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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间没个安排处

李煜:血泪凝成春水流 作者:墨兰


第一章 人间没个安排处

垂泪对宫娥

破阵子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对于李煜来说,作为一个万人敬仰的文坛才子皇帝,不知道是他的幸运,还是他的不幸,先后拥有了两位知心爱人,还有一个众人觊觎的皇帝宝座。我想,这在常人的眼中,是李煜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如果此等美事,放在其他任何一个人的身上,想必做梦都会笑着醒来吧。

可是,尊贵的身份,又或许是李煜人生中最大的不幸,身在乱世,随风飘摇,虽生在帝王之家,但没有感到丝毫的幸福,李煜的心中,更多的是恨。对于他的身份,他恨,对于一朝国破,他恨,对于半生沉沦,他的心中还是充满了恨。在国破家亡的那一刻,这种刻骨铭心的恨,在李煜的心中已经变得模糊不清,绝望、伤心、后悔、无措,种种复杂的感情把李煜折磨得不成样子。

在亡国后,李煜肉袒而降,李煜当时的心情,我们现在无法知晓,却也无从知晓了。可能,他心中最多的莫过于灰心。有人说,可怕的是“焚心化灰”,而更可怕的,想必是“哀莫大于心死”。

当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过时间的跑道,李煜的鬓角斑白如雪之际,虽然淡了、倦了的,只有记忆。可是,在李煜的记忆深处,一定隐藏着当日的亡国之痛。

想来,我也是一个多情的人,虽然不多才,却也喜欢在漫漫长夜里,最好空中还悬着皎皎明月,体会来自李煜心中最无奈的呻吟。也许,在亡国后的很多个夜晚,李煜也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回想当时的情境。

亡国,对于李煜这样一个书生气十足的帝王来说,是他的错吗?我想,懂得李煜的人,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不”,公正地说,作为一代帝王,李煜并不称职,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很多史书当中,写满了历史学家对李煜的不屑和轻视。

文坛之人,可以读尽他的无奈和苍凉,而政坛之人提起李煜,更多冠以“亡国之君”的称号,我觉得,“亡国之君”,未免显得冷冰冰,不近人情,这是对李煜最大的蔑视。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如此温柔富贵的生活中,怎么能够认识到人生的沧桑最是世间的险恶呢?关于政治的冷酷与无情,又怎么会知道呢?李煜,这样一个温柔而多情的人,想必生来就是一位绝代的才人,可是,命运是残酷的,对于李煜来说更甚,它不会轻易放过对李煜的摧残,当国破家亡时,命运才不理会他是否仓皇无措。不知李煜回忆起昔日给他美好回忆和富庶生活的家园,是否会垂泪到天明?

李煜虽然不是一位称职的皇帝,但是,在一朝城破那个荒凉的时刻,我想,他所考虑的一定不是自己,而是城中的百姓。

北宋大兵压境之际,陈乔哭着说:“自古以来,亡国之君没有一个得到善终的。如果投降,只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还不如背城一战,为江山社稷而死,岂不快哉?”

听到此话,李煜叹了口气:“江南气数已尽,不要做无谓的抵抗,金陵的人民久经战事,朕实在不忍心让他们死得惨烈,千万不要鲁莽!”

陈乔思忖片刻:“臣请将臣之头斩下来送给北宋,就说江南拒命都是臣出谋划策,这样方可减少国主的过错。”

听到陈乔的话,李煜痛哭失声:“卿为国尽忠,虽然朕昏庸无能,但也不能杀忠臣做投靠之礼,莫不如卿和朕一同归降,何如?”

陈乔坚决地摇了摇头:“既然亡国之事不可挽回,我也没有苟活的心思,吾意已决,请国主珍重,恕臣不能陪伴左右了。”说完,陈乔再拜而去。李煜听到此话,刚要挽留,可是,见到的只是陈乔决绝的背影,李煜伸出去的手落下了,眼中已无泪。

前些日子,看了一部名叫《大兵小将》的电影,影片中,卫国的太子即位之后,立即做出一个决定——投降。他本不是贪生怕死之人,但是,无奈敌我实力悬殊,全国的百姓全都倚仗他,左思右想之后,投降,是最好的办法。果真,投降之后,举国上下,百姓的命保住了,虽然遭受了骂名,但是,这又算什么呢?

