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聊斋五十狐

聊斋五十狐 作者:安宁 著


 聊斋五十狐 

  自序

  如果聊斋里没有这些妩媚迷人的花妖鬼狐,那就只剩下诡异怪诞的躯壳。是这些狐媚妖娆的女子,让一部书,历经这样漫长的时光,依然闪烁着魅惑迷人的光泽。

  蒲松龄出于鬼魅世界不息的热爱与探知,和对纯美女性的痴迷与向往,在聊斋中孜孜不倦地描摹出如许丰沛饱满、特立独行的女子。其中最重要的,大约就是她们迥异于世俗女子的“狐”性。这一点,成就了聊斋故事的万花丛里,最明亮馥郁的那朵。这一点,也构成了所有聊斋女子最值得浓墨重彩的灵魂。

  所以《聊斋五十狐》中的“狐”,讲的并不只是妖冶的女狐,还包括那些花妖鬼魅和鸟兽鱼虫幻化而成的精灵女子。她们个性迥异,曼妙多姿,但又因这一点共同的呼之欲出的“狐”性,而使得花团锦簇中,见了一条柔韧的丝线;是它貌似漫不经心却又诱人无比的一束,给予了这些女子,一个身心皆安的归处。

  “狐”是一个勾魂摄魄的词汇。妖媚的,风骚的,艳绝的,放任的,鬼魅的,不羁的,淡定的,骨感的,疏离的,肆无忌惮的,却又都不足以概括这一个“狐”字里所植入的无限风情。五十个女子,犹如五十条藤蔓,缠绕蓬生在一起,便成为一只只让人迷恋痴爱的狐。

  写作她们的过程,其实就是以当下的眼光,为之重新阐释定义的过程。她们在而今的喧嚣尘世中,因了时代的不同,而有了簇新的意义。作者曾经褒扬的,或许在时下成了无情的嘲讽;而那曾经被贬损的,反倒是见了玉石的温润。所以其中的每一个“狐”,皆在锐利又不失柔软的现实主义的解剖下,带上了扑面而来的现代女性的气息。

  因此这是一部借古代狐,观现代女的书。时下职场中毫不逊色于男人的女子们,与聊斋中那些敢爱敢恨、洒脱不羁的女狐们相比,在爱情的这场争夺保卫战中,究竟是迂回向前,还是在节节败退?而假若时空可以跨越,那么聊斋女狐与职场女性关于爱情的PK赛,究竟孰胜孰败?聊斋中那些总是有团圆喜乐结局的书生们,他们行至而今男女在物欲中沉浮挣扎的时代,是会生出感伤失落,还是会有了畏惧惶恐,扭头逃回到那花妖鬼魅的世界里去?

  所有这些疑问,皆可以在此书中寻找到答案。尽管,这样的答案未必精准明晰,甚至带着些不怀好意的猜测和臆想,但终归是可以看到时过境迁中人性的变动,还有“狐”性在女子身上的长途跋涉与迁徙。

  离去不伤,不过是因为,曾经深爱。而缘来不喜,也只是因为,那份深爱早已经注定。

  所以那一个个从聊斋里倏忽来去的女子,她们的“不伤”与“不喜”,原只是“狐”性中,生来就有的对于爱情的淡定与从容。爱情来时,且让它铭心刻骨;爱情去后,就让它随风而逝。

  一个“狐”字,真是夺尽了天下所有的妖媚与风情。

第一卷上:离去不伤

  第01章 阿霞: 负心人何颜相见

  如果当下哪个女子能像阿霞一样,爱上一个男人,而在这个男人为了与她相守便无情地抛弃掉结发之妻时,提前想到自己也会有这样的下场,并因此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那么或许报章网络中,便会少一些“情感倾述”的怨女痴男。可惜,几百年过去,女人并未进化成如阿霞一样明智且决绝,即便是再爱,也丝毫不拖泥带水。

  不知阿霞这个女鬼,是不是专为检阅男人品性,才到阳世走这一遭。她遇到的第一个男人陈生,在野外她要上吊之时,劝她另外嫁人,不必因为母亲将其托付的表兄对她施恶而自寻短见。而在得知她无人可托时,又让她可以暂住自己家中。本以为这第一个出现的男人,会是个热情侠义之士,言行也必磊落光明,可惜,到了他家,便露了情色的尾巴。“挑灯审视”,见阿霞“丰韵殊绝”,遂喜不自禁,要猥亵于她。阿霞当即对这个男人失望,“厉声抗拒”,并因此惊动了陈生隔壁住着的景星景书生。

  阿霞见到“逾垣来窥”的景生,即刻将一颗心又投向了这个男人,期待他会是一个德才兼备的好男人,因此“凝眸停睇,久乃奔去”。只这一眼,便让阿霞将自己托付给了景生。当景生回到房间欲关门睡觉之时,赫然发现阿霞从自己房中走出,并直接向他表白:“彼德薄福浅,不可终托。”这句话让景生大喜,那种心花怒放,不次于刚刚陈生挑灯见到阿霞美貌时的程度。由此看来,他德行其实也并不怎么高尚,先是用话挑逗阿霞,看到她“笑不甚拒”,当夜便与其共寝,圆了好梦。

  之后景生便将阿霞金屋藏娇,日日欢爱。但没过多久,阿霞便告诉景生说,父亲将到西部做官,也会带她与母亲同去,为了能够与景生“相从以终”,她需要趁此向父母说明两人的关系,否则,“情好虽佳,终属苟合”。

  两人约定十天左右再次相见后,景生便开始考虑如何安置这个“家外家”。想来想去,在书房里虽然红袖添香非常浪漫,但常有文人墨客光顾,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可是带回家去,又怕结发之妻生出嫉恨。所以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将妻子休掉。

  即便是当下,也会有一半多的男人,想出休妻这一招来。而另外一些,则是家花野花并存,互不打扰。由此看来,女人们到而今也未曾修炼成阿霞这样内心通透,在热恋之时,便将那男人看得清晰;而男人们呢,也未曾逃脱掉如景生般好色且喜新厌旧的底子。

  景生休妻的招数,也是老套,虚伪而且死要颜面。看“未尝有失德”言行的妻子,哪儿都不顺眼,见到便又打又骂,但却不道究竟,试图逼迫妻子主动提出离婚。妻子哭哭啼啼,欲要寻死,他便借机赶她说:“死恐见累,请蚤归。”男人变了心,原来是连结发妻子死在家里都怕受了连累,恨不能她立刻消失掉才好。而等其离去,他又急急地打扫房间,将昔日的那股子旧尘气祛除,让新鲜的爱欲取而代之。

  可惜在粉刷一新的房子里左等右等,却不见那新妇阿霞到来,而且,竟是自此音信全无。在这期间,前妻曾经委托好友多次劝说景生,不计前嫌,试图与他重归于好。假若景生接妻子回来,或许阿霞会再次与他欢爱,而他的妻子,也未必会如此小肚鸡肠,不肯接纳阿霞。但偏偏景生还心怀期待,以为阿霞会再回来,不想让这房子重新被前妻占了去,枉费了一番心机,所以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前妻和好的要求。可是在前妻嫁给与他有世仇的乡邻夏侯氏之后,景生又自私地生出怨恨。由此看来,景生这个男人,实属有才无德的小人,阿霞的那一程短暂的欢爱,都是错给了他。

  一年半后两人于途中相见,阿霞已经嫁给南村郑公子半月有余。景生几乎是愤怒地朝阿霞大吼:霞娘!何忘旧约?而阿霞,也在此时反问他说:“负心人何颜相见?”景生不明白,坚持认为:“卿自负仆,仆何尝负卿?”阿霞终于一语点破梦中人:“负夫人甚于负我!结发者如是,而况其他?”

  阿霞像当下许多的女子,毫不避讳对于前程似锦男人们的热爱。之所以当初选定托付给景生而不是陈生,原是因为景生“祖德厚”,预测到他可以考中科举,也即能够大富大贵。可惜景生抛弃结发妻子,被冥王给削了富贵,所以这样的男人,即便是跟随着他,被他专一宠爱,也了无意义。

  阿霞所嫁的郑生,果然中了科举。而少年时便声名远播的景生,也真的如阿霞预言,落了第,被一王生取代了本应得到的第二名的位置,并因此在之后地位与家境皆一落千丈,人过不惑之年,依然形单影只,无人肯嫁。

  假若到此结束,这一篇章,不过是再老套不过的男人抛妻娶妾却不成的故事。但偏偏两人又再相遇,而且,是在阿霞所嫁的郑生家中。落魄的景生四处蹭饭,恰好遇到旧相识郑生。想必在郑生刚刚领其进入家门的时候,阿霞便窥见了他,但还是对郑生明知故问:堂上客,非景庆云耶?尽管她并没有详细告诉郑生她曾经与景生的相约永好,只是说当初避难他家,“深得其豢养”,所以虽然声名太贱,但祖德尚厚,可以给予接济。

  阿霞不仅劝说郑生给予景生一些物质上的照顾,还遣婢女送景生二十两私房钱,让其“觅一良匹”,并坦诚地告诉他,之所以这样,是为了“聊酬夙好”。

  阿霞终究还是没有无情到嫁了大富大贵的郑生,便忘了这个为她负心抛妻并因此落下个贱声名的景生。鬼与人一样,原本不会看破红尘到完全与之隔绝。阿霞送出的是金子,实则是过去曾怀的那片深情。

  倒是那个景生,回去便迫不及待地买了一个缙绅家的婢女,而且不知是上天注定还是阿霞所设的小小的惩罚,这一任妻子,又丑又凶。却是被阿霞说中,生了儿子,且中了进士,算是延续了景生祖上的厚功德。

  郑生死后,阿霞便在送葬归来的路上,消失不见。陈生、景生与郑生,这三个男人在她的检阅中,只是棋盘上小小的卒子,好与不好,都不过是一程相伴。

  第02章  云翠仙: 念汝乞丐相,终不是白头侣

        云翠仙遇到了轻浮男人梁有才,注定了不能白头到老。而梁有才遇到了聪明女人云翠仙,也注定了性格中的自私与狡猾,要遭遇宿命般的惩罚。所谓性格决定命运,这一对男女的归宿,通过婚姻,毫无波折地抵达命定的终途。

  若是生在当下,或者没有母亲的专横独断,云翠仙这样洞察力强又懂得自爱的女子,必不会与梁有才结为伴侣,在最初的相遇时,就能看穿他心内的诡计与阴暗。不要说让他骗婚成功,就是身体碰触一下,都不会让他寻到机会。所以云翠仙生错了时代,但也因为性格中的坚定与不屈,她在错误的时代里,照样可以拯救自己,逃离掉一场错误婚姻有可能带来的致命灾难。

  梁有才一出场就是一副小商贩的狡猾卑贱相。在泰山浴佛节上,别人都虔诚地跪拜上香,唯独梁有才,看到人群中“年十七八而美”的云翠仙,便“诈为香客”,在她旁边跪下。跪下单只是祈祷也就罢了,梁有才分明就是一流氓痞子相,假装膝盖无力,将手按在云翠仙的脚上。这样明显的挑逗,换来的云翠仙的反应是“回首似嗔,膝行而远之”。梁有才不依不饶,云翠仙终于生了气,不再跪拜,站起出了门。梁有才紧紧跟随,却还是走丢了她。

  两人也是注定的一场孽缘。在回程的路上,梁有才又遇到了云翠仙,还有她的母亲。而两人的谈话,恰好是关于云翠仙的婚事。梁有才自然不会放过机会,先是上前搭讪,满嘴甜言蜜语,并以山路艰险为由,做出一副要护驾保航的殷勤模样。而且称呼上无比亲昵,对云翠仙称呼“妹”,对其母则讨好为“母”,摆明了要做人家女婿。果然随后他便毛遂自荐,说既然刚才所言择婿不嫌弃贫贱,恰好自己未婚,不知是否“当母意”。梁有才若是生在现在,在官场上一定是善于钻营之人,知道一件事要想办成,一定要找那主管之人。所以他若求婚,自然先要“当母意”,而且只要当了母意,离成功便不会太远。

  梁有才的攻坚策略果然有效。云翠仙的母亲开始动了心思,追问她对这门亲事的意见。云翠仙起初沉默,经不住母亲的百般询问,便毫不客气地对梁有才下了定语:渠寡福,又荡无行,轻薄之心,还易翻覆,儿不能为遢伎儿作妇。如此评价,假若做母亲的稍稍有一点经验,或者心性再慢一些,不将女儿迫不及待地嫁出去,便会再作打算,委婉拒绝掉梁有才。偏偏这个梁有才,嘴巴上抹了蜜一般,即刻对天发誓,说自己是个诚挚朴实之人,不会两面三刀,更不会欺瞒狡诈。

  岳母与女婿天生就不会生仇,梁有才的一番忠心耿耿的誓言,没有打动云翠仙,但却让岳母大人当下喜悦,而且一口应下了这门婚事。所以云翠仙再怎么“不乐”又“勃然”,都无济于事。更何况梁有才此时愈加地献殷勤,找来抬轿之人,自己则一路步行,好似一位不惧辛苦的仆人,遇到难走的山口,还大声苛责轿夫不能颠簸摇动。这样的小细节,最终换来了当天晚上抵达云翠仙的舅舅家时,岳母便喜悦宣布的良辰吉日。

  被迫听从母命嫁给梁有才的云翠仙,在洞房花烛夜,道出心中唯一恳求,便是希望梁有才能够在此后像一个男人一样堂堂正正活着,如果梁有才可以做到,那么他便不必为生活而忧虑。梁有才大约没有听懂这句话的意思,以为只是云翠仙对自己的告诫,所以暂且“唯唯听受”,以便可以顺利娶得美人归。

  如果云翠仙有错,那么就是没有阻止母亲如此早地给予梁有才一份温饱无忧的生活。天性懒惰的梁有才,几句甜言蜜语就得到了云翠仙,还用家徒四壁换得岳母的同情,很顺利地便摆脱了劳碌命,并沾染上男人有钱后的赌博恶习。

  到这里,梁有才去掉了伪装,露出了让人生厌的真面孔。他不仅不听从云翠仙的劝说,还偷盗她的首饰拿去变卖换钱。而云翠仙也看穿了这个男人,无法劝他悔改,也暂时无法摆脱掉婚姻,便“严守箱奁,如防寇”。夫妻做到这样犹如防贼一样的份上,其实已经没有延续的必要。而梁有才在赌友让他卖掉云翠仙换得千金赌资的撺掇下动了心思,更直接将这场婚姻导向了终途。

  且看这个恶俗的男人,是如何一步步让云翠仙主动卖身给富贵之家的。自从心中有了卖妻的念想,梁有才便一日都没有放下过。他还卑劣到不明说,要让云翠仙主动领悟他的意思。起初他时时旁敲侧击,说家贫难以度日,见云翠仙不搭理他的抱怨,便使出自私男人的小性子,拍桌子打板凳,骂骂咧咧,做出种种丑态。其实云翠仙早就从梁有才的举止里看出了他要卖妻的心思,但大约对他还存着一点念想,所以就姑且在饮酒对酌时试探于他,建议他卖掉家中唯一的婢女,或许可以稍稍宽裕一些。不想梁有才摇头说:其值几许!这一场酒,喝得很长,也有些闷,两个人心里在作无声的较量。梁有才期盼中的结果,终于在云翠仙彻底的失望中得到。

  梁有才表面上对云翠仙主动提出的卖妻一事惊愕,并虚伪推让:容再计之。但实际上兴奋莫名,早早地就联系到了买家。只是他没有想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云翠仙不是他想象中的弱女子。他骗她走上卖己的路,她也以探望母亲为由,骗他归省至岳母家。这一去,梁有才便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云翠仙在母亲面前,对梁有才的怒骂,不只是倒出昔日所受的委屈,也是对全天下犹如梁有才一般獐头鼠目男人的痛诉。她将梁有才从最初相遇时的轻薄,到结婚后的好逸恶劳,再到如今起了卖妻的“大恶”,一一数来,一句“念汝儇薄骨、乞丐相,终不是白头侣”,道出了云翠仙对这场婚姻早就看清了结局,只是为了不违逆母亲意愿,而用事实来证明所嫁的男人,怎样的卑劣和低贱。

  云翠仙最终没有听从周围人的建议,杀掉梁有才,而是将其放逐,自生自灭。离了云翠仙的梁有才,很快地落魄成乞丐,沿街乞讨,遭人唾弃。但他还有一点点的清醒,随身带着一把刀,并最终寻找到机会,杀死了那个曾经劝说自己卖妻的赌友。这点清醒,不能解释为是他的悔改,反而可以看出他个性中的偏执和阴暗,明明是他自己内心先有了不轨,却偏偏将这样的悲剧,归咎于那个不过是导出他内心不轨的赌友。

  梁有才死于狱中,算是罪有应得。而不知是狐是仙的云翠仙,自此也无踪迹。这一场婚姻,是梁有才人生中的全部,而于云翠仙,则不过是漫漫人生途中的一粒微尘,有风吹过,即刻便隐匿不见。

  第03章  霍女: 如恐相累,不如早去

  如果放在当下,一个女子随心所欲选择于己有利的男人,委身一阵,见其无利可图便随即“跳槽”至别家,且毫无羞耻心可言,虽无法律羁绊,但是她大抵也不会被哪个男人引为红颜知己,一生珍爱。偏偏聊斋里这个有姓无名的霍女,却因其“放荡不羁”和自由随性,成为一个让男人们又惧又爱的狂放女子。

  想来这霍女必是蒲松龄特意勾勒,来惩罚那些吝啬贪色之徒,让其用女子的美色,来“为吝者破其悭,为淫者速其荡”。否则这样一个女子,不管以后与贫穷书生如何相爱,都无法让人轻易原谅她在夜间“启后扉亡去”的放纵举止。

  在遇到所爱的黄生以前,霍女对于偶遇的男人,皆抱游戏姿态。她本就是跟随“荡子”“流落江湖”之人,所以阅人无数,也便不会珍惜。而且所遇两个男人,一个是“非儿女婚嫁,座无宾,厨无肉”的吝啬之徒,一个是“豪纵好客,灯火达旦”的骄奢之辈,本也不值得托付终身,无家可归的霍女,也就暂且借宿。正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此等你情我愿的事,贪恋奢靡生活的霍女,当然不会放过。所以她才在夜晚与朱大兴相遇后,明明知道其是“逾垣过村,从荡妇眠”,依然随其归家。朱大兴好色,偏偏又悭吝无比,所以霍女的食必燕窝,衣必锦绣,让这男人有揪心的疼痛,但为了这绝色美女,他只能“竭力奉之”。最终当然还是被这霍女吃穷了家道,渐渐供给不上,只能任其半夜逃走,委身于邻村何姓男人。

  这何姓男人,贵为世胄,又喜挥霍,似乎可以满足霍女之奢欲,让其长久居留下来。可惜招来与朱大兴的官司,两相权衡,收留霍女,既违了国纪,又不能长久,所以索性将其归还给朱大兴,不打这无利可图的官司。

  一朱一何之所以再多奢靡也始终不能让霍女停留下来的原因,细究一下,不过是霍女一针见血的那句话:如恐相累,不如早去。两个男人精明起来,胜过霍女,知道她所追寻的物质生活不能长久满足,此后必会被其拖累,因此放其远走,不过是迟早之事。

  这便牵引出霍女对贫士黄生的动人之爱。这黄生除了“工于内媚”,在物欲上,不能够满足霍女丝毫。可这霍女,却是浪女回头般,突然转变为一个懂得辛勤持家的节俭主妇。比较起来,虽然想要嫁给朱何之类富有男人的女人在当下社会不在少数,但是假若遇到黄生这样“为人蕴藉潇洒”的倜傥男人,想必也有女人会如霍女一样,弃掉到手荣华,并为那精神之爱,甘愿倒贴。

  霍女的来与去,似乎早就在她的掌控之中。与黄生相爱数年,知道归期已近,便劝黄生陪其回归镇江故里。这一程,她回报给了黄生一生的幸福,使其既有了用来营业的金钱,又娶了婉妙妻子阿美,并在此后得到儿子“仙赐”。一个男人所想拥有的,霍女都给了黄生。而霍女,知道自己并不属于人间,能与黄生同行一段,已属上天恩赐,所以别时伤痛,并不如黄生强烈,淡定自若中,有素常女子不能企及的冷静与从容。

  归程之中,遇到那个因惊霍女之艳而“反舟缀之”的好色巨商之子,表面看似霍女售己于他,只是为黄生谋得千金,但细心品读,其实这是霍女试探黄生之心的小小谋略。假若黄生真的同意鬻妻,或者对千金诱惑表现出稍稍的贪恋,那么以霍女两次从男人身边逃走的任性,定会将黄生留在舟中,转身不见。还好,这千金试出黄生不是无情无义之人,在霍女登商人舟离去与他遥顾作别时,黄生“惊魂离舍,嗌不能言”,及至看那商人舟楫如箭般疾行,则“大号,欲追傍之”。黄生的痴情,霍女当然知晓,所以才会在黄生临江掩泣间,赶来娇呼“黄郎”,让其转悲为喜。

  但也就在此时,黄生对霍女的身份生了疑虑。及至后来抵达霍女家中,在霍女强为其娶得阿美为妻,又以到南海为由,离去未归之时,黄生才从霍女兄长及妯娌那里,慢慢窥察出他们并不是寻常凡人,而是“凛若天神”。惊骇之下,打算出逃,但并不想携阿美同去。黄生以阿美父母会有异议为由,不想带其同归。这一决定,看似为阿美声名着想,不想连累其背上私奔之名,但其实可以窥出,阿美在黄生心中,并未抵达太深,否则不会让其等待他两年后归来,亦不会让其如若等不到他,可自行选择嫁给他人。而不管黄生如何恐慌霍女一家不凡来历,他对霍女的一往情深,其余任何女子,都无法替代。

  凡女阿美对待霍女,有一般女人间的嫉妒。即便是在霍女之兄助其与黄生同行归家时,她依然不能原谅霍女与黄生的这段情缘,日日担忧霍女会寻来与她争抢妻妾之名,甚至为此连故乡父母也不敢探视。其实她担忧的,未必就是那为妻为妾的名分,最根本上,她不过是担忧霍女会重新将黄生的心给吸引了去。她知道霍女与黄生曾经情爱深沉,不是她这插足之人,所能分开,即便是后来生子,黄生为感激霍女,都替其取名“仙赐”,所以阿美心内,一直惴惴不安,与这无踪无影的霍女,时刻做着灵魂的争斗。

  霍女对待黄生的深情,是在十几年后,通过这名为仙赐的儿子,才得以真正地传递。如若没有这个孩子,或许霍女只会被定义为惩罚恶男,又助黄生通向幸福的侠女。她来世一遭,不过是英雄好汉般劫富济贫。是到这个孩子出现,霍女之为女子的柔情,才得以生动地传达。她对黄生的不肯相忘,只不过是与仙赐的几句相聊,便足以窥探爱之深度。她问仙赐名字何意,仙赐不知,她便说“归问汝父当自知”。在仙赐问其是谁之时,她则反问:儿不知更有一母耶?相聊之时,霍女又犹如所有疼爱孩子的母亲一样,为仙赐梳理头发,“自摘髻上花代簪之, 出金钏束腕上,又以黄金内袖”。

  霍女言行举止,不过是尘世母子间最平淡的镜头。但是读至此处,怕世间所有痴情男女,都会如黄生般“感叹不已”。可也只有那黄生,方能真正解得这几十年的忧喜与悲欢。

  即便是远在天涯,相隔一世,也要千里迢迢地赶来,问一句,君可安好?天下情缘,爱至深处,莫过如此。

  第04章  宦娘: 新愁旧愁,刬尽还生

  明明自己先喜欢上的男人,却因无法相守一生,要千方百计地将这知音转送给别人。而那代人去写的情诗中,字字句句,皆关的是自己的情。所以那愁绪,新的旧的,一起涌来,犹如铲尽又生的草,茂密无边,直叫那宦娘在将温如春的婚事撮合成功后,还不忍放弃,一日日隐在他的家中,以想要学习琴技为借口,带着浓浓的醋意与忧伤,看他与新婚妻子共享琴瑟之好。

  如果不算隐在暗处的窥视,女鬼宦娘与书生温如春,从始至终,只有两面之缘。但这并没有妨碍宦娘在心灵上将温如春引为蓝颜知己,并在彼此只有一瞥后,便一路追随,不舍不弃。温如春真正吸引宦娘的,其实是那尘世间无人能及的精湛琴技。当初若不是他在古寺中遇一背琴的道人,得其指点,又精心操练,练就琴上绝技,想必宦娘只匆匆抬眼一望,也不至于到“日日为情颠倒”的地步。

  所以放到当下,温如春是个才华横溢的艺术青年,对琴的痴迷成癖,让他举手投足中有种让女人迷恋的艺术家的风度与气质。而“少喜琴筝”,并因琴技不能得大师真传,泉下“犹以为憾”的宦娘,在寂寞不能成眠的雨夜,听见隔壁房内借宿的温如春,“危坐鼓琴”,不能不心生爱恋。而琴声将那长夜映衬得愈加的绵长,犹如一阵风来,不仅把愁绪般的雨丝吹得斜飞起来,人的心也犹如“海棠带醉,杨柳伤春”。想必“系情殊深”的温如春在询问宦娘母亲是否能够结为姻缘时,“举首见客,惊而走入”的宦娘早已躲在门后,侧耳倾听到他们的谈话,并与求婚失败的温如春有一样的怅然。两个人虽然只隔着薄薄的一扇门,却是一阴一阳,无法跨越。这一场相遇,所有的惆怅与孤单,寄托在温如春的琴声中,也只有宦娘能够懂得。

  温如春悲愁之下,不等天亮,便“冒夜遂归”。对于宦娘,这一别,便“只在奈何天里,度将昏晓”,纵使“望穿秋水”,也再盼不来所爱的温如春。而对于温如春,这一场求婚,只不过是人生里的一个插曲,他还有很长的一段人生,所以也不必担心遇不到比宦娘更貌美如仙的女子。他也果真于不久之后,在同县的葛公家里,看到其“丽绝一世”且善词赋“有艳名”的女儿良工,即刻便忘了被拒婚时的难堪与寂寥,迫不及待地找媒人求婚。

  只是温如春这次依然不能如愿,因为家境式微,即便是有一腔的才华,也不能够吸引到良工的父亲葛公。温如春是个薄脸皮的书生,当初被宦娘母亲拒婚,连夜便赶着离开;而今遭良工父亲冷漠,更是自此绝迹于葛公家门。所以假若没有宦娘暗中相助,好面子的温如春想必不会有一帆风顺的婚爱历程。而大家闺秀良工,尽管偶尔听到温如春的琴声便“心窃倾慕,每冀再聆雅奏”,但是没有父母主动同意,她是会将这点仰慕,烂到肚子里,也不开口表白的。

  所幸有了宦娘,她不能够嫁给温如春,便尽力地为其找一个可以匹配的美丽女子,来代替她做他的知音。这种为人做嫁衣的感觉,其实并不是多么的好。她代良工写的那首《惜馀春》里说:过三更已是三年,更有何人不老!只这一句,便足可以看出宦娘内心的煎熬,明明是爱温如春爱到“因恨成痴”、“望穿秋水”,还要为他另谋新欢。所以那“新愁旧愁”,也“便如青草”般,“刬尽还生”。

  此诗读来字字句句都是浓郁热辣的思念,也难怪良工的父亲葛公在捡到这首诗后,因为其“词荡”而大动肝火,并立刻要给良工找一佳婿,断了其思春的念头。隐身的宦娘当然不会任葛公成就良工与刘公子的姻缘,尽管这个刘公子看似与良工家庭容颜都相匹配,良工嫁给他,未必比穷书生温如春差到哪里。所以由此看来,宦娘的成人之美,因为带入了自己的爱恋,而变得有些任性和一厢情愿,几乎像一个独断专行的家长,觉得温如春才华横溢,便千方百计要让良工下嫁给他。

  一只故意陷害刘公子的座下的女鞋,一首缠绵悱恻的《惜馀春》,两株从葛家跑到温如春家绽放的稀有绿菊,宦娘用这些道具,终于换来了葛公对女儿良工的怀疑,认定是良工不顾声名主动勾引了温如春,并因此觉得羞耻,连带地让良工也为这样的羞辱而“涕欲死”。不过这样的结果正中了宦娘的计,良工母亲怕此事传出去损了家族的荣誉,便“计不如以女归温”。

  在温如春迎娶良工入门之前,宦娘心底的落寞与忧伤,也只有借助温如春挂在墙上的琴来表达。那“梗涩”的琴声,未必就是因为宦娘的琴技太差,或许只是由于她内心过于伤悲,所以才哽咽不能言语。而当她在温如春特意为其所设的琴上弹奏之时,她也一定知道温如春正潜在暗处偷听,只是她始终不愿意说破,自己并不是那个偷听的女狐,而是一个无法与其相守的泉下女鬼。

  还是女人间能够敏锐地察觉出彼此的心事。良工从那凄楚的琴声里,便窥出弹奏的是一女鬼。那把从良工家带来的“可鉴魑魅”的古镜,照出的不只是宦娘的影子,还有她对温如春远比良工更深的痴情。但这样的深情,从宦娘口中说出的时候,依然是淡若无痕。在温如春与良工的幸福面前,她也只能如此淡然,好像在说一件别人的事情。她为他“合佳偶”,在她的解释里,只是报答当时温如春向她求婚的“眷顾之情”,并作为对琴师的酬谢。

  只是再如何地淡然,掌握了琴技也即失去了理由接近温如春的宦娘,面对永远的离别,还是不免“凄然”,一句“薄命人乌有此福”,便将宦娘心底所有的依恋,表露无遗。而对“再世可相聚”的期盼,和让温如春悬在卧室的自己的画像,更可以窥出,宦娘其实已经在内心,将自己嫁给了温如春,只不过,代其行使“琴瑟之好”的女子,是同样懂得琴声的良工。

  没有人能够真正懂得宦娘的新愁旧愁,幸福之中的良工不能,曾经“系情殊深”的温如春也不能。宦娘所希望的、快意之时让温如春面对自己的画像“对鼓一曲”的这最后一点的怀念,不过是她一个人绵绵不绝的痴恋而已。

  第05章  葛巾: 今见猜疑,何可复聚

  大凡男女间的猜疑,都顶着爱的名义,要么查其情史明细,要么窥其蛛丝马迹,要么虑其对己之心;但是那生疑之人,总是忘了,心内一旦起疑,犹如美玉之裂痕,无论如何修复,终究还是成了让人扼腕叹息的瑕疵。而牡丹花妖葛巾,生而为花中之王,遭遇一段热烈到要私奔的爱情,但是一旦被所爱之人猜疑,同样当机立断,弃之而去,毫无犹豫。

  那爱上葛巾的洛阳书生常大用,初时的痴情,的确让女人为其动心。但他千里迢迢赶来欣赏牡丹的痴爱,联系到后来得知葛巾是牡丹花妖之后的“骇异”,总让人想起那个贻笑大方的好龙的叶公,所以即便是小说中在起始对常生的热爱,做足了文章,又是徘徊园中,又是作诗百首,又是典当春衣,流连忘返,但是依然觉得他的痴迷,有懦弱书生的矫情和虚假。不过想必还是感动了花妖牡丹,所以她才会现身园中,与常生“偶遇”。

  常生对葛巾的猜疑,先是因其“宫妆艳绝”,而疑“此必仙人,世上岂有此女子乎!”及至苦心赶上,被老妪呵斥警告一通,即刻“大惧”,并因此得场大病,差点断送了性命。葛巾对常生的这初次疑惑,毫无怒容,只是淡淡一笑,转身走人。隔几日后,猜出这可怜的常生惧怕过后,又爱慕美色,并相思成疾,便派老妪用牡丹之精华假说鸩汤,试探于他。生闻又骇,但终究还是爱恋胜过了对死亡的恐慌,只因那汤是葛巾亲手所调,便一饮而尽。及至醒来时红日满窗,疾病退去,便对自己的猜疑,益加坚信。其实不过是同一女子,在常生认定其为仙人之时,肯为之死;而等到最后确认其为花妖,便立刻面无颜色。由此推论,常生对葛巾的爱,其实更多的,是对其身份光环的痴迷。一仙一妖,差别大矣,常生之爱,当然也就区别对待,并因此一手将好端端一个家庭,推向了悲剧。

  常生认定葛巾是仙人下凡之后,日思夜想,再次相遇,便惊喜到要跪拜葛巾,而及至私会葛巾之闺房,则心生庆幸:自谓福薄,恐于天人无分,亦有今夕也!可惜被葛巾之玉版妹妹搅了好事,常生只偷了床头如意,恨绝而归。隔夕葛巾赶来讨要如意,常生便直接表白内心痴爱:仆固意卿为仙人,今益知不妄。幸蒙垂盼,缘在三生。葛巾一直在消解常生对其艳为仙人的猜疑,告诉他说:妾不过离魂之倩女,偶为情动耳。又暗示他说:君不能生翼,妾不能乘风。但是常生却是几近喋喋不休,问过葛巾名姓,又打探老妪何人,玉版是谁,与户籍科衙役不相上下。

  细细想来,这常生对葛巾也算得上痴情,为其流连不归,囊中空空,要断掉后路,卖马维持生计,只为可以多留几日;受到葛巾资助,却也只肯取一半银两;预谋二人未来时,又铮铮誓言:一惟卿命,刀锯斧钺,亦所不遑顾耳!可惜他人太过“迂谨”,初时害怕葛巾父兄羞辱自己;后来恐惧潜入女子闺房,要受刑罚;只是听到流言蜚语,便“不复能自主矣”;等到两人成功逃至洛阳,又日夜畏惧,会有人追至千里。反倒是身为女子的葛巾,比他要有大丈夫之从容不迫,每走一步,都是坦然,且计划周密,真不知她怎会爱上这样一个怯懦不能主事的穷酸书生。

  爱上也就罢了,葛巾还要搭上自己的玉版妹妹,下嫁常生之弟。而这次胆小怕事的常生,再一次恐慌。担心会被人想起自己携葛巾私奔之事,硬是“不敢从其谋”。也是葛巾心中深爱,否则放在当下,如此谨小慎微之男人,必会遭来女人之诟病,将其一脚蹬开,另寻他人也不一定。

  由此可见葛巾对常生的信任,程度之深,已近乎傻。大约每个女子,在恋爱中,都会有这样痴傻到恨不能为男人牺牲掉自己的悲壮,以为拿心来换,必能得其深爱。可惜人心隔了肚皮,葛巾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可以成功私奔,成全真爱,却洞悉不得那始终心存疑虑的男人,以致为爱放弃所有,最终却只换得一把同情泪。

  常生对于葛巾究竟是仙还是凡女,抑或花妖的执拗探究,犹如当下男人对于女人过往情史的刨根问底。那股子热情,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所爱,是否值得。如若对方历史清白,那么女子的痴迷,便可以珍惜;但若如葛巾一样,来路不明,那么她的一腔痴情,就值得商榷。

  所以葛巾即便是资助常生回洛盘缠,为弟娶得美妻,助其家族兴旺,帮其劝退匪寇,还是未能消退常生心中疑虑,以致在葛巾和玉版已为家族各生一子时,还要怀疑其身份不正,非要重返曹州,探得虚实。这次他终于“心满意足”,在昔日借住的主人那里,得知葛巾所言的“母封曹国夫人”,原是一株“高与檐等”的牡丹之王。

  到此时,常生便有了许多心怀诡异的男人的可恶相。心中已经大骇,还要假装若无其事,只淡淡将墙上那首赠曹国夫人的诗念给葛巾来听。读此诗时,常生的视线,一定有强压的恐惧,和不为人知的恶毒,他只等着葛巾在这首诗后,会“蹙然变色”,承认花妖事实。这就像某个男人,没有将女人捉奸在床,却掌握了与此不相上下的证据,于是便拿来试探,窥测女人神色,并由此逼迫女人“自首”。

  常生大约是希望葛巾能够隐瞒的,或者求其谅解也可。可惜他忘了,如葛巾一样可以跟他私奔的女子,在面对猜疑之时,也必是心内决绝,丢一句“今见猜疑,何可复聚”,便义无反顾弃他而去;甚至将她与玉版为常生家族所生二子,也要摔地使其消失不见。这段从始至终都被猜疑横贯的爱情,也终落得个让世人叹息的悲凉结局。倒是那牡丹,由此在洛阳生了根,美名远扬,不次于那来处的曹州。

  而男女间的猜疑,也像那繁衍不息的牡丹,历经了多少风吹雨打,依然是繁盛无比。

  第06章  胡四姐: 今非昔比,不可以尘情染

  胡四姐遇到了总爱移情别恋的山西尚书生,便开始了一生在情路中的艰难跋涉和忘却之旅。

  胡四姐对尚生,一心一意,而且爱恨鲜明。而多情的尚生,则始终三心二意,逃不过任何一个美色女子的诱惑。尚生是个见到美貌女子便有些挪不动步的男人,只是秋夜徘徊花影之下,便由花及人,生了遐想。所以在爱上胡四姐之前,遇到逾墙而过、荣华若仙的胡三姐,连其身世名姓也不追究,便“惊喜拥入,穷极狎昵”,而且盼着夜夜相见,也不管这胡三姐是恶鬼还是歹狐,又是否会借机要了卿卿性命。看上去尚生对每一个遇到的女子,都痴迷至极。在与胡三姐交往时,爱到可以整夜目不转睛地看她也不生厌,在他的眼里,胡三姐就是红药碧桃,植满他的庭院,让他每每看到,便会思及爱恋。就是这样地爱慕女子的容颜,这才让胡三姐引出了她的妹妹胡四姐。

  尚生在还未见胡四姐前,听到胡三姐提及,便很没出息地跪地“哀请”,恨不能立刻见到让其倾倒的美色。及至真见了年方十五又“媚丽欲绝”的胡四姐,尚生的表现,是得了千万资产似的“狂喜”。尽管被那胡三姐逗引着,未曾与只“嫣然含笑”的胡四姐说上半句,但是他心里一定是急得抓耳挠腮,看那“惟手引绣带,俯首而已”的羞涩少女胡四姐,愈发地比胡三姐要妩媚诱人,犹如那烟雨中的杏花,或者朝露中的粉荷,含苞待放,静等他这赏荷人的爱抚,所以尽管一直都在与胡三姐调笑,但是心里想的却全是那胡四姐,只是碍于颜面,不好在胡三姐面前太过放肆。

  但是等到她们即将离去,尚生一下子慌了手脚,也顾不得颜面,拉住胡四姐紧紧不放,又请求胡三姐能代为说两句好话,留住胡四姐。胡四姐当是在心里也早就爱上了懂得讨女子欢心的尚生了吧,否则不会在胡三姐要求她稍稍留下陪陪情急的尚生时,她用“无语”回应了胡三姐。果然等到胡三姐一走,两人“备尽欢好”,昔日不曾言语一句的胡四姐,也对尚生“倾吐生平,无复隐讳”,而尚生对胡四姐的迷恋,几近痴狂,知道其为女狐,依然对其深爱。而胡四姐对尚生之爱,则是独断且不容任何外人侵入的。早先尚生与胡三姐调笑之时,她虽未言语,但是心里一定起了恨意,或许也正是这股子恨,才让她不屑与胡三姐一样,跟尚生言谈。因此两人交欢之后,胡四姐便毫不客气,将胡三姐早已狠毒地杀掉三个男人的劣迹,抖给了尚生,又恨恨地“警告”曾经被胡三姐迷惑的尚生说,凡是迷恋她的男人,没有不死于非命的!

