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叙事

那时候我们长尾巴 作者:侯德云 著


叙事

在历史的宏大叙事当中,小人物的生活,从来都是省略号,只能自己珍惜自己的小事。

生于1966

我们家,有两个人很厉害,一个是我爹,一个是我。我爹生于1911年,当年发生辛亥革命,哗啦一声,大清帝国支离破碎;我生于1966年4月13日,一个多月后,“文革”发动,红色中国变得更红。

我的出生地,辽宁省旅大市新金县皮口公社西城大队卡拉房小队,现在的说法是,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皮口镇西城村卡拉房居民组。乡下人不习惯叫“居民组”,还是沿袭老称呼,叫“屯”。我可真会选择,不生到北京上海,不生到苏州杭州,不生到革命干部家庭,不生到书香门第,偏偏生到一个土里土气的屯子里,甘做农二代。小样,还挺有牺牲精神。

后来想,哪怕生到皮口镇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也好。怎么偏偏……那时候,皮口公社和皮口镇是平行的两个党政建制,后来合并,称“皮口镇”。镇里的人,是“非农户”,吃商品粮;镇外的人,是农民,土里刨食,还吃不饱。镇里镇外,是两重天。

迎接我来到人间的,是一张粗糙的麻袋片。我的襁褓,竟然是麻袋片。呵呵,麻袋片。

他们用麻袋片包我。他们穷成什么样子。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事。很多年,至少是四十岁左右才知道。是我堂嫂说的。我堂嫂,是我爹他哥——我大爷家的儿媳妇。堂嫂的儿子,比我还大一岁,叫我老叔。

大爷一家住在夹河镇。我后来在一个名叫瓦房店的小城市工作,回老家皮口,要路过夹河镇。有时候,顺路去看看堂哥堂嫂。那时候,大爷和大娘,已不在人世。

那年春节前,我到堂嫂家串门,聊天时说到过去的穷日子,堂嫂说:“那时候你家穷得连炕席都没有……你生下来,是用麻袋片包的,你知不知道?”

我怎么能知道?谁都不告诉我。

我怀疑,我性格中的种种粗糙,都跟麻袋片有关。

也就是那天,堂嫂还跟我说起她的“爱情故事”。

堂嫂是从山东某地嫁到辽东半岛来的。在我出生前两年。我大爷和大娘,也包括我爹,都是从山东逃到东北来的。“闯关东”嘛。我堂哥,个子很矮,在当地张罗不到媳妇,回山东老家去张罗。这就张罗到堂嫂头上。

那年堂嫂十八岁。

堂嫂说:“说嫁是好听的,其实是我妈把我卖了,六十元。”

记住啊,20世纪60年代,祖国形势“不是小好,而是大好”,山东那地方,还有卖女儿的。

我堂哥到山东领堂嫂,堂嫂不高兴。她说:“一见面我就不愿意,那么小的个头,高的摸不着,矮的提不动,我怎么能看上他?”

堂嫂跟她妈闹脾气,不干不干,就是不干,对她妈说,你喜欢,你跟他走!她妈生气,用棒子打她。她逃出家门,被抓回去,继续打。实在熬不住,只得同意跟堂哥走。

从山东某地到辽南,两个人有时步行,有时坐车,有时坐船。步行的时候,一个在路的左边,一个在右边,木着脸,谁也不看谁。

堂嫂的叙述里,透露出一个重要细节。那时候,从山东某地到辽南某地,车船费加在一起,两个人,共花销三元五角。这样说来,当时堂哥买媳妇的六十元,是很大一笔钱。

等到了辽南这边,堂嫂只能同意跟堂哥结婚。“没地方去呀,怕死呀,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呀。”

嗨,堂嫂的“爱情”,比麻袋片,还要粗糙。

再回老家,我得问问麻袋片的事。问妈,她不承认。问大哥,他说什么麻袋片,不记得。说完嘻嘻笑。大哥比我大二十岁,他哪能不记得。他的笑里边,有勾当。

考证到此结束,麻袋片的事,是真的。我坚信不疑。“穷得连炕席都没有”,也是真的。

祖国形势“不是小好,而是大好”,可我家那么穷。

那么穷的家,干吗生孩子?那么穷的国,干吗鼓励生孩子?

我一点儿都不计较,这个世界上,有我没我。没我,不在乎;有我,也不感谢谁。

这不是气话。

心平气和告诉你,要是有下辈子,我就托生成一只鸟,小鸟也行,在深山老林,在枝头上,啁啾。

油灯下的瞎话

我的文学启蒙,从童年开始。

乡下人早晨起得早,晚上睡得也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是读了《黄帝内经》,用这法子来养生,是日子逼的。吃了晚饭,啥事没有,熬灯油做什么?赶紧睡,省油就是省钱。

家里弄点儿零花钱不容易,靠鸡屁股,靠赶海。养鸡不能超过几只,超了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赶海也不行,被称作“赶小海”,也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皮口镇有国营捕捞场,需要大量渔网,把渔线分发给附近农家,织网,挣手工费,生产队也不允许。“织大网”“赶小海”,都在批判之列。那时候“资本主义”可真多,可谁家里,都没有资本。

后来有了电灯,普遍使用小瓦数的,十五瓦,叫“小泡”;瓦数大的,叫“大泡”。用到六十瓦,不得了,明晃晃,刺眼。只有工人阶级家庭,才用得起“大泡”。屯里有几家,家里有工人。那些工人,懒得跟农民说话。

总停电,还得用油灯。油是煤油,火苗尖上冒一条黑线,是油烟。煤油灯一般都有灯罩,我家没有。点灯时挨得近,鼻孔是黑的。

那时候时兴串门。后街老钟家,好热闹,晚上来很多人串门。唠嗑,说这说那,还骂娘。一般人家,不喜欢晚上有人串门。吃过饭,都早早去老钟家。说起来是小心眼,为自家省点儿灯油。

爱串门的大多是中青年男人。女人少。

常来我家串门的,只有一个人,东子二哥。他家也是从山东来的。说起来整个屯,绝大多数,都是从山东来的。区别在于早和晚。早的,大清国的时候就来了,晚的,民国时候才来。我爹和东子他爹,算晚的,民国时期才来。两家来得晚,感情上亲。

印象中,一到吃完晚饭,大哥他们几个就没影了。家里,剩下爹妈和我。东子二哥,不是天天来。爹从来不串门。他在屯子里,显得有些另类。他一辈子改不了的山东口音,是另类的符号之一。

说是“赶紧睡”,也不能一推饭碗就睡。要是东子二哥来了,也不能撵人家走,总得唠扯点儿什么。

爹在油灯下,给我讲瞎话。

现在知道,瞎话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指“假话,谎言”,《红楼梦》里说:“姑娘不信,只拿宝玉的身子说起,这样大病,怎么做得亲呢?姑娘别听瞎话,自己安心保重才好。”第二种是指话本,古代说书人多为瞎子,才有这一说,“瞎话盲词”嘛。

我觉得这两种解释并不完整。我认为“瞎话”也泛指讲故事,没有话本作依托,自编的也算。爹对我讲的“瞎话”,有依据话本的,也有不依托话本的。他不识字,哪能看得懂话本。我缠着他讲,他只好瞎编。

爹给我讲过多少段瞎话,记不得。不会太多。他总在重复。今天讲过,过几天,还讲这段。多数是“薛礼征东”的故事,唐代贞观年间的事。薛礼受李世民重用,带兵收复辽东,三打高丽。弄得辽东辽南地界,至今还有薛礼的蛛丝马迹。这座山,岩石有一个坑,像马蹄子坑,就说是薛礼的马蹄印;那座山,有一个石槽,就说是薛礼饮马处;还有哪座山上,有薛礼的兵营……传说多了。

薛礼征东的故事,有点儿话本的意思。现在坊间还流传着评书《薛礼征东》,可为之佐证。

爹讲的薛礼故事,我一点儿不记得。不过当年记得牢,能完整复述下来。

爹的瞎话里,还有一个童话故事。这个倒还记得一点点。一个书生,家里穷,在破庙里读书用功,准备进京赶考,有一天晚上来了些虎精狼精狐狸精什么的,吓得半死。虎精啥的,还说人话呢。说“觑觑鼻子生人味儿,抓住生人活扒皮儿”。呵呵。一个老道,给书生出点子,弄点儿炒黄豆,揣兜里。晚上虎精啥的又来,书生吃黄豆,嘎巴嘎巴,把虎精们吓得,以为破庙要倒,嗖嗖跑掉,再也不来了。书生安心读书,后来考上状元。大概就这意思。

我好奇的,不是读书考状元,是动物会说人话,是炒黄豆那么厉害。

等认识字,读了《安徒生童话》才知道,童话都那个德性,什么什么都会说人话。只是,爹的童话,跟安徒生比,水平差得太远。

爹的瞎话,存货太少,三骨碌两骨碌,我都学会了。从此,家里待不下,也爱去串门。小地溜子,夹在大人的腿缝里,东窜西窜。东子二哥来,也拴不住我。他不会讲瞎话,没意思。

我在老钟家讲过瞎话。小屁孩,让人抱上炕,讲。周围一群大人,围着听。

我大舅也在,听几句,走了。那时候,我大舅,喜欢寻找一切机会,向我们家所有人,包括他姐,也就是我妈,表达他的藐视。

三舅不那样。三舅结婚那天,还“请”我去讲瞎话。晚上去的。房间里很红。窗帘很红,被子褥子很红,三舅母也很红。那个谁把我背着去的。讲一段,三舅母抓给我一把水果糖。那个谁,又把我背走。走吧,别打搅三舅结婚。

有了这次经历,我在屯子里就红了。都说,老侯家小五子,不简单,会讲瞎话。话说到大舅面前,大舅用嘴角表达看法,说“嗤”。

上小学后,同学也缠着我讲。高年级的,低年级的,都要我讲。高年级那个谁,冬天,他把我拖到山坡下,避风,躺着讲,躺着听。调皮捣蛋的“尖把梨”,放学后,让我给他讲一路,不讲不行,不讲就要揍我。我个子小,打不过他。给他讲,添油加醋,用瞎话骂他,他听出来了,嘻嘻笑。

不是我讲得好,是那时候,文化生活贫乏。到处都是“毛泽东思想”,广播里,报纸上,到处都是。乡下人弄不懂,糊里糊涂,才对瞎话感兴趣。瞎话属于“地下文学”,上不得台面,只能偷偷摸摸讲。

到1979年,我的瞎话碰壁了。那年9月3日开始,鞍山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刘兰芳的评书《岳飞传》。我一个同学,姓马,马什么亮,家里有收音机。(他爸是皮口镇捕捞场的,船员,挣工资,手头宽裕,买得起。纯粹的农民家庭,谁家也买不起)马什么亮,听完刘兰芳,到学校里讲。“叨唠唠三声炮响,人欢马乍”什么的,还有“金兀术”和“牛皋”什么的,一下子把同学们“拿”住了。每次下课,马什么亮,身边围一圈人,听他讲。放学路上,尾随一圈人,还是听他讲。我也在听。

我的瞎话时代彻底结束。马什么亮的《岳飞传》时代开始了。

真正大出风头的是刘兰芳。据说,那年收音机卖疯了。我家,到年底,生产队分了红,也买了一台小半导体。爹每天守着半导体,听刘兰芳。那时候,《岳飞传》还没讲完,才讲到下集。

有人感叹,刘兰芳讲评书那些年,全国的犯罪率,大幅度下降。不知这说法,是不是真的。

我把爹的瞎话掏空了,很不甘心。那时候还没上学,就对小人书很向往。不识字,看画。小人书是从别人家看到的,翻翻,不敢借。借了也看不懂。很想识字,很想知道小人书里的故事。但没人教。那时候四哥还在上学,求他教,不耐烦。也没见他正经写过作业。

不知怎么有了两毛钱,三哥说他要去皮口镇,把两毛钱给他,求他给我买一本小人书。买回来,是《铁道卫士》,一个电影故事,电影剧照编成的。黑乎乎,不满意。小人书才一毛多钱,剩下几分钱,不敢跟三哥要。好多天,拿着那本黑乎乎的《铁道卫士》,看。看得糊里糊涂。站在窗边,往外望。外边明晃晃。盼自己快快长大。长到能自己去皮口镇,买可心的好看的小人书。

长大一点儿,能“远足”到皮口镇了。真高兴。经常去新华书店,买小人书。钱是捡破烂挣来的。㧟一筐,先卖了破烂,再买小人书。有时也买点儿水果糖。

对皮口镇最熟悉最有好感的地方,一是废品收购站,二是新华书店。

不买黑乎乎的,买白描的,线条画。

有时恨恨地想,我什么时候能识字。

露天电影

小时候最开心的事,看电影,露天电影。每天都盼,墙上的有线广播,能响起熟悉的声音。那声音现在还在耳边响:“下面播送通知,下面播送通知,贫下中农同志们、社员同志们,今天晚上在我大队放映电影,影片是《野火春风斗古城》。”

那是天底下最好听的声音。一般情况下,都会重复三次。

那个《野火春风斗古城》,不是一成不变,经常换来换去。

放电影,一般都是在大队青年点门前的空地上放。那地方宽敞。有时也在各个生产队放。那是各生产队自己请的放映队,只是,也要在广播里播送一下。

露天电影,一般都是在农闲季节放映。夏天和冬天,放映的次数最多。春秋两季,忙播种秋收,社员们累得不行,放电影等于添乱。你以为农民傻啊,他们一点儿都不傻。

在正式通知下达以前,会有小道消息四处乱窜。嘁嘁喳喳之后,各家各户早早做饭。不早点儿不行,小孩子闹。

小男孩见面,一个问:“今天的电影,打不打?”另一个说:“打!”都高兴。所谓“打不打”,是问电影里打不打仗,是不是战斗片。小男孩喜欢战斗片。

看电影时,还要问:“中国美国?”是指电影里的人物,是好人还是坏人。说“中国”,是好人;说“美国”,是坏人。下边都盼着,“中国”赶紧把“美国”打死。

小男孩都这样。小女孩怎样,不知道。

哪次放映的片子,要是“不打”,心里就不得劲,提不起精神。什么《李双双》,哪有《英雄儿女》好看,哪有《冰山上的来客》好看。

特别喜欢八一电影制片厂。这个厂出品的电影,都“打”。片头,一个大的五角星,不断地放光芒,看着,心里那个痛快。

那时候看过的露天电影,现在还能想起名字的,有《红色娘子军》《暴风骤雨》《白毛女》《小兵张嘎》《大浪淘沙》《渡江侦察记》《奇袭》等等。当然还有八个样板戏。

特别喜欢《冰山上的来客》里边的插曲,喜欢到现在。

很多年后某一天突然打个激灵,那时候的电影,跟上小学后才看得懂的小人书一样,大多数是在培育仇恨。恨美国鬼子,恨日本鬼子,恨国民党,恨地主富农,恨坏分子。

这是仇恨教育。

这恨现在还在继续,只是把恨的范围,缩小到日本鬼子身上。有一天看电视,连换了几个台,都在“抗日”。

当然也有“爱”。“爱憎分明不忘本”嘛。爱党,爱毛主席,爱雷锋。爱父母不行,父母是贫下中农还好,要是“地富反坏右”,你得跟他们“划清界限”。

有人回忆,小时候看露天电影,天很黑了,放映员还不来,终于来了,满身酒气。这事不假。放映员是个好工种,走哪都好招待。我的朋友中,有两位年长的,年轻时当过放映员。都承认,当放映员,有油水,喝点儿小酒不难。临走还要带点儿花生鸡蛋啥的。挺滋润。

小时候听说,哪个屯的大姑娘,跟放映员跑了。问朋友,当年有没有大姑娘对他们眉来眼去。都嘻嘻笑,脸色暧昧起来。

“特权”,啥时候都有,不只是目下。

看露天电影,也是打群架的好机会。这个生产队跟那个生产队,愣头青之间打。也跟“知青”打。我们大队的“知青”,都是从大连来的,很嚣张,常常跟本地青年,打来打去。

我胆小怕事,哪敢去打。那时候年龄小,不怕事也轮不到我去打。

写《乱时候,穷时候》的老太太姜淑梅说:“人穷的时候最有劲。”说得好。那么有劲,打吧,不打留着做什么。

冬天看露天电影,遭罪。总觉得小时候的冬天,比现在冷。一冬天,地面都是白的。一场雪连着一场雪。在小学,大北风天,跑操,把我冻得,眼泪哗哗流。流到脸腮,冻住了。心里说,把人往死里边冻,活着没意思。回到教室,泪还在流。室内有火炉,这回泪水冻不住,淌到地上。同桌的小女生害怕,连声问,你怎么了?你怎么了?我不理她。我觉得活着没意思。

活着没意思,但看电影有意思。再冷的天,也要看。把脑袋缩到肩膀里,勾着腰,看。耳朵又红又硬。回家,搓耳朵。爹说,别搓,小心搓掉。

还是我爹厉害,管他什么电影,一律不看,早早睡觉。我妈,有时候去看,有时不去。

现在我跟爹一样厉害。别说露天电影,不露天的,离家很近的影院,什么什么大片贺岁片,一律不看。电视上遇到,有时䁖两眼,当作休息。感觉不如看书来劲。

偶尔,也到皮口镇看电影。看日本电影《追捕》,半夜场次,看完接近凌晨两点。出门吓一跳,电影院外边,黑压压,全是人头。

后街老钟家大小子,绰号“黑小子”,皮肤黑,眼睛大,三十岁了,没娶上媳妇。皮口镇放映《天仙配》,总共放七天,他天天晚上去,连看七场。都说黑小子看上七仙女了。说起这事,说的听的,都嘻眯嘻眯笑。

那时候不光肚子饿,脑袋也饿。

当上“红小兵”

小学一年级下学期,我当上了“红小兵”。那时候不叫少先队员,叫“红小兵”。上面还有个“红卫兵”。“红小兵”戴红领巾,“红卫兵”不戴,人家戴红袖标。

老师反反复复告诉我们,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用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教科书上也这么说。太吓人了。我害怕。那一小块布上,有血。

害怕只是瞬间的事。老师还说,当上“红小兵”有多么光荣,要多光荣有多光荣。光荣是好事。我二哥当兵,家里已经光荣一回。不妨再光荣一回。

何况,也不是谁想当就能当上。我们一年一班,第一批当上“红小兵”的,也就五六个学生。都是学习成绩好的。那时候不知道,后来一批一批的,几乎都当上了。一个班,也就三五个调皮捣蛋成绩极差的,才当不上。

是春天的时候。天气有点儿热,不过还都穿着长袖。全体集合,搞个仪式,给新加入的“红小兵”戴红领巾。还有代表发言,表决心,什么什么的。

我没当上代表,只管抻着脖子,等高年级的大“红小兵”给我戴上红领巾。说起来,就是个群众演员。没想到,小角色,也引人注目。

走到队伍前面,排成一列,面向全体师生,等。学校里有个简陋的鼓乐队,他们在奏乐。小破鼓在敲,咚巴啦咚,咚巴啦咚,巴啦巴啦咚咚……还有号,在吹,吹什么调,忘了。

真光荣。

我抻着脖子,等。来了,一个女生,花衣裳,两手端着红领巾,走到我面前。我心里打起小破鼓,巴啦巴啦咚咚,巴啦巴啦咚。

那女孩愣在我面前,一动不动。别人都忙着戴。她不戴,她在发愣。

我很快明白,问题出在我身上。我的脸,腾一下,红了。大概比红领巾还红。

我的脖子上没有衣领。没有衣领啊,戴红领巾,你让她往哪戴?

