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引传文以解经”献言

文学研究(第1卷·2) 作者:徐兴无,王彬彬 编


《遂初赋》用《左传》事典的学术史意义

王思豪

内容提要:刘歆《左传》学观点,史料阙如。考其《遂初赋》因欲立《左传》于学官失败后、经历故晋之地有感而作,且《遂初赋》又密集征引《左传》事典、旧辞十一例之多,故《遂初赋》与刘歆《左传》学有深切之关联。对这些事典文献进行爬梳,勾陈刘歆“引传文以解经”的具体内涵,裨益于观觇西汉《左传》学故实。《左传》是“以事解经”、“以史传经”的典范,而《遂初赋》征引事典,引《春秋》经传语入赋,“征圣立言”传统由“赋诗言志”走向“以赋传经”,因经及史,因史及地,构筑起“赋—经—史—地”的书写“范式”。且所赋景观是“晋地”实存,人事出自《左传》史实,以“史事”寓“寄托”,以“事类”约“辞章”,从而形成了迥异于《大人赋》、《太玄赋》等“神游”、“仙游”的“人游”书写风貌,以“纪实”的风格将行旅赋的事类由“虚辞滥说”向“征实”的路径转变推进了一大步。

关键词:刘歆;《左传》;《遂初赋》;事典


刘歆是汉代学术史上的重要人物,由他直接开启了汉代的今、古文学之争。其经学首功在《左传》学,惜其学术观点史料阙如。《艺文类聚》卷二十七录有刘歆《遂初赋》赋句,前有《小序》云:“歆好《左氏春秋》,欲立于学官。时诸儒不听,歆乃移书太常,责让深切,为朝廷大臣所非。求出补吏,后徙五原太守。志意不得,经历故晋之城,感今思古,遂作斯赋。”《遂初赋》写于刘歆欲立《左传》于博士官失败后,则此赋的创制与《左传》是否有深密之关联?《文心雕龙·事类》篇云:“观夫屈宋属篇,号依诗人,虽引古事,而莫取旧辞。唯贾谊《鵩鸟赋》,始用鶡冠之说……刘歆《遂初赋》,历叙于纪传,渐渐综采矣。”刘勰认识到《遂初赋》与《左传》的关系,即《遂初赋》大量征引《左传》事典、旧辞,那么这些事典在《春秋》学史上有什么价值呢?《遂初赋》被尊为中国赋学史上的“纪行赋”发端典祖,其在赋史上的重要地位,是否与赋作大量引述《左传》事典、旧辞有关联?《遂初赋》在赋学史上究竟有什么“范式”意义?

一、“引传文以解经”献言

据统计,《遂初赋》用《左传》事典共11例,具体分布是文公二年(1次),成公元年(1次),襄公十四、二十六年(合1次),襄公十七、十八年(合1次),襄公二十一年(1次),襄公二十九年(1次),昭公三年(3次),昭公八年(1次),定公十三年(1次)。这些材料在刘歆《左传》学文献丧失殆尽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有助于观觇刘歆《左传》学的具体面貌;另一方面还涉及《春秋》学史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刘歆是否伪窜了《左传》?对《遂初赋》用《左传》事典进行爬梳,或可就此有所献言。

《汉书·刘歆传》载:“及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时丞相史尹咸以能治《左氏》,与歆共校经传。歆略从咸及丞相翟方进受,质问大义。初《左氏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刘歆《左传》学的特征是“引传文以解经”,“章句义理备焉”。在对这一特征的理解上,学界有两种比较对立的观点:一是章太炎和刘师培的观点,章太炎指出“引传文解经,章句义理备”者,意即“传之凡例,始由子骏发挥,非谓自有所造”。刘师培也认为:“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谓引传例以通他条之经耳,故章句义理,由是而备。非旧传不系年月,欲依经文相别也。”一是刘逢禄与张西堂的观点,刘逢禄认为:“歆引《左氏》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始具,则今本《左氏》书法及比年依《经》饰《左》、缘《左》、增《左》,非歆所坿益之明证乎?”张西堂引崔适之说云:“‘《传》自解经,何待歆引;歆引以解,则非《传》文’,可见解《经》的《左氏春秋》从刘歆才有的,在《汉书》上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可以看出,对“引传文以解经”的不同理解,直接关乎学界对刘歆是否伪窜《左传》问题的看法。如何利用《遂初赋》用《左传》事典材料对“引传文以解经”进行具体勾陈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即刘歆《遂初赋》中用《左传》的事典,属于刘歆《左传》学的内容,与《左传》分属不同的范畴。通过刘歆《左传》学的内容,在《左传》与《春秋》经之间架起沟通融汇的媒介,以此来理解“引传文以解经”的具体内涵。先列《左传》文字:

襄公十七年:“卫石买、孙蒯伐曹,取重丘。曹人愬于晋。”

襄公十八年:“执孙蒯于纯留”。

成公元年:“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刘康公徼戎……三月癸未,败绩于徐吾氏。”

《遂初赋》赋文:

执孙蒯于屯留兮,救王师于余吾

《春秋》经文字:

襄公十七年:无

襄公十八年:“晋人执卫行人石买。”

成公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贸戎。”