  这样一番明显带着一种女人间的嫉妒和小心眼的告诫,还是吓住了尚生,急急地向胡四姐讨来专门对付妖狐的符帖。这符帖的来处,虽然据胡四姐说,是仙人所赐,但未必不是胡四姐平日私藏了,专门等着哪日“对付”总是主动抢走男人的胡三姐。作为姐妹,她们显然对彼此非常熟悉,而如此熟悉,还要拿出符帖吓退胡三姐,足可以看出胡四姐对尚生,这次是动了真情了。

  果然胡三姐天明之后再来找尚生,看到尚生卧室门上的符帖,立刻明晓了胡四姐的独占心思,骂她“婢子负心,倾意新郎,不忆引线人矣”,又道出自己本没有对尚生生出仇意,不想加害,她又何必为了一个男人,无情到这等地步。

  不过刚刚让尚生断了对胡三姐的念想,偷吃惯了的尚生又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被另一无名无姓的“骚狐”勾引上了床。而且,还是约好了与胡四姐见面的同一天晚上。女狐们都颇聪明,胡三姐知道尚生逃不过色诱,而后来的骚狐又看穿了尚生还迷恋金钱,所以怂恿他说:“秀才何必日沾沾恋胡家姊妹?渠又不能以一钱相赠。”尚生经不住蛊惑,收了骚狐不过是一两银子的贿赂,便喜滋滋地回家买了好酒,与拿来美味佳肴的骚狐饮酒调谑,“欢洽异常”。吃饱喝足,又“灭烛登床,狎情荡甚,既曙始起”。

  这一次出轨事故,让尚生这个男人在聊斋中几乎等同于现代不知羞耻的“小白脸”,睡了女人的床,又拿了女人的钱,吃了女人的饭,自己则分文不费,好不自在逍遥。

  如果搁在当下,女人们想必会甩了这样吃软饭的男人,另寻他人。偏偏胡四姐用情太深,虽然骂尚生“君不长进,与骚狐相匹偶,不可复近!”,但还是经不住尚生的哀求和胡三姐的劝说,很轻易地便原谅了这个屡教不改的男人。

  可是她的大度与宽容,又换来了尚生怎样的相待呢?后来有陕西人作法,将胡四姐一家狐妖全部捉入瓶中。尚生并没有阻止陕西人捉狐,只是在其吃饭之时,心生恻然,靠近瓶去打算看个究竟。如果胡四姐在瓶中保持了沉默,而不是忿然指责尚生:“坐视不救,君何负心?”怕是尚生断不会大胆帮助胡四姐逃了生,让她在此后的十余年里,修炼成仙,并同时度了他自己,也成为鬼仙,无需受苦。

  他们再见,已是十个春秋过去。彼时尚生是俗世的一个普通男人,正监督佣工割麦,遥遥看见胡四姐坐在树下,过去“执手慰问”,并“欲与偕归”,而胡四姐则回复他说:“妾今非昔比,不可以尘情染,后当复见耳。”她说这句话时,一定是面容平静,“但思君之念未忘”,这一句又袒露了她内心的忧伤。她曾经那么爱他,他却一次次让她心伤,而今她终于一心一意修炼,且“大丹已成”,只是即便是这样,依然要千里迢迢地赶来,只为见他一面,问候他是否还好。

  之后又过二十余年,尚生当是临近花甲。与胡四姐再次相见,她告知他的辞世之期,并劝其不必悲忧,因为她会“度君为鬼仙,亦无苦也”。

  至于尚生辞世之后,是否在天上与已经“名列仙籍”的胡四姐相遇,文中并没有交代。但想来即便是相见,也不能继续前缘。

  因为,她自15岁那年与他相遇,一直所要做的,便是通过修炼,可以断绝尘缘,不再眷恋于他。而这样的深爱,尚生即便是成为了鬼仙,也不能够真正地懂得。

  第07章  侠女: 大事已了,请从此别

  金陵人顾生,贫困之下,结识一心只想为父报仇的侠女,注定了再怎么努力也换不来她满腔的爱,即便是这一程同行,她为他生了孩子,可是,那不过是因为感激他曾经对其母亲的恩情。爱情之于侠女,是人生中最奢侈的想象,或许她也曾想过与顾生百年好合,但是终究为了复仇,而将与顾生的这段情缘,作了一个彻底的了结。

  顾生和侠女,在当时都应算是大龄未婚男女。顾生二十五岁,侠女十八九岁,前者家贫,无人愿嫁,后者则以母亲老弱为由,不考虑婚嫁。顾生难以娶妻可以理解,侠女找此理由回复别人,也似乎并不勉强,因为让男人入赘女家,照顾母亲,在那时的社会,显然并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恰好两家对门,方便来往,所以顾生的母亲便生了主意,试图为两人做媒,让儿子代为奉养其年迈老母。

  可惜男有情,女无意。尽管侠女家贫到只能靠双手为人缝补为生,但是在顾生母亲提出两家人一起吃饭生活的时候,侠女未发一言,却以冷淡不悦的表情,作出了拒绝的答复。这一次求婚失败,让顾生及其母亲,都将艳若桃李却冷若冰霜的侠女,视为嫌弃顾生家贫的奇人。

  几日后侠女无米下锅,前来讨借。顾生母亲怜悯,给予周恤,侠女接受帮助,却并未表达谢意。但是她的这种沉默,并非不记得感恩,而是一个大义凛然的女子,对于恩情不动声色的最深的珍藏。这种忽略了语言的珍藏,让她突显出一个妻子的举止。她为顾生母亲洗衣做饭,出入厅堂,在其身体生了脓疮的时候,不厌其秽,每日帮其清洗敷药,犹如那些温柔贤惠毫无怨言的主妇。假若侠女没有为父报仇的大任担当在身,她应该会像平凡女子,找一个如顾生一样的男人嫁掉,为其生子侍母,静享琐碎庸常的人生。可是她却被赋予了一个男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仇恨在她的心中,根深蒂固,犹如血管,缠绕其身;所以她有“秀曼都雅,世罕其匹”的容颜,却又有不苟言笑让人畏惧的凛冽。一个女子应有的柔软与温暖,在她最美好的时候,却因一场家庭的动荡,而自此成为奢侈。

  可还是能够窥得见作为一个女子,她在冷艳的外表之下,其实怀有的对待爱情特有的一抹温情,还有,不能容忍外人插入的嫉妒与排他。顾生被一个“姿容甚美”又举止轻浮的少年蛊惑,生出狎昵;而那时侠女为了安慰顾生母亲,已经决意要为其生子,所以对顾生“嫣然而笑”,又“欣然交欢”。但是等到欢愉之后,侠女又回复到昔日“冷语冰人”的凛然之态。但是对顾生动了一点真情的侠女,这一次的淡漠里,却更多地是因为那个有断袖之癖的邻村少年。或许正是因为他的存在,侠女才最终发觉了内心对顾生的这一点眷恋,并因此愿意为家贫而无力娶妻的他,生下一个孩子,代她为其母养老送终。这个少年的轻佻,挑逗了顾生,也撩拨了侠女的心,让她一边宽容顾生的三心二意,一边却恨这个抢走了顾生一半心的少年。所以她才会突然于无人处,几乎是带着点审讯的味道,质问顾生,那个日间常来的少年究竟是谁?

  这样的发问,可以很鲜明地看出,其实侠女将这句话憋在内心很久,只是未曾找到合适的机会,或者是内心在作剧烈的挣扎,究竟要不要除掉这个抢了顾生的少年。最终她让顾生代为转达了一句警告,假若再对她进行骚扰,那就等于拿命相换。这句话虽然指的是少年对侠女的调戏,但实质上却是针对他与顾生间的私情,也算变相地提醒顾生,不要再跟其来往。顾生并不明白,以为真的是让少年不要招惹于她。倒是那个少年,有白狐的聪慧,一眼就看出侠女是吃了醋,要与自己争夺顾生,因此直言顾生,她这样惺惺作态、假装清高,小心他将其与顾生的私通,传播出去。果然等到侠女再与顾生相见欢爱,少年开门闯将进来,坏了好事,并当场戳穿侠女平日对人冷淡假装贞洁的“虚伪”。侠女“眉竖颊红,默不一语”,却抽出匕首,让这触及她内心隐痛的白狐,瞬间身首异处。

  除掉了“情敌”的侠女,并未改变主意,就此为顾生停驻下来。顾生再一次求婚,她依然拒绝。但是她的心里,却将顾生自此当成了自己的爱人,她与他同床共枕,她为他料理家务,照顾老人,又即将生育孩子,这天下每一个妻子的职责,而今她已经尽了,就表明他们已经成为夫妻,既然是夫妻,又“何必复言嫁娶”?

  尽管侠女表露了自己的真心,可顾生依然对侠女生出怀疑,认为她不肯嫁给他,只是因为嫌弃他穷。这样的怀疑,让人不免同情顾生,不是同情其贫,而是同情其遇到了真心爱他的女人,却并不懂得她的心思,不知道这样短短的一程相爱,她除了对他相助的感激,并非没有过依恋与不舍。

  及至后来侠女闭门外出,确认仇人地址,顾生又生了怀疑,而且,认定侠女有了外心,赴了别的男人的约会。他不知此时侠女已经怀了他的孩子,而且即将临盆。可是侠女却轻易地原谅了他的猜疑,并在生下孩子之后,又为顾生家的声名考虑,让其对外撒谎说这是收养来的孩子。

  顾生与母亲所有的疑虑,是到侠女提了仇人的头颅前来告别的时候,才一切明了。原来她三年来隐姓埋名,只是为了替官至司马却被人满门抄斩的父亲复仇,只是初始为了照顾母亲,等到母亲去世,又有了腹中胎儿,所以一再延误,直到而今。此生她注定要隐匿人群,无法与其相守一生,所以愿意为贫寒的顾生,产下一子,报答昔日他对其母的恩情。而今“大事已了”,终于可以离去。

  她离去时,像一个被迫离家的妇人,对丈夫的叮嘱,深情而且忧伤。她让他好好照顾他们的儿子,她说他“福薄无寿”,而“此儿可光门闾”,而后又叮咛他,“夜深不得惊老母”。这最后的留言,简短却又满含了深爱,将顾生的一生,都提及了,似乎,他们是情深伉俪,相伴到老,而这样的告别,则是他们即将阴阳相隔前,最后的温暖。

  只是,三年后便死去的顾生,假若路过阳世,看到自己十八岁中了进士的儿子,及对其母奉养至终老的忠孝,会不会明白侠女在这短短的一程里,不次于任何一个妻子的温柔?

  第08章  绿衣女: 不怨绣鞋湿,只恐郎无伴

  这是一个没有名姓的女子,在聊斋中,她的这一段与书生于璟的情缘,亦是只有短短的几百字。可是每次品读,都会疼痛不已,似乎她之所以存在于世间,不过是为这转瞬即逝却铭心刻骨的尘缘。

  蒲松龄称她为绿衣女。这是一个极易让人产生想象的妙称,夜色之下,一个着绿色长裙的女子,穿越山林,为醴泉寺里飘摇昏黄的灯下,勤奋读书的益都书生,送去深山中的一抹温情。她衣裙里的绿色,想必应是湖绿。翠绿太轻,无以承受爱之深沉;新绿太鲜,经不起尘埃扑落;碧绿又艳,不能沉静如水。唯有这湖绿,可以盛得下她动了尘缘之后,心内浮动的无边无际的忧伤。

  这只绿蜂幻化而成的女子,想来早已在寺中守候许久,只是她见到的多是苟且偷生之辈,在古寺中栖息,尚不忘利禄功名,甚至为蝇头小利而躁动不安,辗转难眠。她从窗前飞过,看如此庸碌之人们,未曾动过丝毫凡心。也因此,当书生于璟夜起读书时,她才会忍不住,停驻在月光微凉的窗前,赞一声:于相公勤读哉!

  书生知道这样一个婉妙无比的深山女子,必定不是常人,但却无法阻挡她微笑娇嗔一句:君视妾当非能咋噬者,何劳穷问?其实书生在绿衣女推门笑入的时候,心内便已经起了波澜,所以即便是良宵过后,有被她噬掉的危险,他也顾及不得。因为,这样一个长夜中可以红袖添香的美丽女子,孤独苦学的他,其实早已渴盼良久。

  此后绿衣女无夕不至,与书生饮酒,赏诗,并解音律。书生果然是她知音,听出她必有常人不能企及之亮烈歌声,于是恳请她唱一曲销魂。绿衣女怕外人闻去,犹豫不肯,但却经不住书生再三恳求,答应只轻声歌唱。

  她的歌声,果真是宛转滑烈,动耳摇心。不只销了书生的魂,亦让她看清了自己那颗深深嵌入了红尘的心。她唱:树上乌臼鸟,赚奴中夜散。不怨绣鞋湿,只恐郎无伴。这词里唱出的微凉心境,怕是书生并不能完全懂得。否则,不会在她惶恐有人窥视,绕屋周视时,他问她为何疑惧如此之深。而当她忧虑此段缘分,即将止住时,他又问为何。及至她说,自己心动,或许在人间的时光不会长久时,他又以常理推论安慰,心动眼跳,是人之常事。他终究只是一介书生,没有此灵异女子对世情一眼望穿的颖慧,所以她用歌声告诉他,即便是知道树上的乌臼鸟,常常欺骗她,半夜便散去佯装天明,可她还是夜夜不辞辛苦,濡湿了绣鞋,也要赶来看他,只因为,她不想留他一个人,在漫漫长夜无人相伴。而他,却始终不能解其深情,更不能明白,她在死亡的危险逼近之时,心内有怎样的惊惧和哀伤。

  她知道有大难将至,所以夜半起身、开门离去之时,犹豫徘徊,终于还是返身,乞求书生送她出门。微光之下,此时她脸上的表情,半是忧惧,半是不舍,不知此一别,是不是再不能与君相见。当书生将她送到门外,她又乞求,让他停住,注视她转过房廊,再返身回去。在他,这似乎只是与平素黎明将至时的离去毫无二致的告别;在她,这却有生离死别的大恸。

  果然,在书生正要归去入寝之时,有女子急呼救命的声音。他急忙奔去,却并不见人影,循声望去,竟在屋檐之下,看到一只硕大的蜘蛛,正死死缠住一只哀鸣的绿蜂。等到书生挑破蛛网,去掉捆缚,发现绿蜂已经奄奄一息。

  书生将其置于案头,过了许久,绿蜂才慢慢苏醒,开始移步。也就是此时,她用尽平生之力气,跳入书生的砚池,用满身饱蘸的墨汁,在案几上,无声无息地,缓缓写下一个“谢”字。而后,振动翼翅,穿窗而去,自此遂绝。

  这最后的一段,不知蒲松龄写下的时候,心内有怎样的撕心裂肺,万念俱灰。可他还是放它飞去,彻底了断了这份情缘,将挥之不去的伤痛,留给那自此也失去了踪迹的书生,还有如我等穿越时光试图找寻这绿衣女子前世今生的后人。

  这只是聊斋里众多痴情女子中的一个,比起那些名姓皆俱、为所爱之人奔走劳碌的鬼狐女子,她几乎会被忘记。可是她的忧伤,惶恐,惧怕,不舍,却又如此鲜明,且打动人心。假若她不是生为绿蜂,那一定是江南妩媚妖娆又惹人怜爱的女子,只那不盈一掬的细腰,便可迷倒多少渴盼红粉佳人的男人。

  可她却不过是一只弱小的绿蜂,无力逃掉世间灾难,更不能拯救书生的孤独。所以她与他,也唯有此段夜间相伴而歌的缘分,并用一个“谢”字,做最后生死别离的倾诉。

  第09章  荷花三娘子: 春风一度,即别东西

  尽管名为荷花三娘子,但聊斋里却花了大半的笔墨,来写引渡她来与书生宗湘若相识相爱的女狐。女狐与荷花三娘子,可谓完全相悖的个性。一个风骚妖娆,颇有山野妇人遗风,一个美艳绝伦,如闺中羞涩少女;一个初现时在山野桑田与男人私会,一个则着白绉纱在南湖莲叶中轻盈荡舟;一个在性爱上索取无度,有名妓风范,一个则如初嫁女子,懵懂不知,并无法长久胜任男欢女爱。可是这样的两个女子,却是爱上同一个男人,并各自陪他走了一程恩重情深的时光。所以不免会让人怀疑,之后出现的荷花三娘子,不过是无名女狐为求一段更长久的姻缘,而化身为这样个性迥异的女子,来吸引书生多一段的眷恋。

  所以此篇讲的是荷花三娘子,但却让无数读者更青睐这个带着山野之气的女狐。书生初见她时,她正在秋日茂密的田地中,与一陌生男人酣畅淋漓地做爱。做爱的男人愧疚,匆匆离去,书生心中矛盾,一边心里厌恶自己,一边却被女狐的美貌吸引着,留了下来,并犹豫不决地去亲近爱抚女狐。女狐当下笑他:腐秀才!要如何,便如何耳,狂探何为?想想一个美貌女子,衣衫不整地在野地之中,斜睨着男人,耻笑他说:你可真是迂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试探磨叽干吗呢?!在书生问她名姓之时,又直接拒绝道:春风一度,即别东西,何劳审究?岂将留名字作贞坊耶?这样狂野的言行举止,几乎称得上妓女风范。即便是在开放的今日,也当属狂放之语,不要说让男人们惊惧,怕是连女人自己,也会认为此举有失女性优雅含蓄的传统美德。

  但却恰恰是这女狐的此股泼辣魅惑之气,让人为之流连不舍。她对于性的直白表达和索取,像一个任性的孩子,执拗地索要一块糖果或者棒冰,只要是她觉得甘甜,哪管什么大人的脸色和阻拦,拼了命,也是要得到的。所以这样的女人,有些危险,连被她诱惑的书生,也怀疑起她的身份,究竟是人是妖。书生日日与她缠绵,终于得病,并对她毫无节制的性爱的索要觉得厌烦,生出要用僧人之术降了她的私心。

  听起来有些像当下那些生性懦弱的男人,出了轨,有了艳遇,却又突然怕了那认真爱他的女人,怕这样强烈的爱会阻拦了自己的前程,并将自己绊倒在地,此后再无力气爱其他新鲜女人,所以便千方百计,想要摆脱,摆脱不掉,便只好生出谋害之心。

  还好,这个书生终究有怜悯之心,在女狐被符咒收入坛中的时候,看到她携来给他的满地滚落的金橘,追念旧情,怆然感动,遂命家人将之释放出坛。而正是这样的一份恋旧,让他救了女狐,也救了自己。

  女狐回报给书生的,远远不止拯救了他的性命,还给了他此后多年的幸福,以及另外一段铭心刻骨的情爱。所以由此观望,这份爱情,依然不够平等。男人的一时慈悲,不过是为了旧日那点情缘;而女人的报恩,则是倾其所有,甚至连一丝嫉妒也没有。或者,心里有痛,知道无法相守,但却因为遭遇那一场劫难,便不再眷恋尘世情爱,所以可以在与书生最后告别时,面对书生的挽留,毫不留情地厉色辞去。

  是到这里,才引出题目里的这个妙曼女郎荷花三娘子。她与女狐之间,究竟有没有关联?她们是属于同类,还是一妖一狐,各自走路?文中并没有作详细的交代,但是却不能不让人猜测,这两个个性相差很远的女子之间,一定有一条隐秘且又明晰的道路,联通着彼此。这样的联结,几乎让人怀疑,她们是同一个女子,只不过悟道之后,突然变得温和,如此才能被上天恩宠,来尘世陪相爱的书生走上一程,待夙愿了结,恩情已报,再转身离去。

  荷花三娘子的娇媚与可人,即便是在当下,也属于男人喜欢并想要娶回家去的类型。用女狐的话说,她是一个“良妇”,可以满足书生生在尘世有美人相伴、有儿子相承、有金帛常满,又可长寿到老的世俗心愿。

  所以书生与女狐的相遇,其实才是命运最大的转折,没有此女,他此后如何修炼,怕也难以得到男人们梦寐以求的如此完美的人生。不知道书生在南湖寻到那支红莲之时,心里有没有念及女狐的好?或者在荷花三娘子性爱上不能胜任时,会不会想到昔日女狐在床上的野性绽放?而在得到传宗接代的儿子时,又有无思及这是当年他俯身看到满地金橘时,心底一闪而过的那点恩情植下的善的种子?而当最后,当三娘子离去,他照她所说,怀拥那只鞋子化成的石燕,深情呼唤“三娘子”之时,他的心里,又会不会划过一丝女狐的影子?

  这样的追问,男人们大抵都不会去想,他们天生要比女人在情爱上,愚钝粗糙一层。问世间情为何物的,大多也都是女子。即便女狐修炼再深,不会留恋红尘情爱,她也应当会有这样不舍的追问。倘若女狐在仙界遇到偿满夙业的荷花三娘子,她会对她感激,还是会微微嫉妒?应该是二者兼而有之吧。三娘子是代她回报恩情的,所以她要感谢;而三娘子能比她更有缘分,陪书生走上六七载,与他两情相悦,爱意绵绵,她亦会心底微茫,想起前尘往事,犹如梦中。

  但女狐与三娘子又应是彼此懂得的,这样的懂得,甚至要比书生的给予,还要深上许多。男人会爱女人,可是只有女人自己,才最懂得与她同类的另外一个女子。所以我们宁愿相信,她们离开书生之后,是会在某片丛林小径中,温柔相遇的。

  这样的相遇,即便是没有言语,比之于她们对书生的那份爱情,也要更加地动人、温婉,且有无边的疼痛与忧伤。

  第10章  窦氏: 若许负心郎,我必杀之

  总怀疑这个窦氏是从关汉卿那里跑来的窦娥,冤情不解,便起毒誓。只不过窦娥是依靠做了官员的父亲平了冤,而生自贫寒之家无人可助的窦氏,则是做了女鬼,也要千里迢迢地赶来,一次次惩罚那个负了心的男人,一直到他终于被判了死刑,方才止住复仇的脚步。聊斋里的女子报恩报得刻骨铭心,报仇则同样是惊心动魄,直让人鬼附了身似的,脊背阴森森地升上来一股子冷气。

  所以天下负心的男人们若读了此篇,怕是会夜晚惊恐难眠,并将那放肆和不轨稍稍收敛,老老实实地做上一阵子好人。窦氏之冤,只要是男人这个物种不被消灭,那么就永远都会重复上演。世间有多少负心的男人,就有多少含恨的窦氏。只不过时代发展到今日,女人们因为可以自食其力,不必倚靠男人,所以便有了潇洒,生出淡定,用一个优雅转身的姿态,让那负心的男人在新欢的怀里,却生出淡淡的哀愁与不舍。

  但依然会有如窦氏一样的女子,放不下,又承受不起,于是轻生,或者用无休无止的骚扰与追逐,让那变心的男人,逃得更远。只是很多时候她们忘了,当初奔去的这个男人,假若自己将此人看得更清晰一些,或者自知一些,不去高攀,那么大约也不会有这样悲伤的遗弃。

  窦氏看上了南生,说起来也有些目的不纯。生于晋阳世家的南生,因为家世显赫,又在郊区建有别墅,便被周围十里八村的乡人威重,当然其中也包括窦氏的家人。南生不过是路过避雨,窦父便局促不安到将自己当成了客人,不只殷勤打扫,“泼蜜为茶”,“进酒烹雏,给奉周至”,甚至要听南生的指示才敢怯怯地坐下。而在门外露出半个身子窥探南生的窦氏,尽管只是十五六岁的少女,但却在那一窥里,就确定了南生的豪门身份,所以在之后南生频繁携带佳肴来访时,窦氏在他面前“不甚避忌”,还“低鬟微笑”,明显是对他有了意。而且,她也清楚地知道两人之间门户的差距,否则,不会在南生要狎戏她时,即刻正色,表明自己虽贫,但也不会因为南生富贵而讨好委身于他。南生迫不及待,开口就说:倘获怜眷,定不他娶。而窦氏也即刻让他对天起誓,诺言无需纳税,南生当然随口就是海誓山盟,“指矢天日,以坚永约”,这才获得与窦氏时时缱绻的机会。

  看中了南生门第的窦氏,接下来当然是催促他快快成婚,怕夜长梦多,南生变了卦,自己白白欢喜一场。而且她对这场明显是高攀了的姻缘,看得透彻,知道南生“倘肯赐以姻好,父母必以为荣”,所以只要南生答应,并尽快成婚,那么她嫁入豪门,便了无阻碍。

  相比于曾经有过一次婚姻的南生,窦氏还是单纯,一心一意地盼望着这一场好姻缘,以为南生的眷恋都是真的,却不知真的论起婚姻来,南生便不再觉得窦氏“端妙无比”,刚刚允诺下来,便“转念农家岂堪匹偶”,又恰逢有大户人家前来求婚,南生一听对方“貌美财丰”,“志遂决”,再也不理会窦氏的催促和昔日的诺言。甚至在听说窦氏有了身孕之后,立刻“绝迹不往”。

  但窦氏即便是生下了南生的儿子,又遭到父亲的打骂之后,依然不肯相信南生的无情和背弃,并在父亲面前解释说:南要我矣。这当然是她的一厢情愿,南生不只不会要她,而且坚决不承认与窦氏有过情爱的厮缠。到这里,这个男人的卑劣行径其实已经暴露无疑。假若窦氏明白,并不再抱有幻想,认为即使南生不挂念于她,至少会因怜惜自己的亲生儿子,而见上一面,或者传句话给她,那么大约就不会出现她抱儿哭死在南生家门口的悲剧了。

  但这样的悲剧对于南生来说,不过是在官员面前损失一点金钱而已。官司过去,他照例要热闹地娶大户女为妻。可是南生忘了,官司可挡,鬼魂难逃。冤屈而死的窦氏,变成了女鬼,依然不放过南生,托梦给大户人家,警告说:必勿许负心郎;若许,我必杀之!大户贪图南生的富贵,照例丰盛嫁女。也果然在几日后,新妇吊死在后园的桃树上,而房中那个终日不曾有欢容的女子,不过是附了身的窦氏。她在床帏之间,尽管可以与南生共享欢爱,却需要用别的女子的身体,方能抵达。枕席间的那些泪水,究竟是气愤还是难过而流呢,怕是窦氏成了鬼,也解释不清。她只是用杀死南生新妇的方式,惩罚他昔日的抛弃。南生这一次不仅又付了一笔昂贵的官司费,而且声名传播出去,几年都无人敢嫁女给他。

  南生在阳世依然想着娶亲,而窦氏在阴间也始终逼视着他。南生到百里外聘亲曹家女,而窦氏则假冒了曹女,躺在南生的床上。南生有一瞬间。觉得此女举止酷似窦氏,心中生恶,但却不敢言说,怕吓走了曹女。这次窦氏没有掳走曹女的命,而是盗走了一具姚姓人家刚刚死去的女儿的尸体,并将盗尸的罪名,栽到南生的头上。这次官府终于厌烦了他,一怒之下,将其处死。

  南生大约到死都不知道,这一桩桩怪事,都是他当年对窦氏无情所种下的恶果。假若他死后成鬼,与窦氏相遇,不知还会不会继续阳世的冤仇。可那已经不是窦氏所关心的事情了。这个执拗复仇的少女,她寻求一份可以光芒四射的情感,毫无过错,错就错在,那个被她寄予了人生所有希望和渴盼的,不过是个庸俗不堪的男人。

  鬼魂复仇固然是文学虚构,而女子由痴转怨,继而将那仇恨之箭射向始乱终弃的男人,却从未休止。所以窦氏只是无数怨妇中的一个,南生也不过是风流未遂的倒霉男人中的一员。

  第11章  辛十四娘: 不为情缘,何处得烦恼

  当下大多数女人,遇到总是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烦恼的男人,大约都会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并不带一丝一毫的牵挂与忧伤。可是辛十四娘遇到了轻狂又喜好纵酒的冯生,一次次惹是生非,却依然踩着茂密丛生的烦恼与荆棘,陪他走了这一程动荡不安的岁月。

  辛十四娘第一次与冯生突兀打个照面,便碰到冯生傍晚醉酒。因为早于日间便在路上惊鸿一瞥“蹑露奔波”的辛十四娘,所以当废弃古寺中再次碰到她,冯生便借着酒劲,向她的父亲主动求婚,作为“老狐狸”的辛父,当然是一个见多识广的长者,所以估计从冯生的满嘴酒气里,早就知道这人将来不会让自己的女儿过安静生活,因此以内事由老夫人决定自己不便参与为由,敷衍拒绝了他。冯生血气方刚,冲进闺房便喊:“伉俪既不可得,当一见颜色,以消吾憾。”他果真如愿,见到了红衣美人辛十四娘,可惜也遭来辛家仆人一通乱打,差一点就倒在乱石堆里。

  不过聊斋里的男人们即便是倒霉,也会时来运转。求婚失利的冯生,无意中撞入自己祖母的弟弟薛尚书的坟墓,并结识了薛夫人郡君。在阳间很有权势的薛尚书,在阴间同样官位显赫。因此郡君便自作主张,要将辛十四娘许配给冯生。在同为女人的郡君眼中,辛十四娘是个媚巧之女,来拜见时,穿的鞋子上有精雕细琢的莲花,里面洒了香屑,外面还蒙着薄纱。所以于个人婚姻大事上,辛十四娘不免会大胆反抗,在郡君让她与冯生当夜便同床共枕、结为夫妻之时,拒绝说:“如此草草,婢子即死,不敢奉命!”这样分析起来,辛十四娘之于冯生,在最初时,并没有多少的爱,否则作为女狐的她,定当违背父母之命,急急地就与冯生私下相约了。

  但辛十四娘显然知道这一场姻缘,是注定了的,不管她对于冯生之前有失礼节的轻浮举止多么失望,但是在郡君和父母的共同促成下,她还是认命般嫁给了冯生,并自此开启了为冯生而奔波烦恼的行程。

  一切烦恼,皆是源自冯生所交的酒肉发小楚银台公子。冯生平日与公子喝酒玩笑惯了,反倒看不出这人的阴暗内里,倒是第一次见到公子的辛十四娘,从“穴壁窥之”,便预料这个贼眉鼠目的公子,定会给冯生带来麻烦。冯生尽管表面上听从了辛十四娘的建议,不再与公子来往,但是私下却继续饮酒作乐,并口无遮拦,时不时地讥笑心胸狭隘的公子几句。

  辛十四娘第一次警告冯生,说公子“不可与久居也”;第二次则惨然说:“子不听吾言,将及于难!”而第三次,在冯生于公子生日宴会中,讽刺他科举中得了第一的文章只是花钱买来的时候,辛十四娘精准地预料到了冯生迟早会因此引来杀身之祸,于是对不听劝阻的冯生忿然说:“我不忍见君流落,请从此辞。”冯生到此时才真正对辛十四娘的告诫害了怕。答应“从今闭户绝交游,勿浪饮”。

  冯生娶了辛十四娘,并未得到任何有价值的嫁妆,只是两个仆人抬来一个大如瓮一样的“存钱罐”。冯生一心只顾读书与饮酒,对于家务与生计,似乎毫不关注。本来应该由男人来维持的家境,倒是换了位置,成了辛十四娘。不仅勤俭持家,还靠缝纫编织挣钱维持生计,稍有盈余,便将钱投入巨大的陶制“存钱罐”中。

  这样美貌动人又懂得持家的女子,尽管是狐,冯生也应该懂得珍惜。若是换作那不沾烟酒亦不思玩乐的男人,守着如花似玉的娇妻,哪还想昔日的狐朋狗友?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人生最安稳幸福的境界。但是冯生不,那股子酒瘾,在他心里挠啊挠,终于还是被不怀好意的楚公子给再一次勾了去。

  只是这一次,冯生一去便没能回家,直接被公子陷害——将被其擅嫉妒的妻子打死的丫环,放到醉卧不醒的冯生身边,并诬告他奸杀了这丫环,五花大绑,便送了官府衙门。

  为了营救冯生,辛十四娘奔波于亲朋之间,却人人避之唯恐不及,慌慌地将责任趁早摆脱干净,不想揽冯生丢下的这一烂摊子。辛十四娘就是从这时开始,厌倦了尘世。闭门几日后,出来继续做的事,一桩一件,便都见了离别的感伤。就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有条不紊地,为自己做临终前最后的安排。

  辛十四娘不再求助于任何人,而是用自己的力量,兵分两路,拯救冯生。一面派自己的狐狸婢女,去宫中求见皇帝。一面又托媒人,买了一个“荣华颇丽”的女子,唤作禄儿,替代自己为冯生做未来可以相伴到老的妻子。这样秘密无人知晓的安排,让她对一切的悲欢都不再形于色,包括冯生在狱中的皮肉之苦,被判绞刑的消息,及冯生托人要见其最后一面的请求。

  她在仆人悲伤面前的冷淡,最终换来了冯生的安全归来。她派去的狐狸婢女,假装成烟花巷中的妓女,取得皇帝的宠幸,从而使得皇帝亲派的官员,重判此案,终使冯生冤情昭雪。

  只是冯生归来,却再也留不住辛十四娘。这由冯生而起的俗世的烦恼,犹如丛生的密林,让跋涉其中的辛十四娘,觉得疲惫而且悲伤。而逃掉这些重负的唯一出路,便是离去不归吧。可是情缘似那重重障碍,不必说人,就是女狐辛十四娘,都觉得艰难。她对冯生说:“妾不为情缘,何处得烦恼。”又在突然苍老衰颓如村妪而冯生始终不舍不弃之时,感伤说:“君自有佳侣,安用此鸠盘为?”

  言语中的不舍与留恋,如此浓郁鲜明,可辛十四娘终究还是下定了决心,以老去凡尘肉体的方式,让自己的灵魂得以逃出这束缚了她的人间。她留下的那口大大的瓮,在“对影长愁”的困难时日,救了冯生和他的妻儿。却原来,她从最初嫁给冯生的时候,就在娘家窥见了冯生今日的光景,并用一口贮满了金钱的瓮,救了逃出牢狱之灾后再次艰难的冯生。

  许多年后,冯生的老仆人在太华山遇到骑青骡与婢女经过的辛十四娘,她依然未曾忘记问候冯生:“冯郎安否?”又说:“致意主人,我已名列仙籍矣。”

  这是她对冯生,最后的情缘。只是不知在人间因她而繁华优裕的冯生,是否还如此记得。

  第12章  素秋: 自顾无福相,不愿入侯门

  俞慎在聊斋中,是少见的“柳下惠”到甚至有点不解风情的书生,有“粉玉无其白”的娇美女子素秋日日守在自己身边,他竟是可以做到毫无邪念。这样的书生,放在动辄便与夜半敲门的女狐狎戏的聊斋男人中,算得上是另类。而他的另类,也让女子素秋,等了又等,终于还是对这份隐匿很深的暗恋失望,于是归隐蓬莱海上仙山,再无踪迹。

  自始至终,蒲松龄对于素秋的这份心思,都没有挑明,我们也只能从只言片语中,猜测这个被外人决定婚嫁的女子,她所暗藏的淡若无痕的爱恋。而书生俞慎,他对于素秋,也未必就真的只是兄妹之情,蒲松龄很卖力地试图将俞慎刻画成一个君子和儒士,但还是让人窥见了这份情爱的蛛丝马迹。本应发生点什么,却什么也没有发生的遗憾,让素秋和俞慎之间,犹如隔了一层浅绿的轻纱,随风飘逸中,倒也有一种朦胧安静的美。

  俞恂九和素秋这对书中蠹鱼化成的兄妹,或许早就在俞慎赶考的途中,算好了这场相遇,否则怎会恰好住在俞慎的对门,并很快便结拜了兄弟?也或许恂九早就是俞慎书架上的某只蠹鱼,不仅啃噬了他的书,还通晓了他的心,知道他是男人中的上品,亦明白自己阳寿不长,于是便决计将妹妹素秋托付给这样一个上上品的书生。

  不管怎样,俞慎很快便见到了肌肤莹澈的素秋,并因其家中父母已逝,又没有仆人照料,而对其生了恻隐之心,盛情邀请兄妹二人来自己家中住宿。那时的素秋,还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但也有了怀春之心。中秋月明之夜,定是她先行做好了蔬酒,才羞涩恳请哥哥恂九去将俞慎请来赏月。但是见到俞慎,也只羞涩“略道温凉”,便继续去厨房忙碌。席间还不忘给俞慎逗乐,用所学小技,剪出两个可以代替自己端茶倒水的帛做的仆人。这样的一片心意,终于换来俞慎对素秋为何未婚的关注,并商定了与他们兄妹一起归家的行期。

  恂九因气不过俞慎才华横溢但始终无法成功入第,愤而参加科举,却同样被昏庸官员剔除出列。这位美如冠玉的少年,就这样被一场考试,生生夺了命去。临终前留给俞慎的唯一一句话,便是希望他能够娶妹妹素秋为妾,而书生俞慎,却是一本正经,认为这是荒谬遗言。想必这样的遗嘱,素秋也一定在床前听了去。小说并未描写她内心所感,但想象中,她脸上应是一半期待,一半忧伤,期待哥哥遗言俞慎能够听从,忧伤相处如此之久,俞慎的内心,竟然对她从未作过女色之想。所以在俞慎因为好奇,打开恂九棺材,赫然发现他们兄妹原是书中蠹鱼所变的秘密后,素秋心内惨然,认定哥哥将她托嫁给俞慎的遗言,必定成空,因为一旦流言四起,她也无法在俞慎家中长久定居,那么不管郎有没有心,这一场相识,都是要散了的。

  都言女人的心思难以捉摸,但这里素秋却是心内单纯,倒是男人俞慎,在兄长的威严之下,不知心内对素秋到底情深情浅。一句“妹宁不知我心乎”,似乎可以让素秋理解为他的人品过硬,绝不会走漏风声,又似乎,在告诉素秋,虽然他们同姓不同族,可以像恂九临终遗言那样通婚,但是他的内心,始终无法跨越这道人伦上的隔阂。

  俞慎还是违背了恂九的遗愿,要将素秋嫁给世家。素秋不应,俞慎便说:“妹子年已二十矣,长而不嫁,人其谓我何?”这句听来,几乎暗含了不悦,或许外面早就有了流言蜚语,认为俞慎将素秋留在家中不嫁,是为了一己私利,为摆脱这样与他不利的声名,他唯有尽快地将素秋嫁出。素秋想来也不再对能够留下抱有希望,答应出嫁,但是自我定位说:“自顾无福相,不愿入侯门,寒士而可。”这样的要求,其实可以看出,素秋依然对俞慎恋恋不舍,不能嫁给他,那便嫁给一个与他一样的男人也好。

  俞慎对素秋的出嫁,也算是尽了心的,这样的尽心尽力,让人觉得感伤,愈发地希望他能够娶了她,如此也便不必牵挂。初始俞慎的妻弟韩荃试图用给他买通乡试来讨好他,以便可以娶得素秋作为小妾。俞慎还没有发话,他的妻子倒是先害了怕,这种慌张,应该是了解她的丈夫,对这个以妹妹相称的女子素秋,其实是动了真心的。果然俞慎在得知后,不只“大怒诟骂”,还“自此交往遂绝”。而随后派人提亲的某甲,即便是听说此人不错,俞慎也要求某甲亲自前来,并让素秋“垂帘于内”,令其“自相之”。

  不知俞慎明不明白,不管素秋所嫁之人,是家有万贯家财,还是优秀到“见者咸赞美之”,她都会心内不悦。因为,那个人,与他无关,所以再好,也终归不在她的心里存有影子。俞慎以为给素秋找到了终身依靠,所以为她的出嫁,“盛备奁装,计费不赀”。孰料这某甲经不住诱惑,开始沾染淫赌,而且与俞慎妻弟韩荃有了瓜葛,并鬼迷心窍,同意用两妾及五百金将素秋卖给韩荃。

  俞慎得知素秋在被卖给韩荃的路上,迷失不见,愤怒到将韩荃和某甲都告进了监狱。倒是素秋,不急不躁,似乎一切早就在把握之中。究竟素秋是怎样在变出一条蟒蛇吓走某甲仆役之后,寻到了与俞慎相识且为同类名士的周生,小说没有交代,只用“当夜窜入一秀才家”,概括了这场突然而至的变化。但素秋心中依然是想着俞慎的,没有大张旗鼓白日归家,而是夜见俞慎,不过是想要从某甲处索取打此场官司的千金赔偿。其实在素秋刚刚嫁给某甲的时候,便于每月归家时,将俞慎陪嫁的珠绣,携一些交给俞慎妻子收藏,所以她对俞慎的好,即便是嫁与他人,都未曾改变。而俞慎同样是深爱之,否则不会有“今复见妹,万金何能易哉!”的肺腑之言。及至俞慎之妻戏素秋:“今得新婿,曩年枕席之爱,犹忆之否?”我们才知,素秋与某甲结婚三年,一直让奴婢代替她与某甲同床。她对俞慎的痴恋,原是深到可以为其一直守身如玉的程度。

  可是这又能怎样呢?不能嫁他,那就与他言别吧。俞慎尽力挽留,但已经晚矣,也想要问素秋,“往何所”,但她却是“不言”,只携一白须奴,与周生晨起离去。俞慎派人悄悄跟随,试图探知素秋所去方向,但却在胶莱之界,被一场嶂天的大雾拦住。三年之后的一场大战,将俞慎所居之处夷为平地,是素秋传给俞慎之妻的小技,保住了俞慎全家的性命。

  她对俞慎的牵挂,在许多年后,依然未变,要托已变黑须的老奴,捎话给他,问他“尚健耶?”又说:“秋姑亦甚安乐。”只是当人问其居何处之时,依然是一句“远矣,远矣!”

  一个“远”字,可谓意味深长。不是俞慎,怕不能解那再也无法相见的深情。

  第13章  阿绣: 爱汝者将至,宜与同归

  女人爱美,到极致者,怕也不如这聊斋里的阿绣。

  女为悦己者容。时下女子为了美,可以吸脂整容,烧掉大把金钱,还担着毁容的危险,也在所不惜,但归根结底,为的不过是可以夺男人瞩目,魅惑其心,觅得金龟婿。而狐女阿绣,则是纯粹为自己而美,美到前世与民女阿绣在天假扮西王母,逊其一筹,便千里迢迢地追至今世,借助同一个男人,再决高低。

  所以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两女同爱一男的故事。这个艳福不浅的男人刘子固,如若不是遇到女狐阿绣,怕也不能与民女阿绣结为姻缘。两个阿绣,犹如当下男人在婚内婚外对待女人的不同标准:娶妻当如民女阿绣,娇憨可爱,纯美动人;情人当如狐女阿绣,妩媚恣意,摇曳生姿。蒲松龄大约是想为普天下男人代言,所以想象出这样两个绝色女子,已经美到让男人不能自持,却还要让她们为了所爱之人,跨越前世今生来互相比美。

  民女阿绣有属于俗世的浓郁烟火气息。初时刘生在杂货铺里与她相遇,即被其“姣丽无双”之姿深深吸引。接下来二人“敌进我退”的表达爱慕的方式,很有些上个世纪80年代小镇少男少女们的恋爱模式。他假借买东西流连杂货铺,她则因为羞涩而让父亲接待;他等其父远走,再次光临,依然挑挑拣拣,拿眼觑之;她知道他的心思,故意捉弄他,抬高价格,还在纸内包红泥代替脂粉卖给他;年方十五的他,也是情窦初开,大胆示爱,但也怀揣不安,甚至在阿绣用唾液舔舐纸包后,便惶惶然再也不敢乱动丝毫,似乎手一碰到,那温热的唾液便会消失殆尽。

  这活脱脱是个被爱情之箭射中了的书生形象。所以等到后来他千里迢迢再度返回寻找阿绣,却得知她已经订婚广宁人时,心内绝望到希望天下能够有相似之女,便也可以理解。而狐女阿绣便在此时如甘霖般及时降临。身为狐仙,她当然有民女阿绣不能及的取悦男人的媚惑。女人们常常抱怨那些出轨的男人,并将勾引男人的女人称之为狐狸精,但是除却嫉妒,其实女人们实在应该佩服这些女狐们才是,她们的风骚妖媚,不是普通民女们能够修炼到的。

  且看她初次勾引刘生时的姿态:且行且盼而入。极简洁的六个字里,看得到视线眉眼里的顾盼生姿,而且,显然是故意为之,否则,几日后再见刘生时,便不会“以手指其后,又复掌及额”,暗示刘生在荒园短垣处蹲伏草丛中等她。相思成疾的刘生,只顾得“大恫,涕堕如绠”,诉别后之苦,却忘了细审狐女与阿绣的差别。是刘生“旁观者清”的仆人,从最细微处,揭开其当为鬼狐的真相。此次比美,狐女阿绣败下阵来,因为其“面色过白,两颊少廋,笑处无微涡,不如阿绣美”。

  刘生这懦弱男人,即刻忘了昔日之好,反目为敌,竟是要兵刃相见。而狐女则宽容了这个战战兢兢的胆小男人,饮酒话别,并不计前嫌,要帮助刘生与阿绣团聚。但她依然放不下比美之事,丢一句“我且去,待花烛后,再与新妇较优劣也”,才转身离去。

  这忘恩负义的刘生,非得等到民女阿绣讲述被狐女所救逃离战乱之后,才开始念及狐女的好,但也只是心内感谢,见到所爱之人,即刻忘了她的爱恋,迫不及待地带所爱回家,并拜堂成亲。而那个看似侠女的狐女阿绣呢,她的心里,究竟爱慕刘生有多深,文中并未实讲,只将其来去,限在比美之隅。似乎,这个在刘生婚外出现的女子,只是为了完成自己前世之遗恨。但是细究起来,其实她与民女阿绣的比美,是将爱情的争夺也包括进去的。

  狐女阿绣知道自己夺不去刘生对阿绣的一片痴情,所以唯有以化身阿绣的方式,来引起刘生关注。初次相遇,她“隔堵探身,以巾拭其泪,深慰之”。此处的安慰,其实是她一片情深,只是要假借别人之躯,来抵达刘生之心。而在刘生生疑,操兵器欲击之时,她虽“谈笑如常”,但依然忍不住对他说,自己虽不是阿绣,可自认为不次于阿绣。在混乱中相救情敌阿绣时,她尽管淡然说:“别矣!前皆坦途,可缓行,爱汝者将至,宜与同归。”但内心里的挣扎与忧伤,怕也只有她一个人知道。所以等到刘生与阿绣成婚之日,她才怀着满心的嫉妒,闯入房中,酸酸地向刘生讨谢:“快意如此,当谢蹇修否?”