那是我第一次为衣着感到羞耻。此前没有羞耻心,现在有了。正式戴上红领巾那一天,有了。从那一天开始,我知道什么叫“自卑”。

那时候,我浑身补丁。破破烂烂的一身,还脏。看着像要饭花子。别的同学,身上也有补丁,可都比我的衣服补得好。最高档的,是用缝纫机补的,踩一圈一圈的小针脚,好看。我妈补得最差劲,粗针大线,胡乱对付。妈不是一个称职的家庭主妇,一辈子粗针大线,胡乱对付。

我身上最离谱的补丁,是洗得发白的蓝上衣上,补了一块“料子”补丁,厚,还新,不知从哪弄的。家里人,谁都没穿过料子大衣,怎么就有了料子补丁?来历极为可疑。我的料子补丁,让女同学捡了个笑,嘻嘻嘻嘻笑个不停,笑得弯下腰。那是当上“红小兵”以后的事。没说的,又自卑一下。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以后自卑起来,容易多了,顺当多了。有时,一天能自卑好几回。虱子多了不咬人,自卑的次数多了,也不“咬”人。挺好的。

别人的红领巾都戴上了。我面前的女生,还在发愣。她的脸也红,像红领巾那样红。

我和她面对面,发愣,脸红。

我低下头,不敢看她。“地富反坏右”低头认罪,我也低头认罪。向那女生认罪,向无数革命先烈认罪。我有罪。

一个老师,发现情况不对。是我们体育老师。走过来,弯下腰,从女生手上扯过红领巾,往我脖子上一绕,绾个疙瘩,再用力一抻,完事。

我喘不上气来。那个体育老师,有劲,差点儿把我勒死。

整个过程,我感觉到,操场上所有的目光,像箭,都射到我身上。箭箭穿心。

不光勒脖子,还要穿心。这事闹的。

后边发生什么,不知道。谁当代表发言,表了些什么决心,不知道。鼓乐队是不是继续吹吹打打,也不知道。脑子里空。不光空,还白,是“一穷二白”那个“白”。

有时想,不知道“红小兵”被红领巾勒死,算不算革命烈士。

从那时起,我坐下一个病。看人,先看脖子,看脖子上有没有衣领。看久了,竟然成了脖子专家。这事一般人我不告诉。可以告诉你的是,几年前我写过一篇小说,就叫《脖子》。有位女士看过小说,赶紧用纱巾把脖子缠起来,不让别人看。尤其不让我看。呵呵。

“营长”之死

张同学死了。死得蹊跷。一种怪异的气氛笼罩着我们班。大概是读小学四年级,1977年,秋天。

张同学是大个子,比老师还高。我们跟他说话,得仰起脑袋;他跟我们说话,得低着头。不知听谁说的,说他身高有一米八。我跟他吵过嘴,吵得很辛苦。他扬言要打我。此后,我不理他了。同学们说,他有神经病。

一米八的大个子,怎么跟我们同班,这事现在说不清楚。好像是半路插班进来的。他有个妹妹,也在我们班。

张同学叫什么名字,想不起来。他妹妹,叫张什么英。好像是“秀”。就叫她张秀英吧。

有一天张同学兄妹俩都没来上学。第二天也没来,第三天也没来。跟他们住一个屯的同学说,他家出事了,张同学死了,张秀英在家里哭,没法来上学。大家问,张同学是怎么死的?说,是院墙倒了,砸死的。都奇怪,张同学那么高的个子,怎么会让院墙砸死。乡下的院墙才多高啊,一米五撑死了。

四五天以后,张秀英来了。都围上去问,你哥到底怎么死的?

一问,张秀英的眼泪就下来了,咿咿咿,边哭边说,断断续续,一截一截说。我们把断续的一截一截按时间先后连接起来,都傻眼了。

事情是这样:星期天,早晨起来,张同学开始闹人,跟父母要新衣服穿,不给不行,哭,还满地打滚。一米八的大个子,在地上打滚,那是什么景象。父母犟不过他,给他新衣服穿。光给新衣服穿还不行,还要好东西吃。那时候的好东西,就是肉。不答应不行,还是哭,还是打滚。父母也答应了。张同学穿着新衣服,中午吃了一顿好饭,饭后到自家墙头上玩。骑着墙,就像骑着马。墙是土墙,经不住骑,没多久,倒了,把张同学砸死了。

大家议论纷纷,张同学是不是知道自己要死了?不年不节,穿什么新衣服,吃什么好东西,很反常啊。那时候,谁的衣服上不是打着补丁,谁不是整天玉米饼子玉米粥,能吃饱就不错了。大家的结论是,张同学行为反常,他肯定是预感到自己要死了。

张秀英那阵子让大家问得不耐烦,这个问完那个问,弄得她哭了一场又一场。

不知是谁,给死去的张同学起了一个绰号,“营长”。我们把埋死人的地方叫“茔地”。他埋在茔地里,就是“茔长”了。我们不知道“茔”字怎么写,以为就是“营”。

这绰号旋风一样传遍整个班级,又旋风一样传到别的班级。

我们就在张秀英面前议论她哥,一口一个“营长”。张秀英听不下去,躲开。周围全是同学,她怎么躲得开。这个叫完那个叫,直到把她叫哭。

有那么一段时间,张秀英天天哭。

把张秀英弄哭,是我们下课后最热衷的游戏。没人顾忌张秀英的感受。

我们一群小孩儿,很残忍,就像那个残忍的时代一样。也没人来制止我们。老师不管这事,班干部更不管。我就是班干部,是班长,我从来不管。不光不管,也跟着叫“营长”。

什么祖国的花朵,什么向日葵,什么“人之初性本善”,都是扯淡。我们是一群戕害心灵的刽子手。

突然一天,张秀英没来上学。第二天也没来,第三天也没来。问她同屯的同学,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据说老师去家访了,带回消息说,张秀英退学了。

现在知道,是我们把张秀英上学的路给堵死了。一群小王八蛋。

可那时候谁也没有自责。太阳照样每天升起降落,我们照样把脖子扭来扭去。只是,谁也不提“营长”。

到这时候,“营长”才真死了。

一条“三八线”

有一本书,叫《我们的70年代》,说的当然是20世纪70年代,读起来很亲切。老实说,这本书,是我钩沉往事的“药引子”,不少事,它不提醒,我想不起来。关于“三八线”,就是由它提醒之后,眼前才清晰起来。

书中说,70年代的中学,男生与女生之间,是不说话的。要是同桌,第一件事就是在课桌上画一条“三八线”。看到这里,我笑了。

我的“三八线”,是读小学时候画的,不是中学。读中学时,一直是跟男生同桌。那时候确实男女生之间很少说话。不过也不是一句不说。

小学时,男女生之间没有井水河水之分。两小无猜嘛。都是一个生产大队的孩子,何况,一个屯的孩子同班的也不少,哪能不说话。不说话,是有了性别意识之后,用我们老师的话说,是“思想长毛”。

很长时间,我都跟一个小个子女生同桌。她名字里有一个“红”,就叫她小红吧。那时候我也是小个子。我对小红记忆深刻。她爸,是个医生,原本住在皮口镇。右派,全家下放到我们大队。先是挑大粪,后来,在大队卫生院当医生。小学六年级时,右派平反,全家回到皮口镇。小红也到镇里读初中。小红走了,我心里空了一大块。不知怎么弄的,心里空荡荡。

不说空荡荡,接着说我跟她同桌的时候。小红学习成绩很好。我当班长,她是学习委员。我跟她的关系还不错。我们的桌子上,没有“三八线”。

后来发生一件事。那时候我喜欢看小人书,有时拿到学校显摆,小红看都不看一眼。很快知道,那些她都看过。她说她家里有一箱子小人书。箱子,这个词,引发我的无限遐想。多大的箱子呀,不知道。可不管多大,总归是箱子,不是盒子。

有一天下午小红说,你看过高尔基《我的大学》没有?什么,你说什么?我追问。小红重复一遍,我还是晕头晕脑。“高尔基”是什么东西?“大学”又是什么东西?不知道。不知道才更好奇。我说,没看过。小红笑了,还甩了一下小辫子,说,我家里有,可好看了。我立刻赔笑,可怜巴巴说,明天借我看看好不好?小红看我一眼,说,行,就看一天啊。这下把我乐得,一下午心里边笑眯眯。心说,一个女孩家,要是叫小红,那肯定是一个好丫头。

晚上没睡好觉。革命歌曲里唱:“夜半三更哟,盼天明。”我就是那样,像被压迫人民盼望救星毛主席一样,盼着小红借我一本《我的大学》看看。

第二天一见到小红,就问,小人书呢?小红不理我。再问,小红说,不想借给你看。这扯不扯,不借你早说啊,害得我……我生气,妈的这小丫头片子,玩我啊,我得报复她。怎么报复呢?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其实也不是想起来,是看见别的男女生桌子上有“三八线”,受到启发。我捡一粉笔头,在桌子中间画一道线,警告小红,不准越界,越界我打你。

没心思听课,一整天瞄着那条“三八线”。趴在桌子上写作业,一不小心,小红的胳膊肘就越线了,我嗖的一拳,打得小红一愣。再越界,再嗖的一拳。那天,我把小红打得一愣一愣的。

这丫头也是死心眼儿。我等她说,明天借给你看。她要是说了,我肯定不会再打,可她偏偏不说,宁愿挨打,宁愿一愣一愣,也不说。怪不怪。

从此,我跟小红的外交关系,变得很冷淡,比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阵营的冷战还冷淡。这事,都赖高尔基。

很多年后,大概是读大学期间,假期,我见到小红,愣了。还是老样子,感觉个头还是上小学时那么高。两句话不到,我脱口而出,这么多年,你怎么没长啊。年轻人不懂事,怎么能这么说话。小红的脸,腾一下红了。小红变红了。好看。

之后对小红有了一点儿了解。她爸回到皮口镇,先在医院里工作,退休后办私人诊所。西城大队,尤其卡拉房小队,好多人都到小红她爸的诊所去看病。我大哥四哥他们也去。听说,小红她爸有时也打听打听我的消息。那时候,“老侯家小五子”,在西城大队,挺有名气,在卡拉房,更不用说。

又过了好多年,四嫂对我说,小红她爸,原先有意让小红跟我谈谈恋爱。全家人还一起商量来着。最后,小红她妈叹口气,说,孩子是好孩子,就是家里太穷,咱帮扶不起啊。得,一桩有可能挺美满的姻缘,让小红她妈一口气,吹得无影无踪。

四嫂是当笑话跟我说的。那时候,我女儿都上小学了。

说起来也奇怪,听到这事之后,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跟小红一起过日子,住一间小房子,家里有一箱子小人书。还梦见,小红跟我闹别扭,我差点儿在床上给她画一条“三八线”。

参加工作之后,我还见过小红一面。是另一个小学同学约的。那同学姓范,暗恋小红很多年,不知怎么跟小红联系上了。见面的时候,小红带来一个男生,是她大学同学。她这么一整,弄得我和范同学,都拘谨起来。不知道小红带来的那家伙,跟她什么关系。

见面,吃一顿饭,兴致都不高。后来通一两封信,兴致也都不高。

不知道小红还记不记得,当初,我和她,桌上有一条“三八线”。

年年相约看桃花

曾经有那么几年,不不,也许是今生今世,每当春天来临,都会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对我说:“侯哥,桃花开了,不想去看看么?”

我笑了。我笑着说:“好吧好吧,我们一起看桃花。”

我并不是每次都这么说。有时我会说:“好吧,老头,我们一起看桃花。”

这个情形,我会时常想到,在春天,在桃花初绽的时刻。“侯哥,桃花开了,不想去看看么?”这个声音,会永远在我的耳边响起,在我的心中响起。没有什么能阻止它到来,除非我们永远失去春天。

对你怎么说好呢?那时候我很年轻,在一个名叫普兰店的小县城里,像枝头的一苞花蕾,我文学旅途中最珍贵的一段友情,不知不觉就出现了。或者也可以说,那一段最珍贵的友情,一直在人生的枝头等待着我,等待着我的到来。

我想我是来晚了。我是一个性情懒散的人,人生的很多重大场合,我都是一个迟到者。这一次也是这样。如果能早一些,再早一些,比如从我的高中时代开始,就邂逅那个名叫曾祥明的人,我的人生,会不会是另外一番模样?我想一定是的。在一个优秀教师的导引之下,我肯定会为自己的人生描画出更加艳丽的色彩。

认识曾祥明的时候,他已经不是教师了。他是一名督学。那是1989年,县政府成立了督学室,他是为数不多的几名督学之一。我想象中的督学应该是这个样子:肃着面孔,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一边走一边嘟嘟囔囔说着什么。他却不是这样。他是一个爱笑的人。我觉得他的笑声有点儿像鸟鸣。不知道是什么鸟,但肯定是一只极为美丽的鸟,像他的心灵,美丽而迷人。

在他面前,我也是一个爱笑的人。他说我的笑声回响着钢铁的共鸣。我偷偷聆听过几次,不错,确实是这样。

我常常登门拜访,在狭小拥挤的书房里,听他侃侃而谈。那时候我还没有结婚,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晚上,或者星期天,单身宿舍里堆满无聊的时候,我就会来到他面前,听他谈论有关文学和人生的某些话题。他是一个著名的杂文家。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拥有响亮的名声。当时我也在写杂文。我们都是鲁迅先生的追随者。无论走到哪里,我们都带着杀向时弊的投枪和匕首。但我们并不愤怒。我们热爱生活。当某种勾当伤害了我们的热爱,我们就用投枪和匕首来对付它。

谈话总是非常愉快。我们用笑声剪断谈话的进程,然后又用笑声把它缝合得天衣无缝。

时间久了,我和他一家人之间便少了拘谨,说话的方式变得随意起来。他的两个儿子都叫我“侯哥”,他也笑嘻嘻地跟着叫我“侯哥”。我呢,也学他两个儿子的语气,叫他“老头”。这是一种没有秩序的称呼,它用没有秩序的方式证明了我们之间曾经有过的亲密关系。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频频打扰,一定影响了他的写作。那时候我没有想到这一点。我太年轻,还没有学会用理性来控制自己的行为。现在很后悔,可是太晚了。他走得过于匆忙,匆忙得来不及给我留一点点道歉的时间。

我还记得,有一天晚上,告辞的时候,他执意要送我。在橘黄色的路灯下面,由东向西,沿着大街,缓缓踱步。到了我的宿舍,我又执意要送他回去。那天晚上,我们一定是喝了酒。他常常请我到家里喝酒。酒后他的谈兴很浓。我也是。那时候他已经五十岁了,我呢,才刚刚二十出头。志趣的相通,缩小了年龄上的距离。像两个儿童,兴致勃勃在沙滩上玩耍,对自己所关注的东西过于执着,对生活中的风云变幻浑然不知。多年以后,在人际关系的方方面面,我觉得自己稚拙得像个孩子。用同样的目光来审视他,我发现他甚至比我还要稚拙。我们都不是那种圆滑的人,我们不懂得生存的哲学。命中注定,我们会磕磕绊绊地行走在生活的途中。不管文学上的成就如何,我们都是那种纯粹的文人。我们不得不用一生的精力,来捍卫自己的清澈。除此以外,别无选择。

后来我放弃了杂文,转向其他文体的写作。用投枪和匕首这两种古老的武器跟时弊较量,我有些厌倦。我是杂文的叛徒。而他仍然坚守阵地,像勇敢的战士那样,直到最后的时刻,直到生命的终点。

说不清从哪一年开始,我们相约看桃花。

春天,以及春天的原野,到处都有我们的足迹。有桃花处,必有我们的身影。静坐,或者行走,头顶是蓝天白云,脚下是如茵绿草,耳边有风声,有天籁的私语。满眼桃花,粉红粉白,婆娑含情,大地的羞涩竟是如此动人。

从此,我们年年相约看桃花。

这是不能改变的约定。即使我离开普兰店,到几十公里之外的另一个县城定居之后,也从来没有失约。

那年春寒,我们去得太早,桃花还没有开。他经常用这件事情来取笑我。我也经常用这件事情来取笑他。

2001年的春天,他却失约了。

他在电话里对我说:“侯哥,今年我不能陪你看桃花了。我浑身没有一点儿力气,上下楼都很困难。我真的不能陪你看桃花了。”

说着说着,他突然笑了起来。他笑着说:“让一个糟老头子陪你有啥意思?”

他最后说:“以后,以后恐怕我每年都不能陪你了……”

这怎么行呢?

5月7日,我去看他。他的脸色枯黄。我知道,已经是癌症晚期了。他决定第二天到重庆去住院治疗。重庆是他的老家,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了。我隐隐觉得,他的决定,似乎还包含了另外一层意思。

我预感到了,这很可能是我跟他的诀别。我一直用调笑的语气跟他说话,像以前那样。我的心中充满悲伤,但我不能用悲伤的声音为他送行。

如果闭上眼睛,只听他说话,你不会想到他是一个病人。他的底气很足,声音响亮。他没有卧床。他穿着一套西装,像是刚刚从外面回来,或者是准备马上就出门。他斜倚着床头跟我说这说那,面带微笑,有时还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

他说:“我要跟病魔做最后的斗争!”

