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896年

作家笔记 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1896年

我不认为一个人的生活受他的人生观支配,他的人生观只是表现了他的欲望、本能和弱点。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和B聊天,我让他跟我说说他设计的那套赋予他的生命以意义的思想体系。

他说,人生的最高目标是活出自己的个性,想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顺乎天性,任由自己在俗事中随波逐流,甘心接受命运带来的一切祸福。他就像经受了火的洗礼,最终从这些祸福中得到净化,这样才能适应来生。他所拥有的爱的力量使他相信有上帝,有永生。他相信,无论是感官,还是精神层面的爱,都可以净化心灵。今生没有幸福,只有满足的时刻,幸福缺失,以及对幸福的无限渴望,再次证明永生的存在。他认为不需要自我牺牲,他断言所有努力的开始、中间和结束都是自我成长,不过,他也不否认自我牺牲有的时候有助于自我成长。

我让他解释一下他的滥情。这让他有点恼火,但他还是回答了,他说他的性欲很强,他真正爱上的只是一种理想。他在许多人身上找到可以来爱的特质和特点,通过数量累积出一个理想,就像雕塑家,从这里挑一个唇,从那里选一个眼,从这里拿一个姣好的身材,从那里取一个优美的线条,最终创造出一个完美的形象。

但显然,自我成长和遵循本能的过程中,必定会接触到其他人。于是我问B,如果某个人的本能是抢劫或谋杀呢?他说,社会认为这种本能有害,就会惩罚这个人。

“可是,”我说,“如果他遵循自己的本能,没有触犯哪条法律,却伤害了别人呢?他可能会爱上一个有夫之妇,说服她抛夫弃子,离家出走,跟他同居,后来,他厌倦了她,或者又爱上了别人,离她而去。”

对此,他的回答是:“哦,那么我觉得,他仍然可以遵循自己的本能,只要不伤害别人。”

倘若如此,显然,他的理论解体了。这些纯粹是软弱者的理念,他没有力量对抗自己的欲望,而是屈服于欲望,如一片羽毛,随风飘动。的确,B没有意志力,没有自控力,也没有勇气面对不测风云。不能抽烟,他就难受;酒菜不好,他就心烦;下雨天,他就心神不安;身体不舒服,他就沉默、沮丧、忧郁;一丁点挫折,哪怕意见不一致,也会令他愤怒、闷闷不乐。他是个自私的家伙,完全不在乎他人的感受。他对英国绅士怎样才举止得体抱有传统的看法,只有这一点让他貌似体面。他不会穿过马路去帮助一个朋友,但只要有女士走进房间,他必定起身致意。

你说贬损自己的话时,人们最乐意相信;他们把你的话当真时,你最恼火。

你来烦我,就像我是一句谚语,而你试图把我变成警句。

任何人都能说出真理,但只有极少人能写出警句。

然而,九十年代的时候,我们都试图这么做过。

“你懂法语吗?”

“噢,嗯,你知道,下流的法语小说我还是看得懂的。”

考克尼方言。[1]

“你是个漂亮女人。”

“是,脚漂亮。”

“你以前说过这话。”

“哦,那我以后说这话。”

“一个帅小伙,长着罗马式的眼睛和忒有神的鼻子。”

“你很聪明!你母亲生了多少个你这样的?”

“是啊,我生了十五个孩子,只跟两个丈夫。”

“啊,要是主觉得把你带走合适,你家就太有福气了。”

“我这辈子有过两个丈夫,死前我希望再有一个。”

“我真的爱你,弗洛丽。”

“可怜的家伙,你干吗非要受罪!”

一个女人可以想怎么恶毒就怎么恶毒,但如果她不漂亮,这就对她没什么好处了。

“哦,我讨厌变老。所有的快乐都将离我而去。”

“但其他东西会来。”

“什么东西?”

“哦,比如对青春的思考。如果我是你这个年纪,我大概会认为你是一个相当自负傲慢的家伙。但实际上,我觉得你是个迷人有趣的男孩。”

我死活也想不起来这话是谁跟我说的了。可能是茱莉亚阿姨。不管怎么说,我很高兴当时我觉得值得记下来。

阔少爷们彻夜鬼混,第二天一早又去做八点的弥撒,这事儿挺好玩,也挺讽刺的。

宴会上要吃得睿智,但不要吃得太好,要说得好,但不要说得太睿智。

智慧是一件灵活多样的武器,一朝在手,便会失去其他武器,而智慧对付本能功效不大。

人类道德史是在文学进程中充分揭示出来的,无论作家写怎样的题材,他都会展现他那个年代的道德准则。历史小说就有这个大弊病,小说中刻画的人物做着古代的事,一举一动却遵循作家所处时代的道德标准,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