  到此时,狐女的修炼渐至炉火纯青,竟然到达连刘生都分辨不出真假阿绣的地步。在一日刘生醉酒后,狐女假扮阿绣,探测其在刘生心内深浅:“郎视妾与狐姊孰胜?”刘生此时已经完全不能辨别,认定狐女更美,并说,只看表面的人是不能够分辨两人的。狐女听此,边笑刘生“君亦皮相者也”,边消失不见,但半空里,却依然可以听见她在掩嘴嘻笑。这笑声里,有她身为女子,终于胜了民女阿绣之美的小得意,也有蛊惑了男人刘生,成功进驻他的魂魄的释然。她对他的爱,自始至终都逃不出阿绣的影子,她待在这样的躯壳里,可以放肆地享受这份比拼来的爱情。

  世间女子,皆为情困。狐女追了两世,方才与投胎为民女的阿绣妹妹,在姿色与情爱上,打成平手。嫁不成已婚男人的女人们,常常为男人的一句“下辈子我们做夫妻”,涕泪横流,但却少有毅力如狐女者,一定要追了那薄情男人,一次次地,直至入了他的心,且再也拔她不去。

  第14章  云萝公主: 今有两道,请君择之

  “若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首;若作床笫之欢,可六年谐合耳。君焉取?”倘若将这个问题,抛给天下所有的男人,想必得到的答案,十有八九,都与云萝公主所问的安大业相同,即“六年后再商之”。女人可以无性而与男人一生相爱,而男人则无一例外,性在情上。所谓一夜风流,大约最初便是对男人的影射。

  所以云萝公主其实根本不应该问这个答案显而易见的问题,对于性急到连她本月不能修葺房屋以防带来灾祸的劝阻都不听的安大业,又怎会忍耐一个美若天仙的女人,放在身边,却亲不得吻不得,只能天天陪其下棋饮酒吟诗弄赋呢?那简直是要了这男人的命,他是宁肯去找个小妾,也不会答应做棋酒之交的。况且,或许这男人早就考虑好了,六年恰好,七年就痒了,到时“再商”,怕是到时思虑如何祛除这痒,另娶新的一房来吧。

  这安大业也算是方圆几十里的优秀男人,“生而能言”,容颜“韶秀”,除了他自己的影子,无人可以敌其容貌,而且,还“慧而能读”,以致“世家争婚之”。偏偏云萝公主看中了他,早早地就托梦给其母亲,让安大业一定要等着她来。

  云萝公主当然也不是素常女子,假若用现在的标准衡量,身为天上公主的她,当是出生于富贵之门,不沾丝毫烟火之气,只做吟诗弄词的风雅之人,所到之处,“服色荣光,映照四堵”。而且她有很好的修养,不是凡俗悍妻妒妇。安大业问话,她只“以袍袖掩口”,微笑不言,让婢女代其回答。而且,她与安大业的第一次相见,竟是未置一言,自始至终,都是让婢女及丫鬟代其安排并传递心中所想。这大约是很多男人心中的“贤妻”形象:有少女的羞涩,羞涩到只用微笑传递情感;当然也有公主的尊贵,尊贵到下一盘棋要有至少四个婢女服侍,而且,还要让其中两个,弯腰跪在地上,用脊背为她垫脚。这样富家女的娇生惯养,不知在安大业的眼中,是娇羞可爱还是略微不适。放到而今,如此女子,是一定要有门当户对之男人,方能结成婚姻的,否则,婚后必有种种矛盾,无法相容。

  所以云萝公主要倒贴了千金,让安大业将看上去有些上不得档次的房屋修葺一新,以便能够配得上她的“下嫁”。安大业简直是中了千万彩票,既有美艳公主主动投怀送抱,还带来不菲家财,白白送给他用。一个男人所渴望的梦想,他只是凭借无人匹敌的容貌与聪慧,便轻而易举地全部得到。听起来有些像时下依傍富女吃饭的花样美男,留得容颜在,不怕没饭吃。

  这安大业显然是兴奋过度,将云萝公主借婢女所说的“此月犯天刑,不宜建造,月后吉”的良言,以及母亲认为云萝公主为妖女的疑虑,全部抛之脑后,一心只想着快快让廊舍焕然一新,早日迎娶富家公主云萝。

  可惜,云萝公主还未迎娶进门,安大业的迫不及待,便遭了惩罚。先是因大兴土木被邻院屠氏猜疑嫉妒,诬告其偷盗仕宦家私。官府将其母捉拿了去,不几日其母便因惊吓过度而失了性命。他好不容易被官府押送回来,屠氏又贿赂押送之役,中途将其推下悬崖。幸得云萝公主放出一虎,咬死两个差役,将其救下,又密授他完全脱离官府追查的方法,这才免了一场更大的祸害。这可真是应了云萝公主所言:是急之而反以得缓,天下事大抵然也。

  等到两人再见,安大业更是迫切,一顿饭刚刚吃罢,便过来狎抱云萝,与之亲昵。云萝也就在此时,抛出了那个明明知道答案还偏要去问的要情还是要性的选择题。在这个问题上,估计男人们都会像安大业,几乎想也不想,便择取后者,为了掩饰自己对“床笫之欢”的欲望,还非要用似乎能改变命运定数的语气,加一句:六年后再商之。其实安大业自己心中也明白,六年后或许根本没有可供他商量的余地,但是如果因此让他舍弃身体性爱,做那精神之交,哪怕前者短为一年,后者长为一生,他也会毫不犹豫,想要前者。在这一点上,应该说,大部分的男人,都是没有商量余地的。因为,男人早就注定了的,是用下半身去思考利害的动物。

  所以云萝贵为天上公主,也只能对安大业的选择默然接受,并做无奈之语:妾固知君不免俗道,此亦数也。这六年之中,云萝依然与安大业过着下棋饮酒的诗意生活,日常生计,皆有邻院婢女操持。云萝尽其所能,将生活按照自己所想,过成不食人间烟火般的幸福与安逸。想来这几乎是现代女子们所期冀的最完美的生活,既无需操持家务琐事,也不用为生计世俗奔波劳碌。即便是靠自己的家财,养着那个只肯跟她六年好合的书生,至少还可以得到他一份忠贞不二的情爱。甚至,连当下职场白领烦恼的生育问题,她都可以轻松摆脱,让婢女代而产之,而且,产子不过是几日,便“腰细如初”,完全不必担忧因为生育而弄粗了腰身,让男人厌倦。

  这一段六年的情爱,尽管是安大业自己所选,但是云萝公主却始终掌握着使其新鲜的秘诀,即每隔一段时间,便回天上居住。这让安大业总是生出“凄恋”与牵挂,并因云萝公主认为为功名利禄奔走是折人寿之事,不喜他参加科举,便终生不思功名。云萝用一次次小的别离,让安大业慢慢明白:人生离合,皆有定数,撙节之则长,恣纵之则短也。而这样的领悟,表面上看去,是让安大业习惯以后没有她在的漫漫一生,并为自己“后又归宁,竟不复返”,作循序渐进的铺垫,但实际上,是一个女人,对只贪图身体欢愉的男人,所用的最为有效的让其在没有鱼水之欢之后还能够一心一意爱她的方式。他在她身体上留下六年的印痕,她则在他灵魂上,烙下一生的记忆。而且,此生不渝,至死痴爱。

  因此此文倒是可以算作教女人如何调教男人的“驭夫术”。对比云萝公主所生的犹如豺狼般的第二个儿子,赌博偷盗,杀兄伤嫂,又将其父气死,最终却被一个侯氏女收拾得俯首帖耳。云萝所采取的方式,也算是引导男人精神世界的异常明亮的灯盏。

  只是世间如云萝公主般看清人生离合定数的女子,并不多见;而如安大业一样尚能在离别之后,情守一生可被感化的男人,更是少矣。

  第15章  林四娘: 以君高义,托为燕婉

  一个女子前世的悲伤,或者已经逝去不归的喜乐,有哪个男人,能够真正懂得,且愿意倾听呢?知音难觅,更何况蓝颜知己。所以很多时候,那些心怀忧戚、不安行走的女子,不过是因为,不曾像林四娘一样,遇到肯在夜晚,听她讲述前尘往事的陈公。

  在明末清初的民间传说与文案记载中,林四娘更多的是以“姽婳将军”的形象,被后人缅怀或者倾情。她在《红楼梦》中,是明末青州城里,被恒王钦点、教府中女子习武的妩媚风流的宠姬,“姿色既冠,且武艺更精”。她爱“千古第一风流人物”恒王,所以在他不幸于战场上被敌军所杀时,召集女将,誓要“殒身于王”。但终因寡不敌众,战败于疆场,并因这“忠义之志”而被后人称奇。而至王渔洋的《池北偶谈》,林四娘不过是一个借陈公陈宝钥之府邸,夜摆盛大宴席的英武女鬼,临别题诗赠送陈公,却不曾有丝毫儿女之情。到林西仲的《林四娘记》,她则成为一个平民女子,为营救入狱之父,四处奔走,并与陈宝钥同处半年,帮其处理公案,使他声名大振,但从未谈及儿女私情。等到父亲出狱,她却遭父怀疑,为表清白,上吊自杀。

  但所有的讲述,都略去了其作为女子的忧伤与深情。只有在蒲松龄这里,她才重新成为一个丰沛饱满、有血有肉的女子,虽为鬼魂,却有比世间任何的女子,更柔软温润的内里。她的来与去,都只为一个爱字,和那个懂得她这份深爱的知己。

  林四娘的出现,与聊斋中的绿衣女相似。是男子陈公夜晚独坐书房,林四娘撩开门帘进入,微笑问他:清夜兀坐,得勿寂耶?只是林四娘是一个住在衡王府中的女鬼,因为陈宝钥入住后将庭院修葺一新,而使得她有了一方可以吟诗颂词的优雅空间,所以心内感激,并早就打算前来拜谢,但一直未曾寻到与陈公独处的机会。

  林四娘的羞怯温柔,与在世时曾为姽婳将军的英勇矫健,如此完美地糅合在一起。曾经,她在衡王朱常庶的面前,是娇俏清爽的舞剑女;而今,她在陈公身边,则如纯情少女,一场枕边欢爱,便“流丹浃席”。她对陈公谈及诗词歌赋,独独不说自己的来处,被他追问,则反问他说:有心爱妾,但图永好可耳,絮絮何为?这样的答复,陈公并没有完全地明白,他认为既然爱她,就应该了解她的一切前尘往事。而她则坚持认定,只要彼此相爱,何必介意她来自何处,又曾历经过什么,心与心之间的距离,从来就不会因为他们各自的身份、地位和经历,而有所改变。

  可是她显然在陈公的怀里,依然不能忘记前生的那一场欢歌。她其实还是希望,他能够从中,自己听懂那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故事。所以他让她歌唱,她则“俯首击节,唱伊凉之调”。这样哀婉的曲子,不仅让她自己“泣下”,一旁倾听的陈公,“亦为酸恻”。但是陈公并不知道她弹奏这样的曲子,只是想念那一场大战中死去的衡王,想念自己曾在秦淮河上做歌伎之时,他前来听歌,她舞剑为之助兴,他看得站起身来,为她频频叫好。所有细节,历历在目,却因朝代更迭,而皆成过往。

  “卿勿为亡国之音,使人悒悒”,这是陈公安慰林四娘的话。但是在林四娘,所有的音乐,都只抵达那些真正懂得的人的心底,即所谓“哀者不能使乐,亦犹乐者不能使哀”。所以假若他也悲伤,那是因为他与她一样可以深谙其中的温凉。

  以林四娘这样的分析,陈公算是一个值得她珍惜的知己。尤其在他的夫人发现他们的交往,断定妖丽艳绝的林四娘必为鬼狐,劝他与其绝交时,他依然没有赶走林四娘,只是坚持要问及她的身世。而林四娘,在他的追问中,也只是透露了自己曾是衡府的宫女,遭难而死已十七年矣,之所以要与他交往,从未想过要危害于他,而只是“以君高义,托为燕婉”。

  这样情感上的寄托,林四娘并未全部倾诉给陈公。她所提及的,也只是宫中的大事小情,或者衰落颓败时的凄凉,那些隐在繁华背景之后的情爱,则“哽咽不能成语”。或者,是她还没有想好要不要向他讲述。她前世为人,初始沦落秦淮河青楼之上,是衡王懂得她剑中的千般柔情,和歌中的万般依恋,所以将她赎出青楼,成为他最宠爱的妃子。而今为鬼,她又与陈公相遇,只是,不能忘记的那段情缘,却又如何向他敞开心扉、细细道来?

  林四娘显然还是想要做人,寻找那段遗失不再的真爱,所以她很少睡眠,每夜起诵经书,期待可以转世为人。这样的默默诵读,终于在三年后,打动了冥王,念其“生前无罪,死犹不忘经咒”,而允许其投胎至王家,重新在尘世为人。

  这样的结局,说不上喜悦,还是忧伤。她可以重见天日,寻找到与前世一样铭心刻骨的情爱。可是这样的喜悦,却是用与陈公“永无见期”的疼痛,作为代价。离别之夜,她与陈公置酒痛饮,而后“慷慨而歌”。这一次的“哀曼之音”,“一字百转”,更为悲戚。“数停数起”,才终于结束。

  也就是在这一个最后相守的夜晚,她最终决定,以诗词的形式,向他敞露内心的那段隐秘之爱。

  静锁深宫十七年,谁将故国问青天?

  闲看殿宇封乔木,泣望君王化杜鹃。

  海国波涛斜夕照,汉家箫鼓静烽烟。

  红颜力弱难为厉,惠质心悲只问禅。

  日诵菩提千百句,闲看贝叶两三篇。

  高唱梨园歌代哭,请君独听亦潸然。

  却原来,她感激的,是他曾经将衡府修葺一新,可以让她在今日的繁华之中,想念昔日与衡王殿下舞剑吟诗的时光。故国和故人皆已亡去,她一个女子,无论如何,都无法挽留,所以只能求佛参禅,高唱宫中乐曲,代替哭泣与思念。

  而相伴三年的陈公,她只是请他,能够听一听那过去的哀伤,并掬一捧,同情的泪水。

  第16章  封三娘: 如茧自缠,遂有今日

  封三娘假若是个男人,她与范十一娘或许可以相守一生,天长地久。偏偏她是个女狐,尽管遇到“骚雅尤绝”的范十一娘,“忽生爱慕”,却只能与其结为姊妹。而这样的同性之爱,又因一个横插进来想要一夫二妻的男人,终于逃不过世俗的力量,草草收场,不复存焉。

  同性之爱即便是在开放的今日,也属禁忌,更不用说几百年前男女都授受不亲的社会。但或许正是因为男女有别,封三娘才在范十一娘面前,幻化为女子,这样便能够与其亲密无间,甚至同床共枕,温柔倾诉。所以封三娘对范十一娘的依恋,远不是闺中密友那么简单,一颦一笑,一言一语,与男女间的相思爱恋,相差无几。

  想必封三娘早就关注过艳美无比的范十一娘,一心想要见到这个传闻中的祭酒之女,所以才会在正月十五“游女如云”的水月寺中,安心等待她来。而化身为“二八绝代姝”的封三娘,也被范十一娘“悦而好之”,两人一见如故,“把臂欢笑”,到最后离去时,甚至情人般,一个“凝眸欲涕”,一个“惘然”伤怀,而且互赠信物,相约隔日就见。

  少女间的情谊,热烈起来,比初恋都要痴缠。范十一娘归后,便因为思念封三娘而“怅然遂病”。而封三娘也是“悬思颇苦”,可是她却忍着这难熬的相思,一直到近九个月后的重阳节,才再次与范十一娘相见。虽然她对自己“负约”的解释,是“贫贱者与贵人交,足未登门,先怀惭怍”,但事实上,她内心的卑微,不是出于门第,而是因为她无法把握这段情缘,究竟能够走上多久。所以她用拖延相见时间的方式,来刻意地躲避范十一娘。而她虽为女狐,却犹如任何尘世女子一样,小心翼翼,惧怕流言蜚语,所以再次相见,也是逾墙而过,并叮嘱范十一娘,“妾来当须秘密”。

  封三娘与范十一娘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少女,有女孩间的私密话语,两人不管是同榻私语,还是对弈饮茶,用当时包括而今的眼光看来,或许很容易被人认同为同性间的友情。正如范十一娘的母亲发现之后,一句“伴吾儿,极所忻慰,何昧之?”,让封三娘即刻“羞晕满颊”,像一个偷偷约会突然被发现了的少女。两人间的关系被父母发现之后,封三娘即刻要求离去,是范十一娘苦苦哀求,才勉强留下。但她的预测如此精准,很快范十一娘的哥哥便前来骚扰。这样的骚扰,让心中已经容不下第二个人的封三娘,犹如遭遇失身般的奇耻大辱。

  封三娘早已明了,这段情缘假若想要更长久一些,除非自己主动帮范十一娘寻找一个佳偶,如此才能名正言顺,不让外人议论两人过于亲昵暧昧的相守。所以在离去之后的几个月里,她未曾与范十一娘联系,但却一直在暗暗地寻找那个可以让其一生安定无忧的上品男人。不过亦或许她算准了两人必定分离,因此早早地为范十一娘觅得如意郎君,这样当她离去,便不必为其忧虑。在这一点上,封三娘具有范十一娘所缺乏的狐性与聪慧,尽管一直谨慎交往,却在关键时刻,主动出击,并自始至终,掌控把握着这段情感的走势。

  范十一娘与贫寒才子孟安仁的相识,在封三娘的安排下,同样是在水月寺。“布袍不饰”但却“容仪俊伟”的孟安仁,在封三娘的预测中,是个翰林院的胚子,尽管暂时贫贱,却可以给范十一娘带来长久的富贵与声名。范十一娘显然还是俗世中人,只是略略瞥了一眼孟安仁,便以其贫而不愿嫁他。但是她的冷淡,其实与封三娘有着很直接的原因。在她的心里,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暂时容纳不下,有封三娘这个精神之交,她的人生已经很是满足,正所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但封三娘却坚持己见,几乎是有些霸道地拿了范十一娘送她的金凤钗,便去见了孟安仁。孟安仁也不是情操高尚的柳下惠,日间在水月寺里看到这两个艳丽美女,即刻浮想联翩,晚间见了封三娘,以为她是毛遂自荐,与他为好,所以不等道出来的缘由,便迫不及待地上前拥抱。而等到封三娘将金凤钗出示给他看之后,他转而又抛了封三娘,“喜不自已”,并信誓旦旦说:“仆不得十一娘,宁终鳏耳。”

  范十一娘与孟安仁,这样本没有缘分的两个人,因为封三娘而联系在一起。将一个金凤钗视作自己贞操的范十一娘,在父母拒绝了孟安仁的求婚后,对封三娘怨恨不已,认为是她让自己失去了“贞操”,到如今,想要嫁给一个富贵之人,却因“金钗难返”而不能够,只好在被父母逼婚时,自缢身亡。而孟安仁对封三娘,不管是其帮忙传情达意,还是破开棺木救活了范十一娘,使得两人结成伉俪,他都没有说一个谢字,后来反而趁其酒醉,在范十一娘的谋略下,强行玷污了她。

  所以在范十一娘与孟安仁避匿山村成为夫妻之时,她对于封三娘的情感,已经发生了转变,不再是昔日封三娘离去时“如失伉俪”般的悲恸欲绝,而是慢慢转变为情同手足的姐妹之情。甚至她建议两人效仿英、皇,共侍一夫。但是封三娘却早已预料到归期将尽,留下来嫁给孟安仁,虽然可以与范十一娘长相厮守,但却因为夹在其中的孟安仁,再不能有昔日共枕耳语的私密光阴。

  是在被范十一娘设计遭孟安仁奸污之后,封三娘终于痛斩了情魔,将那个“如茧自缠”的自我,彻底地舍弃。走时她送给范十一娘的一句“珍重自爱”,其实也是对自己的告诫,此后两人各自天涯,彼此珍重,昔日那份情深意重,只能自己给予自己。

  范十一娘其后确如封三娘所言“福泽正远”。孟安仁官至翰林,她也在当年逼婚的乡绅充军发配之后,随夫荣归故里,拜见父母,有了被人承认接纳的名分。可是曾被情魔困扰了那么久的封三娘,却再也没有来过。

  这一场少女的相思,终归还是抵挡不住世俗的“夫贵妇荣”。

  第17章  花姑子: 此宵之会,乃百年之别

  报恩报到将一生都交付给男人的女人,从古至今,不在少数。而香獐精花姑子却自始至终,都理性而且懂得克制,相爱时毫不羞涩,离去时亦无过分悲伤。所以这一场相爱,可以让书生安幼舆刻骨铭心,守着花姑子留给他的儿子,终生未娶。

  喜好放生的陕西人安生,与花姑子相遇,是早就注定了的姻缘。当年他花高价买下一只香獐放归山野的时候,怕是怎么也想不到,他也放了自己一条生路。所以当他迷路华山深谷,差一点被一条蛇精给迷惑断送了性命时,花姑子的父亲,也就是当年他救下的香獐,便及时将他拦下带入家中,并因此有了与花姑子相识的机会。

  说起来安生救下花姑子的父亲,而其父也还了恩情,花姑子大可不必再自己献身给他。但她还是在之后以“报重恩”的名义,与安生有过几次短暂但却情深意长的交往。因此追根溯源,她对他的爱,其实远远大于恩情。

  最初两人相见,她被父亲叫来招待客人,上完了菜肴,站在父亲的身旁,用一种少女的目光,纯净又大胆地“秋波斜盼”。之后被父亲派去火炉旁温酒,差一点就煮沸了酒。但这样的失误,明显是因为一边编织着手中的小玩意儿,一边侧耳倾听着父亲与安生的聊天,才走了神。安生对其容颜的称赞,和对她究竟婚否的小心打探,让少女花姑子的心里,也起了微澜;那溢出来的,看似热酒,其实是她翻滚的心思。所以她再来倒酒的时候,便“嫣然含笑,殊不羞濇”。刚刚父亲给予的一通叱责,因为这样掀起的爱恋,被挤得连丝毫的影子都没有留下。但她还是因为矜持,而在安生趁屋内无人,主动过来求婚时,“默若不闻,屡问不对”。又在安生拦住要强吻她时,“颤声疾呼”。但是等父亲真的冲过来问缘由时,她却一下子变得从容平静,对父亲撒谎说:“酒复涌沸,非郎君来,壶子融化矣。”

  这句谎言,一下子便揭穿了花姑子所有的伪装和沉默。安生为她爱得“魂魄颠倒”,而她也为安生身心沸腾如再次涌出的酒。

  可惜安生回家后,不管是派人还是自己亲自去寻,都未曾再见到花姑子一家,甚至连姓章的人家都极少。相思不得,便生大病。是这场大病,唤来了与安生心灵已经相通的花姑子,并用自己体内的芳香帮他治愈好了疾病。也是这场大病,让花姑子一片丝毫不亚于安生的痴情,流露无遗。两人相遇,尽管他“潸潸涕堕”,她歪头微笑,但一句娇嗔怜惜的“痴儿何至此耶”,则尽显她原是与他一样日日思念。

  “恩爱甚至”,却不能长久,她告诉安生:“实不能永谐琴瑟,幸早别图。”而安生面对她为报恩而来的一场欢爱,尽管“固求永好”,却不能不心内悲伤无助,为自己不能够将所爱的女人留在身边一世相守。安生理解中的花姑子的报恩,大约是纯粹的感激,所以他才“默默良久”,并道出自己完全不记得过去对她曾经有过的恩情。只是他忘了花姑子能逃过保守父亲的视线,滞留在附近长达数日,只为照顾看望于他,这样的举止,其实早已超过了报恩的程度。而她终于在他的悲戚中,让步说:“必欲相谐,明宵请临妾家。”

  这一让步,事实上也是花姑子对与安生可以百年好合所怀有的一次近乎奢侈的希望,她希望安生可以打动她的父母,或者她的父母再次见到安生后能够突然转变,将自己许配给他。但是她的期望却最终落了空。父母依然热情招待,却未曾提及任何与姻缘有关的事,用饭完毕,便让安生早早地歇息。之后才知,他们已经决定远迁,离开此地。“此宵之会,乃百年之别。”而他们的女儿,在父母睡去后,潜入安生的房间。不过是缠绵最后的一晚,天明后便让知晓的父亲叱骂为玷污了家门的清白,让家人死都不足以消除羞愤。

  不知道花姑子有没有希望安生能够在她的父亲将她骂出房间的时候,站起来说一句话,比如恳请让花姑子嫁给他,或者为了爱情,随其一起远迁。但是这个有些懦弱的文人安生,在第一次相识时,大胆索吻,却不曾借机向花姑子的父亲示好。其实只要安生能够执意相求,花姑子之父鉴于恩人的关系,未必不会同意。即便是第一次求婚失败,那么这次前来,再次表态,或许就能让其父松口,同意女儿嫁出,毕竟70多岁的老人,不会希望女儿一生都这样孤单生活。可是安生却再次保持了沉默,并于其父呵斥花姑子时,“无以自容,潜奔而归”。

  等到安生终于想要利用昔日的恩情来博取其父同情的时候,却不幸被蛇精冒充的花姑子迷惑,裸死在危崖之下。这一次,又是花姑子痛彻心扉地连哭七夜,并同她的父亲一起向阎王诉求,最后是其父愿意代安生去死,才终于打动了阎王,及时救下了安生。

  这一次,真的是永别了。花姑子为了救下安生,道行减掉七层,报恩如此,已经仁至义尽,再多一些,就是安生欠下花姑子一家的恩情了。可是她还是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并在半年后,托母亲于山谷中转送给独行的安生。其母只留下一句话:“吾女致意郎君。”这一句说出来含义万千,让人唏嘘感慨。花姑子的父亲,这个两次救下安生并愿意代其去死的老人,真的从未想过将自己女儿嫁给安生么?难道一个痴情的男人娶了他的女儿,不是一件幸福的事么?如果他不愿意,那么为何当初不让女儿打掉肚中的孩子?一个可以算出安生何时有难的香獐精,怎么会对于女儿和安生的相互痴爱,视若无睹?

  所有这一切疑问,如果要找到一个合适的答案,或许只能是缘分不够。每一个人其实都心内明了,却始终没有说破,只是用报恩的借口,生生地断掉了这一场痴爱。

  倒是安生,用一生未娶的孤独,诠释了他内心再不曾熄灭过的深情。

  第18章  阿英: 非李非柰,可笑人也

  当年甘父指着饲养的鹦鹉,一句“将以为汝妇”的戏言,未曾在甘玉年方四五岁的弟弟甘珏心中留下丝毫影子,却让这只名为阿英的聪慧鹦鹉,“断锁亡去”,并为这句“婚约”守候十几年。可惜,鸟语信誓旦旦,人言却常常说过即忘,而这场人鸟之间的爱情,于惆怅怨恨中,也便无法完美抵达终途。

  阿英在断锁飞离甘家之后的十几年中,究竟过着怎样的生活?作者未曾交代,但是从甘玉在寺庙中窥到的一群同为鸟类的女子的欢会来看,当是犹如仙人般闲适安逸,每日饮酒歌唱或是踏青去看桃花,不亦乐乎。尽管没有人间某个男人的爱慕,但却自有一种闲情逸致。只是她一直未曾忘记当日甘父所言,当然也会记得那个时常被大人呼去给自己喂食的男孩甘珏,只是那时甘珏不知道她内心的羞涩,亦不懂得大人们说“不将饵去,饿煞媳妇矣!”,只是嘻笑之语。或许甘珏年幼时曾经认了真,很细心地照料那只鹦鹉,所以才会让她在飞去之后,依然记得这段被他喂养的共处时光,并一直等他长大成人,可以婚娶。

  只是等到的消息,却是甘玉一心一意要弟弟娶阿英的表姐秦氏为妻。甘玉先入为主地接纳了秦氏,要娶其为自己的弟媳,当然也是因为甘玉先在寺中与她相遇,被她的美貌与歌声吸引,并在有妖怪袭来时,将她救下,又代弟甘珏求婚。尽管断了右拇指的秦氏因为自卑回复他说:“狼疾之人,不能操箕帚矣,当别为贤仲图之。”但谁又能说,那不是一个女子在面对求婚时的羞涩和谦卑?

  所以从小将弟弟甘珏当自己孩子一样抚养的甘玉,在甘珏的婚事上,颇有做长辈的威严和霸道,自认为其弟“丰姿秀出,又惠能文”,便提高价码,百般挑剔,严格把关,只为找到一个“良匹”,能与弟配。而甘珏也下意识地敬畏自己的哥哥,以至于对婚姻大事,不敢擅自做主,所以当他在路上遇到“姿致娟娟”的阿英,心生爱悦,并被其质问为何背弃父辈所订婚约,另寻秦氏时,他唯唯诺诺,不知如何答复,只说要回去请命哥哥才敢答应婚事。而哥哥甘玉果然对弟弟的眼光,心生怀疑,在甘珏“红彻面颈”默认了阿英是美貌佳人时,嘲笑他说“童子何辨妍媸?纵美,必不及秦”。

  甘玉的一句“待秦氏不谐,图之未晚”,算是熄灭了甘珏刚刚冒出一点火花的想法,也让三日内未曾等到音讯的阿英,在与甘玉途中相遇时,满脸泪痕。好在她有吸引异性的第一法宝——美貌,而且“人世殆无其匹”,才让见到美女便想要“为弟谋”的甘玉,问其究竟,并因阿英道出表姐秦氏,而相信了父亲生前曾经订下的婚约。

  只是“弟得佳妇”之后,并不懂得如何珍惜,在阿英不过是为了想陪他度过中秋之夜,而使了分身术,应酬嫂嫂相邀时,甘珏便仔细盘查,并因此遭来哥嫂疑其为妖的惊骇和恐惧。而甘家兄弟也就是在此时,知晓了父亲订下的那个婚约,原来只是一句被阿英认了真的戏言。而正是这样的戏言,让阿英在得知甘玉看中了秦氏并想要其嫁给甘珏时,有女人微微的嫉妒和醋意,却又在因断指而自卑不肯嫁的秦氏的劝说下,遵守昔日的盟约。只是她一面感激于甘玉夫妻的兄嫂之情,一面又愧疚于无法为甘珏生育儿女,所以一直在离去与留下之间犹豫不决。而甘玉毫无感情可言的驱赶“请速行,幸勿杀吾弟”,则让她在犹疑中最终下定决心,“化为鹦鹉,翩然逝矣”。

  这一离去,便是两年未见,如果不是一场土寇袭击,甘珏携家人山谷躲避中偶遇了阿英,他或许与后娶的妻子姜氏了无爱恨地生活下去,或许早已被土寇追杀丢了性命。是阿英的再次出现,让他与家人在混乱中保全了性命,而南下广东未归的甘玉,也被阿英的表姐秦氏暗中保护,躲过了一场贼寇的追杀。

  只是再见后的阿英,因甘珏的再娶,始终与其保持着距离,不给他任何身体上亲密的机会。昔日甘珏被哥哥定情秦氏之时,阿英有小女人的嫉妒和小性,而今看到他不过是两年便续娶了妻子,心内定有浓郁的悲伤与惆怅,所以她用冷淡的方式,来维持着自己作为女子的自尊,并在嫂子多次用“新妇不能当叔意”的闲谈暗示阿英留下来与甘珏重归于好时,她假装不懂,并亲自为“新妇”梳妆打扮,让其成为人前“丽人”。阿英用这样的方式,试图让甘珏忘掉自己,而自己也忘掉过去。尽管甘玉即将从广东归来,而她此行的任务“徒以嫂义难忘,聊分离乱之忧”,也即将结束,并因此离去,但事实上,真正让她不想留下的原因,却是因为在已婚的甘珏面前,“非李非柰,可笑人也”的尴尬位置。

  如此说来,阿英并不是一个可以拿得起放得下的女子,从始至终,都在追寻一个名分。而今没了名分,留下来的所有理由,也便是兄嫂过去的恩情。可是“新妇”不合己意的甘珏,却不肯放过阿英,试图与她重续旧缘,并因迫不及待,既不听她“情缘已尽,强合之,恐为造物所忌”的劝诫,也不愿听她“时作一面之会”的建议,而强行与其欢爱。

  这样愚蠢的行为,果然招来了“造物”的惩罚,阿英后被一巨狸捉住,差一点就丢掉了性命。在被嫂嫂救下之后,她用喙无声无息梳理沾满血迹羽翼的举止中,带着无力挣脱命运的感伤与无助。只是无论如何依恋不舍,她都要离去,那最后的一句“嫂嫂,别矣!吾怨珏也!”,既是告别,也是她在这一程情缘中,对不懂相爱的甘珏,最真实的心迹的袒露。

  这一别,真的是不复再来。

  第19章  小翠: 视妾今日,何如畴昔美

  假若不是当年狐母在王太常膝下躲过雷霆劫难,小翠也不会将人生中最好的五年时光,献给王太常痴傻的儿子元丰,并为此屡屡遭到公婆的呵斥和责骂。满腔真情和一世的恩泽,换来的不过是对另一个女子容颜的思念。而爱情才刚刚开始,便已接近了尾声。报完了恩的小翠,犹如载人渡了河的舟楫,形单影只地飘去何方,与已经上了岸远去的那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但小翠这个舟楫,不只是尽职尽责,而且付出了一片痴情。想必当初被母亲领到王太常夫妇面前的时候,就知道了自己与傻小子元丰的五年情缘。所以她在母亲连彩礼也不要,便扭头离去之时,“殊不悲恋”,就像她只是来这里走亲访友,小住几日。而嫁给元丰,对于十六岁的她,也不过是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多了一个年少的玩伴而已。

  这个玩伴陪她度过了三年快乐的时光,但也同时因为他而与公婆起了这样那样的矛盾。作为人家屋檐下儿媳的小翠,尽管嫁的是个“不能知牝牡”的“绝痴”,但照例要低声下气地服侍公婆。小翠究竟爱不爱元丰,不仅王太常夫妇想要知道,小翠其实自己也在努力地寻找答案。刚刚嫁给元丰时,王太常夫妇曾经怀疑过小翠会“憎子痴”,所以对她的宠爱中便带着一点讨好的味道,怕一不小心,小翠便生出厌恶,逃匿而去。这场好不容易捡来的婚姻,烟消云散是小事,遭来周围人的奚落则是大事。

  所以当有一天王太常被小翠迎面踢过来的沙包给正中了脑门时,他看着自己的痴傻儿子还乐颠颠地奔跑过来捡拾,即刻便生了气,觉得受了莫大的侮辱。一颗砸向儿子的石子,其实是想要砸在小翠心里的,就像王夫人气愤小翠将儿子的脸涂成可笑的大花脸,杖打儿子来惩罚小翠一样。小翠初始还对这样的责骂默不作声,甚至顽皮孩子似的“俯首微笑”,但在元丰真的被母亲杖打之后,她才现出内心疼痛,“色变,屈膝乞宥”,而且像抚慰孩子一样,“拉公子入室,代扑衣上尘,拭眼泪,摩挲杖痕,饵以枣栗”。每一个动作中,都可以窥见小翠对元丰的爱与柔情,尽管他是一个傻子,连男女之事都不明白。可是她嫁给了他,即便是为了报恩,也要在这命定的五年里,好好地爱他一场。

  可是这样的深爱,王太常夫妇却不明白。小翠在他们的眼里,只是一个儿媳,如果触犯了他们家族和仕途的利益,那么毫无疑问,她也不会被尊严和体面地对待。这种婚姻,类似于当下许多为金钱和声名而嫁人的女子的遭遇,两者都带了鲜明的目的性,只不过小翠的目的是报恩,而当下女子的目的则是名利。大家族的荣耀一旦遭到触犯,那么首先牺牲的,则是外来的那个交换者。

  小翠第一次惹怒了王太常,是因为她扮作吏部尚书戏弄了他的敌党王给谏。正是考核官员的重要时期,不知小翠意图的王太常夫妇“怒甚”,不仅仅是“诟让之”,甚至想要将她赶出家门。而明晓一切的小翠,对于这样的辱骂,“惟憨笑,并不置一词”。即便是后来敌党误以为吏部尚书与王太常交好,怕仕途不利,熄了报复之心,小翠也未曾告诉王太常,她的初衷原本就是为了消除他官途上的障碍。

  而等到王给谏看到小翠将元丰打扮成皇帝的模样,嬉闹玩乐,立刻生了坏心,在皇帝面前诬告王太常想要造反。王太常闻此几乎吓得尿了裤子,认定小翠乃“祸水也”,而且必将带来灭九族的灾难。这一次,棍杖不是落在元丰的身上,而是指向了小翠。在小翠早有防备,紧闭了房门时,王太常甚至像对仇人般,拿来斧子愤怒地砍门。这样恩断义绝般的仇恨,换来的只是小翠含笑向他们保证:刀锯斧钺,妇自受之,必不令贻害双亲。这样的淡定,不只是因为小翠对于事态未来的走势,早已明了于心,更因为她对这份五年的缘分,有了云淡风轻般的认命和平静。所以在皇帝查看了所谓的黄袍后,治了王给谏诬陷罪,并将其发配云南充了军。王太常怀疑小翠“非人”时,小翠依然“但笑不言”,似乎,所有的解释都是多余。

  这一对“颠妇痴儿”还是有了近一年的正常夫妻的生活。只是小翠在帮元丰恢复正常时,被误以为杀了他,再次遭来夫人怒骂与责打。后来真相大白,元丰成为正常的男人,王太常夫妇“如获异宝”。而小翠也不再疯癫,两人如影随形,她终于有了天下女子可以享受到的男人的爱抚与疼爱。

  这样大的恩情,王太常夫妇本应将小翠视为恩人供奉才是,但他们却将这一次次转危为安的事件,当成了偶然和巧合,对自己恢复正常的儿子“如获异宝”,对小翠却不懂得珍惜和敬重。不过是一件为恢复官位而贿赂所用的价值千金的玉瓶,被小翠无意中打碎之后,王太常夫妇便再一次“呵骂”。这一次,小翠终于对这样比头发还多的诟骂不再沉默和隐忍,坦白了自己“非人”的身份,“盛气而出”,不再归来。

  两年后她与元丰再见,一句“二年不见,骨瘦一把矣”,不只可以窥出元丰的痴情,也足见小翠对元丰的想念与珍惜。虽然她认定“又相邂逅,足知前因不可逃也”,但是她心底的深爱,却不是一个“前因”和“缘分”能够解释的。这样的深爱,让她甚至完全牺牲掉了自己,要变成未来元丰妻子的模样,来让他适应此后没有她在的漫漫人生。她问他“视妾今日,何如畴昔美”,其实是对他未来妻子的微微的嫉妒和醋意。所以当他回复“二十余岁,何得速老”时,她终于可以因这容颜上的胜出,而欣慰,并平静地烧掉那张自己旧日的画像。

  这一看似微不足道的比美,其实是小翠向元丰索要的爱情的答案,即她在他的心中,究竟深到几许,会不会被她安排好的新的妻子,比了下去,并在日后琐碎的人生中,将其无情地忘记。

  元丰在娶得新妇的那天,看到小翠留给自己的一枚表示永别的“结玉玦”,便知道她永不会归来。而那个他未曾相识便在小翠这里熟识了的新妇,在他的一生中,不过是一个用来替代小翠的符号。尽管她的初衷,是为了让他忘记,可是这样的忘记,却换来了她在他心中永远不息的回忆。

  所以小翠还是一个聪慧的女子,忘记与回忆,在她这里,都逃不过一个“爱”字。

  第20章  丑狐: 受于我者,须要偿也

  总怀疑丑狐是蒲松龄专门创作出来,讽刺那些他曾经写过的被女人给予金钱和精神支助的文弱书生们的。他大约有些厌倦了美艳女狐们不求任何回报的付出,也不想他笔下的男人们如此好命,要了女人的身体,又拿了女人的钱,功成名就之后,还未必会给女人一个正室的封号,所以便假借了这样一个没有美貌也不会毫无节制地将美德进行到底的女狐,将那些贪得无厌的书生们,酣畅淋漓地戏弄上一番,而后转身离去,毫不留情。

  所以读到丑狐,女人们大约都会欢喜,而男人们怕是会吓到一身冷汗,似乎那丑狐惩罚的,是在某个角落里同样见不得人的自己。那些只有付出没有索取的爱情,不只是让蒲松龄自己觉得不可相信,放到当下男人女人皆自私到等待对方付出的各式爱情中,也显得虚空而无力。