我很想请他吃一顿饭,到最好的饭店,只要他高兴,吃什么都行。但已经不可能了。他只能吃一点点很稀的米粥,别的,什么也吃不下。

临走,我向他伸出了手。他犹豫了一瞬,才向我伸出手来。这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握手,也是最后一次握手。

6月21日,在重庆,他走了。他走的时候,离开工作岗位还不到一年。他的身后,留下了两本杂文集和一部长篇小说。这是他的智慧之灯映照在人世间的永恒的光芒。

春天依然还会来。满眼桃花,粉红粉白,婆娑含情,大地的羞涩竟是如此动人。然而,他再也看不见它们了。

他看得见的时候,我们偶尔会模仿儿童的口吻来对话。

我问他:“桃花好看么?”

他说:“真好看。”

老哥俩和一头骡子

在那个名叫罗沟的小村庄,我小住过一段时间,用功写文章。住朋友的房子,三间瓦房。房西边,隔几十步,有两间低矮的平房。平房里住着老哥俩和一头骡子。跟那头骡子一样,老哥俩都没有老婆。

我跟老哥俩很熟。我经常见到他们。在朋友家门口,或者在他们家门口;在村头,或者在村中那条弯曲的小路上。哥哥个头矮,脸上有麻子。弟弟个头高,没麻子,头发几乎全白。

我无数次从老哥俩门前走过,却没勇气走进他们的生活,品咂他们的喜怒哀乐。

从敞开的院门,我看见,老哥俩的院子里,站立着一个粮仓,装满黄灿灿的玉米。墙角处,堆一堆破破烂烂的物件,废铁,酒瓶子,易拉罐,还有别的什么。都是些破东西。

据说,他们家连电视都没有。

每天,老哥俩都早早起来,牵骡子,套车,悠儿悠儿出门。我以为他们出去捡破烂。村里人纠正我,说不,他们是出去收废品。

老哥俩和一头骡子,在外边忙活一上午,中午回来,吃饭,睡午觉,再到自家的承包地里,忙活半天。肩上扛着铁锹,或者锄头,有时牵骡子,有时不牵,慢悠悠,一步一步走向田野。年年月月,日子就这么过。

有人戏言,老哥俩一辈子没挨着女人的身子,才养一头不近女色的牲口。

还有人回忆往事,前些年,老哥俩养的是一匹马,一匹儿马。发情季节,儿马满腹心事,不肯好好干活,拿鞭子抽它,不停地抽它。马身上遍布伤痕,还是不肯好好干活,闹情绪,叫唤,尥蹶子。没辙,老哥俩把儿马卖掉,买一头骡子回来。牵骡子回村,不少人围上去,嘻嘻笑,说这下好了。两张老脸,红得厉害。

老哥俩知道,村里人喜欢戏弄他们。他们肯定知道。可知道,又能怎么样?只能沉默。他们唯一的反抗方式,是沉默。走在路上,他们从来不主动跟别人打招呼。

老哥俩的最大嗜好,是喝酒,喝那种散装的白酒。你二两,我二两。中午二两,晚上二两。喝酒,是他们最大的乐趣。我经常看见他们从家门口出来,红着脸膛,那是散白酒的光芒。

晚上,老哥俩的屋子,灯光昏黄。

我无数次猜想,在昏黄的灯光下面,这两个相依为命的男人,会说些什么呢?

事实上,他们在一起,很少说话。到非说不可的时候,才说。哥哥端起酒杯,说,喝?弟弟也端起酒杯,说,喝。哥哥熄了灯,说,睡吧。弟弟躺下来,也说,睡吧。就这样,一天说不上几句话。他们身边,那一大片一大片的日子,覆盖着厚厚的沉默。像井壁上的青苔一样,一年一年地寂寞下去。

我无法想象,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没有女人,没有孩子,没有唠叨也没有啼哭。我有四个哥哥,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跟他们中任何一个,厮守终生。如果没有女人,我宁愿跟自己的影子,相依为命。

老哥俩房后,是一畦菜园,菜园边上有一丛茁壮的芍药花。每年春天,芍药都开得极好。不少人纳闷,说两个老东西,也喜欢花。

我情不自禁,走近那丛芍药。那是一个春天的中午。老哥俩的后门开着。我看见了他们,他们也看见了我。

我跟他们打了一声招呼,做饭呢?

他们中的一个点点头,说,你忙啥呢?

我说,没忙啥,看看你们家的芍药,开得真好。

他们两个都笑。

他们中的另一个说,你喜欢,剪几枝拿回家,插到花瓶里养着,能养好几天。

我赶紧谢绝,说还是让它们在这里开着,你看它们开得多好。

怎么说都不行。绝对不行!他们的犟脾气上来了,非要给我剪几枝带走。

在他们给我剪花的那一瞬间,我探着头,往屋里瞅一眼。屋里边,是暗灰的色调,跟那头骡子的毛色一样。我还看见坑坑洼洼的泥地上,洒满水痕。

锅台上放一盆菜,韭菜炖豆腐。肯定是他们中午的下酒菜。我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吃过韭菜炖豆腐。我问过不少人,也都没吃过。

把韭菜和豆腐炖在一起,这种吃法非常另类,至少在本地是这样。

从那以后,老哥俩在路上见了我,老远就笑着打招呼。

他们总是说,你忙啥呢?

历史的陌生人

还是用口语来称呼他,叫爹。山东人的习俗,把父母叫成爹娘。父亲是山东人,我不叫爹,他不答应。

这里要说的,是爹的一生。

爹生于1911年,就是发生辛亥革命那一年,在山东登州府一个名叫侯家庄的地方。爹年轻的时候,有点儿好动,有点儿淘气,喜欢舞弄棍棒、打架斗殴什么的,似乎还有点儿小名气,被一个“游击队”的司令看中,派人去家里把他绑来当兵。说这话,应该是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爹说,那时候,山东地界的游击队很多,不管谁,只要能拉起一支队伍,就可以当司令。起初听这话,我对爹很仰视。哎哟喂,还是个“老革命”哩。后来说多了,露了底,什么游击队,就是土匪。每到一地,四处吆喝,派粮要款。那个司令,还要夜夜当新郎,村村都有丈母娘。你说,不是土匪是个什么?

爹说,日本人来的时候,那些“游击队”慌慌张张地撤退。就这当口,爹趁晚上站岗的机会当了逃兵。爹说他先去了青岛,又从青岛回了家。一到家,我爷爷奶奶就哭了,说,哎呀呀,你个丧良心的,怎么还敢回来,游击队来家里抓你,你不在,把全家人吊起来打啊。爹不敢在家待,连夜出逃,到烟台,乘船,闯关东。

爹说,他在大连滞留过一段时间,做零工,混不下去,就到别处转转。这个别处,就是现在大连市辖区内的皮口镇,当时的叫法是“关东州貔子窝市”。爹在皮口镇做小买卖,货郎,卖点儿针头线脑儿啥的,走村串巷,走到皮口镇附近那个叫卡拉房的小村庄,有好事者给他做媒,结了婚,就留下来了。

上面说的,是爹的流浪史。下面要说一说,他在卡拉房几十年的生活。

爹在卡拉房,还是以做小买卖为主,可能也有点儿土地,种点儿蔬菜,种点儿玉米。后来的某一天,突然来了政策,爹摇身一变,成为“人民公社的好社员”。我猜想,爹一定不是好社员。他不擅长侍弄土地,只会做小买卖。那些年,他的心情,一定不太好。熬日子吧。我们一家人,在熬日子,整个村庄,同样在熬日子。那段日子,真是难熬。可再难也得熬。这一熬,就是二十多年。到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突然有政策说,可以做小买卖。爹那个高兴。他开始做,不再当货郎,改成贩卖鱼虾,从早到晚,浑身都是腥气。可那时候,爹的年龄已经很大。你算算看,从1911年开始算,到80年代,他七十多岁,让他做,能做几年?说起来这老头还真不赖,一直做到八十多岁。实在没力气,才改成养羊。不多,就两三只。像老朋友那样,整天一起玩,一直玩到近九十岁。爹的享年,是九十一岁。

我用这么一点点文字,把爹的一辈子都打发掉,心里有点儿难过。更难过的是,在我的印象中,爹只会叹气,不会追问。有一天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开始阅读历史书籍。使劲读。我不想叹气,我要追问。

我从历史书籍中收获了很多果实。我不说果实,只想说,读了几年历史,才意识到,这世上有很多人,活了一辈子,到了,还是历史的陌生人。爹是其中的一个。他只能被历史的泥沙所裹挟,晕头晕脑向前走。而他一直以为,这就叫“过日子”。说到这里,我有点儿心痛。是真实的心痛。

跟大哥唠家常

能闲下来跟大哥聊聊天,挺好,尽管聊的都是小事。

小人物的生活,都是由一件件小事串联而成的,像一串省略号。在历史的宏大叙事当中,小人物的生活,从来都是省略号。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

只能自己珍惜自己的小事,包括跟大哥聊天这样的小事。

最近的一次聊天,是在我家的客厅里。按乡下的说法,大哥是来串亲戚的。来就来吧,还带东西。是海蛎子,学名叫牡蛎的贝类。都剥好了,装在塑料袋里。很大的一包。

在大哥的记忆中,我最爱吃的东西,就是海蛎子。

那是小时候的事。海蛎子,生吃,就着玉米饼子,味道极佳。可以当正餐来吃。老家在海边,吃海蛎子,很方便。可能就是由于方便,我才“最爱吃”吧。那时候,生活中很少出现选择题。

而眼下,我对海蛎子的兴趣,已经淡了很多。吃或者不吃,无所谓。

大哥的话题从海蛎子开始,然后散漫开来。但无论怎样散漫,都离不开家事。

大哥说,这个冬天还不错,可以赶海打蛎子了,骑摩托车去。嗯,我不吱声,不过心里清楚,老家沿海的滩涂,修了很多大坝,摩托车可以沿着大坝开进去。我猜想,那些海蛎子,就生长在大坝下的礁石上吧。一定是这样。

话题在海蛎子身上绕过一圈之后,开始走向别处。唠得最多的,是以前的穷日子。为什么那么穷呢?大哥从来没有追问。可能是懒得追问。

“那年冬天,家里没吃的了,我去钓了一次胖头鱼,下闷线。一次钓了八十斤,拿到市场上卖,你猜卖了多少钱?”

大哥的话,看官未必全懂。我是懂的。我年轻的时候,也经常钓胖头鱼。冬天钓胖头鱼,是很苦的差事。“下闷线”,更是辛苦。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去遭那种罪!唉,不说也罢。

我关心的是,能卖多少钱呢?大哥说:“八元钱一斤,八八六百四十元!”

嗯,还行,不算少。我心中暗想,要是放到现在,恐怕远远不止这个数。

大哥接下来的一句话,把我吓一跳:“咱爹用这笔钱,在市场上买了十麻袋干白菜叶子,全家人,整整吃了一冬天。”

我陡然明白过来,大哥说的是三年大饥荒时期。那个时期的话题,以前经常在父母和大哥的口中出现。简单说,就是人的日子,跟猪的日子,混淆在一起了,都是吃糠咽菜。整个中国都在挨饿,而乡村,饿得更厉害。借大哥的话说:“咱家没饿死一个人,算是老天保佑了。”

我能理解父母和大哥为什么经常说起那些事,那是刻骨铭心的记忆啊。

那时候我还没有出生。真是幸运,没赶上那个凄苦的岁月。但我确信,我从书上读到的史实,比大哥知道的更全面也更细致……一言难尽呐。

大哥曾经透露一个重要细节,我在史书上没看到过。村里饿死人,可以凭死亡证明,到粮店买二十斤玉米面。有这二十斤玉米面的诱惑,才会有人来帮忙,把死人抬到山上埋掉。干完活,一人一个玉米面饼子。我们那个村庄,也饿死过人,大哥大概也借机吃过玉米饼子。大哥的话,我信,史书上没有记载,我也信。他犯不上为这事撒谎。

闲谈之中,我突然觉得,如果把大哥的话记录下来,就是历史学家唐德刚先生所倡导的“口述历史”。对我这样的小人物来说,这也许是一件真正的大事。一个家庭的历史,也是中国的缩影啊。

大哥今年六十七岁,身子骨很硬朗。还能骑着摩托车去打蛎子嘛,不赖。

大哥说:“村里好多人都羡慕我呢。”

给骗子开门

大哥为婚事闹心了。闹心的表现是偶尔会把自己喝醉。喝的是散白酒。到皮口镇的小卖店里喝。便宜,才几毛钱一斤。买几块饼干,来一杯酒。那时候村里人最大的享受就是吃饼干喝白酒。一杯酒有二两。两口,或者三口,送进肚子。觉得不过瘾,再来一杯。这样一杯一杯的,稀里糊涂就把自己喝醉了。不能经常喝醉,兜里没几个钱,想醉也醉不成,只能是偶尔。

那天大哥回家很晚。晚饭早就吃过了,天色完全黑下来。我站在院子里,站在猪圈旁边。我想不起来站在猪圈旁边做什么。喂猪?好像不是。可能是冲着猪圈撒尿。我经常冲着猪圈撒尿。刚刚撒完尿,就看见大哥。看不清他的脸,只看见一个模模糊糊的黑影。凭感觉,那个黑影就是大哥。那个黑影摇摇晃晃走到我身边,弯下腰,把我抱了起来。大哥张开嘴,在我的脸上一阵乱咬。大哥满嘴的酒气熏得我头疼,大哥满嘴的牙咬得我脸疼。我哇哇大叫起来。父亲走出来,叫大哥把我放下。大哥又咬我两口,才把我放下,从父亲身边摇摇晃晃走进屋子。那一瞬间,父亲肯定知道大哥喝醉了。父亲没说什么,他知道大哥为啥事闹心。其实,他也在闹心。

那年大哥三十出头了,对外说是二十九。在结婚之前的几年,大哥的年龄在二十九的数字上停止了,像蛇的冬眠。在情感的冬天里,大哥的年龄也冬眠了。

在此以前,倒是有一个肥胖的女人来相过亲。那年头胖人很少见,我对那个胖女人充满好奇。我对大哥说,她的大腿,比我的腰还粗。大哥听了没生气,反倒笑了。是那种比较甜蜜比较陶醉比较沾沾自喜的笑。当时他以为亲事能成。那个胖女人对大哥比较友好,还在我家里住了一夜。要是不满意,她不会住下。就是说,八字有了一撇。另外一撇,要等胖女人的父母来写。谁知道,胖女人的父母对写八字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事情不了了之。后来知道,人家是嫌我家太穷,房子太紧巴。

父亲咬了两年牙,终于盖起四间新房,以为从此大哥的婚事就不用愁。谁知道,还是愁。又相了两次亲,女方还是迟迟不肯把八字写完。原因是大哥稍微有一点点缺欠,而且是在脸上。

早年我听过一段相声,两个油嘴滑舌的人在相声里谈诗,其中的两句是:“风吹海面层层浪,雨打沙滩点点坑。”把这两句诗裁剪成服装,穿到大哥身上正合适。由于婚事不如意,他心里难免会有风吹海面的感觉。雨打沙滩的景象是在他的脸上。大哥小时候生过天花,命保住了,但脸上有麻子。大哥是渔船的船长,他大概不会想到,脸上的几个麻子,竟然让他的渔船在情感的海边上长时间搁浅。

一个高个黑脸的男人走进我家。是大哥在皮口镇认识的。我猜想,一定是大哥在喝闷酒的时候认识的。有半年多时间,高个黑脸经常到我家来,说是来给大哥提亲。

高个黑脸每次来,父母都有点儿手忙脚乱。他们不允许我在家里旁听。他们说,出去玩吧。我不走,他们嗓门变粗,出去玩!我不得不走。家里有客人,好歹我得给父母留点儿面子。我走,却不走远,就坐在院子里。孤零零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天上的云彩缓缓地移动,看地上的蚂蚁忙忙碌碌。有时候,我会站起来,望望自家的烟囱,看看它冒烟了没有。我有经验,高个黑脸一来,过不了多久,我家的烟囱就会冒烟。父母把我撵出去,是不想让我看见他们给高个黑脸打荷包蛋。在记忆中,我家的客人,没有谁享受过如此高的待遇。

看见烟囱冒烟,我的心一下子吊起来,嘴里嘟囔着,荷包蛋,又是他妈的荷包蛋!这话我只敢在背后嘟囔,要是让父母听见,我会吃不消。

那天我在院子里玩。在葡萄架底下。葡萄结果了,绿的。我知道不能吃。天天去看,盼它们变成紫色。葡萄变成紫色就能吃了。我没看见紫葡萄,倒是看见了高个黑脸。我家的院墙是篱笆墙,不高,视线越过院墙能看到很远的地方。看见高个黑脸,我从葡萄架底下钻出来,走到门口,把柴门打开。我不喜欢高个黑脸,但还是用这种方式来巴结他。他是父母和大哥最欢迎的人,他们都巴结他,我还能怎样。我不知道该跟他说啥,就啥也不说,脸上挂着笑。高个黑脸走进来,没说话,伸出一只大手,在我头顶轻轻拍一下,脸上也挂着笑。那一瞬间,我心里竟然涌出一股暖流。同时我还觉得,自己刚刚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后来村里有很多人知道高个黑脸来我家的事。我走在街上,总会有人问,那个人,最近来了没有?我知道他们说的“那个人”是谁。起初,我很老实,有一说一。我说,没来。问话的人显得有些失望。我说,来了。问话的人满脸坏笑,说,是不是又吃了荷包蛋?时间长了,我觉得这不是好话,拒绝回答他们。

问得次数最多的,是老钟家黑小子。黑小子年龄跟大哥差不多,也没娶上媳妇,他对跟娶媳妇有关的事,比较热心。

黑小子有一天对我说,那家伙自己都是个光棍,怎么能给别人介绍对象?骗子呀。

黑小子说对了。那家伙确实是个光棍,也确实是个骗子,来我家就是为了骗一碗荷包蛋吃。他告诉大哥很多女人的名字,大哥却没见到一个活女人。为此,家里气氛变紧张了,父亲和大哥用唾沫星子把高个黑脸揍了个半死。

大哥突然有一天兴高采烈回到家里,说,他把高个黑脸逮住了,在皮口镇游街,就像批斗地富反坏右一样,一边游街一边让他自己喊,我是个骗子……我没亲眼看见。我觉得那个场面,一定非常好看。

这样一来,家里的气氛总算缓和下来。以怨报怨,扯平了。

大舅来我家说,其实不是我大哥自己把骗子逮住的。大舅说,要不是他帮忙,凭大哥自己,不可能把骗子逮住,更不可能押着他游街。大舅从此以我家的功臣自居。

沉默的朋友

有句话:“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这话没错。但我固执地以为,舅和舅是不一样的。比如,就在此时此刻,盘旋在我情感之中的,不是大舅二舅,而是三舅。

