公时又被晋、宋、鲁联军所败。内政则被崔杼、庆封等把持,衍成内乱。迄至景公之时,齐国已一蹶不振。因此,季札所说的“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难未歇也”,以及规劝晏婴纳政之举,都是意欲强公室,在此基础上再施展晏婴的才华。从这个意义上说,季札的强公室与齐桓公时尊王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齐桓公时尊王是借王室的旗号以凝聚人心,达到整合诸夏以攘夷的目的。春秋后期的强公室同样具有一统政令以图社稷安宁的目的。因为自从齐桓公以来,公室渐卑,私门迭兴。虽然“礼乐征伐自大夫出”乃大势所趋,但是,私门迭兴的结果往往是纷争不已,政令混乱,生灵涂炭。而张公室往往可以有效地避免政局不稳,因为公室是国家一统的象征。事实上,当晏婴掌国政时,时时以“顺”君,亦即以维护公室的权威为职志。当君主昏庸荒惰之时,晏婴讽谏陈辞,匡正君过。可见,季札适齐,与晏婴所言,既是为晏婴的个人安危计,更是从齐国的国家利益计。当其在鲁国时,闻歌《齐》,曾有:“美哉,泱泱乎!大国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对于齐国国势的褒评,既是闻歌而叹,又是对齐国重振的期许。因此,季札对于晏婴所言,既是规劝,也是对齐国政治前景的推测。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晏婴,季札的态度与孔子稍有不同。虽然《论语》中孔子曾有“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论语·公冶长篇第五》)之评,但据《晏子春秋》记载,孔子入齐,见齐景公而不愿见晏婴,原因是晏子事三君,必有三心。而《墨子·非儒下》亦有晏婴对儒家以及孔子的贬评。为此《孔丛子》中还对墨子中的记载进行了驳诘,理由是:“若是乎?孔子、晏子交相毁也,小人有之,君子则否。”其实,对于晏婴事三君,齐高子、梁丘据都存在着这样的疑问,皆问晏子:“子事三君,君不同心而顺焉,子多心乎?”晏子答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其“一心”实乃晏婴秉持的“利社稷”之心。关于孔子与晏婴之隙的有关记载可能并非信史,因为《晏子春秋》中晏婴反讥孔子穷困于宋陈蔡一事发生在鲁定公十年(齐景公四十八年,前500年),此时晏婴已去世,但是,晏婴仕三君引起的质疑可能体现了时人对晏婴的态度。事实上,晏婴虽仕三君,但灵公、庄公时期晏婴屡谏不纳,遂数度退而穷处,直至景公四年(544年)以后晏婴才真正能够有所作为。可见,所谓“事三君而不同心”并不符合史实。但尽管如此,季札聘齐之时,并不胶执于时议,“说(悦)晏平仲”。当然,季札与晏婴的相得或许还与他们同擅诗乐不无关系。此次季札的中原之行,虽然有“通嗣君”的政治目的,同时,从其行履来看,也是一次文化交流之旅,观乐以论政即是其显性的表现。对于季札与中原诸贤士的交谊,虽然《左传》中主要记载了季札跟他们论及的国政以及贤士们所处的政治环境,而背后隐性的文化情结与志趣,无疑会使他们的友谊与情感更加深笃。如果说季札与叔孙穆子的相得是以《诗》为主,那么,与晏婴、子产则是以乐为主。如果说年长于季札的叔孙穆子谈诗论乐对季札不无影响,那么,年相若的子产、晏婴与季札的影响则可能是相生相发。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晏婴对齐景公论“和”“同”之时,其中即有论乐的内容:

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季札论乐,孜求中和之美,主张“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晏婴也主张通过“和五声”以实现平心养德,以致其政,以“和”美实现音乐的审美与社会功能。晏婴曾谏言景公,谓之“新乐淫君”。“夫乐亡而礼从之,礼亡而政从之,政亡而国从之。国衰,臣惧。君之逆政之行,有歌,纣作《北里》,幽厉之声,顾夫淫以鄙而偕亡。”季札虽然没有直接论述新乐、雅乐,但从其对《颂》以及六代之乐的极致推赞之辞不难看出,季札崇雅的取向隐然可见。他们对于新乐雅乐的价值判断,都是以社会功能作为标准。不难看出,季札与其相说(通“悦”)的贤士们结成金兰之谊,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志趣相得。

其次,“路见遗金”辨。对季札在齐国的行谊,《韩诗外传》还有这样的记载:

吴延陵季子游于齐,见遗金,呼牧者取之。牧者曰:“何子居之高,视之下,貌之君子,而言之野也!吾有君不臣,有友不友,当暑衣裘,吾岂取金者乎?”延陵子知其为贤者,请问姓字。牧者曰:“子乃皮相之士也,何足语姓字哉!”遂去。延陵季子立而望之,不见乃止。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这是文献中十分鲜见的对季札的行谊语含贬义的记载。是否属实?需略做辨析。这段记载初见于《韩诗外传》。西汉初年,传授《诗经》的有鲁、齐、韩、毛四家,其中韩诗一派的创始者为韩婴,于汉文帝时列为博士官。据《汉书·儒林传》载:“婴推诗人之意,而作《内外传》数万言。”《内传》已佚,今存《外传》十卷,与《汉书·艺文志》所载的六卷卷帙亦有别,或许部分内容为后人增益。四库馆臣肯认王世贞对《外传》的评论,谓之:“王世贞称《外传》引《诗》以证事,非引事以明《诗》,其说至确。”从其内容来看,《外传》并非阐述经义之作,而是与刘向的《新序》《说苑》大致相同,先述故事,后引《诗》为证。《韩诗外传》虽然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内容颇为庞杂,其中错杂了诸多历史传说以及作者虚构的内容。虚构之作,必以“奇”以求吸睛之效。季札乃一让国贤士,倍受时人称誉,然而在《韩诗外传》中,放牧者竟称其为“皮相之士”,而不屑告诉其姓名。这种“诬贤”以出奇的方法,在历代小说中屡见不鲜。事实上,《韩诗外传》不但“诬贤”,还有“诬圣”之作。如卷一第三章记述的是“孔子南游适楚”的故事,当其到阿谷时,见到一位佩戴玉饰的美丽少女在洗衣,于是孔子以觞、琴、絺绤以授子贡,以调戏浣女。在此章中,孔子似秋胡轻薄之流,与其人格理念判若天壤。洪迈谓其“其谬戾甚矣”。(《容斋随笔·续笔》卷八)借诬圣以博奇的意图昭然可见。

对于仅见于《韩诗外传》的记载,王充还从逻辑上予以驳诘:

夫季子耻吴之乱,吴欲共立以为主,终不肯受,去之延陵,终身不还,廉让之行,终始若一。许由让天下,不嫌贪封侯。伯夷委国饥死,不嫌贪刀钩。廉让之行,大可以况小,小难以况大。季子能让吴位,何嫌贪地遗金?季子使于上国,道过徐。徐君好其宝剑,未之即予。还而徐君死,解剑带冢树而去。廉让之心,耻负其前志也。季子不负死者,弃其宝剑,何嫌一叱生人取金于地?季子未去吴乎,公子也;已去吴乎,延陵君也。公子与君,出有前后,车有附从,不能空行于途,明矣。既不耻取金,何难使左右?而烦披裘(注:《韩诗外传》作“牧”)者?世称柳下惠之行,言其能以幽冥自修洁也,故千岁交志。置季子于冥昧之处,尚不取金,况以白日,前后备具,取金于路,非季之子操也。或时季子实见遗金,怜披裘薪者,欲以益之;或时言取彼地金,欲以予薪者,不自取也。世俗传言,则言季子取遗金也。

王充《论衡·书虚篇》将《韩诗外传》中关于季札见路有遗金的记载作为开篇第一条进行了驳议,认为其说虚谬,理由有四:其一,季子国尚可让,何嫌贪地遗金?其二,季子挂宝剑以践心诺,何以唤一生人取金?其三,季子出行,附从随焉,取金何烦披裘者(牧者)?其四,季子于冥昧之处尚不会取金,遑论白日?论证谨严缜密,毋庸置疑。对于何以有此怪诞记载,王充亦有精辟推论:“夫世间传书诸子之语,多欲立奇造异,作惊目之论,以骇世俗之人;为谲诡之书,以著殊异之名。”虽然原始文献中对于季札的记载数量有限,理应一一得到珍视。但显文露书,是非易见,其中的虚构悖理之处也宛然可寻。尽管如此,虚构者选取季札而立奇造异,作惊目之论,前提是季札之贤名已高,一如其作诬圣之篇的原因一样。因此,路有遗金的传说,恰恰从反面证明了季札决非“皮相之士”,而是一实至名归的贤者。

