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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号

红楼识小录 作者:邓云乡 著


死号

《红楼梦》第五十七回,说到当票的时候,宝钗掩饰道:

是一张死了没用的,不知是哪年勾了账的……

同样是一张当票,什么叫“死了没用的”?又是怎样“勾了账的”?实际宝钗这后半句话是有一定语病的,这正是编造掩饰语言时的口气。因为看一张当票是否是“死了没用的”,别的是看不出的,只能看年月,而看了年月又说不知是哪年勾了账的,这显而易见是掩饰之词了。这里牵涉到当年当铺的一些具体规矩,这里逐条解说一下:

先说利钱。一件皮袄,当十两银子,过五个月去赎,要付多少利钱?付一两五钱利钱,其利率就是月三分。《红楼梦》时代,北京的利率叫“京债、京利”,照例比外地高。当铺的利钱,外地一般是月利二分半,北京则是按《大清律例》法定的最高利率月利三分计算,从清初到清末,基本上都是如此。咸丰时署名芝兰室主人的《都门新竹枝词》中有一首道:

西商妙算果通神,典当重开用现银,就便亲爹能出世,三分一律不饶人。

这诗写得清楚,“西商”是山西商人的简称,“三分”就是三分利。以月三分计算,十两银子,每月利银三钱,三年便是十两零八钱,利钱便要超过本钱了。当铺当物,不能漫无期限地保存下去,听人赎取,要有个期限,过了期,便不能再赎,谓之“死号”,当物人的那张当票,便成为一张废纸,这就是宝钗所说的“是一张死了没用的”了。

“死号”的期限,在《红楼梦》时代,一般都是三十个月,即两年半“死号”。后来乡间当铺还是两年半死号,而北京则多改为两年,即二十四个月死号了。死了号的当头,当铺不管当票在谁手中,勾账了结。当铺定期把死了号的物品,分别送各旧货行出售,旧衣服最多,归估衣行,铜铁锡器、木器归挂货行,古玩、书画归古玩行,总之各归各行,变价处理。那时估衣铺、估衣摊卖不完的估衣,都是各家当铺死号下来的东西。

付利钱的标准,是按月计算。当天当号,当天取赎,也要付一个月的利钱,如隔一天更要付一个月的利钱了。算月份不是按对头一月计算,而是每月过初五计算。每月一过初五去赎号,便要多付一个月利钱。如头月二十九日去当号,下月初四去赎号,只付一个月的利钱便可,如初六去赎,便要付两个月利钱,实际上只不过七、八天的时间,十两银子便要付六钱银子的利钱,这种盘剥也是十分惊人的。

当年当铺还有一个特别盘剥的手段,就是一律以银计算。如岫烟所说:

把棉衣服当了几吊钱盘缠。

这“几吊钱”在写当票时,从来不写“钱”,一律折合成几两几钱几分银子,写在票上。在折合时,如当天市价每两白银换十二吊,那么便按十一吊或十一吊五折合付出。取赎时,如果行情不变,照例仍要加成,按十三吊或十二吊五收进。这种办法一直到清末民初,改用银元、铜元时仍然如此。忧患生《京华百二竹枝词》注云:

京城典市,利皆三分,出则银元、铜币,入则京平足银,写票不论银铜两币,一律合银。

总之,当铺盘剥重利的手段是相当多的,十分重的。所以《五十七回》中写黛玉、湘云二人听了薛姨妈将当铺的原故讲明后,方笑道:

这人也太会想钱了……

这就是“天下老鸦一般黑”的道理,所有的当铺都是这样盘剥穷人的。

当铺的历史在我国经济史上是很早的事情了。五十年前有人在《大公报》写文章介绍当铺的历史说,最早起于监狱中的囚徒,有一死囚在狱中勒索银钱,令众犯赌博,输钱者以物向之押款。后遇赦出狱,即开“小押当”,门前大书“指物借钱,无论何物均可抵押,物值十而押五,坐扣利息,几个月为期,限满不赎,即变卖折本”。实际这说的是“小押当”,而非正式当铺。正式当铺的历史可以上溯到一千多年之前,早在唐代就有“质库”、“僦柜”的名称。《通鉴》唐德宗建中三年“又括、僦柜质钱”句下注云:“民间以物质钱,异时赎出,于母钱之外,后还子钱,谓之僦柜。”另《旧唐书》中还有“质库”的记载,这都是当铺的前身。在陆游《老学庵笔记》中,也有关于寺庙中设“质库”的记载,这都可以了解到正式当铺历史的演变。至于小押当则不同。它本钱少,当利重,常把三分半、四分利押在它那里的东西,再转送大当铺中当出去,它利用别人的东西,当铺的本钱,从中倒手之间,稳赚一笔干利,这在当时叫作“转当局”。

当铺里的学徒,学“当字”、学识别货物的真假,都是一种专门知识,学起来并不容易,但学会之后,只能在当铺中当店伙,一生只能吃当铺饭,不能改行。当铺中的店伙失业之后,别的行业不会去用他,别名叫作“夜壶镴”。因为太臭,无法改作别用。那时任何生意,都讲究“和气生财”,对顾客都是很客气,以广招俫的。独有当铺伙计,平常习惯是别人求他,长期养成臭架子,一旦失业,做其他买卖,也很难改变这种习惯,自然没人要了。

第二期《中国书画》上发表了一幅光绪二十八年出版的杨柳青年画,题目是《抢当铺》,画的是庚子年(一九〇〇)的事。这年七月十七日侵略者八国联军进北京,北京大乱,所有当铺都被抢光了。杨典诰《庚子大事记》记云:

京城内外城当铺二百余户,连门窗户壁以及地砖,靡有孑遗,其未被劫或劫之过半者,不满十户……南柳巷之汇丰,出银四千两以保险,二十四仍被劫一空。

高枬《高枬日记》七月二十二日记云:

南城唯春元当未抢,掌柜请已散之练勇六十名保护。乱民全抢当铺、绸店,洋兵旁观,挟物走者,命开包与看,有银则拿去……本日抢当铺六家,米市胡同一、南横街二、大街一、绳匠(胡同)一。

这都是当年当铺被抢的实录,上距《红楼梦》时代约一百三十多年,下距现代是八十年前的事。由当铺说到抢当铺,虽然是与《红楼梦》无关的题外话,但亦是当铺的史话,稍作介绍,用存掌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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