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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红楼梦精读(第2版) 作者:陈维昭 著;陈思和,汪涌豪 编


导论

《红楼梦》是诞生于18世纪中叶的一部长篇章回小说,原本只有八十回,以抄本的形式流行。1791年,程伟元把他收集到的八十回后的本子交由高鹗整理,续成后四十回,全书共一百二十回,以刻本的形式流行。程伟元在刻印本书时说:“《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他因曹雪芹删改写定此书而定曹雪芹为前八十回的作者。事实上,高鹗所作的工作,其性质与曹雪芹相同,即对他人的原稿进行修改写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称《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和高鹗。

曹雪芹,名霑,号芹圃。一说他名,字梦阮,号芹溪。据曹雪芹的好友敦诚的诗注,曹雪芹是曹寅之孙。至于他的父亲是谁,至今的学术界尚未有定论,有人说他的父亲是曹,有人说他是曹颙的遗腹子。但他与曹寅具有血缘关系,则是可以肯定的。曹寅在《清史稿》中有小传。其先祖曹锡远“从龙入关”,作为家奴跟随多尔衮入关,被分入内务府正白旗。锡远之子振彦累迁至浙江盐法参议使。振彦之子曹玺,曾随王师征山右有功,康熙二年特简督理江宁织造。曹玺死后,其子曹寅继任江宁织造,特敕加通政使,持节兼巡视两淮盐政。曾奉命纂辑《全唐诗》、《佩文韵府》,著《楝亭诗文集》。曹寅任江宁织造期间,康熙帝曾四次巡视江南,都由曹寅接驾。曹寅死后,其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嗣任三年,因病而亡。曹寅之继子曹又继任江宁织造。从曹玺到曹,曹家一共三代四人担任江宁织造前后近六十年。从曹玺到曹寅,其江宁织造之任除了为皇家管理染织、采办物资之外,都包含有一项重要使命,即把江南的民情向康熙禀报。这个民情当然是包罗万象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乃至于民族的。自多尔衮至康熙帝,清皇室对曹家可谓皇恩浩荡。在康熙诸子争夺皇位的斗争中,曹没有站在皇四子胤禛的一边,而是站在胤禛的死敌胤禟的一边。所以,胤禛当上皇帝之后,曹家的命运便出现了大逆转。雍正六年,曹被抄了家,只剩下北京的房产“酌量拨给”。

据说,曹雪芹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度过了他的童年。我们今天对曹雪芹生平的了解,主要文献是曹雪芹的好友敦诚、敦敏兄弟的诗集。从他们的诗中我们了解到,曹雪芹能诗善画,健谈嗜酒,流传下来的诗句只剩下两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敦氏兄弟常把他的诗境比拟成李贺。敦诚称其“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他曾度过一段繁华的秦淮旧梦日子,但他与敦氏兄弟结交时,已是一贫如洗。他的住所是“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他曾“卖画钱来付酒家”,敦诚也曾“解佩刀沽酒而饮之”。不仅如此,就在他为贫穷所折磨的同时,他的幼子夭折了,他感伤成疾,他留下了一个结婚不久的“新妇”而撒手人寰。曹雪芹似乎曾有过“弹食客铗”、“叩富儿门”以求寸进的念头,但毕竟他以一“傲”字给敦氏兄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敦诚说他“步兵白眼向人斜”,敦敏说他“傲骨如君世已奇”,他们往往把曹雪芹比拟为阮籍。

高鹗(1738—1815),字兰墅,祖籍辽东铁岭,属汉军镶黄旗。乾隆六十年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读,著有《高兰墅集》、《小月山房遗稿》等。其续改《红楼梦》,事在乾隆五十六年。当时程伟元把他收集到的后四十回的本子交由高鹗改写,“细加厘定,截长补短”,成一百二十回,以木活字排印出版。第二年又印出了与第一版文字略有差异的一版。胡适称第一版为“程甲本”,第二版为“程乙本”。