最后,聘郑国、会子产。离开齐国之后,季札又到了郑国。郑国是西周末年(前806年)始封的一个小诸侯国。在春秋诸侯争霸过程中,郑国在外交方面依隈于晋、楚两强之间,处境维艰。在内政方面,七穆并与国政,卿族纷争。郑僖公五年(前566年,鲁襄公七年),郑国执政子驷派人杀了郑僖公,立简公。简公年幼,子驷与公子子孔都想自立,其时郑国的情势诚如子产自己所说:“国小而逼,族大宠多。”(《左传·襄公三十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年轻的子产走上了郑国的政坛。

子产(?——前522年)名公孙侨,又名公孙成子。子产为其字,又字子美。子产是郑国的贵族,其祖父为郑穆公,父为子国,曾担任过郑国执政。子产为郑国执政20余年,是春秋时期著名的贤相。郑简公元年(鲁襄公八年,前565年),年幼的子产甫论国是,即显示了卓荦的政治才华。他既有“政如农功,日夜思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的勤恳,也有“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左传·昭公四年》)的忠贞。子产的杰出贡献受到了时人与史家的普遍褒赞,孔子称颂其为“古之遗爱”(《左传·昭公二十年》),谓其“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或,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第五》)季札由齐入郑之后,与子产一见如故,《左传》载:

聘于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难将至矣!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之以礼。不然,郑国将败。”

子产像

季札见子产,“如旧相识”。子产也“厚遇季子”。季札以吴地贵重的缟带相赠,而子产回赠以郑地贵重的纻衣。季札聘问郑国的这一年,郑国执政子展去世,其子子皮代父即位上卿。当时郑国闹饥荒,青黄不接,子皮遵父遗命开仓济民,虽民心稍安,但郑国贵族集团的内乱即将发生。鲁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年)执政卿伯有(良霄)派子晳(公孙黑)出聘楚国,因为当时楚、郑两国关系恶化,子晳因其危险而拒不从命,伯有认为子晳世代为行人,出使他国乃职之所系,子晳坚持不从,曰:“可则往,难则已,何世之有?”但伯有仍强迫其前往,子晳十分愤怒,“将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同上)鲁襄公三十年(前543年),当伯有与子晳的矛盾激化之时,懦弱的郑简公不能节制臣下,不得不与子晳等大夫会盟。至此,郑国的国难已不可避免。当伯有在朝会时再度提出派子晳出使楚国之后,子晳便发兵攻打伯有,伯有逃奔到许国。当伯有得知上卿子皮并没有参与子晳攻伐时,便误认为子皮支持他,于是从许国归来,攻打子晳,最后伯有兵败被杀于街市。季札聘郑就是在伯有被杀的前一年。季札以敏锐的政治嗅觉,感受到了郑国祸难将至的端倪,分析了可能致乱的原因,对子产行将执政做出了精准的预判。

对于郑国的将至之难,季札认为根本的原因是“执政侈”。显然,对于驷(驷氏,子晳)、良(良氏,伯有)之乱,季札认为责在伯有,这与子产的认识大致相同。襄公三十年(前543年)子产到晋国时,曾对叔向论及驷、良之争的原因:“伯有侈而愎,子晳好在人上,莫能相下也。”显然,“侈而愎”的弱点远过于“好在人上”。对此,子皮亦有相同的认识,云:“罕(子皮)、驷(子晳)、丰(公孙段)同生,伯有汰侈,故不免。”据《左传》记载:“郑伯有耆酒,为窟室,而饮酒,击钟焉,朝至未已。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吾公在壑谷。’皆自朝布路而罢。既而朝,则又将使子皙如楚,归而饮酒。”伯有不但奢侈,还甚为骄横。鲁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年),郑国的六卿随郑伯宴享赵孟,赵孟请郑国六卿赋诗以见志。其中,伯有赋《鹑之贲贲》(今本作《鹑之奔奔》),该诗原是讽刺卫国君主的诗歌,因此,赵孟甚为不解,曰:“床笫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其实伯有赋《鹑之贲贲》,是取其中的“人之无良,我以为君”两句。因此,宴享结束后,赵文子言于叔向:“伯有将为戮矣。诗之言志,志诬其上而以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当然,伯有的骄横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打破了郑国世卿执政的伦序。春秋时期,诸侯国世卿集团普遍存在,和晋国的六卿、鲁国的三桓一样,郑国也有世卿集团,即所谓“郑国七穆”。伯有是七穆中的公孙之子世代,而子西则为公孙世代,七穆各氏的当国惯例原本是位次轮流,同一世代轮流结束,次代相及。但鲁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年)郑国诸卿的位次是: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伯有位居子西之先,越位而尊,自然会受到其他诸卿的不满,因此,伯有之“侈”与“愎”,也与其越位有直接的关系。伯有最终确实因汰侈而身亡。

郑国在子产执政之前,世卿中奢靡之风盛行,尤以伯有、丰卷为甚。其结果正如季札所预言的那样,“难将至”。前543年,即季札、子产相见的次年,郑伯与大夫在太庙会盟讨伐伯有,伯有死于羊肆。其后子驷氏(子晳)还要攻打子产,子皮怒而止之曰:“礼,国之干也,杀有礼,祸莫大焉。”(《左传·襄公三十年》)子产这才幸免于难。在季札离开不久郑国发生的这一切,显示了季札对于郑国时局卓越的洞察力。

季札根据郑国的情势,认为子产即将成为郑国的执政,即他所谓“政必及子”。郑国祸乱顿起之时,子皮也无能为力。但贤者子产出而为政已渐成共识。如,当时大夫然明与裨谌曾有这样一段对话:

然明曰:“政将焉往?”裨谌曰:“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辟子产?举不逾等,则位班也。择善而善举,则世隆也。天又除之,夺伯有魄,子西即世,将焉辟之?天祸郑久矣,其必使子产息之,乃犹可以戾。不然,将亡矣。”

在然明与裨湛之前,季札对于子产行将执政已有预判。尽管如此,季札还是对子产提出了秉政建议,这就是为政当重礼。对此,《左传》的记载是“慎之以礼”。而《史记》则载为:“子为政,必以礼;不然,郑将败。”季札当是对子产为政的诤言相劝。虽然他们相会时子产尚未全面施展自己的政治才华,改革措施也并未展开。季札与子产晤谈的具体内容史无详载,但是,从季札对子产为政的建议来看,“慎之以礼”当是就子产将要实施的作封洫、作丘赋、铸刑书,尤其是铸刑书而发的。子产的铸刑书等改革受到了贵族阶层的批评,如晋国的上大夫叔向给子产写信,云:“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郑国以七穆为主的贵族集团在当时仍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季札对子产“慎之以礼”的诤言相劝,当是对子产改革措施整体认同的前提之下,注意刑、礼相济,以保证社稷安宁。只有这样,改革才能够顺利进行。

与晏婴一样,子产也颇通音乐。虽然对于子产直接的论乐之辞记载不多,但《左传·昭公二十五年》郑国子大叔曾引述子产之言,其中论及了乐与礼的关系:

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淫则昏乱,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五牲、三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

子产所认识的乐,乃是得天地自然,且与礼相应同的音乐。如果说季札与晏婴都是从中和审美的角度来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那么子产则是通过天地人一体的观念,论述了音乐的自然美的属性。正是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之下,音乐才能与社会人生谐和永存,即他所说的“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季札与子产之间的投契如兰臭,与他们深谙音乐不无关系。

三 聘问卫晋

离开郑国后,季札又聘问卫国,最终到达晋国。

首先,聘问卫国。在卫国时,季札与当时的卫国诸贤甚为相得。因为有多位贤明君子,季札遂对卫国的国政做了无忧之评。据《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季札)适卫,说蘧瑗、史狗、史、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

