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伦敦蒙难

孙中山传(修订插图本) 作者:李凡 著


第七章 伦敦蒙难

1895年10月30日清晨,孙中山偕陈少白、郑士良三人,乘“广岛丸”号轮船离香港赴日本。船一出口,风浪大作,航行了14天,才到神户。三人登岸后,购得一份日本报纸,见其中有一则题为“支那革命党首领孙逸仙抵日”的新闻赫然于目。孙中山对陈少白说:“革命二字,出于《易经》‘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一语。日人称吾党为革命党,意义甚佳,吾党以后即称革命党。”(1)这就是中国近现代史上“革命”一词的由来。从太平天国以至兴中会,反清运动,均沿用“造反”、“起义”、“光复”等词,此后,在兴中会组织内外,在国内外,开始用革命党的名称。

孙中山一行三人在神户住了一天,转赴横滨。在船上,三人苦想登岸后到哪里安身呢?人地生疏,又是政治犯的身份,一时满面愁云。孙中山忽然想到1月间,由檀香山赴香港经过横滨时,约他上岸谈话的华商谭有发。于是,他让陈、郑二人在船上等候,自己一人登岸,按地址去找谭。见到谭有发,说明来意,请他协助解决一下栖留的问题。谭有发替他租了一个楼房的单间,孙中山看了也很满意。陈少白、郑士良二人在船上等了好久,孙中山回来说:“房子已租好了。”三人登岸,进到那间楼房里,“心里感到舒服起来,因为到了这里,中国政府已追究不来”。(2)

过了两天,谭有发陪孙中山、陈少白到山下町五十三番文经印刷店,会见了华商冯镜如。当天晚上,孙中山邀集了冯紫珊、谭有发、柴达卿、黎炳垣、赵明乐、赵峰琴、温遇贵等十多名华侨,在文经店二楼,研究在横滨发展兴中会的问题,得到了大家的赞成。冯镜如被选为会长,赵明乐为管库,赵峰琴为书记,冯紫珊、谭有发、黎炳垣为干事。孙中山、陈少白、郑士良三人,便移居到文经店的二楼里。十几天以后,在山下町一百七十五番设立兴中会分会所。后来入会的有温芬、郑晓初、陈才、陈和、黄焯之、黎简卿、陈植云,还有冯镜如的儿子13岁的冯懋龙(即冯自由)等多人。每次活动都由小会员冯懋龙向会员传递通知书,秘密集会。

过了几天,孙中山和陈少白都剪去发辫,由谭有发为他们两个人各做了一套西装。郑士良因准备回国继续组织力量,暂未改装。

孙中山计划与陈少白一同到美洲去活动。但当时美国政府有禁令,不准中国人入境,孙中山假称他是檀香山生人,美领事才给他一人开了护照。陈少白只好留在日本“考察东邦国情”,“而士良则归国收拾余众,布置一切,以谋卷土重来”。(3)

伦敦蒙难时,原香港西医书院英国老师康德黎交给警探辨认孙中山的照片。

孙中山向会员们商借500元,以作他和陈、郑三人旅费等用。管库赵明乐、书记赵峰琴二人是永乐和号出口商,资产颇富,他们不但不肯筹借,而且也不到会参加活动了。最后由冯镜如、冯紫珊兄弟两人按数借助。孙中山留给了陈少白与郑少良各100元。

孙中山于12月中旬,离开日本赴美洲。到檀香山后,就把500元钱,汇还冯氏兄弟。侨商知道后都称赞他“言而有信”。(4)

“到檀岛后,复集合同志,以推广兴中会,然已有旧同志以失败而灰心者,亦有新闻道而赴义者,惟卒以风气未开,进行迟滞,以久留檀岛,无大可为,遂决计赴美,以联络彼地华侨,盖其众比檀岛多数倍也。”(5)

在动身前几天,孙中山在火奴鲁鲁街上散步,有一辆马车迎面驶来,上面坐的正是他的英籍老师、香港雅丽医校校长康德黎和他的妻子。“一日散步市外,忽有驰车迎面而来者,乃吾师康德黎与其夫人也。吾遂一跃登车,彼夫妇不胜诧异,几疑为暴客,盖吾已改装易服,彼不认识也。予乃曰:‘我孙逸仙也。’遂相笑握手。问康氏以何为而至此,曰:‘回国道经此地,舟停而登岸,流览风光也。’予乃趁(乘)车同游,为之指导。游毕登舟,予乃告以予将作环绕地球之游,不日将由此赴美,随将到英,相见不远也。遂欢握而别。”(6)六个月后,孙中山在伦敦被执于清使馆,幸得康德黎奔走营救才得以脱险。