人们经常给饥饿的人食物,这样就没什么能打扰他们自己享用美食了。

极度亢奋时,平日文明的约束便会失去威力,而重拾以牙还牙的老规矩。

美德要求牺牲个人意愿,美德仅存在于这种牺牲之中,这种关于美德的理念是错误的。善行之所以善,不只是因为人们做了自己不愿做的事。

大部分人操劳一生无非是为儿孙准备吃住,儿孙们来到这个世界后,和他们的先人履行完全一样的职责。

一个人越聪慧,就越能受苦。

如果说女人在痛苦时流露的情绪更少,这并不意味着她们的承受力更强,而是她们的感受力更弱。

爱情主要是物种繁衍的本能,这具体表现在大部分男人见一个爱一个,要是得不到他们倾心的第一个女人,他们就会迅速转向第二个。

男人极少一辈子只爱一次,如果是这样的话,只能说明他的性欲不是很强。

一旦繁衍的本能得到满足,让求爱者盲目的疯狂便会消失,留给他一个他漠不关心的老婆。

我不知道抽象美是什么意思。美是那个激发艺术家内心审美感觉的东西。今天艺术家觉得美的东西,十年后,所有人也会觉得美。前些年,所有人都说,没有比冒黑烟的工厂烟囱更丑陋的东西了,但一些艺术家发现了烟囱的装饰性,并把它们画了下来。最初,他们遭到嘲笑,但慢慢地,人们在他们的画中看到了美,后来在他们描绘的东西上也看到了美。如今,一个有烟囱的工厂和一片开满鲜花的绿野一样,都可以给人喜悦的快感,并不需要多么了不起的洞察力。

人们惊奇于诗人和艺术家的浪漫生活,而他们更应惊奇的是这些人的表达天赋。普通人生活中视而不见的事,发生在有天赋的作家身上,就会变得极为有趣。一件事是否有意义,要看发生在谁身上。

人类对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有一个极其错误的概念,而且这个错误根深蒂固。

好人要是不那么笨手笨脚,该有多好!

哲学家好比登山者,为了看日出,费力攀爬,到了山顶,却只见雾气昭昭,于是溜溜达达下山。如果他没告诉你风景壮丽,他就是个实诚人。

如今批驳基督教已不需要性,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反基督教的情绪,既然宗教本身是一种情感,情感就是对付它的手段。一个人有宗教信仰,另一个人没有,大概就可以到此为止了,他们各自的论点不过是将情感合理化。

那些为世人而活、为世人工作的人自然要求得到世人的认可。但为自己活的人既不指望世人认可,也不会受其影响。如果他根本不在乎张三李四,怎么会在乎他们怎么看他呢?

大喜的力量总有同等的大悲来平衡。感情麻木的人令人羡慕,极乐和大恸都不会影响到他。至上的幸福中总有苦涩的余味,而苦难是纯粹的。

没有哪个男人骨子里像受过良好教育的女人那么愤世嫉俗。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同居,无论多么被社会认可,通常,他都会变得狭隘那么一点、小气那么一点。不和女人同居,他本不至于此。

男人心目中的理想女性还是童话故事中的公主,她不能睡在七层床垫上,因为最下面有一粒干豌豆。男人总是很害怕遇事不慌的女人。

想要了解女性特征,与其读遍世间的哲学和格言,不如请教一位掌握生理学基础知识的熟人。

一个女人若适应不了男性对她的普遍看法就会吃苦头。

没有什么能像爱情一样改变一个男人的观点,因为新观点多半是新情感。观点不是思考的结果,而是激情的结果。

人有一半困难和迟疑在于想用“是”或“否”来回答每一个问题。“是”或“否”可能都不是答案,两边或许都有一些“是”和一些“否”。

当一个新的想法冒出来,一道新的地平线逐渐展现在我眼前,我会快乐无比。一个新鲜的想法滋生时,我感觉自己离开了这个平凡的世界,飞入了精神蓝色的九霄。脱离了凡尘俗世,一时间飘飘欲仙。

有时,我困惑地审视我的性格的方方面面,意识到我是由几个人组成的,而此刻占上风的人必然要让位给另一个人。但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呢?都是我吗?还是哪个也不是?

当我被那么多的错误和谬见纠缠,却又能挣脱开来时,生活对我而言着实有趣。摧毁自年轻时被灌输的各种偏见,这本身就是一种消遣、一种娱乐。

我不知道“欢愉无害、痛苦无益”这个概念何时才能从人的头脑中清除,到了那时,基督教就彻底腐坏了。

人们坚持跟自己的感觉对着干,于是频繁地毁掉自己的生活。

很少有人想到,一个为了崇高的目标坐在外面淋雨的人,和一个喝多了回不了家躺在大街上的酒鬼一样,都可能患上风湿病,甚至更容易些。

如果你不克己为人,他们就把你视作可恶的自私鬼,但当你为他们做出牺牲时,他们却能以惊人的坚忍承受由此带来的不利。

最显著的女性特征莫过于对细节的热爱和记忆的精准无误。女人可以准确详尽地向你讲述多年前和朋友的一段微不足道的对话,更糟糕的是,她们总是这么做。

痛苦是有害的,痛苦使人高尚的观念是荒唐的。尼采美化受苦就像寓言里那只断了尾巴的狐狸[2]。他认为痛苦会让人变得更坚强,而他的论点在现实面前自动分解了,因为受苦的人想报复。他所谓的力量不过是他将自己受的苦强加给别人时获得的快感。