季札论列的数位卫国君子中最重要的当是蘧伯玉与史。蘧瑗,字伯玉,卫国大夫,是卫国的贤君子。明人薛应旂谓之“笃行慎德,老而不倦”。蘧伯玉历仕卫献公、殇公、襄公、灵公。从蘧伯玉的行谊来看,他是一位德行高洁的仁者。据《淮南子》载:“蘧伯玉以其仁宁卫,而天下莫能危也。”将蘧伯玉与臧武仲,共同视为能够保证卫国与鲁国社稷安宁的贤人。据《古列女传》载:卫灵公与夫人夜坐,听车声辚辚,到宫阙附近时车声渐失,过了宫阙声音又起。卫灵公即问夫人曰:“知此为谁?”夫人曰:“此蘧伯玉也。”卫灵公问夫人何以知之。夫人曰:“夫忠臣与孝子,不为昭昭信节,不为冥冥惰行。蘧伯玉,卫之贤大夫也。仁而有智,敬于事上,此其人必不以闇昧废礼,是以知之。”卫灵公派人去察看,果然是蘧伯玉。可见,蘧伯玉是一位表里如一、不愧屋漏的忠荩之臣。史也是卫国的大夫,名,字子鱼。对于其行谊,《韩诗外传》载:“昔者卫大夫史鱼病且死,谓其子曰:‘我数言蘧伯玉之贤,而不能进。弥子瑕不肖而不能退,为人臣生不能进贤而退不肖,死不当治丧正堂,殡我于室足矣。’卫君问其故,子以父言闻君,造然召蘧伯玉而贵之,而退弥子瑕,从殡于正堂,成礼而后去,生以身谏,死以尸谏,可谓直矣。《诗》曰:‘靖恭尔位,好是正直。”除此,《孔子家语·困誓篇》等文献亦有记载。可见,尸谏的行为最见史鱼之“直”。

与聘问其他诸国时,季札言论多涉于政治、人事的细节不同,而论卫国纯粹以君子人格为是。显然,在季札的政治伦理中,为政者的德行直接关乎一国的治政,这也是其后孔孟及儒家思想的基本价值取向。卫国是季札在历聘诸国时唯一的一次没有提出具体的政治建议,而做出无忧之评的诸侯国,这是因为季札认为得贤士即可国安,显示了为政者的道德因素在季札的政治理想中占据突出的地位。

其次,诤言孙林父。在自卫适晋的路上,季札经过卫国大夫孙林父的封邑戚。孙文子(即林父),良夫之子,是卫国世卿,曾帅师伐齐。在卫成公时曾参与钟离、戚会盟等。但是,孙文子的德行颇受非议。据《左传·襄公七年》载,孙文子聘问鲁国,当时就出现了倨傲违礼而不悔的尴尬,受到了叔孙穆子的蔑视:

卫孙文子来聘,且拜武子之言,而寻孙桓子之盟。公登亦登。叔孙穆子相,趋进,曰:“诸侯之会,寡君未尝后卫君。今吾子不后寡君,寡君未知所过。吾子其少安!”孙子无辞,亦无悛容。穆叔曰:“孙子必亡。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诗》曰:‘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谓从者也。衡而委蛇必折。”

此前季札聘问鲁国时已与时贤叔孙穆子相交甚笃,因此,季札当时对孙林父可能已有所了解。从鲁襄公七年(前566年)的聘问仪式来看,孙林父乃是失礼而不知悔的虚骄之人。更重要的是,孙林父还有逐君,乃至以封邑叛卫附晋之举。他曾与宁惠子一起逐献公,立殇公。后宁惠子之子宁喜与孙林父因争宠于殇公而交恶,殇公派宁喜攻打孙林父,孙林父逃至晋国,请求晋国支持献公复位。卫献公当时在齐国,齐景公得此消息,与卫献公一起到晋国共同伐卫,俘获了卫殇公与宁喜。献公复位即诛杀了宁喜。孙林父与宁氏都是献公、殇公君位更迭的主使者,深陷于权力争斗的中心。季札经过孙林父的封地戚邑时,献公甫卒。《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有这样的记述:

自卫入晋,将宿于戚。闻钟声焉,曰:“异哉!吾闻之也:辩而不德,必加于戮。夫子获罪于君以在此,惧犹不足,而又何乐?夫子之在此也,犹燕之巢于幕上。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遂去之。文子闻之,终身不听琴瑟。

孙林父有逐君之行,并且曾将戚邑叛附晋国,堪称卫国之贼臣。季札对于孙林父身处危境而犹自作乐深为不解,谓其:“夫子获罪于君以在此,惧犹不足,而又何乐?”将其比喻为筑巢于帷幕之上的燕雀,身处危境而不自知。加之,献公卒而未葬,作乐亦不合为臣之礼。因此,虽然季札对于卫国的诸贤大夫深为赞叹,但对卫国的另一大夫孙林父则甚为不满,乃至决意“去之”。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对孙林父亦很反感。他对子贡述及孙林父时云:“食其禄者,必死其事。孙子知卫君之将不君,不念伏死以争,而素规去就,尸利携贰,非人臣也。臣而有不臣之心,明君所不赦。”可见,孙林父缺乏忠义之德,亦鲜礼仪之行。季札聘问中原列国,与时贤遍结兰臭之谊,但也有不淑之遇。尽管如此,孙林父听闻季札之言即“终身不听琴瑟”。据此,宋人吕祖谦就认为季札更高出于著名贤士蘧伯玉:

以是知有国家者不患有小人,而患无君子。盖有君子则小人已为他移夺变化。卫之蘧伯玉,夫子亦尝称之以君子,就当时言之,伯玉地位已高,亦未易及,然把伯玉比季札,只看这一事,知文子逐君之时,伯玉不能止之,不过从近关出而已。何伯玉不能化文子于久处之余,而札能悟之于一言之顷?以是知伯玉之地位固已高,而札之地位又高于伯玉也。伯玉不能已文子于未逐君之时,而季札数语能使终身不听琴瑟,则伯玉与季札已争数等。如不有季札,则伯玉地位已仅高,看札方知地步向多,在学者当如此看。

洵为肯綮之论。据《孔子家语》载,孔子闻之,曰:“季子能以义正义,文子能克己服义,可谓善改矣。”对于季札以义匡正孙林父,孙林父知错而善改,都予以称赞。

最后,聘问晋国。从卫经过戚,季札到了当时的中原霸主晋国,这也是季札出使中原的目的地。对于季札适晋,《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适晋,说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曰:‘晋国其萃于三族乎!’说叔向,将行,谓叔向曰:‘吾子勉之!君侈而多良,大夫皆富,政将在家。吾子好直,必思自免于难。’”

晋国是与吴国关系最为密切的诸侯国。吴国“始通于中国”,即首先是从晋国开始的。吴王寿梦二年(前584年),楚之亡大夫申公巫臣自晋使吴,带了“两之一卒”即30辆兵车帮助吴国训练军队,并且还留下“偏两之一”(《左传·成公七年》)即15辆兵车给吴国,使吴国的军事实力大为增强,并且确定了两国共同抗楚的方略。其后,晋吴之间的外交活动日渐频繁。寿梦时代即有钟离之会、鸡泽会盟、戚之会盟等等。诸樊继承位,仍延续了晋、吴结盟的传统,诸樊元年(前560年)吴伐楚,战败。次年春天,“吴告败于晋”,晋“为吴谋楚故”,会诸侯于向(今安徽怀远县)。不但如此,公元前550年,“晋将嫁女于吴”(《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晋吴之间还以联姻的方式强化两国的盟好。晋吴联盟堪称是吴国日渐走向强大,从而能够抗击强楚、逐鹿中原、成就霸业的外交基石。季札出聘晋国,更是晋吴交流史上的精彩华章。

季札对于晋国公室衰微、权力下倾的情况深有体察。当时晋国政坛为六卿左右,叔向对此深以为虑,曾对晏婴说:“虽吾公室,今亦季世也。戎马不驾,卿无军行……民闻公命,如逃寇雠。栾、郤、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政在家门,民无所依。”晏婴对此亦深表认同。季札所谓“晋国其萃于三族乎”“大夫皆富,政将在家”,表达的正是与叔向、子产等时贤相似的政治判断。

对于叔向,季札的评价与孔子也颇为相似,孔子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据《左传·昭公十四年》记载,晋国的邢侯与雍子为田界发生争执,久而无决。当司法官士景伯出使楚国时,由叔向的异母弟叔鱼代为审理此案。事实是雍子违法,但雍子将女儿嫁给叔鱼,叔鱼断邢侯有罪。邢侯一怒之下在朝廷上将叔鱼与雍子杀死了。韩宣子问叔向怎么办,叔向认为三人同罪,于是将邢侯处死,三人陈尸于市。孔子对叔向的评价便是就此事而发。季札见叔向是在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年),而叔鱼之案则是在鲁昭公十四年(前528年)。季札十几年前对叔向的评价在叔鱼之案中得到了体现,并在孔子那里得到了应和。季札见微而识人,显示了惊人的洞察力。

公元前544年,季札历聘诸国,强化了吴国与中原诸国的联系。季札在汲取中原文化精华的同时,也展示了吴国文化精神风貌与对中原文化的融摄能力,扩大了吴国在中原的政治影响力。季札的中原之行,与当时列国诸贤观乐论政,见微而知著,群贤为之倾服。其后,司马迁亦称叹曰:“延陵季子之仁心,慕义无穷,见微而知清浊。呜呼,又何其闳览博物君子也。”

四 挂剑酬心

季札聘问中原,还留下了一段被后世传诵不已的践诺守信的佳话。据《史记》载:

季札之初使,北过徐君。徐君好季札剑,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未献。还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宝剑,击之徐君冢树而去。从者曰:“徐君已死,尚谁予乎?”季子曰:“不然。始吾心已许之,岂以死倍吾心哉!”