关于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关系,敦氏兄弟讳莫如深,只字未提。我们从曹雪芹时代的其他人那里找到了一些线索,永忠写于乾隆三十三年的诗《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明确提及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关系。明义也曾在其诗注中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袁枚说:“其(曹寅)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这些人都认为,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

至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具体情形,甲戌本第一回说:“(空空道人)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此书原名为《石头记》,空空道人在抄录时把它改为《情僧录》,吴玉峰则题为《红楼梦》,孔梅溪题为《风月宝鉴》。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等人只是改此书的题名,并未参与此书的改写。后来曹雪芹把原作者的这部《石头记》披阅十年,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也即原书《石头记》是没分章回的),把小说改名为《金陵十二钗》。等到1754年,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时才又把书名改回为《石头记》。

关于这部小说的书名的寓意,甲戌本有一“凡例”解释此书几个书名的寓意:“‘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凡例的作者指出,“红楼梦”、“风月宝鉴”和“石头记”这三个书名都揭示了这部小说某一方面的内容。而“红楼梦”则是总其全部之名。在他看来,此书名为《红楼梦》更为合适。

关于《红楼梦》的创作时间,我们只能在脂评本中寻找线索。脂砚斋“抄阅重评”《石头记》时是在甲戌年,即1754年,也即是说,曹雪芹在1754年之前已经改完了前八十回。脂批又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即十年之后,曹雪芹依然未改完全书便泪尽而逝。根据脂批,在曹雪芹创作的过程中,有两个人物关系重大,一个是脂砚斋,一个是畸笏叟。两人都可以干预曹雪芹的创作,畸笏叟作为一个长辈,甚至可以命令曹雪芹删改小说内容。譬如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段,他们“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留下了诸多疑窦。

历来的研究者把《红楼梦》的版本分为两大系统:抄本系统和刻本系统。抄本系统主要是指以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为代表的旧抄本。至今发现的《红楼梦》(或《石头记》)抄本有十三种,都不是曹雪芹的原本,而是过录本,而且还可能是几个过录本的拼抄本。这些抄本上大都有脂砚斋等人的批语。刻本系统是指由高鹗续改、程伟元刻行的程本以及程本的翻刻本。程刻本采用了白文本的形式,取代了《石头记》抄本在阅读界的主流地位,使得《红楼梦》的评点形态受到中断。至嘉庆十六年(1811年),东观阁评点本刻本问世,成为《红楼梦》评点刻本的最早、最为流行的本子。接着就有三让堂本、纬文堂本、同文堂本、佛山连元阁本、三元堂本等本子的出现。道光以来,王希廉评本,王希廉、姚燮合评本,王希廉、蝶芗仙史合评本等评点刻本相继占据阅读界的主流。1851年(咸丰元年),太平闲人(张新之)评本《妙复轩评石头记》刊行,成为当时广受欢迎的评点刻本之一。程本出来以后,便取代了抄本在读书界中的地位,成为《红楼梦》版本中的独尊。

把《红楼梦》的版本分为抄本系统和刻本系统,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分法。实际上,这两个系统的本子是互有交叉的。抄本系统中有些本子(如甲辰本、梦稿本、蒙府本)抄录有大量的程本文字,程刻本也有它的手抄本子。有人把《红楼梦》的版本分为“红楼梦系统”和“石头记系统”。但两个系统的交叉现象仍然存在。如戚序本、己卯本就存在着题名“红楼梦”和“石头记”的双重印记。

据有关材料显示,《红楼梦》在写作的过程中即已开始被阅读,这些读者以脂砚斋、畸笏叟为代表。今天所知的作为脂砚斋等阅读《红楼梦》的第一份直接资料是乾隆甲戌年《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过录本。乾隆甲戌年为1754年,脂砚等人对《石头记》的阅读早于“重评”的甲戌年,但未留下任何直接证据。

