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法哲学论:一种中国特色法哲学建构论纲》是姚选民博士后研究报告的扩展,是其数年深入思考的科研成果。国内关于民间法的研究,多数以“实证研究”为特点,少数关于民间法理论的研究,要么以社会学“小传统”概念为基础理念,要么以经济学“非正式制度”为基础理念,要么以人类性“地方性知识”为基础理念,要么以发法学“民间法”为基础理念,都存在偏颇。这些基础理念,并没有运用政治学的概念为基础理念,来提升民间法研究的理路基础。本书稿颇具创意第提出了“场域公共秩序”概念,把主要运用于政治学领域的“公共秩序”一词,经过改造,作为建构“民间法哲学”的基础元素和理念。借用这一基础理念,书稿把民间法的相关基本概念予以重新组织和结构,并寻求民间法的基石概念、基石范畴、基石法益、基石法理等。书稿政治导向正确,不涉及敏感问题,结构较合理,语言较规范,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