季札践履心诺的高行,成为后世诚信践诺的范则而被广为传颂。季札不以生死负他人,亦不自倍其心。唐人王起称誉其:“盛矣哉,挂剑之名,将万古而不昧!”

关于季札挂剑对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产生的影响,将在本书第十三章进行讨论,兹不赘述。需要指出的是,徐国曾是历史上一个幅员较为辽阔的诸侯国,对其疆域虽然有诸种不同的看法,其中认为疆域最为广大的当数蒙文通在《越史丛考》中所指出的,即东南吴越的版图原是徐国的旧壤,吴越的霸业就是徐戎的继续。但杨伯峻在注《春秋经·庄公二十六年》“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时曰:“徐,国名,蠃姓。古徐子国在今安徽省泗县西北五十里。”所据当是《括地志》:“大徐城在泗州徐城县北三十里,古之徐国也。”显然,这是指徐国的都城言,而非徐国之疆界。

虽然厘清古徐国的疆域位置十分困难,但徐国曾是历史上一个与西周相抗衡,在诸侯国中影响力甚大的国家,尤其是徐偃王时更是如此,这是有文献可稽的。如《史记集解》载:“传云昔周穆王巡狩,诸侯共尊(徐)偃王,穆王闻之,令造父御,乘騕褭之马,日行千里,自还讨之。或云命楚王帅师伐之。”但“徐不忍斗其民,北走彭城武原山下,百姓随而从之万有余家”。《后汉书·东夷列传》记载更为详细:“及武王灭纣,肃慎来献石砮、楛矢。管、蔡畔周,乃招诱夷狄,周公征之,遂定东夷。康王之时,肃慎复至。后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偃王处潢池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淮南子·人间训》亦载:“昔徐偃王好行仁义,陆地之朝者三十有二国。”虽然史籍对于徐国的记载甚少,但出土的徐国铜器则颇丰。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江西高安曾出土12件徐国铜器,因而有学者认为徐人曾到赣西北部地区。可见,徐国在东夷具有重大的影响。春秋前期,徐国国势依然颇盛。鲁僖公三年(前658年),徐国曾统一了淮南的群舒,对此,《春秋经》载:“徐人取舒。”对于群舒的位置,杨伯峻注曰:“大致宗国在今安徽省舒城县,而散居于舒城县、庐江县至巢县一带。”这一时期江、淮之间的争疆夺势的战争主要发生在楚与徐之间。文献记载鲜见,或许是因徐国曾经作为抗击宗周的主要力量,因此而受到正统史家的轻忽。但其后楚国渐强,逐渐征服了巢、舒、蓼等国。同时,吴国自寿梦以来国力得到了增强,吴、楚争霸成为南方诸国关系的中心,徐国的国力逐渐浸微,而屡受吴楚侵夺,如《左传·成公七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据《左传》记载,徐国被灭在鲁昭公三十年(前512年,吴阖庐三年)冬十二月:“吴子怒,冬十二月,吴子执钟吾子。遂伐徐,防山以水之。己卯,灭徐。”当季札于襄公二十九年聘问中原时,徐国虽然国势衰微,但毕竟还是吴楚竞相争取的一个诸侯国。徐国因与楚国同属于殷商直系,关系较吴国更为密切,并世为楚国所制。但当时的徐君又是“吴出也”,亦即其母为吴国之女。吴国为了实现霸业,必然需要北进中原,徐国则地处吴国北上的必经之路。季札此次北上“通嗣君”,亦即与北方诸国进行政治文化的沟通与交流,其中一个虽未明确记载,但于情理,可以推测的目的是要争取徐国在吴楚相争中更倾向于吴国。因此,季札心许徐君,践约而挂剑,除了体现季札笃诚守信的品质之外,还体现了其卓越的外交智慧。事实上,季札道经徐国之后的6年,吴王馀祭十年(前538年,鲁昭公四年)《春秋经》即有“楚人执徐子”的记载。《左传》亦记之曰:“徐子,吴出也,以为贰焉,故执诸申。”可见,楚王因为怀疑徐国通吴而拘徐君,而此之“徐子”,当是刘向《说苑》中记载的徐之嗣君。徐之嗣君不敢受剑,季札挂剑于徐君墓树而去。对此感人的敦信守诚之举,徐人嘉而歌之,曰:“延陵季子兮不忘故,脱千金之剑兮带丘墓。”徐之嗣君必然感佩于心。楚王“以为贰焉”的反应,正侧面印证了季札过徐之后徐君与吴国联系的加深。进而亦可推测,楚人将“徐子”“执诸申”的结果,或许导因于季札挂剑。对此,明人姜宝在释解《春秋经》中“楚人执徐子”时,已有这样的体认:

按《史记》,札使北过徐,还而挂剑徐君之墓,可见吴通上国,道必由徐。今执徐子,为其不能闭吴通上国之道,为贰己也。

此次季札出聘中原,道经徐国,文献虽然没有翔实的记载,季札不以生死为碍,不以色欲心约无凭为托词,毅然践约,挂剑墓树,留下的是后人的不绝赞叹,也留下了徐之嗣君深深的感怀以及吴国与中原诸国无碍的交通,为吴王成就霸业做了准备。从这个意义上说,明人田艺蘅诵季札的挂剑时所说的“审音惟妙解,挂剑有深衷”,可谓触摸到了季札的心海微澜。

挂剑之举体现了诚信守诺与外交智慧两方面的含义。因此,挂剑所寄寓的除了酬心守信的含义之外,季札与徐君真诚的友谊也是挂剑之举的一个重要动因,挂剑寄寓的伤悼情怀也不应为后世所忽视。从这个意义上说,季札之剑,又是痛悼徐君的祭品。因此,古代诗人将季札挂剑的题材用诸痛悼故人的挽诗,这其实是符合季札本意的。如宋人孙应时《挽徐居厚寺簿》诗云:“有怀终挂剑,雪涕独难禁。”宋人王炎《宋可挹挽诗》云:“林间谁挂剑,清泪堕悲歌。”概言之,季札挂剑既是其孰信守义的品行使其然,同时也是其卓越的政治外交智慧的结果。

第四章 中年季札

历史文献中对季札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公元前544年历聘中原,以及此前的让国行谊方面,对聘问中原之后的记载颇为鲜见。其中的一些零星记载需要通过爬梳辨析,方可窥见季札大概的人生轨迹。

一 “延州来季子”

公元前542年,吴国国君又派申公巫臣之子屈狐庸作为行人出聘晋国,目的是通吴晋之路。当屈狐庸至晋时,赵文子问及了季子的近况。对话如次:

赵文子问焉,曰:“延州来季子,其果立乎?天似启之,何如?”对曰:“不立。是二王之命也,非启季子也。若天所启,其在今嗣君乎!甚德而度,德不失民,度不失事,民亲而事有序,其天所启也。有吴国者,必此君之子孙实终之。季子,守节者也。虽有国,不立。”

对于“延州来”,杜预视其为一邑,但后世学者多不以此说为是,因为不知“延州来”为何处。服虔则认为“延”,即延陵,州来,另为一邑名。杨伯峻亦认同此说,云:“季子即季札,初封延陵,故《檀弓下》及《史记》屡称之为延陵季子,此称延,省称也。延陵今江苏常州市。后加封州来,故此称延州来季子。州来,今安徽凤台县。”但是,据文献记载,州来为吴所灭是在鲁昭公十三年(前529年)。在吴据州来之前,何以封季札于此?因此,何以解释“延州来季子”?是季札研究中绕不开的难题,故而略做考述。

近人钱穆认为“延州来”即“延陵”的方言表述。其《史记地名考》云:

吴称句吴,越称於越;寿梦、寿越、惠墙伊戾,皆夷言发声。“陵”“来”双声,故发声成“州来”;“延州来”即“延陵”。《左传》三言“延州来”,不言“延陵”;《史》《汉》仅言“延陵”,不言“延州来”,明延州来、延陵是一非二。

