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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变”:审视先唐文体递延脉络的重要视角

早期文本的生成与传播:周秦汉唐读书会文汇(第一辑) 作者:刘跃进,程苏东 主编


“通变”:审视先唐文体递延脉络的重要视角

罗剑波

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尤其是先唐文学研究,应当遵循何种文学理念,面对研究对象,是以现今之文学观念予以观照,或是深入当时之“现场”,以时之价值理念、审美标准给以审视,又或是就以上二者而折中之。这样三种处理方式,如何确定,看似简单,其实并非如此。陈寅恪先生“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之论述,可谓深透,刘永济先生作《文心雕龙校释》,就刘勰所论,每每细读所涉作品,而后深思、寻绎刘勰之本意,这一“了解之同情”对笔者启发甚大。从事古代文学研究,即使抱着有用于今的目的,我们也应要先回到当时之时代场景中,去仔细品味、理解古人之想法和理念,而非带有预设的想法作简单筛选和提取。循此思路,本文拟以刘勰之“通变”观念与其文体论关系这一问题作简要探讨。

“通变”是《文心雕龙》中重要的理论范畴,这不仅在于刘勰以专篇来作详细阐述;而且还在于这一观念,时时贯彻在他对作家、作品的观照和论述之中。《文心雕龙》在总结前世文章创作规律基础上,讨论文章作法,指导文章写作,而“通变”就是刘勰在总结各体文章递延流变基础上提炼出来的重要的理论、美学范畴,因而对于《文心雕龙》文体论部分,甚或周秦汉魏各文体递延脉络的考察,自然应当遵循这一概念或原则,但这似乎并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

关于“通变”之意旨,旧有“复古”说,影响甚大。清人纪昀实肇其端:“齐梁间风气绮靡,转相神圣,文士所作,如出一手,故彦和以通变立论。然求新于俗尚之中,则小智师心,转成纤仄,明之竟陵、公安是其明征。故挽其返而求之古。盖当代之新声,既无非滥调,则古人之旧式,转属新声,复古而名以通变,盖以此尔。”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又申述之:“此篇大指,示人勿为循俗之文,宜反之于古。”又云:“彦和此篇,既以通变为旨,而章内乃历举古人转相因袭之文,可知通变之道,惟在师古”。二人皆着眼于纠正时弊,故称彦和属意复古。又有以“通变”为因果关系的认识,所谓“通变”,“实以通和变为二事,而彼此并非并列,有着因果关系。换言之,变为因,通为果,由因致果,从变生通”,故“通变”即西晋陆机《演连珠》“通于变”,“于”有“从”的意思。故“在变则通”,“变”是“通”的先决条件。以上是片面强调复古或新变的两种代表观点。对于前者,刘永济先生已予以纠正:“然舍人首言‘资于故实,酌于新声’,赞语复发文律日新,变则可久,趋时乘机,望今参古之义,则‘竞今疏古’,固非所尚,泥古悖今,亦岂所喜?”对于后者,“通”、“变”恰是并列之关系,刘勰既意以“通”,亦在于“变”。

《文心雕龙·通变》云:

夫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何以明其然耶?凡诗赋书记,名理相因,此有常之体也;文辞气力,通变则久,此无方之数也。名理有常,体必资于故实;通变无方,数必酌于新声。故能骋无穷之路,饮不竭之源。然绠短者衔渴,足疲者辍途,非文理之数尽,乃通变之术疏耳。故论文之方,譬诸草木,根干丽土而同性,臭味晞阳而异品矣。

刘勰于此谈得极为清晰明白,所谓文事实含两端,一者设文之体有常,故名理相因,体资故实,须“通”;变文之数无方,故通变则久,数酌新声,须“变”。需指出的是,这里的“通变”一词实为偏义,刘勰特言变,而并非如上引观点“通变”特指变之一端。不可变者须通,可变者则须变,故论文之方,譬若草木,根干丽土而同性,如文之“通”;臭味晞阳则异品,如文之“变”。“通”、“变”二者,皆乃“势”之必然。刘勰接着又以此为准,讨论前世作品之优劣得失。“黄歌《断竹》,质之至也;唐歌在昔,则广于黄世;虞歌《卿云》,则文于唐时;夏歌雕墙,缛于虞代;商周篇什,丽于夏年。至于序志述时,其揆一也。”商周之前,虽愈加“文”、“丽”,但“序志述时,其揆一也”,该通者通,该变者变,遂为后世之典范。而“暨楚之《骚》文,矩式周人;汉之赋颂,影写楚世;魏之篇制,顾慕汉风;晋之辞章,瞻望魏采”,汉以后作品仅执著于变,而迷失于通,故“弥近弥澹”,究其根本,则在于“竞今疏古,风末气衰”之故。