1896年6月,孙中山从檀香山到达美国。自太平洋东岸三藩市上岸,横过北美洲大陆,至大西洋西岸的纽约。途经各处,有的留数日,有的留十多日,都要进行宣传鼓吹。“所至皆说以祖国危亡,清政腐败,非从民族根本改革,无以救亡,而改革之任,人人有责,然而劝者谆谆,听者终归藐藐,其欢迎革命主义者,每埠不过数人或十余人而已。”(7)

9月23日,孙中山由纽约乘麦谒斯地号客轮,过大西洋,到了英国的利物浦。9月30日,到了伦敦,投宿于斯屈朗街的赫胥旅馆。10月1日,即至波德兰区的覃文省街46号,访见师友康德黎,康夫妇招待甚殷,并为他订了附近的葛兰旅店居住。

孙中山每日或参观博物馆,或游览古迹,或与康德黎叙谈。在伦敦“观其车马之盛,贸易之繁,而往来道途,绝不如东方之喧哗纷扰;且警察敏活,人民和易,在在均足使人怦怦向往也。”(8)西方文明的华丽外衣,引起了孙中山的憧憬和羡慕,一度成为他改造中国的思想动力,他曾表示“欲除虏兴治,罚罪救民,步法泰西”。

一天,孙中山在康德黎家吃饭,康德黎笑着说:“中国使馆与你的住处很近,何不去过访一下?”康妻诫止说:“不行啊!使馆的人员见了你,立刻把你缉捕起来,一定遣送回国!”说完三人大笑。(9)谁料数日之后,竟成谶语。一天晚上,孙中山在雅丽医校的另一师友孟生家作客时,孟也提醒过他:“慎勿行近中国使馆,致堕陷阱。”

其实,这时孙中山的处境是很危险的。清驻英使馆已完全掌握了他的行踪。还在8月孙中山在美国期间,清驻美国公使杨子清,即已电告清驻英公使龚照瑗说:“粤省要犯孙文谋乱发觉,潜逃赴美,奉总署电令,确查该犯行踪,并饬电知龚星使(即公使),援香港缅甸交犯约(根据香港缅甸交换罪犯条约),恳英国代拿。”(10)在他到了英国利物浦的第三天(9月25日)龚照瑗又接电报:“孙文于西历9月23日(即华历八月十七日)由纽约搭船至英国利物浦港口登陆。”龚照瑗派他的侄子龚心湛(使馆职员)雇暗探赴利物浦守候,侦察的情况是:“孙文剪发着洋装于八月二十四日(9月30日)登陆,即日乘火车至伦敦下榻客店,有二西人随行。”

在这种险恶的环境下,孙中山却以革命大义自恃,认为在他鼓动宣传下,任何一个中国人都能随声附和造起清政府的反来,因而失掉必要的警惕。他对清使馆不但不回避,反贸然而入,要找同乡宣传革命。他在《伦敦被难记》一文中说:是在路上被二华人“挟予而入”使馆的(11),此并非实话,而有关史著都据此以讹传讹,积假成真。其实是孙中山自己走进使馆想到那里宣传革命活动而被捕的。当时他那样写是为了适应国际公例,以示清使馆侵犯英国主权之意。陈少白说:“当时孙先生对我说,他早已知道公使馆,他故意改换姓名,天天跑到使馆去宣传革命。后来,公使馆的人疑惑起来,因为当时广州起义之事传闻还盛,以为这人或者就是孙逸仙。公使随员邓廷铿,因为是同乡,就试出他确是孙逸仙,于是孙先生就被他们拘禁起来了。”这和当时在使馆的职员吴宗濂的《随轺笔记》所记述的情况也相一致:“九月初四(10月10日)孙文行经使署之门,遇学生宋芝田(学生者使馆学生也),询其有无粤人在署,宋曰有之。孙即请见,乃进署门,入厅事,四等翻译官邓琴斋刺史廷铿,粤产也,遂与接谈。该犯以异地遇同乡,分外惬意。自言姓陈,号载之,继出金表以观时刻,刺史索观,则镌有英文拼切之‘孙’字,刺史恍然,不动声色,约孙翌日再来,同赴海口探望粤商,孙欣诺。孙既去,急密告仙舟(龚心湛),转禀星使。星使与马凯尼(使馆英籍参赞)、王鹏九俩参赞密上(‘上’可能是‘商’的误写——作者)办法,皆曰可拿。初五(11日)午前,孙果贸然来。饭后,邓刺史请孙登楼,先至首层,观星宪之会客厅、签押室,继至二层,入李琴伯朋府盛钟卧室,坐谈良久,适马参赞到,刺史遂告孙曰:‘君能再上一层,枉顾弟房乎?’孙曰:‘甚好。’遂随刺史拾级而升。马参赞在前引导,先入预备之空房内,作开门侍客状。邓指曰:‘此即弟房,请君先进。’孙刚涉足,错愕间,马参赞即将房门关闭,告曰:‘奉总署及驻美杨子清星使密电,捉拿要犯孙文,尔即是也。’”(12)