钱穆将延州来等同于延陵的说法在唐人孔颖达《礼记疏》中即已明确提出:“延陵,一名延州来,故《左传》云‘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所以郑又引以会之,云:‘《春秋》传谓延陵、延州来,即此经。’延陵,即《左传》延州来,明是一也。”但这一解释存在一个问题:《左传》中除了记载“延州来季子,其果立乎”之外,尚有“州来”的记载,如《左传》:“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同年的《春秋经》亦有“吴入州来”。如依钱穆所述,“州来”乃“陵”字的方言,则“州来”等同于“陵”,殊难理解。《史记》中虽然没有“延州来”,但是有“州来”的记载,如:“冬,蔡迁于州来。是岁鲁哀公三年,而孔子年六十矣。”显然,“州来”非“陵”字的方言发音。对于延陵与州来之间的关系,宋人程公说的论述值得参考:“延陵为季子封邑。及季子让国之延陵,吴人尊礼焉,以楚州来加其食邑。春秋疆场彼此所属无常。《左传》曰‘延州来季子’,明季子并食二邑意者。”其说颇为中肯。当然,对于州来是邑,抑或是国,论者的看法并不一致。

杜预《左传·昭公十三年》注:“州来,楚邑。用大师焉曰灭。”但对于杜预此注,王夫之《春秋稗疏》提出质疑:

州来,书“入”,又书“灭”,则其为国无疑,而杜云“楚邑”,当由传言“楚子狩于州来”,谓是其邑耳。如楚子田于孟诸,孟诸岂亦楚邑乎?州来,国小,服役于楚,游猎其地,唯一其所为耳。《前汉·地理志》“下蔡,故州来国,在今寿州”,楚之东侵,疆域止于舒蓼。未尝北至寿颖,州来亡,实亡于吴。若平王曰:“州来在吴,犹在楚也”,则言其国已灭,他日己取之为尤易耳,非州来之先已在楚也。若为楚邑,则已失之,何言犹在哉?

其义是说州来并非楚邑,而为一国。其实,在王夫之之前,宋人已有此说:

故州来国,为楚所灭。《传》灵王狩于州来,次于颍尾,地在淮颍之会。后吴取之,以封季札。至夫差时蔡成公畏楚徒此,谓之下蔡……《释例》以州来为楚邑,而又以延州来为吴邑。误矣。

事实上,释州来为楚邑的杜预在其辨析“灭”与“取”时,已承认州来为国。杜预《左传释例》曰:“用大量,起大众,重力以陷敌,因而有之,故曰胜国,通以‘灭’为文也。‘取’者,乘其衰乱,或受其溃叛,或用小师而不顿劳兵劳力,则直言取。如取如携,言其易也。”杜预之“灭”州来,即有“胜国”之意。灭州来国之后而为楚所有,故称“楚邑”。

我们认为,州来作为吴、楚、蔡交界处的小国,随着吴、楚实力的消长而屡次易手。在公元前542年赵文子问屈狐庸之前,吴人曾有短暂的攻取州来的经历,但其后又曾为楚所占,因此,《左传·昭公十二年》载楚灵王狩猎州来,州来仍为楚所据。其后,公元前529年吴灭州来。当楚国的令尹请求伐吴,夺回州来时,楚灵王云:“吾未抚民人,未事鬼神,未修守备,未定国家,而用民力,败不可悔。州来在吴,犹在楚也。子姑待之。”可见,此时州来虽为吴所灭,但不久当又为楚所夺。因为昭公二十三年(前519年)《左传》又载吴人伐州来,楚奔命救州来。那么州来在鲁昭公二十三年(前519年)之前仍属楚。如此,何以解释襄公三十一年(前542年)“延州来季子”之说?程公说所谓“明季子并食此二邑意者,若今带遥郡之制耳”。其说虽然可通,但似乎仍未论及何以季札得楚地作为封邑的问题。我们以为,将吴、楚迭相所属之地封之于季札,不能排除这一可能:州来的民心向背比所属何国更为重要,楚灵王所谓“州来在吴,犹在楚也”即可证明。因此,封邑并不是为了季札本人,而是借季札之贤名,以争取州来百姓的民心,力图在两国争雄之中使州来民心偏向吴国,使吴国处于有利地位。因为州来堪称是吴楚相争、易手次数最多的淮北要地,是吴国西进北上的前沿。而吴、楚两国在此长期处于拉锯状态,诚如程公说所记:“吴虽曾入而灭之,未必能守,所以再伐焉,而楚必救之也。”显然,在这个堪称吴楚易手最频的重镇,得州来民心比名义上得州来之地更为重要。通观吴楚两国,季札之贤名无人能及。程公说所谓“季子吴之望,州来吴楚之要境。吴以是封季子,示重吴而制楚,义或有焉”,其说也依稀透露了这样的信息。

二 僚光之乱

自寿梦以来,历经诸樊、馀祭、馀眛发展,吴国的国力已迅速增强,根据《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吴王派公孙巫臣之子屈狐庸聘问晋国时,赵文子问吴国的国情时,屈狐庸对馀眛有这样的褒赞:“甚德而度。德不失民,度不失事。民亲而事有序。”其对馀眛的德行予以很高的评价。吴王馀眛在位的4年,在吴、楚两国关系中吴国多取攻势。如《左传》载:“楚师还自徐,吴人败诸豫章,获其五帅。”又载:“顺灭州来,令尹子期请伐吴。王弗许,曰:‘吾未抚民人,未事鬼神,未修守备,未定国家,而用民力,败不可悔。州来在吴,犹在楚也。子姑待之。’”可见,当时的楚国对于吴国攻取州来已空叹奈何了。

但是,吴国内部隐然存在着的一个矛盾逐渐显现了出来:自仲雍至寿梦之前的君位继承实行严格的子嗣父位的制度,但吴王寿梦因季札贤明卓异,而欲立其为君,遂使传统的君位继承制度发生了改变,而实行兄终弟及制,以“必致国于季札而止”。前527年(鲁昭公十五年),馀眛去世之前,欲将君位授予季札,季札坚辞不受,曰:“吾不受位,明矣。昔前君有命,已附子臧之义。洁身清行,仰高履尚,惟仁是处。富贵之于我,如秋风之过耳。”其离开都城,归于封邑延陵。由于季札坚辞不受,馀眛之后何人继位便产生了争议,对于可能继承王位者的身份,文献记载也产生了混乱,原因即在于可以继承王位者有多种可能性。《史记》的记载是:

季札让,逃去。于是吴人曰:“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季子。季子今逃位,则王馀眛后立。今卒,其子当代。”

吴人于是立馀眛之子僚为王。子承父位是周代以来传统的王位继承方法,寿梦以后实行的兄终弟及制是变例。弟终而后,何人承位?吴国历史上并无先例可循。同时,更复杂的还在于王僚的身份还有一种可能:《公羊传》载王僚乃寿梦庶子,即所谓“僚者,长庶也”。如《公羊传》记载属实,虽有嫡庶之别,但诸樊以来兄弟相继的传统并没有变,且是“长”庶,这在馀眛之后,季札坚辞的特殊情境之中,也不失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当然,嫡庶之别仍是一忌,其继位的合法性明显不足,故而何休解释王僚“即之”而不书“篡”的原因曰:“缘兄弟相继而即位,所以不书僚篡者,缘季子之心,恶以己之是,扬兄之非,故为之讳。”而另一个可能的王位继承者为公子光,据《史记》记载:“公子光者,王诸樊之子也。”《世本》则认为其为夷末(馀眛)之子。不管何说为是,公子光继位都是对子承父位的传统王位继承制的回归。即使按《史记·吴太伯世家》的记载,吴王僚为馀眛之子,公子光为诸樊之子,公子光欲承王位也具有一定的宗法依据。这种王位继承的或然性是吴王僚与公子光矛盾的根本原因。

吴王僚继承王位后,公子光暗中招纳贤士,意欲袭杀王僚。王僚五年(前522年),楚国亡臣伍子胥投奔吴国。伍子胥,名员,其父伍奢,兄伍尚。祖父伍举,事楚庄王以直谏称著。伍奢为太子太傅,因谏楚平王不要听信谗臣无忌之言而疏远太子建,与长子伍尚一并被楚平王所杀。伍员历经艰辛,最终逃到吴国。伍员知道公子光有夺取王位的图谋,于是求得勇士专诸荐于公子光。

吴王僚八年(鲁昭公二十三年,前519年),公子光伐楚,败楚师。遂而北伐,败陈、蔡之师。次年,公子光再伐楚,攻克居巢(今安徽省巢县)、钟离。吴王僚十一年(前516年,鲁昭公二十六年),楚平王卒。次年(前515年),吴王意欲在楚国国丧之时伐楚,派遣其弟盖(掩)馀、烛庸以兵进攻楚国。并且派季札出使晋国,以了解北方诸侯国的强弱情况,以及晋国对于吴国即将进行的伐楚战争的态度。对此,《左传·昭公二十七年》有这样的记载:

