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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初赋》用《左传》事典的学术史意义

文学研究(第1卷·2) 作者:徐兴无,王彬彬 编


《遂初赋》用《左传》事典的学术史意义

王思豪

内容提要:刘歆《左传》学观点,史料阙如。考其《遂初赋》因欲立《左传》于学官失败后、经历故晋之地有感而作,且《遂初赋》又密集征引《左传》事典、旧辞十一例之多,故《遂初赋》与刘歆《左传》学有深切之关联。对这些事典文献进行爬梳,勾陈刘歆“引传文以解经”的具体内涵,裨益于观觇西汉《左传》学故实。《左传》是“以事解经”、“以史传经”的典范,而《遂初赋》征引事典,引《春秋》经传语入赋,“征圣立言”传统由“赋诗言志”走向“以赋传经”,因经及史,因史及地,构筑起“赋—经—史—地”的书写“范式”。且所赋景观是“晋地”实存,人事出自《左传》史实,以“史事”寓“寄托”,以“事类”约“辞章”,从而形成了迥异于《大人赋》、《太玄赋》等“神游”、“仙游”的“人游”书写风貌,以“纪实”的风格将行旅赋的事类由“虚辞滥说”向“征实”的路径转变推进了一大步。

关键词:刘歆;《左传》;《遂初赋》;事典


刘歆是汉代学术史上的重要人物,由他直接开启了汉代的今、古文学之争。其经学首功在《左传》学,惜其学术观点史料阙如。《艺文类聚》卷二十七录有刘歆《遂初赋》赋句,前有《小序》云:“歆好《左氏春秋》,欲立于学官。时诸儒不听,歆乃移书太常,责让深切,为朝廷大臣所非。求出补吏,后徙五原太守。志意不得,经历故晋之城,感今思古,遂作斯赋。”《遂初赋》写于刘歆欲立《左传》于博士官失败后,则此赋的创制与《左传》是否有深密之关联?《文心雕龙·事类》篇云:“观夫屈宋属篇,号依诗人,虽引古事,而莫取旧辞。唯贾谊《鵩鸟赋》,始用鶡冠之说……刘歆《遂初赋》,历叙于纪传,渐渐综采矣。”刘勰认识到《遂初赋》与《左传》的关系,即《遂初赋》大量征引《左传》事典、旧辞,那么这些事典在《春秋》学史上有什么价值呢?《遂初赋》被尊为中国赋学史上的“纪行赋”发端典祖,其在赋史上的重要地位,是否与赋作大量引述《左传》事典、旧辞有关联?《遂初赋》在赋学史上究竟有什么“范式”意义?

一、“引传文以解经”献言

据统计,《遂初赋》用《左传》事典共11例,具体分布是文公二年(1次),成公元年(1次),襄公十四、二十六年(合1次),襄公十七、十八年(合1次),襄公二十一年(1次),襄公二十九年(1次),昭公三年(3次),昭公八年(1次),定公十三年(1次)。这些材料在刘歆《左传》学文献丧失殆尽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有助于观觇刘歆《左传》学的具体面貌;另一方面还涉及《春秋》学史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刘歆是否伪窜了《左传》?对《遂初赋》用《左传》事典进行爬梳,或可就此有所献言。

《汉书·刘歆传》载:“及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时丞相史尹咸以能治《左氏》,与歆共校经传。歆略从咸及丞相翟方进受,质问大义。初《左氏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刘歆《左传》学的特征是“引传文以解经”,“章句义理备焉”。在对这一特征的理解上,学界有两种比较对立的观点:一是章太炎和刘师培的观点,章太炎指出“引传文解经,章句义理备”者,意即“传之凡例,始由子骏发挥,非谓自有所造”。刘师培也认为:“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谓引传例以通他条之经耳,故章句义理,由是而备。非旧传不系年月,欲依经文相别也。”一是刘逢禄与张西堂的观点,刘逢禄认为:“歆引《左氏》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始具,则今本《左氏》书法及比年依《经》饰《左》、缘《左》、增《左》,非歆所坿益之明证乎?”张西堂引崔适之说云:“‘《传》自解经,何待歆引;歆引以解,则非《传》文’,可见解《经》的《左氏春秋》从刘歆才有的,在《汉书》上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可以看出,对“引传文以解经”的不同理解,直接关乎学界对刘歆是否伪窜《左传》问题的看法。如何利用《遂初赋》用《左传》事典材料对“引传文以解经”进行具体勾陈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即刘歆《遂初赋》中用《左传》的事典,属于刘歆《左传》学的内容,与《左传》分属不同的范畴。通过刘歆《左传》学的内容,在《左传》与《春秋》经之间架起沟通融汇的媒介,以此来理解“引传文以解经”的具体内涵。先列《左传》文字:

襄公十七年:“卫石买、孙蒯伐曹,取重丘。曹人愬于晋。”

襄公十八年:“执孙蒯于纯留”。

成公元年:“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刘康公徼戎……三月癸未,败绩于徐吾氏。”

《遂初赋》赋文:

执孙蒯于屯留兮,救王师于余吾

《春秋》经文字:

襄公十七年:无

襄公十八年:“晋人执卫行人石买。”

成公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贸戎。”