早期的《红楼梦》阅读是在两个读者圈中进行的,一个是以脂砚斋为中心的评批集团,其评批的成果即是今天所见的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等的底本;另一个是以永忠、明义、墨香等人为中心的阅读圈子,他们互相传阅,并以诗评形式写下了读后的感想。脂砚斋评批活动比永忠等人的阅读稍早,但脂砚斋的评批时间历时较长,如果甲戌年(1754年)的重评是他评点《石头记》的开始,那么,其批语系年最后在甲午年(1774年),前后历时二十年。而且后期又有另一重要人物畸笏叟加入。永忠的《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写于乾隆三十三年戊子,墨香之读《红楼梦》,为时则更早。所以这两个阅读圈子对《红楼梦》(或《石头记》)的阅读是前后接踵的,有一段时间是同时的,因两个圈子的成员有一段时间是同时在世的。

脂砚斋圈子的评批旨趣有两个方面,一是提示了《石头记》故事与清代历史本事的关系;二是继承金圣叹的品鉴传统,脂批虽在这方面未能超过此前的小说评点,但它在把握《红楼梦》全书的文脉方面,有一种成竹在胸的自信。它目光如炬,心细如麻。永忠圈子的品鉴旨趣则在于小说的情感世界与道德命题,虽诗作平平,却切入了明末以来的时代命题。

这两个圈子在阅读旨趣上的差异并不令人意外,阅读旨趣从来就是见仁见智,因人而异。然而,令人困惑不解的是这两个差不多同时存在、同时与曹雪芹有着近乎“零距离”(尽管永忠有“可恨同时不相识”之叹,明义则有“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之句。这一圈子与曹雪芹挚友敦氏兄弟的姻亲关系表明,他们与曹雪芹的关系虽不如脂砚圈子来得亲密,但也并不疏远,非普通读者之可比)的阅读圈子却是互不谋面、互相隔阂、置身于老死不相往来的两个世界!他们似乎并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他们同时阅读着曹雪芹的作品,但他们所读的却不是曹雪芹的同一份手稿,甚至他们读到的是明显属于两个系统的曹雪芹手稿。脂砚圈子读到的是《石头记》系统的本子,永忠圈子读到的是《红楼梦》系统的本子,不仅题名不同,故事的内容也很不一致,似乎曹雪芹有意以秘密的方式分别向两个阅读圈子提供不同系统的手稿。

这是红学史上令人困惑的不解之谜!

程本以刻本为传播媒介,由此促成了《红楼梦》传播新时代的到来。从此,《红楼梦》读者再也不局限于曹雪芹身边的狭小圈子,读者也不必像弘旿那样,久闻《红楼梦》盛名却终因担心“中有碍语”而不敢一见。很快,几年之间,《红楼梦》便一纸风行,《红楼梦》的阅读、品鉴成了一种时尚,乾嘉年间,都中“人家案头必有一本《红楼梦》”(卷三)。至嘉庆年间已有“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的说法。后来便有了“红学”的谑称。

《红楼梦》对读者的影响不仅广泛,而且深刻。社会上那些关于读《红楼梦》而死的传闻足可以证明这一点。譬如,道光年间一痴女子读《红楼梦》,读至佳处,往往辍卷冥想,继之以泪。复自前读之,反复数十百遍,卒未尝终卷,于是得病。父母知道后急焚《红楼梦》,痴女子大呼:“奈何焚宝玉、黛玉?”从此啼笑失常,医治无效,连语“宝玉宝玉在此耶”,遂饮泣而瞑(卷八)。嘉庆年间传闻,一士人贪看《红楼梦》,每到入情处,必掩卷冥想,或发声长叹,或挥泪悲啼,寝食并废,神思恍惚,心血耗尽而死(卷二)。这一类传闻在后来的文人笔记中时有出现,大同而小异,异者在于人物、事件、地点的不同,同者则在于都表现“情痴”二字。