吴子欲因楚丧而伐之,使公子掩馀、公子烛庸帅师围潜,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遂聘于晋,以观诸侯。

当楚国国丧,公子盖馀、烛庸攻楚之时,楚国发兵断吴后路,吴兵不得归。吴国都城空虚,公子光抓住时机,令专诸袭刺吴王僚自立,为吴王阖庐。这是吴国历史上的一次大变局。自太伯奔吴以来,历史文献中并无吴国王位继承中刀光剑影的记载,君位的承续井然有序,但公子光刺王僚而自立改变了这一局面。公子光代王僚而立的一个重要变数在于是否能够得到季札的承认。当公子光派专诸前去刺王僚时曾说:“我真王嗣,当立,吾欲求之。季子虽至,不吾废也。”可见,公子光的判断是:对于刺王僚而自立的既成事实,季札聘问归来也不会改变。公子光并未说明做出这一判断的根据,其“不吾废”是不能废还是不会废,也不得其详。而根据季札的政治人生理念,对于公子光遣专诸弑王僚的行为必然深恶不已,但执意不肯承认既成事实,则会引起更大的祸乱,结果必然是国不宁、民不安。公子光当是深明季札必以大局为是而得出了“不吾废”的结论。前515年季札出聘晋国与前544年历聘诸国,《左传》等文献记载甚详不同,此出聘晋国是观诸侯之变,史乘记载甚略,且目的地亦有不同的记载,《左传》昭公二十七年载:“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遂聘于晋,以观诸侯。”相反,《礼记》却有这样的记载:“延陵季子适齐,于其反也。”适齐而非适晋,当是季札尚未到达晋国,或是由齐适晋的途中,得知吴王僚被刺的消息,遂匆匆归吴。

三 循礼葬子

归吴途中,长子夭亡。在季札葬子过程中,孔子还曾前往观葬。

关于季札葬子的经过,《礼记·檀弓下》有详载:

延陵季子适齐,于其反也,其长子死,葬于嬴、博之间。孔子曰:“延陵季子,吴之习于礼者也。”往而观其葬焉。其坎深不至于泉,其敛以时服。既葬而封,广轮掩坎,其高可隐也。既封,左袒,右还其封,且号者三,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而遂行。孔子曰:“延陵季子之于礼也,其合矣乎。”

从《礼记》的记载可以看出,季札旅途丧子,悲痛之情自然难抑。虽因旅次条件所限,但仍循礼而行。其葬子的细微处,可见季札循礼而因时从宜的特征,如“敛以时限”“广轮掩坎,其高可隐”。正义释之曰:“敛以行时之服,不更制造,是其节也。今封坟,广轮掩坎,其高可隐,又是有其节制故也。”逝者的衣服并无新制,亦即王肃注所谓:“随冬、夏之服,无所加。”开挖的墓穴也与棺材相仿而不过大;坟的高度也仅是人可手凭而不过高。这些都体现了季札能因时斟酌而得乎礼、循礼有节的特征。在情感的表达方面同样如此。聘问途中爱子病卒,不能葬归故土,其悲痛之情不难相象。这在葬子的细微处也得到了体现,如“坎深不至于泉”。正义释之曰:“以生时不欲近泉,故死亦不至于泉,以生时之意以恕于死者。”季札其后绕其封土三匝,痛哭不已。孙希旦谓之:“以愍其尸柩之不能还吴。”以示诀别之情。对于号哭之言,孙希旦谓之:“言魂气无不之,以冀其精气之随己而归,亦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之意也。”这都表现了季札的怜子情愫。因此,“延陵季子之于礼也,其合矣乎。”应是孔子对季札葬子因行次的条件所限,循礼因时从宜表示肯定。当然,对于孔子所说的“延陵季子之于礼也,其合矣乎”,后世王安石、方慤等学者还做出了不同的解释。王安石在《季子》中云:

延陵季子,其长子死,既封而号者三遂行,孔子曰:“延陵季子之于礼,其合矣乎。”夫长子之丧,圣人为之三年之服,盖以谓父子之亲而长子为亲之,后人情之所至重也。今季子三号遂行,则于先王之礼为不及矣……昔庄周丧其妻,鼓盆而歌,东门吴丧其子,比于未有此,弃人齐物之道,吾儒之罪人也。观季子之说,盖亦周吴之徒矣。父子之亲,仁义之所由始,而长子者,继承祖考之重,故丧之三年,所以重祖考也。今季子不为之尽礼,则近于弃仁义薄祖考矣。

王氏所论,不无扬圣抑贤的情绪。比较而言,朱熹对季札葬子的评论则较为公允:

问:“‘延陵季子之于礼也,其合矣乎!’不知圣人何以取之?”曰:“旅中之礼,只得如此。变礼也只得如此。”

元人吴澄则对王安石的苛执之评进行了详细的驳诘:

详此记文,“右还其封且号者三”,八字为一句,谓围绕其封丘以行,而且号哭也。“者三”两字是记其围绕之匝数,非记其号哭之声数也。足行口哭,二事兼并,围绕之行既止而后号哭之声亦止。非谓但哭三声也,荆国(疑为“公”——引者注)王氏以此为哀不足,盖误分一句作两句读,遂误解。且号者三与庄子书之三号同也。况季子于子之丧自初死至葬时甚促,亦经旬日,或经半月,或经两旬,迟速莫考。初死之时,哭必尽哀,又能有再哭三哭,朝哭夕哭,其哭不止一次矣。非但有此,既葬还封之,一哭也,恶得以此而议其哀之不足哉?荆国(疑为“公”——引者注)天质偏厚,慈爱笃 至,贤者过之,而不合乎中庸。其长子雱死,悲戚不堪,力辞相位, 以己方人,而议季子。季子情礼两得,无可议也。

吴澄所论甚是,季札葬子,实乃得随时处中之道,堪称是“礼从宜”的典范,因为葬子极可能是发生在季札得知僚光之变后匆匆归吴的途中,所谓“季子不为之尽礼”恰恰可能是因为国事紧迫所致。孔子专程前往观季札葬子之礼,并两处称季札明礼,即所谓:“延陵季子,吴之习于礼者也。”“延陵季子之于礼也,其合矣乎!”据宋人胡仔《孔子编年》记载,自鲁昭公二十五年孔子至齐为高昭子家臣,并与齐景公论政,其后数年均在齐国。可见,《礼记》以及《孔子家语》等文献的记载是可信的。孔子专程观葬礼,足见孔子对季札的尊崇与敬慕。从公元前544年季札聘问中原的过程来看,与季札过从的多为诸国的世卿与名重一时的贤达。此次聘晋适齐,虽然文献记载甚疏,但季札已是誉著中原的贤士。孔子当时虽已37岁,但真正能够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担任鲁国大司寇、摄相事则是在50多岁(鲁定公十年,前500年)以后。尽管如此,孔子兴私学,已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鲁昭公二十年(前522年),齐景公与晏婴适鲁时,景公与孔子还有过关于秦穆公何以能够称霸的对话,可见孔子也已名显于世,因此也不能完全排除季札与孔子有所交流的可能。但文献并无季札葬子时与孔子交流的信息,可能是因为此时所记的主题乃季札葬子,以记述季札葬子的细节为主,而与襄公二十九年季札从容聘问诸国,可以详细记载季札与诸贤过从、对话不同,此次季札与孔子虽有过交流而未记载亦在情理之中。

《礼记》以及《孔子家语》中有关孔子“往而观其葬”的记载,还具有超乎这一行为本身的价值。孔子专程赴嬴、博之间观葬,体现了孔子对于季札的倾慕之情。倾慕之由,必是对季札节操以及行谊有充分的了解。因此,对于季札于前544年聘问中原时尤其是在鲁国的行谊,包括季札观乐的内容必有所知。基于这样的史实,探讨季札观乐对于孔子乃至儒家文艺观的启示便是完全合乎逻辑的。事实上,季札观乐已昭示了儒家文艺观中最为重要的以诗乐观政、中和之美的端倪。从这个意义上说,季札堪称是儒家文艺观的先驱,这也是季札辞国守制、挂剑履诺的高行之外,对中国思想史最为重要的贡献。儒家文艺思想是中国传统文艺思想的主干,规约了中国古代文艺家们对文艺的社会功能、审美境界的认识,从而形成了中国传统美学的独特风格。因此,孔子观礼的行为堪称是厘定季札历史文化地位的重要坐标。

