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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最宝贵的财富

林肯传 作者:[美] 戴尔·卡内基 著;亦言 译


第三章 最宝贵的财富

一直到了十五岁,林肯才开始学习认识字母.他学得很困难,但是也可以读一些简单的文章了,而让他自己写点东西,却是根本做不到的。1824年的秋季,有个流浪在密林里的老师,沿着鸽子溪走,到达了这片屯垦区,在这里建了一座私人学校。林肯姐弟决定到这个学校去读书,他们每天早上从密林里的小路步行四英里去阿策尔·多尔西老师的学校学习,晚上放学后再步行四英里回家。在多尔西老师的心目中,能够做到大声朗读的学生才是认真学习的。多尔西在教室里到处巡视,看见哪个学生不张开嘴巴,就用教鞭打一下。所以,每个学生都使劲地朗读,一个比一个念得更大声,从很远的地方都能听见这琅琅的读书声。

林肯上学期间只有一套衣服,他戴着个松鼠皮做的帽子,穿着鹿皮做的马裤,马裤特别短,小腿露在外面一段,无论风吹雨打都要忍受着。

学校的屋子矮小简陋,老师讲课时要弓着身子站立,教室的每面墙都少一根圆木,在空隙上糊上油纸当作窗户。地板和椅子是用劈开的圆木做的。

学生们在课堂上主要学习《圣经》的章节,练习写字的范本是用华盛顿和杰斐逊的笔迹。林肯的字写得很漂亮,字迹清晰,和那两个总统的很像。人们都纷纷夸奖他写得好看,附近不会写字的邻居需要写信的时候,就步行几英里的路,来请林肯帮他们写。

林肯逐渐喜欢上了读书,但在课堂上的时间太短了,他把功课带回家继续学习。那个时候,纸是稀有的东西,而且很贵,他就用炭条当作笔,在木板上写字。他们一家住的木屋是用圆木劈开建造的,林肯把圆木被劈开的平面当作纸,在上面演算数学题,当圆木的平面写满了,他就用刀刮掉一层木头,继续在上面写。

他太穷了,没有钱买数学课本,就找人借了一本,把书上的内容在信纸般大的纸上抄了一遍,再用麻线把纸缝成一个本,就成了一本自制的数学书。在他去世的时候,他的后妈还保留着一些他当年抄下的书页。

林肯逐渐有了和别的孩子不一样的特质。他开始写下自己想到的一些东西,有时写几句诗歌,并且把它们拿给邻居威廉·伍德看,让他帮忙指点。他把写好的诗歌背下来,然后背给别人听。他写的文章也受到了好评,有个律师非常喜欢他写的一篇关于国家政治的文章,自愿帮助他找地方发表。俄亥俄州的一家报纸就曾经将林肯的《论自我克制》刊登了出来。

然而这些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林肯读书期间写的第一篇作文,灵感来自看到朋友们把残忍当作娱乐:那个时候,林肯喜欢和朋友们抓乌龟玩,每抓到一只乌龟,大家就把煤炭烧着,然后放到乌龟壳上,他们从中获得极大的乐趣。而林肯不喜欢这样,他请求大家停止这样残忍的行径,并且用光着的脚踢掉乌龟壳上燃烧着的煤炭。他的第一篇作文就是呼吁人们不要伤害动物,由此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善良,富有怜悯心。

那之后的第五年,林肯开始到另外一所学校学习。但是上课的日期并不连续,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一点一点地积累知识”。

到这里为止,林肯一生中受正式教育的经历就结束了,加在一起,他总共才上了不到十二个月的学。林肯在选上美国国会众议员后,填写履历表的时候,在“教育程度”一栏里写的依然是“不全”。

林肯在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后曾说过这样的话:“我现在虽然已经不是个年轻人了,但是懂得的知识还是太少。我小时候只会读读书,写写字,算算数,仅此而已。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受过正式教育。我上学的时间太短了,现在能取得些成绩都是因为我在那之后,意识到知识的重要,然后靠不断自学才积累起来的。”