续书现象是《红楼梦》产生重大影响的又一表现。这一类作品有逍遥子的《后红楼梦》(1791—1796年间)、秦子忱的《续红楼梦》(1799年)、兰皋居士的《绮楼重梦》(1799年)、陈少海的《红楼复梦》(1805年)、海圃主人的《续红楼梦》(1805年)、梦梦先生的《红楼圆梦》(1814年)、归锄子的《红楼梦补》(1819年)、嫏嬛山樵的《补红楼梦》(1820年)、花月痴人的《红楼幻梦》(1843年)等等。

与《红楼梦》的盛行同时,对《红楼梦》的禁行也开始了。1805年(嘉庆十年),安徽学政玉麟出告示严禁《红楼梦》流行。1869年(同治八年),江苏巡抚丁日昌奏请禁毁《红楼梦》等“淫书”。有“翼化堂章程”,将《红楼梦》戏曲列入“永禁淫戏目单”。1892年(光绪十八年),上海“书业董事”向县署提出讼呈,请求追究把《红楼梦》改为《金玉缘》石印出版一事,并惩办主事人。清朝当局对《红楼梦》的禁行,足以从反面说明《红楼梦》广受欢迎的程度。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西文化交汇中,王国维把《红楼梦》展开为一个中西文化对话的平台,探讨了人的终极关怀问题,这一意义的阐释维度一直延伸至今。清末的民族主义思潮激励着索隐红学的兴盛,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民主与科学精神激励着胡适新红学的诞生,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民族主义思潮和国防文学思潮,又让人们对民族文学中的《红楼梦》投去赞赏的目光。1954年由毛泽东亲自介入并领导的批俞运动,使得红学的显学地位达到了空前的显赫状态。此后,学者、作家、艺术家、学生乃至普通读者,都以论红、评红为时尚。至今,《红楼梦》的话题已成为网络上诸多BBS的重要话题。《红楼梦》在其后的中国文化中产生了强烈而持久的影响。

《红楼梦》,这部诞生于18世纪中叶的长篇章回小说究竟以什么样的内涵吸引着二百多年来如此众多的读者的深切关注?它的魅力究竟来自何处?

鲁迅先生说,《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这是从读者的心理定势的角度而言的。这些大相径庭的阅读意向之所以得以展开,跟这部小说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是分不开的。

尽管对《红楼梦》命意的理解“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但是,所有的读者对《红楼梦》都有一个相同的审美感受:这是一部悲剧。我们就从悲剧的角度来考察《红楼梦》的美学价值。《红楼梦》的悲剧由三个层面构成:家族悲剧、大观园悲剧和贾宝玉悲剧。这三层悲剧之间又是互相纠缠的。

这部小说题名为《红楼梦》,意为“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这个“红楼”不仅指贾宝玉的怡红院,更是指贾府这个“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作者特别钟爱他的主人公贾宝玉,但他对贾府同样寄予深深的同情。他为宝、黛爱情写下了重头戏,同时也给予这个家族以充足的戏分。有人说,这部小说其实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贾宝玉,另一个则是王熙凤。这话是有道理的。

作者以冷峻之笔写出了以贾府为首的四大家族的罪恶和腐败。四大家族“呼吸通帝座”,它们之间又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它们的存在令地方官吏在为官时如履薄冰,有时甚至不得不徇情枉法。薛蟠打死人,“便没事人一般,只管带了家眷走他的路。他这里自有弟兄奴仆在此料理,也并非为此些些小事值得他一逃走的”(第四回)。在贾琏偷娶尤二姐的事件中,贾琏以贾府之权势逼尤二姐的未婚夫张华退婚,王熙凤以贾府之权势逼张华告状,把官府玩弄于股掌之间。在“弄权铁槛寺”事件中,王熙凤为了三千两银子而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情,其肆无忌惮的嚣张气焰是因贾府的特权而得逞的。从政治理性和道德良知出发,作者宣告了这个贵族集团在政治上不配有更好的命运。