嬴、博皆为春秋时齐邑。嬴,故城在今山东莱芜西北。博,故城在今山东泰安东南。今莱城区口镇垂杨村有季札长子墓、孔子观礼处等遗存,与史所载“其长子死于嬴、博之间”正相吻合。

四 去之延陵

季札归国时,吴国政局大势已定。季札屡辞君位,重要的原因在于不能因寿梦以及诸兄们对自己的偏爱而打破吴国君位继承的惯例,以免因君位而兄弟相残。但是,王僚被杀无情地打破了吴国王位继承史上平稳有序的传统,而其祸根实由诸樊之下,兄弟相传而不立嫡所致。王僚与公子光虽然对季札都很尊崇,但季札并不能改变他们因王位而相争的局面。在吴国王位继承的成法已产生权变的背景之下,季札仅能通过个人谨守王位传子成法的行谊,以让位的高风影响于争位者。事实证明,这种道德的影响力并没有能够改变吴国王位之争的大势,季札出使之时,公子光指使专诸刺杀了王僚,吴国宫门喋血已成事实。季札归国以后,《史记·吴太伯世家》有这样的记载:

季子至,曰:“苟先君无废祀,民人无废主,社稷有奉,乃吾君也。吾敢谁怨乎?哀死事生,以待天命。非我生乱,立者从之,先人之道也。”复命,哭僚墓,复位而待。

据《史记》及《左传》记载,季札归国后虽然复命于王僚墓前,但“哀死事生”“复位而待”,以待新君之命,而“敢谁怨乎”,足见在刀光剑影之下,季札的责难与抗争都已无济于事,只能徒增怨愤。当然,王僚被杀后,阖庐也不能完全违背传位至季札的祖训,据《公羊传》记载,公子光还有“致国乎季子”之举。季札当然了解这仅是阖庐为洗刷弑君之名的违心之言,但季札还是坦陈了对弑君行径的不满,曰:“尔弑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据《公羊传》记载,自王僚被弑后,季札居延陵而终身不入吴国朝廷。从文献对季札行谊的记载来看,《公羊传》所记,虽然直露少文,但语言风格与季札更加吻合。季札于公元前544年聘问中原诸国时,与诸贤过从述志,坦露率直。当王僚被刺之后,季札对于阖庐的幽怨自在情理之中。从这个意义上看,《公羊传》的记载更加合理。同时,“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的记载,也与季札的生平基本相符。从吴王僚十二年(前515年)之后,历史文献中除了吴王夫差十一年(前485年)有季札救援陈国的记载之外,再无季札的生平消息,这也印证了“终身不入吴国”的诺言。而《史记》及《吴越春秋》记述了季札“复位而待”,但其后了无所待“君命”而行之的记载,可见,季札愤而避走延陵更合实情。

季札对于公子光刺王僚的愤懑还可以通过盖馀、烛庸的行为中得到佐证。公元前514年,吴王僚曾遣公子盖馀、烛庸伐楚,季札适晋,以观诸侯之变。军事、外交两相呼应。对于盖馀、烛庸的身份有两说:《史记集解》引贾逵曰:“二公子皆吴王僚之弟。”而《史记索隐》则另有载:“昭二十三年《左传》曰:‘光帅右,掩馀帅左’,杜注彼则云‘掩馀,吴王寿梦子。’又《系族谱》亦云‘二公子并寿梦子’。若依《公羊》,僚为寿梦子,则与《系族谱》合也。”如后说成立,则盖(掩)馀、烛庸与季札是昆仲的关系。据《史记》记载,当烛庸、盖馀二人伐楚被困,听到公子光弑王僚自立的消息后,“乃以其兵降楚,楚封之于舒”。《春秋》及《左传》的记载与此稍异。《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吴公子掩馀奔徐,公子烛庸奔钟吾。”当吴王阖庐三年(鲁昭公三十年,前512年)吴国灭徐,“吴子使徐人执掩馀,使钟吾人执烛庸,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从盖(掩)馀、烛庸对于阖庐的态度可以看出,阖庐使专诸刺王僚的行为,卿族们普遍表示不满。愤而远避,是他们共同的人生选择。因此,季札避走延陵而不入吴都,较之于“复位而待”更加合理。

虽然吴王阖庐是通过兄弟相残而取得王位的,但这是一个积极有为的君主。在位第九年(前506年)即大败楚军,攻入郢都,成为当时与齐桓公、晋文公齐名的霸主,《吕氏春秋》载:“古者有以王者,有以霸者矣,汤、武、齐桓、晋文、吴阖庐是矣。”对于阖庐,楚人有云:“阖庐口不贪嘉味,耳不乐逸声,目不淫于色,身不怀于安,朝夕勤志,恤民之羸,闻一善言若惊,得一士若赏,有过必悛,有不善必惧,是故得民以济其志。”阖庐以伍子胥为谋臣,以伯嚭为大夫,以孙武为将,富国强兵,在经过了柏举之役以后,吴国的势力得到了空前的增强,乃至“东征至于庳庐,西征至于巴蜀,北迫齐晋,令行中国”。但在阖庐一朝,各种文献对季札的行谊无一记载,其根本原因当在于衔王僚被杀之恨而有“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之诺使其然。

对于季札愤而离开吴国国都,淡出历史视野之外,有学者认为季札的销声匿迹大约凶多吉少。其根据主要在于杜预在《春秋释例》中释襄公三十一年“延州来”时注“阙”。持季札结局堪忧的论者认为“阙”有“除,毁”之意,如《吕氏春秋·孝行》中“父母全之,子弗敢阙”。但这种解释仅限于人之阙,亦即阙是指人,这是由月轮的盈阙之意引申而来,由此引起联想的是“受损”意。但这并非杜预之意。杜预之谓“阙”,显然是其基本意“空缺”。如《列子·汤问》:“昔者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其阙”,即没有(未知)此地名的解释,只是指地名的解释阙如,而非人之阙。因此,孔颖达正义对杜预的解释一依地名为据:“《释例·土地名》‘延州来,阙。’不知其处,则杜谓‘延州来’三字共为一邑。”“《释例》‘延州来,阙’,杜意当谓吴地别有州来,非楚邑也。”显然,注家都以“延州来”作为地名,而不是作为对季札的借代。显然,杜预所谓“延州来,阙”的解释并无凶意。同时,更明显的证据在于,《春秋释例》中被杜预标注为“阙”的地名不计其数。即如其标注的鲁襄公年间《春秋左传》中的地名,除襄公三年的“鸠兹”中有“丹阳芜湖到东今皋夷也”,其余皋舟、二十八年朱方、三十一延州来均标为“阙”。这显然是指难以解释地名之“阙”。因此,推测季札在阖庐期间的凶兆并无根据。其后,史书还有吴王夫差十一年(前485年,鲁哀公十年)抗楚救陈的记载,这一事件似乎是季札亲为。

第五章 终老诸谜

与“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的老子,见周室衰微,乃西出函谷关,“莫知其所终”,留下了旷世之谜一样,文献对季札的晚年记载也恍惚迷离,近期颐而帅师救陈竟载于《左传》,身后题碑又出于圣人手笔。是耶?非耶?兹试释一二以为招玉之引。

一 救陈试解

历史文献经历了对季札行谊30年的失载之后,《左传·哀公十年》(前485年,吴王夫差十一年)又有这样的记载:

吴延州来季子救陈,谓子期曰:“二君不务德,而力争诸侯,民何罪焉?我请退,以为子名,务德而安民。”乃还。

历30年以后,以年届九旬之身而再现于史家笔下,这自然会受到质疑。孔颖达《正义》:“襄、昭之传称延州来季子者,皆是季札也。此说务德安民是大贤之事,亦当是札,故计迹其年,言虽老犹能将兵也。孙毓以为季子食邑于州来,世称‘延州来’。季子犹赵氏,世称‘知伯’。延州来季子,或是札之子与孙也。”孔颖达先认为救陈的是季札,后又引孙毓之说存疑。杨伯峻则认同孙毓之说,对“延州来季子”提出了疑问,说:“杜注:‘季子,吴王寿梦少子也。寿梦以襄十二年卒,至今七十七岁。寿梦卒,季子已能让国,年当十五六,至今盖九十余。’此延州来季子未必即季札本人,以近百岁老翁帅师,恐情理所难,或其子孙,仍受延、州来之封,故仍其称乎。”季札年近期颐而能帅师,确实令人生疑。但孔颖达以务德安民乃大贤之事为根据,判断救陈乃季札本人所为,还是颇令人信服的。从其对子期的语气来看,显然非季札子孙所言。尤其是“二君不务德,而力争诸侯”,这显然是一位德劭者的语气。根据杜预的解释,“二君”乃是“吴、楚”之君。既有楚君,更有吴君,直陈其“不务德”,若是季札后代,断不可以如此口吻斥责一国之君主。