由赋文到《左传》再到《春秋》进行逆推理,赋文“执孙蒯于屯留兮”是《左传》中的“旧辞”,仅增加一“兮”字,《公羊传》、《榖梁传》不载此事,而《春秋》经中仅说“晋人执卫行人石买”事,不言“执孙蒯”事,为何?杜预集解谓:“孙蒯不书,父在位,蒯非卿。”《春秋》义例,在家庭关系层面倡导“亲亲”,在国家政治层面要求“尊尊”,《左传》直书“执孙蒯”有什么内涵呢?通过赋文言孙蒯在屯留被晋人俘获事,让世人知道晋国为了行霸业而不尊天道人伦。赋文“救王师于余吾”,据《左传》记载,“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但王季子刘康公对戎人心存侥幸,乘机偷袭,“三月癸未,败绩于徐吾氏”,结果大败。《春秋》经仅书“王师败绩”,不言谁败之,《公羊传》谓:“孰败之?盖晋败之。或曰贸戎败之。然则曷为不言晋败之?王者无敌,莫敢当也。”《榖梁传》谓:“不言战,莫之敢敌也。为尊者,讳敌不讳败。为亲者,讳败不讳敌。尊尊亲亲之义也。然则孰败之?晋也。”《公》、《榖》皆指出是晋人打败了王师。《公羊传》认为,经不直书“晋人败王师”,属“王者无敌”义例,《榖梁传》认为《春秋》经载某师败绩,一般书作“某师与某师战,某师败绩”,经不书“战”,意在王者独尊,无人为敌。更有意思的是赋文与《左传》将王师败的地点明确指向“余吾”,且赋文承接上句主语,指向主导者“晋国”,意也在对晋不尊周王室表达不满。赋文前句是晋不“亲亲”,后句是晋不“尊尊”,由章句解读进一步去揭示与印证《左传》义理,“转相发明”,再与《春秋》相比析,以经证传,以传证经,经、传互证,这就是“引传文以解经”的内涵之一。

其次,“引传文以解经”的另一个内涵是:刘歆创写赋文,而非自创传文。上揭赋文观点与《左传》一致,但明确一点的是刘歆的《左传》学与《左传》不是同一个概念,刘歆之学有时也有与《左传》不相一致的地方,章太炎即有所揭示。《春秋》经成公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公羊传》谓:“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九月,非所用郊也。”《榖梁传》亦谓:“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也。”刘歆袭用《公羊》、《榖梁》之说,以为“诸言‘用’,皆不宜用,反于礼者也”。这一说法显然与《左传》不一致。孔颖达指出:“刘、贾以为诸言用,皆不宜用,反于礼者也。施之用郊,似若有义。至于用币,用鄫子,诸若此,此皆当须书‘用’,以别所用者也。若不言用,则事叙不明,所谓辞穷,非圣人故造此用以示义也。且诸过祀三望之类,奚独皆不书用邪?案《左氏传》,‘用币于社’,《传》曰‘得礼’。冉有用矛于齐师,孔子以为义,无不宜用之例也。丘明云:‘我师岂欺我战!”若据刘歆“用者不宜用”之例,则《左传》“用币于社”即含贬义,这与传文“得礼”也相违。章太炎指出刘歆“旁采《公羊》而与传例不合”,“若传例为子骏自造,何不并此数十条入之《传》文,顾留此以遗后人指摘乎?”据此,批驳刘逢禄等人言“刘歆伪窜《左氏》”观点不成立。

刘歆旁采《公羊》、《榖梁》而与《左传》义例不合的地方,在刘歆《遂初赋》中亦有一条,一直未被学界掘发。《遂初赋》云:“荀寅肆而颛恣兮,吉射叛而擅兵。憎人臣之若兹兮,责赵鞅于晋阳。”事典出自《左传·定公十三年》:赵鞅无视国君,杀邯郸大夫赵午,进入晋阳,“夏六月,上军司马籍秦围邯郸。邯郸午,荀寅之甥也;荀寅,范吉射之姻也。而相与睦,故不与围邯郸,将作乱。”范、荀两家联手逐赵鞅,“赵鞅奔晋阳”。又韩氏、魏氏与赵氏交好,遂鼓动晋定公伐范、荀,“丁未,荀寅、士吉射奔朝歌”,“十二月辛未,赵鞅入于绛,盟于公宫”。这里涉及的是晋国的一次内讧,《左传》用“奔”、“入”二字。《春秋》经谓:“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公羊传》谓:“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榖梁传》谓:“‘以’者,不以者也。‘叛’,直叛也。”《春秋》经与《公羊》、《榖梁》皆用“叛”字。刘歆在赋文中用“肆”、“叛”、“憎”、“责”四字,对荀寅、范吉射、赵鞅三人持严厉批判的态度,相对照《左传》文字,用“奔”“入”字,似二者褒贬之意不同。“奔”与“叛”的用例,有意于褒贬。杜预《春秋释例》“王侯夫人出奔例”谓:“诸侯奔亡,皆迫逐而苟免,非自出也。”又“大夫奔例”引《春秋·成公十二年》“周公出奔晋”例,《左传》曰:“凡自周无出,周公自出故也。”又《春秋·文公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杜预《集解》谓:“不言出,受命而出,自外行。”又《书叛例》谓:“大去之后,季为附庸,先祀不废,社稷有奉,季之力也,故书字不书名,书入不书叛也。”“刘贾谓纪季以酅奔齐不言叛,不能专酅也。”按照《左传》义例,《遂初赋》理当用“奔”、“入”等字,傅隶朴先生即指出荀寅、范吉射“奔朝歌”,“按朝歌为卫邑,例当书出奔”;“赵鞅奔晋阳”,是因为“晋阳仍属晋有,并未以之属于他国,赵鞅身既归晋,则晋阳自仍受命于晋,何反之有?”据此,刘歆《遂初赋》的事典出自《左传》,而义例则源于《公羊》、《榖梁》。

从《遂初赋》用《左传》事典来看,刘歆对《左传》的理解已经相当精熟,已不是古字古言的训诂、释读阶段,而是走向了“章句义理”完备之学。《左传》是依《春秋》经立传,刘歆《左传》学的特征是“引传文以解经”,《遂初赋》用《左传》事典是引经、传语入赋,据此,又有了“以赋传经”之说