我们如何待人取决于自我保护原则。一个人如此这般待人,要么是为了获得某种好处,否则就得不到;要么是为了避免可能遭受的伤害。人不欠社会什么,他以某种方式行事,并从中获益,社会接受他有用的行为,并付给他酬劳。社会奖励他做的好事,惩罚他做的坏事。

在大教堂里,或者面对人类的巨作,我并不觉得人类渺小,那时,我倒是会被人类的力量打动。人的头脑似乎无所不能,我忘了人不过是一种微不足道的生物,爬行在一块泥巴上,一个小恒星的行星上。自然和艺术,甚至违背人的意愿,让我们相信人类的伟大,只有科学揭示人类是完全微不足道的。

遇到麻烦,科学是抚慰者和治疗者,它会教导我们,世事微不足道,充满挫败的人生多么无足轻重。

欢乐稍纵即逝,欢乐过后是腻烦,因此就有意回避欢乐是愚蠢的,这就好比食欲很快就能得到满足,吃饱了就不饿了,所以拒绝吃饭一样。

让行为适合准则和让准则适合行为同样难。大多数人说一套做一套。当你提请他们注意这一点时,他们就坚称这是软弱作祟,他们希望按原则办事。这是借口。人们先按自己的意愿行事,然后采用原则,因为这些原则常常与意愿不符,于是他们局促不安、摇摆不定。但当他们强迫自己按原则办事,压制自己的意愿时,他们就没了希望,除非上天堂。

人们一向称赞宽宏胜过公道,这说明人们根据它对自身的价值来评定优劣。公道的人实事求是,不被欣赏,反遭嫌弃。

有一种可以想象得到的最荒唐的说法是,既然快乐不能用数学术语来表达,它一定没什么价值。

个体之于社会的位置等同于个体之于个体。如果B将来帮A造房子,A就帮B造房子,机会来了,B便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之后就可以获得他要求的好处。

一个人没有明确说出促使他做某件事的理由,并不意味着他没有理由。他不知道出于何种理由,也不意味着他什么理由都没有。即便他自己给出一个理由,也可能又搞错了,给出了错误的理由。

野蛮人克制自己不去伤害同伴是担心遭报复,人与社会的关系也是如此。

如果道德作为社会自我保护的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了,它也未必与个体有什么关系。

真奇怪,在那么多情况下,个人良心要根据社会准则来评判。

人的职责是运用他的一切官能,不可厚此薄彼。人与人之间千差万别,怎么可能有一个共同的道德体系?

找到一个支配人类行为的共同点,这是个难题。

大部分人每赚一个先令就要付出十八便士。一个人为了长远利益,撇开眼前利益,必须确定越长远利益越大。长远本身并没有什么利益可言。

无论是眼前,还是从长远来看,都没有快乐可言的利他主义是荒唐的。指望别人无私,人家没无私,那只好耸耸肩,就此丢开。他绝对无权为此生气。

如果一个个体不在乎自己的种族存亡与否呢?如果他不愿意为种族繁衍做出牺牲呢?

无私的父母养出自私的孩子。这不是孩子的错。他们理所当然地接受父母的奉献,这是自然而然的事。他们怎么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不劳无获?

一个人应当为他人的幸福牺牲自身的幸福,从纯理性的角度看,这个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即便人们认为无怨无悔的无私会带来最大的快乐和回报,那种快乐和回报仍是他们为自己辩解的理由。

如果利他主义不是快乐的源泉,世上就不存在利他主义了。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指望能从无私中获得回报。世上没有绝对的利他主义。社会利他主义不过意味着,个体在为他人做出牺牲时,经常会得到好处。唯一原始的自我牺牲与繁育后代有关。但这里涉及最强烈的动物本能,倘若这种本能在行使的过程中受挫,随之而来的便是极度的不适,甚至真正的痛苦。父母指责孩子忘恩负义是愚蠢的,他们应该记住,他们为孩子这么做是为了自己快乐。

牺牲本身并不值得赞扬,一个人在做一件自我牺牲的事之前,可能理性地问过自己这么做是否值得。但事实证明,自我牺牲会带给人强烈的快感,以至于人们乐意为最卑劣的目标牺牲自己。

施恩于人是一种巨大的快乐,世人的赞扬又会增加这种快乐。但施恩者很少考虑他人是否欢迎他的恩惠。他并不满足已经获得的快乐,还要人家对他感恩戴德。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