更重要的是,救陈之役含有吴、楚两国多年的恩怨。陈国是处于吴楚之间的小国,当吴王阖庐九年(鲁定公四年,前506年)吴国攻打楚国时,曾派人见陈怀公,希望其一起攻楚。但陈怀公采纳了逢滑的建议,没有附从阖庐。当吴王夫差继位战胜越国之后,便于公元前494年发兵入侵陈国,以报复陈怀公未应阖庐之召的怨愤。夫差七年(鲁哀公六年,前489年),夫差“复修旧怨”,再度伐陈。楚昭王遂发兵救陈,最终病死于军中。吴王夫差十年(鲁哀公九年,前486年),楚国在上次救陈未果之后又发兵攻陈。当时吴国的兵锋主要集中于北方的齐国。次年冬,季札率兵救陈。可见,围绕着陈国的争夺战载荷着吴楚两国多年的恩怨。面对着积淀了两国多年恩怨的战役,如果没有很深的资望,断不可能轻易主动撤兵。因此,救陈之“吴延州来季子”必为一威望极高者,不但直斥吴、楚两国国君不修德操,仅以争夺诸侯疆域为目的,而且为了使陈国生民免遭涂炭,竟然自请退兵,这一骇俗之行绝非一般统军之帅以及季札子孙所能为。概而言之,救陈民于危境而不争陈国土地之得失,非季札不能为。

对于“延州来季子救陈”主要的疑问在于季札当时已90余岁,难以帅师赴陈。但春秋时年高者并不鲜见,如卫之蘧伯玉,始见于文献记载是在《左传·襄公十四年》,当时孙文子进入卫都帝丘,意欲攻打卫献公,见到蘧伯玉并征询其意见,蘧伯玉冷静地回答;“君制其国,臣敢奸之?虽奸之,庸知愈乎?”可见,当时蘧伯玉声名已著,当已近于壮岁。孔子至卫,住在蘧伯玉家中时,已是鲁哀公元年(前494年)。其间经历了昭公、定公,至哀公元年已历65年,此时的蘧伯玉应已近期颐。周文王也是年近期颐乃崩,据《史记集解》载:“徐广曰:‘文王九十七乃崩’。”王先谦亦曾列年逾百载者数人:“商之老彭、伊陟,周之君奭、老聃、子夏,汉之张苍、伏生、窦公,皆身历数朝,年逾百载。”因此,判断季札救陈,不应仅因年龄的因素而完全予以否定。

果是季札出面救陈,还要解释季札于30年前做出的“终身不入吴国”之诺的问题。我们认为季札并未违诺,原因有二:一是终身不入吴国的前提是“去之延陵”,而延陵乃吴国下邑。诚如何休所解:“礼,公子无去国之义,故不越境。”因此,季札并没有离开吴国,而仅是“不入吴朝”而已,必然还与闻吴国大事。二是季札之愤乃是因阖庐遣人击杀王僚而起,而此时夫差已继位11年。更重要的是,季札帅师救陈,也有可能并非为夫差所遣。因为夫差当时主要忙于北伐齐国,据《左传·哀公十年》记载:“公会吴子、邾子、郯子伐齐南鄙,师于鄎。”“齐人弑悼公,赴于师。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徐承帅舟师将自海入齐,齐人败之,吴师乃还。”“秋,吴子使来复儆师。”吴夫差十二年(鲁哀公十一年,前484年)五月,夫差与鲁哀公帅师伐齐。可见,夫差兵锋所向主要在北方,而陈国则处于吴国的西南方向,距离季札的又一封邑州来(吴王夫差三年迁蔡国于州来)不远。当公元前485年冬天楚子伐陈之时,季札可能是以其独有的声望,集吴国西面防御楚国的兵士应急救陈。果如此,则并不违背“终身不入吴国”之诺。

宋人苏辙认为,季札救陈时的退兵避楚之举与其一生的行谊、德行完全统一,云:

春秋之际,世不知义而以权利为贵,虽齐桓、晋文皆以争国成名者也。如子臧之于曹,季子之于吴,皆有可取之义,弃而不顾,而况于争乎?予高二子之义,欲考其行事,而子臧反国而致事,事不复见,季子事吴九十余年,观其挂剑于墓,不以死背其心;葬子嬴博,不以恩累其志;引兵避楚,不以名害其德。盖所以养心者至矣。虽禄之天下有所不受,而况于吴乎?彼其所养者,诚重故也。

苏辙从季札修德养心的层面,论述了其一生行谊的逻辑关系。被视为蛮夷之邦的吴国,能慨然救陈,也引起了后世诸多学者的颇多感喟与商论。虽然救陈是否为季札的信息已湮没在悠远的历史时空之中,但现存文献记载的季札德行确实为我们破解历史谜障提供了逻辑推衍的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苏辙在《古史》中稽考季札事迹的方法,对我们准确地认识季札不无启迪。

二 墓与碑

在《左传·哀公十年》记载了季札救陈之后,史书再无季札生平活动的信息。根据吴庆臣《吴氏宗谱》载,季札生于周简王十年乙酉(前576年),卒于周敬王三十五年丙辰(吴王夫差十一年,前485年)。18年之后,曾经国殷民众,禾稼登熟,兵革坚利,使“九夷之国莫不宾服”(《墨子·非攻中》)的吴国,因夫差骄溢纵欲,拒谏喜谀,好战穷兵,致使大臣怨怼,百姓不附,轻诸侯,凌齐晋,最终骤然为越国所灭,夫差被擒于干隧。季札于老迈之年发出的“君不务德,而力争诸侯”诤言,不可能为虚骄的夫差所纳,这与伍子胥的尽忠极谏,抉目而辜何其相似?对此,苏轼有这样的感喟:“救陈之明年,而子胥死。季子知国之必亡,而终无一言于夫差,知言之无益也。夫子胥以阖庐霸,而夫差杀之如皂隶,岂独难于季子乎!乌乎悲夫,吾是以知夫差之不道,至于使季子不敢言也。苏子曰:延州来季子、张子房,皆不死者也。江左诸人好谈子房、季札之贤,有以也夫。”东坡在《延州来季子赞》中对季子“有化无死”之赞,准确地体现了季札留下的精神财富并未因吴国灭亡而湮没于历史长河之中,而是越出了春秋之时、吴国之地,化成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季札受到了后世的普遍崇仰,或歌诵,或赋辞。如明人沈长卿纵论春秋诸贤,论季札云:

札为春秋第一流人物,非他贤所能仿佛,即如晏婴纳政与邑得免栾高之难,札教之也。夫晏婴智矣,而不智于札。若子产、若蘧瑗、若叔向,皆一时之杰,而与札投契如生平。札盖有圣人之风焉,闻乐而知列国之兴替,圣之睿者也;闳览博物,圣之多能者也;挂剑盟心,圣之信者也。彼尝葬子于嬴博之间,而夫子观其礼,素已倾向札矣。卒而手题其墓,曰:“呜呼有吴延陵君子之墓。”

沈长卿以季札与群贤的交谊为据,越贤而圣,将季札与孔子同侪,就季札对孔子文艺观的启示而言,亦非全为过誉。

季札墓碑

对于季札的墓,史书屡有记载,如《越绝书》载:“毗陵上湖中冢者,延陵季子冢也,去县七十里。上湖通上洲。季子冢古名延陵墟。”虽然《越绝书》是较早记载季子冢的文献,但“上湖”何在,尚需考证。加之此段文字可能有脱失,具体地址仍不甚明了。《皇览》载:“延陵季子冢,在毗陵县暨阳乡,至今吏民皆祀。”《元和郡县志》载:“常州晋陵县。春秋时延陵,汉之毗陵也。后与郡俱改为晋陵,季札所居也。墓在本县北七十里申浦之西。”《太平寰宇记》载:“季札墓在今县(毗陵县——引者注)北七十里申浦西是也。”其中《皇览》《太平寰宇记》所记为后世史家广泛引据。今江阴申港墓、碑、庙俱存,与文献记载相符。同时,在江苏江阴申港季子祠内、丹阳县延陵镇九里村延陵季子庙内分别有宋人与唐人摹写的传为孔子所书的“呜呼有吴延陵君子之墓”碑,即“十字碑”。历代学者虽然对“十字碑”的真伪聚讼难辨(详见本书第十四章),但相传为孔子所题的碑文仅比干与季札,这本身即已蕴含了丰富的文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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