  犹如丑狐一样的女子,并不少见。她们没有如花似玉的容颜,却有男人贪恋的金钱。以貌取人的男人们,心里明明拒绝,却又不舍她们口袋里的银子,迷恋物质带来的安逸与奢华,所以便假情假意,先骗了那钱来再说。这就好比当下买不起车、房的男人们,对于那些家境殷实到可以拥有一座房子的女人们,心境总是复杂,想要一劳永逸,白白住那房子,却又羞于启齿,因此要靠女人们主动开口,将他们勾引了去。

  丑狐与穆书生初次相见,便用穆生躲不过的金银,诱惑了他。长沙人穆生真是穷到家徒四壁,冬日里连棉衣都没有,而榻上也冰冷到没有御寒的棉褥。如果贫穷能够有气节也就罢了,偏偏他有所有书生的懦弱和自私。丑狐直截了当告知自己狐仙身份,又道出登门目的:怜君枯寂,聊与共温冷榻耳。穆生如果稍稍有点涵养,可以婉拒,或者因为不喜,而冷淡置之。可是他的表现,却让后人嘲笑,竟然“惧其狐,而厌其丑,大号”,简直像个没有出息的孩子,因为寻不到糖吃,便立刻一屁股坐在地上,涕泪横流。不过丑狐显然对穆生的心思拿捏得一清二楚,哄孩子似的,即刻拿出元宝一锭,放在案上,引诱穆生说:若相谐好,以此相赠。穆生的反应,丢了天下所有男人的脸,竟然即刻转忧为喜,“悦而从之”。

  由此看来,金钱的力量自古以来,就非凡无比,爱情在它的面前,几乎相形见绌。让穆生厌恶的一张脸,因为这一点可买一床卧具添置一身棉衣的银两,即刻变得动人妩媚起来,连身体都可以爱抚和交合。原来男人贱起来,比女人还甚,身体算什么,不过是获得利益的一个工具,而爱情,那不过是丑狐一个人的事。

  临走时丑狐一句“倘得永好,勿忧贫也”,将穆生的妻子也一起给收买掉了。这一对世俗中的夫妻,在讲述丑狐的痴傻时,是怎样一副阴鸷又惊喜的表情,我们不能够从文中看到,但是其妻急急地为丑狐购来新的卧具,则将穆生这个男人,推入到更深的对物欲的贪婪中去。

  被“包养”了的穆生,让这个昔日破败不堪的家,不过是一年有余,便“内外皆衣文锦绣”,迈入了小康。这时的丑狐,在完成了资助的“功德”之后,便慢慢减少了金钱上的给予。而这样的改变,换来的结果,则是穆生内心的厌恶,甚至因为厌恶,而要找来术士画符驱赶她。这种近乎无耻的举止,当然招来了应有的报复。丑狐根本不惧门上的道符,闯入穆生家中,忿忿指责这个“背德负心”到极致的男人,一句“若相厌薄,我自去耳”,可以看出,丑狐是爱过这个恶俗的穆生的,所以甘愿付出金钱上的代价。而她心内也一定对这个男人爱财的软肋非常清楚,可是又因为爱他,便利用并轻而易举地原谅了他的物欲。而又一句“情义既绝,受于我者,须要偿也”,则彰显出丑狐这个女子,独特不羁的个性。她迥异于那些一心付出且不求任何回报的美狐,她爱则深爱,不爱则要收回昔日花费在这场爱情中的所有的金钱。

  假若当下很多经济独立到可以养活男人的女人们,也能如丑狐一样,在男人得了钱又无情到翻脸不认人的地步时,即刻断掉供给,而且通过法律索回所花的金钱,或许心中的痛苦,也会减少一些。至少没了男人的体温,自己还有物质给予的安全感。

  丑狐当然没有法律可以依靠,但她的法力,比之于法律,更为有效。穆生请来的作坛的术士,还没有摆开架势,便被隐匿的丑狐割去了一只耳朵;而装修得富丽堂皇的房子,也被从天而降的盆子般大小的石块砸得满室狼藉。这还不够,丑狐还抱来一只狸猫,将躲在床底下吓得瑟瑟发抖的穆生的脚趾,“脆爽有声”地咬去了两根。

  在将穆生家中的资财全部敛走之后,丑狐并未满意,而是又“限十日,偿金六百”。就是这样的要求,让穆生最终又回复到昔日家徒四壁只有一条破被的窘困之中。这一场始于金钱的情爱,最终又散于金钱。

  只是,丑狐有所有女人的天真,这场情爱,依然没有让她对男人的贪婪真正警醒,她又将相似的一段复制给了近村的于氏,而且,于氏家中的华衣美服,一半来自于昔日穆生家所用。穆生见到这些,心中当是五味杂陈,但却“不敢问”。他在野外见到行走的丑狐,“长跪道左”,究竟是想要乞求丑狐的原谅呢,还是奢望从丑狐那里能再次得到一点接济呢,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尽管很难完全窥视到穆生的内心,但我们却可以从丑狐的“无言”和将“裹五六金”的素巾“遥掷之”的举止里,洞悉到她在丑陋容颜下的一颗柔软的心。因为她爱过这个男人,所以她在他贫困的时候,依然会忽略他曾经的忘恩负义,接济他。

  那个受了她同样金钱馈赠的于氏,幸亏早逝,否则不知会不会上演与穆生一样的悲伤剧目。但是爱人一去,丑狐也不再给予支助,而且,还将昔日所付,假借拜访的名义,一点点地从于氏子孙那里“偷”走。是于氏子孙诚挚地“参拜”,恳请她说:父即去世,儿辈皆若子,纵不抚恤,何忍坐令贫也?这才让丑狐止了步,再一次将最后的善良给予了不肯放手钱财的世人。

  这一转身,丑狐当不再对人间情爱存有奢望。尽管宽容地给两个男人都留下了钱财,可是她的心,却是彻底地离去不归。

  第21章 锦瑟: 业多,则割爱难矣

  吃软饭的男人若寻死觅活起来,比女人还要厉害;而一旦翻了身成为主人呢,比那个昔日欺负他的女人,也大抵差不到哪里去。所以被贬到阴间任职的仙姬锦瑟与男人王生的这一段情缘,不过是验证了千百年来男人在由弱变强的过程之中,是如何从容地继续他贪恋不舍的春梦的。一场在阴间的寻死之旅,到头来,还是敌不过阳间的盛世繁华。

  孤儿王生家中清贫,但却因为风度翩翩、容颜俊美,而具有了吃软饭的资本。所以他很快地便被富翁兰氏看中,将其招为女婿,并承诺给予房产和丰厚家业。可惜,王生入赘后不久,作为仰仗的岳父便不幸去世,而“寄人篱下”的美少年王生,便再也不能够安居。妻子的兄弟皆厌恶排挤他,就连他的妻子,也骄横霸道,动不动就将他当成自己的奴仆,呼来喝去。而且,有美味佳肴,独留自己享用,供给王生的,则是糟糠烂菜。王生其实在入赘之前,就能够想到这样的冷遇了吧,但还是舍不得那份白白到手的家产,所以一切都隐忍下来。

  十九岁的王生在科举不利,又被妻子用一条扔过来的绳索羞辱,说若想自杀,不如趁早后,终于动用了男人的暴力,将碗筷砸到妻子的头上,而后拿了绳索羞愤而出,意欲快死。

  王生当然没有死成,在上吊的土崖间,遇到一女鬼。王生死前大约也有过内心挣扎,否则不会看到女鬼后,认定跟了去“必有死乐”,所谓做鬼也要快乐。于是“抓石叩壁”,并信誓旦旦地表内心忠贞:我非求欢,乃求死者。他的执著心愿果然打动了收养冤魂野鬼的锦瑟,派出婢子,挑灯指引他穿越大约象征苦难的沸水,又遭遇一群硕大的猛犬,终于来到锦瑟所说的“安乐窝”内。

  可惜,锦瑟的一片好心,并没有让王生满意。这一处安乐窝,原是他自己的家。只不过昔日悍妇顺了他的心意,向他道歉,又取“巨金”扔入他的怀里,并讨好他“以后衣食,一惟君命”。王生大约真的是当上门女婿当怕了,或者这点小利对他毫无吸引力,他“抛金夺门而奔”,再次去追赶能让他“乐死”的女鬼。

  这一次总算可以“乐死”,不再“苦生”。他被留下来,并再次被考验,将一具血肉狼藉的尸体背走。王生虽面露难色,但被女鬼一句“如不能,请仍归享安乐”给吓住,咬牙闭眼算是过了这关。大约锦瑟第一面见他,便觉得欢喜,所以在“淘河、除粪、饲犬、负尸、主簿”几项劳动里,特别照顾,为他选择了最轻松的主簿一职。并在发现他做事廉谨,而且对侍奉起居的婢女春燕暗送的秋波看都不看一眼时,更是欣赏,发给他的奖金比薪水还要多出一倍。

  这算是典型的女上司和男下属的恋爱版本了。锦瑟雇佣了落魄的王生,给他一个在阴间可以“乐死”的机会,还时不时地为他加官晋爵,提携他。安排了小秘,看似辅助他处理日常杂务,但借此考验也不一定;否则,不会在他被小秘春燕百般挑逗都无动于衷时,便加倍地给予赏赐。

  但王生是否真的就像锦瑟所观察到的那样,如此廉洁奉公,又不近女色呢?假若有一天,锦瑟主动让了贤,让王生来掌管一切事务,这个男人,真的就是一个上好的人选么?当然不是。王生只是在阳间被自家悍妇给吓怕了。他在阴间,好不容易得到一份轻松的差役,当下第一要务,当然是如何守护住这一要职,所以情色与俸禄,尚不在他的考虑之内。

  王生真正讨到锦瑟欢心的方式,有些老套,是爱情小说里最浪漫也最庸俗的英雄舍身救美女的桥段。千百年来女人们大约都逃不过男人的这一招术,就连仙姬锦瑟都动了心。在遭遇天魔之劫时,王生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先是力劝盗贼们不要惊扰了锦瑟,后又为逃避群贼追捕,背起锦瑟连奔二三里路途。不想躲入深谷之后,还没有歇息片刻,便又来了猛虎,一口衔起锦瑟。王生真是勇猛,将自己手臂伸入虎口,代替锦瑟。老虎也果真遂了他的愿,丢掉锦瑟,咬下他的手臂,而后转身离去。

  这一磨难,让锦瑟与王生有了“附体之缘”。一个女人,将灵魂都附在了一个男人的身上,那大致就是终身的选择了吧。王生用一只被咬断的臂膀,成功换得美人心。事实上,他什么也没有失去,断臂在第二天,便因为锦瑟的医术,重新植上,只留下一些很快就会消失的疤痕。而他所得到的呢,不仅仅是锦瑟的重用和宠爱,“一切享用,悉与己等”,还有她的主动求婚。

  王生对于锦瑟的求婚,惶恐不安,他是在悍妇面前做佣人做惯了的,遇到锦瑟,照例是为其打工服务,所以对于锦瑟,他还是惯常的仰望,听到她主动求婚,当场拒绝,又说:苟怜无室,赐婢已过。锦瑟当然不会将婢女赐予他,但又不好强制委身于他,只能请来姐姐瑶台代做媒人。王生又推辞一番,到底还是从了命,喝下交杯酒,不费分文,又娶下一个家资丰厚的女子为妻。

  尽管王生对自己的悍妻,早已厌倦,但是当他回到阳间,看到一个陕中商人不仅娶了自己的悍妻,霸占了原有的宅第,还买下了小妾,明显是入了赘还张狂之至的男人时,有了锦瑟撑腰的他,这次终于表现出了一个男人的底气,将家中下人叱骂良久,还怒气冲冲去寻找悍妻算账。悍妻不知是羞愧还是恐惧,逃到屋后上吊身亡。王生并没有丝毫的哀伤,当晚便与商人的小妾睡在了一起。后来商人索要小妾,王生立刻便写了诉状,告那商人“霸产占妻之罪”。

  到这里,我们再看王生,已经是个可以挺直腰杆说话的男人了。其实这家产,严格说来也不是归他所有,他状告商人霸占他的妻子,可是他不肯归还商人小妾,岂不是也犯下同样的罪行?

  但这些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王生终于在阳世有了好命,死了悍妻,得了家产,有了小妾,还娶了锦瑟,并将昔日朝他暗送秋波的阴间婢女春燕都得到了。他可真是苦尽甘来,得了世间所有的好。

  而锦瑟呢,作为仙姬,其实对于王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在他想要寻死时,她用重新送他回归家庭的方式考验他;在他得到职位时,又用别人的贿赂和婢女的秋波试探他的为人;而一场天魔之劫,则让她彻底地将自己的身体,附在了他的身上。但她也同时了解这个男人对于红尘的眷恋,所以只在夜晚与王生相见,又让小妾代替自己为他生下五男二女。在婢女春燕与王生私通生下一个孩子后,她并没有任何恨意,只是笑说:婢子勿复尔!业多,则割爱难矣。

  这句话,其实也是她说给自己听的。与王生相爱的三十年里,她不曾为他留下一个孩子,所以可以在某一天厌倦了这尘世之时,能够带上婢女春燕,毫无牵挂地离去。而且,不再归来。

  遇到锦瑟的王生,真是三生有幸。而遇到王生的锦瑟呢,大约,也尽享过一段快乐的时光吧。只是她作为仙姬,还是比王生能够早早地割掉对这尘世的欲望与不舍。独留这男人在世间活至八十岁,享尽一切繁华后,方才离去。

  至于王生离去之后,是否又回到锦瑟身边,并不重要。聚散离合,他历经阴世一回,当早已看穿。

第二卷下:缘来不喜

  第22章 聂小倩: 愿执箕帚,以报高义

  聂小倩爱上宁采臣,说不上究竟是因其人高洁,没有色心,还是因其助她远离妖孽,可以安葬尸骨。她每每都主动请愿,愿执箕帚,以报高义,却总是被那寡淡无欲的宁采臣,给当场硬生生拒绝了去。但细究起来,宁采臣其实有文人惯常的虚伪,聂小倩所爱,实在是心中被完美化了的那个男人。

  真正胸襟坦荡开阔之君子,当也同时内敛深沉吧。但宁采臣不,对于自己的忠贞,非常高调,每每见人,便要申明:生平无二色。彼时宁采臣功不成、名不就,也就在情感上,可以拿出炫耀示人。他的妻子,那时久卧病榻,他处处提及只爱此女一人,很有安慰病妻且在人前作秀的嫌疑。所以其实宁采臣热爱声名,远胜过怜惜女人,否则,不会在“娇艳尤绝”连女子都抵挡不住其摄魂美貌的聂小倩面前,正人君子到几乎像是失了性欲之人。

  聂小倩初次试探诱惑宁采臣,他便是一副正襟危坐不近女色的柳下惠尊容,畏惧人言,讲究廉耻,为了护佑道义,叱骂聂小倩速速离去,否则必当众揭发她的丑行。聂小倩复又扔一锭黄金到他的被褥之上,这人也捡起“啪”一下扔到门外去,不理这不义之财。这样一脸正气,直让阅人无数的聂小倩认定是铁石心肠。

  不过这样的冷硬无情,倒是救了宁采臣一命。被妖魔挟持用财色勾引男人的聂小倩以实相告,宁采臣怕死至极,忘了昨日那般冷漠,转而求聂小倩相救。聂小倩认定了宁采臣是那正人君子,义气干云,值得相托,所以便看他百般都是好,指点了明路,又哭泣托他救自己逃离苦海,将朽骨带回安葬。

  宁采臣爱惜生命,胜过女色,在之后的逃生中可见一斑。隔壁有奇术的陕西剑客燕生喜好安静,不想与宁采臣同宿,但宁采臣依然强行将自己被褥搬了过去。后见燕生藏剑威力无比,又央求其传授剑术给他,以求护佑自己,但却被燕生看出其将来是富贵中人,入不得此道而婉言拒绝。

  死里逃生后的宁采臣,没有忘了昔日诺言,为聂小倩迁移坟墓。不过为了遮人耳目,还是在燕生面前撒了谎,将聂小倩称之为自己的妹妹,而不是情人。宁采臣究竟有没有真的爱上过聂小倩,这是一个无法确证的事。他们初相识,他对她的美貌,毫不痴迷,甚至在心里因其夜半闯至男人卧室,要求共修燕好,而万般鄙薄。后来她救他一命,他将其尸骨移到家中附近,远离妖魔掌控,也算不得爱情,只不过是对她恩情的回报。即便是后来娶了她,也是被其日日服侍母亲操持家务所感动。因此宁采臣对聂小倩的情感,一直游离在外,他甚至从未对她说过一个爱字。

  不过以宁采臣对情感处处宣称“平生无二色”的谨慎原则,他对聂小倩即便是深爱,也着实不会坦诚表露。他将其葬在自家宅院旁边,并吐露说这样可以听到她的歌哭,不再让其受恶鬼的欺凌。等到聂小倩现形要跟他回家拜谢父母之时,他眼中的聂小倩,则是“肌映流霞,足翘细笋,娇艳尤绝”。这样的审视,终于带上了一点男性的窥探与爱怜,甚至在观察其尖尖小脚的时候,还带有一点意味深长的“性”趣。

  可是这个男人,终究还是胆小懦弱。凡事都听从于母亲,遵从于社会的法则,不会逾越半步。尽管聂小倩主动提出为报恩愿意委身于宁采臣,其母还是惧怕其女鬼的身份,担心这样唯一的儿子断了香火,婉然拒绝。而宁采臣自始至终,都在母亲面前保持沉默,未曾替聂小倩说一句公道话。是聂小倩自己要求以兄妹的身份,留下为其“依高堂,奉晨昏”,这才被宁母同意留了下来。忙碌完一日,宁母未曾给聂小倩准备被褥,明显是赶她回到冰冷的坟墓里去。而宁采臣,与聂小倩对坐一室,寂然无语,明明知道其诵读《楞严经》让他指点,只是一个借口,不过是为了与他待的时间更长一些,或者给他足够的时间和勇气,将她留下来共宿。但是宁采臣却在过了二更,聂小倩都没有“言去”的时候,着了急,催促她快快离开。甚至在聂小倩直接向他袒露内心惶恐,说“异域孤魂,殊怯荒墓”时,他也未曾怜惜,反而愈加地强调声名和清白的重要,说一则房中无其他床寝,二则兄妹之间应该保持距离,以免引来人的非议。这样的宁采臣,几乎有些惹人厌恶了。看到聂小倩一步一回头哭泣着离去,他依然是心肠冷硬,怕母亲嗔怒,而狠心让她回了孤坟,而且,此后日日如是。

  是聂小倩依靠自己的聪慧和贤惠,赢得了宁采臣母子的欢心,并在嫁娶这件事上毛遂自荐,坦陈自己既无害人之心,也不会妨碍宁采臣延续香火,而且早就算准了,宁采臣会有三个儿子,是命定了的。在劝说母亲的过程中,宁采臣依然是没有出一丝的力气,只做了看客,等待母亲的裁决。倒是在母亲同意之后,宁采臣大喜,急急地宴请亲朋。为了给自己增添颜面,又让聂小倩华妆而出,让所有人都为其惊人的美貌而震惊,并将其认定为下凡的仙女而不是女鬼。

  聂小倩真是给宁采臣整足了颜面,让爱惜声名的他,过了母亲的关,又得到亲朋的信任,之后连追逐而至的妖孽也给铲除。可是宁采臣在得到美人之后,又做了什么呢?这个中了进士功成名就的男人,在聂小倩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后,还不满足,将昔日信誓旦旦的“平生无二色”给忘得一干二净,很快地便又纳了妾,得到两个新的儿子,成为世上香火旺盛又“妻妾成群”的最幸福的那个男人。

  可是如此言行不一的虚伪男人,其实是不值得如聂小倩这样的女子,深爱一生的。

  第23章 湘裙: 不嫁田家牧牛子

  湘裙这个女鬼,在聊斋里应该算是一个任性而为的烈女子。放到女人迂回曲折去钓金龟婿的今日,她见到所爱男人便主动示爱的果敢与大胆,也颇让人钦佩。而不惧阳间气盛,陪爱人相伴一程,哪怕被人怒骂也终无悔意的执著,亦是让人仰慕。

  可惜她喜欢的这个男人晏仲,算不得上品。初始娶妻,不过是为了给死去的兄长生一孩子,算是续上本族香火,而且,还要所娶女子一定将前妻所生孩子视为己出。而后来将美艳湘裙娶为妻后,又动了色心,与另一女鬼纠缠不止,生生断了性命,还要连累湘裙被兄长唾骂。

  不过湘裙对晏仲之爱,一心一意到完全忽略了他的缺陷,只当他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之男子,因而在阴间初次见到他时,便于门外偷听他与兄长对话。得知兄长提及要将她许配给东村田家时,她在窗下当即抗议说:我不嫁田家牧牛子。虽然只是小声自言自语,但是言语中可以想象出她脸上的坚决和少女的羞涩。这个“意致温婉”的女子,想来早已对误闯入坟墓来的晏仲动了真心,否则不会祛除小女儿的矜持和娇羞,伏在门外窥听。

  对于男人,湘裙当是一个可心的女子,懂得男人的心思,知道初春的夜晚,天气寒冷,如有暖酒可筛,当是一件乐事,于是特派兄长的孩子将杯羹斗酒放到晏仲床头,还细心地将一盆火放置床下取暖。对于兄长的孩子,又能视为己出,诚心呵护。这样的女子,怎么能让一个孤独在外的单身男人安睡?辗转反侧,想的全是她的一颦一笑,那酒喝进了肚中,在冷斋中也能发了酵,酿出来的都是芬芳,因此明知是鬼,依然坚持娶湘裙为妻。这个大胆偷听的女子,再一次主动示爱,早在兄嫂测试其能否在阳间为人妻之前,便拿针刺了自己手腕。想象中,她在针刺手腕之时,定是心内惶恐不安,怕一旦不能出血,无法与晏仲阳间相爱,一见钟情,也不过是一见“终”情,无法再遇。

  因此女子爱上一个人,可以不惧任何疼痛,甚至是男人情变,但却极怕外人的阻拦。这样的直白表露,遭来姐姐一场欲要私奔的羞辱,羞愧气愤之下,湘裙用最强烈的寻死的方式,表达了自己对于此种辱骂的反抗。而她所爱的男人是多么怯懦,只惭愧给兄嫂带来烦恼,全然没有考虑湘裙欲为其自杀的境地下,他本应出手相救,或者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带她私奔。如果这样,湘裙之死,也算值得。但他在湘裙为之不吝生命的时候,却悄然选择了逃避,带了兄嫂的孩子,回到阳间,并答应为了不损孩子的阳寿,此后不再归来。女子湘裙为了爱情,可以不顾姐姐的拦阻,而男人晏仲,却在这一场飞蛾扑火的情爱中,借口抚养兄嫂之子,抽身而退,毫不迟疑。

  如果不是兄嫂认定自家小叔一表人才,湘裙嫁之,已属高攀,怕湘裙再也无缘与晏仲相见。此时,湘裙为了爱情,将自己放至最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怯生生站在兄嫂身后,满心欢喜,却又不好表露,因此便快速卸妆下厨,用不绝于耳的刀落砧板声,来传达花朵一样饱满的欣喜。

  想来男人对女色的贪恋,当是骨子里就带来的,所以两人不过是刚刚成为夫妻,晏仲便嘻笑问湘裙,阴间是否有貌美佳人。湘裙之所以思虑良久,应是心内忧伤。对于晏仲,她爱之深切,但又恨其如此爱慕美色。可终归是不想欺瞒所爱之人,所以原本可以以一句“没有”结束这场戏谈的她,还是引出了美艳邻女葳灵仙。不过在对葳灵仙的描述之中,湘裙作为女子,心内浓郁的嫉妒还是表露无疑。她认为葳灵仙的美,不过是擅于修饰打扮而已,而且天性轻浮放荡,容易给人招致麻烦。

  这样的劝阻,在男人听来,不过是女子的一股醋意,他在枕旁听后,那劝阻即刻便化作一股轻烟散去。这男人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葳灵仙的美貌,而且在他的想象里,这葳灵仙,一定是比湘裙的描述,还要艳上几分的,所以他才会“急欲一见”,并在湘裙拒绝之后,还“强之再四”。湘裙心内矛盾,此时根本入不了晏仲的眼,他心里有得一场艳遇般的隐秘喜乐,假若湘裙同意,答应将葳灵仙纳为小妾,那他应该不会说一个“不”字。

  男人的情欲一起,真是要了命般。所以从始至终,晏仲对于湘裙,在爱上总是少了一分,他之所以对她生出依恋,所有缘起,都是为了能把兄嫂之子抚养成人。不过是一个妓女般放荡的女鬼,酒后略略撩拨,便让他完全弃掉湘裙昔日劝告,并当其面跟女鬼进入房间厮混。鬼迷心窍,说的便是晏仲这样的男人吧。但假若他的心窍里有另外一个女人,而且紧贴心房,连空隙也不留下,那么纵是女鬼再如何引诱,怕也是进不去的。恰恰他的心里,盛一个湘裙不够,还需要别的女子来坐,所以才让女鬼有机可乘,并差一点,就要了卿卿性命。

  女子即便是在今日社会,也常常背上勾引之名。当下“小三”,动不动就被“正室”斥为“狐狸精”,但是细细思虑,哪是女子之错?男人们假若防线坚固,“小三”们怎会轻而易举就攻破了那道婚姻的马其诺防线?所以晏仲兄嫂在将其救下之后,初始责打葳灵仙,后又怒喝其母纵容,这样依然不能解恨,又怒骂湘裙,认定是其促死了晏仲。待转身看到自家小儿,在阳世已经康健成人,这才稍稍气消。如此怪罪,实在是男人狂傲至极,而女人本身,敢为爱情而死,却又在男人似是而非的理论面前,怯了下去。

  湘裙一直陪伴晏仲,到80岁终老,为了其兄嫂之子,一生都未生养。她知道阳寿将尽,盛装上床,悄然离世。而那个一生为兄嫂之子而过的男人,却连悲哀也无。或许,他也知半年后将离尘世;或许,他对湘裙,原本,就没有对兄嫂之子一般,爱得深切。就连讲述这段故事的蒲松龄,在结尾,对于湘裙对晏仲的一生奉献,也只字未提。

  在聊斋中,这不过是一个因为代为抚养兄嫂之子,而被记录下来的女子。她的爱恨,无足轻重。

  第24章 凤仙: 丈夫不能为床头人吐气耶

  凤仙虽是美狐,但却丝毫没有狐仙的自由天性和豁达心胸,倒是更像人间一个迷恋凡俗日子的小女子,所有的悲欢喜乐,都建立在丈夫的功成名就之上。夫贵妇荣,夫若不贵,当然为妻的凤仙,也不快乐。所以凤仙幸好遇到了一个热爱美人也热衷功名的男人。倘若是天生的浪漫诗人,对功名利禄鄙夷不屑,凤仙在功利又势利的父亲那里受的那些委屈,怕是永远没有翻案的机会。而她的虚荣,也无法在众姐妹面前,得以炫耀和满足。

  平乐人刘赤水几乎是白白捡来了美人凤仙。未遇凤仙之前,刘生是天生颖秀却不思进取的男人,而且还喜好修饰,“衾榻皆精美”,类似于时下热爱面子工程的时髦小混混。这一喜好也为他招来了凤仙。若不是凤仙的姐姐八仙与胡郎眷恋刘生的精致床榻,卧眠于此并被刘生发现,匆忙中落下了让刘生爱悦的系有针囊的紫纨裤一件,八仙也不会将自己最美的三妹推销给刘生,以换取能遮衣蔽体的紫纨裤。不过,或许八仙也在用酒水和金钱皆换不来紫纨裤时刘生的坚决里,看中了他的品性,所以才为三妹凤仙做媒,将其在醉酒时抬到了刘生的床榻上。

  不过两个人也算是一见钟情,身体上可以欢爱,精神上也能共通,否则,凤仙是不会一边在心里恨八仙用一条紫纨裤便“卖”掉了自己,一边却在感觉刘生的身体有凉意时,还用双关调笑他说:今夕何夕,见此凉人!刘生算是聪明,很快明白凤仙的文字游戏,巧妙回答她:子兮子兮,如此凉人何!一个体温上的“凉”,借用到人心上的“良”,从身体到精神,都能够彼此懂得,也算是息息相通的一对“良人”。

  但姐姐八仙用一条裤子给凤仙的调侃,虽然让她得到了男人刘生,但却也自此记了仇,觉得玷污了自己的声名,也让自己的身价,等同于一条廉价的裤子。或者,换一种说法,是刘生也价格低廉,否则,不会如此轻易地就得到了凤仙。

  女人间的这种小心眼,争斗起来比男人间的刀光剑影还要厉害,简直是刀刀见血。凤仙很快偷了八仙的一枚金钏,但并不过瘾,又藏了她一双“工巧殊绝”的绣鞋,而且,这次特意叮嘱刘生,要“暴扬之”。一个女子的闺中之物,而且是与身体密切接触的绣花鞋,在那时女人的心中,几乎等同于贞洁。所以这双被许多男人看过的鞋子,在凤仙的眼里,就差不多是八仙的身体被男人们一一检阅亵渎过一样了。

  这样的行为,遭来的是八仙比之更甚的报复。作为长女的八仙,很快决定全家搬迁远走,断绝凤仙与刘生的情缘。这一招真是狠到极致。假若凤仙还了八仙的绣鞋,便会被八仙耻笑;而私自留下呢,又“恐长舌妇造黑白也”。况且,八仙的胡郎,是比刘生强大的好男人,凤仙一家老小,全仰仗了他才得以存活。所以有这样强势的“后台”,八仙在对凤仙的爱情上,也有着长辈般的蛮横与无理。

  这一离去便是两年未见。好在两人缘分未了,刘生在途中偶遇去拜见岳父大人的胡郎,一同前往,终于再次见到了凤仙。只是这一次相见,因为有八仙的丈夫胡郎和二妹水仙的丈夫丁郎,而成了一场炫富斗才的比拼大会。凤仙借父亲和两个皆比刘生强势的姐夫的眼睛,窥到了刘生的落魄和卑微,也因此映出自己身份的低下。不过是一盘从柬埔寨运来的水果,却被嫌贫爱富的父亲拿来先敬献了富有的丁郎。这一偏心的举止,八仙没有吃醋,虚荣的凤仙却记在了心里,而且当场质问父亲:婿岂以贫富为爱憎耶?让父亲下不来台还不够,又“声泪俱下”地唱了一首元代王实甫的折子戏《破窑记》,将其中看中了贫寒书生的富家女刘月娥,比作自己。这出戏可谓唱得意味深长,既讽刺了父亲、丁郎和八仙等一干世俗人,还暗示警醒刘生,要像戏中的男人吕蒙正一样,为住在破窑里陪自己吃苦的女人发奋读书,取得功名,衣锦还乡。

  到这里,凤仙便成了一本督促丈夫博取功名的励志书。所有的眼泪与欢笑,都是来自于丈夫。一句“君一丈夫,不能为床头人吐气耶?”包含了她所有的虚荣,几乎可以看得到她脸上的急切和抱怨。而所送的一面可以看得到她背影或者正面容颜的镜子,简直是诡异的魔镜,照见了男人刘生的光明大道,也照出了女人凤仙的复仇心切。

  还好刘生与凤仙是同道中人。一个希冀夫贵妇荣,一个愿以己贵取悦佳人。所以两人一拍即合,凤仙愿像《破窑记》里的女子刘月娥,“伏处岩穴,聊与君分苦耳”;而刘生也愿意通过“谢客下帷”一心苦读,来换得镜子里凤仙的正面笑脸,而不是看他游玩废学而“惨然若涕”,或者“背立其中”。刘生苦读的结局当然是欢喜团圆,一举成名不只是天下知,还明媒正娶了凤仙。尽管这种明媒正娶,是凤仙又一个虚荣的小计谋,将自己假扮成郡主女儿,既不让人怀疑狐女的身份,又无形中提高了自己的地位。

  在凤仙心里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不忘在刘生衣锦还乡后,以一场豪华的盛宴,挽回在父亲和两个姐姐面前丢失掉的颜面。想来凤仙为这一次姐妹相见,准备了很久,而且用心良苦。甚至这样一场“假贵家广宅”来办的“舆马缤纷,填溢阶巷”的宴席,不是为庆祝刘生的一举成名,而完全是为了拭去自己脸上被人指点过的尘埃。八仙的“掌柜男人”胡郎,水仙的富商男人丁郎,他们在刘生的显赫前程和官位面前,终于有了让凤仙不屑一顾的平庸与晦暗。

  不过即便是心中已经看轻,嘴上依然有小女子不肯饶人的刻薄与尖酸。八仙讨要被凤仙偷拿去的金钏和绣鞋,调笑她说:婢子今贵,不怨冰人矣。钏履犹存否?若是换做一般女子,大约会在翻身做了主人后,对昔日的小气生出羞愧,但凤仙不,依旧讽刺八仙一句:履则犹是也,而被千人看破矣。这句话真是狠毒,大约会让八仙生出自己也如同那双绣鞋一般,被千人的视线践踏过的羞辱。但姐姐毕竟是姐姐,有比凤仙远为宽广的胸怀,不仅对这样孩子气的记仇一笑置之,而且还作诗祝贺她荣升“贵人”。

  这一场姐妹间的争斗,以一条八仙遗落在刘生床榻上的纨裤始,又以一双被投到火中烧掉的八仙的绣鞋终。凤仙爱刘生一场,究竟有多大的比例是为了爱情呢?怕是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但好在她成了正室夫人,所以即便是刘生后来官至六部郎中,又纳妾生下二子,也夺不去她在整个家族及家庭中的虚荣高位。

  因此凤仙虽胚子为狐,却有着一颗被俗世侵蚀损坏了的心。而且,无可救药。

  第25章 白秋练: 为郎憔悴却羞郎

  少女白秋练的思春,思得真是缠绵悱恻,火辣大胆,几乎到了要逼婚的地步。这位洞庭湖白豚精所生的女子,要比她爱慕的书生慕蟾宫聪慧又有心智得多。慕生充其量只是一个爱吟诗弄词的书生,被父亲慕小寰强迫退学去做生意,但一颗心始终只在风花雪月的诗词之上。但怀了春的白秋练,却独独爱上了他执卷哦诗的痴态,船外窃听不够,还到了为他绝食不眠的地步。

  爱情可以杀人,这话在白秋练对慕生的暗恋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偷听不得,便“绝眠餐”,还让母亲亲自做媒,逼迫慕生缔结婚约。不得之下,便使出法术,阻止慕家父子商船前行。而爱情同样可以使人起死回生,不过是几首诗词自慕生口中吟出,少女白秋练便痊愈。一句“为郎憔悴却羞郎”,可以窥见她心中所有的秘密:明明已经情到深处,想要直白地坦露对慕生的爱恋,真的见了他,却又羞涩不能言语。

  但她的羞涩,很快便被连慕生之父都不得不佩服的经营智慧所掩盖。如果放在今日,白秋练应该是一个可以在商场上与男人们一博高下的干练白领。不过她对货品市价的准确预测,以及此后给慕家带来的巨万家财,唯一目的,只是要讨得慕生父亲的欢心。换句话说,白秋练的所有好,凸显的都是一个未过门的女子,对未来公婆的示好。

  慕生的父亲,是个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又万事以利为上的商人,对于秋练,他的不喜与鄙薄,溢于言表。初始听到慕生谈起逼婚一事,他心中对白秋练的少女怀春甚是鄙视,而对慕生隐隐的期盼,也一笑置之,不予理睬。及至慕生与秋练相见且“要誓良坚”后,他又怀疑是慕生召了风流妓女,是到细审财物,并无亏损,才停止怒骂。等到慕生回归故里,因思念秋练成疾,对其父说无药可治,唯有秋练,慕父又动了怒。但终归是害怕儿子病入膏肓,只好重新返回楚地,希望秋练能够医治好慕生的疾病。慕父依然忘不了审度秋练家族背景,得知其只是漂泊不定的水上人家,不是大户,又或因为自年少时便在洞庭湖上“把柁櫂歌”,并不贞洁,心内便重新生了轻视,也不管秋练与慕生如何两情相悦,一首歌罢便病去身愈,直接劝诫慕生不要结交如此不贞女子。

  秋练的预知能力,很是非凡,可以从李益《江南曲》中“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一句,预测到慕父将至,两人此后的见面,也会因为慕父,招致阻碍。而她对于人情世故的体察,更是透彻,明晓“天下事,愈急则愈远,愈迎则愈拒。当使意自转,反相求”。更清楚商人重义轻离别,若想长相守,便要从这“利”的症结上,首先攻破慕父对自己的偏见。想象中,秋练说“再来时,君十八,妾十七,相欢有日,何忧为!”时面容里的自信与从容,当让文弱的慕生惭愧。对未来爱情及命运的把握,一个男人,却比不过一个女子,几乎是每一个关键处,都是秋练在掌舵撑船。排除掉她作为白豚精的身份,这种对人生丝毫不惧的掌控能力,是要让男人们也钦佩几分的。

  秋练嫁与商贾之子,“利”便成了她用来护佑自己的一个法宝。在这一点上,秋练几乎是无师自通,天生的一副经济头脑。为了获得慕父的认可,她所出的第一招,便是用对物价升降的准确判断,使得慕父“服秋练之神”。而在两人成婚后,秋练又将会得到高息的货物,记录下来,交给慕父去置,这一次,依然是成功而返。秋练所得到的,也不只是慕父的信任,还有每次南行,都会为她专门捎来的数坛维持生命的洞庭湖水。

  三四年后,秋练母亲被人捕获,初始秋练说一直有放生的愿望,嘱托慕生赎下放之湖中。而得知捕鱼者索价高昂之后,秋练即刻再次拿了利来强迫慕生救回母亲。她知道自己在慕生家中的地位和价值,自从嫁入慕家,所带来的商业利润,不下巨万,而假若区区赎金慕家都不舍付出,那么她唯有选择投湖自尽,让慕家损失远远超过赎金的无价之宝。慕生害了怕,但不知他究竟是害怕秋练的以死相逼,还是害怕失去秋练,再或被秋练为一只白鳍豚而大动干戈觉得不可思议。但他终于还是偷了钱救出了这只白豚,而秋练也在这时,才道出他所救的便是自己的母亲,为了让自己免于成为龙王嫔妃才罹此难。当秋练再次让慕生恳求真君为母免罚时,这个胆小的慕生,又是大惊,忧虑不能够见到真君。秋练依然是用了利来“威胁”,说如果慕生憎恶她不是人类,不想相助,那么她自会将孩子留给慕生,而自己则去做龙宫嫔妃,因为“龙宫之奉”,一定是百倍于慕家。慕生当然知道其中利害,再一次乖乖就范,帮助秋练母亲免了龙王的惩罚。

  秋练处处以利来威逼或者强迫慕生为其做事,让人总不免怀疑,她对金钱,是要比爱情还要看重的。当初那个“为郎憔悴却羞郎”的娇弱少女,一转身就如此咄咄逼人、强大无比,上欺瞒慕父,下威胁慕生,甚至为了自己母亲,连孩子都可以弃之不顾。如果没有最后她因缺少湖水暂时死去,特意叮嘱慕生,吟诗来保存她的身体不朽,或许秋练在聊斋中,不过是个与慕父一样,万事以利为上的精明女子。而当她躺在慕生怀中,日夜喘息,生命垂危时,却依然不忘他们相识的最初,她曾为他相思成疾,是他吟诵的诗词,赐予她生命的甘霖。

  这样的不忘,成全了这个聪慧女子的爱情。她与慕生,迁回楚地之后,当是相伴到老,再无劫难。

  第26章 绛雪: 妾与君交,以情不以淫

  女人如都能像绛雪,在蓝颜知己面前,不管对方如何诱惑,与之交往,始终以情不以淫,那么这世界上,怕也会少一些恩怨情仇,多一些男女间的真纯情谊。而女人们之间,亦会如香玉和绛雪,相亲相爱到可以共死,在将自己所爱的男人交给对方照顾后,毫无忧虑,更无醋意。女子间的真情,怕是没有如此通透清明之例了。

  男人看女人的视线里,自古以来便是色在前,情在后。当初胶州黄生在崂山下的清宫居所里读书,看到香玉与绛雪的第一眼,便是“艳丽双绝”的蠢蠢欲动。对香玉动了真情之后,还不忘几次让香玉邀请绛雪同至。一看便知,是得陇望蜀的贪色男人。假若黄生遇到的不是花妖绛雪,而是别的狐妖女鬼,或许早已二女侍一夫,共享尘世男欢女爱了。可惜,偏偏是“性殊落落”、孤高不凡的耐冬,花朵红似火焰,内心却始终理智而且静寂,任那黄生如何吟诗弄词,她心内只当他是可以精神沟通的蓝颜知己,想要身体欢爱,除非他有三头六臂,或者,他与香玉从未相识。

  真正算起来是绛雪比香玉先看到了黄生。她其实有很敏锐的感知能力,还未走近,便觉察到有人躲在树后窥视,并在黄生暴起狂追之时,拉起香玉及时逃离。香玉较之于绛雪,属于痴情热烈的女子,所以她才先于绛雪,主动大胆地与黄生痴缠在一起,而不是像绛雪,性情淡定沉静,对于这个突然而至的黄生,并没有香玉一样的热烈与痴爱,不管黄生如何地惦念着她、热切期待她的出现,始终不肯出来与他谈笑。

  是到牡丹花妖香玉被即墨蓝氏连根拔起,移植到自己家中,并在数日后枯萎死去,黄生作诗五十首,日日泪洒香玉,这才引来了同样悲恸哭泣的绛雪。这次黄生拉住她的袖子,泪眼相望,绛雪没有再躲,而是跟随黄生进入他的房间,并道出当初之所以不想与黄生相谈,是内心认定书生大多薄情寡义,不会珍惜情谊,直到黄生写诗哭诉纪念香玉,她才窥到了他的一片赤诚之心。但她依然是在心内严格划清界限的,清晰无误地告诉黄生:妾与君交,以情不以淫,若昼夜狎昵,则妾所不能矣。这样的决绝,让黄生不悦,直到他拿了怀念香玉的理由,才让绛雪留下来过了一夜。

  这一夜他们两人之间究竟有没有发生身体上的接触,作者并没有交代,但据下文推测,应该是黄生心中浮想联翩,而绛雪却独独只与其谈论诗词歌赋,或者怀念昔日香玉种种。因为之后数日她都不曾再来,空留黄生一人怀念。但也有可能,绛雪是在极力克制自己心中的情感,她可以与他没有身体上的缠绵,但是精神上的吸引究竟算不算得上一种爱情,所谓柏拉图之恋,比之于性欲之爱,孰深孰浅,并不是一件可以准确定义的事。蓝颜红颜之间,固然没有欲,但那情,自古以来,却也同样让人铭心刻骨。

  男人显然是情欲大于情爱的。所以第二次绛雪再来,他便要与之亲昵,但却被理智的绛雪,以一句“相见之欢,何必在此”给止住了。这一次之后,黄生便再也没有对绛雪有过非分之想,只与其“宴饮唱酬”,打发寂寞无聊时光。尽管黄生自己定义香玉与绛雪,说“香玉吾爱妻,绛雪吾良友也”。但是他对于绛雪,始终怀了一抹男女间的暧昧的情愫。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他将绛雪当成了香玉的替代品,几次问她是院中哪一株牡丹,以便他早做准备,将其移植到自己家去,免得像香玉一样被恶人夺去,贻恨百年。而绛雪则要么淡定相告:妻尚不能终从,况友乎;要么只掩口微笑,不发一言。

  若不是有道士要建房屋,想要砍掉旁边一株耐冬,怕是黄生依然认定绛雪是与香玉一样的一株牡丹。黄生为其消解了这场厄运,绛雪本应感激,或者按照常理推断,将身体交付于他,也情有可原。假若花神没有感动于黄生为香玉的一片真情,不使香玉有重新复生的机会,那么接下来的发展,或许就是绛雪与黄生的一段浪漫情爱。可是偏偏,香玉死而复生,像第三者一样,突然插了进来。

  在得知香玉消息之前,黄生几乎是打算要追求绛雪的,他先对其表内心痴情:仆为卿来,勿长使人孤寂。而后不过是两日不见,便抱了院中的耐冬树,摇动抚摩,频频呼唤。等绛雪终于忍不了他拿火来炙烤,现身出来时,他还笑着将她拥住。只是“坐未定”,香玉便“盈盈而入”。

  对于香玉以花鬼的虚幻形象突然出现,黄生的反应,是“泣下流离,急起把握”。而绛雪则似甩掉一个包袱般,笑曰:妹来大好!我被汝家男子纠缠死矣。说完便知趣离去。香玉真是大度,自己暂为鬼,没有人身,所以“助纣为虐”,帮助黄生使计谋让绛雪现形,而且还要恳请她“陪侍郎君”,并答应“一年后不相扰矣”。但想必香玉也是信任绛雪,知道不管黄生如何诱惑,他们之间,都不会有肌肤之亲。女人间能有这样一份信任,最根本的,还是这闺中密友值得信任,即绛雪本人所言“妾与君交,以情不以淫”。

  等到香玉终于将魂魄附到温暖之躯中的时候,绛雪又来笑曰:日日代人作妇,今幸退而为友。这句话绛雪说来,半真半假。代香玉作妇,只是精神,身体上她与黄生,不曾有过亲昵。可是,在她半夜时分,退出房门,留给黄生与香玉尽享鱼水之欢的时候,重新化身为耐冬的她,望着窗内那豆大的光亮,突然间熄了,寺庙中除了黄生与香玉此起彼伏的喘息,便再无声响,那些与黄生过往的亲密,真的那么快就忘了么?