二、“范式”:由“赋诗言志”到“以赋传经”

《文心雕龙·事类》云“刘歆《遂初赋》,历叙于纪传,渐渐综采矣”,此句之前有谓“观夫屈宋属篇,号依诗人”;此句之后有谓“至于崔、班、张、蔡,遂捃摭经史,华实布濩,因书立功”,最后总结为“皆后人之范式也”。连贯刘勰所述,有两个值得关注的地方:

一是说屈原、宋玉“号依诗人”,即取法古《诗》。《汉书·艺文志·诗赋略序》云:“春秋之后,周道浸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这段话可与刘勰语相呼应,而这段话又极有可能出自刘歆之笔。“诗言志”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命题,屈原、宋玉自创属篇,是“作诗言志”,而落实到《左传》中,又有“赋诗言志”之论,此又是赋体产生的重要源头之一。《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记卢蒲癸语“赋诗断章,余取所求”,据统计,《左传》赋诗有134条之多,其直接原因是春秋之后礼崩乐坏,《诗》的乐章义失落,词章义凸显,而“赋诗”者之意又与《诗》本有之意以及乐章义和词章义不同。清儒魏源《诗古微》云:“夫诗有作诗者之心,而又有采诗、编诗者之心焉;有说诗者之义,而又有赋诗、引诗者之义焉。”《诗》的“作诗者”与“赋诗者”角色分开,由两种人分担,“作诗”者“意尽于篇中”,“赋诗”者“事征于篇外”。至汉代,《诗》、《春秋》等先秦典籍的经典地位得到强化,汉人在辞赋创作的过程中开始征引经典,个中缘由,诚如万曼先生所云:“辞赋”是从“语言时代”到“文字时代”的“桥”,辞赋以前,文学多半是口语记录,如春秋行人辞令中的“赋诗”,辞赋以后,进入书面写作时代,辞赋正是由口语文学转移到书面文学的一个重要载体。文学传播的载体与路径发生了变化,而征引经典的手法却如出一辙,具体到《左传》而言,刘歆因为专研《左传》,力推立于博士官,于是在《遂初赋》的创作中,出现了大量征引《左传》事典的现象。比拟于《诗》之“作诗之意”与“赋诗之意”,刘歆《遂初赋》用《左传》事典,是既意尽于篇中,又事征于篇外,融“作诗言志”与“赋诗言志”身份于一身,在作赋比事属辞的同时,化用、摘引经文事典、旧辞,宗经、征圣,以赋“传”经。

在西汉,“赋”与“传”、“论”等体式有互通现象。“传”相对于“经”而言,是解“经”之作。“传”体源自左丘明,刘勰谓:“然睿旨存亡幽隐,经文婉约,丘明同时,实得微言,乃原始要终,创为传体。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于后,实圣文之羽翮,记籍之冠冕也。”“传”与“赋”的结缘,源于“赋”与“傅”古字相通,而“传”与“傅”形近而转,如西汉的两篇作品:刘安《离骚传(赋)》、王褒《四子讲德论(传)》。《汉书·淮南王安传》云:“安入朝……(武帝)使为《离骚传》,旦受诏,日食时上。”颜师古注曰:“传谓解说之,若《毛诗传》。”明言刘安作《离骚传》。而《汉纪·孝武皇帝纪》载:“上(武帝)使安作《离骚赋》,旦受诏,食时毕。”高诱《淮南子·叙目》:“初,安为辩达,善属文。……孝文皇帝甚重之,诏使为《离骚赋》,自旦受诏,日早食已。”皆云刘安所作是《离骚赋》。王念孙主张刘安所作是约《离骚》大旨而作《离骚赋》。刘勰《文心雕龙·神思》云:“淮南崇朝而赋骚”,似乎也认为刘安所作是赋,但《辨骚》又曰:“昔汉武爱骚,而淮南作传”。此种现象,范文澜解释:“彦和不应先后矛盾。疑淮南实为《离骚》作传,略举其训诂,而‘国风好色而不淫’云云,是安所作传之叙文。班固谓淮南王安叙《离骚传》,是其证。东京以来,《汉书》传本有作‘传’者,有作‘傅’者,彦和两采而用之耳。”刘安究竟作“传”还是作“赋”?聚讼纷纭,无有定论。又王褒《四子讲德论》,《汉书·王褒传》云:“褒即为刺史作颂,又作其传。”而《文选》载有王褒《四子讲德论》,但其序却云:“褒既为益州刺史王襄作《中和》、《乐职》、《宣布》之诗,又作传,名曰《四子讲德》。”王褒究竟作的是《四子讲德论》还是《四子讲德传》?民国学者啸咸《读汉赋》辨析道:“王褒所作之传,即《文选》所载之《四子讲德论》;据《序》云:‘作传,名曰《四子讲德》’,则原题当为《四子讲德传》,犹淮南之《离骚传》也。淮南之《离骚传》,荀悦《汉纪·孝武纪》、高诱《淮南鸿烈解序》皆称为《离骚赋》,亦必据《汉志》言之(使称《四子讲德传》,亦必据《汉志》称为《四子讲德赋》,从可知矣),是传亦谓之赋也。(《四子讲德传》,《文选》改题《四子讲德论》,收入论类,与赋别。案班固《离骚序》称淮南王安叙《离骚》者,据原题言之也。《文心·辨骚》称孝武爱骚而淮南作传,《神思》称淮南崇朝而赋骚,传赋二字错用者,一据原题,一据《汉志》故也。范君仲澐《文心雕龙注》谓淮南所作,实是《离骚赋》;又引杨君遇夫《读汉书札记》谓《离骚传》与《四子讲德论》文体略同,并非赋体,荀、高改传为傅云云,要皆不合。)二子所作,既同称为‘传’,则此体之文,在当日必尚有之;惜汉赋多不传,而传者又往往为后人所改(如昭明改《四子讲德传》为《四子讲德论》,改《洞箫颂》为《洞箫赋》,改《吊屈原赋》为《吊屈原文》,即其例),致今日除《离骚》、《讲德》之外,号称为‘传’者不可复见,亦憾事也。”啸咸认为王褒《四子讲德论》即《四子讲德传》,亦是赋体。