但作者在看到这个家族的罪恶与腐败的同时,又与这个家族有着割舍不断的感情。在贾政与贾宝玉的冲突中,作者把他的同情放在了贾宝玉的一边,但他笔下的贾政仍是一个正派的人。贾母更是贾宝玉所倚靠的港湾。贾宝玉的艺术人生的物质前提是贾府的火上烹油、鲜花着锦的荣华富贵。对于这个家族,贾宝玉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对这个家族的命运缺乏一种责任感,另一方面,他对这个家族有着深深的眷恋。当他听说秦可卿死去,“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第十三回)。甲戌本在此处有一夹批:“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这个家族的命运紧紧地抓住了贾宝玉的心,也紧紧地抓住作者的心。为此,作者以深切的同情和热情的赞美,描写了一批巾帼英雄为挽救家族衰败的命运而前仆后继的悲壮历程。从秦可卿到贾元春,再到王熙凤、贾探春、薛宝钗,她们以“男人万不及一”的智慧与意志,承担起“理家”重任,但最终都因不可抗拒的力量而宣告失败。到了薛宝钗成为宝二奶奶之后,贾府被抄、贾母寿终、凤姐魂返金陵、宝玉出家,贾府便走向了“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结局。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还建构了一个别开生面的小天地——大观园。作者描写了大观园从建立到毁灭的悲剧过程。除了贾宝玉之外,大观园中住的都是女性。这并不是说,作者营造大观园的目的是要表现、思考妇女问题。活动在大观园这个舞台的前台的是一批秉天地清明灵秀之气、既聪明又美丽的女子,她们以金陵十二钗为代表。这批才女最终都无法逃脱悲剧的命运,但她们的悲剧性质却各不相同。贾元春的悲剧蕴含着家庭天伦之乐、家族责任与政治机制之间的冲突。王熙凤的悲剧蕴含着统治阶级权力欲与被统治阶级的愤怒与反抗之间的冲突。贾探春的悲剧蕴含着个人才华与宗法制度之间的冲突。薛宝钗的悲剧既是贾府家族悲剧的一个延伸,又体现了封建婚姻制度与个人情感之间的冲突。林黛玉的悲剧则体现了个人操守与社会规则之间的冲突。作者把他所理解的人的最高智慧和美丽都赋予在这些女子身上,但对于年老色衰、面老珠黄的女性,作者则表现出一种厌恶与嫌弃。

作者建构大观园的另一个目的是把它当作贾宝玉的精神避难所。大观园众女子的悲剧命运常常对贾宝玉的心灵产生了极大的震撼。贾府作为男权社会中的一个存在,它被贾宝玉理解为一个男人的世界。贾府的罪恶与腐败使得贾宝玉自小就讨厌男人,讨厌男人的人生道路和事业——仕途经济(即读书做官、经邦济世)。贾政与贾宝玉的冲突,是两种人生价值观的冲突。贾政代表的是当时主流社会的价值观,把人生理解为一个读书做官、光宗耀祖的历程。这种人生观已经悖离了孔子的儒家思想,它诱导出一系列道德危机和人格危机。它把做官理解为生存的手段、功利的手段,于是,读书就不是为了道德的高尚、情操的纯洁,而是为了敲开做官的大门。“四书五经”是明清时期科举考试的命题所出,朱熹注解是标准答案,八股时文是科举考试的形式。这样,要敲开做官的大门,就得背熟“四书五经”、朱注,练熟八股文法。至于诗词等抒写性情的文学样式,则被视为“杂学”。道德与才能之间的距离被拉大了,功名富贵被看得重了,文行出处则被看得轻了。这种主流社会的价值观一方面培养出贾雨村式的官员,另一方面使得未做官的读书人也入其彀中,在当时的社会中起着支配作用。对此,贾宝玉表现出极大的厌恶。然而,一个人拒绝了主流社会的价值体系之后,便陷入了沉重得难以排遣的孤独和迷惘之中。为了排遣孤独和迷惘,贾宝玉把“女人”抽象化,把“女人”当成与男人事业相对立的另一个存在。他以为只要整天呆在大观园里,流连于众女子之间,远离现实的利害冲突、算计、责任、荣誉等等,就可以过一种诗酒风月的艺术人生,就可以找到心灵的栖息之所。然而,这只是贾宝玉的一厢情愿,作者以冷静而细腻的笔触,写出了大观园的现实性,大观园与它外面的世界一样,是由现实的人所组成的,其间有爱与恨、善与恶、真与伪,有阶级的冲突,有利益的争夺,也有情感的取舍。每当贾宝玉感受到大观园的现实性的时候,他便陷入了绝望之中。因为这种现实性提醒了贾宝玉:对大观园的理想化只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这种现实性宣告了贾宝玉的精神避难所的幻灭。这种悲剧性对于贾宝玉来说是更加内在、更加彻底的。