三舅沉默寡言。他不擅长语言表达。他更愿意用行动表达自己的态度。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五六岁的样子,三舅娶了新娘。那天傍晚,我去三舅家“走穴”,为三舅和新娘讲了两段“瞎话”,就是神话传说或民间故事之类的东西。是父亲批发给我的,我一段一段拿出去零售。那时候,刘兰芳还没有用评书征服广大听众的耳朵,我的“瞎话”在自己的村庄里,还有一点点市场。我还记得,讲完之后,三舅母给我抓了一大把喜糖。应该说,我那天所得的报酬,相当可观。

印象中,三舅的新房,红彤彤一片,红窗帘,红被子,红褥子,红喜字,红蜡烛,三舅母的红衣裳、红袜子,还有她的脸,也是红的。墙上的画,是最红最红的红太阳。那样的红天红地,我今生再也没有见过。

在童年和少年时代,我跟三舅的接触很少。他沉默寡言嘛。在流行的观念中,沉默寡言的人,往往不好接触。实际上,也真的不好接触。我对三舅最深的印象,是他很能吃。那时候,三舅的膝下,已经有了两个女儿。忘了是谁说的,他们一家人吃饭,三舅从不上桌,都是等老婆孩子吃饱,他才动筷子,把剩下的饭菜一扫而光。至于吃没吃饱,只有天知道。还说,三舅一口气吃掉过一盆疙瘩汤。多大的盆呢?有这么大!说者用手比量一下,盆口有最大的西瓜那样大。这话我信。三舅长得人高马大,在貔子窝化工厂当晒盐工,干的是重体力活,不能吃才怪。

之后的记忆里有一大段空白。三舅日复一日去晒他的盐,我日复一日去读我的书,生活轨迹很少交叉。时光的齿轮转得多快啊,一转眼,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结婚生子了,三舅退休了。

某一年春节期间,我去三舅家拜年。三舅执意要留我吃饭。三舅说,不吃不行,不吃,就是看不起我。一个擅长沉默的人,竟然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我哪敢不从?很快,饭桌上就摆满他的盛情,都是肉。猪头肉,猪腰子,猪蹄子,猪尾巴,猪肝猪肺猪下水。三舅用筷子指着盘子里一大块颤巍巍的肥肉,对我说,吃它,过瘾!那天中午,三舅喝醉了,我也是醉意醺醺。

在三舅家吃饭的那年,三舅母已经过世。三舅的日子,寂寞而又单薄。时光的齿轮转得多快啊,又一转眼,我父亲也过世了。守灵的三个晚上,三舅每晚必到。撵他,他不走。就那么默默地陪坐在灵前,上香,烧纸。你问他什么,他答一句。不问,就沉默。我一支接一支给他递烟,我也抽,嘴巴里苦叽叽的。他总是在天快亮的时候离开,回家眯一会儿,太阳出来了,他也回来了。那几天,我总是在背人的时候,默默流泪。很多泪,是为父亲流的。也有一些,是为三舅流的。我感受到他浓浓的情意,对我父亲,对我们家。从此以后,我把三舅当成朋友。每次回老家,都要见见他。见不着,也要打听他的近况。

最后一次见到三舅,是在大哥的葬礼上。凄惨的秋雨,凄惨的北风。三舅站在风雨中,为大哥送行。趁身边没人,三舅掏出五百块钱给我,说,为老大办葬礼用。我说,三舅,你是长辈,不用给钱。三舅哭了,说,想到老大平常气我那些事,不该给钱,不过,他这辈子,再也花不到我的钱了。三舅在葬礼上,就说了这么两段话。说完,继续沉默。

我的眼泪也下来了。三舅七十多岁的人,还在外地打工,他的钱,来之不易。

人到中年,听多了花言巧语之后,我更看重的,就是像三舅那样的沉默的朋友。在你郁闷的时候,默默地陪你坐坐,喝杯茶,喝杯酒,或者,抽几支烟,叹几口气。这样的朋友,会让你在寒天寒地之间,感觉到人情的温暖。

那时候我们长尾巴

村子里有很多尾巴,我们家就有,我也有。

那时候我还小,从记事到十多岁,我们村子里被割掉了很多尾巴,我们家也被割掉了几条尾巴。是生产队派人来割的。拿着刀,一割,就给割掉了。有时候不拿刀,啥也不拿,空着手,冷着脸,瞪着眼,一割,也给割掉了。不过割掉一条尾巴,隔一段时间,还会长。还长还割,一次次重复,日子就这样过下来。

村子里的尾巴,我们家的尾巴,有一个共同的名称,“资本主义尾巴”。

先说说村里的尾巴和我们家的尾巴。其实是一回事。养鸡,规定几只,超过了,就是长尾巴。养鸭子也是。养鹅也是。养猪也是。但养孩子不是,随你便,爱养几个养几个,只要生得出来。据说上面有指示,人多力量大,众人拾柴火焰高。

我记不清当时的规定。到底可以养几只鸡几只鸭几只鹅几头猪?记不清。记得清的是,经常有人犯规多养了几只。这不行,生产队定期派人到家里来数,治保主任,或者民兵,一脸阶级斗争的样子。一二三四五……不等数完就火了,你家怎么回事,搞资本主义啊,伸手抓起一只,一刀就剁了,流一摊血。或者抓起来往地上猛摔,摔完再抓起一只,还是猛摔。他们摔得真好,一下,就摔死了。然后骂骂咧咧走人,到别人家里继续割尾巴。

我们家被割了好几回。我倒是很高兴。每次割尾巴,我都能吃上肉,鸡肉鸭肉鹅肉。不年不节的,要是割尾巴的不来,我怎么能吃上肉。所以每次嘴馋,我都盼着治保主任或者民兵啥的,赶紧来。革命京剧里唱:“早也盼,晚也盼,盼穿双眼。”唱的是我呀。

我最希望家里养猪超标,割尾巴的一来,就有猪肉吃。一只鸡才能吃几天啊,要是一头猪,你想想,还不把人美死。可恨的是,家里养猪从不超标,每年就一头。主要原因,是多了养不起。人都吃不饱呢,拿什么给猪吃。靠吃糠咽菜根本长不起来。村里别的人家,也没听说有养猪超标的。

奇怪的是有一年,村民在自家菜园边上种的玉米也成了尾巴。几个人来村里拔玉米。我们一群小孩子,跟着看热闹。他们专门拔那种根部是紫红色的玉米。那时候玉米正要结棒,拔了怪可惜,一群娘们儿嘴里啧啧啧,拔一棵啧啧啧,再拔一棵还是啧啧啧,把那几个人啧啧得很不好意思,拍拍屁股走人。我至今都在纳闷,怎么根部是紫红色的,就成了尾巴?不是说“根红苗正”么?现在回想起来,这些事,很像是“魔幻现实主义”。莫言不是玩魔幻现实主义么,他的小说里,写过这些事没有?

没想到等我上学以后,我也有了尾巴。我的尾巴叫“骄傲自满”。可能是我的尾巴太小,生产队不割,改成老师来割。老师说,你不要以为学习成绩好,就瞧不起别的同学,不要以为你怎样怎样就怎样怎样,经常批评。可惜,我的尾巴跟村里的尾巴一样,割了还长,比韭菜长得还快,把老师气得够呛。

小时候生活习惯不好,进出门有时会忘了关门,爹不满意,说,你怕夹了尾巴啊。有时妈也说,你怕夹了尾巴啊。他们每次说,我都不由自主摸摸自己的屁股,真怕那地方长出一条尾巴来。可惜没有。后来年龄大些,情窦初开,有一天突发奇想,要是长条尾巴,一边上课,一边用尾巴跟女生抒情,老师还看不见,该多好啊。

你说尾巴这东西,多么神奇,叫你有就有,你想有,反倒没有了。

那些年我们很单纯

我要讲一个单纯的故事给你听。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70年代初。我的年龄大概在七八岁的样子。还没上学,或者刚刚上学。我们那一代人,有个共同的特点,绝对相信大人的话,大人说啥就是啥。我们的脑袋太嫩,不会独立思考。

人这东西很奇怪。自从有了自我意识,就免不了要追问,“我”是从哪里来的。起初,我以为只有自己对此有疑问,后来发现,几乎所有同龄的孩子,都有同样的疑问。

我找不到答案,只好去问母亲。母亲起初不愿意回答,问的次数多了,终于不耐烦,说,是从大白沟里,用䦆头刨出来的。噢,是这样。

村子的东北方向,有一条大白沟。沟里的土是白色的。小时候觉得很奇怪。经母亲一说,就不再奇怪。出小孩的地方,就该有点儿与众不同才对。那些黄褐色的土地,只能生长庄稼和蔬菜。

从此再到大白沟里挖野菜(乡下人家,早年是依靠野菜来喂猪喂鸡),我变得很小心。我用铲子小心翼翼从野菜的根部斩断,而不是连根挖出。我担心挖得太深,会不小心挖出一个小孩。我恪守着心里的秘密,等着看同伴的笑话。要是他们真的挖出一个小孩,看他们怎么办。

过了很长时间,谁也没有挖出小孩。我一下子明白过来,还是挖得浅,看来不用䦆头刨,真就不行。

后来有一天我跟一个小我一两岁的孩子,闲谈中说起自己的身世。我把母亲的话说给他听。他一下子激动起来。他对大白沟没有异议,他的母亲说过,他也是从大白沟里来的,不过,他母亲说,不是用䦆头,而是用铁锨挖出来的。我们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我们都认为自己的母亲不会撒谎。我们争执了很久,唾沫飞溅,但谁也说服不了谁。不蒸馒头争口气,他提议,我们到大白沟里去试试看,看到底是䦆头好使还是铁锨好使。我立马响应,说,去就去,谁输了谁小狗。

我涨红了脸,回家扛了一把䦆头。他也涨红了脸,回家扛了一把铁锨。我们肩并肩,往大白沟的方向走。路上有小孩问我们,喂喂,你们干吗?我们不搭理他们。

说起来,还是我的心事重,路上突然想到,真要刨出一个小孩,我是抱回家去还是扔到沟里?这个问题真难。是我刨出来的,我就是那孩子的爹,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养他?让父母养他,他们不愿意怎么办?会不会打我一顿?要是扔到沟里不管,肯定就是死路一条,怎么忍心?唉,真让人发愁啊。

那个扛铁锨的孩子是不是想到了这一层,我不知道。我没问他,他也没说。估计他想不到。一个头脑简单的家伙,怎么会想到这么复杂的问题。哼哼。

结局明摆着,我不说你也清楚。我东刨刨西刨刨,南刨刨北刨刨。那个孩子尾随我,东挖挖西挖挖,南挖挖北挖挖。刨到自己没了力气,挖到自己一身的汗,这才作罢。归程,满脸丧气,谁都不理谁。

很多年后我想起这件事,自己偷偷笑起来。我笑村里的妇女,她们是不是开过会,达成一致意见,不管哪个小孩问起,就说,他们是大白沟出品的?

我讲这个故事,不是为了逗你一笑。我想告诉你,这种荒唐,现在还在发生。我看见了,在文化领域,扛着䦆头或者铁锨往大白沟方向走的人,有很多。他们想用自己的实践,证明母亲的话是对的。

伪球鞋

读高中那年,我竟然破天荒有了一双蓝色鞋面的球鞋。当然不是那种真正的球鞋,而是一双货真价实的伪球鞋。当时挺流行这样的伪球鞋。比这更好的鞋也有。那些家境较好的学生都穿,就是那种白色的球鞋。那种鞋脏了也不要紧,用鞋刷子一刷,半干半湿的时候,再用白色的鞋粉一抹,嘿,又像新的一样。

记得父亲把这样一双伪球鞋亲自交到我手上的时候,嫩绿的小草齐刷刷地从田野上钻了出来,远远一眺,五脏六腑都舒服。

很多日子以后,我才知道,这双伪球鞋,并不是父亲到商店里给我挑选的,而是他蹲在皮口镇的农贸市场上,用十斤胖头鱼跟一个嘴馋的人换的。

卖鱼就好好卖鱼呗,怎么换了一双鞋回来?这里边肯定有一个故事。我没细问,父亲也没细说。

夏天来了。连傻子都知道,夏天应该穿凉鞋。那时候的凉鞋,大多是塑料做成的。不耐穿。一个夏天穿下来,不是这儿断就是那儿断,转过年,非买新的不可。好在,那种凉鞋很便宜,一两块钱的样子。

父亲决定为自己省下这一两块钱。他笑嘻嘻地对我说,你脚上的球鞋,我看挺好,把鞋带解开,比凉鞋还凉快,是不是?

我没办法了。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穿着伪球鞋过了整整一个夏天。

我的脚很爱出汗。我正处在一个好动的年龄啊,因此,鞋里边每天都是湿的。不是水湿的感觉。水湿涩,汗湿滑。严重的时候,光脚板踩不住鞋底,哧溜哧溜,走在路上,一趔趄一趔趄,不知底细的,还以为我喝醉了。

一有空,我就赶紧把鞋脱下来晒太阳。

夏天过后是秋天。紧接着,冬天来了,父亲又郑重地做出一个决定,不给我买棉鞋了。

头一年的棉鞋还在。还没穿破。可我的脚长得很快,已经穿不下。我穿着伪球鞋过了一个冬天。那个冬天很冷,我的两只脚,都生了严重的冻疮。

就在那年冬天,我萌生了研究经济学的愿望。我到皮口镇的小图书馆,借马克思的《资本论》。我在心里发狠,一定要把经济研究透!研究透了,将来就能赚很多钱。有了钱,想穿什么样的鞋就可以买什么样的鞋,多好!

小图书馆的管理员说什么也不肯借给我。他火了,冲我大吼,你能看得懂吗?妈的,想捣乱是不是?

我再三央求,还是不行。

我的双眼饱含泪水。

五元钱的故事

自从五元钱跟一根葱画上等号之后,我对五元钱就更加重视了。

小时候,也就是上个世纪70年代,连续几年的夏秋季节,我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是到二百米外的菜园里拔葱。拔葱是为了全家人的早饭。洗干净,用刀切了,上面淋一点儿酱油,就是下饭的小菜。那时候对早餐比较重视,要多吃,没有干的还不行。要想多吃,没有葱也不行。父亲和四个哥哥都在生产队干活,每天每人只挣几毛钱。那时候一个工人,一个月三十几元钱,还觉得了不起,牛气哄哄的。现在想想,牛啥牛,一个月才七八根葱。要是父亲知道有一天一根大葱能卖五元钱,他会吓成什么样子?社会的进步真是太快,让人措啥都来不及。

不说葱了,说五元钱。

就在我热衷于每天早晨去菜园拔葱的那几年里,我们家发生了一件大事。的确是大事。有一天父亲发现,家里丢了五元钱。父亲一下子慌了。要知道,丢了这五元钱,家里的经济形势就滑向了崩溃的边缘。父亲一边慌一边愤怒,把老婆孩子一个个找来审问。都说不知道啊,没拿啊。审不出来。父亲更愤怒,开口大骂,骂母亲,骂四个哥哥,骂得他们脸色苍白。家里的气氛紧张极了。奇怪的是,父亲既没有审问我也没有骂我。我躲在炕角,浑身瑟瑟发抖。

那天有个邻居来我家串门,年龄比我大很多,但辈分小,我叫他二哥。他遇到这种事,走也不好,不走也不好。何况,他也是有嫌疑的,不把事情搞清楚,他也证明不了自己的清白。我能想象出来,他一定很尴尬,后悔来我家串门。后来多亏了这位二哥,他的一句话,就把案子破了。

在父亲叫骂的间歇里,二哥突然扭头看我,说,小五子,钱是不是你拿的?就这一句,我立马招供了。其实我早就想招了,但父亲就是不审我。可能是我年龄太小,父亲觉得我的智力还不足以发展到能偷五元钱的程度。二哥的话音刚落,我就抖抖地从衣兜里掏出一个钱包,递给父亲。是一个绿色的塑料钱包,里边规规矩矩地躺着五元钱。父亲把钱收了,一句话也没说。家里很安静。让人恐怖的那种安静。我以为父亲要把我暴打一顿。但没有。现在知道,父亲对我有多么溺爱。

我得解释一下,我偷那五元钱,不是想去花掉。那是很大一笔钱,我没有能力把它花掉。我只想让那张钱在钱包里躺几天。我是为了那个钱包才偷钱的。刚买的钱包,一毛几分钱买的。我到镇上卖破烂卖了一毛几分钱,看到商店里的钱包,好喜欢,就买了。可能是觉得,我经常卖破烂,以后就是有钱人了,没有钱包怎么行。可买回钱包之后,就没钱往里装了。我对不起钱包,就在柜子的抽屉里乱翻,想翻出几分钱安慰它一下,结果就翻出一张五元的。我想钱在钱包里放两天也不要紧,偷偷再放回去就是了。谁知不到一天,就被父亲发现了。

后来有一年父亲给了我五元钱。是他在路上捡的。一个塑料袋,袋里有一张五元钱,还有毛票和分币,好像还有几斤粮票。父亲的思想境界不高,没有把钱交给警察叔叔,而是给了我。他把毛票、分币和粮票留下,给了我一张大票。他一定是想起了几年前我偷钱的事。他可能是觉得,他的小儿子既然那么喜欢五元钱,就给他五元钱吧。我乐得不行。父亲也乐,满脸都是阳光。

每年清明节前后那几天,我都想念父亲,很想很想。一晃,他去世有十年了。要是还活着,就是百岁老人。

贴年画

民谣说:“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

过了农历腊八,年味越来越浓。但说起来也很奇怪,这些年,我对年这东西,兴趣越来越淡。自我感觉,除了手忙脚乱,就是海吃海喝。没啥意思嘛。

常常想起我的70年代。当然是上个世纪的70年代。那时候,过年的第一个好处,是可以解决馋的问题;第二个好处,是可以解决穿新衣服的问题;第三个好处,是可以解决审美的问题。

我特别想说说这个审美问题,标志性事件,是贴年画。那时候的乡村人家,不贴年画,还能叫过年么?