刘勰“通变”之适用于文体,即在于揭示其“名理相因”之须“通”,与文辞气力之宜“变”者,并举前世作品为证,以言其优劣得失。今试以诗、乐府、赋为例作一考察。如《明诗》:“诗言志,歌咏言。圣谟所析,义已明矣。是以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舒文载实,其在兹乎?诗者,持也,持人情性;三百之蔽,义归无邪,持之为训,有符焉尔。”“诗言志”、“诗者,持也,持人情性”,所谓应物而感,感物吟志,诗为情、志自然之抒发,此即诗之名理相因者;而四言五言、逞气雕采,随时变迁,亦当有取。以言志抒情为主干,兼以文辞气力之强调,这样的诗歌才合乎“通变”之准则。以此为准则,上古“顺美匡恶”之诗自不必言,后世诸家亦多有可称道者,如“张衡怨篇,清典可味;仙诗缓歌,雅有新声”;“嵇志清峻,阮旨遥深”;“应璩百一,独立不惧,辞谲义贞,亦魏之遗直”之类。而有些诗篇则因多崇变而乏于通,而为刘勰批评如宋之山水诗“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而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

至于乐府,刘勰称:“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匹夫庶妇,讴吟土风,诗官釆言,乐盲被律,志感丝皇,气变金石。是以师旷睹风于盛衰,季札鉴微于兴废,精之至也。”乐应感人,亦应由此观盛衰兴废,此为乐府之名理相因之“通”;后随世流转,亦现新声之因素,可酌以吸收、利用,如刘勰所称“魏之三祖,气爽才丽”之类。但刘勰对秦之后乐府多所批评,如称“暨武帝崇礼,始立乐府,总赵代之音,撮齐楚之气,延年以曼声协律,朱马以骚体制歌,桂华杂曲,丽而不经,赤雁群篇,靡而非典”。《宋书·乐志》云:“汉武帝虽颇造新声,然不以光扬祖考,崇述正德为先,但多咏祭祀见事及祥瑞而已,商周雅颂之体阙焉。”可与刘勰“丽而不经”、“靡而非典”之评相参照。此为乐府不合“通变”之例,即仅逐新声,而忽视了乐府应当体资“故实”之处。而前引“魏之三祖”例,虽“气爽才丽”,但因“志不出于淫荡,辞不出于哀思”,故“虽三调之正声,实韶夏之郑曲也”,则亦归为违忤“通变”之类。

再看赋。刘勰称“诗有六义,其二曰赋。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赋之源,出自诗,故而铺采摛文,意在体物写志,这是其名理相因之须“通”之处。刘勰又称“及灵均唱骚,始广声貌”,屈赋之声貌华采为新“变”因素,综合二者,“赋也者”,乃“受命于诗人,而拓宇于楚辞”也。这即是赋之“通”“变”之内涵。与此相应,刘勰又云:“原夫等高之旨,盖睹物兴情。情以物兴,故义必明雅;物以情观,词必巧丽。丽词雅义,符采相胜,如组织之品朱紫,画绘之著玄黄,文虽新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此立赋之大体也。”赋与诗同,皆因物感而抒发情志,又与诗不同,则在于其原本即须铺采摛文,从而是最易展示作者才华的一类文体。刘勰在对前世赋作“擘肌分理”的过程,认识到这一点,故将赋之“雅义”(通)、“丽词”(变)这一创作总原则提炼出来,作为评价赋之优劣与辨识赋之流变的标准。需要指出的是,刘勰在其他篇目对汉之后赋作多有批评,但这不是简单对赋之华采、夸饰的否定,在《诠赋》篇,他列出十家谓之“辞赋之英杰”,就主要着眼于他们在文辞气力方面的新“变”因素,他的批评是在于有的赋篇刻意追求奇彩而丢弃了情志之根本。这也即刘勰所言“然逐末之畴,蔑弃其本,虽读千赋,愈惑体要,遂使繁华损枝,膏腴害骨,无贵风轨,莫益劝戒”者也。

以上对诗、赋、乐府为例,对“通变”观念在刘勰文体论中的体现与运用作了简单说明。总之,“通”、“变”二者,作为刘勰由前世作品总结出的理论范畴与审美原则,应当回到对具体作品与诸文体的递延流变的观照、衡鉴中去,这才符合它的性质与刘勰的意旨。当然,如何对此作深入的研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从历时的角度考虑,“通”与“变”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通”也绝非即如“情”“志”这样笼统的界定那样简单,这些问题都需要去作详细的梳理和界定,但“通变”这一符合传统思维的文章范畴,对于我们考察先唐作品乃至古代文学历世作品之源流递延,均有着重要的启示和意义。

  1. 黄霖:《文心雕龙汇评》,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02页。
  2. 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04页。
  3. 吴林伯:《文心雕龙义疏》,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 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0页。
  5. 王利器:《文心雕龙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5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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