公使馆密电清政府总署:“顷该犯来使馆,洋装,改姓陈。按公法,使馆即中国地,应即扣留。解粤颇不易,当相机设法办理,祈速示复,勿令英使知,并请电粤督。”

就这样,孙中山自己身陷囹圄。第三天(10月13日),使馆接清政府回电:“慎密办理,不可为英所知。”14日,使馆又向国内发电:“唯有专雇一船径解粤省,否则只可释放,派密探,穷其所往。”

为了拯救祖国和人民,置个人安危于不顾,自然是一个革命者应有的品格,但孙中山深入清使馆这个虎穴却未免轻率。如果一旦被解送回国,遭到杀害,将会产生什么后果?并且在葛兰旅店中,尚有若干党人名单,如被搜获,将使多少党人株连被捕?孙中山被囚禁使馆后,想到自己“生命事小,将来之政体事大。万一吾果被递解回国,清政府必宣示全国。吾之被逮回华,实由英政府正式移交。自是以后,中国国事犯,将永无在英存身之地。吾党一闻此言,必且回想金田军起义之后,政府实赖英人扶助之力,始奏凯旋。国人观吾之被逮于英,而被戮于华,亦必且以为近日革命事业之失败,仍出英国相助之功。自是而吾中华革命主义,永无成功之望矣”(13),真是后悔莫及。

于是,他设法求援,还曾要求使馆那位同乡邓廷铿(即《伦敦被难记》一文中的唐某)帮助,邓假许援救,反而骗去了孙中山一张带有亲到使馆等语的书面自供。后来孙中山又写了一个纸条,裹以铜币掷于室外,也被发觉,使馆因而防范更严。16日,孙中山又向一个年纪较大的英籍仆人柯尔求援,柯尔问他:“你究竟为什么事被拘禁在这里?”孙中山说:“吾是中国之国事犯而出亡于海外者。”怕他未能领会,又打了一个比方:“中国皇帝之欲杀我,如土耳其苏丹之欲杀阿美尼亚人,土耳其苏丹之所疾视者,乃阿美尼亚之基督徒,故欲聚而杀之;中国皇帝之所疾视者,为中国之基督徒,故欲捕而杀之,吾即中国基督徒之一,且曾尽力以谋政治之改革者。”柯尔说:“不识英政府亦肯援助否?”孙说:“英政府乐于相助,无待赘言,不然中国使馆只须明告英政府请其捕我,而交于中国可也。又何必幽禁于斯,恐外人闻之。”又说:“吾之生命,实悬君手。君若能以此事闻于外,则吾命获全;否则予惟有束手受缚,任其杀戮。”

柯尔的妻子天天到使馆来,柯尔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妻子,夫妻俩商量好,决定搭救他。第二天(10月17日)早晨,柯尔又来添煤,临走时以手指煤篓,孙中山走过去拾起,见其中一纸条,上面写着:“吾当为君递书于君友,惟君书时,切勿据案而坐,因监守者伺察极严,得于钥中窥见君之所为,幸君伏于卧榻书之为要。”