上述传、论、赋互通现象,实质上并不是单纯的由形、音相近而导致的文字舛误或相通问题,而是与汉代的文体混沌状态密切相关。汉代除以“赋”名篇的赋作外,还广泛存在着以论、解、传等形式存在的类赋之文(或名赋体文),如司马相如《难蜀父老》、东方朔《答客难》《非有先生论》、扬雄《解嘲》《解难》之属。尤其是东方朔《非有先生论》,《汉书》本传、《文选》皆题作《非有先生论》,而任昉《文章缘起》“传”体下注曰:“汉东方朔作《非有先生传》”,当另有所本。刘向《列女传》,《尹湾汉墓简牍》之《君兄缯方缇中物疏》载为:“《列女傅》一卷。”又杜笃《论都赋》是“赋”而作“论”,近年出土的西汉《神乌赋》书作《神乌傅》等。我们没有必要考证出它们究竟是“赋”体,还是“传”或“论”体,视它们为具有“传”或“论”性质的类赋之文,也未为不可。在这里所要强调的是“赋”也具有“传”体的性质,汉赋具有“依经立义”、“以赋传经”的特征。刘歆《遂初赋》运用赋体辞章敷写《左传》“事类”,有赋与纪、传体的特征,这也是刘勰所谓“历叙于纪传”之一端,亦在客观上达到了以赋传《春秋》经之《左传》的效果。

二是刘勰在中国文论史上首次提出“范式”一词。何种“范式”?运用“事类”的范式,何谓“事类”?《文心雕龙·事类》开篇即谓:“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意有二端:一是征引同类事例比析意义;二是援古事以证今情。就此两层意义而言,刘歆《遂初赋》征引《左传》事典可谓后人创作“范式”之一。首先,征引同类事例比析意义者。《遂初赋》云:“何方直之难容兮,柳下黜而三辱。蘧瑗抑而再奔兮,岂材知之不足。”柳下黜事见《左传·文公三年》:“君子以为失礼。……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废六关,妾织蒲,三不仁也。作虚器,纵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蘧瑗的两次出奔事见《左传·襄公十四年》、《襄公二十六年》,《襄公十四年》载:“文子曰:‘君忌我矣,弗先,必死。’并帑于戚,而入见蘧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惧社稷之倾覆,将若之何?’对曰:‘君制其国,臣敢奸之?虽奸之,庸知愈乎?’遂行,从近关出。”杜预集解谓:“惧难作,欲速出竟。”卫献公暴虐,孙文子欲谋反,蘧瑗出奔。《襄公二十六年》载:“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闻君之出,敢闻其入。’遂行,从近关出。”杜预集解谓:“十四年,孙氏欲逐献公,瑗走,从近关出。”卫献公欲谋求重登君位,甯喜向蘧瑗告知此事,蘧瑗惧难作,再次出奔。征引柳下惠、蘧瑗正直有才智的贤者都难以被人接受、遭人嫉妒陷害的人事来类比自己的遭际,寄托“贤人失志”情怀。

其次,援古事以证今情者。《遂初赋》:“过下虒而叹息兮,悲平公之作台。”典出《左传·昭公八年》:“今宫室崇侈,民力雕尽……于是晋侯方筑虒祁之宫。”晋平公作虒祁之宫,诸侯皆来贺成,“史赵见子大叔曰:‘甚哉,其相蒙也。可吊也,而又贺之?’子大叔曰:‘若何吊也?其非唯我贺,将天下实贺。”杜预集解谓:“言诸侯畏晋,非独郑。”刘歆感叹晋国不惜民力作虒祁宫,诸侯因为畏惧晋国,只好前来贺成。又《遂初赋》:“背宗周而不恤兮,苟偷乐而惰怠。”典出《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晋平公,杞出也,故治杞。……子大叔曰:‘……晋国不恤周宗之阙,而夏肄是屏,其弃诸姬,亦可知也已。’”《古文苑》章樵于此注曰:“歆因晋以伤汉也。”赋中所引事典皆因经历晋地,思及晋国史事,总结历史兴亡教训,诚如《遂初赋序》有云“志意不得,经历故晋之城,感今思古,遂作斯赋以叹征事而寄己意”,章樵注谓:“哀帝之世,权柄下移,故歆思周晋旧事有所感伤,而寓意此赋。”