由赋文到《左传》再到《春秋》进行逆推理,赋文“执孙蒯于屯留兮”是《左传》中的“旧辞”,仅增加一“兮”字,《公羊传》、《榖梁传》不载此事,而《春秋》经中仅说“晋人执卫行人石买”事,不言“执孙蒯”事,为何?杜预集解谓:“孙蒯不书,父在位,蒯非卿。”《春秋》义例,在家庭关系层面倡导“亲亲”,在国家政治层面要求“尊尊”,《左传》直书“执孙蒯”有什么内涵呢?通过赋文言孙蒯在屯留被晋人俘获事,让世人知道晋国为了行霸业而不尊天道人伦。赋文“救王师于余吾”,据《左传》记载,“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但王季子刘康公对戎人心存侥幸,乘机偷袭,“三月癸未,败绩于徐吾氏”,结果大败。《春秋》经仅书“王师败绩”,不言谁败之,《公羊传》谓:“孰败之?盖晋败之。或曰贸戎败之。然则曷为不言晋败之?王者无敌,莫敢当也。”《榖梁传》谓:“不言战,莫之敢敌也。为尊者,讳敌不讳败。为亲者,讳败不讳敌。尊尊亲亲之义也。然则孰败之?晋也。”《公》、《榖》皆指出是晋人打败了王师。《公羊传》认为,经不直书“晋人败王师”,属“王者无敌”义例,《榖梁传》认为《春秋》经载某师败绩,一般书作“某师与某师战,某师败绩”,经不书“战”,意在王者独尊,无人为敌。更有意思的是赋文与《左传》将王师败的地点明确指向“余吾”,且赋文承接上句主语,指向主导者“晋国”,意也在对晋不尊周王室表达不满。赋文前句是晋不“亲亲”,后句是晋不“尊尊”,由章句解读进一步去揭示与印证《左传》义理,“转相发明”,再与《春秋》相比析,以经证传,以传证经,经、传互证,这就是“引传文以解经”的内涵之一。

其次,“引传文以解经”的另一个内涵是:刘歆创写赋文,而非自创传文。上揭赋文观点与《左传》一致,但明确一点的是刘歆的《左传》学与《左传》不是同一个概念,刘歆之学有时也有与《左传》不相一致的地方,章太炎即有所揭示。《春秋》经成公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公羊传》谓:“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九月,非所用郊也。”《榖梁传》亦谓:“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也。”刘歆袭用《公羊》、《榖梁》之说,以为“诸言‘用’,皆不宜用,反于礼者也”。这一说法显然与《左传》不一致。孔颖达指出:“刘、贾以为诸言用,皆不宜用,反于礼者也。施之用郊,似若有义。至于用币,用鄫子,诸若此,此皆当须书‘用’,以别所用者也。若不言用,则事叙不明,所谓辞穷,非圣人故造此用以示义也。且诸过祀三望之类,奚独皆不书用邪?案《左氏传》,‘用币于社’,《传》曰‘得礼’。冉有用矛于齐师,孔子以为义,无不宜用之例也。丘明云:‘我师岂欺我战!”若据刘歆“用者不宜用”之例,则《左传》“用币于社”即含贬义,这与传文“得礼”也相违。章太炎指出刘歆“旁采《公羊》而与传例不合”,“若传例为子骏自造,何不并此数十条入之《传》文,顾留此以遗后人指摘乎?”据此,批驳刘逢禄等人言“刘歆伪窜《左氏》”观点不成立。

刘歆旁采《公羊》、《榖梁》而与《左传》义例不合的地方,在刘歆《遂初赋》中亦有一条,一直未被学界掘发。《遂初赋》云:“荀寅肆而颛恣兮,吉射叛而擅兵。憎人臣之若兹兮,责赵鞅于晋阳。”事典出自《左传·定公十三年》:赵鞅无视国君,杀邯郸大夫赵午,进入晋阳,“夏六月,上军司马籍秦围邯郸。邯郸午,荀寅之甥也;荀寅,范吉射之姻也。而相与睦,故不与围邯郸,将作乱。”范、荀两家联手逐赵鞅,“赵鞅奔晋阳”。又韩氏、魏氏与赵氏交好,遂鼓动晋定公伐范、荀,“丁未,荀寅、士吉射奔朝歌”,“十二月辛未,赵鞅入于绛,盟于公宫”。这里涉及的是晋国的一次内讧,《左传》用“奔”、“入”二字。《春秋》经谓:“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公羊传》谓:“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榖梁传》谓:“‘以’者,不以者也。‘叛’,直叛也。”《春秋》经与《公羊》、《榖梁》皆用“叛”字。刘歆在赋文中用“肆”、“叛”、“憎”、“责”四字,对荀寅、范吉射、赵鞅三人持严厉批判的态度,相对照《左传》文字,用“奔”“入”字,似二者褒贬之意不同。“奔”与“叛”的用例,有意于褒贬。杜预《春秋释例》“王侯夫人出奔例”谓:“诸侯奔亡,皆迫逐而苟免,非自出也。”又“大夫奔例”引《春秋·成公十二年》“周公出奔晋”例,《左传》曰:“凡自周无出,周公自出故也。”又《春秋·文公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杜预《集解》谓:“不言出,受命而出,自外行。”又《书叛例》谓:“大去之后,季为附庸,先祀不废,社稷有奉,季之力也,故书字不书名,书入不书叛也。”“刘贾谓纪季以酅奔齐不言叛,不能专酅也。”按照《左传》义例,《遂初赋》理当用“奔”、“入”等字,傅隶朴先生即指出荀寅、范吉射“奔朝歌”,“按朝歌为卫邑,例当书出奔”;“赵鞅奔晋阳”,是因为“晋阳仍属晋有,并未以之属于他国,赵鞅身既归晋,则晋阳自仍受命于晋,何反之有?”据此,刘歆《遂初赋》的事典出自《左传》,而义例则源于《公羊》、《榖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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