于是,孙中山取出两张名片,伏在床上,面壁疾书,给康德黎写了几句话:“致覃文街四十六号詹姆斯·康德黎博士:我在星期天被绑架到中国公使馆,将要从英国偷偷运回中国处死。祈尽快营救我!中国使馆已租下一艘船,以便把我递解回中国,而整个途中我将被关锁起来,禁止和任何人联系。唉!我真不幸!请照顾目前这个帮我送信的人;他很穷,将会因为替我效劳而失去他的职业。”(14)

当天中午柯尔来收煤灰时,孙中山把名片交给了他,并将仅有的20英镑也给了柯尔。

柯尔将孙中山的书简和20英镑交给了他的妻子,她把书简藏在反折的袖口里,从使馆直奔康德黎家。

康德黎已有六天不见孙中山到来,心里焦急不安,到17日晚上,已经过了11点钟,柯尔的妻子送来了孙中山的书简,还有20英镑,并说明孙中山正在使馆被幽禁的情况,然后指着那钱说:“这就是孙某的用物。”康德黎立即叫他的妻子到葛兰旅社将所有的文件书信取出烧毁。本人亲往哈兰区3号向使馆参赞马凯尼(康不知马是幽禁事件的主谋)求助。马没在家。康又到警署报告,侦察长说:“此事关系重大,非我所能主持。”这时已是夜里1点钟了。

第二天早晨,康德黎继续奔走,找到了他一个朋友,想请他通过中国的税务司向中国公使说明:私捕人犯,必引起国际干涉,应将人放出。他的朋友不同意这个做法。康又往哈兰区3号找马凯尼,还是没见到。又去访见孟生博士,走到门前,见到一个人趦趄于门外,正是刚由康德黎家来到这里找康德黎的柯尔老人。两人同见孟生博士,康说:“马凯尼未下乡,则此事必易为力。”柯尔插言道:“马凯尼无一日不到中国使馆去,幽禁孙氏者,马凯尼实主其谋。”康、孟大为愕然。于是他们各以名片简书数语,交柯尔带入使馆交孙中山。“一则可以藉此稍慰予(孙中山)心,一则证明柯尔确已为予(孙中山)奔走。”二人又到苏格兰场警署,请警察出面干涉,以张人道。侦察长不耐烦地说:“你昨天半夜12点曾来说过,今又来,我们办不了那么快。”康、孟二人出警署,又至外交部。适逢星期日,不办公。二人怕清使馆“于是夜实行其计划”将人拘运,决定先至波德兰区49号向使馆提出警告。因康与孙是师生关系,恐使馆人员已闻知,故由孟生一人前往,见到了诱禁孙中山的那个叫邓廷铿的人,孟对他说:“我想见一见孙逸仙。”邓说:“此间并无此人。”孟说:“今英外务部已知此事,而苏格兰警署且已派人彻查。”邓竭力辩解说:“决无此事。”态度之从容坦率使孟生也疑惑起来。他回来对康德黎说:“或出孙某自行捏造,冀以达到其不可测度之目的?”到了下午7点钟,康德黎一人继续奔走,赶到佩星和尔街的美国私家侦探所雇探,也因星期日休业,又到伊士林敦的吉勃斯屯场去寻雇警探,由于警探有事不能从请。康德黎奔走一天,不遗余力,报政府、投警署、雇侦探等都一筹莫展。到了晚上9点钟,他忽然情急生智,决定到报馆说明此事,只要报纸一宣布,必会引起公论。遂乘车至《泰晤士报》报馆,将孙逸仙被幽禁事向记者口述一遍,到夜里11点半钟才回到家。但康德黎还是心如火灼,最后想亲自到使馆门外侦守,假如使馆暗中运人,即加以阻挠干涉。于是,他从家里又走出来,刚一出门,正遇到白天约雇的一个侦探迎面而来,两人同到了清使馆,这时已是夜里12点半,见使馆灯光明亮,人影憧憧。由于孟生的盘问,惊扰了使馆人员,他们决定于20日解送孙回国。