徐复观先生曾把对《春秋》的解释分为两类:一是“以义传经”,此为三传共有;一是“以史传经”,此为《左传》独具。且指出:“以义传经,是代历史讲话,或者说是孔子代历史讲话。以史传经,则是让历史自己讲话,并把孔子在历史中所指出的经验教训,还原到具体的历史中,让人知道孔子所讲的根据。”其实,无论是《公羊传》、《榖梁传》,还是《左传》;无论是“以义传经”,还是“以史传经”,本质上都是在以“言”传经,即“以文传经”,诚如张衡《南都赋》所谓“经论典训,赋纳以言”,其旨归亦在于“征圣立言”。具体到刘歆这样的《左传》学者而言,在《遂初赋》中密集征引《左传》事典11例之多,可谓“以赋传《春秋》经之《左传》”,甚至不厌其烦地用数句阐述《左传》史事,如《遂初赋》有云:“悦善人之有救兮,劳祁奚于太原。何叔子之好直兮,为群邪之所恶。赖祈子之一言兮,几不免乎徂落。”此写《左传·襄公二十一年》祈奚救叔向事:晋诛栾盈之党,叔向之弟羊舌虎与焉。于是囚叔向,祈奚闻之,见范宣子曰:“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禝之固也。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今壹不免其身,以弃社禝,不亦惑乎?”宣子悦,“言诸公而免之”。傅隶朴先生将《春秋》三传比义后谓:“左氏详叙栾盈出奔的原委,在传事。”《左传》重在“以事解经”,注重对历史事实之解说,释义则寓于传事之中,《遂初赋》用数句叙写此事,意亦在此,诚如清人黄叔琳谓《遂初赋》“按赋中感往寓意,皆纪传中事”。据此,从“赋诗言志”到“以赋传经”也已潜存了一种经、赋互证的回环过程,刘歆的《遂初赋》是较早进行这种互证的典型,也即刘勰所称的“范式”,而这种互证的媒介是“事类”。

刘歆《遂初赋》创作的缘起是因为争立《左传》于博士官失败,求出补吏,经过晋地,感古思今而作,赋中内容是由晋地名而思史事,由史事而征引《左传》事典,因经传而及史,因史而及地,遂成后人征引经典、“以赋传经”的书写“范式”,又因为在赋文中由现实地理推及纪实史事,形成“赋—经—史—地”的回环过程,将赋文创作转向事类“纪实”的路数。

三、事类:“虚辞滥说”与“征实”之争

“辞”(辞章)与“理”(义理)的矛盾,历来受到中国文学批评界的重视,论述不可不谓多矣,而“事”的概念往往被忽视。扬雄《法言·吾子》:“或问:‘君子尚辞乎?’曰:‘君子事之为尚。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赋,事、辞称则经,足言足容,德之藻矣。”“事”与“辞”的关系,直接关涉到经与赋的衡量标准问题。沿此思路,晋代挚虞又提出了“古诗之赋”与“今之赋”的分别:“古诗之赋,以情义为主,以事类为佐;今之赋,以事形为本,以义正为助。情义为主,则言省而文有例矣;事形为本,则言当而辞无常矣。文之烦省,辞之险易,盖由于此。夫假象过大,则与类相远。逸辞过壮,则与事相违。辩言过理,则与义相失。丽靡过美,则与情相悖。此四过者,所以背大礼而害政教。”挚虞提出了“类”、“事”、“义”、“情”四个概念,值得注意的是,他与刘勰一样都提出了“事类”一词,挚虞将“类”指向的是“象”,“事”指向的是“辞”。

《墨子·大取》谓:“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赋体以“辞”著称,“类”的意识在赋文中相当受重视,枚乘《七发》云“离辞连类”,《汉书·扬雄传》载扬雄论赋“必推类而言”,《文心雕龙·诠赋》“相如《上林》,繁类以成艳”,皇甫谧《三都赋序》“触类而长之,故辞必尽丽”。可以看出,“类”皆与“辞”合言,“辞”又指向于“事”,“事类”是赋体的一个重要内核,曹丕即谓:“赋者,言事类之所附也。”挚虞言“今之赋”有“四过”,其中有“二过”是“假象过大,则与类相远。逸辞过壮,则与事相违”,这是西汉赋的通病,《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即云相如赋“多虚辞滥说”,刘勰在《文心雕龙·事类》篇中对司马相如《上林赋》中事类浮夸进行批评,谓:“按葛天之歌,唱和三人而已。相如《上林》云:‘奏陶唐之舞,听葛天之歌,千人唱,万人和。’唱和千万人,乃相如推之;然而滥侈葛天,推三成万者,信赋妄书,致斯谬也。”《吕氏春秋·古乐》云:“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相如将三个人夸大成上千上万人,刘勰认为这是相如赋虚夸无征而造成的错误。“虚辞滥说”即事类无征,左思《三都赋序》中有更明确地指摘,谓:

然相如赋《上林》而引‘卢橘夏熟’,扬雄赋《甘泉》而陈‘玉树青葱’,班固赋《西都》而叹以出比目,张衡赋《西京》而述以游海若。假称珍怪,以为润色,若斯之类,匪啻于兹。……余既思摹《二京》而赋《三都》,其山川城邑,则稽之地图;其鸟兽草木,则验之方志……美物者,贵依其本;赞事者,宜本其实。匪本匪实,览者奚信?

左思以为马、扬、班、张诸赋多“虚辞滥说”,有类无征,有事无本,有违事类“征实”之旨,从而创作了可作类书、志书读的《三都赋》,赋学上的“虚辞滥说”与“征实”之争凸显明晰化,而在此过程中,刘歆《遂初赋》所开创的“纪行赋”的“纪实”特征却被忽略,刘勰在《事类》篇中赞刘歆等人赋为“后人范式”,批相如赋“滥侈”、“妄书”,旨意亦在此。刘歆《遂初赋》用《左传》事典,摒弃了赋中事类的“虚辞滥说”,这里以《遂初赋》三次征引《左传·昭公三年》事典为例:

赋文:“枝叶落而不省兮,公族阒其无人。”

《左传·昭公三年》:“叔向曰:‘晋之公族尽矣,肸闻之,公室将卑,其宗族枝叶先落,则公从之。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肸又无子。公室无度,幸而得死,岂其获祀?’”赋文:“日不悛而俞甚兮,政委弃于家门。”

《左传·昭公三年》:“政在家门,民无所依。君日不悛,以乐慆忧。”杜预注:大夫专政。慆,藏也。悛,改也。

赋文:“叔群既在皂隶兮,六卿兴而为桀。

《左传·昭公三年》:“叔向曰:‘虽吾公室,今亦季世也。……栾、郄、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政在家门,民无所依。君日不悛,以乐慆忧。……况日不悛,其能久乎?’晏子曰:‘子将若何?’叔向曰:‘晋之公族尽矣,肸闻之,公室将卑,其宗族枝叶先落,则公从之。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肸又无子。公室无度,幸而得死,岂其获祀?’”