  当然是不会忘的。后来黄生死去,在香玉左边,化为一株“高数尺”“但不花”的无名树木,陪伴两个花妖。只是数年之后,他被庙中弟子砍去,最先憔悴死去的,是白牡丹香玉,而绛雪,也紧随其后,悄然枯萎。

  蒲松龄说:一去而两殉之,即非坚贞,亦为情死矣。而一个男人,能有绛雪这样始终以情不以淫的纯洁的红颜知己,假若他心内还依然有不休情欲,那是断然不值得承受女子如此重的情谊相托的。

  能如绛雪一样,为蓝颜而死,这样的精神之恋,或许也只存在于虚构的花妖鬼魅之中。或者,这也只是男人的一场一厢情愿的意淫。

  第27章 恒娘: 丈夫之爱妾,非必其美也

  如果恒娘不是蒲松龄虚构出来的一个代言人,为男人的喜新厌旧作振振有词的解释与辩护,那么也应该是一个女人们闺房中的情感导师,或者当下报章的两性专栏作家,再或专门传授怨妇降夫秘诀的心理医生。她不仅自己风骚妩媚,并被有美妾的男人万般宠爱,还用无比先锋的姿态,影响并引领身边的弃妇们,以她从实践中总结出的与小三夺夫之秘诀,展开一场声色俱佳的弃妇倒戈大战。

  即便是放到当下,恒娘也绝对是一个让男人们痴恋、让女人们仰慕的女子,尽管她已年过三十,不再是让男人们神魂颠倒的二八年华,也算不上漂亮,不过是中人之姿,在如云美女中,她或许会被忽略。甚至她所教导的邻家男人洪大业的妻子朱氏,都因她的容颜不及自己,而心生悦爱,愿意毫无嫉妒地与之交往。但就是这样的一个素常女子,却成了丈夫口中的糖块,蜜甜,而且诱人,所以怕她化了,每晚睡觉都要像个孩子一样,在黑夜里睁着眼睛。而这一切,当然归功于她精彩绝伦的驭夫术。

  引出恒娘,用的是朱氏。朱氏是典型的怨妇,“姿致颇佳”,与丈夫洪大业原本也“两相爱悦”,却在他娶了小妾之后,因为那小妾的容貌远逊于自己,却得了他万般宠爱,而心有不平,于是与丈夫反目,又对小妾冷嘲热讽,终于让男人洪大业厌倦了她,虽不至于抛弃,但却打入了情感的冷宫。若不是遇到了恒娘,或许朱氏一生都倒不了戈,郁郁此生,还落个恶妇的坏声名。也极有可能,像当下的很多正室,被丈夫一怒之下休掉,将一手栽培的好男人,白白送给了那个不劳而获的小三。

  所以这一场妻妾之争,极具现实意义。而恒娘本人,也堪称聊斋中将男人看得最深入骨髓的狐女。恒娘与朱氏之间关于妻妾在男人心中地位高低的“沙龙座谈”,妙趣横生。朱氏一句“每欲易妻之名呼作妾”,道出男人那点左右摇摆的小心思。男人们嘴上常常说“爱妻”,心里面却是一直都“爱妾”的。而朱氏的烦恼在恒娘这里,则遭来一通嘲笑,奚落她:子则自疏,而尤男子乎?在恒娘看来,男人冷落了妻子,大部分原因,是做妻子的疏于经营,以为每日聒噪,便可以将丈夫的心从小三身边拉回,不想,却越发地远了。此种观点明显有些男权,将情感的疏离,全部归罪于女人。但细细品味恒娘之夺夫四部曲,倒也不乏实用有效之处。

  恒娘支给朱氏的第一招,可以称之为“力拒”法。即朱氏每日不仅善待小妾,让其与自己和丈夫同桌进餐,而且每晚还将丈夫强推入小妾的卧室,即便是丈夫每周来示好,也拒不接待。而且,其夫越是殷勤备至,她越是拒之更甚。

  这样一月之后,恒娘又给了朱氏第二招:“毁妆”法。此招指导下的朱氏,牺牲了色相,卸掉了华妆,洗去了胭脂,而且蓬头垢面,每日除了纺纱织线,不思其余,活脱脱将自己糟蹋成一个佣人般的黄脸婆。而朱氏之夫洪大业的反应,则是心生怜悯,让小妾为朱氏分担家务。但朱氏却严厉拒绝了这样的好意。

  然后便是第三招:“惊艳”法。赶在三月三踏春游园,朱氏在恒娘这位经纪人的精心包装之下,宛如临波仙子,只让洪大业在对岸遥遥一瞥,便在他的“凝睇”欢笑中,早早归去闭门就寝。洪大业当然迫不及待地丢了小妾,来叩朱氏之门,可惜,被朱氏连拒两次。第三天日头未落,洪大业便进了朱氏卧室,守株待兔。这一次当然如愿,而且犹如新婚之夜,无限欢爱。只是,这样的甜蜜,朱氏没有让它在第二日持续下去,而是约定此后每隔三日方可与她同眠。

  半月之后,恒娘这位导师,给朱氏发了“毕业证书”,并恭喜她说:从此可以擅专房矣。而且她还非常无私地将作为狐的独家秘笈,也即第四招——娇媚之功,传授给朱氏。“一媚可夺西施之宠”,这一句话,算是恒娘给予朱氏容颜的最高褒奖了。所以当朱氏习得了恒娘的眼波流转,无限媚态后,又听其教导,在隐秘的性爱上苦下功夫,投夫所好,且加倍地对小妾好。最终的结果,是洪大业视小妾愈发地丑,而且哪个地方都不顺眼,发展到最后,与小妾躺在一个床上,碰都不碰一下。

  风水轮流转,做妾的果然像当初为妻的朱氏,怨恨洪大业,并到处祥林嫂一样哭诉,让洪大业的厌倦,洪水一样,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最后,洪大业开始用鞭子打她,并因此让昔日备受宠爱的小妾,蓬头垢面,愈发地遭人厌弃。

  恒娘之术,至此结束。从小妾集万般宠爱于一身,到被男人洪大业无情毒打,一招一招,看似平淡,却带着一股毒辣逼仄之气,冲将而来。朱氏结业之际,恒娘也像一名合格的导师,将一招一式,附上精辟解析,给予朱氏最后醍醐灌顶般的点拨。

  在恒娘看来,“丈夫之爱妾,非必其美也”,而是因为妾在家外,不易得到。所以“力拒”招要解的就是男人舍近求远之癖好,将家常便饭,重新变成珍稀美味。而“毁容”后又让其“惊艳”,则是解男人“忽睹艳妆,则如新至”的喜新之死穴。犹如穷人吃了一块肉,回去再吃米饭,便食之无味一样,洪大业突然见到盛妆的朱氏,才瞬间醒悟,原来平素蓬头垢面的爱妻是如此美艳绝伦。而眉眼间暗涌的秋波,不过是为了祛除为妻所习惯的威严正派,将那做妾的风骚法术,偷学了来。

  彼故我新、彼易我难,“此即子易妻为妾之法也”。恒娘对辩证法的灵活运用,几乎算得上是一个打通了天地玄妙的哲学大师。千古不能解开的新旧更替的法则,如此轻而易举地,在几个月内,便让恒娘这位女狐给置换了位置。

  完成了妻妾更换使命的恒娘,当然要隐匿消失,但千百年以来,妻子与小三们的争斗,却始终未曾平息。假若世间每一个为妻的女子,都能习得恒娘的闺中秘诀,不知道这世间男女,又是怎样一番景象?

  第28章 莲香: 两世情好,不忍相离

  蒲松龄在《莲香》中要讲的故事,其实不是爱情,而是两个女子的情谊。这样来自一鬼一狐的生死不离的真情,假若放在当下,几乎会被人认为是同性情爱了。所以故事中的桑姓书生,实在是微不足道,而且仔细分析起来,还是个自私、花心、胆小又懦弱的不遭时下女子喜欢的文人。不知道为何就让一鬼一狐为之痴迷,还要转世投胎、千里迢迢地过来寻他。所以不免让人推测,两个女子千方百计地返回人间,未必就是为了寻找桑生,也许是想要继续前世姐妹情缘,甚至要掘开坟墓,让“白骨同穴”,方肯休止。

  女狐莲香与女鬼李姑娘在相互欣赏、彼此怜爱之前,是心存过芥蒂,并有过深深的嫉妒的。女人是善妒的情感动物,这样的嫉妒,又多半源自男人的朝三暮四。倘若这个桑生是个专一痴情的男人,在与莲香相爱之后,直接拒绝后来向其示爱的李姑娘,而不是听其说“慕君高雅,幸能垂盼”,便喜上眉梢,立刻握住其手,并求身体欢爱,那么莲香与李姑娘,也便不会因此吃醋、生忌、一遍遍询问桑生对方容颜,并好奇地自窗外偷窥彼此。偏偏她们同时爱上了这个“博爱”且说谎如同家常便饭的男人,所以才会因为深爱而被嫉妒的藤蔓缠绕,并由此生出层层疼痛。

  初始李姑娘以为莲香是个妓女,与“良家女”的她身份不同,所以便不与之计较,允许她在桑生面前来去。可是当她问及桑生,自己与莲香孰更美时,这个“好色”的男人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说二人都可称得上绝世美人,只不过莲香的肌肤比身为鬼魂的她更加温暖。十五六岁的李姑娘,以当下的眼光来看,其实还是个任性、单纯的小女孩,比起十日才来与桑生缠绵一次的莲香,对性与爱的克制与理性,显然不成熟得多,所以才不顾及自己是鬼,阴气太盛,甚至会害死了桑生,而日日与之痴缠。也因此她听到桑生这样的答复,便跟他翻了脸,认为桑生撒谎,莲香肯定是“月殿仙人,妾定不及”。并一定要在莲香来时,偷窥她。等到窥完,桑生问她莲香如何,她嘴上依然不饶人,说本来就猜测人间无此美妙佳人,原来是一只南山上的狐狸。

  桑生是个到死才肯相信女人善言的男人。他大约是对于两个女子因他而生出嫉妒,各自要求他与对方断掉关系,而心内骄傲自得。所以即便是莲香在第一次治好了他的病时,他只是假装断绝情缘,但依然私下约会李姑娘。在莲香质问他不顾性命约会女鬼是否想要寻死时,他还笑问她为何嫉妒之心如此强盛。这还罢了,这个自私的男人,竟为了探知她们究竟是人还是鬼狐的真相,而挑拨离间,让两个女子相互生恨,闹到有她没我的境地。

  搁在时下,这场三角恋接下来的情节,当是两个女子互相攻击、彼此揭短,并避开男人,用尽各种招数羞辱对方,将这场夺夫大战,打个你死我活。即便是其中一个主动退出,也不忘了敲诈男人一笔,捞回一点青春损失费,才会罢休。当然,也有可能,两人联手将这个脚踏两只船的花心男人,教训一通,而后弃他而去。

  但无论如何,两个女子都不会有蒲松龄笔下的情缘走势。这个可怜的男人,快要死了,才相信了莲香的话,并在莲香前来揶揄之时,痛哭流涕,求她一定救命。莲香使出小女人的狡猾,告诉他自己也无能为力,他只能等死,她来不过是为了证明之前自己不是出于嫉妒劝他罢了。这无用的书生,即刻嚎啕大哭,并让莲香将枕下为解相思而珍藏的李姑娘的绣鞋拿出毁掉。

  但莲香却没有桑生如此无情,搜到绣鞋,反复把玩欣赏。也就是到这里,两个女子才得以相见,彼此了解各自生平,祛除嫉妒,并生出同性间的温情与爱怜。但即便如此,女人的天性,还是让她们的言行举止里,少不了嫉妒。只不过,这样的嫉妒里,带着调侃的味道,失去了昔日哭哭啼啼、拂袖而去的认真。而且,这样的嫉妒,基本上来自于年长成熟的莲香,害了桑生的女鬼李姑娘,则只有恳求得到谅解的羞愧与不安。譬如莲香细究她之所以让桑生奄奄一息,是否因为他死了便可以与她九泉之下团聚;譬如李姑娘说自己没有办法医治桑生时,莲香笑说:恐郎强健,醋娘子要食杨梅也;譬如莲香在将采来的药给桑生服用之时,非要李姑娘口对口用唾液送服药物,看到李姑娘羞红了脸,低头看自己的鞋子,就揶揄她说:妹所得意惟履耳!又说:此平时熟技,今何吝焉?

  两个女子朋友般相聊时,桑生却躺在床上,自私地只知道斥责李姑娘,全然忘了当初是他先恋恋不舍她的容颜与身体;而想到自己即将死去,又失声痛哭。及至后来病愈,李姑娘自知不能再害他,躺在床上,被桑生相拥,都假装睡去不醒,最后还是不想心内如此痛苦,决定不再见他。她的决绝,不仅让桑生泣下,更让莲香道出心内怜爱:窈娜如此,妾见犹怜,何况男子。

  接下来便是李姑娘附身到一张姓人家死去的女儿燕儿身上,并与桑生结为夫妻。成为燕儿的李姑娘,又开始了小女子的嫉妒。揽镜自照时,发现已经不是昔日为鬼时的俊美容颜,便顿时大哭,说:当日形貌,颇堪自信,每见莲姊,犹增惭怍,今反若此,人也不如其鬼也!这段话反倒是让人觉得她有小女儿的娇憨可爱,并为接下来她因羞愧自己容颜不如莲香而绝食的举止,生出感慨。

  而莲香也没有停止嫉妒,只是她更有女子的宽容胸怀。在得知燕儿父母要求桑生入赘为婿,自己不能相随时,决定退出这场三个人的爱情。桑生听此又是一阵大哭,直到莲香答应跟他回家,再迎娶燕儿为妾时,才转忧为喜。

  故事讲到这里,似乎应该接近尾声,两个女子为了共同所爱的男人,一个心甘为妾,一个为之生子。按照我们惯常逻辑,如果没有例外,有美妻娇妾的桑生,将是所有男人羡慕的成功范本。偏偏,莲香产后暴病,弥留之际,没有给桑生留言,反而如爱人般,拉住燕儿的手臂,让她替自己照顾遗子,并安慰她说,不要哭泣,“子乐生,我乐死。如有缘,十年后可复得见。”

  如果是电影,镜头在此时会把桑生推到次要位置,甚至视而不见,将这场生离死别,只留给两个互相懂得这场深爱的女子。而及至莲香投胎为韦姓女,又在十四年后因家贫被母卖给桑生为妾,并得以与燕儿相遇时,镜头又会将这场相聚,留给两个“共话前生,悲喜交至”的女子。

  自此,这个有艳福的男人桑生,其实便只是两个女子相聚相守的一个媒介。所以燕儿才会要求他说:妾与莲姊,两世情好,不忍相离,宜令白骨同穴。而故事到此,也借桑生,为一狐一鬼的这两世情缘,画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三百年前的蒲松龄,大约早就知道,很多时候,可以为爱情生死的女人间的情谊,比之于男人的所谓痴情,其实远要动人得多。所以长及一万多字的《桑生传》,他才独独摘录了两个女子的这份生死情缘。

  第29章 娇娜: 创口已合,未忘痛耶

  这个叫娇娜的女子,蒲松龄并没有花费多少的笔墨。可是极简洁的描述,却让这个娇羞、可爱、慧黠又幽默风情的女子,犹如一朵在风里躲在荷叶后时隐时现的莲花,从众多狐妖中脱颖而出,成为让多少男人为之不寐不食的红颜知己。

  是的,这是一个没有性亦不言爱,却“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的红颜知己。男人们为此甚至可以不再流连那男欢女爱,并生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慨与忧伤。这样的娇娜,不是每一个女子都可以做到。而今的俗世,更多的是蓝颜红颜间的暧昧,精神之恋借助于虚拟强大的网络,逃不过那见面后萎败成一场身体艳遇的终途。能做得到日日相遇却不再言情,只下棋饮酒谈笑风生,没有狐妖的定力,怕是难成。

  相遇初始,圣人后裔孔雪笠落魄他乡,靠在寺庙抄录经文为生。大雪崩腾之日,他在一荒宅处,偶遇皇甫公子,被其相怜,成为师徒,并在此处安居半年之后,因一场大病,与公子小妹娇娜相识。这场大病以前,作者花费不少笔墨在孔生这羁旅之人的寂寞与孤单上。先是说他对皇甫公子自叹不曾遇上引荐其抵达明途之人;后又在酒酣气热之时,动了春心,久久注视一名为香奴的婢女,并望皇甫公子能为其介绍如此佳人为伴;及至半载后,在园中憋闷,又想外出游玩,却遇门扉紧闭。如此心境之下,遇到娇娜,心内不能不袭起大的波澜。

  孔生的这一场大病,差点要其性命。尽管如此疼痛,初见娇娜之“娇波流慧,细柳生姿”之容,竟是一时间忘了呻吟,且“精神为之一爽”。娇娜为其把脉诊视之时,孔生因这轻轻一握,心旌摇荡,觉其芳气犹如兰花。而在娇娜为其“伐皮削肉”的剧痛时刻,孔生竟是因其娇容而贪恋这种疼痛,希望能够长久一些,再长久一些,如此,才能多一些温情依傍时光。等到娇娜将其医治痊愈,孔生“跃起走谢”,并在此后“废卷痴坐,无复聊赖”。

  这样一场相思苦,终是被皇甫公子识破。他欲为孔生物色佳偶,可惜被其拒绝,并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娇娜在孔生心中地位,由此可以观之,已是到了无人可以替代的地步。即便是在见过公子姨女阿松之后,也只是因其美色与娇娜不相伯仲,才心内大悦,同意婚娶。

  之后孔生便与皇甫一家分离,又历经中了进士、委以官职、养育一子、被罢免职位等人生起伏,才又重新在郊野与皇甫一家相遇。只是这时物是人非,娇娜已嫁为人妇,待到见面,一切都只能藏在心中,所有前尘往事,全隐在看似素淡平静的话语之中。当初孔生大病之时,娇娜其实早已知晓他的心思,否则不会在帮孔生把脉之时,一语双关说他“心脉动矣”。因为她的到来,孔生的心与脉搏皆跳动加速,肌肤相触间,没有一个字,却是彼此早已入了心的。但两人再见,她只逗引着他的孩子,开玩笑说:姐姐乱了我们家的种了。在他感谢她的恩情之时,她又笑逗他说:姊夫贵矣,创口已合,未忘痛耶?

  这一句看似玩笑,而内心起伏的波澜,也只有他们两个人知晓。似乎娇娜在若无其事地提醒他,有没有忘了当初的那份伐皮削肉的疼痛,其实是想要问他,记不记得那时一见钟情的痴爱,与无法娶她时的怅然?尽管,他们都清楚,记得与不记得,此生他们都无法再做同床共枕的爱人。

  到这里,故事看似应该结束。他与她错过,再相遇,心内万千思念,只化作淡淡一笑,而后再次相忘于江湖,各自欢喜、各自悲伤。可是偏偏皇甫家族,生出劫难,作为人类的孔生方能相救。这次事端,不只是为了试探孔生对皇甫家族以及娇娜的情谊,亦是对一直不曾说过爱字的娇娜的试探。当孔生瞥见急雨狂风中,妖魔将娇娜从穴中攫走之时,当即不顾自己性命,跃起相救。娇娜被安全救下,而孔生却当场倒地身亡。

  也就是这时,试出了娇娜的真心,她当即大哭:孔郎为我而死,我何生矣!他们彼此,生时不能为夫妇,却可以为对方丢弃性命,这样的一份真情,其实已经不能用蓝颜红颜知己为之简单定义。此种感情里,没有当下流行的暧昧元素,也无纠缠不清的俗世恩怨,只是单纯的却又刻骨铭心般的彼此心灵的融入,深刻到任何外人,都不能浸入其中。

  所以娇娜将狐狸千年修炼才可得到的红丸,再次从体内吐出,并“以舌度红丸入,又接吻而呵之”。这样的一吻,在娇娜的心里,几乎等同献身于孔生。她是甘愿将自己的所有精气都通过这相触的双唇,传递给他的,哪怕,她为此有可能不再生还。

  但娇娜并不是一个背弃爱人的女子,她有情有义,所以才让男人们怜之爱之。在孔生建议皇甫全家跟随他归乡时,“满堂交赞,惟娇娜不乐”,因她正挂念自己丈夫,不肯离去。而在得知她的丈夫吴郎全门遭难时,她更是“顿足悲伤,泣不可止”。所以她对孔生的爱,不是缘于她不爱自己的丈夫,所以需要另寻安慰;亦不是想要夺别人所爱,而是一种不是爱人,也不是情人的知己的懂得。

  所以最后娇娜可以与孔生回归故里,共处一园,“棋酒谈宴,若一家然”。而蒲松龄也发出感慨: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而得此一红颜知己,则胜过世间所有“颠倒衣裳”的激情欢爱。

  第30章 颠当: 君背嫦娥,乌得颠当

  女狐颠当从出场到结束,时刻都有女仙嫦娥作比,也一直都位居嫦娥之下。她与嫦娥,一仆一主,一妾一妻,一欲一理,对比鲜明,真真是满足了男人宗子美对女人的所有幻想和欲望。

  颠当是个充满情欲的女子。嫦娥与宗子美相遇相识,要靠父辈的提亲,是需明媒正娶且聘礼昂贵的大家闺秀;而颠当则是小户人家的卑微女子,言谈间便与宗子美眉目传了情,而且在晚间逾墙示好,有青楼女子才会有的媚惑与挑逗。两人一仙一狐,因为同时爱上了一个男人,便自此暗暗地关注彼此,甚至这样的关注,胜过了对宗子美的爱恋,并带上了模糊的同性之爱的影子。

  宗子美对颠当的爱,总是在嫦娥之后,每每都是嫦娥处得不到了,才转而求其次,向颠当示好。他向嫦娥求婚,但终因付不起礼金,而无奈放弃,并开始追求“雅丽不减嫦娥”的颠当。在他要与颠当“约为嫁娶”之时,颠当其实早已算好了嫦娥会主动为宗子美“取黄金一铤付之”,所以就撒了谎,以兄长外出未归不能做主为由,延缓了与宗子美嫁娶的时间。嫦娥主动为宗子美解决金钱问题,而宗子美则在此时现出了男人的油滑,明明是想要“双美”陪伴,却做出一副忠贞不二的模样,一句“受金而为卿谋,是负人也;受金而不为卿谋,是负卿也”,其实可以窥出他内心这种翻腾不息的欲望。在接了钱之后,他又将这个难题推给了颠当。在颠当劝说他“专心嫦娥”时,他狡猾地低头“不语”,而在颠当表示“愿下之”做妾时,才对正中下怀的这个结局,喜悦纳之。

  只是,颠当虽然风骚妖媚,却不是一个低声下气甘居嫦娥之下的女子。在嫦娥入门之后,颠当便绝了迹。是嫦娥聪慧,明白她这是吃了醋,所以生出戏弄,假装回了娘家,并暗嘱宗子美偷偷解下她的紫荷囊来。这一小小的玩笑,却让颠当当场变了色,愤而呵斥宗子美:君与人一心,而与妾二!负心郎!请从此绝。她也果真说到做到,真的“影灭迹绝,莫可问讯”。

  如果嫦娥在俗世的期限没有穷尽,那么宗子美应该不会再想起颠当。嫦娥不仅让他“暴富”,而且还风情万种,善于谐谑,有飞燕之美、贵妃之媚,借宗子美的话说,是“吾得一美人,而千古之美人,皆在床闼矣”!而床闼外的颠当,活得是好是坏,不仅宗子美不会记起,就连嫦娥,怕也会因为嫉妒,而故意地将其忘记,并不在宗子美面前提及。可惜注定了是二女共侍一夫的结局。嫦娥因在人间期限已到,假借了被盗贼掳走的方式,离开了宗子美,宗子美苦等了三四年,没有等回嫦娥,却再次见到了颠当。

  颠当当然还在思念着宗子美,只是她人聪慧,用了小计谋先试探他的心。好在宗子美多情有义,丢了嫦娥,自然会怀念颠当,两个女子在他的心里,一左一右,总不至于都从他心里消失掉。所以在看到颠当假扮的可怜乞丐相时,他不仅流下了怜惜的眼泪,还发誓不管花费多少,都要将颠当赎出。由此可见,女人们从古至今,并未改变多少,大多数的女人如颠当一样,看似不爱金钱只要爱情,但很多时候,常常被男人这种不惜万金也要讨好美人的举止,打动了,并为其可以连自己的幸福都给忽略掉。

  颠当的反应,是在第二天便去掉晦暗,光鲜无比地出现在宗子美的面前,并因他这犹存的“绨袍之意”,而感激到再次出让了爱的位置——将嫦娥的行踪告知了宗子美。刚刚还对颠当依恋不舍要她一起回家的宗子美,听到嫦娥的消息即刻便掉头去寻,也不管颠当拒绝同归时所说的“多俗累,不能从”,究竟是因为知道了嫦娥的消息,还是嘴上假意推让内心则希望他能够坚持与她同归。

  宗子美冷落掉了颠当也罢,嫦娥对于颠当的一番苦心,也没有感激,而且还抱怨她:可恨颠当饶舌,乃教情欲缠人。但多嘴的是颠当,多爱的却是嫦娥,她自己情欲不休,无奈人间期限已至,所以被上天收了去,但未必不天天念着人间情欲的好。在她的心里,颠当就是后来者,是陪衬她的绿叶,是永远无法取代她的小妾,所以即便她不能够随宗子美回到人间去,颠当所得到的爱,也是因为她出让而来。一句“当为代致颠当”,便可以看出这份爱中,她始终占据的高处的位置。

  如果宗子美的“心房”是两室一厅,嫦娥应该占据了那间宽敞又可以看得到阳光的主卧,而颠当则有可能连另一室也占据不到,只能蜗居在客厅一角的沙发上,而且,这样的一角,或许也要看嫦娥这正室的脸色才能得以安居。因为嫦娥不答应跟其回家,宗子美便“大哭失声,不欲复活”,而且还很没有男人气地“解带自缢”。当然会被嫦娥救下,并因此再次虏获了美人芳心。不过嫦娥却将这样的波折又移恨到颠当头上,她没有因为宗子美的自杀之举而觉得心内深爱,却先恨了颠当,怨她说:颠当贱婢!害妾而杀郎君,我不能恕之也!

  只是嫦娥一面恨颠当,一面却又嫉妒她。在宗子美因为让嫦娥重新回到自己身边,而背着嫦娥去感谢颠当的时候,她又故意设计,让宗子美无法见到颠当而“愕叹而返”,并在见到宗子美后,嘲笑他说:君背嫦娥,乌得颠当?由此看来,嫦娥这一正室,远没有作为妾的颠当胸怀宽广。颠当处处为宗子美可以与嫦娥白头偕老而披荆斩棘,而嫦娥则处处抱怨责怪她。颠当再次见嫦娥,“仓皇伏榻下”,又“叩头,但求赊死”之举,便兑现了最初她对宗子美“愿下之”的承诺。而宗子美呢,也一切听从于正室嫦娥,即便是开玩笑,都与嫦娥阵线一致。颠当在一旁,看到他“笑不语”,有没有难过呢?那一个“目怒之”的表情里,究竟是娇嗔多一些,还是悲伤多一些,又有谁能窥得清?

  成了正室的嫦娥,不复昔日的谐谑,而颠当再一次替代了她,甚至包括性爱时的亲昵,她也要假扮了嫦娥的容颜,来取悦宗子美。只是这样的取悦,不仅仅是由于她爱宗子美,更因为她对嫦娥的崇拜仰慕中,又多了一丝同性间的怜爱,或者,可以说是暧昧。嫦娥在颠当的心里,不只是正室夫人,还是美貌的西施,她为此宁愿做那个效颦的东施,仿其美、诱其心,并因为过于风骚妖媚乱了家风,而遭来嫦娥的屡次惩罚。而颠当除了向宗子美倾诉她心内的爱与惧,又如何才能让突然正襟危坐起来的嫦娥明白呢?“妾于娘子一肢一体,无不亲爱;爱之极,不觉媚之甚。谓妾有异心,不惟不敢,亦不忍。”这样的倾诉,嫦娥终究还是没有能够懂得,她对颠当,只有妻对妾的威严、嫉妒与管束;而颠当于她,却是有与宗子美一样的深爱与依恋。

  颠当在嬉戏时无意中将一女婢摔死,那个想要敲诈的女婢之父,当然被嫦娥成功解决掉,只是此后,颠当也被善于治理家风的嫦娥给“解决”掉了那一抹媚态与风情。超脱后的颠当,“忽若梦醒,据地自投,欢喜欲舞”,而嫦娥在整治了家风后,也成功为宗子美生出一男一女,且儿女皆与世家成婚。

  这样的结局,真是团圆喜庆。宗子美妻妾皆遵守妇道,还儿女双全,凑成一个“好”字。只是,因为对宗子美和嫦娥的爱恋,而主动摈弃掉了自己万种风情和狐媚的颠当,却为何让人觉得悲伤?

  第31章 神女: 不念畴昔之义,而欲乘人之厄

  时下也有不少女子,像神女一样,曾经因为有一个男人,有权有势,可以帮助她,或者给她恩惠,便向他示好,不想这男人却像闽人米生,仗着女人有求于他,于是趁机想要揩油,占一把便宜。假若他能够得手,大约是女人们想要报恩,或者是经不住男人火辣的诱惑,但若像神女一样,报恩报到将自己全部贴了进去,也并不怎么多见。

  想来神女在迷恋“笙歌繁响”的米生无故闯入自己父亲的寿宴时,就已注意到他。只是那时神女在琉璃屏后为来客奏乐,而米生则好奇于寿筵声势,未曾关注过屏后所坐的女子。但神女一定是对米生入了心的,否则不会一年之后,在路上遇到遭了冤枉官司的米生,还能记得起他的面容,并在得知他困顿之时,从髻上摘一朵可换百金的珠花给他。而这米生,脱不了男人好色的本性,如此落魄之时,还不忘偷窥一下神女“绝代佳人”般的美貌;而且还很功利,不问名姓,先问门第,想必是希望在神女给予物质帮助之外,还能攀上权贵,帮助自己恢复昔日因官司而被除掉的声名荣耀。还好神女车行已远,来不及听他索要更多,否则看清了米生的功利面目,断不会有后面的故事。

  两人再见,又是一年。米生同样是为了获取功名而去应童子试。神女诧异他为何还没有恢复声名,米生便讨好般地摘下珠花,说:“不忍弃此,故犹童子也。”这样听来,似乎米生失去功名,全是为了珍惜神女所送的这朵珠花,而不是因为被官员“上下勒索甚苦”,更不是因为米生看到珠花“上缀明珠,非凡物也”,因此觉得其有收藏价值,而不愿轻易兑换成金。女人就是逃不过男人的甜言蜜语,这样一个“不忍”,连不会轻易对凡人动情的神女都“晕红上颊”,并再一次犯了天下女人们在情窦初开时都会犯的傻,拿来更多的钱,资助穷书生去考取功名。

  米生也果然是争气,考了第一,又将神女所送的钱交由兄长经营。这对兄弟,依靠一个女人,一个有了功名,一个兴了家业,彻底改变了昔日贫穷家境。可是受神女恩惠的米生,当神女的父亲有难,需要他来相助时,却在神女的兄长傅公子跪地恳求时,无情无义,说与傅公子不过是一饮之交,受不起他这样跪地求拜。是到神女丫鬟来求,他才“惊起”,并在婢女质问“君忘珠花耶”中,极力掩饰。而他在得知昨日所来是神女兄长时,不仅没有因拒绝其跪地祈求而心内惭愧,反而“窃喜”,原因当然很好解释,这样便可以引来神女本人,亲自求他帮忙,而他,也可以送神女一个莫大人情;还不还他的人情债是小事,能否再次见到这个“绝代佳人”则是大事。所以他顺口撒谎:“此难相信。若得娘子亲见一言,则油鼎可蹈耳;不然,不敢奉命。”

  这次米生当然如愿以偿,引来哭泣前来的神女,并在此暴露出他作为男人,最为猥琐的一面。如果米生在神女的泪眼婆娑中,只是信誓旦旦,向其承诺可以卖命,或者为昔日拒绝神女兄长再次圆谎说只是为了怕答应后再也见不到神女,也就罢了,那么他的正人君子形象,还可毫发无损。可惜,他在安慰之后,显然是有意地挽住了神女的袖子,又很色情地“隐抑搔之”。这一动作,让他的形象,不仅在神女心中,而且在后世人的眼中,完全改变,他成了一个“不念畴昔之义,而欲乘人之厄”的轻薄书生,曾经吃过的那桩冤枉官司,而今看来,也是命中注定的惩罚。而神女愤怒自责自己看错了人时的伤痛,米生怕是到死也不能够明白。她对他寄予了最真纯的厚望,以为这个受过她恩惠的男人,也会在她危难之时,赴汤蹈火,在所不惜,不想,却是错认了这个乘人之危的轻浮男人。

  若不是米生追出,长跪在神女的旁边致歉,又有婢女为之求情,神女怕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够原谅他对她的挑逗和戏弄。但终究神女还是希望米生能够“不忘旧义”,为她求之,并将自己神女的身份透露给他。米生回去后“惊惧不已”,不知他究竟是因神女身份而惊,还是因神女之怒而惧。总之,这次米生是上了心了,辗转反侧,终于将那朵珠花送给了巡抚宠姬,并因此换来了神女所需的官印。

  米生再一次邀功请赏,目标依然是神女本人,只是他拐弯抹角,非要让人转告神女,为她而抛弃百万黄金,他都在所不惜,但是那朵因此被送了人的珠花,却是需要她来偿还的。这句话听起来带着一点暧昧与色情,就像一个男人帮助了一个落难中的女人,于是便需要她用身体来作为回报,但是却不明说,而是意味深长地问一句:你打算用什么来报答我呢?一个有貌却无钱的女子,除了汁液浓郁芬芳的身体,又能用什么来报答呢?