曾经教过林肯的那些老师,都是些没有什么知识的人,他们到处流浪,相信巫术,不肯承认地球是圆的。但是,就在这样不连续的求学道路上,林肯拥有了一种宝贵的品质——对知识的不懈追求。即使是大学的教育,教给人们最本质的东西也不过就是这些。

林肯在阅读中发现了另一片奇妙的天地,那是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甚至从来都不曾想象到的天地。他的人生之路从此有了重大的转变,他意识到世界上还有很多他不了解的东西,从此,阅读成为他一生的嗜好之一,因为阅读让他打开了眼界,给他带来了梦想,有了前进的方向。他的后妈将自己的五本藏书送给了他,有《圣经》《伊索寓言》《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和《水手辛巴达》。这仅有的五本书成为小林肯的宝物,他一遍一遍地反复阅读,并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随手可以拿到的地方,以便随时翻看,以至于后来,他写作的风格和说话的语气,或是他对事物的看法和观点,都深深受到了这两本书的影响。

林肯并不满足于这五本书,他渴望能得到更广泛的阅读机会,但是他没有钱买书,只好向有书的人借图书和报纸,或者其他任何的印刷品,只要是有字的,他都想要读一读。他来到了俄亥俄河下游,向居住在那里的一位律师借来了《印第安纳法典》修订本来阅读,然后,他又借到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任何人,只要是手里有书的,林肯都会向他借阅。有个农民,经常请林肯帮他做些挖树墩或是种玉米之类的活,他手里有几本名人传记书,林肯也借来阅读了。这几本传记中有一本是威姆斯牧师写的《华盛顿传》,林肯对它爱不释手,读得如痴如醉,直到晚上天黑到看不清书上的字了,他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本,把它塞进圆木的缝隙里保存。第二天清晨,第一缕阳光刚刚照进屋子,林肯就迫不及待地爬起来阅读。一天晚上,天突然下起了暴雨,塞在圆木缝隙里的书被弄湿了,那个农民坚持要求赔偿,林肯拿不出钱,只好连续三天无偿为他割草并打捆。

林肯借阅的所有书本中,对他帮助最大的便是《斯科特教材》。在这本书里,林肯认识了古罗马的雄辩家西塞罗,读到了莎士比亚著名戏剧中的经典台词,他从这本书中学会了在公共场所演讲的方法。

他经常在树下踱来踱去,手里捧着《斯科特教材》,口中朗读哈姆雷特对伶人的叮嘱,反复背诵安东尼在恺撒遗体前演说时的话:“我的朋友们、罗马同胞们、乡亲们,请记住我的话:我到这里来,不是为了赞美恺撒,而是要埋葬他。”

每当林肯被某一段话吸引住时,如果手边找不到纸张,他就用粉笔把这段话抄在木板上。后来,为了整理抄下的句子,他自制了一个简单的本子,把他的记录都誊写到上面。他随身带着这个摘抄本,一有空闲的时间,就把它拿出来认真地读,就这样,许多诗篇和演说词他都烂熟于心。

在田里干活时,林肯也不忘把书本放在身上,他让马躺在谷堆后面睡觉,自己则爬到围墙上面去读书。他带着作为午餐的玉米饼,不与家人共进午餐,而是坐在草垛上,边吃玉米饼边读书,他高高跷着二郎腿,读得津津有味。

每当河边城镇的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林肯就步行十五英里去旁听,他想从律师那里学习辩论。当他和大家一起到田里干活时,偶尔他会放下工具,爬到围墙上面,站得高高的,将从洛克港或布思维尔的律师那里听到的精彩的辩论词背诵下来。除此以外,他还喜欢模仿脾气古怪的洗礼派牧师在小鸽溪教堂礼拜时做的演讲。

林肯还经常把《奎恩笑话集》带到田里,大家干活累了,围坐在一起休息时,他就坐在中间的圆木上给大家念笑话听,这个时候,整个森林都能听见他们的欢声笑语。可是,这样势必耽误了农活,大家都沉迷于笑话,忘记了干活,田里长出很多杂草,麦子没有及时收割,都发黄了。

林肯的雇主经常责骂林肯太懒惰,说他是个“不可救药”的家伙。对于这样的责怪,林肯没有逃避,而是坦然地说:“我的爸爸只告诉我该怎么干活,从没告诉过我该怎么喜欢干活。”