康所雇的侦探把车停在一个屋檐下,并躲藏在车内,月光下,使馆有人出入,都可见到。如孙中山被押出使馆,探车即可追踪。康德黎这才回到家中,已是夜里2点钟了。

第二天(10月19日)早晨,康德黎又雇一侦探,侦伺于使馆门外。

这天中午,英国外交部闻此事后通知康德黎将案情书写上呈,并向格来轮船公司调查,确知清使馆以7000英镑雇一艘二千吨轮船准备将孙中山械运回国,就派了六名侦探在使馆外监视,并令附近警署严加防守;又将孙逸仙西装照片发交警吏,以备辨认。

数日之间,风声四起,闻者已不乏人。到了10月22日,《地球报》派记者来见康德黎,首先以“革命家在伦敦被诱捕”为题发表了这则新闻,于是伦敦各报记者到波德兰区覃文省街46号访康德黎的记者,使康应接不暇。也有要到使馆访见被幽禁本人的。于是各报纸先后刊载,连马路上的报馆新闻广告牌上也写上了引人注目的大字,这件事轰动了伦敦全城,几千市民围在使馆外叫骂:“如果不将人放出,就将使馆砸毁!”(15)

英国首相兼外交大臣沙士勃雷恐有意外,将马凯尼叫到外交部面述案情经过,英政府出正式公文令中国使馆放人。

清公使馆接英政府令其放人的公文,只得应诺。代表清政府的驻英使馆官员在洋人面前的奴颜婢膝与对本国革命者的凶悍阴狠适成鲜明的对比。

10月23日下午4点半,由使馆华、英籍卫兵二人开门将孙中山接出囚室,送至楼下,出场者有康德黎、苏格兰侦察长、英外交部官员,还有马凯尼。马将搜出各物一一退还孙中山本人,并对侦探长、外交部官员大言不惭地说什么:“我现在把此人交付君等,是要使本使馆的特别主权及外交权利两不受损。”

使馆门外观者如堵。当各报馆记者向前询问时,孙中山被侦探长乔福斯拥入车中。车一开行,竟有记者数人登上车顶,或跃居车侧。

侦探长在车中对孙中山正言告诫说:“此后务宜循规蹈矩,不可复入会党从事革命。”言词真挚坦率,态度如长者规劝幼儿一样。为了满足记者要孙中山述话的急切要求,他们中途停车到一个旅馆里,把囚禁的详细经过说了一遍;又到警署把前后过程叙述清楚,作了结案。

孙中山在康德黎家,每天来访者络绎不绝。11月15日,移居到格雷斯旅店街8号。

孙中山脱险后,结识了英国各界人士。英国剑桥大学汉学家翟理斯教授正在编著《中国人名辞典》,准备将孙中山列入书中,因此请他写一篇自传。孙中山向他叙述了25岁以前的经历和“欲除虏兴治,罚罪救民,步法泰西”(16),改造中国的坚定信念,反映了孙中山早期的政治思想。

孙中山为了让英国社会更清楚地了解事件的真相,用英文写了《伦敦被难记》一书,在英国布里斯特耳出版社出版,后来被翻译成日、俄、汉各国文字。

当时有些国家的报纸把这次事件当成离奇惊险的新闻刊载,内容虽同,但标题不一。有些国家还把孙中山的这段遭遇编成戏剧和电影公演。因此,孙逸仙这个名字被许多国家所熟知,他的革命事业也因此博得各国正义人士的同情和支持。英国一些知名人士如康德黎等还组织了“中国之友社”,支持孙中山的正义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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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革命逸史》初集,第1页。

(2) 《兴中会革命史要》,《辛亥革命》(一),第33页。

(3) 《建国方略》,《孙中山选集》上卷,第170页。

(4) 《革命逸史》初集,第3页。

(5) 《建国方略》,《孙中山选集》上卷,第170页。

(6) 同上。

(7) 同上。

(8) 《伦敦被难记》,《孙中山选集》上卷,第27页。

(9) 同上。

(10) 《革命逸史》第二集,第19页。

(11) 《伦敦被难记》,《孙中山选集》上卷,第28页。

(12) 《革命逸史》第二集,第20页。

(13) 《伦敦被难记》,《孙中山选集》上卷,第36页。

(14) 《致康德黎简》,《孙中山全集》(一),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页。

(15) 《兴中会革命史要》,《辛亥革命》(一),第38页。

(16) 《复翟理斯函》,《孙中山全集》(一),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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