在贴年画这件事上,在我们家,我是一个微型的独裁者,牢牢地掌握着决定权和行动权。想七嘴八舌搞民主?门儿都没有。

贴年画之前,要先买旧报纸糊墙。墙上的报纸,经过一年的烟熏火燎,已经变黄,很不适应辞旧迎新的大好局面,必须彻底加以改变才行。都是在腊月二十七八以前,把家里裱糊一新。我和四个哥哥,有时也包括父母在内,都是裱糊匠。很多年后我才知道,这一行的祖师爷非李鸿章莫属。人家是大清帝国的裱糊匠嘛。

墙面、棚顶都糊好了,等待一两天,让它干透。然后,就可以贴年画了。我都是提前两天把年画买回家。从父亲手里接过几毛钱,一般不会超过五毛,步行四五里路,到皮口镇的新华书店,从几十种待售的年画中,挑选四张。一张年画,也就几分钱。印象中,最贵的,也就一毛一分钱。五毛钱够用了。剩下的钱,可以买几颗甚至十几颗水果糖犒劳自己。这就是权力带来的好处。我竟然没有从中悟出日后的从政之道,可谓愚蠢透顶。是不是独裁会让人变得愚蠢呢?待考。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年画,就是政治宣传画,几乎每一张都“三突出”。从美术史的层面上说,是承袭了50年代的“新年画”风格。1950年全国“新年画创作奖”的获奖作品,《农民参观拖拉机》《劳动换来光荣》《毛主席大阅兵》《新中国的儿童》等等,你一看标题,就能大致猜出它的内容。到70年代,基本还是这个样子。稍有区别的是,把革命样板戏的剧照,也当成年画。

李铸晋和万青力合著的《中国现代绘画史•当代之部》,对“新年画”有这样的评价:“由于政府的推动和大量的印刷发行,新年画创作在全国范围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新年画不仅为巩固新中国政权做出了贡献,也成为绘画为政治服务的样板,同时也对其他画种造成政治压力。”

这段话所提到的“难以估量的影响”,我有切身体会。一则,是让我树立了革命理想;二则,是让我确立了恋爱观。前者是看了一幅女青年开东方红拖拉机的年画,英姿飒爽的,让人羡慕。我暗中发誓,长大后,自己也要开东方红拖拉机。读小学时的作文《我的理想》,写的就是这个。老师看完,笑了,说,咱大队,就一辆东方红,能轮到你来开?后者是看了一幅女青年在稻田里撒化肥的年画,身子骨真结实,还笑盈盈的,好可爱好可爱。我暗中发誓,长大后,就娶这样的女青年当老婆,让她天天在稻田里撒化肥。可惜不久我就知道,我们生产队的稻田太少,撒化肥这种活儿,不够一个人干两天的。唉,这可怎么办呢?愁死我了。

把年画端端正正贴到墙上,剩下的事情,就是欣赏。我每天都要欣赏一番。到邻居家串门,第一件事,也是欣赏墙上的年画。有时候,还一边欣赏,一边浮想联翩。我曾经的理想,曾经的恋爱观,就是这样萌生出来的,你信不信?

队长家的狗

闲着也是闲着,讲个故事吧,讲一个狗的故事。不过要讲狗,必须从地瓜说起。没有地瓜,也就没有狗的故事。

妈给我一个地瓜,吩咐四哥,说你背着老五出去玩,小兔崽子闹死我了。妈正在做饭,我等不及,闹着要吃的,妈生气,把我赶出家门。

四哥那年也就十多岁,我更小。四五岁的样子。年龄是个宝啊,由于小,我才得到一个地瓜,而且,四哥必须背着我。我知道四哥不太情愿,嘴里嘟嘟囔囔。我不管他嘟囔不嘟囔,趴到他后背上,一心一意对付那个地瓜。

地瓜很大,比我的手掌大很多,很可能跟我的脸一样大。熟的,也是凉的。管它凉不凉,能对付饥饿就好。我经常说,小时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饥饿。饿得我好难受。

走出家门没几步,四哥扭过头,说,让我咬一口。他的意思,是想咬地瓜一口,不是咬我。我有点儿不情愿,但不敢不给他咬。我把地瓜送到他嘴边,没想到,四哥嘴巴大开,像很多年后我才认识的鳄鱼那样,扑哧一声,把我的心咬疼了。好可怜,我才咬了两口。我心里合计,我就是再咬两口,加起来也赶不上四哥的一口。我吓一跳,赶紧又咬一口。

四哥猛走几步,咽了那一大口地瓜,又扭过头,说,让我再咬一口。我吓得魂都要飞了,他要是再咬,就剩不下多少了。可是我,敢不让他咬么?正犹豫着,一条大黑狗,不知从哪里冲了过来,冲我们汪汪大叫。四哥吓得身子一抖,我吓得手一抖,地瓜掉到地上。那狗叼起地瓜,飞一样跑远。

四哥把我放下来,捡起一块石头,打那条狗。哪里打得着?大黑狗,在石头的射程之外,津津有味地啃剩下的半个地瓜。

四哥牵着我的手往回走,边走边说,是队长家的狗。

从此,每次见到队长家的狗,四哥都捡起石头打。见一回打一回。以至于那条狗,见了四哥,就远远跑开,有点儿退避三舍的意思。

四哥恨队长家的狗。几年后,队长家的狗死了。四哥那个高兴,在我面前念叨过很多次,说死了好,死了活该。我听不懂他的话。我已经忘了地瓜和狗的那件事,经四哥反复提醒,才好不容易想起来。

又过了几年,四哥十七八岁的样子,到生产队参加劳动,队长还是原先的队长。四哥恨乌及屋,总跟队长闹别扭,搞得队长很恼火。后来队长报复四哥,下手特别狠。那天的农活,是在小葱地里拔草。这活儿我干过,很容易连草带葱一起拔掉。你可以想象,干完活以后,堆在地头的草堆里,肯定会夹杂着一些小葱。四哥说他从草堆里捡了一小把葱,也就比较可信。可队长偏偏一口咬定,葱是四哥偷的,罚款五元。那时候,一天的工分,才几毛钱,五元是个大数啊。

后来没有了生产队,队长变成了居民小组长,权力大大降低,或者也可以说,是丧失了权力。四哥说,活该。他觉得很解恨。

这些事,至今已有四十多年。现在想想,没有狗的故事,四哥就不会跟队长闹别扭,不闹别扭,队长也就不会故意找茬罚款。这说明,不良情绪,会像癌症一样,四处扩散。所谓迁怒,就是扩散的过程,是恶的源头。

我讲这个故事,没有丝毫贬低四哥的意思。他的心理很正常。他的故事,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有不同的翻版。也就是说,遗忘虽然是一味良药,但谁也不肯服用它。

运动会

看北京奥运会,我时不时想起小时候看过和参加过的运动会。似乎很奇怪。想想,又不觉得奇怪。一回事嘛,规模不同而已。

印象中,在我的童年时代,“群众性体育活动”搞得不错。几乎每年,大队都要开一次运动会。那时候不叫村,叫生产大队,下边是生产小队,上边是人民公社。大队运动会都是安排在农闲季节,大多在初秋,庄稼在地里长着,离收割还有些日子,耽误几天不要紧。那时候日子过得清汤寡水,但运动会的气氛很热烈。运动会每年都在我们学校的操场上举行。很多红旗,很多彩旗。很响亮的歌声。很多人。社员们都放假,学校也放假,男女老少,能来的都来。哪个选手得了冠军,会立刻成为名人。人人都盼着自己小队能赢。没有金牌榜,按分数算,总分数第一名,就是最大赢家。记得我们小队得第一名的时候,全队上下那个高兴,比吃了一口猪头肉还高兴。

记得有一年,我们小队的一个女孩,被选手投掷的标枪扎了脚,疼得哇哇大叫。

公社也开运动会。要是谁能在公社运动会上拿到冠军,更是不得了,幸运的会被工厂招工。公社运动会我也去看。运动员里边,熟人少,不那么兴奋。

学校也开运动会。小学、初中、高中,都开运动会。

小学开运动会的时候,我的角色,以观众为主。个头小,步子短,力气少,没办法,只能混在观众堆里起起哄。有一年,班主任老师心血来潮,让我上场跑“百米速算”。就是在百米中间停下来,做一道数学题,然后再跑向终点。我不想跑。确切地说,是不敢跑。要是跑在最后,多丢脸啊。老师瞪起眼珠子,说,你的学习成绩好,你不跑谁跑?没办法,只好跑。心里七上八下地站在起跑线上,正准备起跑,一个同学飞快赶过来,小声告诉我一个数字,是那道数学题的得数。对吗?同学说,没错儿。我很感动,对他说,明天,我拿土豆饼给你吃。很快,发令枪响了。我最后一个跑到数学题那里,也没看题,赶紧写上那个数字,起身再跑,第一个冲过终点。我们班同学一阵欢呼。老师接过我的题,看一眼,说,错了!我心里冰凉。幸运的是,后边的选手,也都错了。我成了冠军,但这冠军不太光彩。我回到自己班级的座位上,揪住那个报信的同学的衣领,对他说,明天,我不拿土豆饼给你吃了。

每逢学校开运动会,我表哥都趾高气扬,见了谁都不爱搭理,见了我更不爱搭理。他擅长运动,喜欢“五项全能”。运动会前几天,他把学校的标枪和铅球带回家,在街道上抛来抛去。有时候还一个人在田间地头跑来跑去。他的临阵磨枪还真见效,每次运动会,他都能得到很多奖品,毛巾、香皂、田字格本、横格本,都有。我嫉妒得眼睛发蓝,盼着运动会早点儿开完。表哥的学习成绩不好,平常日子,他不敢在我面前嚣张。我不知道表哥的想法。以我的小人之心猜测,要是学校天天开运动会他才高兴。

读初中和高中的时候,我都在重点班。重点班是学习尖子,但不是运动尖子。矬子里边选大个,我只好硬着头皮上场,还是主力,短跑,一二百米。可气的是,连续几年,每次的成绩都完全相同,预赛第三,决赛第五。唉,啥也别说了,好好学习吧。

一晃很多年,老家的日子也越来越红火,让我纳闷的是,无论是村里,还是镇里,都很少开运动会。怎么回事呢?是一心扑在经济上了?

北京奥运会结束之后,我突然萌生了运动的念头,每天早晨都早早起床,到街上跑一会儿。不敢做奥运冠军梦,只是想运动运动。坚持了几天,有点儿不太适应,改成散步。

还好,散步一直坚持到现在,我发现自己苗条了不少,身上也清爽不少。

我的头脑里似乎也有一点儿奥运精神,你说是不是?

杀年猪的日子

杀年猪的日子到了。乡下习俗,元旦之后到春节之前,都是杀年猪的日子。猪的号叫,就是辞旧迎新的号角啊。很多农民,以及农民子弟,已经习惯于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猪的绝望之上。

小时候,每逢杀年猪的日子,我都有一点儿莫名其妙的兴奋。民谣里说:“小孩小孩你别哭,过了腊八就杀猪。”就盼着这一天嘛。不光有肉可吃,还可以把猪尿泡吹起来当球踢,要多开心有多开心。遗憾的是,苦苦等待一年,才能得到一个猪尿泡,踢几天就破了。要是天天都有猪尿泡可踢,说不定日后就能成长为足球健将呢。

杀年猪的日子,也是亲戚好友聚会的日子。杀猪的人家,会喜着脸提前发出邀请,说哪天哪天,来家里吃肉啊。这是最基本的礼节,不请不行。你不请,人家会说你是“房顶开门”,不走人道。被邀请的人,也都喜着脸答应,好啊好啊。哪能不答应呢,一年的萝卜青菜吃下来,就盼着杀猪解馋,酸菜炖白肉,萝卜干血肠,多好的“嚼咕”,错过了可惜。

时光倒退三十年,杀年猪的时候,请谁不请谁,都要用手指头掰清楚,弄不好,是要得罪人的。

文友马廷奎写过一篇微型小说,说在他老家的村子里,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大家族中的老大第一天杀猪,老二便第二天杀,老三呢,肯定是第三天杀。要是老大不动手呢?老二老三肯定不动手,耗着,在心里较劲,看谁耗得过谁。你不能耗到除夕那天杀猪吧?你不能,人家屠夫没时间伺候你。耗的结果,往往是老大先妥协:“唉,没办法,咱是老大呀。”而几顿杀猪菜吃下来,兄弟妯娌几个心情都不舒畅。这是一场暗斗,还都说不出口,憋着劲,明年年底再接着斗。

读这样的小说,真是让人心凉。但小说很真实,虚构的成分很少。

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理解,至于这样么?还真就是这样。我是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对此有过刻骨铭心的感受。

想想吧,日子清苦,兄弟几个的嘴巴都淡,肚子都空,一顿杀猪菜,多的时候,能吃掉半头猪。看官可能会有疑问,你这话说得,也太夸张了吧?说实话,一点儿也不夸张。有经验的屠夫都知道,一头猪,一刀下去,放了血,再把内脏拿掉,差不多就能去掉体重的三分之一。补充说一句,以前人的日子清苦,猪的日子更清苦,吃糠咽菜的,长不大。养一年,也就一百几十斤,要是能长到二百斤,全村拍案惊奇。这么小的猪,除了近三分之一,再除了骨头,剩多少肉啊。吃掉半头猪,不算夸张。谁先杀猪谁吃亏,这毫无疑问。第二天杀猪的人就占便宜了,头一天满肚子的肉还没有消化完呢,还能吃多少?第三天杀,就更占便宜。

往事不堪回首。现在日子好过了,谁也不会在这种小事上斤斤计较了吧?但记住这些,很重要。

已经连续好多年,到了杀年猪的日子,我都会接到电话,邀请吃杀猪菜。

正说着呢,电话来了,是七婶。不是我七婶,是朋友老罗的七婶。头些年,我年年都到老罗家吃杀猪菜,后来老罗变成了候鸟,在城乡间来回飞翔,不方便养猪,就改成到七婶家吃杀猪菜。

七婶说,过两天家里杀猪,你来呀?我笑了,说,好,一定去!七婶说,你多带几个朋友来呀,人多了热闹。我说,必须的。嘿嘿。

二哥和公羊

二哥不是我的亲二哥,是邻居家的。两家都是从山东掖县过来的,山亲水亲,人更亲。经常走动。记忆里,二哥几乎每天晚上都到我家串门。跟父亲说闲话,跟我说闲话。二哥有一天心血来潮,为我勾画了一幅未来的图景。二哥说,等你高中毕业,咱俩合伙收破烂去,兼营磨剪子抢菜刀……我吓了一跳,心说,我才不要收破烂,更不要磨剪子抢菜刀。

二哥的日子过得比较干燥。他大概有六十多岁,还是光棍一条。

二哥年轻的时候,有过很多次相亲的经历。在他不年轻的时候,也有过很多次相亲的经历。光村里的首席媒婆许凤仙就前后给他介绍了两巴掌。都不满意。开始是姑娘们不满意。二哥闷头闷脑,本来话就少,见到姑娘,一紧张,一激动,浑身发硬,连舌头也硬,更是说不出话来。姑娘们不满意,说,哑巴嘛,一棒子打不出个屁来嘛,怎么跟他过日子?不行,不行的。后来二哥的年龄大了,姑娘们开始退场,上阵的都是寡妇。而且无一例外,身后都拖着“油瓶”。照二哥的意思,“带一个女孩也可以”。可怪就怪在,那些寡妇的身后都拖着一个男孩,有的还拖了两个男孩。二哥心说,我自己找媳妇都难死了,将来还要为别人找媳妇,不干!最后,连最敬业的媒婆许凤仙都泄气了,说,想吃王老二一个猪头,咋就这么难呢?当地习俗,男女结婚,都要答谢媒婆一个猪头。许凤仙的话里还藏了另外一个意思,说到底是不甘心,有了挫折感,二哥要是一辈子不结婚,她许凤仙的“事业”就不能算圆满。所以呢,许凤仙一次次卷土重来,有屡败屡战的意思,也有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意思。

我还记得其中的一次。那次相亲,二哥大概才三十出头,也是许凤仙当媒人。许凤仙说,姑娘的名字叫淑花,今年芳龄才二十八。许凤仙说,淑花是个好姑娘,脸大腚大奶子大……没等许凤仙说完,二哥的寡母就叫了一声好,说完还直勾勾瞅了二哥一眼。二哥没表态,但脸上的表情在那儿,愿意了,急不可待的怪样子。二哥的寡母肚子里有谱,满心欢喜,但还是用眼睛责怪了二哥一下,熊样子,连口水都下来了,没个出息,不怕人家笑话。

二哥的寡母一连串叫了五六声“好”之后,事情就定下来了。赶紧相亲吧,相亲。

为了那次相亲,二哥的寡母费了很大心思,也费了很大力气。把三间平房里里外外都打扫过了,要多亮堂有多亮堂。吃的,喝的,还有给淑花姑娘的见面礼,经过充分论证和比较之后,也都准备好了。总的形势是万事俱备,只欠淑花。

相亲那天,二哥一大早就起来了。东瞅瞅,西瞅瞅,看看哪里还有不周到的地方。那天的二哥跟以往不同。那天的二哥,眼睛里光芒万丈,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

早晨八九点钟,有人看见二哥蹲在门外的老槐树底下,给他的大公羊洗澡。洗得真叫仔细,唐朝的宫女给杨贵妃洗澡也没洗得那么仔细,连洗衣粉都用上了,搓得满身都是泡沫。搓一阵子,再揉一阵子,用清水冲去泡沫,再搓,再揉,再冲,好了,好一只白羊!大公羊本来就是白的,可它从来没有这么白过。除了四只蹄子是黑的,别处都白得不能再白,像一身白礼服,酷毙了,帅呆了,戴上一朵小红花,就是一个活脱脱的新郎。

说到这一层,大公羊要比它的主人幸运多了。二哥活到三十出头,还没当过一次新郎。大公羊还不满五周岁,已经当过很多很多次新郎。村子里的母羊都是它的新娘。附近村子的母羊也是它的新娘。老话说,人跟人是不能比的。这话没错,可就是不太全面。别说人跟人,有时人跟羊也是不能比的。

太阳爬到老槐树头顶的时候,媒婆许凤仙的大嗓门在二哥家门口响了起来。老二,老二,出来迎客人呐。二哥慌慌地出来。二哥的寡母也慌慌地出来。都愣了。许凤仙身边站了一个小老头,哪里有淑花的影子?二哥问了许凤仙一声,淑花呢?许凤仙说,淑花病了。随手指一下身边的小老头,说,这是淑花她爸。二哥只惦记着淑花,对小老头没有多大兴趣,听说淑花病了,着急,脱口说一句,病了,要不要紧?许凤仙抬起胳膊,捂着嘴笑。

小老头在门外站一会儿。看老槐树,看树下的大公羊。没说什么。进了院门,还是看。进了家门,接着看。所谓的相亲,还有一个通俗的说法,叫“看家”。就是要看。看他个天翻地覆,看他个水落石出。换句话说,是做一次调查研究。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嘛。最后,小老头的目光落到二哥身上。说是“看家”,实际上光看家还不行,还要看人。不知道什么原因,二哥的目光没有迎上去,而是躲开了。小老头是有些学问的,看过《麻衣相法》,懂得“眼斜则心不正”。二哥的目光一躲,明显留下“斜”的痕迹,小老头心里咯噔了一声。但他沉得住,还是什么也不说。

小老头对二哥的坏印象,是从饭桌上得来的。他更坚信自己的看法,此人“心不正”。

见到生人不爱开口是二哥的老毛病。二哥的寡母急。许凤仙似乎更急,把话头挑来挑去,终于挑到大公羊身上。小老头接过许凤仙的话头,说了一句,那只大公羊,不错嘛。说到大公羊,二哥突然来精神了,垂杨柳遇到了龙卷风,张狂得厉害。他开始说话了。说什么呢?从买羊说起,说到放羊,再说到给母羊配种。说到配种的时候,二哥满嘴都是唾沫星子,身子还一耸一耸的,好像给母羊配种的不是大公羊,而是他王老二。小老头放下筷子,脸子也掉下来,乌云密布。小老头说,给母羊配一次种,多少钱?二哥没注意到小老头的脸色,仍然兴致勃勃,他伸出五个手指头,在小老头眼前晃了晃,说,五毛。小老头掏出五毛钱,扔到饭桌上,对许凤仙说,今天,就算是让大公羊给我配了一次种。说完下地,穿鞋,头也不回,走了。许凤仙赶紧跳下炕,脚赶脚地追出去。二哥还在犯迷糊,心说,好好的,怎么就走了呢?二哥的寡母没说什么,心里却是凉透了。想忍,终于忍不住,布满皱纹的脸上,老泪纵横。

二哥迷迷糊糊走到门外,看见老槐树底下的大公羊,还是一身的白礼服,还是一副新郎的嘴脸。他一下子清醒了,大公羊,你坏了老子的好事!