  所以在米生拒绝了用来代偿珠花的黄金与明珠后,终于引出了神女,而且,被神女之父以报恩的名义,嫁给了米生。有神女为妻,男人应该满足了吧,又是绝色美人,又懂得贤惠孝敬,还有不凡的家世背景,算是上上品的婚姻。可惜米生还不知足,为了传宗接代,又纳了一个容颜清婉可人的小妾。而且,她头上所戴的珠花,恰是被米生送了巡抚之宠姬的那朵,一路被人辗转出售,竟是又物归原主,且珠花成双。

  天下的百般好,似乎都被这俗世男人米生给占了去,有妻有妾,还一胞生了两个儿子,且年过八十才闭目离世。即便是死去,神女也不离不弃,平静地躺进棺材,与他一同瞑目。这样的一生,应该是孤独一世的蒲松龄幻想而出的,也是天下所有男人的终极梦想,既有神女一样守护个人贞洁的正室,还有黠慧可爱的小妾,膝下又儿女成群,真真是功德圆满。

  或许这尘世总是充满悖论,有多少神女般完美无瑕的女子,便有多少米生般轻薄花心的男人。所谓的完美,只是男人的臆想和意淫。

  第32章 青凤: 惓惓深情,妾岂不知

  青凤与耿生,一个有情,一个有义,只是中间隔着那古板保守的阿叔,便横空里多出了一些波折。不过郎才女貌,才子佳人,总是归于团圆喜乐,倒是蒲松龄用一个缘字来解,反而有些牵强,不如说他是借此,倒出了千百年来,男人们的心声,以及对今日早已幻化成凶神恶煞之“岳母”形象的长辈的耿耿于怀。

  耿生第一次与青凤相见,便是先窥见了那“冠南面坐”的阿叔。在与青凤眉目传情之前,蒲松龄毫不吝惜笔墨,将耿生与阿叔初次交手,从家世背景,到祖上功业,细细叙来。就像那初次拜见岳母大人的女婿,被横挑竖拣,相看两都厌。不过耿生与阿叔,倒是相谈甚欢。尽管阿叔之欢,在于耿生所讲祖上功德;耿生之喜,则是在一旁侧耳倾听的青凤之美。耿生二十一岁,正是年少轻狂,或许在夸夸其谈之时,便早已让阅尽世事的阿叔,窥去了心中非分之想。而他不只“瞻顾女郎,停睇不转”,还大胆地轻踩青凤之三寸金莲,简直就是当众调戏良家女子了。及至耿生借醉酒之机,口吐狂言,向青凤表白说“得妇如此,南面王不易也!”更是触犯了阿叔之为长辈的尊严和清规戒律,当即便被阿叔归入不可交往之列。

  所以当耿生为求与青凤再次谋面,不听妻子劝阻,夜读于荒宅,这阿叔终于对其袒露了心内厌恶。只是他假扮成鬼,试图吓走耿生,可惜耿生狂放不羁,是一无神论者,所以用墨汁自涂,与其“灼灼然相与对视”,让这阿叔,在此次回合中,惭愧败下阵来。等到耿生终于有了机会,于无人处与青凤互诉衷肠,这才得知,阿叔已是怕了这可畏后生。但青凤是阿叔手心里,一张价值连城的牌,他知道耿生紧紧追随,不过是为了想从他手里夺走此牌,所以便看得愈发地紧,甚至要以搬家来逃避耿生的这份狂妄“痴情”。

  阿叔在这里,虽为狐身,但其实却是所有古板父辈的化身,儿女在他们心里,犹如私人的财产,大小规矩,皆不可逾越。倘若稍稍出轨,轻则打骂,重则恩断义绝。当下父辈,显然开通得多。但是女人们喊着“婆婆来了”的时候,“钱程”未卜的男人们,则同样对于王母娘娘似的岳母,对于她们在房子车子和孩子上的不封顶的要求,心内惶恐。

  倒是青凤,面对阿叔设定的种种戒律,阳奉阴违,所以才成全了这份两厢情愿的爱情。初识耿生时被其暗踩金莲,她只是“急敛足,亦无愠怒”。半夜相遇,明明知道耿生所说“不敢望肌肤之亲,但一见颜色足矣”,只是托辞,但还是开门迎接。被耿生一把捉住,拥抱入怀,便也不管阿叔所立森严“闺训”,向耿生直接表露心中同样的思念,又庆幸能有缘分一见,否则“过此一夕,即相思无用矣”。

  不过还是对阿叔惊惧,在与耿生欲要交欢之时,这坏事阿叔推门闯入,青凤即刻“羞惧无以自容”,随后被阿叔责骂羞辱了门户,只是嘤嘤哭泣,却不敢有丝毫的抗议之词。不过这样的恪守“妇道”之举,倒是换来耿生愈深的疼惜和痴爱,直冲阿叔喊出一句“刀锯斧钺,小生愿身受之”的心痛之语。由此看来,女人若是能够适时示弱,而不是总是叛逆、任性,就如同青凤恰到好处的弱态生娇,在男人心里激起的,倒反而是更深的缠绵。像那古代兵法,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强弱之间,爱情的拉锯战奏出的曲子,听起来很是打动人心。

  等到青凤落难,被一恶犬相逼,再次示弱哀啼,被耿生生了怜惜救回家中,两人才算是自此相守梦圆。而青凤这次依然是刚柔并济,知道阿叔必以为自己已丧于犬口,所以干脆居留下来,与耿生“坚永约耳”。如果两年后阿叔没有遭难,不知青凤会不会大胆到一生都不与阿叔和家人联系,只在耿生这里自得其乐,连名分也不计较,甘愿做藏在金屋里的娇妾?但蒲松龄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来考验耿生这个女婿的大度,和对青凤一家人的恩情。所以想要娶得美人归,后面那美人的一家,是甩也甩不掉的。正如现在身在重压下的男人,希望妻子房子车子孩子之外,不再有世事烦扰,却发现那个紧随妻子而至的岳母大人,常常是个更难伺候的主人,娶的本是一个人,嫁过来的,却成了一家人。

  因此与青凤不过是安闲度了两年,青凤的哥哥便来求耿生,救阿叔一命。耿生耿耿于怀阿叔当年半夜时分打扰了好事,又大骂了青凤,谎称既然青凤已命丧黄泉,不能亲自前来相求,那么他也爱莫能助。这一招果然是厉害,不仅报了昔日怨怒,又给了青凤一个人情,让其明白,尽管他如此不喜阿叔,但是因为他那么爱她,所以还是要出手相救。青凤虽然微笑劝其“忍哉!”,但感激之情,定是萦绕于胸,并愈加笃信了自己选择的正确,是要非耿生不嫁的。

  耿生即便是在出手相救之时,依然没忘了在嘴上刻薄,在向俘获了阿叔的晚辈索要阿叔时,谎称要剥了这狐皮来补缀破旧的裘衣。假若当时阿叔清醒,闻得此言,不知是否会以头抢地耳?好在耿生刻薄之后,救下阿叔,让其在三日之后,依靠青凤怀中体温醒转过来,并化为人形。阿叔知晓青凤与自己先后被耿生相救始末,心生惭愧,下拜乞求耿生原谅。

  结局当然是皆大欢喜。耿生接纳了青凤,也接纳了青凤乔迁而至的全家老小,几乎就等于是入了赘,给阿叔当了上门女婿。只不过这女婿经此波折,救下青凤全家,便成了值得阿叔敬重和仰视的恩人,自此相谈甚欢,不复昔日猜忌隔阂。

  但还是忍不住猜想,假若青凤当初葬于犬口,会不会此次阿叔遭难,耿生真的如其所言:“卿果死,定不相援”?十有八九,耿生当会拒绝相救。因为,失去了青凤,错过了美人,耿生与阿叔,不过是形同陌路,恩怨皆无。

  第33章 婴宁: 葭莩之情,爱何待言

  婴宁的痴和王子服的情,缠绕起来,便成就了聊斋里这一段被世人念念不忘的痴情佳话。但世人只记得婴宁没心没肺洒下的一路笑声,却不知这“狂而不损其媚”的痴笑中,那浓情蜜意,是比情种王子服,不差丝毫的。

  两人初见,在正月十五“游女如云”的花市中,王子服乘兴独赏,恰好就碰见了“荣华绝代又笑容可掬”的婴宁。想那千万人之中,偏偏王子服就注意到了手拈梅花的婴宁。若说婴宁貌美,诱惑了王子服,倒不如说,是婴宁早就用一双慧眼,看穿了“绝惠”的王子服,知道他是一生所托,所以才施了妖媚,让王子服“注目不移,竟忘顾忌”,而且还不忘俏皮地向婢女嘲弄他一句:“个儿郎目灼灼似贼!”这句外人听来讥笑的话,其实是一句情语,带着点情意绵绵的撩拨与挑逗。好比女孩子一句娇羞的“讨厌”,原是反向地表示喜欢与眷恋。否则,她断不会将手中的那一枝梅花,给故意地丢落在地上,让王子服捡拾了去并因此茶饭不思,犯了花痴。

  王子服因为相思,大病一场,换不来婴宁音讯,便带了那枝压在枕下已经干枯的梅花,去三十里外的西南山找寻美人足迹。于乱山中终于寻到婴宁住处的时候,又见到她拈花含笑而过,只不过这次拈的是一朵杏花,笑的是见到了王子服。看起来似乎她已经全然忘记了他,未打招呼,只停了正要插戴的杏花,隐入园中。但却在暗地里窥探着王子服,时不时地露出半张脸来,看他是否已经离去。等到王子服被收养婴宁的鬼母留宿下来,她又自窗外隐约相窥,直到被母亲叫来姨哥姨妹相认,这才露出昔日嘻笑天性,一路嗤笑不已,即便是被母亲训斥,也依然笑不可遏。虽然母亲认为年已十六的婴宁“呆痴裁如婴儿”,她却是借了婢女之口,再一次调笑将她看呆了的王子服:“目灼灼,贼腔未改!”其后又假装去看碧桃树是否已经绽放,逃掉王子服的热辣的注视。到了门外,她终于将那憋住了的笑,再一次释放出来。而这一次的纵情,其实看得出,是含了情,而且带了喜的。因为,做母亲的,有了将她许配给王子服的意思。

  但是母亲虽有许配之心,却又加了可惜有近亲之嫌的限制。而且,王子服只顾得凝视婴宁,并没有作出是否愿意的答复。所以婴宁记挂在心里,在后花园中,没有忘了循循善诱,抽丝引线,终于试探出王子服一句又一句的真言。

  这一次相遇,在婴宁的心里所占据的位置,当是最重。因为两个人第一次有了正面的交流。尽管婴宁依然憨笑,所问问题,也看似天真如情窦未开的少女,但是却一步步将那王子服,引向坦白痴爱的深处。他将那朵枯萎的梅花从袖中出示给她看,她却反问他枯了为何还要珍藏,他说那是因为这朵花是她元宵节所留下的。她假装不懂,他又继续解释:一次相见,便思念成疾,全凭此花,才可稍解心中痴狂。她又嘻笑调侃:如此爱花,那离去时折一捆携去便是。他终于着急,忙忙启发她说:所爱非花,而是拈花之人也。这次她终于说出了那句曾被母亲疑虑而自己也心内不安的话:葭莩之情,爱何待言。而他,也干脆表白,他对她的爱,不是亲人之爱,而是夫妻之情,而夫妻与亲人的区别,便是可以同床共枕。

  这句解释,再明白不过,在婴宁心内掀起的波澜,也当是一重一重,扑打过来。尽管婴宁依然傻傻地答复他说,我不惯与生人睡,让王子服心内又是一惊,但她一个“俯思良久”而不是脱口而出的反应,却透露出她对于王子服的爱情表白,其实是上了心的,只不过因为女子的羞涩,而用一个玩笑代为回复了他的示爱。所以之后才会不顾王子服的窘迫和尴尬,迫不及待地告诉她耳聋的母亲:大哥欲与我共寝。

  之后两人顺利成亲,但为人妻后的婴宁依然不拘凡俗礼节,所到之处,皆是笑声嫣然。婴宁看去依然憨痴,连与她同床共枕的王子服,都未曾解得她的总是不合时宜有违女子“闺矩”的笑声里,其实有怎样的内心通透、冰雪聪明。她的一笑,可以为婢女和婆母解得千愁。而且,这次懂得闺中之事,不可为外人语也。只是她依然爱花,偷偷典当首饰,遍购佳种,将那奇花异草,植满了庭院,又不顾婆母的呵斥,屡屡爬到木香架上去,摘了花朵插在头上。遇到邻家那不怀好意偷窥的男人,婴宁便笑嘻嘻“诱惑”他到墙根下“幽会”,却用一截藏有巨蝎的木桩,要了那色男的一条性命。

  这一桩祸闯下之后,被邻人诉讼为妖物的婴宁,未曾遭来清明的县令苛责,却被婆母痛骂为给王子服丢尽了脸面。就是这样将王子服的声名联系起来的训斥,终于让习惯了长辈怒斥的婴宁,瞬间“正色,矢不复笑”。

  不再随处大笑的婴宁,终于点透了昔日种种,她其实都心内明了,虽然嘴上不说,但却一直记得。她记得王子服与婆母对她毫无异心的好;记得辛苦抚养自己十余年,却在九泉之下没有坟墓安葬的鬼母;记得陪伴自己的婢女小荣;记得荒野中鬼母尸身所在;记得每年的寒食节,为鬼母扫墓祭拜。而且,她还懂得了疼痛与哭泣,就像世间许多有喜怒哀乐的女子。

  可是,这样忽然不再处处遗笑有了忧伤的婴宁,她的娇憨妩媚,她的波光流转,她的俏皮慧黠,她对王子服的百般试探与引逗,她为爱情失掉的真纯动人的笑声,都已不再。她由狐生,被鬼养,最终却落入充满束缚的人间。这样的改变与舍弃,究竟是值还是不值,或许连当初记录下这则故事的蒲氏,也不能说清。

  第34章 阿宝: 君能复为人,当誓死相从

  绝色富家女阿宝遇到了痴人孙子楚,注定了一场逃不掉的被爱与相思。

  尽管在蒲松龄的眼中,有六指的孙子楚并不是一个痴傻的人,只是因为有些迂腐木讷,见到过来调笑的女子便面红耳赤、窘迫到大汗淋漓,就被人以讹传讹,认定是一个迂书生。但是以现在的眼光细究,如孙子楚之类痴情到对任何别人的戏言都信以为真的文人,并不是多么的可爱,至少,不会多么讨时尚白领们的欢心,那些失魂落魄的书生相,只能当作笑料谈资罢了。

  所以由此看来,阿宝也是一个真纯女子。能够接纳这样一个痴人的言行,并心甘情愿,拒掉众多阔绰公子们的求婚,而嫁给身无长物的穷书生孙子楚,不是每一个女子都能够做到。因此孙子楚有痴,阿宝同样也有情在。而且,孙子楚的痴病愈重,愈可以窥见阿宝的情谊之深。

  生在富比王侯之家的阿宝,个性里肯定少不了狡黠与放任,所以当她在王公贵戚中为自己寻觅夫婿的时候,遇到受人怂恿也前来求婚的孙子楚的媒人,便生出戏谑,开玩笑说:“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不想孙子楚却是当了真,一句“不难”,便可以看出他性格里的痴,已经到了不辨真假的程度。或者,是他天真到以为所有人都像他一样说一不二、信誓旦旦,并怀了一颗好心肠。所以当孙子楚果真用刀砍掉了自己多出来的那根手指,且几乎痛到昏死过去,并没有真的将阿宝打动,而只是让她觉得惊异,并且在惊异之后,又嘲弄他说:“再去其痴。”孙子楚照旧有文人的较真儿,辩解自己并不痴傻。可惜没人听他言语,而他自己,历经了这一遭嘲笑,也终于将心冷了下来,认定那阿宝未必就是美如天人,所以他也没必要再去追求高高在上的她。

  如果到此结束,两个未曾谋面的人,顶多是彼此生活里的一段小插曲,无足轻重,也转瞬即忘。但是偏偏恰逢清明,女子们集体出游。有人再次戏问孙子楚,难道不想看看那个意中的阿宝么?他这次知道是别人玩笑,但偏偏又生了执拗,想要见见这个揶揄自己的骄傲富家女,于是便欣然前往。却没有料到,这一去,连魂魄也给弄丢了。

  这阿宝“娟丽无双”,又身在豪门,所以对男人们的窥视,并不放在心上,否则不会坐在树下休息,任那些轻浮少年们如一堵厚厚的墙一样,围拢起来,并当面对她的美艳评头论足,嘴上意淫快慰一场。是等到人越来越多,阿宝也歇息够了,这才起身离去。但她这一走,却带走了痴人孙子楚的魂魄,而且,附了身似的,甩都甩不掉;坐卧起立,孙子楚不弃不离系在她的裙裾之间,就连梦里,都在与她交欢。

  等到孙子楚的家人哀求将他的魂魄叫回家去,阿宝才真的惊惧,原来那些春梦里与她身体痴缠的男人,真的是孙子楚。而孙子楚魂魄回归身体,终于苏醒之后,详细备至讲述他在阿宝闺房中看到的家具及香奁,竟是丝毫不差。这让阿宝愈加地惧怕,只是此刻的惊骇中,已经开始有了点滴的感动,感动于这个痴情的男人,不曾像其他轻狂少年那样对她轻浮调侃,却在看到她的第一眼起,便将一整颗心和自己的灵魂,全部交付给了她。

  两人再次相见,是一个半月后的浴佛节。虽然孙子楚早就候在水月寺旁等待阿宝的到来,但这次是阿宝先从车中窥到了孙子楚,而且很大胆地掀开帘子,朝道旁的孙子楚目不转睛地看着,大约又怕看错了人,让婢女问清了他的名姓,这才乘车远去。这样的一眼,再一次夺去了孙子楚的魂魄。而阿宝的心里,也一定起了微澜,否则不会用这样目光的暗示,来传情达意。她大约是想要告诉他,她已经知道了他的心,并感谢他如此的痴恋,只是他们之间地位悬殊,不能够圆这一场姻缘,所以只看君一眼,还望解君相思。

  但是孙子楚不管这些,他只知道思念阿宝,并恨自己这次魂魄不能跟随阿宝归去。大病绝食依然无用,看到家中所养鹦鹉,便又生了痴念:倘得身为鹦鹉,振翼可达女室。这样想着,果真就化为鹦鹉,飞抵阿宝卧室。两人这次相遇,已经人禽相隔,但是却有了一次真正的心灵交流。阿宝告诉孙子楚,他的深情,她其实早已经镌刻在心里,只是而今已是异类,不能通婚。又为气绝三日的孙子楚祈祷,说:君能复为人,当誓死相从。阿宝以为这样的话,能够打动孙子楚,却是让昔日对她所言皆信以为真的他,脱口而出一句:骗我!阿宝再次起誓,只是这一次,她的心里,没有了戏谑,而是不安与犹豫。因为,这样的许诺,是一生的决定,而她身为女子,私定终身,而且是与一个又穷又痴的书生,几乎,有些叛逆的因素了。

  阿宝的不安,成了真。孙子楚思索之后,衔了阿宝的鞋子作为信物,便飞回重新做了人。而阿宝这次真的信守了承诺,不顾父母嫌弃孙子楚的贫穷,和来自富家亲戚的笑话,毅然地要嫁给孙子楚。阿宝的心,一旦交给了孙子楚,便不再他顾,而且,这种坚贞,比起孙子楚的痴来,毫不逊色。她拒绝了父亲要招孙子楚入赘的好意,因为她知道这会伤了孙子楚的自尊。作为男人,他屡屡被人嘲笑痴傻,而今她已是他的妻子,不能再让人指责他高攀了她这朵富贵之花。

  但事实上,孙子楚还是因为阿宝的到来,而自此一帆风顺,用阿宝带来的嫁妆,重整了家业。而且在他三年后因为糖尿病逝世时,是阿宝三日内绝食自尽,感动了冥王,重新赐予他生命。此后他考中进士,又被皇帝召唤,细陈自己与阿宝的婚恋奇遇,则有了男人功成名就之后炫耀的意味。而对于阿宝嫁给他后的一腔深情,不只是作者没有提及,连带孙子楚本人,也都是简洁带过。似乎,阿宝到此,便已完成了映衬孙子楚之痴的任务,成为那个站在男人身后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女子。

  只是当初她在父母面前许诺“处蓬茅而甘藜藿,不怨也”,又有多少人能够明了,一个女子对贫贱爱情的痴傻与决绝?

  第35章 巧娘: 寺人亦动心佳丽否

  阴间的巧娘生而为人时,嫁了个有性缺陷的男人;郁郁而死之后,却偏偏又遇到了有同样身体缺陷的广东书生傅廉。而她的苦命,如若不是傅生的痴爱不忘,怕化在了坟墓中,也无人能再解救。

  巧娘与傅生的相遇,缘于跟她同居一室的华姑的女儿三娘。如果没有途中与傅生偶遇的三娘,她与傅生,便没有这世的姻缘。但是,也因为有了三娘,两人之间插入了一个第三者,并因此有了种种波折,差一点,就断了一生的恩爱。

  傅生逃学离家,偶遇丈夫已死孤独前行的三娘,并被叫住,托他将一封家书捎送到琼州的秦女村。傅生晚间迷了路,又恐惧鬼哭狼嚎,便躲到坟墓旁的大树上栖息,不经意往下一探,便看到了正在庭院中赏月的巧娘。傅生不得已,跳下树来,跪地求饶。倒是正寂寞无人相伴的巧娘,见到这样一个眉清目秀的美少年,转怒为喜,很大胆地邀请他来家里居住。而且,还让婢女将两床被子放到一个床上。假若傅生是个身体健全之人,相信会为这样的床铺安排暗自得意,怕是不等巧娘主动示好,便先行上了床去,与之百般狎昵。可惜傅生自惭形秽,心有余而身不足,所以对巧娘的好意,反而生出尴尬和惶恐,怕一不小心,便让其窥去了自己的缺陷,并生出与很多周围人一样的鄙夷和不屑。所以他只能与巧娘共榻,却假装很快地睡去。但是他的秘密,还是被主动伸手过来亲密的巧娘给窥了去,并因此引起巧娘对自己不幸身世的哀泣。但是她并没有鄙视傅生,而是让婢女唤醒傅生,让他离开此地。

  不过不等傅生于愧疚中想好如何回复,决定了傅生和巧娘再次发生关联的华姑便推门走了进来。也就是这时,华姑发现了傅生身上的书信,乃是来自于自己的女儿,而且,并从信中得知,女儿的丈夫不幸去世,她没有着落,或许只能投奔娘家而来。华姑到底是个阅历丰富且心计颇多的女狐。只这一封信里的内容,便让其将女儿与眼前这个让巧娘失望的“假男人”傅生联系起来。她引其到自己的东厢房,验明傅生还可以医治之后,很大方地将私藏的灵丹妙药拿出,给傅生服下,而后又将傅生的门在外面锁上,并对巧娘撒谎说,要将女儿三娘接来,与送书信有功的傅生结为姊妹,又特意强调,怕身有缺陷的傅生惹人厌烦,所以才将他锁了起来。

  从这里开始,寄居在巧娘墓穴中的女狐华姑,便开始与巧娘一左一右,两条路走。巧娘在明处,看不见华姑暗处的谋略和心机,亦不知道她正一步步将已经成为真正男人的傅生,从她的身边,名正言顺地夺走。

  只是五十岁的华姑不懂得,关得住人,却关不住人的心。所以在她将傅生反锁在房中的时候,傅生的心,早已透过鸟笼般的房门,追随着巧娘的身影,并时刻期盼着她能够知道自己已经扭转了决定一生命运的身体上的变化。而巧娘,其实在第一次见到傅生的时候,便对他生了好感,否则不会随即就要与他共寝。所以虽然得知他有身体的缺陷,依然心内怜惜。而在品茶之时,一句戏问:寺人亦动心佳丽否?其实已经袒露出她的内心,对傅生的爱恋。

  华姑早就打定主意,要将守寡的女儿三娘嫁给慧黠的傅生作为妻子,只是担心巧娘发现了傅生已经康复的秘密,所以在安排傅生与三娘同床时,看到三娘羞涩,刻意地当着巧娘强调:此丈夫而巾帼者,何畏之?但是等到巧娘走开,则对傅生嘱咐:阴为吾婿,阳为吾子。有了这句特赦令,还是处男的傅生立刻欣喜若狂,当夜便与三娘有了性爱上的初体验。但是华姑并不知道,与三娘夜夜欢好的傅生,在枕边问得最多的,则是关于巧娘的一切。而且,即便知道巧娘是女鬼之后,依然难以抵挡她的魅力,并且时刻想着要献身于她。

  终于有了一次机会。时华姑与三娘出门,将傅生锁在了房中。傅生隔门呼唤,巧娘遂叫来婢女,将钥匙逐个去试,总算打开了房门。虽然这时巧娘依然不知道傅生已康复,但还是愿意与他同寝说笑。也就是这次,巧娘知道了受着她恩惠的华姑和三娘,已经与自己有了二心。日日关门锁住傅生,原来是锁住自己迈向傅生的脚。

  等到华姑推门发现了两人同寝的私密,巧娘毫不留情地便讽刺大怒的华姑,说既然傅生是昔日你所说的女子而不是伟丈夫,而今与他共寝,我们之间又会发生什么呢?!两人的这场争吵,最终让三娘劝说开来。但是自此却有了隔阂,而且在华姑的日夜防备之下,傅生与巧娘,只能暗地里眉目传情。

  两个人的情爱,愈是被华姑阻拦,便愈是燃烧得热烈。因此等到华姑作出决定,让傅生归家告诉父母,择取吉日娶三娘为妻之时,尽管她没有忘记提及到时会带巧娘一起等待他的迎亲,但巧娘还是隐隐觉察到了两个人或许将因此长久地分离,所以“泪滚滚如断贯珠”,悲伤至极。

  果然等到傅生父母终于同意了傅生的要求,派了仆人前去探视,却从华姑口中得知,巧娘已经于三日前去世。这个消息,让傅生悲恸不已,而迎娶三娘时,又亲自问询,证实巧娘死讯后,更是大哭一场,犹丧爱妻。

  巧娘在傅生的心中,无疑占据了很深的位置。即便是知道巧娘已经脱胎凡间,依然每有自琼州来的人,就询问关于巧娘的一切,并在听说秦女村的坟墓里夜夜都有哭声之后,生出疑惑,继续审问三娘。这次,三娘终于开口说了实话,原来是她和华姑打算出门租房居住等待傅生来接时,没有告诉巧娘,并用巧娘已死的谎言,试图断掉傅生对巧娘的思念。

  思念当然是断不掉的。傅生昼夜兼程,赶至居所,叩响棺木,呼唤巧娘,终于与她和已经出生三个月的儿子团聚。

  此后巧娘与三娘,共事一夫,不曾再有过隔阂。只是人人都知道,完成了传宗接代任务又与傅生历经种种波折的巧娘,自此在傅生心中,在整个家族中的地位,已经不是被母亲费尽心机终嫁傅生的三娘,可以相提并论的了。

  第36章 小谢: 汝问门第,作嫁娶耶

  小谢若是红楼里伶牙俐齿的林黛玉,那么秋容该是那个妩媚端庄的薛宝钗,两人爱上同一个书生陶望三,免不了争风吃醋,并拼了气力,只为陶生可以将爱给自己多一点。不过陶生却是比那贾宝玉好命多了,不管两个女鬼如何争来抢去,终归都转世成了人,毫无波折地陪他度这一生的荣耀时光。

  十七八岁的小谢,比之于二十有余的秋容,显然是经历欠缺,所以在调戏为避暑而冒死搬到废弃鬼宅里的陶生时,在秋容的老练大胆中,便现出少女的羞涩与调皮。秋容看到假寐在床的陶生,抬腿便朝他的肚子踹了一脚;而小谢远不会这么狂放,只悄无声息地站在角落里,“掩口匿笑”,明显没有秋容那么熟练的调笑经验。见陶生依然不动声色,秋容更是放肆到左手拽了他的胡子,右手轻轻打他耳光。小谢只是笑得更厉害一些,但丝毫没有如秋容般造次。

  尽管第一次遭了陶生的呵斥,两人“骇奔而散”,但第二天半夜又来。小谢依然是秋容的“画外音”,在秋容用细丝伸入陶生的鼻孔中,让他“奇痒大嚏”时,她则在暗处“隐隐作笑声”。好不容易小谢也鼓足了勇气,拿了细细的纸条悄悄靠近时,却因为“暴起而诃之”的陶生,戏弄未遂,“飘窜而去”。

  第三晚,小谢终于放开了一些。当秋容毫不羞涩地在书桌对面托腮看陶生读书,又笑嘻嘻合上他的书本,不让其继续读时,小谢则偷偷潜到他的身后,俏皮地用双手蒙上了他的眼睛。这简直是恋爱中的少女才会有的小把戏。小谢在此时,将慧黠可爱的个性,展露无疑。也难怪陶生的骂声里都有了怜爱的味道,一句:小鬼头!捉得便都杀却!几乎带着点娇嗔和宠溺。

  这也算是陶生与小谢、秋容达成了和解,开始生出宽宥。而两人也在这时,拉开了明争暗斗的帘幕。先是为陶生煮饭,待那粥饭熟了,“争以匕、箸、陶碗置几上”,等陶生吃完了一碗“复盛”,两人又“争为奔走”。而等到三人熟稔,可以坐下相谈,回答起陶生的问题来,依然是秋容在前,小谢随后。不过秋容对陶生的问题中规中矩,小谢则带着点调情和戏谑。在陶生问及出身来历之时,小谢抢着答他:痴郎!尚不敢一呈身,谁要汝问门第,作嫁娶耶?这一句,明显带着点试探,想要窥视陶生心里,究竟有没有她们两人的位置。陶生倒是聪明,很快“正容”表态,一句“如不见爱,何必玷两佳人?如果见爱,何必死一狂生?”算是对两个女子作了一番深情的表白,也让她们“动容”生情,“自此不甚虐弄之”。

  不过,两人不再捉弄陶生,彼此之间的争斗却是愈发地热火朝天起来。小谢趁陶生外出之时,帮他伏案抄书,看到他来,即刻“掷笔睨笑”,等他来夸。这样的“雅好”,小谢是带着点讨好意味的。陶生也算解风情,“拥诸怀,把腕而教之画”。不料,却被推门进来的秋容看到,让其“色乍变”,当然是对陶生与小谢这样的亲昵无间生了嫉妒。不过生性“倜傥,好狎妓”的陶生,即刻便在秋容的沉默不语中,装作没有觉察她的吃醋,用同样的热情“抱而授以笔”,并给予秋容的几个字以“大好笔力”的夸赞,这才让美人破涕为笑。但在之后两人同时练习写字,小谢因为有一些功底,而被陶生偶尔称赞时,秋容又生了气,“粉黛淫淫,泪痕如线”,是陶生“百端慰解之”,这才消了她在小谢面前的惭愧。不过小谢并没有因为这样的一点优越感,而在秋容面前有高人一等的骄傲,照例是担心秋容抢了风光去,私下里叮嘱陶生“勿教秋容”。而秋容呢,也同样“阴嘱勿教小谢”。也只有陶生这样的聪明男人,才有艳福同享二美,左边答应了小谢,一扭头,也应下了秋容,只哄得两个小女子中了爱情的蛊似的,“坐为抓背,卧为按股”,对陶生是百般讨好、千般献媚。

  总是要有一些灾难,方才会让两个女子的小性子稍稍收敛,否则陶生即便是娶了她们,也怕是每日过不得安宁时日,千哄百哄,总有厌倦的那一天。陶生赶考不成,却因为一篇讥讽时事的诗词而被人诬陷,入了大牢。秋容这次抢在了小谢前面,跑来营救陶生,而且因为陶生,在归途中还被冥间城隍庙的判官强行掳了去,要纳为小妾。秋容不屈,便也被投入了大牢。幸亏又有小谢,“驰百里,奔波烦殆”,这才偕同弟弟三郎为陶生平了冤。而陶生出来后的第一件事,便是为秋容而大骂城隍庙的判官,而判官竟是生了惧,完好无损地放秋容回到陶生的身边。

  到此时,两个历经磨难的女子终于达成了和解,不再因为陶生更偏爱谁而心生醋意,觉得能与这个男人安稳地活着,并相亲相爱,就已经足够幸福,而再有其他念想,哪怕是会给陶生减寿的身体欢爱,都是奢侈。

  但并不是蒲松龄描述的那样:二女以遭难故,妒念全消。女人间的嫉妒,即便是亲如一人,也会犹如水中的气泡,不经意间就冒了出来。除非是死水一滩,否则这样的气泡永远都不可能彻底地消除。而一次可以投生的机会,则将小谢与秋容之间的嫉妒,演绎得更是生动曲折。

  道士给予小谢和秋容各一张符,吞下去,进入路过的棺材,便可化身为其中躺着的女子,并获得在阳世的生命。可惜,符有两张,棺材里的陌生女子,却只有一个。听到外面抬棺而过的哭声,两人拼了性命似的“争奔而去”。大约小谢在这等待棺材经过的一个多月里,天天想的就是如何才能够跑得过秋容,所以第一个进入棺材,却忘了,应该首先吞下道符,方能获得进入阳世的通行证。她那么着急,也果然落下了秋容,可是却没有想起及时地吞下道符,所以眼睁睁看着从后面赶上来的秋容“入棺而没”,而自己则只能“痛哭而返”。

  秋容投胎成了富家郝氏的女儿,并喜气洋洋地与陶生成了婚。但在成婚后,却因为角落里小谢始终不息的哭泣,而接连六七夜,都无法进行身体欢爱。是到这时,秋容才提醒陶生去恳求道士,让他给予小谢一次同样投生的机会。陶生好一阵哀求,才打动了道士。而小谢的身体,“跋履终日”且“奔驰百里外”,方与魂魄合二为一。这样的跋涉,将小谢内心对投生的焦虑与迫切,表露无遗。她定是害怕陶生将她忘记了,而且担心秋容抢了她在陶生心中的位置,所以一路奔波十几天,“惫极”,也要赶赴这一场身体与灵魂的约会。

  小谢这一次长途跋涉,尽管比秋容晚了一步,但紧赶慢赶,还是赶上了这份从一开始,就带着嫉妒和比拼的爱情。

  第37章 红玉: 逾墙钻隙,何能白首

  相比于侠女的冷硬和理智,同样行侠仗义的红玉,更有素常女子的可爱与娇美。侠女会大仇报完,即刻离去,连亲生儿子,都置之不顾;而红玉则在所爱的河北书生冯相如冤情昭雪之后,接纳了他已故妻子的儿子,并视为己出。这样的区别,也让女狐红玉,可以在蒲松龄的笔下,穿越重重障碍,与冯相如在尘世白头偕老。

  红玉趴在墙头上窥视月下书生冯相如的时候,很像邻家某个俏皮的女子,听见隔墙有男子的读书声,便暗生了情愫,每日里翻来覆去,想象他的容颜,终于还是大起胆来,翘起脚跟,偷偷窥视那个梦中的书生。所以她才会在冯相如微笑招手时,既不过墙,也不离去,而是羞涩地等他再一次请她下来,才逾墙而过,与之共寝。当然,她隐瞒了女狐的身份,假扮成邻家女子,让丧妻之后却又因为家贫而娶不起亲的冯相如,当即爱悦之,“与订永好”。

  只是好事不长,半年之后,他们的私情便被冯相如的父亲发现。不仅冯相如被骂到跪下言悔,连红玉也跟着被羞辱成不守妇道的放浪女。红玉不堪忍受这样的玷辱,坚持断掉缘分;倒是冯相如,哀求红玉为了这份真情,权且忍下这份气。这样的哀怜,反而让红玉更加地坚定离去不归。想来红玉其实更希望冯相如能够为了自己,请求父亲答应这门亲事吧。可惜冯相如胆小怕事,不能给红玉一个明媒正娶的名分。所以红玉才会用“逾墙钻隙,何能白首”告诉冯相如,既然她得不到其父的承认,那只能自此分离。

  不过红玉对冯相如的好,并未因为他的懦弱,而少上丝毫。她如此爱他,爱到竟可以大度地出资四十两白金,指点他去吴村一户姓卫的人家,聘他们十八岁的女儿为妻。而冯相如呢,则对红玉的离去,似乎并没有多少的感伤,他很快地劝说父亲同意了他去聘亲,但却隐瞒了红玉对他这最后的好,让红玉在他父亲的心中,永远都是不洁之妇的形象。

  有了这笔钱,冯相如果然如愿聘到了美艳的卫氏之女为妻。此女勤俭善持家,而且还很快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如若没有后来的故事,冯相如应该不再会记起红玉,红玉在他的心里,不过是一只舟楫,渡他穿越一段寂寞的时光,抵达而今琴瑟和谐的幸福。而因为有了日后的波折,看起来,这个卫氏之女,反倒成了连接两人之间的浮桥。

  是清明时节,卫女抱子登墓,恰被一位横行乡里的宋乡绅给窥去了容颜,于是强行要以金子来换取卫女。对此,冯相如的反应是初怒形于色,既而觉得斗不过乡绅,便收敛了怒容,笑脸相迎。由此想来,假设这被夺去的是红玉,或许冯相如依然会这样惊惶,而不是像其秉性耿直的父亲一样,当即大怒,毫不畏惧乡绅权势,冲出家门,对乡绅仆人“指天画地,诟骂万端”。而宋氏则借此冲入冯家,“殴翁及子”,并趁势抢走了卫女。这样大闹一场的结果,是冯相如的父亲,气愤不过,呕血而死,而他的妻子卫女,则做了宁死不屈的“烈女”。冯相如一次次诉讼,却无奈人微言轻,寻不到公正;一度想要刺杀了那飞扬跋扈的宋氏,却又惧怕其出行时重重的侍卫,和无人可以托管照顾儿子。

  也就是在冯相如无路可走的时候,红玉再一次出现。只是她化身成了“虬髯阔颔”的侠客,提醒他说:“君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而忘报乎?”冯相如被宋氏给吓怕了,处处小心,以为来者是宋氏刺探消息的亲信,便撒了谎应付他的问题。红玉终于对他失望,“怒眦欲裂”,忿然道:“仆以君人也,今乃知不足齿之伧!”这句话倒真是没有冤枉冯相如因为就在红玉代其去杀宋氏的时候,信誓旦旦要“卧薪尝胆”为父报仇的冯相如害怕此事会殃及自己,抱了儿子便连夜逃走。也就是在那夜,宋家五人被杀。而逃走的冯相如,首当其冲成为被怀疑的对象,并被官役捉拿归案。这时的冯相如,还觉得冤枉,试图申辩自己未曾杀人,而县令则质问他:“不杀人,何逃乎?”

  这句话算是问到了生性胆怯的冯相如的痛处,或许也可以算作上天对冯相如的一个惩罚。他的孩子被官役丢弃,他自己则因为这一逃窜,而入了牢狱。假若此时冯相如在狱中见到红玉化身的那个侠士,当会痛哭流涕,力陈其罪吧。好在红玉再一次施以援手,夜至县令卧室,并未杀人,而是用一短刀,让其魂飞魄散,并很快将冯相如无罪释放。

  冯相如出了狱,依然是六神无主的一个弱男人,既为终于报了大仇而欣喜,又为灭门之祸而日日落泪哀伤。如果不是红玉再一次及时出现,这个男人,怕是一生都会郁郁寡欢、无所作为,没被判死刑也会抑郁而终。不过有了红玉,这个男人便成为命运的宠儿,该成亲时有红玉送白金聘妻,该报仇时有红玉代其杀敌,而今该重整旧山河了,照例有红玉前来相陪。而且,这一来,便是一生“明媒正娶”的好伴侣。

  红玉作为拯救者的形象,出现在冯相如的一生之中,让这个男人,愈发地弱势下去。她在谷口救下他的儿子,并让其视己为亲生母亲,甚至连冯相如这个亲生父亲,都“不复能识”。她天未明便起来操持家务,让冯相如以为其要离去不归,“裸跪床头,涕不能抑”。他担忧生活贫困,不能自给,而她则让其“请下帷读,勿问盈歉”。他即将参加科举,忧虑还没有恢复的秀才之名,而她则早已贿赂了学官,使其“复名在案”。而等冯相如终于中了科举,他未曾经营过丝毫的家业,则是“腴田连阡,夏屋渠渠”。

  这样无法回报的恩惠,连同冯相如始终不知详情的复仇之功,让红玉在这份爱情中的付出,有男人不能承受的重荷。

  第38章 竹青: 妾家即君家,何必南

  竹青若是素常女子,而不是汉江女神,还会如此坚守着自己在汉江的家,即便是相爱不舍,也不与鱼生南下归家吗?即便是她能够做到坚持己见,而男人鱼生呢?她怎么就能够确定,他一定会在某一天,弃掉昔日的妻子,奔她而去?所以如果这是现实版的男女情爱,两人相识时恰逢男人鱼生有难,竹青救了他,他又爱上了她,那么接下来上演的剧目,大致是男人离婚,而后将女人接到自己家中,娶为新妇。能像竹青这样,在鱼生无法立即决定为之留下时,既不强迫鱼生离婚另娶,也不牺牲掉自己的事业,追随他去,而是让时间作出抉择,那定是有一颗从容不迫的心,知道很多时候,慢慢等待是比焦躁催促更为有效的方式。所以且放那个男人回家,让思念来诱惑他的心吧。

  鱼生遇到竹青时,正是人生中最落魄不堪的时候,家境贫穷,科举落第,别说回程的路费,连吃饭的钱都没有,饥饿至极,却羞于乞讨,只能疲惫不堪地躺在吴王庙的廊下休息。昏迷中被人引荐,见到吴王,并被授予一身黑衣,化为乌鸦,在江上抢食过往旅客扔出的食物,并很快解决了饥饿的困境。几日后鱼生好运又来,吴王同情他孤单一人,将竹青赐他做妻。鱼生显然没有经过鸟类的专业训练,所以在江边觅食总是温顺而不机警,对人类充满了善意。竹青屡次劝谏,他都置之不理,终于被一过路士兵用弹丸射中胸膛,很快死去。

  鱼生与竹青的这一段情缘,如果排除掉婚外情感的因素,称得上动人心弦。乱世中两人相遇,尽管都为鸟类,但可以同飞同宿,又“雅相爱乐”,比起那人间伴侣,不差丝毫。假若鱼生没有中弹身亡,大约他是会乐不思蜀、不复为人的。那个家中的正室,还有尘世功名,与化身为鸟的他,已经毫无关系,他愿意与竹青江上飞翔,忘记晨昏,不知疲倦。

  死去的鱼生重新成为人类。三年后他再次路过吴王庙,不忘喂食群鸦,并呼唤竹青,希望她能够出现。他的这份思念,在中了乡试重新于吴王庙中拜谢祈祷的时候,终于传达给了竹青。两人久别后相聚,犹如新婚夫妇,“不胜欢恋”。但也因此有了究竟与谁归去的分歧。鱼生作为男人,当然希望竹青跟自己南下,不仅仅是科举后荣归故里,还娶了一个美妇回家。男人的荣耀,也不过如此。而竹青则因为身为汉江神女,无法放弃这份“职业”,去做一个人间的妇人,所以便希望鱼生能够“与俱西”。

  冲突暂时解决的方式,是竹青借助自己的神力,将鱼生乘坐的舟楫锁在了汉阳。鱼生醒来看到自己在高堂之中,而不是舟楫之内,大惊,问此地是何所。竹青笑答鱼生:妾家即君家,何必南!这句话竹青说出来,应该是带着一点女子的狡黠和小任性。她希望鱼生能够为她留在汉阳,尽管,她也清楚鱼生在湖南的家中已有妻室。但是这份源自患难之中的爱情,依然让她对鱼生的留下,抱有一丝期待。

  这样“乐而忘归”的生活,持续了两个多月。鱼生突然想归,并道出心中疑问,为何竹青愿与鱼生共享琴瑟之好,却不想跟其回去,哪怕只是认一下家门也好。而竹青,也道出昔日用“职业”来掩饰的真正理由:君家自有妇,将何以处妾乎?因为此句,让竹青无法跟随前往的其他理由都显得无足轻重。即便是已经修炼成汉江神女,她也不过是一个有素常悲喜的女子,她无法完全地拥有鱼生,也不能够卑微到做他的小妾。她在精神上的独立与自由,让她最终作出了决定:不如置妾于此,为君别院可耳。

  这一决定,大约是天下所有男人们都期待的吧。家外有家,不必为两个女子在同一屋檐下争风吃醋而烦恼,也不会因为日日相守而生出厌倦。距离让爱情变得更为纯粹,也愈发浓郁。尽管鱼生“恨道远,不能时至”,但这样的“恨”,因为他一定要离去归家,看上去便有些假,似乎是为了安慰竹青才说出的蜜语甜言。而竹青则在此时,拿出那套他们最初相识,鱼生变成乌鸦时所穿的黑衣,并告诉他:如念妾时,衣此可至。这一套衣服,竹青珍藏了三年有余,足见当初的那份真情,她是如何地眷恋和不舍。鱼生中弹身亡,重新化为人类,但他却不知竹青守护着他的尸体,有怎样的悲痛欲绝。看似不肯舍弃的一套旧衣,实则是一份不想忘记的深爱。

  因此竹青的个性里,不只是狡黠和任性,还有内敛与自尊。她不肯轻易地说出对鱼生的思念,她宁肯等待三年,让时间来为鱼生决定,她在他的心里,是否还有位置。她要等待他主动地召唤,而且,要两次听到外人传递鱼生的思念,才来见他。所以她在鱼生决定离去时,未曾再努力挽留,而是“大设肴珍,为生祖饯”。但是临别她所送鱼生的“新衣袜履”,还有绣囊中满满的旅费,则足以说明,她对他的离去,其实是多么地牵挂和不舍。

  不过是“归家数月”之后,鱼生便“苦忆汉水”,穿上黑衣,飞抵汉江。而竹青在这数月间,则为鱼生孕育了儿子“汉产”。鱼生在汉江,自此便有了一个完整幸福的三口之家。也就是这个长相愈发“秀美”的儿子,让鱼生的心,渐渐朝竹青靠拢。

  是到这里,鱼生的妻子和氏才出现。这个被遗忘的正室,不能生育,于是便将汉产当成自己的儿子。竹青答应让汉产陪她三个月,她却因为珍爱,十个月后都不愿放其归家。两个女人之间,看似出于母爱,实则暗暗隐藏着争夺鱼生之意。因为鱼生同样疼爱这个孩子,所以谁拥有了汉产,谁便变相地可以与鱼生多相守一段时间。竹青甚至为了召唤汉产回家,也让鱼生登门,而利用神力,让汉产在和氏家暴病而“死”。鱼生在见到汉产完好无损地待在竹青的床上时,问及缘由,竹青则说:君久负约,妾思儿,故招之也。这是一个有些拙劣的理由。鱼生如果聪明,其实立刻可以听出,竹青所指的负约,不是汉产停留的时间,而是他也因此在和氏身旁十月未归;而她因为思念所招的,当然不只是汉产,还有他。