《遂初赋》叙写晋国衰弱,旧臣八大家族降为贱官,宗族里的人像树叶一样散落,而家门六卿专政逞恶,百姓无所依靠,但国君是非不分,忠奸不辨,不肯改悔,终日欢乐无度,晋国的公族要完结了。与《左传》原文比对,辞有所征,事有所本,也即前文所言“以赋传经”,可以说刘歆不仅开启了汉代经学史上的今、古文学之争,同时将赋学史上的“虚辞滥说”与“征实”之争问题凸显出现,且二者潜脉相通。刘歆在《移让太常博士书》中指责今文经学之弊谓:“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罢老,且不能究其一艺,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或怀嫉妒,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抑此三学,以《尚书》为不备,谓《左氏》不传《春秋》,岂不哀哉!”今文经学有“分文析字,烦言碎辞”与“信口说”、“不考情实”的弊端,这与赋学上的尚“玮字”与“虚辞滥说”之风相对应。《汉书·艺文志·诗赋略》:“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扬子云,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风谕之义。”上揭《汉书·艺文志·诗赋略》本自刘歆《七略》,那么刘歆的赋学观是反对赋的“侈丽闳衍之词”,主张赋要有所讽喻与寄托。

赋学史上的行旅类赋,其远祖可追溯到屈原的《离骚》、《涉江》、《哀郢》等,而抒发个人的思想情感是从行旅类赋创作伊始便已经存在,《遂初赋》当然也不例外,但全赋的主干是“纪行”,“纪行”的方式是“事类”敷陈,而“事类”多有出自《左传》。与此前行旅类赋不同的是,《遂初赋》用《左传》事典,就其所表达的情感,主要是对“纪实”的“事类”寓以褒贬,从而影射现实,是寓有寄托的“征实抒情”,这一点是与此前行旅赋抒情的最大不同。前揭《遂初赋》三次征引《左传·昭公三年》事典即多有寄寓,章樵注曰:“叹宗周衰微,晋平不能嗣伯业以尊周室,卒致晋公室卑,为三卿所灭,其伤汉之心切矣。”刘歆身为皇室宗亲,身处西汉末年,吊古伤今,比照衰晋,预感西汉王朝又要重步当年晋国后尘。行旅类赋还有一类仙游、神游之作,如西汉司马相如《大人赋》、扬雄《太玄赋》,以及东汉张衡《思玄赋》等,这些赋所写人物、事件多为地上神游和天上仙游,所经历的地点和人事多以“虚幻”为主。《遂初赋》弃去这些神游、仙游模式,转向“人游”,地是“晋地”实存,事出自《左传》史实,所赋事类都是真实的存在,以“史事”寓“寄托”,以“事类”约束“辞”,以“纪实”的风格将行旅类赋由“虚辞滥说”向“征实”的路径转变推进了一大步。

黄侃评潘岳《西征赋》、庾信《哀江南赋》谓:“皆自《遂初》出。”刘歆《遂初赋》是“纪行赋”的显明发端,班彪《北征赋》、班昭《东征赋》、李尤《函谷关赋》、蔡邕《述行赋》等,皆承续而作,此《遂初赋》的第一重功绩。台湾郑毓瑜教授在论刘歆《遂初赋》时云:“全篇所记述的地理空间其实有着主观与客观的双重质性;客观的地理配合着现实旅程的逐步推进,主观的地理象征着眷顾怀往的心神远游。……相对而言,《遂初赋》的前半段,就不同这种心灵空间的披露,而是依照着旅程的推进,标示出现实的地点。但这并不表示刘歆是在作一种客观的景物描绘,反倒是将空间历史化,而首创了因地及史的方式。”明确《遂初赋》开创了“地理——历史”的书写方式,此《遂初赋》的第二重功绩。而于此两重功绩之外,《遂初赋》运用《左传》事典,不仅有助于观觇刘歆《左传》学的具体特征,丰富两汉《春秋》学史料,而且不囿于“因地及史的方式”,“以赋传经”,构筑起“赋——经——史——地”书写“范式”,从而形成了迥异于《大人赋》、《太玄赋》等“神游”、“仙游”的“人游”书写风格,促使赋文创作中的事类元素向寓有“寄托”的“征实”路数发展,其功当不可没。