二哥把大公羊杀掉了。不是用刀,而是一把铁锨。一铁锨下去,削掉了公羊半个脑袋。羊血喷到老槐树的树干上,很红。

关于相亲这一段文字,我是通过二哥一次又一次眼含热泪的诉说,再加上合理想象,虚构出来的,可能跟事实有点儿出入。不过我觉得,即便有点儿出入,也不会太大。我跟二哥接触的时间太长了,我了解他。我还想请他到我的某一篇小说里边,好好地表演一下呢。

苹果的气味

苹果的气味从童年的方向飘过来,越来越浓,越来越浓,浓得化不开。此时此刻,书房的每一个角落,写字台上,甚至是电脑的键盘,都落满了苹果的气味。我的手指在键盘上敲打,那气味便水珠一样溅起来,在嗅觉的领地里跳起欢快的舞蹈。

苹果的气味里有田野的消息,有风雨的消息,有春天、夏天和秋天的消息,有甜的消息和一点点酸的消息。是的,就是这样,苹果的气味里有很多我喜欢的消息,从遥远的童年飘过来,源源不断地飘过来。

我对苹果的认识就是从它的气味开始的。应该从气味开始。也只能从气味开始。

是读小学的时候吧,我到离家两公里的皮口镇上去“探险”,在百货商店里,被苹果的气味深深地吸引。那么好的气味,我以前从来没有闻到过。那家商店的门向东开,进了门,左手的那一端,就是苹果柜台。右手的那一端,是各种百货,肥皂,洗衣粉,还有毛巾。毛巾上都印着伟大领袖的语录,“东风压倒西风”什么的。朝右边的方向一直走,可以通过商店的另外一扇门走到大街上。我很少往右边走。右边的气味很难闻。还是左边好。左边有苹果的气味。

苹果装在穿着白色油漆的木槽里,一个挨一个,每个木槽里都蹲着一块木牌,木牌上用粉笔标出苹果的品种,“国光”“红玉”“红元帅”“黄元帅”。我不懂这些字的意思。我只知道,有些苹果是红色的,有些是绿色的,有些是半红半绿的,有些是黄色的,有些苹果上面还挂了一层白霜。我就知道这些。

木槽迎着顾客的那一端摆得比较低,这是很聪明的摆法,可以增加苹果对顾客的吸引力。我被深深地吸引了。可惜,我不是顾客,只是一个看客。

我把手伸进自己的衣兜。衣兜里什么都没有,除了我的五根手指头。没有别的办法,我只能在苹果柜台前面做深呼吸。深深地吸一口气,用力把苹果的气味吸进来,憋住气,把苹果的气味消化掉,然后再把剩余的废气缓缓地排出去。就这样,一次一次又一次,反复做下去。我很纳闷,我吸收了那么多苹果的气味,好像那些气味并没有减少,这是怎么回事呢?

卖苹果的售货员是个好看的大姑娘,她笑眯眯地看着我。她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我很羡慕她。我羡慕她能够天天跟苹果的气味在一起。

我做过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长大成人,娶了一个卖苹果的女人做妻子。每天回家,她都带了满身的苹果味。我幸福极了,像苹果里的虫子一样幸福。

连续很多年,每次到皮口镇,我都要去看看那些可爱的苹果,都要拼命去吸一些苹果的气味。

我一次一次问自己,谁吃了柜台上的那些苹果?

我心里很难过。每次走出那家百货商店,我心里都很难过。

我的自卑感就是那时候长起来的,比雨后春笋长得还快。

现在我才真正认识到,苹果的气味,曾经对我的童年进行了多么残酷的空中打击。

我不记得自己第一次吃苹果的情景了。完全不记得。在这里,记忆跟我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

这样也好,你说是不是?

有苹果的气味陪伴我的童年,已经足够,我不能奢求太多。

我的一位作家朋友,曾经跟我说起他小时候吃苹果的事。他连苹果核都不放过,完全彻底地吃下去。他还说起他怎样跟村里的一群孩子争抢别人扔掉的苹果核。怎样嗷嗷叫着,怎样在泥地上打滚,怎样撕破了衣裳回家挨父母的臭骂。他说得动情,似乎也有些辛酸。我倒是有些羡慕他,至少,在他小的时候,偶尔会有苹果核可抢,偶尔会有苹果可吃。我觉得他很幸运。

还有一位朋友说他小时候,每年秋天,他父亲都能“走后门”到罐头厂买回半水桶的苹果核。看到父亲提着水桶走进家门,是他最快乐的瞬间,可以说是终生难忘。这位朋友的童年,让我嫉妒。

现在情况大不一样,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苹果已经成为生活中极其普通的日常消费品,而且品种也比过去增加了很多。我们应该用感恩的心态来面对这样的变化。

奇怪的是,我再也闻不到苹果的气味。这是真的。

苹果的气味在我眼前消失了。也许,它只能在我的童年里存在,在我的回忆中存在,越来越浓,越来越浓,浓得化不开。

阳台上的牵牛花

6月中旬,阳台上的花陆续开放。天竺葵、美女樱、月季、金盏菊和牵牛花,都陆续开放了。最亮眼的要属牵牛花。微风吹过,它们的叶子和花朵在空中轻轻地抖,像禁不住痒痒,笑个不停。在街道上行走的人,时常要仰起头来看上一会儿。有时还会吸引几个衣着鲜艳的中年女人,她们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对我的阳台指指点点。

那天赶巧了,正好我进了阳台,几位女士亮开嗓门跟我打招呼。她们说话的语气很像是享受副处级待遇的女干部。她们说:“喂,楼上养花的同志……”我原以为现在的成年男人都是“先生”,听她们一说,我才明白过来,别的男人都是“先生”,我呢,还是“同志”。我心里这样嘀咕,脸上却挂满了笑容。我耐心回答她们的问题。都是些跟花有关的问题。我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她们,不知道的呢,就老老实实回答,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总的来说,谈话的气氛很友好。她们散去之后,我心里还在接着嘀咕:偶尔跟几个陌生女人说说话,也挺好的。这种事即便是发生在阿拉伯国家,大概也不算是丑闻吧?

我经常到阳台上忙忙碌碌,为各种花草浇水、施肥、松土,还要修剪一下病枝和病叶。我准备了一些小巧的工具,小剪刀、小铲子、小锄头,都是小的,其中还包括我的小心翼翼。这些都很重要。我的想法是,你要是喜欢花,你就要对它们好,就像你要是喜欢哪个女人,就不能天天打她的屁股一样。

我掌握不少花卉知识。这些知识以前在书上看到过,但总也记不住。现在有了养花的实践,这些知识就化成了我的血和肉,每天都带在身上。老话说:“实践出真知。”真的是这样。现在要是以牵牛花为话题,我会唾沫飞溅跟你说上半天。这还仅仅是介绍个概况。在这里,我不想说那么多,只说一句,牵牛花按逆时针的方向旋转,缠绕在可以缠绕的物体上面。为什么会这样呢?答:它喜欢这样,于是就这样。

我的牵牛花,每一株都缠绕在阳台的栏杆上,一扭一扭,向高处攀援。它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向上的路,总是很曲折。它们说对了。这么多年,我的人生经历也证明了这一点。

我的牵牛花,不仅仅是缠绕在阳台的栏杆上,它们还缠绕了一些人和一些事。有时候想起来,这些人和事,似乎比牵牛花本身更耐人寻味。

种植牵牛花的想法,从早春开始。熟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亲近自然的人,喜欢花花草草这类东西。当然我喜欢的不仅仅是花花草草,还有别的,比如天空中一朵一朵的白云。可我对白云只能远远看着,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它们在空中飘来飘去,今天去了北京,说不定几天后又去了上海,我有什么办法呢?用一根绳子把它们拴在阳台上?

不要胡思乱想,还是老老实实种花养草吧。

我经常往卖花盆的地方溜达。今天看好买一两个。明天有了新的想法,再去买一两个。没有计划,没有章法。这样买来买去,就跟一个卖花盆的女人混熟了,有时还彼此开两句玩笑。这个女人的脸上隐藏了一朵大丽花,一看到我就开放,鲜艳极了。但也有不开放的时候。那是一个黄昏,下班以后,我在街上拐一个弯,拐到她的商店里去。远远地,我就听见她跟儿子吵嘴,嘟嘟囔囔,很气愤的样子。她儿子是小学生,正趴在一张小桌子上写作业,不时抬起头跟她顶撞两句。她看见我,只是点点头,脸上怒容未消。我动了动手指头,把她叫到一边,小声说:“你这样不行。你要学会表扬孩子。好孩子都是表扬出来的。”她挑了一下眉梢,说:“真的?”我点点头,说:“真的。”她的嘴角轻轻颤一下,脸色开朗了许多。她很快走到儿子身边,大声说:“你要好好写作业,听见没?你要是写好了,我就表扬你。你要是写不好,我就打你。”说完还回头看了我一眼。我笑了。是苦笑,心里沉甸甸的。

牵牛花盛开的季节,岳母经常到我家里来。来了,也不说什么,直奔阳台而去。有时在阳台上一坐就是两个多小时。我觉得岳母的行为有些怪异,她想干什么呢?后来,岳母说话了。岳母很严肃地对我和妻子说:“自己家养的花,自己不看,都叫别人看了去,不是太吃亏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很严厉了,应该说是批评了,或者说是一种警告。我一个劲地点头,满脸都是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表情。妻子的表现很一般,背过身子,偷偷地笑。

岳母离开以后,妻子告诉我,岳母从我家楼下经过,每次都站在人行道上,仰视阳台上的牵牛花,每次至少要仰视十分钟。

我觉得岳母的话很有道理。当天吃晚饭的时候,我盯着女儿看了又看,看得女儿有点儿发毛,开始用眼神向妻子求助。

妻子说:“你干吗?神经病啊。”

我很严肃地说:“自己家养的花,自己不看,都叫别人看了去,不是太吃亏了?”

女儿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很像是一朵粉红色的牵牛花。

作家的旅行

聊聊旅行。阿成的话:“没有聊天的生活,那还叫生活吗?”

好,咱们聊聊旅行。

往大处说,我们都是天地间的行人,都在旅途之中,人生的终结,也是旅途的终结。往小处说,是离开住地,到别处,走走,看看,看看风景,看看风景之外的种种妙处不妙处;是换一个环境,让自己紧绷绷的神经,松弛一下。很多人热衷于旅行,原因可能就在于此。

今天只聊小处,说走走看看。

常人的走走看看,可能只是走走看看,在这样或那样的景点,拍几张照片,作为“到此一游”的物证,或待来日回忆之用。搔首弄姿,或不搔首不弄姿,都随心情。旅行中,可以捎带着,尽吃喝之兴。

作家不是这样。或者说,不完全是这样,不应该是这样。

我认识的作家里边,最喜欢走,最会走,走得最好的,是阿成。就是那位写过《年关六赋》的阿成,写过《安重根击毙伊藤博文》的阿成。以我对他言行的了解,以及对他作品的了解,可以得出结论,他的很多作品,都是走出来的。在我眼里,阿成是一个“职业精神”浓度非常高的作家。在这方面,我自愧不如。好在,我终于认识到这一点。亡羊补牢,好歹也会挽回一些损失的吧。

我跟阿成一起走过两次。第一次,我陪他走大连,走旅顺口,走瓦房店的乡村和海滨。晚上住宾馆,三四文友,就某个文学话题,还搞了一次座谈。前后才三天时间。对于我,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生动的阿成,而且聆听了他对文学的感悟。对于阿成,收获之一,是写出一部中篇小说。我在《中国作家》上读过那个中篇。小说的内容,跟那次的一走,有密切关系(我很纳闷,他是怎么“鼓捣”出来的?这太可怕了)。另一个收获,是委托我,把聊天式座谈的录音,整理成文字稿。《小说林》发表后,竟然在全国小小说创作领域,引逗出不小响动。

之后是走长春。不是在市内走,是到乡下。闲聊时,阿成说道,作家,应该成为“背包客”,要有走四方的冲动,要有走四方的脚力和脑力。一席话惊醒梦中人啊。

遗憾的是,阿成2010年夏天亲自策划的北大荒之行,我因别的事情拖累,没能如愿。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遗憾。我知道,在我的作品库里,少了关于北大荒的一笔重墨。也非常有可能,是少了关于人生关于文学的一笔重墨。

从阿成的随笔集《影子的呓语》里边,很容易看出他的走痕。《吃在朗乡》《德莫力鱼》《东方的温州》等等,都是,篇幅占据整本书的一半以上。

阿成给我的感叹太多了。他把旅行和写作,拧在一起,变成一股绳。这股绳,很粗,很结实,很“给力”。他善于在旅行中徘徊。不是脚步的徘徊,是情感的、思绪的徘徊。他的徘徊功力,近于登峰造极。

另一个会走也善于徘徊的作家,是汪曾祺先生。汪老文风,山高水长。汪老的随笔,让我度过许多宁静惬意的时光。枯燥的日子,让人蹙眉的日子,读读汪老的文章,顿时身心两闲。这样的前辈作家,可以归于顶礼膜拜之列。

我很喜欢汪老的游记。他的《天山行色》,堪称游记中的楷模。他是摄取“小景”的大师。他不屑于告诉读者,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不说这个。只说途中的一点,用摄影的行话,是“兴奋点”。围绕这一点,徘徊出一篇文字来,足以遣兴,足以娱人。这就足够了。

当文学遭遇旅行,不走,你就对不起文学。说到这里,我又想起阿成的一句话,有些模糊,大意是,我就是要不断地下去,没人请,也要下去!

对于作家而言,下去,就是走四方,一走再走。

四月的行乐

辽东半岛的4月,只能算是早春。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要四处走走。到山上走走,到乡下走走。从古到今,像我这样的人,大概不算少数吧。李渔《闲情偶寄》“春季行乐之法”说:“花可熟观,鸟可倾听,山川云物之胜可以纵游。”我不觉得“行乐”有什么不对。杨恽《报孙会宗书》中说:“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看似胸无大志,看似“消极”,细品,却也有点儿道理。退一步说,单调枯燥的日常生活,需要不断调剂。在屋子里憋屈了一冬,即使没有“山川云物之胜”,也该出去透透气。

我常去的地方,有两座山,东屏山和老帽山。都不是高山。还有一些小村庄,也常去。古代某地的谚语:“踏青须带小鸡钱。”指的是暮春,“田家伏卵哺雏,巷陌皆满”,不小心踩死踩伤,要赔偿人家一点儿钱。这个谚语很有人情味。我的性子急,等不到暮春,早早就去了。这样做至少有一个好处,可以省了“小鸡钱”。

所谓“四月的行乐”,对我来说,就是看春,听春,咬春。

早春很好看。好看就是美。美,可以从一只茶杯开始,也可以从一树杏花开始。东屏山和老帽山下的小村庄里,杏树很多,4月著花,一片绚丽,有如少女羞红的粉腮。“红杏枝头春意闹”,是应该好好地闹一闹。还有梨花、毛樱桃,也跟着闹。挺好。老帽山的映山红,“灼灼其华”,也不错。最赏心悦目的,是“杨柳依依”。杨柳的初绿,应该是4月的底色吧?在一条乡村小路上,面对两排高大的、刚刚爆出鹅黄嫩芽的柳树,我“依依”了很久。我心里很柔软,无端地觉得,生活是很可爱的,生命是值得珍惜的,哪怕是草木般的生活,哪怕是草木的生命。

除了木本植物,一些细小的草本植物,也可观可赏。紫花地丁、蒲公英、白头翁、委陵菜,都开花了。要走到近处,用“特写”的眼光去看才好。它们开得那样任性,那样无拘无束,让我感到山野也有“亲情”。在老帽山,我看见过一株不知名的野花。叶子似牡丹,却小得多。管状花,淡蓝色,别有风韵。我查过一本植物图谱,没有找到它。它到底是谁呢?

幸运的话,还能看到蝴蝶。白蝴蝶,花蝴蝶。我以为蝴蝶是吃花粉的。可我在4月初就见过它们,周围的山坡上一朵野花也没有。奇怪,这么早出来干吗?吃什么呢?