  尽管竹青以和氏爱儿之故,又生下一对儿女,但这样的举止,最终让鱼生将一颗心,完全地放到了汉江。在和氏未曾死去的时候,他便以往来不便为由,而搬去了汉江定居;及至十几年后和氏逝世,他带儿女祭拜完毕,便“自此不返”。

  而神女竹青,自此也将男人鱼生的身体和灵魂,完全地拥有和占据。一场夺爱之旅,历经十几年,终于画下了完美的句号。

  第39章 连城: 不能许君今生,愿矢来世耳

  乔生这样义气又有肝胆的书生,在聊斋中少见。所以连城爱上他,愿意做他的知己,不能给他身体,却倾囊给他物质上的资助;而乔生,也甘心割下胸前的肉在病危时救她,并于她死后,一路追随她的魂魄到了冥间。所谓生死与共,大约说的就是这样不舍不弃的爱情。

  在穷酸的书生里面,乔生有才华又不失风度,为人豪爽大气,颇有北方男人的气概。朋友顾生去世,他尽管家贫,却不忘抚恤照顾朋友的家人;器重他的县令突然死去,家人无法回归,他则掏出所有的积蓄,将县令棺木及其家人一路护送至千里之外的故乡。可惜连城的父亲史孝廉只看钱财不喜文采,用女儿的刺绣“倦绣图”征诗择婿,却在乔生的一手好文面前违了诺言,不管连城如何地推荐赞赏称道,他都以其家贫,坚决拒之。

  但那首诗,却自此烙在了连城的心中,让她日夜不能相忘。知道在父亲那里得不到任何回应,便偷偷地接济他,尽管是假借了父亲的名义,但依然让乔生懂得,那是来自于她的馈赠。乔生一句“连城我知己也”,便算是将那份隐生的情愫,给坦露出来。

  连城被父亲许配给了商人的儿子王化成,但是不多久,连城便重病不起。有僧人开出药方,此病必须要男人胸前的肉一钱,捣入药中,方能治愈。这样的考验,在未来的女婿王化成这里,成了一个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笑话。史孝廉无奈之下,只能传出声去,谁能够割肉给他的女儿,便将她嫁给谁。乔生听后毫不犹豫便割下胸前之肉,交给僧人。连城的病真的医治痊愈。只是史孝廉却违了约,怕王化成家起诉自己,于是只能设宴款待乔生,并将千金送给乔生。

  这样的感谢,换来的是乔生一句:“仆所以不爱膺肉者,聊以报知己耳,岂货肉哉!”乔生不是为钱而卖肉之人,连城之父却是为钱而卖女之人。昔日连城私密相赠,而今乔生也要以肉相送。只因为,他们彼此懂得。

  这样的付出,却让连城深感不安。她让仆人劝乔生说,以君之才华,必将会出人头地,如此,“天下何患无佳人?”而乔生则回复她说,“士为知己者死,不以色也”。再好的容颜,如果不能够有心灵的吸引,又有何用?而假若灵魂契合,即便是不做夫妻,也同样可以相爱一生。连城的容颜,蒲松龄未作描述,只说她“工刺绣,知书”。所以想来未必美到艳绝,人人争而婚之,否则不会如此吝于词句,而在乔生这里,亦不会只强调心灵的交融。

  但连城在乔生的心里,依然是唯一且最美的那个女子。所以不求与她结为连理,只求“相逢时,当为我一笑,死无憾”。这一笑,连城果真在一次相遇后,给了乔生。当连城“秋波转顾,启齿嫣然”的时候,在乔生的心中,应是有大浪掀起的吧,否则,不会只此嫣然一笑,便让乔生在数月后连城的葬礼上,因为过分悲痛,而跟随其同样奔赴了黄泉之路。

  可是知道自己死去的乔生,并无多少的悲伤,在去黄泉的路上,依然希望能够再见连城一面。是他生前的高义,让他遇到在冥界做一官职的旧友顾生,并助其找到了“泪睫惨黛,藉坐廊隅”的连城,以及与连城做伴的长沙太守的女儿宾娘。两人相见,乔生一句:“卿死,仆何敢生!”让连城也含泪吐出真情:“已不能许君今生,愿矢来世耳。”

  冥间的互吐真情,让乔生“乐死不愿生”,他更愿意跟着死后才得以相会的连城,不管去往何处,皆“与俱去”。死前他们有地位的差别,又有商人婚约的阻碍,死后则无人可以再将他们分开。连城在父亲的管制下,两次违背诺言,不能与乔生相守,但乔生未曾怪罪于她,只一心想着要见到她。而今相遇,他觉得死去原来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乔生的朋友顾生最终可以帮助他与连城重回阳世,而同行的宾娘却不能一起带走。这个小小的插曲,看似无足轻重,却可以再一次看出乔生品行的高洁。一个跟他毫无关系的女子,他本可以放手不管,任她如何哭啼并恳请做连城的婢女。只要他跟连城可以团聚,做恩爱夫妻,别人是否可以得救,又与他何干?但乔生却在朋友顾生已经明确表示不能再多救一个人的时候,依然哀求和坚持,对陌生女子的这样一份情谊,最终打动了朋友,让他违背了原则,允许宾娘与他们一起复生。

  这一程复生,连城的心里一直忐忑不安,不远的路途,她每行一里,便要歇息一次。其实未必是真的身体疲惫,而是恐慌复生后依然要遭遇重重阻碍,甚至有可能连现在在阴世的亲密也不能再有,而许下的诺言,更成为空头的支票。所以她“四肢摇摇,似无所主”。

  但也是从这里开始,连城由昔日不能违逆父辈命令,转而有了自己的主意。她“惧有反覆”,让乔生向父亲索要自己的骸骨,要在他的家中复活。尽管有女子的羞涩,但“恐事不谐,重负君”,她还是在未复活之前,便主动提出以鬼身的贞洁报答乔生。

  及至复活,果真有了变动。昔日的那个商人之子王化成,贿赂官役,连城再一次被迫归了王家。这次乔生不管如何“愤懑欲死”,皆无可奈何。但是连城,却很执拗地在到达王家后,“忿不饮食,惟乞速死”,又趁无人之际,上吊自杀。乔生之前曾说,如果彼此是知己,即便是不能成为夫妻,也不重要;但是在连城的心里,一旦归属于乔生,则一定要与之相守。所以假若不能实现,那么不如死去,再不复生。

  连城的执著寻死,最终让王家害了怕,将其送回父家。而她的父亲,这次也没有反复,将连城交给了乔生。两人在历经了共死同生之后,终于冲破重重阻碍,相守在一起。

  而那个“赖君复生”的宾娘,也认定了乔生是一高洁书生,值得托付,于是千里迢迢,让父亲将她从长沙送至北方的晋宁,与连城一起,共爱乔生。

  乔生的名字,叫年,字大年。向来在故事的起始便交代书生姓名的蒲松龄,将乔生名字放在最后,只是因为,想要让人记住这样一个值得女人深爱和男人敬重的书生。

  所以此篇写的是连城,赞的却是乔生。

  第40章 青梅: 虚此位以待君久矣

  昔日的灰姑娘遇到了落魄中的富家小姐,即便是再如何幸福,在后者面前,终归还是自卑且拘谨,似乎互相知晓的那段过往,成了伤疤,永远都去不掉。灰姑娘依然是卑微自惭,而富家小姐也依然是有过去的尊贵与身份。所以狐女青梅尽管有其母的大胆与聪慧,却在本该属于自己独有的男人面前,不像她的狐母那样决绝,而是惶惶然将位置让给了富家女阿喜。

  青梅的狐母,是个特立独行的女子,看好男人程生,半路上便隐在其衣服间回了家。在为其生下女儿青梅之后,又劝程生不要再娶,因为她可以为其再生个儿子传宗接代。可惜程生受不了亲戚朋友的讥笑,很快又给湖东的王氏下了聘礼。她得知后大怒,连女儿也不要,便忿然离去,再不归来。

  青梅承继了狐母的美貌和灵巧,因此虽然之后父亲死去,被收养的堂叔卖给王进士的女儿阿喜做丫鬟,但是她的“能以目听,以眉语”,却让主人一家“俱怜爱之”。所以在选择男人上,她同样有母亲的一双慧眼。“自谓能相天下士,必无谬误”,看到租房住在王进士家的张生,对父母极其孝顺,便断定此人现在虽贫,但将来“必贵”。而这贵人,她首先想到的,便是给阿喜介绍。

  阿喜尽管是富家女,却没有青梅如此有主见,又是怕父亲厌恶张生贫穷,又是惶恐嫁给了他却等不到富贵,遭来天下人的耻笑。倒是青梅将一切都安排得妥当而且精细,力劝阿喜的父母,在他们面前盛赞张生将来必会大富大贵。可是阿喜的父母高高在上,从骨子里便瞧不起张生,唤女儿来,也不过是当做一件玩笑事,随便问问。所以当阿喜嗫嚅着说出自己有嫁给张生的想法时,便引来了其父一通诟骂和羞辱。不仅吓跑了媒婆,还气哭了阿喜,并彻底断了她嫁张生的念想。

  青梅到底是狐女生的,有着狐母的热烈与奔放,见小姐嫁不成,便在夜间毛遂自荐,主动登门告诉张生,自己想要嫁他。张生一脸文人的正气和清高,用仁义道德给了青梅一通义正言辞的训斥。尽管未曾完全拒绝,但先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即青梅不应没有羞耻之心,夜晚前来自荐,另外他也不能为自己婚事做主,需经父母同意,而即便父母同意,赎身之钱他也无处筹集。

  而没有父母的青梅,又能去求谁呢,她只能自荐且自谋出路。这一场婚姻,尽管阿喜资助她一些私藏的微薄银两,又在父亲即将离任时,在母亲面前说好话,按购买时的原价遣散了她,但是终归还是青梅付出了眼泪的代价,并在阿喜和张生父母间奔波来往,及时沟通,这才一切如愿。

  而阿喜的父亲,这个进士出身的官宦男人,未曾忘了揶揄嘲讽张生家人,说既然知道自己的儿子只配娶一个丫鬟,当初又何必不知天高地厚,狂妄要娶自家的千金小姐?虽然是因为“青梅太黠,恐导女不义”,才将其嫁出,但是还要顺手卖个人情,说假若“鬻媵高门,价当倍于曩昔”。这个一切“向钱看”的官员,最终因为贿赂之罪,被“罚赎万计”,并死于疫疾,也算是罪有应得。

  青梅对于自己的人生,有着清醒的认识和独立的掌控力。她在嫁给张生后,未曾坐等富贵生活的到来,而是辛勤刺绣,赚取家用,又一心一意侍奉公婆,不让张生的学业因俗事受任何的干扰。假若青梅是那个世俗人生中的灰姑娘,那么她的进取实用而且有效。她知道自己位卑,尽管有如阿喜一样的美貌,可是不主动出击,哪得幸福?所以外人的误解、奚落和张生曾经的冷淡,她都能很快地忘记,并为已经得到的生活一路朝那明亮处走。

  但是,她却忘不掉阿喜曾经的炫目与光华,忘不掉她说“子得所矣,我固不如”时微微的嫉妒。所以,这一程幸福,在她的心里,本应属于阿喜,她不过是借来,暂用片刻。而那个夫人的位置,亦始终空着,留待阿喜的到来。

  两人别后,便是灰姑娘和富家小姐位置与人生境遇的互换。不过是两年之内,阿喜的父母和唯一照顾她的老媪便相继去世。她孤苦伶仃到连安葬父母的钱都没有,想要嫁人,在听说只能做妾之时,大哭说:“我搢绅裔而为人妾耶!”这样的清高,终于在连饭都吃不起的时候,被弃之一旁,同意用嫁人来换取父母的安葬与自己的生存。可惜这种交换并没有好结局,她所嫁的男人,胆小懦弱,而他的老婆,则凶悍善妒,门都没有让阿喜进,便将其“杖逐而出”。

  富家小姐阿喜流落至尼姑庵中,试图削发为尼,却被庵中老尼拦下。但是外面好色的恶少们却拦不住,日日敲门扰乱,求助了官吏,一次次警告,后来又有贵公子窥其美,要招其为妾。阿喜无力承受这些骚扰,一次次自杀,都未如愿,是她突然醒悟了的父亲,托梦给她,告诉她耐心等待,必会满足夙愿。

  阿喜的夙愿,当然是嫁给张生。她的父亲,死了还不忘掌控女儿。但是这种托梦,依然让人怀疑他看中的,究竟是张生的人品,还是张生而今已经飞黄腾达的身份。但不管怎样,这个夙愿,终于在雨夜遇到“仆从煊赫,冠盖甚都”的青梅避雨庵中,而得以实现。两人相遇,地位置换,但青梅却换不了自己曾为阿喜丫鬟的心理位置。而阿喜,其实在落魄之中,遇到青梅,也不想失去自己曾有的尊严,一句“今日相看,何啻霄壤”,可以窥见其内心的尴尬与难堪。而顾虑“同居其名不顺”,则是她在青梅面前依然存有的富家小姐的骄傲与矜持。她终究还是放不下小姐的架子,就像青梅也终究放不下丫鬟的卑微。

  这一次,青梅终于操办成功了阿喜与张生的婚事。洞房花烛夜,青梅对阿喜说:“虚此位以待君久矣。”这样一句话,青梅说来内心一定有外人不能理解的感伤。而之后她始终以丫鬟的身份和礼数拘谨地对待阿喜,甚至夜晚连张生的卧室都不再敢进,似乎,那个床铺已经与她无关。

  而在张生的心中,也认可了阿喜为正室的位置,专程去曾经收容过阿喜的尼姑庵中,为阿喜建了王夫人碑。是到后来张生官至侍郎,向皇帝上书,青梅才与阿喜一样,“俱封夫人”。但是在这个男人的心中,阿喜这位出身“名门”的小姐,才是真正的夫人,否则,不会与青梅生下二子一女,而与阿喜则生下四子一女。

  门当户对,在男人的心里,即便是走至今日,也是一个跨不过的槛。女子昔日的光华与名贵,在虚荣的男人那里,始终有着正室般的尊贵与雍容。

  第41章 青娥: 岂有待丈人如此者

  搁在当下,假若一个男人在婚前“钻穴眠榻”,触犯岳母,婚后又“凿壁骂翁”,惹怒岳父,那么他的下场,多半是被所爱的女人开除“夫籍”,而且永不续嫁。但是青娥不,在人世时钟情狂生霍桓,不仅抛弃了昔日终生不嫁的誓言,而且不顾母亲的辱骂;成为仙后又可以忽略父亲叱责,重新跟霍桓回归人间。所以她对霍桓,爱与宽宥,可谓深矣。

  两人相识之时,青娥年仅十四,却因父亲隐居深山,成为道人,而效仿何仙姑,“立志不嫁”;霍桓也只是一十三岁“总角书生”,不辨“叔伯甥舅”,只一心读书。所以两人之间,算是初恋,懵懂无知,却又无限美好。就像霍桓于门外不过是一窥而已,虽“不能言”出细微起伏,却觉心中极爱。

  这种极爱,让霍桓在求婚不得却从一道士处得一把“坚石可入”的小鑱之后,第一个念头,便是凿墙去窥美人青娥。至于凿墙的后果和有失身份尊严的流言蜚语,还算是“童子”的霍桓则没有去想。所以这份初恋,是不掺杂任何杂质的。纯净到他只是想要去看一眼青娥,躺在她的绣被旁“略闻香息”,甚至他还像个孩子一样,毫无杂念地呼呼睡了过去。而在被发现之后,他则“目灼灼如流星”,眼中没有丝毫畏惧,并不因自己如此大逆不道的举止,而觉得愧疚或者难堪。倒是在被人误为窃贼之后,觉得丢了颜面,流泪道出心中所爱:实以爱娘子故,愿以近芳泽耳。

  此言一出,在青娥的心中激起的细碎的波纹,当是绵密而且持久。否则,她不会在仆人们建议去向母亲控诉时,“俯首沉思”,用沉默的方式让仆人们明白,她其实已经对这个心底干净又胆大不惧的霍桓动了心。只是当仆人们深谙其意后,改为让霍桓家找人求婚时,她又出于女孩的内敛与羞涩,不发一言。不过青娥显然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夜半凿墙与她同榻而卧的霍桓,在他偷拿了她枕边一股凤钗珍藏时,明明已经看见,却“不言亦不怒”。

  但是在霍桓母亲没有派人求婚,却为儿子“别觅良姻”时,沉静的青娥却是着了急,也顾不得自己的淑女风度,使人将自己的一番情意表白给霍桓的母亲,这才盼来了霍家的媒人。可惜,有多事的婢女将“钻穴眠榻”的事情详细讲给了青娥的母亲武夫人听。这前来求婚的媒人,刚进家门,便被骂了个狗血喷头,一同被羞辱的,当然还有霍家母子。不过武夫人没想到的是,霍桓的母亲丝毫不怯她,来了更狠的一招,见人便诉说自己儿子曾经“钻穴眠榻”。话中的意思,当然是说不只是她的儿子言行不端,武家女儿也不知有没有因为这同眠共枕,做出什么有失妇道的事来。又是青娥使人出面,将自己对霍桓矢志不移的真情,悲切倾诉给其母,这才止住了这场瘟疫一样停不下来的流言。只是,两人的婚事,却也自此搁浅。

  假若不是因霍桓文笔极佳,一位县邑官员器重于他,并主动出丰厚聘礼代他求婚,那么这两个痴男怨女,或许就永远无法结为夫妻,更没有了下面霍桓与岳父的一桩过节。

  结婚后的霍桓,对青娥之爱,只一个将当初帮他凿壁的小鑱日日佩戴珍爱的细节,便可以管窥一豹。而成为人妇的青娥,却依然想着成仙,所以对于家务与孩子,皆有些漫不经心。而且不过是欢爱八载,便在“盛妆拜母”后,不给予霍桓任何解释,于卧室内停止呼吸,驾鹤西去。

  留在人间的霍桓,守着弱小生病的儿子与母亲,艰难度日。如果不是再次遇见了青娥,或许他因为生活,会再次结婚。事实上他也有了这样的打算,而且与青娥的相遇,也是因为他去找那位欲给他介绍佳人的老叟,夜晚迷失了方向,才误闯入仙人洞府,见到了青娥与他的父亲。

  这一见霍桓便又犯了年少时的痴病,一心一意只要带佳人走,而且忘记了是在仙人洞府中,坚持要青娥陪他共寝。这样的儿女情长,在抛掉俗世牵绊潜心修行的青娥父亲看来,完全是玷污了洞府的俗人举止。所以刚刚还对霍桓一脸热情的岳父,见霍桓对女儿拉拉扯扯,便毫不留情地呵斥让他离去。

  霍桓也就是在这时,当面与岳父大人对质起来。并甩下话说,让他离去不难,但必须让青娥一起跟随。这岳父与霍桓是一样的倔强男人,虽然成了仙,但照例是人间“俗骨”,有人的小奸小坏——招了女儿假装与霍桓同行,却是在骗他出了门后,立刻“阖扉去”,留一片没有丝毫缝隙可入的“峭壁巉岩”给月夜下寻不到归途的霍桓。

  那个曾经充当了“媒人”的小鑱,再一次做了连接霍桓和青娥的工具。悲愤生恨的霍桓,带着一股子无处可以发泄的怒气,边骂边奋力凿着厚厚的石壁,终于在即将凿穿洞府的时候,看到青娥被无计可施的父亲推出门来。

  当初嫁给霍桓的时候,青娥将那把暂时没收了的小鑱扔到地上,说:此寇盗物,可将去!看似怨语,其实含了娇嗔和戏谑,听来反而有感谢这把打通了姻缘之门的小鑱的意味。而今青娥说:既爱我为妇,岂有待丈人如此者?是何处老道士,授汝凶器,将人缠混欲死?依然是抱怨之语,但是却可以看出成仙后的青娥,所具有的宽容与大度。在触犯了历来被视为不可冒犯的岳父的情况下,她依然可以跟随他回到满是烦恼的尘世,而且,一待就是三十多年,并为其又生下一儿一女,在儿女各自成家立业有了功名之后,才与霍桓一同回归仙府。足可见她对他的爱,在最初他“钻穴眠榻”的少年时,便已经铭心刻骨,矢志不渝。

  而霍桓这个憨痴直爽的男人,能够得到青娥的如此眷恋,其实靠的并非是手中道士所赠的小鑱,而是他那与小鑱一样微小却“坚石可入”的执著与刚硬。

  第42章 鸦头: 未有敦笃可托如君者

  时下女人们若多一些狐女鸦头的精神,见到可以托付一生的如意郎君,便即刻拿出一股私奔的劲儿来,而且有经济头脑,懂得如何经营家业、教育子女,怕是会少一些自怨自艾的剩女,并多一些让男人们迷恋又钦佩的妖媚狐性女子。

  尽管同为勾栏中妓女,但相比于贪恋钱财、爱慕虚荣的姐姐妮子,鸦头显然大胆而且更懂得如何把握时机,扭转命运。初次见到王文,妮子对这个贫贱书生理都不理,只是“频来出入”,讨好供奉她衣食的大商人赵东楼。而年仅十四岁的鸦头,则在看见王文后,如仙女般“仪度娴婉”,又“秋波频顾,眉目含情”,明显是主动引诱王文。这样的举止,果然奏了效。在妮子面前局促不安想要“离席告别”的王文,见了鸦头,便“惘然若失”,并主动从赵东楼处打探到了她的处境,知道她因不想接客,而屡次被母亲鞭打。这样的纯情与坚贞,让身无分文的王文先是默认痴坐,不敢存有奢望,也无金钱打理,却又迟迟不言归去。这样的心思被赵东楼看穿,助他十两银子,换得与鸦头一夜欢爱。

  不过鸦头的母亲显然不会如此低价地出让女儿,百般刁难。而鸦头则在此时再一次主动出击,诱劝母亲不要因为区区钱财,而放走了将来的财神。母亲果然上当,想这丫头平日如此倔强拒绝接客,今日竟然开口答应为她挣钱,尽管钱少,但无论如何都是好事一桩。成功与王文“欢爱甚至”的鸦头,再一次显示了自己在幸福来临时的从容与不迫。相反男人王文被鸦头问及“倾囊博此一宵欢,明日如何?”时,只知道“泫然悲哽”,拿不出丝毫的主意,似乎这天地将要塌陷,他也无路可走。而鸦头则像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安慰王文不必悲伤,今日遇到如他这样“敦笃可托”者,她愿意随其私奔走天涯。

  但事实上,这王文“敦笃”有余,是否“可托”却值得商榷。等到两人携仆人夜驰千里,终于逃出了鸦头母亲的掌控范围,抵达汉江口,并租了一间房子住下之后,理当有男人气概懂得如何养家糊口的王文,不知道最重要的是尽快挣钱,让妻子有衣可穿、有饭可吃,却先担心家徒四壁自己都难以养活,怕鸦头也终会嫌弃他。是有经济头脑的鸦头,一句“何为此虑”,“可鬻驴子作资本”,给他指点了迷津,开始“卖酒贩浆”做起小买卖来。而鸦头自己也没有闲着,做披肩、刺荷包,终于让这个她自己争取来的家,一年后便有了起色和盈余,甚至能够有钱雇佣婢女来做活,让男人王文不必辛苦奔波操劳。

  而等到鸦头的母亲派妮子来捉她回去时,王文同样手足无措,任鸦头一个人对抗妮子的铁索,并反抗说:“从一者得何罪?”是后来家中“婢媪皆集”,这才吓走了妮子。及至鸦头母亲亲自前来,怒气冲冲地将鸦头“揪发提去”,王文更是乱了方寸,“徘徊怆恻,眠食都废”。而且也只是到鸦头起初居住的地方寻了一趟,见“门庭如故,人物已非”便“悼丧而返”,且遣散了家中婢女,也没有原地等待鸦头,便“囊资东归”。

  这一别便是七八年。假若鸦头没有聪明地将所生下的儿子放入收养弃婴的“育婴堂”,那么王文或许这一生就再也不会想起鸦头,包括她为他生下的儿子,和在暗无天日的囚禁中她所受的“饥火煎心”的苦楚。鸦头在他的心中,只是一段浪漫的情缘,一旦过去,便只剩下一点甜蜜但却模糊的回忆。否则,他不会粗心到连鸦头怀孕都不知道,而且在儿子王孜告诉他自己被收养时,胸前有字“书山东王文之子”,他还“念必同己姓名者”,从不会考虑到这是鸦头留给自己的亲生骨肉。

  所以鸦头再一次用儿子王孜,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只是,时间太过漫长,她困在幽室之中,等了整整十八年。

  相比于鸦头的忠贞守候,她的姐姐妮子则在赵东楼花光了所有的钱穷困潦倒后,很快地移情别恋,开始攀附上权贵之人。赵东楼无比激愤,却又不舍离去,是鸦头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构栏中原无情好,所绸缪者,钱耳。”因此“青楼之好”,不是赵东楼体悟中的“不可过认真也”,而是他遇到的是索取无度导致“万金荡然”的妮子,不是从一开始就在母亲鞭打下拒绝沦为妓女,被捉拿回去后依然“矢死不二”的鸦头。所以,赵东楼落了个人财两空的下场,而鸦头则让十八年未娶的王文,既得了儿子,又得了妻子。尽管,这中间历经了无尽的等待与孤单。

  鸦头的儿子,明显是为替母复仇而生,“孔武有力,喜田猎,不务生产,乐斗好杀”。所以尽管鸦头在信中叮嘱,虽然她的母亲和妮子生性残忍,作为亲人,还是手下留情。但他还是在听说母亲的惨况后,“怒眦欲裂”,立刻如匪寇一样,找到她们的居所,冲进去便将两人先后击毙。而在母亲愤怒要求他将尸体埋葬郊野后,他假装答应,实则无情地剥掉皮放入了行囊中,差一点就让鸦头因过于悲恸,而“转侧欲死”。而他在鸦头训斥后的一句忿恨之语,“今得安乐所,顿忘挞楚耶?”则让鸦头的宽容与怜悯,反而显得有些缺乏价值。

  而王文自从鸦头回归,便兴了家业,而常常“恶声暴吼”的儿子,也被鸦头于半夜捆缚住,用巨针刺断了“拗筋”,并自此“温和如处女”,且被“乡里贤之”。

  这样的幸福人生,鸦头从看到王文的第一眼起,便没有停息过追求和努力。她从一个青楼妓女,到成为良家女子,有了圆满的结局,这样的命运,并非因为她爱的男人王文多么“敦笃可托”,而是完全由她自己设计且追寻到的。即便没有遇到王文,想要嫁给一个安稳男人且“从一而终”的迫切,亦会一路引领着她,走至这样开阔稳妥的终途。

  第43章 梅女: 君尝愿破家相赎,犹记否

  梅女所遇男人,个个都自私自利。生前被本地典史官收取贿赂后诬其与盗贼私通,这贪官为救自己一命,还将妻子卖于青楼;死后投生新家,其父与兄长也对其贫贱婚姻怠慢为难;而她所爱的封云亭,也时时露出小男人的自私相。所以她不管是做鬼还是为人,其实都算不得太过幸福。即便是后来封云亭成了孝廉,她也可以夫贵妇荣,但这场自主选择的爱情,其实还是脱不了旧式婚姻团花簇锦的富贵底子。

  梅女初见封云亭时,这个丧偶的男人客居他乡旅馆,孤寂难熬,心中正蠢蠢欲动,所以白日里看到舌头伸在外面的缢鬼梅女,也“不大畏怯”。封云亭显然是个擅长嘴上功夫的男人,初次见面便以可以帮她伸张冤情来诱惑梅女。这好比现在有权势的男人,见到漂亮女人,随口便吹嘘可以帮其搞定工作,连带送一套豪宅一辆宝马,甚至包括照顾家眷。这样的甜言蜜语果然有效,梅女虽没有让其立刻帮自己杀了那逼自己自缢的典史,但还是恳请他能够帮忙焚烧屋梁,断掉泉下绳索。

  封云亭可谓尽心尽力,自己出钱劝说房子主人烧了屋梁。这样做的结果,是梅女再次出现的时候,封云亭便开始要求她的回报。当然,是来自身体的回报。但不想梅女却拒绝了他,她所给出的两个理由,其一是自己作为女鬼,有“阴惨之气”,对他的身体健康不利;其二是假若现在真的答应他的欢爱要求,那么当初被典史诬为与入室的盗贼私通,这个罪名更洗不清。这样的理由表面看去非常合理,但事实上却掩盖了一个最根本的原因,便是梅女其实还没有真正地想好,是否要将一生托付给封云亭,而封云亭又是否会为她报生前的仇恨。假若封云亭只是欢爱一场便离去不归,那么生前典史的侮辱,死后可算是应了验。

  所以梅女只是给了封云亭一个模糊但又饱有希望的回答:会合有时,今日尚未。而对于封云亭进一步地追问这个“有时”的具体日期,则笑而不谈。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寂寞在所难免。梅女为了解除这种寂寞和尴尬,可谓费尽心机,又是使出闺房之绝技——交线之戏,又是为封云亭施可以迅速入眠的按摩之术。但即便是如此,依然无法让封云亭完全摆脱掉与其交欢的强烈欲望,并在一次次呼唤梅女而不得时,对其说出海誓山盟:使卿而活,当破产购致之。

  这句话在梅女的心中,当是起了波澜,尽管她只是当作玩笑回应封云亭说:无须破产。事实上她将这句话深深地记在了心里,也因此对封云亭的“苦逼”欢爱,可以大度到找一“颇极风致”的青楼女子“聊以自代”。封云亭急不可耐,毫不犹豫便答应下来。不过是十六岁的梅女,在这件事上,却有已婚女子都不能具备的豁达,在晚间即将就寝时,不管封云亭怎样挽留,都飘然逝去,不打扰他与青楼女的好梦。

  但是梅女一直念念不忘的仇恨,却总是难以在封云亭面前启齿。几次她“有所言,吻已启而辄止”,之后被封云亭“固诘之”,也“终不肯言,唏嘘而已”。梅女没有告诉封云亭的是,死后她在人间已经投胎为延安展孝廉的女儿,但是由于冤仇一直没有得到伸张,所以在尘世间的她也是一副呆痴的模样,并因此没人敢去娶她。如果封云亭可以帮助她早早解决这个烦恼,那么她也会早日嫁他,也就是她昔日所说的“会合有期”了。但是又一直愧疚自己对于封云亭没有恩德,也不便拿这样大的重任让他担负。相比于当下的女子,梅女可谓是多虑而且自卑了,假若像她一样“姿态嫣然”、年轻貌美,这样的优势早就被时下女人们拿来做了最强有力的资本,去男人那里换取她们想要追求的物欲、房子、金钱或者职位。而且这样的交换已被认定为理所应当,所谓年轻就是资本,韶华可以挥霍,男人们爱江山,女人们也爱那握了江山从容不迫的男人。时下流行的“拼婚”,很大程度上,便是女人们拿容颜和年轻拼来的一个房子或者一个位置。

  假若没有一次意外事故,不知道梅女还是否能够与封云亭走到一起。或许封云亭会离开寄居的这个城市,回到故乡,而梅女则依然做她的女鬼,在人间亦是一副无人肯娶的痴傻模样。

  梅女所召的那个青楼女子,生前的丈夫,恰恰是诬陷了自己的衙中典史。这典史算得上梅女所遇的最俗恶不堪的男人,花钱买来官职后,横行霸道、傲气十足,且不分黑白只认金银。本来他死期将近,其父母“代哀冥司”,愿意将儿媳卖入青楼来换取他在人间的福寿。青楼女之所以在封云亭面前对自己的家世含糊其辞,大约也是羞愧曾为典史妻子却在几个月后便被公婆卖入冥间青楼的身世。典史前来本想让封云亭问冥间之事,不想却看到封云亭召来的鬼妓是自己的妻子。这无疑等于给他戴了一顶羞辱的绿帽子,而他在与冥间青楼的老娼吵闹的时候,恰好被梅女听了去。梅女一怒之下冲出来,“以长簪刺其耳”,几乎想要立刻将典史杀掉。

  而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封云亭则暴露出男人的自私和无情——他不仅没有帮助梅女杀了这典史,反而“惊极,以身幛客”,并说:倘死于寓所,则咎在小生。一边是所爱之人的仇恨,一边则是自己的名誉清白,封云亭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而梅女之所以迟迟都没有开口恳求封云亭,或许也是担心会有今日这般窘迫结局。

  但是梅女并没有苛责封云亭,报了大仇的慰藉,让她对封云亭的明哲保身很快地淡忘掉,而只记得他曾经说过的那句誓言,并提醒他:君尝愿破家相赎,犹记否?封云亭毫发未损,终于得到佳人,当然迫不及待去延安娶投胎到展孝廉家的梅女。而梅女的家人,在梅女痴与不痴之间对封云亭态度的转变,也尽显人性鄙俗。当初梅女痴到无人肯娶时,见到求婚的封云亭,即刻供奉家中所有,言语中有鲜明的笼络和小心;而及至看到女儿恢复正常,又觉得将如此貌美之女嫁给穷困书生封云亭,还搭上家中房产,实在是有些亏了,所以梅女之父及其兄长便生出怠慢和鄙薄。

  又是梅女,在窥出父兄冷淡之时,及时果断地“自出妆资”及车马费用,跟随封云亭回家,挽回了封云亭作为男人的尊严。

  封云亭也算是争气,终于举了孝廉,重新换来梅女一家的笑颜相待。如此看来,梅女昔日在封云亭面前自始至终都不肯献出自己的贞操,也算是为“拼”上封云亭这一支潜力股,所预留的自己的资本。只是因为之前封云亭一无所有,所以显出她这一场付出的可贵与可嘉。

  所以爱情中“破家”的不是封云亭,而是梅女。

  第44章 阿纤: 置之不以人齿,请赐离婚书

  聊斋中能够主动提出“离婚”二字,而不是被动等待着男人一纸休书的女人,鼠精阿纤算是其中为数不多的一位。她的坚决和在是非面前的不妥协,使得她作为一个大家族中妻子的角色,始终是清晰的、有尊严的、不能被鄙夷的,而且,也因此换来了外人的敬重和仰慕,获得了她作为一个女子,在家庭中,应有的声誉和名望。

  连接起阿纤这一场婚姻的,是奚姓家族里的兄长奚山,这个行使了父亲职责为弟弟主动谋亲的男人,有所有兄长的威严和专断。当初若不是他见到“窈窕秀弱,风致嫣然”的阿纤,心内满意,并立刻向阿纤父亲提亲,怕也不会有之后的种种曲折,并给自己的脸上,抹上一层难堪的油彩。所以这是一场父辈之间的婚约,阿纤还未见过要嫁的那个三郎,便先被三郎的兄长给订下了婚事。最初她在这场婚约里,没有任何的选择,也没有言语的机会。似乎,她是沉默的一个背景,父亲与兄长奚山想要在她这里,画下怎样的约定,与她无关,她只能接受,而后孤单地等待。

  如果阿纤的父亲没有死去,像当初婚约中订下的那样,奚家提供一处房屋,举家迁去,或许阿纤的身份也不会遭来怀疑。但偏偏她的父亲死在一堵破墙之下,尽管母女两人度日并不艰难,而且堪称小富,但是在婚事上,却只能主动出击。尤其,是自从订下婚约便念念不忘的阿纤。

  所以当阿纤在一个月后去给父亲上坟的途中,可以很敏感地注意到擦肩而过的奚山,并即刻告知母亲,将他叫住,立刻兑现当初的婚约,让奚山带上嫁妆和阿纤回家与三郎成亲。这一场亲,奚家简直是捡了一个大便宜,阿纤的美貌,配三郎绰绰有余;而两千多斤粮食换得的丰厚嫁妆,也让奚家的生活,从温饱逐渐向小康过渡。阿纤算是个温顺勤劳又守妇道的媳妇,“寡言少怒”、“昼夜绩织”,对任何人,都谦卑有礼。怕奚家及外人怀疑自己与母亲的身份,也只是通过三郎转告常常出差故地的奚山,不要再对外人提及母女两人的过往和而今。

  故事讲到这里,是了无波澜的,平静的水面上看得到荷花朵朵。奚家日日奔那富裕的大道上去,而三郎也成了秀才,那功名亦指日可待。如果没有意外,阿纤便会一直坐在夫人的位置上,顶多,是添一个小妾,自己荣升为威严的正室。阿纤的形象,是平面的、模糊的、没有个性的。就这样一路庸常下去也不一定。

  只是,流言还是来了。奚山恰好入住在昔日阿纤家的隔壁,听邻人讲起三年前隔壁墙下压一巨鼠的诡异往事,又用房子一直荒废无人入住的细节提醒奚山,阿纤及其父母或许是妖类。人心一旦生了疑,便再也回不到昔日的风平浪静。尽管奚山也清楚,自己家族所有的好运,都是阿纤嫁入后带来,但他还是爱弟心切,怕一不小心,阿纤就将三郎的命给掳了去,所以归家后便如长舌妇般,将这一骇人消息迅速传播开去。

  这一秘密,犹如一滴墨汁,落入水中瞬间便扩散开来,拦都来不及。阿纤当然是个聪明的女子,察觉之后,即刻便祛除了她昔日的隐忍和妇德,夜里便决绝地告知三郎:今置之不以人齿,请赐离婚书,听君自择良偶。这一句说出来,几乎可以将阿纤等同于那个时代的先锋女性:既能自立谋生,不靠男人养活自己,而且还养活男人和男人的家族;在被人怀疑之时,即刻便以离婚的方式,断掉猜忌,而且不争财产、净身出户,宁肯独自生活,也不要做那秋后的扇子,使用完毕,便弃之一旁,再不想起。

  尽管为了三郎的一片痴情,阿纤哭泣之后勉强答应留下来,但兄长奚山却依然咬住不肯放松。他很快找来了一只“善扑之猫”,并偷窥阿纤遇到猫时有没有恐慌与惧怕。这一举止,终于让阿纤彻底冷了心,假借看望生病的母亲,消失不见。三郎疼痛不已,父兄却为之庆幸,而且很快花重金买妾,给三郎续了婚,免他孤寂相思。

  都以为除了三郎,无人再会想起阿纤,但奚家却于家境日益衰落、困顿中皆忆起她的好。这数年中,阿纤有怎样的境遇和生活,他们不忧虑,却独独念她“旺夫”这一点的好。金钱在这里再一次显示了它的巨大威力,那闪烁的光芒,完全可以折射到人的身上,而且,中间不会隔了玻璃或者障碍,让那光泽减弱或者改变方向。

  所以当奚家叔弟在异地偶遇死去母亲的阿纤,立刻百般劝她与三郎重归于好。而三郎也“星夜驰去”,接阿纤回家。但阿纤却在此时,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坚决和理性,一定要“与大兄分炊”,否则,死也不从。假若以传统的眼光来看,农村里小媳妇要求分家单过,似乎会被人指责,并留下恶名。但在这里,我们却不得不佩服阿纤的勇气和对家族的背叛与违逆,为了在家族中的尊严与地位,她不惜让人指点,也要与兄长奚山分开另起炉灶。

  照例是阿纤在金钱上,主动买单,不仅自己掏钱,从觊觎于她并在房租结算上百般刁难的房东那里“赎身”,而且还用私房钱,在自己与三郎的小家中建立起硕大的仓库,用来储备粮食。鼠精阿纤在这一点上,似乎无比擅长。不过是一年,三郎家便由温饱转为盈余,而后数年,步入“大富”之列,并将赡养父母的责任,从兄长奚山那里接替过来。相比于三郎家的小康,奚山几乎是穷困潦倒。这个昔日赶走了阿纤的兄长,终于遭到了阿纤的惩罚。

  不过,阿纤还是为自己声名留了后路。她并没有真的无情无义,与兄长在分家后老死不相往来,并忘记他的媒人之恩,而是时常接济兄长,解他生计忧愁。这样的善行与宽容,换来的不只是兄长的愧疚,还有丈夫三郎的欢喜与深爱。所以阿纤即便是放在当下的社会,也是一个“内务大臣”似的聪明媳妇,不卑不亢、有礼有节,所以才换来夫妻间的恩爱,妯娌间的和平共处。

  这真是蒲松龄讲述的一个如何处理家庭事务的优秀范本。阿纤的模范形象,忘都忘不掉。

  第45章 黄英: 君不愿富,妾亦不能贫

  顺天人马子才,算得上是聊斋里一个有点骨气的男人。不仅像陶渊明一样甘于贫穷,不为五斗米折腰,还将养菊作为一种纯粹的精神享受,拒绝贩花为业,不愿享受富贵荣华,更不接受来自一个女人的资助。所以相比于那些安然享受女人金钱的贫贱书生们,他倒是男人气十足。可惜,他遇到的女人,是颇有商业头脑并善于经营家业的菊精黄英。所以马子才在她的恩惠里表这一番安贫乐道的清高,不免有虚伪之嫌。而且,对于女人比自己精明能干这一点,他也过于小气了,是那种明明吃了软饭还要义正言辞地凸显自己高尚气节的虚荣男人。

  黄英在男人面前天生的领导才干,在初始便可见端倪。马子才在路上遇到黄英“丰姿洒落”的弟弟陶生,问其将去往何方,陶生的回答是:姊厌金陵,欲卜居于河朔耳。而在马子才邀请他们姐弟到自己家居住时,陶生也要请示姐姐黄英的意见,待得到肯定的答复,才“与俱归”。而且她还是一个“善谈”之人,颇得马子才妻子的喜欢。在黄英嫁给马子才之前,她的才干,一直隐在幕后,所以看似是陶生一个人向马子才灌输贩菊致富的思想,实际上则是黄英在运筹帷幄。