也许李煜当时心中所想,也和这位了不起的太子一样,城中的百姓是他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因此,只得选择投降。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沈腰潘鬓”中的“沈”说的是沈约,此人从少年时期起就对读书有很大的兴趣,不仅白天读书,晚上也一定会抽出很多时间来温习。沈约的母亲担心他身体吃不消,于是常常减少他的灯油,早早地撤去取暖用的火炉,可是,这并没有让沈约停下学习的脚步。青年时期,沈约就已经博览群书,经过多年努力写成了一部《宋书》。而“潘”指的是西晋的潘岳。可是,“沈腰潘鬓”所代表的毕竟只是一时的痛楚,也只是身体上的,而李煜的痛呢?是一辈子的,甚至可以说承载了他生生世世的悲凉。“亡国之君”的这顶帽子让李煜愧对南唐的列祖列宗。这是何等不幸的一生,可对后人来说,却也是幸运的。

李煜,用他充满痛苦和耻辱的一生,成就了在文坛上的名气,李煜是伟大的,基于这一点,让我们暂时放下政治纠葛中的纷纷扰扰,走近他。

就像某些人说的那样,如果南唐未亡,李煜只能算是一位比较优秀的“花间词派”的词人,而不能成为震古烁今的“千古词帝”。如果命运能被凡人所左右的话,我想,李煜更愿意成为一位吟颂风花雪月的文人吧。在平淡的人生中,逍遥地活着,也是一种幸运。

月如钩,清冷的风中,李煜想着白天发生的事情,心一阵一阵地揪痛着,侵入心房。冷月,是李煜一生心事最好的写照,曾经,他过着安逸富庶的生活,南唐,约四十年的国家基业,国土辽阔,这所有美好,轻而易举地毁在了“几曾识干戈”的李煜手中,不知道珍惜,这是沦为臣虏的原因。

世人提起李煜,一般都不拿《破阵子》这样颇有些金戈铁马气势的词开篇,更多的是李煜早年写过的莺莺娇软、燕燕温柔之类的词。

一提到《破阵子》,很多人都会想到辛弃疾的那首驰骋壮志、抒写悲愤的《破阵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辛翁将自己的爱国之心与报国无门的愤懑,都熔铸在了这首神采飞扬、抑扬顿挫的词中,每当读这首词,都会感到整个人都振奋起来了,恨不得穿上一身戎装,肆意驰骋在战场上。

不说词的内容,单看《破阵子》这一词牌,就感觉异常振奋人心。

想那最初,《破阵子》为教坊的名曲,是李世民为秦王时所作。当时要演奏此曲,需要两千人之多,所有演员身穿衣甲,手拿旗帜随乐曲而舞动,现在在脑海中凭空一想,便感叹这场面之壮观。有人说,《秦王破阵乐》是一部货真价实的交响音乐剧,此剧聚合四方。当两千人共同击打大鼓,那气势一定盖过当今的交响乐。

此曲气势如虹、流芳百世,甚至影响到了南唐建国之初,李煜的祖父以“唐”为国号,自认为是李唐王室的正宗子嗣,或多或少,也是非常追念当初那个万方来朝的盛世吧。

在写作之初,开始头疼该从哪里入手,觉得不应该以《破阵子》这首词为开篇,这首充满了金戈铁马气势的词,对于习惯了李煜的温柔娇软的我而言,想想就有些别扭,可是,在仔细品读这首词后,却推翻了此前的见解,“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似乎没有比这更为妥帖的开篇了。这词,带着我们穿越历史,来到飘摇的五代十国,感受江南暮春的遍地落红,这注定是一场让人的感情百转千回的致命邂逅。

每当我读这首词的时候,心中总会有一种刻骨铭心的伤痛,就好像自己已经成为了这一历史的见证人。心中有一疑问:哪怕是李煜自己,想必也是习惯了江南的繁华,为何偏偏选择《破阵子》这一词牌名?要知道,这可是充满杀戮之音的词牌。

而且,在李煜的内心深处,昔日的锦衣玉食,窈窕动人的后宫佳丽,破败的故国山河,真的让他念念不忘吗?

无法面对国破家亡,这无可非议,而对着宫娥的垂泪,似乎有些说不通,后世,人们读了这首词,纷纷感叹李煜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

有此疑问的,并非我一人,也不是两三个,绝大多数的读者给李煜送上了“亡国之君”的称号。

李煜真的是人们所想的那种无能之辈吗?当后世的宋真宗就此询问潘慎修的时候,他这样回答:“若他真是无能之辈,又如何守国十余年?”

的确,五代十国,走马观花似的朝代更迭,一个江南小国,竟能够拥有近四十年的繁华,即便北宋大兵压境,还能够坚强地支撑一年多,这完全可以为李煜正名,想到这里,心中甚是安慰。

有道是,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李煜错在生于一个飘摇的年代,这不是他所能掌控的,也是世间任何人所不能掌控的事情。人说,乱世出英雄,而五代十国,足可以称得上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每当舌尖回荡着“乱世”这一词语的时候,心中不知衍生出了多少的无奈与凄凉,就像孑然一身的天涯倦客,当他看到满目的野草,最好能配上黄昏、乌鸦应应景。我想,这才是一个乱世英雄内心的最佳写照。

对于李煜而言,他的心就像一场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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