看水族。我在一湾浅水中,看见过一只蝼蛄虾。我伸手指给朋友看,那虾倏地逃到水中的一片枯叶下面,只露出两只小眼睛,瞪着我。我还隐隐约约看见一小群麦穗鱼,倏忽来倏忽往,游兴甚浓。周作人散文《金鱼》中有这样的句子:“我想水里游泳着的鱼应当是暗黑色的才好,身体又不可太大,人家从水上看下去,窥探好久,才看见隐隐的一条在那里,有时或者简直就在你的鼻子面前,等一忽儿却又不见了……”我也觉得这样才有意思。周作人喜欢鲫鱼和白鲦,我也喜欢。但在一汪浅浅的水湾里,我觉得小小的麦穗鱼,最为适合。

听春。听什么?听鸟声。没有鸟声的春天是寂寞的。古人说,“鸟鸣春”。鸟在春天才叫得欢。入夏之后,就不大叫了。但麻雀好像是个例外。鸟可听,也可看。但看不如听来得容易些。4月的鸟声比较稀少,山雀、柳莺、喜鹊,大概还有一两种我叫不出名字的鸟。到5月,鸟声才会密集起来。但人这东西是很怪的,越是稀少,也越觉得珍贵。

还有更珍贵的,是听山泉的长吟。稍嫌单调,但不知疲倦,执着得很。由于这种或那种原因,我的脚步所至,已经很难见到山泉。“很难”不是绝对没有。幸运的是,我曾经在老帽山,“逮”到过一股山泉。前面提到的蝼蛄虾和麦穗鱼,都是这股山泉中的“风景”。我和两位朋友逆流而上,在山泉中一巨大而平坦的花岗岩上野餐。泉水从一侧绕过花岗岩,落差处形成一个小小的瀑布。那一顿野餐,我们三个人,都有了醺醺的醉意。陆羽《茶经》上说,饮茶,“用山水上,江水中,井水下”。听淙淙的泉声,我心里一直在想,要是能用这清澈的“山水”来泡一壶茶,该多好。

很多年了,我对咬春一直兴致不减。咬春,说白了,就是吃野菜。

汪曾祺先生有一道拿手菜,荠菜拌海米。在《文章杂事》中,他提到过这道菜的做法:“荠菜焯熟切碎,香干切米粒大,与荠菜同拌,在盘中用手团成宝塔状。塔顶放泡好的海米,上堆姜米、蒜米。好酱油、醋、香油放在茶杯内,荠菜上桌后,浇在顶上,将荠菜推倒,拌匀,即可下箸。”将过程说完,他老人家还不无得意加一句,“佐酒甚妙”。几年前,三五好友相邀踏青,在乡下的一位朋友家里吃午饭,我忽生雅兴,照汪老的法子给大家做了一道荠菜拌海米。我不懂厨艺,东施效颦而已。而且不知香干为何物,只好让它缺席。做得怎样呢?大概还行。满桌的菜,它是第一个被吃光的。或许是朋友们给我面子。由于懒惰,以后再也没有做过。

还是由于懒惰,我更喜欢可以生吃的野菜。苣荬菜,苦荬菜,白花地丁,蒲公英,野蒜。洗干净,用莴苣或豆腐皮打包,蘸豆瓣酱,入口极爽,大概也可以说是“佐酒甚妙”。我更偏爱苣荬菜和野蒜,每年春天,不吃上几回,绝不甘心。对野蒜,我还“发明”了一种吃法,快刀细切,加上品酱油,佐手擀面,能吃得满头流汗,给海参鲍鱼不换。

还有当地人发音“山蚂蚱”的一种野菜,我多次翻书,也没有查出它的学名。此物加少许野蒜做菜包子,有一种别样的滋味。登东屏山,常见乡下女人蹲在山坡上采“山蚂蚱”,其旁若无人之状,跟我构思文章的呆相可以并肩而论。

领略早春的意境,除了用眼睛、耳朵和嘴,还可以用鼻子。也就是嗅。花香和草香,还有泥土的清香,都可嗅。可惜我的鼻子不大灵敏,这一条只能略去不谈。

4月里,真正的好天气不多。常有寒潮来袭,阴雨连绵,不宜出行。此可恨之处也。

4月过后,春天越来越像春天,踏青的人也会逐渐多起来。可在我眼里,他们都是迟到者。

又是五月槐花香

我对5月有一点儿偏爱。对槐花,更是偏爱。5月槐花香,天天都是好心情。

5月是花季。在我的眼皮底下,就有花王牡丹、花相芍药次第争艳,还有名士樱花、小桃红等各展风姿,连萝卜花、白菜花这般小喽啰也来凑热闹。我最喜欢的,还是槐花。我说,槐花是5月的花魁,你信不信?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它开得高啊。树有多高,花就有多高。而洋槐,也叫刺槐,是高大的乔木,最高可达二十几米,在辽南,又是最常见的树种。你去乡下闲走,放眼看山,绿意簇拥之中,成片的白,斑驳的白,就是槐花。跟山连为一体,你想不看都不行。

这一回是故意去看。去一个叫东沟的地方。天底下,叫东沟的地方,多了。我去过的,就不少。不过这一个,却离得近,在石河镇,名声也响亮,是大连赏槐会的分会场之一。

东沟可真长。打开车窗,随山路,起起伏伏地走,眼里的槐花,也起起伏伏地开。那些年轻的洋槐,活得张扬,花也开得张扬。沿路有两排紫花槐,都紫盈盈的,礼仪小姐一般,是主人刻意的盛情吧。

但赏槐不是这样的,不能走马观花。得找一个地方坐下来,树荫下最好。静心,啥都不想,让微风把花香,慢条斯理,一缕一缕送进你的五脏六腑里去。成语怎么说的,“沁人心脾”对不对?就是这样。赏槐,主要不是依靠视觉,而是依靠嗅觉。

槐花的香气非常纯正。有一种质朴的美感。这美感就源于它纯正的香。这是传统生活状态下村姑的美感,跟城里时尚小女子的美感,有天壤之别。

说不清为什么,槐花总让我怀旧。老是想起童年,想起童年的海防林,成片的槐花,把村庄香透。可惜保护不力,这样的景致,只能在记忆中永存。但即便在记忆中,每次想起,仍是无限向往。一首歌,叫《槐花开》,开头就是:“又是一年槐花飘香,勾起了童年纯真的向往……”作者是谁呀,怎么跟我想的一样。

在食不果腹的年代,槐花活人多矣。我写过一篇小说,《热爱槐花的老姑》,说老姑舍不得离开老槐树,拒绝一个又一个上门求亲的人,后来嫁给住在老槐树下的一个男人,一辈子住在槐花的香气里。每年槐花盛开,老姑也是喜笑颜开。她喜欢吃槐花糕啊。我特意强调,那棵老树上开的,是红蒂槐花。据我的经验,红蒂槐花,最甜,最好吃。我小时候,经常生吃槐花。专挑红蒂的,直接从树上撸下来,大嚼。随便说一句,紫花槐,不能吃。

把槐花跟爱情联系起来的,还有一首四川民歌:“高高山上一树槐,手把栏杆望郎来;娘问女儿望啥子,我望槐花几时开。”很美啊。歌中的“一树槐”,尤其让我注目。你知道么,一棵老槐,便是一道风景。我老家的村子里就有一棵,两个人合抱,才抱得过来。有多高呢?树下仰望,能望得人眼晕。就是这棵老槐,我把它安置在小说里,让老姑跟它厮守一辈子。

宋人梅尧臣《东溪》诗中有“老树着花无丑枝”一句,就一句,把老树之美“审”到极处。厉害。所憾者,不是直接写槐。直接写槐的古诗,倒也不少,白居易就写过,什么“袅袅秋风多,槐花半成实”,没啥意思。

东沟没有老槐,至少是没有老到让我魂不守舍的老槐。不要紧,它是一道正在成长的风景嘛。我有耐心等待。

也有人急不可待,跟我同行的朋友说,这地方真好,回头,我把老婆孩子都领来看看,把亲朋好友也都领来看看。他是真急,把一个“农家大院”的菜单都抄下来,说是回去让老婆点菜。呵呵。

远远看见蒲公英

田野一天天绿起来。到乡下闲走,在田间地头,在山坡,经常能远远看见几盏亮闪闪的蒲公英。花朵的黄色,具有很强的穿透力,像明星一样夺人眼球。也有白色的,数量不多,而且不到近处,你很难发现。

偶然听到过一首歌,跟蒲公英有关的歌,叫《蒲公英的约定》:“小学篱笆旁的蒲公英,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开头这两句,就深深打动了我。我就读的小学没有篱笆,但蒲公英是有的,在学校旁边的田野上,甚至在操场上,或者是教室的墙根下面。

我喜欢蒲公英,很喜欢。

小时候挖野菜,野菜的品种很多啊,我的首选便是蒲公英,尤其是开了花的蒲公英。一铲刀下去,它就告别了春天。由于喜欢,所以伤害。这话不仅仅在蒲公英身上适用,拿到别处,大概也不算错。没理可讲。

那一回真是幸运,我挖了很多蒲公英,我让它们的花朵朝上,一株一株摆布到最上层。这样看起来,筐里装的就不是野菜,而是金子。我挎着一筐金子,在村里雄赳赳地走,可惜没人舍得表扬我一下。回到家,父母也没表扬。只有那条大黑狗,冲我汪汪两声,我也没听懂是个啥意思。世态炎凉啊。我在学校里刚刚学会“世态炎凉”,一直用不上,这下终于用上了。也算是一种收获。

我挖的蒲公英都是喂猪喂鸡,自己不吃。那时候乡下人日子清苦,但在吃的问题上,却很矜持。他们不吃野菜,不跟猪和鸡争嘴。不像现在的人,尤其是城里人,春天不吃点儿野菜,就不能活了似的,嘴里边咯吱咯吱,没一点儿风度。假如时间真能穿越,把消息传到三十年前,乡下人非笑死不可。

现在我也吃蒲公英。开花的不行,得挑嫩一点儿的,刚打骨朵的,最好是没打骨朵的,洗干净,蘸豆瓣酱生吃。有点儿苦,有点儿涩,还有一点儿田野的清爽,挺好。我的牙口比不上猪,开花的蒲公英咬不动,说起来很惭愧。惭愧之余,想起当年给猪吃蒲公英,也没舍得让它蘸一点儿豆瓣酱,真是太不够意思。

我在自己的小花园里种植了不少蒲公英。我把它们点植在花池的外侧,甬路两边的鹅卵石地面上。让它们在鹅卵石的缝隙里生长。随意点植,叫人误以为是风把它们的种子吹到这里。鹅卵石下面是我特意为花园更换的沃土。我很自私啊,我是想,在我成长以及衰老的漫漫旅程中,让蒲公英一直陪伴我。

由于有了这样的亲密接触,我才知道,夜幕降临,蒲公英会合上它的花瓣,轻轻地合上。我打开书房的灯,它却关上自己的灯。

前几天到乡下踏青,跟朋友说好一起野餐。我指着一片草地,说就这边吧。朋友说,到那边好不好?那边有块大石头,平平整整的,坐三四个人没问题。我说不好,还是这边。朋友嘟嘟囔囔,很不情愿的样子。他哪里知道我的用心,这片草地上有几株蒲公英,在它身边野餐,不是别有情趣?说起来,还是这小小的草本植物懂我,一阵微风吹过,它们笑得摇头晃脑。

蒲公英的花语是“无法停留的爱”。大概是从果实的特性引申出来的。我不以为然。怎么无法停留?所有的爱,都会停留在某个地方,蒲公英也不例外。

关于蒲公英,我最想说的话一直没有说出来。现在我要说了,没有蒲公英的田野,还能称得上是田野么?

白鹭山“打”白鹭

哪能真打,爱还来不及。

摄影人的黑话,拍鸟不叫拍鸟,叫“打”鸟。读音要轻些,不能恶兜兜的。一声轻轻的“打”,里边藏了无限憧憬和无限怜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又非得表达一下的情感。

一说去“打”鸟,摄影人的眼睛立马唰唰地放出光来。

我们一行四人,急急匆匆,从辽南来到辽东,专门“打”白鹭。当然不仅仅是白鹭,也有苍鹭。方便的说法,只叫白鹭。

辽东山区宽甸县境内有一个白鹭自然保护区。每年,从惊蛰开始,就陆续有白鹭前来落户,到立秋,陆续离去。据说,它们已经往返几百年了。

保护区的核心地带,有一小小村庄。村名就叫白鹭。

夜宿白鹭村。长夜无事,跟房东老鲁聊天,聊的都是白鹭。近山辨鸟音,跟老鲁闲聊,学到了不少东西。意外的收获。

老鲁说,他曾经在树林中捡到不少小鱼,清一色白鲦。都是成“板”的,头挨头尾挨尾。老鲁猜测,极有可能是老鹭给小鹭喂食的时候,不小心弄掉的。这个猜测比较靠谱。你想啊,二三十米高的树,树梢摇摇晃晃,出点儿意外,也算正常。

老鲁忍不住笑,这白鹭真有本事,怎么弄的,头是头尾是尾,嘿。说完又笑。

老鲁爱鸟。受伤的小鹭,从树上掉下的小鹭,他都捡回来养着。当然,保护区也不让他白养,多少给一点儿补贴。

老鲁说,每年立秋后,都会有十多只小鹭,被遗弃在这里。它们没有能力飞走。看着真是可怜。

我说,不能养么?老鲁摇头。不能,冬天,到哪里弄小白鲦啊。

想象老鹭跟小鹭分离的场面,不知弃子而去的老鹭,会是怎样的心情。

按老鲁的建议,我们早晨五点起床上山。山就在老鲁家房后。问过他山名,他说没有正经的名,当地人都叫后山。这哪行呢?既然在白鹭自然保护区,既然白鹭喜欢在这座山上安家,就应该叫白鹭山。

叫白鹭山,就这么定了!

白鹭山很陡。好在,有摄影人长年累月踩出的小路,好歹会省些力气。一路攀枝抱树,气喘吁吁上了山腰。树林很密。有柞,有椴,有蜡,有落叶松,有色木槭……白鹭多在高大的柞树上筑巢。

上了山腰才发现,早有人占据了有利地形。四五台大“炮”,已经架好,对准各自的目标。

“炮”,也是摄影人的黑话,专指“打”鸟所用的长焦镜头。一般是六百毫米,也有用八百的。个别的,竟然披着迷彩外衣,粗且壮,非用三脚架不可,任谁也端他不动。更重要的一条是,很贵,不是谁都玩得起的。

我对摄影,仅仅是个爱好,喜欢“一镜走天下”,并无“专业”方向。比较而言,我的武器,射程较近,能不能“打”下几张好片,真是难说。

不免自惭形秽起来。

但我对别人占据的“有利地形”并不羡慕。干什么都一样,我不喜欢往人堆里去。换句话,也可以说是,我不喜欢跟别人采用同样的视角。

我离开人群,左拐右弯,企图从没有脚印的地方踩出一条出路。还真踩出来了。在人群左下方,一个不大的土坎,正好可以观察树上的几个鸟巢。比这更好的是,在树丛的枝叶间,出现一个空隙。白鹭飞来飞去,只要奔这几个鸟巢,就一定得飞过这片天空。

我端起相机瞄了几眼,心说,不错。距离不远,镜头够用,剩下的,只看运气如何。

快门响起来了。不知道响了多少下,麻烦来了。

先是胳膊酸。老是上举,不沉也沉,稍有疏忽,图像就虚。而这位置,又不宜安放三脚架。

接着腿麻。立足地极为狭小,坡度又大,站着视角不佳,只能蹲着。蹲久了,自然会麻。

扭头看看,一步之外有块石头。退到石头上坐下。总算能喘口气。

可石头太凉,实在不宜久坐。只好,一会儿坐,一会儿蹲。还得把主要精力用在树梢的白鹭身上。手忙脚乱。

快门一直响着。

脑子都木了,时有眩晕的感觉。

阳光打在树梢上,也打在白鹭身上。太好了。机不可失,来吧,可爱的鸟儿,你们来吧。

哦,是这样。我终于看出一点儿门道。白鹭在起飞和降落的刹那,姿态最美。那就死死盯住这个瞬间。

奇怪的是,我明明看见鸟巢中有小鹭探头探脑,可老鹭还忙着往家里叼树枝筑巢。这种时候,你筑哪门子巢呢?

更奇怪的是,有一只白鹭,在树梢的一段枯枝上,一动不动站了半个多小时。

我不行,别说半小时,五分钟一动不动,心里就不耐烦,手脚也不听使唤。

在浅水觅食,白鹭也是这样,一动不动。难怪有人给它取了外号,“穷等”。大概意思,可以理解成,“真能等”。但也不是无所作为地等。待它把长长的嘴巴,突然往水中一击,十之七八会有斩获。

我的“穷等”本领,比起白鹭,实在相差很远。不仅腿麻胳膊酸,很快腰也酸。无奈,一横心,躺下,躺到成堆的枯叶上面。没想到,这真是一个好视角。于是快门响得更频。

我心说,就这样,躺上一天也认了。

“打”鸟需要蹲坑。发烧友在一个坑里,蹲上一天两天,甚至是很多天,都是常事。一般来说,蹲上一天,能出一张好片,就算不小的成绩。

突然手机响了,接听。原来是同来的朋友,招呼下山。看看时间,哟,已经“打”了四个小时。

心有不甘,又用快门扫射了一通,才恋恋不舍下山。

心里惴惴,这第一次战役,能出几张好片呢?老天保佑,千万别是零。想到这里,心突然一抖,两条腿也不争气地一抖。

到山下,端起相机回放一通,大喜,至少有一两张,拿得出手。不虚此行啊,阿门。

看到这里,有人或许会产生疑问,你们到自然保护区“打”鸟,不会伤害鸟么?

这一点,我可以拍着胸脯担保,不会的,绝对不会。理由是,“打”鸟人,最恨打鸟。

酒话

喝酒这件事,是雅好还是恶习呢?难说。

很多历史名人都喜欢喝酒。历代都有。陶渊明,“有酒有酒,闲饮东窗”,经常把自己灌醉;李白,“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也经常把自己灌醉。还有刘伶之辈,都是有名的酒鬼。古典诗词,跟酒有关的,多矣。

酒这个东西,是很古怪的。喜庆的日子,或者,伤情的日子,没有它,还真就不行。

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喝酒。白酒,啤酒,都喜欢。酒量还不小呢,一般场合,都能应付。人到中年,态度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变化,不太喜欢了。喝一点儿也行,不喝也可以,无所谓。

由喜欢到无所谓,我经历了怎样的一番旅程呢?