  1. 作者简介:王思豪,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赋学。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汉赋与《诗经》学互证研究”(项目编号:14CZW072)阶段性成果。
  2. 周予同先生在《经今古文学》中指出:汉代今、古文学之争规模较大的有四次,刘歆与太常博士之争为第一次。见朱维铮编《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0—12页。
  3. 按:《隋书·经籍志》著录:《春秋左氏传条例》二十五卷,未注明作者。《旧唐书·经籍志》著录:《春秋左氏传条例》二十卷,刘歆撰。书已佚。
  4. 欧阳询等:《艺文类聚》卷二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影印本。
  5. 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615页。
  6. 学界对此问题亦有揭发,惜未深论,如周振甫先生谓:“《遂初赋》的叙述,根据《春秋》、《左传》(即纪传)。”(《文心雕龙译注》,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修订本,第535页)杨明先生在《〈文心雕龙〉注释商榷》一文中于“刘歆《遂初赋》,历叙于纪传”语下云:“按该赋内容,多据《左传》。”见《汉唐文学研赏集——杨明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9页)郭维森、许结师在《中国辞赋发展史》中也谓刘歆《遂初赋》:“所咏史事多据《左传》,亦可见其念念不忘此书。”(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65页)
  7. 马积高先生《赋史》谓《遂初赋》“非屈原赋所有,故为创格。后来班彪《北征》、潘岳《西征》等作,即由此脱胎。但班彪赋见录于《文选》,而刘歆赋不见收,于是后人多只知《北征》,而昧其所自出。惟刘勰《文心雕龙·事类》中‘刘歆《遂初赋》,历叙于纪传’,给我们留下一点线索”,见《赋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88页。按:这里遵照《文选》分类之目,将刘歆《遂初赋》所创格的赋类称为“纪行赋”,不采用“述行赋”之名。“纪”,记载也,常与“传”连用,是中国传统史书的一种体裁,重在叙述史实,刘勰谓《遂初赋》“历叙于纪传”,意即指其“事类”之“实”。
  8. 按:这11例事典、旧辞皆不符于《战国策》、《国语》以及《史记》、《汉书》、《新序》、《说苑》等典籍记载。
  9. 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967页。
  10. 章太炎:《春秋左传读叙录》,见《章太炎全集》(第二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28页。
  11. 刘师培:《春秋左氏传古例诠微》,见《刘申叔遗书》(上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24页。
  12. 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第125册,第252页。
  13. 张西堂:《左氏春秋考证序》,见《古史辨》(第五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72页。崔适语见《春秋复始》卷一《序证·左丘明不传春秋》,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第131册,第382页。
  14. 按:杜预集解谓:“纯……《地理志》作屯。”“救”,从此句出典来看或是“败”之讹字,存疑。“余吾”,即“徐吾”,杜预集解谓:“徐吾氏,茅戎之别也。”本文所引《左传》及杜预集解文字皆出自《春秋左传集解集解》,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引《遂初赋》及章樵注文字,如未特别注明,皆出自《古文苑》卷五,《四部丛刊》韩元吉本。
  15. 所引《春秋》及《公羊传》、《榖梁传》文字皆出自阮元校刻本《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
  16. 见《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本,第1921页。
  17. 章太炎:《春秋左传读叙录》,《章太炎全集》(第二册),第828页。
  18. 杜预:《春秋释例》卷四,清刻武英殿聚珍版从书本。
  19. 杜预:《春秋释例》卷四。
  20. 傅隶朴《春秋三传比义》,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492—493页。
  21. 按:刘歆主张《左传》是《春秋》之传,他在《移让太常博士书》中即批评当时的博士“谓《左氏》不传《春秋》,岂不哀哉!”(见《汉书》,第1970页)赵生群先生将《左传》与《春秋》细加对照分析,认为“《左传》实为解经之作”,“《左传》依经立传”。(参见氏著《〈春秋〉经传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38—52页。)
  22. 关于“以赋传经”之说,笔者在与许结师合撰《汉赋用经考》(载《文史》2011年第2辑)和《汉赋用〈诗〉的文学传统》(载《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二文中,均有不同程度的论述。《汉赋用经考》一文对今存汉赋作品明确引述“五经”的文献作了系统爬梳,指出汉赋用经意在“归复王言”,重在发掘经文的内涵与历史意义,有经赋互文的特征。《汉赋用〈诗〉的文学传统》一文从赋是“古诗之流”、“依经立义”的特征入手,系统梳理汉赋用《诗》文献440余条。汉赋用《诗》“取辞”、“取义”,广取“四家诗”传语;而赋家也用以“传”解“经”的发挥来丰富《诗》义,以致后世经史学家论《诗》,引汉赋以解证《诗》义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我们认为汉代赋家在作赋用“经”时,主观上不一定旨在“传经”,但鉴于经的“圣言”地位,作品在流播的过程中,客观上却达到了“传经”的效用。《世说新语·文学》载晋孙绰语云:“《三都》、《二京》,五经鼓吹。”(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60页)刘勰指出刘歆《遂初赋》“历叙于纪传”,崔、班、张、蔡赋“捃摭经史”,均指出赋作的“传经”功用。清人袁栋《书隐丛说》卷十一云“赋体恭俭庄敬似《礼》”(清乾隆刻本),朱凤墀《五经鼓吹赋》“京二册而都三篇,于五经之余得五……盖其词尽切今,论皆稽古,经以开赋之原,赋亦为经之辅”[见鸿宝斋主人编《赋海大观》(第四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影印光绪甲午鸿宝斋重印本,第243页],阮元谓“综两京文赋之家,莫不洞穴经史,钻研六书”[氏著《四六丛话序》,见《揅经室集》(四集),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738页],均在暗示赋家有“以词章解读经义”的意趣。
  23. 《汉书》,第1755—1756页。