终于,林肯的父亲老汤姆发怒了,他命令林肯不要再做那些愚蠢的事情。然而,他的命令没有一点效果,在田里干活时,林肯依然演讲或者念笑话。老汤姆忍不住了,有一天,他在大家面前揍了林肯,林肯被打倒在地。林肯伤心地哭了,可是一句话都没有说。从此,林肯和他父亲之间产生了隔阂,一直到他父亲去世,这种隔阂都没有消失。他父亲晚年时曾经接受过林肯的资助,然而即便是1851年,他病重快要死的时候,林肯也没有去看望过他。林肯说:“就算我们现在见了面,也不会和睦相处,有可能会产生更大的矛盾,让我们都更加难过。”

1830年的冬季,“牛乳症”再次袭来,印第安纳州的鹿角山谷里又一次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老汤姆整日担惊受怕,打算再次搬家,他把自家的猪和谷子安置妥当,以八十美元的价格卖掉了满是树木的田地。他自制了他拥有的第一辆笨重的篷车,把家具全部搬进篷车里,家人也全都坐进去。林肯用皮鞭赶着公牛,拉着满载着一家的篷车,朝着伊利诺伊州一座山谷驶去,那里被当地的印第安人称为“山嘉蒙”,意思是“盛产粮食之地”。

车子缓缓前行,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翻过印第安纳州的山丘,穿过茂密的森林,经过了伊利诺伊州大草原荒凉的无人区。那是在夏季,烈日灼烧着大地,荒原上高达六英尺的野草因缺少水分而枯萎,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走了足有两个星期。

当他们到达文生尼斯时,林肯平生第一次见到了印刷厂,那个时候,他已经二十一岁了。

到了狄卡特,林肯一家在法院的广场上搭了个营帐临时住下。二十六年后,林肯再次来到当年他们停放篷车的地方,他不无感慨地说:“那个时候,我真的不敢想象,自己在将来会有资格当个律师。”

在《林肯传》中,荷恩敦写了这样的话:

林肯先生曾经对我说起过他那次搬家的经过。他说,那个时候,白天天气很热,路上的积雪都融化了,可是到了晚上,却非常寒冷,融化了的积雪再次冻上,行走在上面非常艰难。而且,一路上要赶着牛群一起走,更是难上加难。因为是无人区,所以他们遇到的河上都没有建桥,如果不想蹚水过去,就必须绕道而行。有一次,大家都过了河,才发现一只随行的小狗还留在对岸,没有跟上队伍,小狗急得又跳又叫,却不敢过河。大家都很疲惫,而且前面的路还很长,没有人愿意再返回去救一只狗,于是大家决定不管它,继续前进。回忆起这件事,林肯讲道:“然而我不忍心让它留在那里,于是,我把鞋子和袜子脱下来,蹚着河水走到对岸,抱起那只正在哆嗦的小狗赶上大家。这让我很辛苦,但是看到小狗不再无助,而且表现出感激的神情,我觉得我的付出是值得的。”

当林肯一家在荒原上艰难前行时,美国国会正在就州政府退出联邦政府的权利问题进行着激烈的辩论。在辩论中,参议员丹尼尔·威伯斯特从座位上站起身,发表了一篇演说,他的声音低沉但是富有穿透力,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后来,这篇名叫《威伯斯特答海涅书》的演说被林肯称为“美国堂皇演说之最”,并把它当作演说的范本。这篇演说的结束语,被林肯当作了自己政治上的座右铭:“自由与团结永远是一体,不可分割!”

当时,谁都不会想到,一直到三十多年后,美国的分裂问题才得以解决,而解决这个问题的,不是威伯斯特、克雷、卡豪恩这些当年的大人物,而是一个正赶着牛车在荒原里前行的穷小子。这时,他头上戴着树狸皮做的帽子,腿上穿着鹿皮做的裤子,坐在赶车人的位子,扯开嗓子大声唱着歌:

“万岁!哥伦比亚,欢笑的天堂!

如果你不喝个痛快,那可真是我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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