  不过马子才在听到陶生打算卖菊谋生之后,心中甚是鄙夷,并认为自己看错了陶生,以东篱为市井,简直是羞辱了菊花高洁的声名。而陶生则代姐姐黄英传达了对于贫富与金钱的态度:自食其力不为贪,贩花为业不为俗;人固不可苛求富,然亦不必务求贫也。虽然两人并没有继续争论下去,但是却自此存了芥蒂。陶生不再来马子才家吃饭,马子才也不屑登陶生的家门。两人南北相隔不过是一堵墙,却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邻居。

  若不是菊花将开,前来购花的人声鼎沸,将马子才吸引了去,两人大约依然不会和解。马子才推门进去,也原本是为了讥笑陶生的贪财的,不想却被满园的奇花异卉给震住。更让其吃惊的,是那些奇异品种,恰恰是自己昔日嫌弃拔掉的。陶生所谓“种无不佳,培溉在人”的哲理,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成功实践。抱着探其养菊私密之心的马子才,在与陶生推杯换盏中,还不忘问黄英为何不婚。这一句话,让陶生一眼便看穿了他的心思,而且算准了过四十三个月,也就是三年半以后,马子才会娶黄英为妻。

  马子才当然不知道姐弟两个是菊精的身份,只是眼看着两个人因为卖菊而“一年增舍,二年起夏屋”,不断增加田产和屋舍,成为富甲一方的商人,而自己却因为昔日信誓旦旦不以菊谋生,日渐贫穷,最后落魄到连妻子也不幸病逝。不过马子才并没有因此悲观绝望,很快便对黄英心生爱慕,并“微使人风示之”。仅这一举止,便可以断定,当年马子才在路上看到车帘后坐着的那位“二十许绝世美人”,便有意娶入家门,只是碍于妻子尚在,不能明示。这就像马子才一意追求菊花的高洁,但也未必就真的甘于贫穷,那种不为金钱忧虑日日“采菊东篱下”的惬意人生,一旦因为娶了黄英而成为现实,便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舍弃掉了。

  陶生贩菊至南方之后,便不曾再归。而家中菊园,在黄英的管理下,并没有荒废,反而日益壮大。黄英又购置了二十多顷的田产,扩修了宅邸,显示出比陶生还要强大的经营能力。所以在弟弟陶生督促黄英嫁给马子才之后,黄英在婚事上,也表现出了比现代女子还要自我的个性。对马子才的聘礼,她不是因为少而不看在眼里,而是觉得没有必要接受。相比于当下女子动辄要车要房的欲望,黄英真是体贴男人心。这还不算,因为马子才家实在是家徒四壁,不堪作为新房,黄英又建议他在自己家里居住。这种入赘的观念,即便是当下,男人们也未必愿意接受,尽管不排除很多男人乐意花老婆的钱、住老婆的房、吃老婆的饭。所以马子才当下否定。两家房屋一南一北,相隔几步,他却一定要“择日行亲迎礼”,护佑住自己作为男人的颜面。

  不过答应在马子才的陋室中结婚的黄英,依然没有能够让马子才满意,因为,她对经营财富乐此不疲,将南北两个院落打通了,监督仆人们料理菊花。将金钱视为粪土的马子才,也因妻子过于富有而觉得羞耻。但仔细分析,马子才其实真正厌恶的,不是金钱,而是黄英的富伤了自己的小自尊。男强女弱,自古定好的社会法则,因为黄英的精明能干,而被打破。但是马子才并没有大度到欣赏妻子的优秀,而是要求黄英严格区分南院北院的家产。可惜马子才的北院没有多少资财,平日所用,都需黄英从南院接济。所以不过是半年,马子才家便都是黄英拿来的家具。马子才坚持送回了几次,在黄英笑他劳神费力后,自己大约也觉得羞惭,便默然接受了黄英的安排。

  在黄英大兴土木,将两家房屋连为一体,并遵循马子才的意见,不再经商,只享用所积资财后,马子才依然不休抱怨,说:仆三十年清德,为卿所累。但这一句显然不是重点,马子才以贫为德,其实是虚伪,真正想要强调的,是后一句:徒依裙带而食,真无一毫丈夫气矣。马子才的丈夫气,经不起推敲。依靠女人吃饭,的确算不上大丈夫;可是让所爱的女人,与他一样甘于贫穷,就是他所谓的丈夫气了么?所以追究起来,马子才也不过是一个虚荣心盛又假装清高的男人。

  两人在穷富问题上一番争执,谁都不能说服对方。马子才甘愿做他的陶渊明,黄英则乐于积攒一些钱财,权当为陶姓家族解嘲,不让后人指摘。所以黄英只好扔一句:君不愿富,妾亦不能贫也。分居后的马子才,并没有“清者自清”,甘愿住在黄英为他盖好的小茅草屋里。他还假借了想念黄英的名义,每隔一天便去看望她,并渐渐习以为常。这样想做陶渊明的矫情,很快引来黄英的笑言:东食西宿,廉者当不如是。这一句算是揭开了马子才的遮羞布,终于让他无言以对,并重新与黄英合住在一起。

  之后发生的一切,也印证了马子才“人皆祝富,我但祝穷”观点的不堪一击。他在金陵偶遇陶生,力劝他回去一起居住,并说:家幸充盈,但可坐享,无须复贾。这一句就可看出,马子才并不厌富,能够有钱“坐享”,每日饮酒下棋,结交友人,永远不为生计忧愁,且不做地位低一等级的商人,也是他的一个梦想。而因为善于经商的黄英姐弟,他不费丝毫气力,便轻而易举地得到了这一切。

  所以,马子才要的与其说是清廉,不如说是门第与地位。十几年后,他将陶生的女儿嫁给了世家,便是一个明证。而“不能贫”的黄英,能够幸福“终老”,并不是依靠男人马子才,而是来自于自己的经营。假若马子才不曾阻拦,她当是那个时代,比男人们都要出色的商界精英。

  第46章 细侯: 满生虽贫,其骨清也

  细侯当算是聊斋里最痴情又最无情的一个女子了。痴情到可以在妓院里苦等男人满生三年有余,而不接任何客人。无情到在得知满生归来的消息后,即刻杀掉怀中与另一个男人所生的儿子,义无反顾地奔满生而去。但即便是如此,她依然是一个无法让人生恨的女子。甚至,因为她对满生的深爱,和对未来所作的那些美好温暖的憧憬与畅想,而觉得她是一个值得男人用心呵护、珍爱的女子。

  细侯的出场,很有风尘感。她站在妓院的二层阁楼上,大约是早就看到了满生,所以才在他经过檐下的时候,一边吃吃笑着,一边将剥开的荔枝壳扔到满生的肩头。这是烟花柳巷女子们惯用的诱惑男人的方式。一个荔枝壳,几片瓜子皮,是打情骂俏的小道具,也是引出一段情缘的浪漫小插曲。这样的调情,与纯真少女羞涩的一瞥,对男人有同样的杀伤力。那荔枝壳看似极其轻微地落在了满生的肩头,实则砸在了他的心中。而且那痕迹,去也去不掉,犹如从天而降的一块陨石,在地球上砸出的巨坑,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填平的。

  所以当满生抬头仰视细侯的时候,在她“妖姿要妙”的万种风情里,一下子便“注目发狂”,失了一个教书先生该有的理智和风度。细侯的调情,调得真是恰到好处,她没有继续朝满生丢荔枝壳,或者搔首弄姿、百般挑逗,而是“俯哂而入”。这一“哂”一“入”中,可以看出,细侯对于能够诱惑住满生,是自信满满的。这是一次成功的引诱,所以细侯笑满生的痴傻,并用一个转身离去的姿势,给满生留下一段回味无穷的余韵。

  满生也果然对细侯痴了迷。急急地打探到她的名姓,知道她在妓院“声价颇高”,远不是自己这教书匠可以消费得起的。但还是在一夜辗转反侧未曾入眠之后,去妓院递了自己的名片给细侯,约请一见。郎有情,女有意,当然是相见“言笑甚欢”,让这满生,愈加地迷了心智,到了四处借贷也要与细侯欢爱一夜的地步。

  一切当然如愿。浓情蜜意之后,满生在枕上口占一绝赠送给细侯;而细侯呢,则当即将自己“赠送”给了满生。所以由此可以看出,细侯的这一决定,是早就在见到满生的第一眼起,就做下了的,只等着今宵缠绵后,告诉满生,并期待得到他肯定的答复。一句“君既无妇,视妾可当家否”,不只是大胆的求婚,亦是对自己的人生,一次飞蛾扑火般的抉择。所以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应是毫不羞涩地注视着满生的,就像一个天真又执拗的孩子,一定要索要一个答案,所以便不怕被拒绝,是横下心去求去要这个结果的。

  已经痴迷其中的满生当然是“大悦”,当即海誓山盟,要与细侯一生相守。而细侯,更是迫不及待地开始畅想未来。她简直是个浪漫派的诗人,未来在她的描述中,犹如一幅田园诗画,即便是活在当下的男女,不向往都难。

  在细侯的畅想中,“妾归君后,当长相守”,所以满生不必在外地设帐教书为业。满生家的五十亩地,其中的四十亩可以自给自足,另外十亩则种桑养蚕再织五匹绢,纳税之后还会有结余。生活可以温饱,精神上也能够富足。“闭户相对,君读妾织,暇则诗酒可遣”,这样田园般的诗酒人生,惬意到即便是拿高官厚禄,也不愿去换。

  但这所有的美好,都建立在细侯能够成功赎身的基础之上。以满生欢爱一晚都要四处借贷的落魄程度,这样的理想,显然不是那么容易能够实现的。二百多金的赎身费,细侯倾尽所有,为满生筹集一半;而另一半,满生也要靠远赴湖南,向一做县令的朋友去借,才能够勉强凑齐。

  这一远行,便出了变故。说好了三四个月满生便会归来,不想满生的朋友被不幸免了官,自身难保,不要说资助满生百金,就是满生回程的路费,都不能够提供。无法返回,满生只好就地寻职,又开始做起教书先生。想想满生这先生做得真是无用,教了三年,竟然连路费都攒不够。也或许,是攒够了路费,但得不到赎出细侯的百金,所以羞于北上见她?这些暂且不管,满生又因为偶尔打了一个弟子,而该弟子又恰好心理素质太差,自己跳水身亡,于是便惹了官司,进了监狱。他与细侯的相见,因此更加遥遥无期。

  满生的杳无音信,苦的是细侯。身在花街柳巷中,即便不是为谋生,想要保持贞洁,也是一件很难的事。但她却硬是在满生离去之后,便闭门“不交一客”。而且,一慕名而来的富商用重金求婚,也不为所动。但她不动心,富商却开始动了心思。他先是南下打听到满生的下落,又贿赂御史,将即将被放出的满生无期限地关押下去,然后欺骗细侯,说满生已经死在狱中。大约收了富商好处的妓院老媪也帮忙劝说细侯,说不管满生死或没死,他一个家徒四壁的穷困书生,怎能与可以让女人锦衣玉食的富商相比?这句话试出了细侯对满生的一片真心,她立刻反驳老媪:满生虽贫,其骨清也;守龌龊商,诚非所愿。但富商却不管她的痴情,见她不信,又使新的诡计,让人伪造一封绝命书寄给细侯,以求彻底断掉她的念想。

  这一封信让细侯“朝夕哀哭”,也让人不得不叹息,为何三年多的时间,满生在远方都没有给细侯写一封信?假若他爱细侯,如细侯爱他那样深沉,在入狱之时,当会写信一封,让细侯或者继续等他,或者另嫁他人吧。但是他却音信全无,让细侯一个人苦苦守候,被富商欺骗,又每日被妓院老媪以不能接客挣钱为由抱怨,终于在妓院无法再待,嫁了富商,并在一年后便生下一个儿子。

  满生出狱之后,不仅仅得知富商从中使坏,而且得知细侯也已嫁给富商。与细侯相离五年来所受的苦楚,让满生心中愤慨难平,终于托卖浆者转告细侯种种波折。而细侯,“大悲”中也看清了富商的昔日诡计,趁他外出之际,杀死怀中尚在吃奶的孩子,只携带自己的衣物,逃出家门,奔满生而去。

  细侯在杀死那个带着富商血脉的婴孩时,大约除了满生,没有想过任何的后果,也未曾对同样流淌着自己血液的孩子,有过丝毫的怜惜。举刀杀子的那一刻,她的心里,只有与满生相守一生、饮酒作诗的梦想。她只是一个奔满生而去的情人,而不是一个养育婴孩的母亲。

  而上天也眷顾于细侯,衙门官员了解内情后,反而生出同情,对富商的诉讼置之不理,成全了这一对悲情中的男女。

  这样无情又痴情的一个女子,对这份爱情的执著,放置在当下,不知又会生出怎样悲壮的结局。

  第47章 连琐: 能拼痛以相爱乎

  连琐算是一个男人们集体想要意淫的女鬼形象。一出场,便是诗词歌赋、华章丽句。灯下苦读的书生们,在“白杨萧萧”中听见这一声断人肠似的哀婉吟哦,不能不“心向慕之”。而让女鬼复活为人、共度此生,这样的美事大约也只有书斋中精神孤独苦闷的书生们,才会思及。

  连琐与书生杨于畏,算是始于精神之恋。两人皆生活在孤单寂寥之中,杨生居住在古墓森森的旷野,冬日读书,听见窗外树木“声如涛涌”,难免会期待有一个女子的温暖。而居住在“九泉荒野”中的连琐,更是“孤寂如鹜”,十七岁不幸离世的幽恨,只能借助于诗词倾诉。所以两个人听见彼此切中心扉的吟哦,不能不互生好感。

  这是典型的聊斋里的男女相识的模式。连琐吟出一句“玄夜凄风却倒吹,流萤惹草复沾帏”,并在慌忙离去时留下寄情的紫带一条。而捡到紫带的杨生不忘续上一句“幽情苦绪何人见?翠袖单寒月上时”。你来我往,便算是暗递了情愫。不过杨生以诗词诱惑连琐前来,真正追究起来,却并不是连琐畏避的“风雅士”,一见面,问过了生平来历,便“欲与欢”。是连琐提醒他自己是鬼魂之身,欢爱有损他的阳寿,这才失落止住。不过他并没有因此断了情欲,照例爱抚完连琐的乳房,又把玩她的三寸金莲,全然不再思及诗词歌赋。所以男人们引诱女人们上床前所有貌似高雅清洁的吟哦,不过是为了这一目的,所铺就的一条鲜花小径,看上去浪漫美好,实则在那尽头处,早已挖好了情色的深潭。

  不过为了阳寿,杨生并没有太过分地流连于身体,怕一不小心,就真折了寿去。两人在夜晚的灯下谈论诗词,饮酒下棋,弹拨琵琶,作“蕉窗零雨”之曲,或“晓苑莺声”之调,倒也是“欢同鱼水”,别有一番趣味。

  这样的好时日很快便因为杨生的虚荣心而打破了。杨生答应连琐秘而不宣,但在朋友薛生到来,并用琵琶棋盘和连琐留下的字迹对证时,他看似经不住追问将连琐夜访的事情不得已告诉了薛生,但实际上,心里未必没有将此事诏告天下的欣喜和得意。一个仕途上没有多少建树的书生,突然间就得到一个会吟诗作词、弹琴作曲的红颜知己,那种作为男人的存在感和小骄傲,让他掩饰不住,也不想隐瞒这种欢欣的小私密。

  所以在杨生试图劝说连琐见薛生一面时,她立刻大怒,指责杨生违背诺言,并忿忿丢一句:与君缘尽矣!这当然是小女人的任性,事实上她对杨生,依然心存着爱恋,否则不会在不欢而散后,还说了软话:妾暂避之。但是暂避后的结果,并没有连琐希望中的安静。薛生反而带了更多的同窗来,日日喧哗等待。其中一个武生王某,在听到连琐“凄婉欲绝”的吟哦之后,还拿起一块巨石投向连琐隐匿的角落。这样的惊吓,让连琐终于对杨生失望,不管杨生如何因为思念而“形销骨立”,她都不再出现。

  如果连琐没有遇难,需要杨生的帮助,那么她大约真的不会再来。即便是负气出走,未必真的怨恨杨生,但那些因为虚荣而带来的骚扰和难堪,又岂是如此轻易就能够忘记的?但好事多磨,聊斋里的好姻缘也同样需要历经些曲折和磨难。

  想要娶连琐的男鬼,在现实生活中,大约相当于插足的第三者。所以当连琐来求杨生帮助自己逃过这场劫难时,杨生的表现,明显是吃了醋的男人相:大怒,愤将致死。所谓怒发冲冠为红颜,说的就是杨生此时的心态。好不容易得到了连琐,却又面临被人抢走的危险,如不表现得英勇一些,也对不住自己昔日的那份眷恋与深情。

  只是,杨生愤怒之后,没有忘了恢复理智:但虑人鬼殊途,不能为力。这样的忧虑,让他之前的愤怒,显得有些无助和虚弱。很像一个表完了态要勇敢英雄的孩子,一转身就因为一只冲过来的小狗而吓得尿湿了裤子。好在有连琐压阵,引导他如何应对,杨生也雄赳赳、气昂昂地奔赴战场。

  这一场与男鬼的打斗,如果没有武生王某的加入,杨生大约会命丧黄泉。王某的到来,让杨生犹如见了天兵降临,顾不得自己在连琐面前的颜面,“大号乞救”。王某当然如他所愿,射中了男鬼,救下了杨生。一场英雄救美女的壮举,因为王某的加入,总算圆满完成。

  在连琐的心中,杨生才是真正救下自己的男人,尽管王某中途加入,且射出了最关键性的一箭,但武生怎能跟擅写诗弄词的书生比?所以连琐用一把父亲陪葬的佩刀谢了王某,而对杨生,则用身体和一生作为回报。而且这样的回报,也需要借助杨生本人的力量,方能够抵达。

  杨生在连琐的转世成人中,付出了什么呢?不过是他早就企盼的一场身体的欢爱,划开手臂后滴落在连琐肚脐中的鲜血,还有一场“腹胀欲死”的大病。这次连琐一句:尚须生血一点,能拼痛以相爱乎?换来的是杨生毫不犹豫地“取利刃刺臂出血”。而十几天后的大病,则最终换来了一百天后连琐坟茔上喜悦鸣叫的青鸟。

  这样的叫声,毫无疑问,是连琐复活成人的喜讯。一场人鬼相恋,到此有了团圆喜气的结局。杨生费了一点精血就得到了红颜连琐,而连琐在之后常常感叹“二十余年,如一梦耳”。唤醒这场梦给她未来的,其实不全是杨生;但她却将梦,只交付给杨生一人。

  这是女人的痴,也是女人的傻。大梦醒来,依然如此痴傻地爱那个最初就认定了的男人。

  第48章 张五可: 独钟闺秀,使人不平

  张五可在上坟途中遇到情种王寄生,才不管他正暗恋郑闺秀已到相思成疾、无药可医的地步,千方百计地托梦给他,一直到他见到她“倾绝一世”的容颜,即刻绝了对郑闺秀的念想,一心一意地为她大病一场,这才心满意足地与他订了亲。尽管,这样争夺一场,到头来依然要称呼同时抢嫁过来的郑闺秀为姐姐。

  当年王寄生的父亲王桂庵也算是情痴一个,在江岸边见到王寄生的母亲孟芸娘,即刻便丢了魂魄,相离千里,竟是依靠一个梦的指示,寻到了孟芸娘。而王寄生更是情种,见到姑姑家“慧艳绝伦”的女儿郑闺秀,便“寝食俱废”。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因此蒲松龄写完了王桂庵的传奇爱情,觉得不够,还要另附了篇章,专门记录这个不过是婴孩时,便认出从未相识的王桂庵为生父的聪慧儿子王寄生。

  张五可与王寄生,在当时算得上是一对追求自由恋爱的时尚男女。王寄生早早就向父母宣布,要“自择偶”。而张五可更是直截了当地告诉父母,“必如王家寄生者方嫁”。只是女有意,男无心。王寄生早早地就因郑闺秀病在了床榻,不管张家派来的媒人于氏如何“极道五可之美”,甚至将张五可的“容颜发肤,神情态度”都详细备至地描述给他,依然坚持己见,认定“天下之医,无愈和者”,除了郑闺秀,没有其他女子可以治愈他的相思之疾。

  这样的固执己见,让张五可很快就忿忿不平地入了他的梦,不只责怪他“独钟闺秀,使人不平”,还让他在看到“神仙不啻”的自己时,立刻便“知罪”并道歉说明缘由:生平未见颜色,故目中止一闺秀。这样还不够,王寄生当时就要与其私定终身,完全将郑闺秀给忘在了脑后。

  这场梦醒来,王寄生并没有急匆匆地找媒人提亲,而是怕与梦中不一致,闹了笑话,就找了一个与张家相熟的女人张氏,借故去拜访,帮他代相闺中的张五可。王寄生的病因这梦中的好姻缘而去了大半,但张五可却是传染似的也相思成疾,而且跟屡次催她嫁人的父母负了气,卧床不起,又绝了食,发誓若找不到如王寄生一样的男人便宁肯不嫁。媒人张氏见到张五可“倾绝一世”的“婀娜之态”,便喜笑颜开,保证能使他们“玉人成双”。张五可显然还是单纯少女,看到张氏信誓旦旦,保证能成好事,便即刻咧嘴微笑,不复有病。

  尽管张五可的衣饰与梦中的相差无几,但王寄生依然不肯相信张氏的描述,一定要亲眼见到,才能够确认这次恋上的是一位比郑闺秀远要惊艳的绝世美女。因此王寄生这人远不像他的父亲那样知足常乐,只思一女足矣。他骨子里是个喜新厌旧的男人,而且做事保守,在没有确定另一个女子可以比昔日的更完美倾城之前,是断然不会轻易草率地娶进门,绝了对过去那份爱情的念想的。所以这次他又找了张五可曾经委托过的于氏,求她想方设法让他一窥张五可的容颜。

  王寄生当然如愿以偿,而且这次在门扉中看到莲步轻移、可代郑闺秀的张五可,即刻便“意颤不能自持”,回家就“遣媒要盟”,没有丝毫犹豫。可惜,已经晚了,张五可早已在王寄生观瞻踌躇之际,就许配了他人。昔日拒绝了张五可求婚的王寄生,再一次成了情痴,“失意”、“悔闷欲死”,而且“即刻复病”,犹如那洪水,说来就来,堵都堵不住。只是王寄生这次怨不得他人,在父母“责其自误”时,也只能沉默以对。

  王寄生这一次的病,比上次要严重得多。由此也可以窥出,张五可在他心中的地位,已经悄然超越了郑闺秀。不过情种终归有好命,自夸即便是张五可“许京都皇子”也“能夺还”的于氏,在“先炊者先餐”的求婚理论指导下,很快就“厚犒而归”,成功替王寄生与张五可订婚。王寄生简直是被施了魔法一样,“病顿起”,而且成了一心一意爱五可的好男人,“由此闺秀之想遂绝”。

  只是,不再思念郑闺秀的王寄生,却挡不住郑闺秀对他的相思。听说张家与王家联了姻,郑闺秀心内酸涩,抑郁成病。不过她的父亲并不是开通豁达之人,当初王家求婚之时,便恶声恶气,忿然拒绝;而今见女儿竟然为一个男人害了相思,更是觉得颜面无光,并因意见不同,而与妻子反了目,不再关心女儿婚事。

  落了后的郑闺秀,即便是委屈自己做妾,也要嫁给王寄生。郑闺秀的母亲,显然是个有主见的女子,很快便作了决定,不与王家商量,就抢在张五可过门之前,将郑闺秀装扮一新,用花轿抬进王家去。这简直是一场逼婚了。王寄生见到吹吹打打抬进门来的花轿,还有轿子里盖了红帕的女子,“骇极,欲奔”,可惜逃不掉了,他被人五花大绑似的强行拜了天地,然后才知道,这进了门的不是张五可,而是郑闺秀。

  张家举家慌乱之时,愤怒“遂欲断绝”,唯独张五可“不肯”。因为她自有算盘,认为郑闺秀尽管先过了门,但却没有正式订亲。这就如当下男女同居却没有领结婚证一样,终究不合法,也不是明媒正娶的大房太太。所以她心内“宽容”,让王家且去继续行迎亲之礼,无需担心她的不悦。

  不过张五可的父亲却是着了急,也学了郑闺秀的母亲,吹吹打打地将女儿送进了王家的门。这下子可是尴尬坏了王寄生,昔日他种下的两份情,而今一起涌来的时候,他却有了不能承受之重。而且,更重要的是,张五可与郑闺秀,谁来做妻,谁又来称妾呢?

  最后还是王寄生的母亲按照年龄长幼定了大小。张五可起初还因自己年幼而做了小,心有不平,但及至看到“风致宜人”的郑闺秀,便单纯地认定,郑闺秀做大,是名副其实的。

  好在两个女子可以相爱犹如姐妹,也省却了婚后王寄生夹在其中的烦恼与忧愁。只是他到这时才明了,当初张五可所谓订亲他人的消息,不过是她作为小女子的狡黠,想要看看,她与郑闺秀,在他的心里,究竟谁高谁低。王寄生病重一层的事实,当然让她感到安慰。而王寄生门扉中窥视的那场戏,也原是她一手导演。门内的王寄生以为自己是那个心机重重的主导者,却不知,真正虎视眈眈的,却是院中那个莲步轻移的女子。而镜头再往前回放,那一场向王寄生忿忿不平的梦,原来她也在同一时刻梦及。

  这个一步一步设计了自己爱情的女子,能够在郑闺秀面前心甘情愿地居于低位,原不过是因为,她明了在王寄生的心里,她其实是远远高于郑闺秀的。而这个心中的位置,郑闺秀是无论如何,也再抢不去了的。

  第49章 黄女: 彼即不仁,是我父母

  金钱大约是考验人与情感最有效的方式,伪装得再好的人,历此一炼,都会现出原形,露出狐尾。所以仙人宫梦弼给柳生留下的那些金钱,不过是为了考验柳生与黄女这对贫贱夫妻,在巨富后如何应对昔日的鄙薄之人。尤其,那鄙薄之人,是血缘最近的岳父岳母。

  柳生的父亲在世时,便已订下了与黄女的婚姻。那时柳生家“财雄一乡”,而黄女家也是有钱财主,所以两人的结合,算是门当户对的好姻缘。如果柳生父亲不那么“慷慨好客”,借给人钱却从不知追讨,那么他死后柳生大约也不会如此困顿,到最后将家中资财典当亏空,成为人人避而远之的贫民。而安于享乐不懂自立的柳生,也不会在父亲生前座上客也是得力助手的宫梦弼离去不归之后,因不擅经营,坐吃山空,并被黄女父亲黄氏鄙薄,生出悔婚之意。

  当初富贵之时,大家一团和气,你来我往,好不热闹,而及至家境衰颓,则见了人心。柳生父亲去世,黄家推脱路远不去祭拜。而等到柳生登门确定婚期,黄家见其穿着破败,即刻翻脸不认,连门都不让入,并传话说:归谋百金,可复来;不然,请自此绝。黄家当然知道柳生是凑不齐百金的,所以这句话其实就等于撕了婚约,只不过借了一个好听的由头。在父亲荫蔽下不懂人情冷暖的柳生,受到这样的冷遇,当即失声痛哭。若不是对门的刘婆,心生同情,给他一口饭吃,又送他三百金,柳生怕是要一路乞讨回家。

  而那些受过柳生父亲恩惠的门客,此时全都作鸟兽散。柳父借出去的钱,因为大方到不曾写过借条,在柳生讨要时没有人承认。当初千金散尽,而今却不能收回一文,人情冷暖,此时柳生才算是真正体会。

  黄父绝了柳生的希望,便即刻劝黄女另嫁他人。黄女尽管生在旧日闺阁之中,或许也未曾读过诗书,却自有一番为人处世的道理,哭泣劝说父亲,柳生不是生来就贫困之人,假使现在他们家比昔日还要富贵,怕是现在就不会拒绝他进门了,所以如今因为暂时的贫困就生出厌弃,是太不仁义之举。黄父当然不听女儿的劝说,与妻子两个人“旦夕唾骂之”,但仍不能让黄女屈服另嫁。

  这样的不仁,很快便遭了“报应”。有寇贼夜来,不仅掳走了所有的家财,还差一点杀死了黄家夫妇。不过三年,黄家便落魄到犹如柳生当初的光景。这样困顿之下,黄父更是将女儿当成一件可以换得钱财的宝物。有商人出五十金来下聘礼,黄父就即刻收了银子,并试图强行让女儿出嫁。

  黄女生在旧日财主家,算是一个特立独行之女子,不惧父母打骂,誓不他嫁;在听到父母的阴谋时,又即刻“毁装涂面,乘夜遁去”。这一逃,就是两个多月,黄女一路乞讨,终于抵达保定,见到了柳生和他的母亲。这一路的奔波与艰辛,文中没有详细讲述,但黄女在柳生家中因为贫困只能日食一餐,却依然觉得有如天堂一般,便可见两个月中,黄女为了奔赴柳生,而历经的苦楚。这样一种真情,用一面贫穷的镜子映出,更显它的珍贵与深沉。

  所以由此分析,真正给柳生带来家财万贯的,其实是黄女。如果没有她的到来,那些藏在乱瓦碎石中的金银,或许永远就埋在地下,不为人知。而当初门客宫梦弼给予柳生家族的这份馈赠,怕是会被柳生典当出去,再也赎不回来。黄女是架在柳生与繁华奢梦间的桥梁,若稍稍动摇,与父母一样起了嫌贫爱富之心,柳生的功名利禄,便都不会重现。而柳生在看到昔日宫梦弼陪他玩耍之时堆积起来藏在房屋各个角落的石块,全都变成了黄金时,并没有想到感谢黄女,而是信誓旦旦要发愤图强,并说:若不自立,负我宫叔。

  柳生当然没有负了宫梦弼,三年后便中了科举,有了锦绣前程,又成就了父辈时的辉煌与荣耀。即便是此时,他也没有想起黄女,而是鲜衣怒马,浩浩荡荡前去拜谢黄家对门的刘婆。这样塞满了整个小巷的喧哗与显赫,当然会传到黄女的父母耳中。而柳生这样的张扬,未必没有刻意的炫耀。所以他前去拜谢帮助过自己的刘婆,便有了一些虚假的成分,至少,不是那么真诚。黄家夫妻果然在听闻了柳生富贵消息后,羞愧难当,只能“闭户自伤而已”。刘婆在此,成为柳生的又一个桥梁。他带她去看自己家的高宅大院、灿烂婢女。当然,更重要的,是让她看到未曾道出名姓的妻子黄女。黄女“华妆出,群婢簇拥若仙”的相见场面让刘婆既“大骇”,又唏嘘感慨,而一旁的柳生,当然不会像女人们一样叙旧,或者“殷问父母起居”,那一刻,他心里其实只有男人虚荣得到满足后的喜乐。

  穷困潦倒之时,柳生与母亲皆对黄女心存愧疚,而柳生一旦发了迹,昔日的贫贱夫妻,则有了高下。黄女的父亲“冻馁难堪”,不得已到保定求见女儿,希望得到一些资助。而几年未见父母的黄女,尽管“极欲一觐”,却“恐郎君知”,而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另找机会。在黄父被柳生误为奸人捆绑在树上之后,黄女又让思念自己的母亲伪装成卖花者,与刘婆穿越十几道大门,方才得以相见。黄女避开柳生,不只是因为当初父母在他登门求婚时给予过羞辱,或许更重要的,是金钱让这个男人,失去了昔日贫穷时的良善与纯朴。他没有像他的父亲那样,广招宾客、四处施财,而是戒备森严,对任何陌生的来客都严辞呵斥。见到黄父,要捆绑后送给官府;窥到黄母,则骂其是“村妪”,并极尽羞辱之能事;甚至当着黄女和刘婆的面,称呼黄女父母是“老畜产”,又“顿足起骂”。或许,以柳生下人对他的忠诚,他们早已将黄女父母求见的消息告诉了他,只是他假装不知,借此报当时所受的种种羞辱。

  宫梦弼所留下的金银,其实是对柳生父亲恩泽的回馈,而柳生不过是坐享了父辈的资财。所以柳生在历经家境起伏后,并未深谙当初仙人宫梦弼给予金钱的初衷,对金钱的态度,远不及他的父亲。他仇恨每一个曾经在落魄时避开自己的人,却不明白这样的仇恨积压在心底,最终坏掉的,是他自己。

  黄女大约是隐忍了很久,所以在柳生“对子骂父”让自己颜面无光时,忿而还击说:彼即不仁,是我父母。其实只此一句,不用赘述当初如何手皴脚裂乞讨奔柳生而来的艰辛,就足以让柳生对自己的粗暴生出愧疚了。

  之后柳生派人请黄女的父母小住,又对之前的羞辱道歉。所有的一切,看似诚意,其实还是不肯宽容。在黄女父母离去时,柳生赠百金后,但不忘酸酸地讽刺一句:西贾五十金,我今倍之。这个小肚鸡肠的男人,从始至终,原来都不肯原谅。

  而黄女乞讨奔赴的一番真情,在百两黄金的映衬下,反倒现出一抹只有她自己能懂的悲伤。

  第50章 鲁公女: 过此十五年,烦一往会

  如果真的有来生,你还会去见那个深爱却不能相守的爱人吗?你会不会信守诺言,将曾经的海誓山盟,说要来生一起走的话,千里迢迢地找到他(她),一一兑现?如果他(她)变了容颜,你会不会信任他(她)的身体中隐藏的那颗心,依然还是真的?究竟,一句承诺的年限,会有多久?尘世中的我们,又有谁会像鲁公女与书生张于旦,跨越了生死,在转世之后还念念不忘前世的相约?

  这是一对彼此痴心相爱的恋人。在他们相恋之前,她是县令鲁公“丰姿娟秀”的女儿,喜好打猎,常常“着锦貂裘,跨小骊驹”,飒爽英姿,驰骋旷野;他则是“疏狂不羁”的书生,在佛寺中专心读书,偶尔在野外看到她打猎时“翩然若画”的容颜,便不能相忘。假若她未曾突然死去,他们应该只是擦肩而过的路人,他奔赴科举前程,她则做富贵家族中的娇宠小姐。是她意外离去,又恰好被父亲将亡灵寄存在佛寺之中,于是便一阴一阳,有了让他祭拜并诉说那惊鸿一瞥的相思的机缘。

  这样近在咫尺却邈若河山的阴阳距离,反而让张生祛了禁忌与约束,每日对其画像倾诉对她的思念,希望某一天,她真的泉下有知,可以姗姗而来,慰藉他深藏的爱慕。这样为之祈祷了半个多月,鲁公女终于“感君之情,不能自已,遂不避私奔之嫌”,于某晚张生挑灯夜读之时,含笑站在了灯下。

  自此两人夜夜欢好。他那样爱她,为帮她赎掉生前“射獐杀鹿”的罪孽,每夜都于灵柩前代诵《金刚经》。每年的节日,她因身体羸弱,无法长途跋涉,他则如抱婴儿一样,抱她出行,甚至去参加科举考试,也会将她带上。她的父亲鲁公被罢官后贫寒,不能将其棺木运回老家辽东,他便“力为营葬”。他们像一对真正的恋人,尽管只能在夜间相会,却仍不能抵挡爱情在五年中,热烈奔放犹如初爱。

  他为其吃斋念佛,终于打动了上苍,使其在五年后,可以投胎转世到河北卢姓的户部家中。而她的转世,也便意味着两人的长久分离。她哭泣相约:“如不忘今日,过此十五年,八月十六日,烦一往会。”尽管知道那时他已成沧桑老者,或许行将就木,相见亦不能相爱,但她愿意做其奴婢,以身相报。这样的约定,飘渺不定、无法预知,但他依然答应她的要求,并抱着她行走六七里路,送她去往转世的通衢大道。他说:此去多荆棘,妾衣长难度。她说:且去,勿忘所言。这是一程很长又很短的路途,她倚在他的胸前,就像很多个出游的节日,曾经这样被他抱着,走在夜晚的路上一样。只是此去遥遥,一个诺言,不知道彼此是否还能够记得;假若不能,那么而今一别,便是永生不见。

  但张生相信他们依然可以相见,他将日期刻在家中的壁上,日日虔诚诵经,期待可以再次发生奇迹。终于有神人于梦中指点,让他在家中修行,日日祭拜南海观音,便可接近来世的姻缘。三年之后,张生两个儿子相继中了科举,家族声势地位显赫,但他依然时刻不忘善行。这样日日积德行善的结果,便是他在一日梦中,被菩萨邀去饮茶入浴,醒来之后,竟是褪去昔日白发与苍老容颜,转而成为青葱爱美又好玩乐的十五六岁的少年。

  但这个少年郎,依然没有忘记曾经的诺言,在两个儿子要为其娶一个继室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回道:待吾至河北,来而后娶。

  张生千里迢迢从山东招远而奔赴的河北,当然是鲁公女所转世的卢公卢户部家。鲁公女投胎为卢公家慧美又被百般宠爱的女儿,每有王公贵族求亲,都一律拒绝。父母问起,便提及生前的那场约定。父母皆笑她傻,说:“张郎计今年已半百,人事变迁,其骨已朽;纵其尚在,发童而齿壑矣。”其实这些她都明白,但她却固执地认定,他不会违背诺言,即便是已经死去,也会托梦于她,并赴这一场前世的约定。

  只是当他抵达她家门口,却被她的父母为断绝她荒唐的念想而拒之门外。相约之期,未曾见到他来,她以为他负了约,哭泣不食不寝,不管父母如何劝她说或许张生已经不在人世,都如失恋的少女,日日饮泣、不言不语。

  这样的固执,终于让她的父亲决定见一眼张生。相见后,卢公惊讶,而后大喜,因为张生不是想象中的苍老枯朽,而是一潇洒倜傥与女儿同龄的少年郎。卢公邀其至家,让女儿从帘后观望。不想,这一望,女儿并没有想象中的欣喜,而是“窥审其状不符,零涕而返”,并不管卢公如何辩解这个少年就是张生,都“怨父欺罔”。

  十五年过去,他因神助,成为与她匹配的少年。可是当他站在她的面前,她却不能识别,以为是父亲找来外人,欺骗了她。这样伤心至极,终于在几日后,她抑郁而终,离开尘世。

  如果张生在被她的父亲冷淡送走后,伤心回到山东,并接受儿子的安排,重新娶妻,那么这一场跨越两世的相约,便成为让人扼腕叹息的遗憾,此后她重新为鬼,他则再也不能够与她相爱。

  还好,他们可以心灵相通。她死去后终于明白,那个换了容颜的少年,便是昔日恩爱的张生,于是便急急地托梦给他,告诉他是自己错看了他,而今自己“已忧愤死,烦向土地祠速招我魂,可得活,迟则无及矣”。

  一切都赶得及。这场约定尽管错过了八月十六,他们却在她灵魂重新附体后,赶上了一生的相爱。两人前世不能并肩,今世终于可以像任何一对俗世中的夫妻,可以日日牵手。而且,是从十五六岁最美的少年开始。

  这是上天赐予他们历经了漫长等待后的一场初恋。

  后记

  在此书马上要下印厂的时候,补上这篇后记,是因为有些感动,需要记录并保存在这里。

  写作此书,纯粹是因为热爱聊斋,割舍不下那段陷在沙发里,读它读到犹如丢掉了魂魄般的忧伤与空茫。那一个个敢爱敢恨、特立独行的“女狐”们,她们对于付出不计得失的豁达,让向来急性的我,对人生的态度也变得宽容,懂得一切得失,不只是情感,还包括声名与荣耀,都不必过分地计较;缘来不喜,离去不伤,是一种智慧,亦是对于生命最好的珍爱。

  所以唯有感恩,方才不会辜负这一程人生。就像蒲松龄用一个又一个爱情故事,所要阐释的,不过是一个“缘”字。而与聊斋相遇,并用属于年轻一代人的新鲜语言与观念,重新为之注解,同时因为此书,结识了《聊斋志异》资深研究专家马瑞芳教授,也是一种值得我用力珍藏的缘分。

  第一次与马老师通电话,诚惶诚恐,担心我这样一个聊斋爱好者所写的浅陋文字,会被她挑剔或者指责。不想她却很认真地让我将书稿发过去,并很快热情地回复给我,说,写得不错,而且由衷地为年轻一代学者肯致力于对聊斋的研究感到高兴。同时,她还非常严谨地指出书中《阿英》一文中的一处引文错误,并将此篇最可靠的5个版本一一列出,让我仔细查阅对照。

  或许是马老师对人对事的开阔胸襟,或许我们有共同相识的来自我的母校的老师,或许是我们都生长于齐鲁这片文化底蕴深厚的土地,又或许她一直都对年轻人这样呵护而且关爱,所以与她就版本问题通信的过程中,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她的温和、宽容、幽默,甚至是可爱。40后的她,能与80后的我,朋友一样平等地交流,而且毫无隔阂,或许只能用一个“缘”字来解。

  与马老师交流的那段时间,恰逢世界杯如火如荼,她熬夜看球赛直到凌晨4点多,却来不及休息,即刻打开电脑,看我的电子书稿,并热情地给我回信。提及她痴爱的聊斋,常常有掩饰不住的孩子似的“小得意”,说家中聊斋的版本,比大学图书馆的都要全面,而且还曾经花费4千多元,从北京一家图书馆买来聊斋的己戼版本。又聊起易中天教授,说他常常会突然打电话来,只为向她这个博闻强识的“资料员”求证,《红楼梦》里哪句话出自哪一回。而讲到世界杯最后的那场决赛,她还在遗憾中开玩笑,说自己竟然不如那条章鱼,可以猜中最终的结果,她如此希望荷兰队能胜出夺冠。说完了这些,她还附上一个挤眉弄眼的顽皮笑脸。

  是这样一封颇有家常唠嗑气息的来信,让我忽略掉了她的种种光环,想要亲切地喊她一声“老师”;或者,如果她在身边,愿意亲密地挽住她的手臂,与她在校园里一边散步,一边讲一些聊斋里的“家长里短”。

  而来自我的母校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李钧老师和徐振贵教授,以及广西师大出版社非常负责的编辑们,还有那些与我一样热爱聊斋的朋友,同样让我心生感动。没有你们,此书将不会以这样完美的方式,与读者相遇。

  记下。为每一个值得我珍藏并感恩的点滴。

  2010年7月13日凌晨于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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