  24. 按:班固自述谓对《七略》做过“今删其要,以备篇籍”、“删去浮冗,取其指要”(《汉书》,第1701—1702页)的工作。梁阮孝绪也明确指出:“校书郎班固、傅毅并典秘籍,固乃因《七略》之辞,为《汉书·艺文志》。”见释道宣《广弘明集》卷三载梁阮孝绪《七录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48册,第261页。
  25. 据夏承焘先生《采诗与赋诗》(《中华文史论丛》1962年第1辑)一文统计:《左传》引《诗》有134处,这里从之。
  26. 魏源:《诗古微》上编《齐鲁韩毛异同论中》,皇清经解续编本。
  27. 万曼:《辞赋起源:从语言时代到文字时代的桥》,《国文月刊》1947年第59期。
  28. 《文心雕龙注》,第284页。
  29. 《广雅释言》:“傅,敷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豫部》:“傅,假借为敷。”“尃”与“专”在甲骨文、金文中字形非常相似,参见高明《古文字类编》,中华书局1980年版。
  30. 《汉书》,第2145—2146页。
  31. 汉儒视《离骚》为“经”,据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目录知:《九歌》至《九思》题下本皆有“传”字,故《九歌》等是屈原自撰之传;《九怀》以降诸篇乃后人赓续之传。《九歌》、《九怀》诸篇以文学描写传经,刘向编《楚辞》皆视其为传,明王世贞《楚辞序》即谓:“(刘向)尊屈原《离骚》为经,而以原别撰《九歌》等章,及宋玉、景差、贾谊、淮南、东方、严忌、王褒诸子,凡有推佐原意而循其调者为传。”(刘向编集、王逸章句《楚辞》之王世贞《序》,丛书集成初编本。)
  32. 《两汉纪》,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05页。
  33. 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之《叙目》,中华书局1989年版。
  34. 王念孙《读书杂志·〈汉书〉第九》曰:“传当为傅,傅与赋古字通。(注曰:《皋陶谟》:‘敷纳以言’;《文纪》‘敷’作‘傅’,僖二十七年《左传》作‘赋’。《论语·公冶长》:‘可使治其赋也’,《释文》:‘赋,梁武云:《鲁论》作傅’。‘使为《离骚傅》’者,使约其大旨而为之赋也。安辩博善为文辞,故使作《离骚赋》,下文云‘安又献《颂德》及《长安都国颂》’。《艺文志》有‘《淮南王赋》八十二篇’,事与此并相类也。若谓使解释《离骚》,若《毛诗传》,则安才虽敏,岂能旦受诏而食时成书乎?)”(见氏著《读书杂志》,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96页。王先谦亦赞同此说,见《汉书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025页。)
  35. 《文心雕龙注》,第50页。
  36. 《汉书》,第2822页。
  37. 啸咸:《读汉赋》,《学艺》第十五卷第二号,1936年3月,第130—131页。
  38. 宋章如思《群书考索》卷二十一《文章门》之《文章缘起类》为东方朔《非有先生传》一篇单列“传”类。又洪迈《容斋随笔》之《三笔》卷八“吾家四六”条亦题作“东方朔《非有先生传》”。
  39. 《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4页。
  40. 裘锡圭:《〈神乌傅(赋)〉初探》,《文物》1997年第1期。
  41. 以汉赋与《诗经》为例,汉赋传《诗经》的一大征象是赋作与《诗》序、传的文字重复互见,且经学的经、传思路也直接影响汉赋的造作。与此相应,后代学者考鉴经、传释意,对汉赋文本亦有颇多引证。详见拙文《汉赋与〈诗〉之经、传关系刍议》,《中国韵文学刊》2013年第1期。
  42. 《辞源》在解释“范式”一词时,也即引用刘勰语,按照《辞源》体例,也认为“范式”一词最早出处是《文心雕龙》。
  43. 《文心雕龙注》,第614页。
  44. 事又见《论语·微子》:“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遂初赋》语与《论语》更近,故此例只作事类比析用。
  45.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台北学生书局1984年版,第271页。
  46. “传”之初义之一为“言”,有描述、表达之意,《孙子·计篇》云:“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杜牧注:“传,言也。”参见吉天保辑《十一家注孙子》卷上,宋刻本。小说中的“传”则有演义性质,参见唐妍《论〈儿女英雄传〉的“叙事僭越”》,《明清小说研究》2015年第3期。
  47. 傅隶朴:《春秋三传比义》,第123页。
  48. 黄叔琳注,李详补注,杨明照校注拾遗:《增订文心雕龙校注》,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471页。
  49. 汪荣宝:《法言义疏》,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0页。
  50. 挚虞:《文章流别论》,见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之《全晋文》卷七十七,中华书局1958年影印本,第1905页。
  51. 孙诒让:《墨子闲诂》,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77页。
  52. 许结师撰有《论汉赋“类书说”及其文学史意义》(《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5期)一文,论述详明,可参。
  53. 曹丕:《答卞兰教》,见陈寿《三国志》裴松之注引《魏略》,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962页。
  54. 《文心雕龙注》,616页。
  55. 《吕氏春秋集解》,广益书局1936年版,第49页。
  56. 萧统:《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74页。
  57. 袁枚《历代赋话序》云:“古无志书,又无类书,是以《三都》、《两京》,欲叙风土物产之美,山则某某,水则某某,草木鸟兽则某某,必加穷搜博访,精心致思之功。是以三年乃成,十年乃成,而一成之后,传播远迩,至于纸贵洛阳。”见浦铣《历代赋话》卷首,清乾隆刻本。
  58. 此件史事又见载《史记·晋世家》:晋平公十九年齐晏婴使晋,晋叔向说:“晋季世也。公厚赋为台池而不恤政,政在私门,其可久乎?”但从言辞来看,赋文当出自《左传》。
  59. 《汉书》,第1970页。
  60. 关于《遂初赋》的抒情特征,张宜迁《博采史传,情词美亹——刘歆〈遂初赋〉简析》(《古典文学知识》1997年第2期)、蒋文燕《疏阔悲凉,苍茫隽永——读刘歆〈遂初赋〉和班彪〈北征赋〉》(《名作欣赏》2004年第6期)二文有详论,此不赘述。
  61. 黄侃撰,黄焯编次:《文选评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7页。
  62. 郑毓瑜:《性别与家国——汉晋辞赋的楚骚论述》,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74—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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