我是在乡村长大的。小时候,日子很穷。可日子再穷,过年,家里也要买点儿酒。过年嘛,辞旧迎新嘛,万家欢乐嘛。那时候,我连啤酒的名字都没听说过,看到的都是白酒。买不起瓶装的,就买散白酒。大年三十,正月初一,或者家里来了客人,都要喝酒。大人喜欢在喝酒的时候逗小孩子,用筷子头蘸一点儿酒,抹到小孩子嘴里。小孩子一愣,妈呀真辣!然后哇哇地哭。大人开心了,哈哈大笑。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我肯定也经历过。是五岁,还是六岁七岁,不记得。只记得一个字,辣!有时还纳闷,大人怎么喜欢喝这种东西呢?奇怪。不过在我眼里,大人总是奇怪的。

大概是上高中的时候,十七八岁,赶上过年,父亲或者大哥,总要给我倒一杯酒。他们大概觉得我是成年人,我也觉得自己是成年人,应该喝一点儿酒。不过喝得不多,一两二两的样子吧。还是辣,但辣得挺舒服。我对酒已经不讨厌了。

读高三那年,我跟一个同学喝了一顿大酒,喝了一下午,把自己吓一跳,怎么喝这么多!

同学叫宁义,我们俩的关系很好。是宁义邀请我到他家里去的。他父母不在家,两个哥哥也不在家。宁义做了两个菜,还把一碟剩菜热一下,端到他的小房间里,开喝。先是喝他父亲喝剩的半瓶酒,忘了什么牌子。很快喝完。两个人都不尽兴,把兜里的零钱凑起来,数数,刚好够买一瓶“金州大曲”。在当时,这已经算是好酒了。我们继续喝。也不知说了些啥,总之是很投机,很热烈,不知不觉,把菜吃光了。宁同学找了一包炒蚕豆出来,我们用蚕豆下酒。蚕豆很硬,嚼起来很费劲。也好,权当是老鼠磨牙。喝到黄昏,蚕豆吃光,酒喝光,宁义的父母也回家了。我很尴尬,赶紧告辞。回家的路上才意识到,我们喝了一瓶半!平均一人七两多!第二天到学校,宁义告诉我,他喝醉了,他妈妈警告他,“以后不准跟侯德云来往”。唉,我成了一个坏孩子,从此不敢再到宁义家去。

读高三的时候,我第一次喝啤酒。那天是我的生日,我的同桌徐东升请我吃饭。两个人到一家小饭店,点了三个菜,两瓶啤酒。都说啤酒有一股马尿味。我没喝过马尿,不敢下结论,但感觉上是有点儿“臊烘烘”的。那顿饭一共花了两元四角钱。徐东升有写日记的习惯,那顿饭让他写到了日记里。很多年以后,他把日记都送给我,说“可能对你写作有点儿用”。我翻看日记,看到了三个菜和两瓶啤酒。不然,我不会记得这样清楚。那是1984年。那一年,两元四角钱,稍微紧一点儿,徐东升可以在学校食堂里吃三天。我跟徐东升做了很长时间同桌,他给了我很大帮助,我很感谢他。

(写到这里,我忍不住给徐东升打了一个电话。他现在是小学教师,住在一个名叫米屯的小村子。徐东升不在家,接电话的是他爱人,我叫她“嫂子”。嫂子说:“东升到地里往家拉苞米,还没回来。”此时天色已经黑透,他还在干农活,我心里的感觉很特别。我对嫂子说:“等农活干完,你们俩一起到我这里玩玩。”前些年我到徐东升家去过一趟,对嫂子的印象非常好。她是一个热情的、朴实的、诚实的农家妇女。徐东升对自己的妻子,感到很满意。)

读大学的时候,我喝酒的次数明显增多。一个寝室的兄弟,到了周末,总要聚餐。到饭店的时候也有,少,都是穷学生,没几个钱。一般都是各自到食堂买两个菜,再到外面买点儿酒,有白酒,也有啤酒,回到寝室里喝。当时学生中流传一个说法,“白酒八两,啤酒无量”,才叫能喝。我算是能喝的。我的酒量,就是在大学里练出来的。

真正尝到醉酒的滋味,是在参加工作以后。我被下派到一个镇政府“锻炼”,年底的时候,到一个村里去,赶上村委会主任家杀猪。不少客人。喝酒的气氛很热烈。结果喝大了,跑到厕所里吐了一回。毕竟年轻,才二十二三岁嘛,跨上自行车,顶着西北风,骑了二十多里路,回家。那一次喝酒,少说也有一斤二两!

还真是巧了,就是那一次,酒桌上认识了吕玉耀。好像是村主任的什么亲戚。好酒量,喝得也爽。不知为什么,我竟要了人家的电话。春节过后,我被组织部“抽”回县城了,跟吕玉耀通了电话。他听说了我的事,很高兴,说一起喝点儿吧,庆祝一下。这样,酒桌上又认识了他的朋友,袁世瞩。他们两个人都行三,年龄都比我大,按民间的称呼,我都叫他们“三哥”。一大一小,吕是大三哥,袁是小三哥。袁的酒量也好。喝美了,从此结成酒友。印象中,吕三哥请客的次数最多,袁三哥也请过。我呢,两个肩膀扛一张嘴,蹭吃蹭喝,不像话。

后来形成模式,只要跟两位三哥一起喝酒,总是叫两瓶白酒,然后每人再喝两瓶啤酒。白酒和啤酒的牌子不固定,有点儿随遇而安的意思。习惯上用高脚杯,大概一两半的容量。每次举杯,喝掉三分之一,三口喝光。然后,各自给自己满上,再分三口喝光。换啤酒,一口一杯。从来不打酒官司。也都没有喝多,一半清醒一半醉,“意思”出来了。要说喝酒最开心,就是那个时候。从此,我承认了“酒友”的存在。有的人,跟他在一起喝酒,很开心。有的,不开心。不开心的,不是酒友。

酒过三巡,我们唱歌。那时候没有卡拉OK,我们清唱,《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牡丹之歌》《北国之春》……谁都没去过大别山,却唱《再见了,大别山》。兴尽而散。

我在吕三哥家里喝过五粮液,感觉甚佳。

我很怀念跟两位三哥一起喝酒的日子。也怀念五粮液。

可惜,那一段好时光,并没有延续很长时间,大概只有一年多一点儿。我服从了感情的需要,调离老家的县城,到另外一个县城去工作。

最初喝酒,只管喝,但不“想”。就是说,不上瘾。但参加工作最初的一两年,时不时会“想”一下。我有点儿担心,要是变成酒鬼就糟了。

此后呢,酒还是喝,但又不“想”了。在新的环境里,认识了几位年龄相仿的朋友,常常小聚。乡间俗话:“钱越赌越薄,酒越喝越厚。”很有道理。经常在一起喝酒,感情的温度就上来了。我的朋友,关系比较近的,大多是酒友。

一个说法:“女人跟女人的交往中,总有一点儿醋的气味。”我认同这个说法。不妨接上一句:“男人与男人的交往中,总有一点儿酒的气味。”

跟朋友喝酒,醉了也开心。因“公务”而喝酒,感觉不同,很别扭,很无趣。有的上级领导喜欢看下级喝醉。他用话跟你的酒杯碰一下,你就得干了。不干,领导不高兴,“你还想不想进步了?”或者,“连酒都不能喝,还能干好工作?”得,啥也别说了,干!干了,心里全是眼泪。

不管什么事情,只要是“被动”去做,乐趣就没了。喝酒也是这样。

在“进步”的第一个台阶上,我遵照领导的指示,连敬了十一杯白酒。好在是小杯,七钱。十一杯,七两七钱。每干一杯,我都警告自己一句:“你不能醉。”真的不能醉,第二天上午,还要主持一个大会。果然没醉。我觉得这是一个奇迹。

在“进步”的第二个台阶上,我喝了多少酒呢?记不清,一笔糊涂账。厌烦的情绪越来越浓。

我原本是有可能成为一个酒鬼的。大概是“被动”喝酒的次数太多,才打断了这个进程。如果真是这样,倒是一个意外的、可喜的收获。

在酒杯里泡得时间长了,我练出了一双火眼金睛。一个人,我只要看看他的脸,就知道,他大概喝过多少酒。我看过很多酒精脸。我不喜欢看酒精脸。

我感到奇怪的是,有些女人也热衷于喝酒。年轻的,不太年轻的,都见过。我见过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酒量比水量还大!后来听说,她把男朋友喝跑了。何苦呢?

喝酒是很浪费时间的。不知不觉,两三个小时就过去了。有时能喝五六个小时。太过分了。一天当中,除了睡觉、上班,还剩多少个小时?在时间上,我是一个穷人,实在浪费不起。我倒是想多用点儿时间,读书,或者写点儿文章。我觉得人世间只有一个只赚不赔的“买卖”,就是读书。当然,我指的是读好书。

古代把一种人称为“废员”。哪种人呢?“种花养草,读书静坐”。我是喜欢种花养草的,还精心侍弄了一个小花园。“静坐”,也比较喜欢。看来,我是一个“废员”无疑。

喝茶的好时光

很难说是什么原因,这两年,我竟然对茶有了兴趣。这种雅事,像我这样的俗人,也配么?

周作人曾作《喝茶》一文,说:“喝茶以绿茶为正宗。”我却是以铁观音为主,对台湾冻顶茶、武夷岩茶、红茶,也印象颇佳。茶的分类,青茶、绿茶、红茶、乌龙茶……我分不大清楚。我只在夏天的时候,才喝绿茶。绿茶中,只喜欢狮峰龙井。

汪曾祺在《寻常茶话》中说,他年轻时在杭州喝过一杯狮峰龙井,“雨前新芽,每蕾皆一旗一枪,泡在玻璃杯里,茶叶皆直立不倒,载浮载沉,茶色颇淡,但入口香浓,直透肺腑”。不得了。价钱也不得了,“一杯茶,一块大洋,比吃一顿饭还贵”。这样的狮峰龙井,我没喝过。

我把自己的底细亮出来,是想说明,对茶,我虽然嗜好,但终究是个外行。这一点,很像某些收藏爱好者,只一味收藏,但对收藏之物,书画或者瓷器、玉器等等,所知甚少。

严格说来,茶是需要品的。品它的色,品它的香。能品茶的人,才算进了茶道。我不行。我是喝。起初用大杯作驴马饮,眼下稍有进步,改为小盅,还是喝。

周作人另一篇文章《吃茶》里说,据古书,似乎古人也多在喝茶,而不是品。唐人所言喝过七碗觉腋下习习风生,似乎还是用大碗。此文让我腰杆一硬,觉得自己有资格对茶说三道四。但只能说喝,不说品。

我有个习惯,对自己偏爱之物,喜欢找些相关的书来看看。对茶也一样。古今的“茶书”很多,但最重要的,要数唐代陆羽的《茶经》。此外清代陆廷灿的《续茶经》也很有影响。无意中,我发现一个小问题,除前面提到的两位陆先生之外,明代还有一位陆先生,叫陆树生的,写过《茶寮记》。似乎陆姓的人对茶情有独钟。

陆羽算得上是一个有心人,他的《茶经》,对茶之源、之具、之造、之器、之煮、之饮、之事……都有详尽的叙述。我觉得不管是谁,只把这本书真正读透,就会成为茶事的行家里手。此外还很有可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唐书•陆羽传》:“羽嗜茶,著经三篇……天下益知饮茶矣。”可为佐证。史料里介绍,茶税,也始于唐代。

读《茶经》,我最大的感触是,喝茶的好时光已经过去了。

这样说,有理由么?当然有。

古人对“茶之源”的要求很严格。“三岁可采,野者上,园者次。”说的是野生茶品质好。当然也不是所有野生茶品质都好。“其地,上者生烂石,中者生砾壤,下者生黄土。”这就是说,要野生,要生于烂石中的,才是上品。当下大概只有武夷山上的几株“大红袍”才符合这个标准。据说,产量极低,每年只产几两,价格之高让人咂舌。别说喝,我连看都没有看过。它是不是古人眼里最好的茶呢?我看未必。陆羽说了:“阳崖阴林。紫者上,绿者次。”而“阴山坡谷者,不堪采掇”。又是一种限定。说的是山崖的阳面,生在林荫之下的茶树,叶紫者,才是上品。“大红袍”是生在林荫之下么?好像不是。这就是说,当代人已经见不到最好的茶。我们能见到的,我们喝的,大多是下等的货色,属于“园者次”,也属于“下者生黄土”,甚至是“阴山坡谷者”之类。听说现在的茶园里使用农药。是真的么?如果是真的,那就是下下等的货色。

品茶,光有茶还不行,水也很重要啊。陆羽的看法是:“其水,用山水上,江水中,井水下。”山水,就是山泉水。陆羽说得很清楚,不是所有的山泉都可用。钟乳石上滴答下来的水,或石池里缓慢流动的水,才是最好的。喷泉和激流都不能用,不流动的水也不行。这就难了。当下的生活环境,已经让“经济”给糟蹋得不成样子,这种水,不能说没有,但极为罕见。总不能为了一口茶,千里万里地去寻觅吧?成本太高,玩不起。退而求其次,江水怎么样?现在的江水,也包括河水,谁敢直接入口?不要命了?再求其次,井水呢?也不是人人可用。井水在乡下,运到城里,都改名叫矿泉水了。用它泡茶倒是可以,成本也不低。但即便用,也是下等水。至于自来水,应该算是下下等的水了。

有了茶,也有了水,就完事了么?没完。还要把水烧开才能泡茶呀。用什么烧水,也是有讲究的。陆羽说:“其火,用炭,次用劲薪。”什么是“劲薪”?就是木柴,像桑木、槐木、栎木之类。这又是一个难题。现在城乡用啥烧水的都有,就是没听说有用炭的。这一条,忽略了吧。

对我来说,可能对绝大多数喜欢茶的朋友来说,也是这样,只能用下等或下下等的水,来泡下等的或下下等的茶,这是不是意味着,喝茶的好时光已经过去了?

且慢,我突然想起《茶经》里的另一种说法,说茶对“凝闷、脑疼、目涩”等等症状,都有明显疗效。《续茶经》中也说:“夫茶,今人以清头目,自唐以来,上下好之。”这就是说,茶是可以“治病”的。当下的各色人等,包括我在内,由于大环境、大气候所致,一个个的,都成了病人,经常会“凝闷、脑疼、目涩”,很需要用茶“以清头目”。从这个角度上说,不喝还真就不行。既然不喝不行,那就等于是赶上喝茶的好时光了。我这是气话么?是气话。我是一个小人物,但有时也会为“大事”生气。

不管怎样,茶还得喝下去。有没有好茶好水,都不在乎。能在乎的,大概只剩下一条,就是《黄山谷集》中所说“品茶一人得神,二人得趣,三人得味,六七人是名施茶”。张源《茶录》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以客少为贵,客众则喧,喧则雅趣乏矣。”品茶如此,等而下之的喝茶也一样。这也是我的体会。

欢欢喜喜去种菜

自打老汉潜心吃素以来,青菜价格是一个劲地往上涨,涨得让人怀疑是不是自己作恶多端,才遭受如此天谴。老汉吾日三省吾身,觉得虽然自己小疵成群,但绝无祸国殃民的惊天手段,这才相信,命运不会跟我这样的草民作对。

吃素吃得久了,老汉的口味也越发刁钻起来,总想吃点儿干净青菜。“干净”的意思是,没被农药或其他什么药污染过。这样的青菜,想吃一口并不容易,非得躬耕陇亩才心里踏实。

赶上一位乡下朋友举家外迁,老汉闻讯大喜,赶紧承包他名下的土地,以免再费心费力去打土豪。你看这多好,连红缨枪都不用摸,直接就扛上铁锨䦆头。

老汉疏于农事久矣,手无缚猪之力,感觉那零零碎碎的两亩地,实在不好对付,于是招兵买马。谁知号令一出,应者云集,敢情向往干净青菜的家伙并非老汉一个。老汉于是面试,挨个问寒问暖,同时捏捏他们的胳膊,只有出身农家,且胳膊比老汉粗壮结实的,才有资格入选。如此半月有余,捏得老汉手疼,终于招得匪兵甲乙丙丁四名。都说人多力量大,可人多嘴也多,设想多张大嘴向婴儿般娇嫩的小黄瓜小茄子齐刷刷咬去,后果不堪设想。都让他们吃了,老汉吃什么呀?与其养活那些大嘴,还不如多养几只蚜虫。你想蚜虫的嘴才多大。

去年春晚,到4月中旬,才勉强可以种土豆,急得老汉跳脚骂娘。想到甜蜜蜜的十年前,才3月底,老汉已经帮朋友把土豆种完。那日暖阳煦煦,田埂上杂草和野菜争青斗绿,更有妙龄村姑在一旁观赏我等手忙脚乱,顿生无限感慨。

还是先种土豆。土豆这东西,可菜可饭,可炒可炖,可煮可汤,菜板上,任你刀光闪闪,能玩出多种花样。更可亲的是,如果没有土豆,老汉早在童年时代就饿得夭折,哪里还有今天的指手画脚。

匪兵丁因事没有到场,甲乙丙愤愤不平。老汉何等机灵,立马做出决定,罚那老丁今年不准吃土豆。不罚不行,闹出兵变,后果不堪设想。

忙碌一上午,一个个灰头土脸,总算把土豆种上,有二十多垄。老汉心花怒放。所憾者,任老汉东张西望,就是不见村姑倩影,不光村姑,连老妪也不见。

午饭后小憩,睡一个甜甜的午觉。先是老甲鼾声大起,接着老乙老丙亦步亦趋。老汉诗兴大发,随口吟道,躺在炕头盼丰年,听取鼾声一片。真是有才。

下午种水萝卜,种黄瓜,种南瓜,种丝瓜,种眉豆,想种啥就种啥。甲乙丙各自为战,还伴以声声呐喊。老汉知道,种黄瓜南瓜丝瓜眉豆都有点儿早,农谚说:“谷雨前后,种瓜点豆。”此时离谷雨还有一段时间啊。但士气这东西,可鼓而不可泄。古人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且让他们一鼓作气去吧。老汉搬来一把藤椅,坐在地头吸烟喝茶,看他们忙忙碌碌,心中好不惬意。

劳累了一整天。甲乙丙是身体累,老汉是嘴累。老甲备垄备得好,老汉表扬;老乙施肥施得好,老汉表扬;老丙是万金油,各个工种都能来两下子,老汉表扬。每人奖给一朵小红花。老汉嘴里含有无数小红花,想要几朵吐几朵。

天色将晚,还有几个地块来不及播种,只能等下个良辰吉日。掐指算算,是在十天之后。十天之后,我们要种芸豆,栽茄子,栽辣椒,栽小葱……

归途之上,老汉天真地想,要是把所有收成都拿到市场卖掉,能不能养活自己和匪兵甲乙丙丁呢?这个想法过于荒诞,赶紧打住。说时迟那时快,老汉身子一抖,扑棱棱就是一个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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