这部小说在艺术上的魅力,历来受到了无数读者的推崇。每一个读者都以各自时代所理解的小说极境去推许《红楼梦》。如写实主义、现实主义、象征主义、神话原型、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等。这里,让我们暂时搁置以当代意识去诠解《红楼梦》艺术的冲动,回到《红楼梦》原初的创作语境,看看《红楼梦》是如何把中国传统的叙事修辞推向极致的。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第一个特点是写实与写意的奇妙统一。

这里的“写实”是指对生活原生态的贴近,它表现为一种“拟真”的意向,这种意向与传统史学的“实录”观念相关。汉代的班固说,司马迁“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还历史以本来面目,秉笔直书,这种史学观念对小说创作的影响就是还生活以原生态。“写意”意向与传统史学的“春秋笔法”相关。刘熙载《艺概·文概》说:“《春秋》文见于此,起义在彼。左氏窥此秘,故其文虚实互藏,两在不测。”“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左氏释经,有此五体。其实左氏叙事,亦处处皆本此意。”“写意”是指作者具有强烈的建构意识,他并不满足于拟真,而是要把他对生活、对人生的独特理解和感受表现出来。这种意向在文艺创作中形成了一种“离形得似”的表现型艺术观。“写实”与“写意”,这两种形态迥异的文学观念却可以在《红楼梦》中得到奇妙的统一。

曹雪芹声称,这部《红楼梦》“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而整部小说在叙述故事和刻画人物时也以其贴近生活原生态而产生巨大的艺术魅力。譬如在刻画人物方面,这部小说在中国小说史上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小说写了四百多个人物,达到“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者有数十个。这数十个人物,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符合各自的性格特点、阶级地位、文化教养、现实境遇。他们之间又各各不同。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作者对生活的深切关注、深入体验。有人说,作者年幼时曾经有过一段繁华的生活经验,但我们看到,《红楼梦》的作者不仅对他心爱的人物(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体贴入微,而且对他厌恶或嫌弃的人物(如贾赦、贾珍、贾琏等)也设身处地地予以理解式的描写。无论是贾府的统治者,还是丫环、仆人,无论是年轻貌美,还是年老色衰,作者都以忠恕之心予以拟真式的呈现。这种拟真式呈现使一大批人物形象活在读者心中,使这部小说获得了永恒的魅力。

但是,《红楼梦》的作者又具有非常强烈的表现欲望和建构意识,他不仅对笔下的人物有着深切的情感关注和鲜明的爱憎,而且非常看重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对人生的思考;他不仅全身心地拥抱着当下的感性世界,而且对于存在、宇宙、本源、本真等形而上世界投去深邃的冥思。他为他的“追踪蹑迹”的生活故事设置了一个超现实的框架,编辑了一个理念的网络,首先是以大荒山的石头故事为起结,又以图谶文化编辑了一个宿命之网,所有的生活故事便镶嵌在理念的网络之上。小说第五回以图谶的模式,把各个主要人物一生中的重大事件和最后结局预先告诉了读者,从小说艺术的角度,我们可以说这是对此后情节的预示;但是,从作者的理念呈现的角度看,这一图谶模式把作者那种强烈的命运感凸现出来。在故事叙述的中间,作者还不时让一僧一道出现,有时又写宝玉因失玉而疯癫,写马道婆的魇魔法的灵验,这些都不妨视为这个理念之网上的一个个节点。

奇怪的是,超现实的叙述框架和强大的理念网络的存在并不妨碍其“追踪蹑迹”的拟真程度,它们不仅相安无事,反而是相得益彰。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第二个特点是暗示性与装饰性的奇妙统一。暗示性要求以最少的文字传达出最丰富的信息,装饰性则要求泼墨如水,酣畅淋漓。这是文学创作的两大修辞原则。在一部一百多回的小说中要写出四百多个人物,而且要写得各具个性,这对作家提出了高难度的暗示性要求。《红楼梦》的作者在写秦可卿、贾元春、妙玉等重要人物时,可谓惜墨如金。虽然寥寥数笔,但却蕴含着某些重要事件和重要关系的蛛丝马迹。旧时评论者所说的“一击两鸣”、“未火先烟”、“背面傅粉”、“烘云托月”、“一手二牍”、“目注手写”等都是暗示性手法。譬如,在贾元春的短短的出场场面中,我们不仅对元春的性格和命运有了具体的了解,而且对当时的宫廷氛围也有所感受。尤其是在薛宝钗这一人物的刻画上,《红楼梦》的这些暗示性修辞技巧可以说是运用到了浑熟的地步。装饰性则要求作家充分调动文学的修辞手段去写出花团锦簇的文字来。装饰性修辞往往使人联想到夸张、漫画、戏剧化、风格化,但是,《红楼梦》的装饰性修辞却写得非常自然、近乎生活的原生态。看他写厨房风波,写晴雯撕扇,可谓笔法参差,触处生春。又如,作者以“影子”的形式设置人物关系,却没有因此而陷入类型化、概念化的窠臼。袭人是宝钗的影子,晴雯是黛玉的影子,然而袭人、晴雯自是袭人、晴雯,宝钗、黛玉自是宝钗、黛玉,她们依然以其性格的丰富性和独特性而征服读者。当然,作者有些装饰性手段还是比较风格化的,但又因其切入汉字的具象性与趣味性而为读者所乐意接受。譬如以谐音的方式为人物命名,在丫环的命名上又采用了“成对”的做法,把人物命名作为理意呈现的重要手段。

至于《红楼梦》在价值体验与艺术创造方面的未来影响,则更是一个开放性的、永恒的话题。

总之,《红楼梦》在价值关怀和艺术表现方面都具有强烈的现代性,这使这部小说获得了永恒的生命力。

 

  1. 有人认为张宜泉诗中所提的曹雪芹不是著《红楼梦》的曹雪芹,张诗中的曹雪芹名,而不是霑。但脂批有时也称雪芹为“芹溪”,则“”字也有可能是“霑”字的错刻。
  2. 关于曹雪芹逝世的时间,胡适曾根据曹雪芹与敦氏兄弟的交往以及《红楼梦》的流传情形推断,曹雪芹可能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约1765年)。1927年出现的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第一回上有批语:“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则曹雪芹死于1763年。但20世纪末有研究者怀疑甲戌本的真实性。
  3. 郝懿行《晒书堂笔录·谈谐》,光绪十年刊本。
  4. 得兴《京都竹枝词》时尚门,嘉庆二十二年刊本。
  5. 乐钧《耳食录(二编)·痴女子》,道光元年青芝山馆刊本。
  6. 陈镛《樗散轩丛谈·红楼梦》,嘉庆九年青霞斋刊本。
  7. 梁恭辰《劝戒四录》,转引自天津师院学报资料室编《〈红楼梦〉大事年表》,见《天津师院学报》1974年第2期。
  8. 见《江苏省例》、余治《得一录》,转引自天津师院学报资料室编《〈红楼梦〉大事年表》,见《天津师院学报》1974年第2期。
  9. 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10. 班固《汉书·司马迁传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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